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刑事司法体系面临重大变革
2022-07-15高荣伟
文/高荣伟
据韩联社报道,当地时间5月3日,文在寅主持其任期内最后一次国务会议,并通过了对《检察厅法》《刑事诉讼法》的修正案。这两项修正案对韩国检察体系的权力进行了削减。
修正案颁布后,韩国刑事司法体系迎来了“颠覆性”变革。
旨在弱化检方权力
新通过的两项法案大大削弱了有“最强权力中心”之称的韩国检察系统的权力。原《检察厅法》第4条中规定,检方具有对“六大犯罪”——“腐败、经济、公职人员、选举、军工项目、大型事故等总统令规定的重大犯罪”的侦查权。修正案颁布后,检方将被禁止直接侦办“六大犯罪”中的4项,侦办范围只保留“经济和腐败犯罪”。
原《刑事诉讼法》第196条规定,检方具有“直接侦办的权限”,但修正案中规定“在不损害同一性的范围内”允许检方补充调查。《检察厅法》修正案还规定,检方原有的侦查权将被移交警方,检方将只具备起诉权,且检察官不得对本人侦办的案件提起公诉。今后,即便发现权贵滥权、选举舞弊的线索,检方也只能移交警方查办。此外,该修正案中还明文规定“禁止另案侦查”,即侦查机构不得为侦办在查案件而在无合理依据的情况下以不当手法调查其他案件。
不过,在被批准的《刑事诉讼法》中,新增检察机关继续监督韩国警方的侦查行为是否合规的内容。同时,有媒体曝出一则消息:韩国执政党共同民主党将进一步“架空”韩国检察厅的权力,即计划在一年半内组建一个负责处理“经济和腐败犯罪”的重大犯罪侦查厅,其职能类似于美国的FBI。如此一来,韩国检察厅将只保留起诉权。
为何要削弱检方权力
在韩国,很多前总统遭到了检方起诉审查,最终锒铛入狱。这似乎成了韩国政坛的一个“魔咒”。
众所周知,在韩国的司法体系中,身为检方的检察厅垄断侦查权和起诉权。那么,检察官的权力有多大?在韩国,警察是不能独立办案的,所有案件都必须通过检察官的审查,由他们决定调查方向,搜集证据。由于权力太大,是否该限制检方的权力,一直是韩国司法体制改革争议的焦点。实际上,在一些韩国的影视作品如《王者》里边,检察官的权力就被体现得淋漓尽致,有些检方反派角色滥用职权贪污腐败,可谓只手遮天。
长期以来,韩国总统卸任后接受检察厅的调查已经成了大概率事件。事实上,有多位韩国总统在卸任后遭到检方调查获罪入狱。
同时掌握侦查权和起诉权的韩国检方,常常被批评容易出现开展有目的性的侦查、故意妨碍起诉等滥用职权的情况。韩国媒体也表示,检察系统权力过大容易给腐败提供机会,甚至可能成为政治派系斗争的工具,所以有必要对韩国检方的权力进行约束。
在韩国历史上,有很多领导人试图推动司法体制改革,但是由于各种原因一直都没有实现。文在寅上台以来努力推动的主要内政之一就是检察制度改革。文在寅在国务会议的闭门会议上曾经表示,权力机关改革是烛光政府的重大使命和国民的夙愿。之所以被称为“烛光政府”,是因为时任韩国总统的朴槿惠在任内遭到弹劾,大批民众举行了民主和平的“烛光集会”,他们手持蜡烛以示抗议,呼吁朴槿惠下台,由此导致韩国大选提前举行,文在寅成功当选韩国第19任总统。因此,文在寅政府也被称为“烛光政府”。
客观地说,侦查权和起诉权的分离本来就是当今国际司法领域的主流。韩国检方过去那种侦查权和起诉权“一把攥”的方式相当于“又是运动员又兼裁判员”。因此,在两个新法通过后,文在寅表示:调整检警侦查权和起诉权的改革符合时代潮流。而对于司法改革的作用,文在寅强调:可以确保权力机构恪守本分,不被政治势力利用。文在寅指出,《检察厅法》修正案和《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将检察机关的直接侦查范围缩小到反腐和经济领域,并实现检方的侦查与公诉分离,防止检察官迫使嫌疑人对无关本案的另案进行自白或陈述。青瓦台发言人朴炅美发布书面简报称,现政府将“国民是政府的主人”作为施政首要目标,以此推动符合民主制衡原理的制度改革。共同民主党内支持推进法案的观点认为,法案能从根本上解决检察机关制度设立74年来检方滥用侦查权等问题。
金浯洙提出辞职 (图/视觉中国)
引起韩政坛强烈震动
值得一提的是,这次修正案推进速度十分快,从4月15日执政党共同民主党宣布提交修正案,到5月初法案正式颁布,仅仅过去不到20天。此次“快刀斩乱麻”般的法案改革在韩国司法界、政界引起强烈震动。其中最为轰动的事件之一莫过于包括检察总长金浯洙在内的多名检察官高层集体请辞。
4月17日,金浯洙发布声明,称执政党共同民主党所推进的完全剥夺检方侦查权法案产生矛盾和混乱,他作为检察总长应承担责任。据媒体公开报道,金浯洙毕业于首尔大学法学系,曾任首尔高等检察厅刑事部长、大检察厅科学调查部部长等职,去年6月出任检察总长。
对此,韩媒表示,执政党共同民主党在文在寅政府任期最后一个月推进的“完全剥夺检方调查权”改革引发检察机关强烈不满。金浯洙此前曾指责这一法案违反宪法,称将尽一切努力予以阻止。4月18日,韩国总统府发言人朴炅美表示,总统文在寅驳回了检察总长金浯洙的辞呈。4月22日,时隔5天,韩国检察总长金浯洙再次宣布辞职。当天,金浯洙通过大检察厅(最高国家检察机关)发言人表示,他将对当前的所有情况承担责任并提出辞职。除金浯洙外,大检察厅次长检察官朴成镇以及首尔高等检察厅、水源高等检察厅、大田高等检察厅、光州高等检察厅、大邱高等检察厅、釜山高等检察厅等现任检察长都提出请辞。韩联社称,部分反对上述修正案的一线检察长也在考虑辞职,此次集体离职或将引发韩国检察机关权力真空。5月6日,韩国总统文在寅一锤定音,接受检察总长金浯洙的辞呈。
就检察官制度改革来看,文在寅以及共同民主党“完全剥夺检方调查权”的改革无疑得罪了韩国检方。不过,智者见智,仁者见仁。反对者则认为,该修正案有违程序正义,且可能推迟及削弱侦查,疏于保护弱势阶层。首尔市长吴世勋就曾批评改革法案是“受害者遗弃法”和“犯罪分子庇护法”。《朝鲜日报》社论也称,作为韩国刑事司法体系的主干,虽然此前检察机关制度在调查中出现过很多问题,需要改善,但不能为了灭臭虫就烧掉房子。
不过,在外界看来,文在寅一心谋求的检察厅体制改革,能否在其卸任之后继续保留成果,依旧是个未知数,因为两项修正案设有4个月的宽限期。此外,考虑到6月举行地方选举,检方的直接侦查启动权将维持到地方选举公诉期满的12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