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中国文学复仇形象研究
2022-07-16赵淑英舒顶明
赵淑英 舒顶明
关键词:复仇形象 分类研究 比较研究 女性复仇
一、引言
复仇是生命存在在面临毁灭或强大的否定性力量时,复仇主体在自我保护以及文化正义的信念支撑下,对施暴者所采取的一种抗争行动。这种抗争一般是弱者对强者、正义群体对非正义群体的对抗,跟人的本能、情感、伦理、正义、文化、心理密切相关。因此,在人类的文明史上,复仇现象古已有之,复仇主题的经久不衰。从古至今,中国文学中不乏复仇主题的写作。相应的,中国现当代学术界也不乏复仇主题的相关研究。梳理20世纪90 年代至今有关中国文学复仇主题的研究资料,中国国家数字图书馆显示的专著有13 本。其中,最具权威、也最具代表性的是王立先生的研究。王立先生在1995 年至2011 年间共出版复仇主题专著6 本,分别是《传统复仇文学主题的文化阐释及中外比较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 年版)、《中国古代复仇文学主题》(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 年版)、《中国文学主题学——母题与心态史丛论》(中州古籍出版社1995 年版)。王立先生与刘卫英合著的复仇主题专著共3 本,分别是《中国古代侠义复仇史料萃编》(齐鲁书社2009 年版)、《红豆——女性情爱文学的文化心理透视》(人民文学出版社2002 年版)、《中国古代复仇故事大观》(学林出版社1996 年版)。此外,有关复仇主题研究的专著还包括:台湾学者李隆献主编《复仇观的省察与诠释——先秦两汉魏晋南北朝隋唐编》(“国立”台湾大学出版中心2012 年版)及《复仇观的省察与诠释——宋元明清编》(台湾大学出版中心2015 年版)、蒋蓝《复仇之书——中国历史上的侠义恩仇》(成都时代出版社,2011 年)、陈晓昀《明代女性复仇故事的文化史考察》(山西教育出版社2011 年版)、陈倩《西方复仇悲剧研究》(中国戏剧出版社2009 年版)、陈守敬《包公案孝子复仇》( 台湾“国立”传统艺术中心筹备处2001 年版)、周天游《古代复仇面面观》(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2 年版)。以上专著从文历史学、文化学、伦理学、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文献学、文学、法律等学科角度出发探讨了复仇的文化母题、复仇的文化形象、复仇的文化心理、复仇的中西对比等,几乎涉及了复仇主题研究的方方面面。然而截至目前,国内学术界还没有一本专门研究中国文学中复仇形象的专著。同时,收录于中国知网期刊数据库有关中国文学复仇主题研究的中文论文共计3323 篇,a 大致可划分为复仇主题的比较研究、复仇主题的社会历史文化研究、复仇形象的研究三大类。其中,复仇主题比较研究中文论文共270 篇,占总量的8%。复仇形象研究中文论文共549 篇,占总量的17%。研究数量最多的是复仇主题的社会历史文化研究论文,共2091 篇,占总量的63%。
根据以上数据的统计可见,20 世纪90 年代至今中国文学复仇主题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复仇主题的社会历史文化研究方面,而中国文学复仇主题的比较研究以及复仇形象的研究则相较薄弱。此数据说明国内复仇主题的研究偏重于社会学、历史学、文化学研究,换言之,中国文学对于人类历史上的复仇主要关注其外在方面,而对于复仇行动的主要实施者——复仇形象本身的关注还远远不够。复仇形象在“激烈的冲突和坚决的对抗”的复仇过程中呈现的永恒正义、抗争行动、崇高人格、超越精神既跟人的心理、伦理等因素息息相关,同时也体现了哲学、美学上的崇高之美、悲剧之美。“文学即是人学”性质决定了文学研究要回归对人本身的关注,复仇现象的研究中对复仇形象的深入研究必不可少。就当前学术界中国文学复仇形象研究而言,可主要归为三类:复仇形象的分类研究、复仇形象的比较研究以及女性复仇形象研究。
二、復仇形象的分类研究
对于中国文学从古至今复仇形象的分类,学术界至今无统一的标准。不同的研究者从不同的标准出发,得出不同的分类结果。
杨建经和彭在钦的论文《复仇母题与中外叙事文学》一文将中外叙事文学中的复仇形象分为血亲复仇形象、痴心女子负心汉式复仇形象、“第三类复仇”形象。宗敏的论文《元明清叙事文学中的复仇主题》根据复仇者身份特征的不同,将元明清阶段叙事文学中的复仇形象划分为遗孤形象、怨女形象和侠形象三种类型。其中,中国文学复仇形象的分类研究最具代表性的是王立先生。王立先生1992 年发表的论文《略论中国古代文学中的复仇主题——兼谈古代文化中的复仇意识》将中国古代复仇文学中的复仇形象分为血亲复仇形象、侠义复仇形象、鬼灵复仇形象和民族复仇形象四种类别。王立先生分别在1996 年和2009 年出版的两部专著《中国古代复仇故事大观》和《中国古代侠义复仇史料萃编》按复仇形象的身份特征将中国古代的复仇形象划分为九类,分别是血亲复仇形象、侠义复仇形象、鬼灵复仇形象、女性复仇形象、反暴复仇形象、丧悼复仇形象、忠奸复仇形象、动物复仇形象、精怪复仇形象,并按上述九种类别对中国古代复仇资料进行归类、汇编。这是当前国内学术界最全面、最系统的复仇形象分类方法。故近年来,不少涉及中国文学复仇形象的研究,均以王立先生的分类为准,并在此基础上展开对中国文学复仇主题的探讨。王立先生的九类复仇形象在中国文学中所占比例最大的分别是:血亲复仇形象、侠义复仇形象和鬼灵复仇形象三类,相应的,近年来学术界有不少学者对此三类复仇形象单独进行过专题研究,例如蒋蓝的《复仇之书——中国历史上的侠义恩仇》。
三、复仇形象的比较研究
根据已有资料,复仇形象比较研究在中国文学复仇形象研究文献中所占比重最大。中国文学复仇形象的比较研究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复仇形象的古、今比较研究;一类是复仇形象的中、西比较研究。
首先,复仇形象的古今比较研究主要集中在不同朝代文学文本对中国历史上同一复仇形象不同改编的比较研究。例如,中国历史上伍子胥的故事。山东大学苗江磊的硕士毕业论文《伍子胥复仇形象研究》对伍子胥复仇形象在不同时代文献中的嬗变过程以及由伍子胥复仇行为引发的忠孝合理性争议进行了研究,是近年来有关伍子胥复仇形象研究方面重要的文献资料。
第一,先秦是伍子胥复仇形象的孕育期,在先秦的诸多文献中对伍子胥复仇形象均有零星的、片段化记述,但这一时期伍子胥形象的特征不够鲜明。到《史记》伍子胥复仇形象初步成型,《绝越书》和《吴越春秋》深化了伍子胥复仇形象。唐代《伍子胥变文》文本脱离了历史文献的特征,伍子胥复仇形象逐步文学化和神化。元杂剧《楚昭王疏者下船》和《说专诸伍员吹箫》对伍子胥复仇形象进一步深化演绎。
明传奇《二胥记》出现了对伍子胥复仇行为的合理性问题的争议。清代小说《东周列国志》集前代文学作品之大成,伍子胥复仇形象更加立体饱满。
第二,伍子胥复仇行为的合理性问题主要是围绕复仇形象所体现的忠孝关系辨析而展开。主要有两大派观点:一些学者从血缘伦理、春秋战国时期君臣关系出发肯定了伍子胥复仇行为的合理性;另一类学者从君国观念出发批判伍子胥的复仇行为。
第三,基于以上观点,论文列举正反两方面的观点对伍子胥的复仇形象和忠臣形象进行了辨析。其中不乏否定的观点,但仍然有很多对伍子胥复仇形象和忠臣形象褒扬的观点,甚至使伍子胥形象具有了神化的色彩。总之,通过中国不同历史时期文本对伍子胥形象的演绎改编以及围绕伍子胥复仇展开的众多论争足以证明伍子胥形象在中国文学史上的典型性。
此外,白晓征的论文《〈赵氏孤儿〉复仇故事的历代演变》主要以中国文学史上“赵氏孤儿”复仇故事的不断改编为线索,将汉代司马迁《史记·赵世家》、元代纪君祥《赵氏孤儿大报仇》、当代陈凯歌电影《赵氏孤儿》中的赵氏孤儿形象进行比较研究。刘方园的论文《〈伍子胥列传〉与〈说鱄诸伍员吹箫〉的比较研究》将中国文学史上伍子胥复仇故事中最负盛名的两篇中伍子胥复仇形象进行比较研究。宗敏的论文《元明清叙事文学中的复仇主题》对戏曲《赵氏孤儿》元、明两个刊本中的赵氏孤儿形象,唐传奇《谢小娥传》、凌濛初《拍案惊奇》《李公佐巧解梦中言谢小娥智擒船上盗》和王夫之《龙舟会杂剧》中的谢小娥形象分别进行了比较研究。
其次,复仇形象的中、西比较研究主要集中在中、西文学中具有共同特征的复仇形象之间的比较研究上。例如,对中西文学中典型的三个弃妇复仇形象——美狄亚、杜十娘、窦氏进行比较研究。三者的共同之处在于:一都对爱情、婚姻抱有美好的憧憬和向往;二都勇敢地追求爱情与幸福;三都遭遇了爱情的幻灭以及被抛弃的命运,并展开了复仇和抗争。四均以“自我毁灭式”结局收尾。然而,由于三者所处的社会环境、历史文化不同,所以,在复仇的具体展开上迥然不同。
第一,复仇所体现的人物性格不同,美狄亚属于主动果决型性格,从和伊阿宋的相恋、结婚到最后的决裂复仇,美狄亚始终占据主动地位;而杜十娘和窦氏的复仇则显得被动温和,以一种“自我毁灭式”的方式实现了对负心汉的间接的反抗。
第二,复仇方式不同,美狄亚的复仇更为极端激烈疯狂,是一种直接的对抗;而杜十娘和窦氏的复仇是温和型的,是一种间接的抗争。
第三,复仇所体现了的悲剧力量不同,美狄亚疯狂激进的抗争给人以振聋发聩的心灵激荡,毁灭仇人的同时,也刺伤了自己,当她把幼子作为复仇筹码时,也泯灭了母性之帜。无论作何选择,美狄亚都无法摆脱悲剧性的困境,体现了西方悲剧中人与命运抗争的悲剧性境况,体现西方悲剧对人性的揭示、对个体价值的张扬。
杜十娘和窦氏的复仇虽然同样能引起西方悲剧所要求的“同情和怜悯”,但因其復仇方式的间接温和没有“激烈的冲突和坚决的对抗”,选择以牺牲自己的利益乃至生命的隐忍方式,甚至通过超自然的鬼灵之力在一元伦理下完成的单一复仇,昭示了中国古代“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善恶伦理观念,因此也就决定了其无法上升到西方悲剧存在论的境界。c 杨晓莲、罗均丽的论文《美狄亚与窦氏——中西文学中复仇女性形象比较》以及毛睿喆的论文《中西方弃妇复仇文学形象比较研究——以美狄亚、杜十娘和窦氏为例》都是对中西文学中典型的三个弃妇复仇形象美狄亚、杜十娘和窦氏进行比较研究代表性文献,进一步揭示了不同的复仇形象背后显示的社会文化意义。
此外,王璐的《因爱生恨的复仇女神—— 霍小玉与美狄亚形象之比较》,吴丽芳的《复仇悲剧〈哈姆雷特〉与〈赵氏孤儿〉之比较研究》,刘云霞的《中西古典戏剧复仇型女性形象比较》等论文,都对中、西文学史上特征相类似的复仇形象展开比较研究,揭示中西方社会不同的文化背景、民族意识和社会意义。
总之,虽然复仇形象的比较研究在中国文学复仇形象研究中所占比重较大,但近年来这类研究呈现出研究对象单一的趋向,因而导致在内容上也难有突破。
四、女性复仇形象研究
女性复仇形象的研究在中国文学复仇形象研究中之所以独具规模,一方面得益于西方20 世纪60 年代末70 年代初以来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的广泛影响;另一方面也取决于中国古代文化语境下女性复仇的独特性表现。中国古代社会是以男性为中心的社会模式,女性在整个社会文化语境中属于从属的、边缘的、被支配的弱势群体,正如法国女性主义代表西蒙娜·德·波伏娃在《第二性》中所界定,女性是文化社会中的“第二性”。但中国文学中的女性复仇形象在复仇过程中呈现的“抗争、行动、毁灭”使她们在当时的男性群体中凸显了女性的主体性独立性存在。此外,相较于男性,部分复仇女性,如杀子复仇的细侯、自杀复仇的杜十娘、鬼灵复仇的窦娥等,其复仇行为比起同一时期男性复仇形象往往更加极端、激烈,更能引起读者广泛的同情和共鸣,故而广受学者们的关注。
王立、刘卫英的专著《红豆——女性情爱文学的文化心理透视》对中国文学女性复仇形象进行了较为全面、细致的研究。作者将上古神话传说中的精卫视为中国女性复仇形象的神话发端,除探讨女鬼报情仇的文学史演进以及女鬼的恩报结义求助复仇外,还对女性的自杀复仇以及中西方文学中“美狄亚式”式复仇进行了专章讨论。
在中国知网期刊数据库收录的论文中,刘卫英的论文《万般无奈下的有效抗争——古代女性以自杀行为复仇的文化意义》对中国古代文化中女性自杀复仇的源流、社会效果,以及对明代女性自杀复仇增多现象的背景及文化史意义进行讨论。何敏的论文《菲勒斯中心语境下的女性复仇悲剧——美狄亚与细侯‘杀子惩夫’的悲剧内涵》将女性“杀子惩夫”的复仇模式放置于菲勒斯中心语境下,从复仇主体、方式和结局三维度重新解读此类复仇形态,挖掘出更为深刻的悲剧内涵,何敏认为,女性杀子否认“母性”,张扬女性之帜的同时泯灭了人性。复仇者的自我异化颠覆了受虐者和施虐者的身份,消弭了复仇的正义性;“杀子”的复仇方式凸显了女性困境:“子”是她们与男权社会抗衡的唯一砝码;她们的复仇无法改写其对男权社会依附的宿命,这种结局零化了其复仇价值。总之,女性“自杀复仇”及“杀子复仇”在女性复仇形象研究中初具规模,足以印证此两种复仇现象在女性复仇中的特殊性。
五、结语
总之,经梳理20 世纪90 年代以来学术界关于中国文学复仇形象的研究成果,中国文学复仇形象的研究大多还止于探究复仇形象的分类、复仇形象的中西比较以及女性复仇形象研究上。而这些研究又主要是从文化范畴、文学范畴来对复仇形象展开分析、研究,而立足于复仇形象本身,从哲学、美学的范畴来对复仇形象进行研究的成果相对匮乏。从美学的角度关注中国文学中的复仇形象,无论是从作为审美对象的复仇形象而言,还是从观众、读者对该复仇形象的审美感受而言,“悲剧”无疑是最适宜于把握复仇形象审美性的美学研究范畴。在复仇事件中,复仇主体与复仇对象之间“激烈的冲突与坚决的对抗”斗争格局,以及复仇过程所呈现的“抗争、行动、毁灭”全过程都蕴含着强烈的悲剧性。正义的复仇人物形象身上所呈现的崇高人格、超越精神体现出的也正是美学上的悲剧之美、崇高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