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财税支持政策探究
2022-07-19高锐
高锐
【摘要】“一带一路”倡议旨在积极借助中国古代海上丝路文化的重要历史符号,扬起人与自然和谐共同发展的光辉旗帜,主动积极发展中国同丝路沿线各国之间的友好经贸合作关系,共同推动建设一个政治上互信、经贸上融通、人文上包容开放的国家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在建立这样一个庞大的建设体系的过程中,我国政府除了加强对外合作外,也需要统筹国内各种资源,强化政策支持。而在这个过程当中,财税政策的支持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文章旨在通过分析“一带一路”财税政策的现状,探讨现有财税政策中的优点以及不足之处,通过分析提出建议,使财税政策可以在“一带一路”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关键词】“一带一路”;财税;支持政策
【中图分类号】F810.42
一、引言
“一带一路”倡议秉承共商、共享、共建原则,坚持开放合作,坚持市场运作,遵循市场规律和国际通行规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各类企业的主体作用,同时发挥好政府的作用。“一带一路”的基本政策包括金融支持政策、交通运输支持政策等,要实现“一带一路”总规划,其中必不可少的是强有力的财税政策支持。从2013年“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到2015年“一带一路”建设在全国以及周边国家的全面开展,特别是2015年3月,国家发改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文《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表明国家将加大“一带一路”建设在财税政策方面的支持力度。本文从“一带一路”的基本内容着手,分析探究现有的财税支持政策存在的不足,通过分析提出建议,使财税政策可以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二、“一带一路”的基本内涵
自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一带一路”倡议后,“一带一路”至今已经发展成陆上依托国际大通道,以沿线中心城市为支撑,以重点经贸产业园区为合作平台,共同打造新亚欧大陆桥、中蒙俄、中国-中亚-西亚、中国-中南半岛等国际经济合作走廊;海上以重点港口为节点,共同建设通畅安全高效的运输大通道。“一带一路”的基本内涵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探寻经济增长之道
2021年,我国新设外商投资企业6.1萬户,同比增长23.3%,较2019年多2.5%,高于同期新设企业总体增速10.8个百分点。我国新设外商投资企业实现增长,充分显示出我国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和超大规模市场的极强吸引力。同时,根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统计数据,80%的全球货物贸易通过海运实现。近年来,在“一带一路”建设的推动下,沿线国家积极加强海上互联互通,深化了港口合作,相关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水平不断提升,对带动各国经济发展、促进全球贸易畅通发挥了重要作用。“一带一路”合作范围不断扩大,合作领域更为广阔。它不仅解决了国内产能过剩的问题,发展了经济,同时给参与各方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合作红利。
(二)实现全球化再平衡
“一带一路”为全球均衡可持续发展增添了新动力,提供了新机遇。“一带一路”贯穿亚欧非大陆,一边是不断发展的东亚经济圈,一边是发达的欧洲经济圈,中间广大腹地国家经济发展潜力巨大。从“一带一路”的构建框架可以看出,“一带一路”包括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国家与国家之间相互深化合作,不断扩大相互之间的利益和需求。例如,“玫瑰之国”保加利亚是“一带一路”建设在巴尔干地区的重要节点,在“一带一路”的带动下,中国企业积极参与保加利亚光伏项目、风力发电项目,新能源领域成为中保合作新亮点。保方积极用好进博会、中东欧博览会等平台,与中方签署关于烟叶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两国农产品贸易范围进一步扩大1。这些国家与国家之间不断深化的合作,有利于推进全球化再平衡的实现。
(三)开创地区新型合作
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下,全球各国的经济都受到了冲击。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中欧班列为沿线国家和地区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畅通做出了重要贡献,加深了中欧经贸合作,也推动了区域经济复苏。同时,“中国公司参与的意大利首个海上风电项目并网”“中国科技助力泰国打造水上光伏电站”“巴基斯坦瓜达尔港和宁波舟山港,两港深化港口合作促进贸易畅通”等项目的实施,依赖于“一带一路”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跨区域新型合作在不断实现。这些项目的开展有助于加快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
三、“一带一路”建设财税支持政策现状
(一)财政支持政策
2019年4月,财政部颁布了《“一带一路”债务可持续性分析框架》,商务部、国家发改委于2019年先后颁布了《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国家层面陆续出台多项政策文件,与国际社会一道,共同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可持续性的财政支持,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增长。除了国家层面,各省市也积极融入“一带一路”的建设中,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推动“一带一路”的建设。例如,吉林省在2019年颁布了《吉林省扩大开放100项政策措施》,文件聚焦放宽外资准入、投资便利化,加大优惠补贴力度、推动降费减负。
同时,“一带一路”倡议还推动了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筹建,旨在促进亚洲区域的建设互联互通和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并且加强中国与其他亚洲国家和地区的合作,在全球一体化的背景下,亚投行的成立,有助于通过与现有多边开发银行开展合作,更好地为亚洲地区长期的巨额基础设施建设融资缺口提供资金支持。
这些财政支持政策,都不断地推进了“一带一路”的建设,鼓励外资企业“走进来”,协同各方,推动各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及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有助于提升本地区应对未来金融危机和其他外部冲击的能力。
(二)税收支持政策
税收是全球经济治理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对“一带一路”建设起到了推动作用。随着“一带一路”的建设,截至2020年我国已与107个国家(地区)签署了税收协定。这些协定的签订,使税收环境进一步得到完善,也为经贸往来顺利提供了重要保障。除了通过签订多方税收协议为“一带一路”的建设“保驾护航”之外,2021年9月,第二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也如期举行。在论坛上,与会各方均一致表示以合作之力共促税收征管能力提升,伴随着多所“一带一路”税务学院的建立,为合作各方提供了高质量的知识培训和学术研究平台。数据显示,截至目前“一带一路”税务学院举办了26期国际税收征管业务培训,已覆盖71个国家(地区),培养了超过1200名财税官员,切实促进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税收征管能力的共同提升。
同时,伴随着数字经济的高速发展,信息革命加速到来,税务信息化也在高速发展。中国国家税务总局总会计师饶立新表示,中国税务部门正在全面落实国家层面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致力于建设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力的智慧税务系统,不断提升税收管理现代化水平,加强税源监控,及时提醒涉税异常,帮助企业规避涉税风险。
四、现行财税支持政策中存在的不足
(一)“一带一路”建设中存在的财政政策问题
从现有的“一带一路”财政政策中可以看出,我国政府和沿线国家政府不断加强双边合作,同时我国地方政府也在积极地推出各项政策,例如,2019年国家发改委公布了《第三方市场合作指南和案例》《西部陆海新通道总体规划》,各省市积极加入“一带一路”的建设中。陕西、天津、江苏、青海、宁夏、河南等多个省市先后出台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工作要点,各省市根据自身具体情况设立目标,提出多项切实可行的措施。各种政策的实施,激发了国内企业“走出去”、国外企业“走进来”的热情,但是,我国目前关于建设“一带一路”的专项资金比较匮乏。“一带一路”的建设,不管是沿线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还是我国企业对沿线国家的投资和承建工程的开销,都是巨大的,仅仅依靠“丝路基金”,长期发展来说是远远不够的。同时也由于一些政府部门、公司集团和一些金融机构之间缺少高效便捷的信息交流沟通平台,使得企业一旦遇到财务危机,因为没有专项资金的兜底,常常会面临无法承担的冲击。同时,从2019年国家及地方政府陆续出台的政策可以看出,很多政策都是想要吸引国外的企业来华投资,而关于企业“走出去”的支持政策则比较少,并且提及的内容也不完善。这种情况下会打击企业“走出去”的激情和信心。
(二)“一带一路”建设中存在的税收政策问题
在现行的税收政策下,虽然我国与沿线各国签订了相关的税收协定,国家层面、地方政府也积极颁布各项税收政策,鼓励国内企业“走出去”,鼓励外企“走进来”,但是税收是一把双刃剑,它既可以鼓励多边合作,也有可能阻碍相互之间的合作。首先,截至目前仍有60个国家(地区)尚未与中国签订双边税收协定,包括部分与中国经济往来比较频繁的国家(如缅甸和东帝汶)。如果没有达成双边征税协定,“走出去”企业可能面临双重征税问题,这将阻碍“走出去”企业的步伐。如果签订了双边税收协定,“走出去”企业则可以享受协议中给予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没有签订双边税收协定,“走出去”企业可能需要根据东道主国的规定征税,有可能会降低企业的利润,从而影响企业的投资信心。其次,数据信息正在成为各行各业最重要的创新资源,进入大数据时代,税收之后的发展也离不开数据信息化。虽然国家税务部门正在全面落实国家层面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致力于建设以税收大数据为主导的税务系统,但是,目前有关推进相关企业、行业以及税收等相关信息的数据库的建立政策还不够完善,只有依靠税收大数据税务系统的建立,才能有效加强国际税收征管。
五、“一带一路”建设中的财税政策建议
(一)财政政策建议
首先,财政部门要进行全方位的规划和设计。“一带一路”倡议是国家领导人从全局出发为使我国经济能够继续保持增长而提出的。因此,财政部门应从各个层面做好财政对“一带一路”支持的总体规划和设计,从宏观上把控“一带一路”建设的实施以及需要完成的目标。
其次,当企业面临财务风险时,因为没有专项资金的支持,有可能遭遇严重的财务危机。为了使企业在对外进行投资和承包工程时,能够有效化解可能面临的财务危机,国家应该致力于完善现有的财政资金支撑体系,以提高企业的投资信心。
(二)税收政策建议
首先,加快签订税收协定的步伐,着手开展尚未与中国签订双边税收协定的60个国家(地区)的税收协定的签署工作,避免出現“走出去”企业被双重征税的情况,进一步促进国内企业“走出去”和外资企业“走进来”。
其次,提升税收征管能力也是各个国家不断增长的一个内在需求。提升税收征管能力,一方面在人,一方面在数据。柬埔寨税务局税政及国际合作司司长森齐塞思认为,在中国政府的大力推动下,多所“一带一路”税务学院成功建成,这有利于为合作各方提供专业的具有针对性的税务人才。但是目前国际税收征管业务培训所覆盖的范围还不够,培训的财税官员也有限。下一步希望可以通过各方的协作,鼓励更多的财税官员参与到培训当中,切实促进“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城市(地区)的税务和征管综合能力的整体提高。
六、结束语
本文探究现有的财税政策对“一带一路”建设的促进作用以及其存在的不足,在此基础上提出针对“一带一路”建设中的财税问题的建议。希望通过本文的探究及建议,能使财税政策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主要参考文献:
[ 1]杨治朋.“一带一路”战略的国际税法思考:税收协定助力中国企业“走出去”[ J].法制博览,2016(9):58-59.
[ 2]温来成.完善财税政策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J].中国财政,2017(12):12-13.
[ 3]新华社.习近平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的演讲[ EB/OL].(2017-05-14)[ 2022-04-12].http://cpc. people.com.cn/n1/2017/0514/c64094-292739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