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木材加工企业出口产品质量异质性研究:测度与事实
2022-07-15陶晨璐程宝栋李芳芳
陶晨璐 程宝栋 李芳芳
一、引言及文献述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环境压力不断增大,可用资源日趋紧缺,而木材是现代四大基础材料中唯一一种可降解、可再生、可循环的绿色环保材料。因此,木材加工业的发展也变得日益重要。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的中国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上强调,应该追求绿色发展繁荣,良好生态本身蕴含着无穷的经济价值,能够源源不断创造综合效益,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随后社会各界开始越发关注木材加工业的发展。中国木材加工业的进出口贸易额随之迅速增长,占世界木材加工业贸易额的比例从2000年的4.4%增长到2020年的17.6%,成为全球木材加工业的生产和贸易大国。
但与此同时,木材加工业企业也面临着劳动力成本上升、产品质量较低等问题和挑战。从木材加工产品的质量来看,中国木材加工企业参与全球价值链多以贴牌生产和代工生产为主,对国际化生产网络依赖度过高,这种“大进大出,两头在外”的贸易模式使得木材加工业缺乏技术创新与品牌引领,利润微薄,且产品的低端化问题较为突出。(1)杨红强、聂影:《中国木材加工产业转型升级及区域优化研究》,《农业经济问题》2011年第5期。在我国生产的胶合板产品中,高端产品仅占10%左右,低端产品占到60%。而纤维板、刨花板、细木工板等产品中,高端档次的占比都低于30%。近年来欧美等发达国家相继设置了所谓以“倡导全球森林可持续经营”为目的的绿色、技术等贸易壁垒,如美国雷斯法案等,对中国木材加工产品的出口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在此背景下,党的十九大报告将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列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首要任务,强调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加快培育新的发展动能,改造提升传统比较优势,增强持续增长动力。而木材加工业作为典型的中低技术制造业(LMT),该行业产品质量的提升能够有效弥补产业的短板。
产品质量一直是国内外学者关注的焦点。现有研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关于中国整体出口产品质量的研究。例如孙林等认为2001—2010年中国整体出口产品质量高于世界平均水平,且存在明显的质量升级。(2)孙林、卢鑫、钟钰:《中国出口产品质量与质量升级研究》,《国际贸易问题》2014年第5期。施炳展等运用嵌套Logit模型进行实证研究,发现1995—2006年中国出口产品质量呈下降趋势。(3)施炳展、王有鑫、李坤望:《中国出口产品品质测度及其决定因素》,《世界经济》2013年第9期。二是针对行业层面的研究。现有文献大多聚焦于农业和一般制造业等部门,(4)罗丽英、齐月:《技术创新效率对我国制造业出口产品质量升级的影响研究》,《国际经贸探索》2016年第4期。且多集中于对宏观整体产品质量的分析,关于木材加工产品质量的定量研究较少,(5)唐召群、伍艳梅、徐明华等:《我国高压装饰板生产现状及高质量发展建议》,《世界林业研究》2019年第4期。而仅有的几篇关于中国木材加工业产品质量的测度也是以宏观层面数据作为研究基础,(6)缪东玲、岳宇慧、陆婉樱:《基于嵌套Logit模型的中国出口人造板产品质量分析》,《世界林业研究》2020年第1期;袁璐瑶、万璐、毛玉铃:《中国木家具出口产品质量影响因素》,《林业经济问题》2021年第3期。对于微观企业层面的关注较少。
本文旨在厘清中国木材加工企业整体的出口产品质量水平,明确不同所有制、不同细分行业、不同地区企业的出口产品质量差异,进而为行业产品质量的改进提供借鉴。本文基于2000—2015年中国海关企业数据库数据测度中国木材加工企业的出口产品质量,从所有制、细分行业等方面探讨木材加工产品质量的异质性,然后运用标准差椭圆法精确地度量中国木材加工产品质量的空间布局动态变化。针对现有研究不足,本文作出以下改进:首先,从研究内容来看,分别从企业所有制、细分行业和空间分布动态等异质性视角剖析中国木材加工企业出口产品质量情况。第二,从研究方法来看,运用地理学中的标准差椭圆法进行分析,该方法能够精确地揭示经济空间分布多方面特征,(7)Wong D W S. “Several fundamentals in implementing spatial statistics in GIS: using centrographic measures as examples”, Geographic Information Sciences, 1999, 5(2), pp.163-173.使得对木材加工业产品质量的空间动态变化的研究更精确具体。第三,企业层面的研究更贴近经济活动的现实,更容易把握中国木材加工业出口产品质量的现状。本文从微观层面对木材加工业的出口产品质量进行量化分析,以期完善和丰富中国木材加工业微观层面的实证研究。
二、模型与数据
(一)理论机制与模型构建
选取适当的质量测算方法有助于精准辨识木材加工业出口产品质量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助推中低技术制造业转型升级。要素市场价格扭曲使得出口产品“质价不同步”,(8)施炳展、冼国明:《要素价格扭曲与中国工业企业出口行为》,《中国工业经济》2012年第2期。因此以单位价值为基础的单位价值法和出口产品质量指数法,并不能准确反映产品质量。供求导向法基于宏观数据,忽略了微观企业层面的信息。而需求信息回归推断法从需求角度出发测算质量,同样适用于木材加工产品。因此本文选择信息需求回归推断法进行研究。
本文基于质量内生决定理论,根据Hallak 和 Sivadasan(9)Hallak J C, Sivadasan J.“Productivity, quality and exporting behavior under minimum quality requirements”,University of San Andres mimeo, 2008.、Khandelwal 等(10)Khandelwal A K, Schott P K, Wei S J. “Trade liberalization and embedded institutional reform: evidence from Chinese exporters”,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2013, 103(3), pp.2169-2195.以及施炳展等(11)施炳展、王有鑫、李坤望:《中国出口产品品质测度及其决定因素》,《世界经济》2013年第9期。、施炳展和邵文波(12)施炳展、邵文波:《中国企业出口产品质量测算及其决定因素——培育出口竞争新优势的微观视角》,《管理世界》2014年第9期。的方法,推演中国木材加工业的出口产品质量的理论模型。从需求层面来看,对于木材加工产品的消费者来说,其效用不仅依赖于产品的数量,还依赖于产品质量。因此假设消费者的效用函数为CES形式:(13)Hallak J C. “Product quality and the direction of trade”,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s, 2006, 68(1), pp.238-265.
(1)
(2)
E为消费者支出,P为价格指数,然后对(2)式两边取对数,得到:
lnqjkmt=-σlnpjkmt+(σ-1)lnλjkmt+lnEmt-lnPmt
(3)
lnqjkmt=-σlnpjkmt+χmt+εjkmt
(4)
其中,χmt=lnEmt-lnPmt代表出口国年份的虚拟变量,同时控制不同进口国的个体效应和时间效应。lnPjkmt为t年k企业出口到m国的j产品价格的对数。jkmt=(σ-1)lnλjkmt是残差项,其中包含着产品质量信息。
上述模型包含的经济学推论如下:在不同品种的到岸价格确定时,销售数量越大的品种质量越高。对(4)式进行回归,利用残差可对质量进行定义:
(5)
根据(5)式可以计算每个木材加工企业每年某种产品的出口产品质量。为了便于进行跨期、跨截面比较,对(5)式中质量进行标准化,得到每个木材加工企业每年每种产品在每个市场上的标准化指标,公式如下:
(6)
其中,min和max分别为某一产品进口国数据的最小值和最大值。
(二)数据及处理
本文选取2000—2015年中国海关企业数据库中的木材加工企业数据进行研究。中国海关企业数据库主要包括每月交易的具体信息,如交易企业代码、交易日期、交易产品税号编码、交易价格、交易金额、交易数量、起运地或目的国、中转国、运输方式、贸易方式等交易信息。首先,本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筛选2000—2015年中国海关企业数据库中木材加工产品及竹藤棕草制品的贸易数据,(14)根据行业代码GB/T 4754-1994,木材加工及竹、藤、棕、草制品业(以下简称为“木材加工业”)包含9个细分行业,分别为锯材加工业(2011)、木片加工业(2012)、胶合板制造业(2021)、纤维板制造业(2022)、刨花板制造业(2023)、其他人造板制造业(2029)、生产用木制品业(2031)、生活用木制品业(2033)和竹、藤、棕、草制品业(2040)。即产品税号编码前两位为44、45、46的产品,分别为木及木制品、木炭(后简称为“木制品”),软木及软木制品(后简称为“软木制品”),稻草、秸秆、针茅或其他编结材料制品、篮筐及柳条编结品(后简称为“竹藤棕草制品”)三大类产品,共包含胶合板、纤维板等27种4位HS编码的木材加工产品。其次,提取每笔交易的进口来源国或出口目的国、产品税号编码、交易时间、企业代码、交易的数量和金额等信息,从中筛选出涉及出口贸易的交易。再次,运用提取后的数据,求出历年各企业每种产品出口到不同国家的交易数据。最后,对中国木材加工出口产品质量进行测度。企业层面数据更贴近于经济现实,因此,中国海关企业数据库为国际贸易领域的企业研究提供了数据基础。(15)由于中国海关企业数据库数据只更新到2015年,因此本文选取的研究时段为2000—2015年。需要说明的是,本文研究主旨在于,通过对中国木材加工产品质量水平的量化讨论木材加工出口产品质量升级的一般规律及特征,所得结论具有普遍性,可以接受数据时效性的略微损失。
另外,在数据整理过程中,剔除了指标缺失的样本,包括缺失产品名称、企业名字、起运地或目的国的数据,剔除数据情况如表1所示。剔除样本占比较小,测算过程中剔除后企业数比例最小的为2005年,比例也高达企业总数的81.562%,大部分年份剔除无效样本后企业占比在99%左右。因此,剔除指标缺失样本对结果的影响在承受范围之内,据此测度的中国木材加工产品质量具有较高的可信度。
表1 测算中国木材加工产品质量所用数据条数及占比 单位:条
续表1
三、中国木材加工业出口产品质量测度
(一)中国木材加工业出口产品质量总体分布
基于前述模型,本文对中国木材加工业的出口产品质量进行了测度,并将中国木材加工业出口产品质量的均值、中位数、25%分位数、75%分位数及标准差情况列于表2。
表2 2000—2015年中国木材加工业出口产品质量分布
续表2
从样本数量及企业数量来看,中国木材加工企业数量在2000—2007年急速上升,说明这一时段新建了很多木材加工企业。其中2004年企业数量增长率达45.68%,可能原因有以下几点: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红利逐渐显现,木材加工进出口贸易的利润吸引了更多企业建立和加入;2004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高达9.5%,创业和投资热潮兴起。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发生,企业数量急剧下降,有很多木材加工企业没能抵御住金融危机带来的负面影响,最终破产倒闭,数据情况符合现实。从均值和中位数来看,2000—2006年中国木材加工业产品质量维持在较为稳定的水平。自2006年开始,中国木材加工业的出口产品质量出现明显增长,而2009年后中国木材加工业产品质量在高水平上维持稳定。2000—2015年木材加工业出口产品质量共提升了2.96%,这与21世纪木材加工业不断进行技术革新,行业整体呈现指数型发展相符。根据《中国林业统计年鉴》,2015年中国木材加工业产值为11495亿元,是2000年产值592亿元的19倍多。另外,历年数据的标准差显示,2000—2015年间中国木材加工业出口产品质量分布较为稳定,并呈现小幅上升的趋势。
(二)木材加工产品质量企业所有制异质性
中国木材加工企业分为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等类型。图1显示,2000—2015年民营木材加工企业经历了较为复杂的演变过程,其产品质量的低点出现在2003年。这可能与2003年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后简称“《建议》”)有关,(16)《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http://www.chinanews.com/n/2003-12-22/26/383870.html。该《建议》将私有财产权纳入保护,掀起了民营企业发展的热潮,促使许多民营木材加工企业成立,导致木材加工行业的平均产品质量可能因新企业的加入而有所降低。国有和集体木材加工企业有相似的变化趋势,2000—2006年产品质量波动下降,2006—2008年快速增长,随后大幅下降,2012年后稳中有升。可能是因为,2006年国资委对国有大中小型企业进行资本调整和战略重组,使国有资本实现有进有退、合理流动。(17)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指导意见的通知》,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07/content_503385.htm。这有利于国有木材加工业的转型升级,推动木材加工产品质量水平由降转升。外商独资、中外合资和中外合作的木材加工企业产品质量以2006年为转折点,由降转升。2006年《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的修订,(18)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b/c/200608/20060802839585.shtml。有利于涉外木材加工企业发展,推动了涉外木材加工企业的技术创新。而2011—2012年间产品质量的下降,可能是由于当年林产品贸易市场不景气,出口增速大幅回落,给产品质量的提升带来了阻碍。总体来说,民营木材加工企业的产品质量较高,国家和集体所有的木材加工企业的产品质量居中,涉外木材加工企业的产品质量较低。
图1 2000—2015年不同企业类型中国木材加工产品质量变化情况
(三)木材加工产品质量细分行业异质性
木材加工及竹、藤、棕、草制品业包含锯材木片加工业(201)、人造板制造业(202)、木制品业(203)以及竹、藤、棕、草制品业(204)四个三位数行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各行业的产品被划分在木制品(44)、软木制品(45)以及竹藤棕草制品(46)。如图2,木制品的产品质量演变趋势较为平稳,2000—2015年一直稳步上升,2006年后上升态势明显。这可能是因为,凭借加入WTO的优势中国木制品的生产迅速发展,尤其是2006年以来,中国木制品的国际市场占有率一直位居世界第一位,具有较高的比较优势。(19)赵洁、李晓燕:《中国木材加工业国际竞争力的比较分析》,《商业经济》2014年第16期。
图2 2000—2015年不同产品类型中国木材加工产品质量变化情况
在国内和进出口贸易的推动下,中国木制品不断改进技术,优化管理,产品质量不断提高。三大类产品中,出口产品质量波动最大的是软木制品,其产品质量先急剧上升后急剧下降。这是因为与其他两个行业相比,软木行业生产规模相对较小,产业链处于较低端,产品质量还不是很稳定。竹藤棕草制品的产品质量较为平稳,一直维持在0.575上下,在2008年达到产品质量最高点后,稍有下滑。这可能是因为2008年经济危机导致大批竹藤棕草企业破产,进而使行业整体的产品质量降低。
表3详细展示了2000—2013年锯材加工业(2011)、木片加工业(2012)、胶合板制造业(2021)、纤维板制造业(2022)、刨花板制造业(2023)、其他人造板制造业(2029)、生产用木制品业(2031)、生活用木制品业(2033)和竹、藤、棕、草制品业(2040)等9个木材加工四位数细分行业的出口产品质量的平均数。从纵向对比来看,2000—2013年,(20)对产品质量进行行业异质性分析时,需将中国海关企业数据库与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进行匹配,进而分辨企业所属四位数细分行业。而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只更新到2013年,因此本自然段只取2000—2013年度数据进行分析。锯材加工业(2011)、木片加工业(2012)的平均出口产品质量一直处于波动状态,虽然最终有所提高,但提高幅度较小,平均增长率只有2.64%。这可能是因为锯材、木片本身生产过程较为简单,产品附加值较低,产品质量水平可以提高的空间较小。2010年胶合板制造业(2021)、纤维板制造业(2022)、刨花板制造业(2023)、其他人造板制造业(2029)的平均出口产品质量虽然增势放缓,但总体涨势较为明显,平均增长率达到了19.88%。这是因为21世纪以来中国的人造板制造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2013年产值是2000年的17.57倍。生产用木制品业(2031)、生活用木制品业(2033)的出口产品质量持续上升。而竹、藤、棕、草制品业(2040)的出口产品质量在2004 年以前持续走低,2004—2008 年小幅提升。可能原因在于,2003年12月《建议》明确了对私有财产权的保护,刺激了竹、藤、棕、草制品业的发展。2008年以后竹、藤、棕、草制品业再次出现了产品质量降低的趋势,可能是受经济危机的影响和冲击,而这种趋势直至2012年才得到改善。横向对比各个细分行业,总体来说,各个行业产品质量差异较小。相对来讲,刨花板制造业(2023)的产品质量最高,而锯材加工业(2011)的产品质量最低。这正是因为刨花板的产品复杂度和生产过程要高于锯材加工业。
表3 2000—2013年中国木材加工四位数细分行业出口产品质量
续表3
四、中国木材加工产品质量空间分布异质性
(一)省级空间布局分析
图3比较了中国2000年和2015年各省份的木材加工产品质量中位数的空间分布格局。通过对比发现,2000年木材加工产品质量中位数高于0.6的省份共8个,分别为内蒙古自治区、湖南省、黑龙江省、辽宁省、海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吉林省。2015年木材加工产品质量中位数高于0.6的省份共11个,比2000年增加了3个。这11个省份分别为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江苏省、吉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辽宁省、山东省、山西省、河北省、北京市、天津市,其中内蒙古自治区的木材加工产品质量中位数甚至超过了0.75,处于上游水平。以上宏观层面的数据表明,2000—2015年中国木材加工产品质量水平在全国范围有普遍提高。这可能与“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和促进“中部崛起”等区域政策的实施以及改革开放对东部地区红利的减弱相关。
图3 2000年与2015年中国木材加工产品质量中位数省级空间分布
(二)市级标准差椭圆分析
图4比较了中国2000年、2006年和2015年各地级市(以下简称“市”)的木材加工产品质量中位数的空间分布格局及标准差椭圆。标准差椭圆法通过以重心、长短轴、方位角为基本参数的空间分布椭圆定量描述研究对象的空间分布特征。基于空间区位和空间结构,该方法从全局、空间的角度定量探讨要素空间分布的中心性、展布性、空间形态等特征。(21)赵璐、赵作权:《基于特征椭圆的中国经济空间分异研究》,《地理科学》2014年第8期;杨阳、赵娜、岳天祥:《1980—2018年中国极端高温事件时空格局演变特征》,《地理科学》2022年第3期。通过对比空间分布格局发现,2000年全国木材加工产品质量超过0.6的市共有119个。2006年全国木材加工产品质量超过0.6的市共有123个。2013年全国木材加工产品质量超过0.6的市共有126个,比2006年增加了3个,比2000年增加了7个。
通过标准差椭圆的方法进一步明确中国木材加工业产品质量水平的变化趋势。其中,2000年、2006年、2015年中国木材加工产品质量的标准差椭圆,用绿色椭圆表示;作为对照组的我国城市体系的标准差椭圆,用棕色椭圆表示。与我国城市体系相比较,2000年、2006年、2015年的产品质量的标准差椭圆都未与城市体系标准差椭圆完全重合,因此,中国木材加工产品质量存在空间分布不均匀的现象。从椭圆重心来看,2000年的中国木材加工产品质量重心落在北纬32.58°、东经115.11°,位于河南省信阳市;2006年的质量重心落在北纬32.68°、东经115.21°,位于安徽省阜阳市;2013年的质量重心落在北纬32.86°、东经113.40°,2015年的质量重心落在北纬33.13°、东经113.69°,都位于河南省驻马店市。而河南省信阳市、安徽省阜阳市、河南省驻马店市三座城市两两接壤,说明2000年、2006年、2015年中国木材加工产品质量的重心未进行大幅度位移。总体来说,2000—2015年中国木材加工产品质量重心逐渐由南向北移动,说明北方城市的出口木材加工产品质量在逐渐提升,且提升速度快于南方城市。
从椭圆长短轴来看,2000年木材加工产品质量的标准差椭圆长半轴为12.41百公里,短半轴为7.35百公里;2006年长半轴为12.32百公里,短半轴为7.79百公里;2015年长半轴为13.84百公里,短半轴为9.61百公里。2015年的长半轴和短半轴都比2000年有所扩张。从椭圆面积来看,2000年为286.61万平方公里,2006年为301.25万平方公里,2015年为410.65万平方公里,与城市体系的标准差椭圆面积412.51万平方公里越来越接近。短半轴的大幅增加说明,中西部内陆地区产品质量提升速度明显快于东部沿海地区,说明东部沿海地区的出口木材加工产品质量已达到较高水平,产品质量的提升逐渐放缓,中西部内陆地区逐渐开始大幅赶超。标准差椭圆结果显示,2000—2015年,木材加工产品质量在全国范围内有普遍提升,东部沿海城市带动内陆地区产品质量共同提高,与上文结果吻合。
图5 2000年、2006年与2015年中国木材加工产品质量中位数市级空间分布及标准差椭圆
五、研究结论与启示
出口产品质量升级是中国木材加工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表现。基于中国海关企业数据库2000—2015年的木材加工产品数据,本文运用需求信息回归推断法,量化分析了中国木材加工产品的质量水平及其演变趋势,并从企业所有制类型、细分行业、空间分布等异质性视角对比分析木材加工企业出口产品质量。研究发现,从发展趋势来看,中国木材加工产品质量分布形态较为平稳,总体呈上升趋势。从所有制异质性来看,中国民营木材加工企业的产品质量最高,国有或集体所有的木材加工企业的产品质量居中,而涉外木材加工企业的产品质量最低。从产品行业异质性来看,胶合板制造业、纤维板制造业、刨花板制造业、其他人造板制造业总体涨势较为明显,因此木制品的产品质量保持稳步上升的态势;但软木制品和竹藤棕草制品受经济危机影响较大。从空间分布异质性来看,省级空间分布及市级标准差椭圆结果都证明,中国木材加工产品质量的重心未进行大幅度位移,但质量水平在全国范围内都有所提高,其中,北方城市的出口木材加工产品质量增速快于南方城市,中西部内陆地区增速快于东部沿海地区。
根据实证分析结果,本文提出以下启示:第一,鼓励和引导中国木材加工民营企业的发展。与国有、涉外企业相比,木材加工民营企业具有更高的出口产品质量,因此应鼓励民营企业发展,同时树立木材加工出口模范企业,让高端带动低端,实现产品质量的整体提升,促进中国木材加工业形成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态势。第二,抓住环保意识普及的契机,增加竹藤等木材加工业的研发投入。竹藤棕草制品和软木及软木制品的质量都在2008年后大幅下滑,且恢复的速度非常缓慢,找寻刺激竹藤产品质量提升的新途径十分必要。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竹藤产品加工、贸易、出口国, 在国际竹藤产品贸易中具有较大优势。随着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生态环保意识逐步增强,竹藤等绿色生态环保产品生产企业应抓住意识转变的契机,加强自主创新的积极性,增加企业的研发投入,探索生产的新技术、新方式,提升竹藤制品等木材加工产品的质量,同时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进而保证我国木材加工业的国际竞争力。第三,南方地区木材加工企业应当更加重视产品质量的提升。北方城市的出口木材加工产品质量增速快于南方城市,因此,南方木材加工企业应当更加关注出口产品质量,以质量带效益。南方地区政府应从资金、政策、人才队伍建设等多方面入手,辅助木材加工质量较低的企业顺利实现转型升级。
综上,本文只是关于中国木材加工企业出口产品质量的起步研究,主要关注质量的测度和异质性两个问题,试图为该领域的研究提供实证基础,后续有待深入研究的问题还有很多。例如,木材加工产品的质量是否与企业的生产效率相关,高效企业生产的产品一定质量更高吗?再如,木材加工产品质量的提高对于克服非关税贸易壁垒是否有实质性的改善?这是在今后研究中希望能进一步深入探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