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及动物产品调运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022-07-16张丹
张 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新疆 乌鲁木齐 830000)
随着我国畜牧行业的不断深化改革,畜牧养殖行业对于动物和动物产品调运监管工作的需求也越来越高,为确保行业的高质量发展以及加强对疫病的防控,保障能够为社会提供更加安全且质量更高的动物产品,相关部门必须要严格筛查当前动物和动物产品调运监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以确保畜牧养殖业的发展路径能够更加健康。
1 目前动物和动物产品调运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
1.1 缺乏完善的管理机构
目前我省针对动物和动物产品调运监管工作的管理机构通常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包括公路检查站对拉运动物、动物产品车辆的查证验物等监督检查工作、调运动物及动物产品落地监管工作。工作范围:全区1070个县、乡产地检疫报检点、384个屠宰场(点)、1200余个活畜(禽)交易市场、19个(4个省际、15个地州际)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这种工作模式随着当前我国新的《动物防疫法》颁布、畜牧信息化平台的建设,动物和动物产品调运监管工作逐步精细化以及规范化,畜牧行业深化改革,动检机构、人员不稳定造成很多地区的动物卫生监管部门很难组织一支专业化、高效率的动物和动物产品调运监管队伍,甚至部分地区出现动物和动物产品调运监管工作的执行人员缺乏专业知识、组织结构过于老化、缺乏年轻人才以及工作经费、缺乏硬件设施等问题,进而导致很多地区出现动物和动物产品调运监管工作的力度不足甚至无法落实的情况。
1.2 监管体系建设问题
动物和动物产品调运监管工作是一项非常严谨、工作量极大的工作,不过目前许多部门缺乏完善的监管制度和监管体系,很容易造成缺少相关设备、制度落实不足、监管不严谨等问题,如果一旦出现严重的病疫事故或者动物产品不合格的情况,则很容易造成非常严重的社会影响。而且当前很多动物卫生监督部门会把调运监管工作交付给非专业人员展开,因此也非常容易出现监管工作不专业、不严谨、不及时甚至出现问题后找不到相应负责人的情况。
1.3 缺乏规范化防疫体系
动物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如果监管不当则很容易造成动物疫病大肆传播的情况,不过目前很多动物调运交易市场的设施和选址缺乏规范性,对于冷链环节以及加工运输环节也缺乏规范化管理,甚至出现动物产品调运场所直接建立于闹市或者私自乱建的情况,很多机构的防疫设施、检疫条件和流程并不严格,导致动物疫病的防控能力不足,甚至会出现疫病扩散的情况。
1.4 缺乏严格的执法能力
由于机构改革,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执法工作,在对非法动物产品和动物调运情况进行监管执法的过程中,由于执法队伍缺乏专业性、并没有专业的法律知识人员和证据采取方式、也缺乏专业执法队伍和工具,因此在对于违反调运情况的判断以及处理上出现了能力不足以及不符合执法规范的情况。实际上监督执法部门应当具备单独的执法能力以及建立强硬的专业执法队伍,导致在执法过程中容易出现能力不足的情况,甚至会造成违反人员不执行和配合执法行为乃至暴力抗拒执法的情况。
1.5 缺乏规范化监督管理内容
目前很多养殖户在进行动物和动物产品调运的过程中没有建立有效的卫生管理和消毒体系,对于防疫设施、台账甚至经营资格都缺乏关注,而很多调运监管人员在展开监督管理工作时也相对敷衍,对于信息不完善、管理盲区等问题并没有进行规范化严查和督导,加上基础设施的薄弱以及管理内容缺乏统一性,因此很容易出现动物疫病缺乏防控、动物产品容易出现严重安全隐患的问题。
1.6 缺乏专业的监督管理技术
目前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对动物和动物产品调运工作进行检查的过程中,由于缺乏专业的设备以及专业的兽医队伍,因此很多工作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只凭借单纯的感官检查进行判断,一部分深层次的疫病很难通过感官进行准确判断,因此这种简单的检查方式所得出的检疫结构并没有严格的数据作为支持,当疫病动物和产品流入市场后很容易出现疫病扩散的情况,这对于动物和动物产品调运监管工作的严谨性来说是非常不利的。
1.7 缺乏对调运检疫工作的重视
调运检疫工作是确保调运监管工作的重点,根据统计数据来看,我国已经发现了300余种动物疫病,其中需要进行检测和评估的疫病类型有150个,这些动物疫病都可以传染人的身体,对动物疫病的检测意义可以说是深远的,人们对动物疫病的检测意识非常差,不管是调运监管人员还是养殖户对待动物的疫病现象存在一种侥幸的心理,觉得这些病情无关紧要,这种理念造成了更多的人对基层动物防疫检疫的意识更加的薄弱,并且在实际的检测工作中缺少人员,相关部门也缺少资金的投入,以上种种情况都限制了检疫工作的展开,很多调运监管组织机构不能保证对动物进行深度检疫,同时也无法保证事后的疫病防治工作。
2 加强动物和动物产品调运监管工作的相关措施
2.1 建立起完善的监管体系
为了确保动物和动物产品调运监管工作能够顺利展开,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一定要建立起专业且完善的动物和动物产品调运监管组织,同时还需要建设高素质、高能力的动物和动物产品调运监管队伍,确保组织队伍的硬件设施完善、队伍配置确保人员平衡,要以富有经验、充满活力为建设目标,确保能够解决年轻人缺乏工作经验以及老员工缺乏知识结构等问题。与此同时组织机构还需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确保监管队伍的专业水平以及综合素质能够得到稳步提升,并且要加强工作队伍建设,确保能够满足监管队伍对于人力资源、设备资源和资金的需求,同时还需要建议不促进队伍设备配置、管理制度等软硬件配套设施的建设,让监管队伍的工作能力能够得到不断提升。
2.2 确保调运监管体系的完善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必须要建立起规范化的动物和动物产品调运监管制度以及准入准出制度,建立起专业化以及能够充分满足动物和动物产品调运监管需求的公路检查站,保障检查站内的设备齐全专业,能够充分满足检疫工作需求。与此同时动物和动物产品调运监管组织机构还需要采用严格的考核管理体系以及责任落实制度,确保能够将监督管理责任能够落实到每一个工作人员,如果出现调运监管问题一定要追查到底,确保相关人员能够担负相应的责任,以保障能够加强对监管人员的督促,确保动物和动物产品调运监管工作能够严谨、认真且积极地得到落实,以便于杜绝监管失误情况的发生。
2.3 对检查站(检疫点)建设进行合理规划
在建立动物检查站(检疫点)的过程中一定要确保满足动物防疫相关法律,确保动物检查站(检疫点)必须要满足如下防疫条件:首先动物检查站(检疫点)必须要距离当地的动物饲养和养殖站在五百米以上、距离动物隔离站、无害处理站以及配种站在三千米以上、距离动物医疗场所要在二百米以上、动物检疫区域需要和检疫地点的其他区域进行隔离、活体动物检疫区域需要进行隔离、对于种类不同的动物检疫区域也需要进行隔离。同时检疫区域的环境一定要确保防水且易清洗,并且建立起完善的消毒制度以及隔离制度,如果发现疫病需要第一时间进行全面处置和消杀,以确保能够建立起更加安全、更加稳定的检查站(检疫点)。
2.4 加强监督执法力度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一定要建立起专业的监督执法队伍,确保能够配置好专业的执法工具,保障队伍中具备专业的法律人才以及执法人员,并且不断加强执法人员的执法工作能力以及进一步完善取证设备和方法,建设能够具备独立执法办案并的动物和动物产品调运监管执法队伍,一定要杜绝在动物和动物产品调运执法工作中出现监管执法不严、证据不足、违法违规严重的情况。同时动物和动物产品调运监管组织机构还需要与当地公安执法部门进行联合执法,确保加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能力,对于执法过程中的不执行、不配合甚至暴力抗法的情况要给予严厉打击,从而确保动物和动物产品调运执法工作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2.5 确保调运监管工作内容的全面性
为确保能够规范化动物和动物产品调运工作,在监管过程中必须要确保监管工作内容能够更加全面和完善,确保从监管目标的经营资格、防疫措施、隔离和消毒设施、进销台账等工作内容入手,对于不满足规定的动物和动物产品厂商要进行监督,并且对于拒不整改以及造成防疫安全事故的经营商要移交司法部门进行立案并且查处,确保在动物和动物产品调运监管工作中能够全方位对畜牧养殖户以及动物产品厂商进行深度监管和控制,避免出现监管死角的出现。
2.6 建立完善的专业技术监管队伍
在动物和动物产品调运监管工作展开的过程中一定要确保技术监管队伍的完整性,包括官方兽医人员、协检人员等,都需要具备专业的资质以及足够的经验,并且配合完善的硬件设备来积极实施能够出具完整检疫证明的体系,并且加强风险预测体系的建设,要确保能够利用更加完善的数据来反映出检疫工作的结果,避免因为只靠感官检疫而出现漏检、错检的情况,为检疫工作的展开打好坚实的基础。为了确保技术队伍能够严格执行监管规范,一定要确保监管制度的落实以及保障工作的痕迹化管理,促进监管工作考核机制的建立,并且制定好动物和动物产品调运监管规范化制度,严格根据技术规范来开展监管工作,确保动物和动物产品调运监管工作能够顺利展开。
2.7 建立严格的动物防疫体系
为了确保能够减少动物和动物产品调运工作中出现疫病的情况,建立严格的动物防疫体系是动物和动物产品调运监管组织必须要重视的问题。首先动物和动物产品调运监管组织必须要加强基础防疫检疫队伍的建设,加强对防疫检疫队伍的监督管理,并且要定期对相关工作人员展开专业的培训,同时要加强对动物防疫检疫队伍的测试和考核,确保相关工作人员能够全面了解动物的发病情况以及感染疫情时的体征,同时还需要全面掌握防疫检疫工作的要点以及方法,确保在面对应急事件时能够快速制定合理的解决措施。同时还需要建立起系统化的动物检疫体系,畜牧业必须实行分级管理,在兽医工作方法上加快转变工作方式,应做好网络检测、加强动物的质量检测管理。而且为了满足对疫病暴发检测措施的需要,有必要在一个全面的基层动物防疫检疫网络内为疫病管理制定快速指导方针,以接受早期预警并采取紧急措施。在确立起完善的检疫体系后,动物和动物产品调运监管一定要确保检疫工作的落实,确保检疫工作不会放过任何一个疫病案例,以保障动物和动物产品市场能够更加安全。而且为了能够提高动物检疫工作的效率和建议制度落实的有效性,国家相关执法单位需要和当地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展开高效合作,确保当地畜牧兽医与有关部门有效沟通的基础上能够切实整合屠宰资格审核工作,利用执法权力来确保能够强化当地的动物检疫工作。同时相关部门还需要对当地的动物卫生监管工作展开区域性划分,确保能够根据各地区当地的畜牧业发展情况加强与当地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的合作,利用各部门共同联合执法体系的建立来促进我国动物检疫工作效率的提升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落实。
2.8 加强调运经营人员的管理
为保障调运经营人员能够严格遵守调运监管条例,动物和动物产品调运监管组织部门一定要加强对动物和动物产品调运经营人员的管理,建立起完善的调运经营人员档案和调运记录备案制度,并且确保调运经营人员具备相应的从业资质,以确保能够全面掌握动物和动物产品调运工作的实际情况。
3 结语
总的来说动物和动物产品调运监督工作对于加强畜牧养殖业监管、防止动物疫病传播有着非常显著的效果,而在加强监督管理工作的过程中,相关部门一定要建立起专业的监管队伍,并且确保监督管理规范化,以保障我国畜牧养殖业能够得到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