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政治发展意涵探析:一种比较的视野
2022-07-20袁野
袁野
民主与政治发展之间的关系是认识中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维度。西式自由民主在程序技术和价值规范之间出现了关系失衡,程序民主的象征意义成为自由民主的主要特征。民主实质价值的湮没使民主政治工具化,自由民主成为局限在维护权和利的狭义政治。中国全过程人民民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并从中国传统文化汲取营养,致力于让程序民主为实质民主服务,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发展目标。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政治发展效能贯穿于宪法基础、政治制度基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基础和经济社会现代化基础的国家建构领域。人民有能力和条件参与政治生活,民主的“人民性”价值目标得以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体现了政治发展的普遍性意涵,超越了比较政治学的一般解释范畴。中国的政治发展应该继续发挥中国共产党作为领导力量和中国文化的导向性作用,发展以人民为中心、具有中国文明特色的民主政治。
国家建构;政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自由民主;实质民主;程序民主
D621 A 2096-3378(2022)04-0063-10
2021年7月,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概念。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取得的重大进展,是对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价值优势和理论内涵的高度凝练。全过程人民民主概念在理论界引发了研究热潮,相关文献围绕全过程人民民主进行了探讨。就理论渊源来说,有学者分析了全过程人民民主与马克思主义民主观的关系,有学者探讨了全过程人民民主从中华传统文化中汲取的价值资源。就历史演进来说,有学者从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奋斗历程分析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形成条件以及历史必然性,有学者认为统一战线包含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因。就运行机理来说,有学者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发挥作用的主要渠道。就未来前景来说,有学者提出要充分发挥人民民主的价值优势,把民意进一步纳入政治决策和国家治理,有学者认为要立足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优势,通过绩效标准、责任政府建设、法治规范等提高人民民主政治的质量。然而,现有研究侧重于在国内政治的语境中分析全过程人民民主给民主建设带来的新启发和新话语,却缺少从中外比较的视角分析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政治发展层面的贡献。鉴于此,本文在梳理西式自由民主的本质和后果的基础上,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政治发展层面的特质和效能,最后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所蕴含的普遍价值意涵。
政治发展是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社会经济基础的变革和变迁造成的社会政治形态的变化和发展。政治发展是经济社会现代化过程在政治领域中的反映与要求,与经济社会现代化一起构成现代化的总框架。民主是政治发展的总要求,民主的实现建立在经济社会现代化基础之上,而经济社会现代化离不开现代国家的建构。现代国家的成功建构为经济社会现代化提供全局性保障,而经济社会现代化发展则使人民具有了当家作主的能力,继而人民可以真实地参与民主政治过程。与西式自由民主落入片面程序民主的陷阱不同,人民民主推动实质性政治发展,有效统合了国家建构和人民参与民主生活,实现了民有、民治、民享的全过程形态。这一逻辑要求认清程序民主的局限性,将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统一起来,实现民主的价值关怀,即在“全过程”性质上理解人民民主的含义。在西方民主话语霸权逐渐衰微的时代背景下,自由民主的消极政治发展观也产生大量消极后果。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政治发展观是积极的,是对西式自由民主的否定和超越。
民主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是政治文明的体现,是政治发展的目标。西方学者致力于在欧美的历史经验中发掘适用于所有国家的一般理论并提出所谓自由民主普世论。该理论声称,西方的自由民主是其他国家推进政治发展、实现现代化的唯一道路。围绕自由民主的这些论述有明显的意识形态倾向,建立在所谓西方优越论的假定之上。受西方霸权的影响,一些发展中国家以实行自由民主来定义政治发展。不过,西方国家和追随西方的其他国家正面临着自由民主的现代性挑战。自由民主的现代性挑战表现为国家建构的滞后和人民参政议政流于形式。现代性挑战反映出自由民主的本质,一方面以程序民主取代实质民主,另一方面民主成为精英统治的工具性策略。自由民主的后果是一些国家不仅没能实现政治发展,反而出现了政治衰败。民主的政治发展目标应该通过建构现代国家来实现,国家建构不仅为有序的政治参与提供秩序基礎和制度基础,而且为实现民主程序和民主价值的统一提供经济社会现代化保障。
自由民主是西方霸权的产物,本质上是西式程序民主。近几百年间,随着西方国家在经济、科技、制度等领域向世界扩张,得益于竞争和同化效应,其他国家模仿和学习西方国家的价值和制度,被动地接受西式自由民主模式。冷战结束后的一段时间是西式自由民主的急剧扩张期。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和采纳自由民主制度的发展中国家共同构成了自由民主发挥作用的政治场域。西方的霸权地位造成了政治话语的一元化倾向,民主被建构为自由的、周期性和竞争性的选举程序。其实,自由民主只是一种选项,并且其只适合于特定的历史时期和西方文明土壤,而不一定适合于其他历史时期或者其他地域的文明土壤。民主的适应性和历史延续性取决于很多要素,其中最重要的是民主的程序技术和价值规范的性质,以及这两个维度之间的关系。程序维度是关于民主的形式,而价值维度是关于民主的价值。当前,自由民主在民主的程序和价值维度之间出现关系失衡。自由民主在制度上以平衡精英和大众的关系为主要内容,意在伸张和保护个体权利,造就了程序民主的兴盛。然而在资本主义体系中,统治精英和普通民众之间存在着严重的利益分殊。在统治精英占有巨大比例社会资源的前提下,程序民主保护的实际上是统治精英的利益,却无法提高人民的地位,自由民主丧失了政治发展的功效——为人民当家作主创造条件。
自由民主反映的是统治精英的价值和利益。程序民主的合法性建立在功能主义和经验主义视角之上。就实质民主而言,民主的价值根植于自由和平等这两个人类的基本诉求,实质民主建立在庞大的思想脉络中,包括从古典希腊的直接民主到启蒙运动以降的人民主权,实现自由和平等是民主的价值所在。然而,自由民主认为民主的价值在于其功能,这个功能是平衡精英的统治和大众的权利诉求。在程序上,自由民主一方面设置了分权制衡的机制,以防止精英的权力无限膨胀;另一方面形成了选举、投票和政党制度,将权力的运行限制在特定政治精英手中。自由民主的功能价值说来源于洛克、边沁、密尔、熊彼特等思想家阐述的代议民主理论。代议民主理论偏离了实质民主的价值追求,反而与精英的经验主义价值取向紧密结合。经验主义最大的特征是在思想和行动上的双重保守性。经验主义以感知为理论信服力的依据,却排斥无法在现实中感知到的实質价值以及由价值指导的变革性,这造成自由民主在精英的经验保守与民众的平等理想之间来回拉锯,成为一句空话。自由民主保护精英的自由,却忽视民众的平等诉求,在本质上蜕变为精英政治的遮羞布。
民主的程序成为精英统治的工具,并使工具成为目的,程序的象征意义成为自由民主的主要特征。西方自由民主在政治发展上引起多重后果:
从理论与实践的关系来说,民主程序在人民主权的土壤上开花结果,人民主权的价值则需要民主程序为其提供实践保证,然而在西方自由民主中,民主本身的价值追求逐渐成为程序技术的附属。熊彼特基于经验主义立场定义自由民主:民主本质上就是一种选择精英做政治决定的制度安排,精英在这个制度中争取选票,以取得自主做决定的权力。由于将民主程序凌驾于民主价值之上,自由民主实际上成为选主政治,“人民当家作主”的价值内涵被取消。不管是西方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以自由民主作为政治发展目标很难惠及普通民众,他们或多或少地被民主的程序技术绑架,政治参与局限在选举和投票的仪式性程序上,民众只能在仪式的片刻掌握具体权力。政治过程为统治精英所把控,普通民众尤其是弱势群体所能行使的权力受到严苛限制,自由民主外衣下是精英控制普通民众的寡头政治。
由于抛弃民主价值的实质要求,实行西方自由民主模式的不少国家虽然具有民主程序的整套装置,但是基本的政治稳定却难以实现。政治发展的首要前提是政治稳定,基本的安全和秩序是各国人民共同的渴望,因此没有稳定的民主与空中楼阁相差无异。由于精英占有不成比例的社会资源并且精英有意识地系统性压制民众的诉求,自由民主无力解决贫富悬殊、种族矛盾、文化冲突等社会问题。市场经济将民众划分成具有不同利益诉求的群体,多元主义的文化政策加剧价值观对立。面对社会撕裂,自由民主维护政治稳定的功效十分有限。一方面,选举投票制度反映简单多数的意志,却难以实现多数与少数之间的充分协商;另一方面,西方政党制度加剧派性竞争,却无力阻止恶性挤兑。程序至上的政治过程不仅解决不了问题,反而会加剧政治斗争。随着政治矛盾和社会分歧周期性地激化,民众的无力感越来越强,只能被迫沦为精英争权夺利的工具。欧洲多国出现民粹主义浪潮,美国政治极化愈演愈烈,一些右翼极端势力沉渣泛起,这些一定程度上意味着自由民主“核心区”出现政治衰败。
自由民主不是独立于国家而存在的,而是在西方现代国家建构过程中确立起来的。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国家建构上相对成功,和其特定的历史条件与社会要素密不可分。成熟的国家建构为政治参与扩大化提供了条件。程序民主能够顺利运行,得益于成熟的政治文化和历经时间考验的国家制度体系。然而,西方一些国家为了维护霸权,却倒果为因,宣传自由民主是现代国家建构的前提,试图将自身的政治经验包装成所谓普世的政治方案。且不论自由民主正在西方国家内部破坏政治稳定,一些发展中国家简单地以移植自由民主来代替复杂的国家建构任务,已经造成政治发展停滞的后果。在程序民主的伪装下,一些国家的政权表面上是现代的,实际上却是前现代的。比如在一些国家,周期性的军事政变导致政权组织经常性的分化重组,宪法和民主的价值权威树立不起来,国家建构成为海市蜃楼。在一些国家,家长制、主仆关系思想意识扭曲了民主政治中的平等价值,自由民主掩盖等级制度的现实,以去等级化、实现公民资格平等为目的的现代国家建构步履维艰。实质民主是一种从现代国家建构到人民真实参与民主生活的全过程政治发展,而自由民主无力完成现代国家建构,也无法真正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总的来说,虽然有些自由民主国家试图以扩大政治参与来推动实质民主,但因为自始至终都缺少一个起主心骨作用的使命型领导力量,他们的政治动员没有精神主导力,因而缺少规划性。为了防止过度的政治参与导致社会失序,自由民主所能做的只能是将民众的能动性限制在选举投票的程序上。要真正地推动实质民主,需要通过国家建构实现权力配置的常态化、传统文化的适应性转型、公民平等地位的确立、公民意识的培育、新型土地制度建设等,政治稳定和完善的制度框架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前提。国家建构的滞后使得一些国家的秩序建设和现代化发展异常艰巨,反过来无法使普通大众取得经济地位和社会身份上的获得感。获得感的缺失使民主只能流于程序,而无法确立真正的人民主体地位。因此,简单地移植自由民主的程序无法实现政治发展意义上的民主,民主应该是全过程地达成。全过程人民民主一方面建立在国家建构的有效实现上,另一方面使人民在所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域实现自主掌控。与此相对照,程序民主停留在技术层面,甚至可能被用来掩盖精英统治的非民主事实。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最主要特质是“人民性”价值的全过程达成。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和民主理论的创造性运用。“国家的最高形式,民主共和国,在我们现代的社会条件下正日益成为一种不可避免的必然性。”马克思主义指明民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发展方向。马克思肯定西方民主政治确立了人民主权原则,但是严厉批评资产阶级民主本质上是为资产阶级的剥削统治服务,代议制民主的形式主义和选举制度的虚伪性是由资本主义国家性质所决定的。马克思主义的民主观廓清国家权力归属于人民的政治发展意涵,希望最大限度地保障国家权力的主体归属,防止国家政治和人民的分离。民主承认公民一律平等,承认大家都有决定国家制度和管理国家的平等权利,即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当家作主的前提是人民“已经在巨大的、复杂的、社会化的机构里受了训练并养成了遵守纪律的习惯”。“复杂的机构”存在于现代国家,只有建构了有效的现代国家,才能实现政治稳定,并且人民才能在提高生活水平的基础上关照自我利益,继而培养民主素质并参与民主生活。全过程人民民主就是要确保“人民当家作主”不流于形式,通过现代国家的建构保障人民的主体地位,让人民有条件和有能力参与政治生活,程序的技术性功能应该为民主的“人民性”价值目标服务。
全过程人民民主继承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基因。“全过程”意味着国家建构与人民当家作主具有内在统一性,可以在共同的政治原则下融为一体,政治、经济、社会等国家公共事务都遵循人民民主的标准和规范运行。国家生活的整体性、统一性以及人民性在中国传统价值中聚合为两种思想观念,即“天下”和“民本”。其一,天下观指明以全体生民为主体的超越性价值,主张公共空间为万千生民所有。随着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进入中国,天下观中抽象的、神秘性的“生民”概念为现实的“人民”概念所取代。人民政治观是对古代天下政治观的继承发展,是以人为本的整体性政治观的现代化形态,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构建提供了基础。其二,民本观以人民为政治生活的根本,主张维护人民的利益是国家和社会存在的价值所在。民本观的“以民为本”与现代民主观的“人民当家作主”具有相同旨趣。天下观和民本观都表达了中国传统价值中的“人民性”追求,公共空间和社会政治生活不能浮于“人民貌似当家作主”的象征性层面,人民主体地位应该得到真实的体现。这就需要民主政治全过程地贯彻到国家生活的各个环节中,政治发展的目的是切实地实现人民的集体意志和利益。
“全过程”指明人民民主的政治发展效能不局限于狭义所指的和权威施行有关的政治事务,而是贯穿在国家生活的所有领域和所有环节。人民民主的独特优势在于兼含政治民主、经济民主和社会民主。毛泽东提出:“我们不但要把一个政治上受压迫、经济上受剥削的中国,变为一个政治上自由和经济上繁荣的中国,而且要把一个被旧文化统治因而愚昧落后的中国,变为一个被新文化统治因而文明先进的中国。”中国的国家体系是为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全面建设奠定基础,实现政治上的自由、经济上的繁荣以及建立文明先进的国家。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和中国传统价值的滋养下,中国共产党在执政过程中贯彻全过程的人民民主价值,成功实现政治稳定并完成现代国家建构,现代国家和全过程人民民主构成政治发展的一体两面,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建设了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发展了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
人民民主的政治发展效能体现在全过程的国家建构中,包括宪法基础、政治制度基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基础和经济社会现代化基础。全过程人民民主形成积极的政治发展效能:
其一,全过程人民民主拥有包括宪法在内的法治支撑,政治发展是在确保人民主体地位和民主生活有序性中实现的。宪法规定了国体和政体,国体反映国家的性质,政体是体现并维护国家性质的政权组织形式。中国的国体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国体反映的是国家的阶级本质,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充分表明人民是国家的统治阶级,是掌握权力的主权者。政体反映国家最高权力机构由民主选举产生,制宪机关受托于人民,并且在制定和修改宪法时应该为人民提供参与渠道。《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全面依法治国的一项基本原则就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要求必须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宪法保障人民之间的平等,维护人民的民主权利,人民在参加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时,不允许有任何不合理的差别对待,应当平等地享有各项民主权利,可以机会均等地影响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宪法是法治原则的根本体现,把公共利益界定、保护和实现作为一个全过程存在的逻辑领域,对民主进行引导和规制。另外,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要积极促成人民的民主权利,而且要防止“多数人统治”原则在实践中遇到异化的可能,尽可能地减少简单多数原则的负面效应。作为实质民主价值的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遵循人类社会的一般规律,与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构建起有序的民主形态。
人民参政议政的基本政治制度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以制度为载体,人民当家作主的价值取向贯穿在行使权力和维护权利的全链条中,这个链条由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环节构成。在民主选举环节,人民以平等、普遍、秘密和法治的原则选出有相应能力和品质的人进行公共事务管理,主要包括国家层面选举各级人大代表和社会层面选举村民委员会或城市社区居委会委员。民主选举是建立人民与代表、公职人员之间纵向责任机制的首要环节。在民主协商环节,人民自由平等地对话、辩论,通过协商和讨论达成相互理解与意见一致。协商过程是民主生活最直接的体现,一方面协调了共同体内部的不同诉求,另一方面避免了社会分裂和精英的虚假承诺。人民在协商中培养民主素养,调适社会关系,可以最大限度地表现民主品质和理性公共生活的意义。在民主决策环节,人民在选举之后依然能够参与公共政策的制定,公共决策以人民的意见为根本依归,注重协调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公共决策对人民意见的吸收、反馈和解释是人民利益得到保障的最直接表现。在民主管理环节,人民以提出意见建议、参与听证、信访等方式直接参与公共管理,这些都推动了公共政策的开放性和包容性。在民主监督环节,监督存在于选举、协商、决策和管理的各个环节中。人大代表监督机制由人民群众监督人大代表并且人大代表监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另外,民主党派的协商式监督可以实现更好的民主治理效能。民主监督构建了人民代表和国家公职人员對人民的回应性并起到预防腐败的作用,是民主生活中的保障性环节。
任何国家的政治运行都建立在官僚体系之上,权力的贯彻和权利的落实必须通过官僚体系实现,但是官僚体系有自身的运转逻辑,其非意志化和按部就班的等级特征与“人民当家作主”的原则存在一定紧张关系。中国共产党通过持续的自我革命,创造了极具组织性、行动力、目标性,同时又反映人民意识而极力克服官僚制弱点的政党组织和国家治理体系。中国共产党洞见到充分激发人民群众的能动性对生产力发展和民主政治发展具有关键作用。党根据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渴望,在顶层设计中制定发展目标和规划蓝图,同时也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检验既有认知并及时调整、制定新的宏观目标和规划。中国共产党在执政过程中动员起最广泛的人民群众并在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下掌握政治权力。由此,中国的国家体系由1949年前主权虚弱、政令不统一、利益集团割裂、政治社会关系对抗的前现代形态转变成了集中统一、多元融于一元、制度化、人民性的现代化形态。另外,人民大众的主体性意识也实现了历史性的自我生长,这既保证了民主政治的人民意愿基础,又使得中国共产党的自我革新始终有人民作为外在督促主体的保证。在自力更生、自我探索的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根据中国社会和政治的实际情况,通过去伪存真走出了符合实际的国家建构历程。国家建构实现了执政党和人民相互促进与经济社会繁荣,这奠定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和经济社会基础。
全过程人民民主最显著的特征是将政治发展融于国家建构和国家治理。宪法基础、制度基础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国家建构的一部分。它们的共同目标是实现经济社会现代化。现代化建设的目标为人民当家作主赋能。专注于贫困现象和民主研究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马蒂亚·森提出以实质自由、可行能力为目的的正义论方案,认为民主的首要特征是提高全体人民的可行能力。人民可行能力提升的必要步驟是经济水平的提高,只有国家和社会的各种软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到位,现代型经济社会体系才能发展起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社会主义改造、社会主义建设以及改革开放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都是融政治发展于国家建构的民主实践。在这个过程中,“体制为公意而造”嵌入到民主价值中。现代化建设首先要实现对国家资源的高效动员,创造能够将党的意志贯穿所有社会主体的政治途径。区别于自由民主以程序技术的形式主义掩盖维护精英利益的本质,全过程人民民主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而创造强大国家,强大国家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先决条件。为了提高现代化建设的能力,中国共产党巩固了全面领导地位,贯彻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党的领导地位确保国家基础能力在短时间内建构起来。然后,人民通过宪制结构和政治制度参与政治生活,并积极投身到最广泛的经济建设之中。在中国共产党的带领下,新型的土地制度、产权制度等建立起来,国家动员能力跨越式地提升,教育、妇女解放以及医疗事业的发展使人口素质大幅提高,国家能力壮大,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得以解决。人民的主人翁地位和现代化建设的历程相辅相成,人民的团结奋斗实现了国家的跨越式发展,成功走出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开创了人类文明新形态。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政治发展超越了和权威施行有关的狭隘政治意涵,是更具广度和深度的政治设计,是广泛的系统性演变。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性质上是人民性的,在实践形态上是“全过程”的,在权力和权利的双重角度上,宪法、政治制度、党的领导地位、经济社会现代化建设贯彻人民性原则,保障人民群众能够全方位地行使国家权力并全领域地享受各种法定权利。中国的民主真正把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落到实处,充分调动起人民的主观能动性,这是中国之治的密码,是中国民主的力量。
民主是人类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之一,它指引人们掌握自己的命运,协调个体和群体之间的矛盾。由于不同的历史、文化和时空条件,各国在民主的政治发展意义上走上了不同的道路,其中包括西式自由民主和中国的全过程人民民主。自由民主的政治发展观是消极的,过于强调程序的意义,把民主简化为竞争性选举,用选举民主的形式掩盖民主形式的多样性。民主程序的工具性成为目的,而民主的人民当家作主价值却被遗忘。这些都异化了民主政治,也是异化了政治发展。在思维方式上,自由民主的政治发展观源于静态的主客二分认知模式。静态的主客二分思维把世界万物看作与人处于彼此外在的关系中,主体凭客观规律征服客体。自由民主把政治看作独立于个体和社会的范畴,认为政治体系和国家是政治主体——政府、选民、利益集团等——用来达成特定目标的工具。结果,程序技术反客为主,成为对选民主体性的束缚。另外,自由民主假定人性本恶,尽管试图以精心设计的程序限制人的恶,但是人性本恶的假定先验地把人的能动性排除在了体系设计之外。这就导致自由民主的政治发展观是防御性的,其民主程序再怎么精密,也只是以被动的防御姿态勾勒政治发展的蓝图,无法实现人民和政治之间的积极互构,也就没法实现人民对主权的终极掌握。在消极的政治发展观影响下,西方民主政治成为用来争权夺利的工具。程序民主类似于机器,而人民无法控制机器,却被迫从属于机器,这是异化的生存样态,人不为自己所管控。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政治发展观是积极的,反映了实质民主的价值要求,目的是构建并激发人民当家作主的能动性,并在全过程的意义上使人民真正地当家作主。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政治发展观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并从中国传统文化的精神理路中汲取价值资源。
马克思主义蕴含着超越静态主客二分认知模式的价值关怀,直接指向人类积极把握自身命运的旨趣。马克思主义肯定西方现代性历程中工具理性促进物质积累的意义。不过,静态主客二分认知模式仅体现了改造自然、创造经济效益的追求,却在政治、社会、文化等方面阻碍了人的全面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唯物主义世界观重视人的能动性,肯定了实践对于人类生活的意义。在民主生活中,人民不仅能动地适应程序技术,而且能动地将自身置于非程序性的社会交往中。政治的本意是共同体内的关系,涉及人与人之间在利益和价值观上的沟通与妥协,因此政治发展应该体现解放的价值,包括政治解放、社会解放和人的解放。人民民主就是在精神和物质、主观和客观之间形成全过程的统合,以在积极的层次树立人民的主体地位。
它主张,民主应该超越个体原子化的社会状态,实现人与人、人与环境的有机统一。中国人的传统精神结构是人与世界万物融合为一,人与世界是互动关系,人的价值感与社会生活紧密相连,与每个个体的生活实践密切相关,这是中国传统所遵循的道路。国家是最主要的政治场域,所以国家是中国人价值感的在场之处;反过来,国家也为中国人的意义实现提供舞台。另外,人伦道德始终是中国人的精神和实践指南,这意味着中国人的形而上传统避免了一神宗教文明的偏执性,而更具人文色彩。世俗生活与伦理精神一体相融,中国的政治文明具有天然的全过程本能。全过程、融合性是中国人的精神和实践特征,在古代体现于天下观和民本观,在当今体现于人民民主在程序与价值上相统一。基于这种文化基础和伦理取向,人民当家作主具有广泛性、全面性、全流程与全局性。全过程人民民主一方面与国家治理具有天然的相容性,可以创造民主治理的效能,另一方面立志实现社会关系的内在协调,以阻止程序技术与价值规范的分离。中国传统文化的精神理路关切人与人、人与环境融合发展的命题,在其滋润下,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了更积极的政治发展意涵。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积极政治发展观在国家建构的全过程表现出来,且有利于实现民主的实质价值——人民当家作主。民主实践与国家建构是政治发展的一体两面,两者有机统一于历史实践之中:
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对于促进人民积极参与政治、社会和经济生活,保护人民群众的权益有重大意义。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所在。
就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来说,由人民选举人大代表组成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彻底改变了剥削阶级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占主导地位的政治权力结构,从根本上确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来说,协商主体不断扩展,从党派间协商扩展到社会团体、行业组织、利益群体、公民之间的协商。协商的制度化水平不断提高,听证制度、公民批评和建议制度、监督制度、检举制度为人民民主参与提供了广泛的途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也为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创造了制度基础。
党的事业就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党的群众路线本身就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党的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中的体现。党领导政治制度建设、经济社会现代化建设的目的都是为人民赋能,以真正地实现人民当家作主。
随着利益多元化和权利意识提升,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逐渐高涨,政治参与和实践处在有序的扩大之中。一方面,公民权利的扩充呈现出民事权利、政治权利、社会权利递进的总体态势,国家对人身自由、财产权的民事权利保护更加全面;人民参与政治生活,尤其是参与基层政治,使政治权利得到了切实的实践;教育、医疗、社保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完善,人民的社會权利迅速跟进。
中国共产党致力于追求民主政治的实质性——人在政治互动中达成交汇融合。执政党在政治发展的目标中深化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建设,以全方位地提高人民的获得感,不仅让民主在程序的意义上付诸现实,更重要的是让人与世界通过民主这个在场的全过程领域达成相互融合与相互促进,达成中国式的新型现代性境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以人为本的大协调,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正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价值旨趣。全过程人民民主以人民当家作主为政治发展的宗旨,在现代化建设中达成综合性成就,彰显了政治发展的普遍意涵。
实质民主的价值关怀是人民的主体地位,实质民主的政治发展要解决人的存在与发展问题。西式自由民主建立在政治工具性和人性本恶的假定之上,造成程序民主与实质民主间关系失衡,民主的政治发展意义被消磨殆尽。中国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致力于让程序技术为价值规范服务,以期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实质价值。中国共产党在建设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历程中,以国家建构为抓手,奠定了为人民赋能的制度和物质基础,继而实现灵活、动态、全过程的政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已经创造性地融合了马克思主义民主观和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并将进一步结合中国人自身的精神理路,探索以人的解放为目标的政治方式,开创人类政治文明的新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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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洢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