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永定河工秫秸利用与社会应对
2022-07-15赵珍崔瑞德
赵珍 崔瑞德
摘 要:秫秸作为一种普通农作物余料,却是清代永定河河工制埽的重要原料,而御水护堤中埽又是不可或缺之建筑材料。清廷在收集秫秸用于治河的过程中,采取调整征集方式、调节市场价格、拨付脚价银等措施,以应对秫秸短缺。然而,由于永定河决口频仍,用埽增加连带的秫秸利用量加大,包括收购艰难无着、运输成本提高,以致帑银消耗日增,民间纠纷频发,社会矛盾激化,也改变了沿河种植作物结构,以致河工治理无以为继。显示出治水工程中的秫秸利用在人与社会常态运转中的价值演变,以及这种演变所波及的清廷应对社会问题的能力。
关键词:清代;永定河工;秫秸;制埽;社会治理
中分类号:C95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 - 621X(2022)04 - 0021 - 10
秫秸是一种农作物余料,民间俗称高粱秆或秸料 [1],却是永定河河工重要的建筑材料,清人视其为“御水护堤最要之物”。1由于治河筑坝添埽,对秫秸需求量很大,直接影响到沿河周边作物种植结构、人口生计,乃至社会治理。更由于永定河治理是从国家层面入手,在秫秸的收集与调拨问题上,有着集中收购和统一调拨的优越性,也存在着不少弊端,诸如由于利用加大所产生的社会矛盾以及收集过程中官方对秫秸市场估价与调控、国帑拨付购置秫秸的投入不断加大因素等,均检验了清廷社会治理与应对能力,反映了资源利用与社会多种矛盾激化与难以解决的症结。
关于清代治水工程中物料的利用,学界自社会经济、生态系统视角多有关注,不论是海塘建筑中木桩与石料的利用,还是黄河治理中的柳梢、秸秆使用,均为本论题的展开提供了理论依据,具有密切关联,2体现了环境史研究中资源利用的核心价值层面。1凡此,亦为本文从秫秸这种农作物又作为河工治理中重要资源的使用价值与市场价值而深入展开讨论提供了依据,同时以永定河河工档案为史料基础,从生态史视角加以考察。
一、永定河工的用埽与秫秸
清代治河过程中制埽以防洪。治河名臣靳辅就言:“护堤、塞决之用,莫善于埽。”[2]康熙帝在治理永定河过程中,十分关注埽的利用,曾谕大学士等曰:“朕观河道已治,河道总督张鹏翮及河工官员俱甚效力,黄河一切工程,朕知之最悉,先是永定河用埽,甚有禆益。是以朕谕张鹏翮,黄河亦宜用埽。张鹏翮回奏,永定河势小,可以用埽,黄河势大,难以用埽。朕谕姑试用之,张鹏翮因而用埽,河堤今果坚固。”[3]这里所说埽的样式名称各异,《河工要义》记载了不同尺寸与形状的埽,约有20种,“顺埽”是其中一种。顺埽指的是依堤顺水而下者,亦称边埽,或魚鳞埽,在永定河两岸,顺埽与鱼鳞埽不分[4]11 - 13。
清代制造埽的主要原料因不同河道沿岸周边植物生长情形而异。黄河、大运河治理的早期制埽用料是秫秸、柳枝、绠绳、麻绳、杨木桩等。就黄河河工而言,雍正二年(1724年),河南布政使田文镜主持河工制埽,专用秸料[5]。至乾隆五年(1740年)时,工部尚书韩光基以制埽用料以秫秸替代芦苇而降低了防洪质量,则强调要以“芦苇为河工第一紧要材料”。“盖以其(芦苇)原系水中所生,且其质外实内空,空则不郁热生火而霉烂,实则不沁湿引潮而蛰陷。秫秸之性正与相反,而以之代用者,特取其价值甚廉,购运甚易,且其体轻质大,堆积之数似倍于芦苇,甚可饰观,非若芦苇之必隔年预备,仓卒难办也”。从中指出了制埽所用芦苇与秫秸的不同特性,同时说道:“河工加厢并下埽堤工,向用芦苇。近年以来,杂以秫秸代用,不知秫秸之易于霉烂、易于蛰陷下也”。用秫秸替代芦苇,图一时之省便,然河工却陷入“堤面虽若金城,堤根已同瓦解”的窘境。从而奏请“严禁河工用秫秸代芦苇”,建议消除积弊,以期巩固工程。朱批:大学士九卿议奏。2可是,继之而后,由于河工需料“浩繁”,3芦苇供给困难,不得不用秫秸替代,且秫秸利用量越来越大,以致经乾隆末直至嘉道以降,秫秸成为制埽护堤的主要物料。
永定河两岸堤坝防洪堵口制埽,就是以秫秸为主要物料,辅之有柳枝、稻草、绠绳、麻绳以及木桩、尖橛木等料物[6][7]35。一般的埽高2米,实芯,质地坚硬柔韧。据清人王履泰所记可知,永定河埽的用量,以高度不同而有区分。最低为4尺,最高为1丈。制造不同尺寸的埽,秫秸用量不同。一个高4尺、长1丈的埽,需用秫秸53束,而高、长各1丈的埽厢,则需秫秸330束,埽眼用秫秸54束。细读王履泰的记载,凡高5尺以上、长1丈的埽,均分记有埽厢与埽眼[6]。再翻检永定河河工档案,实际运作中,各工所制埽的体积,基本据河段河工护堤堵塞决口的需求而定,普遍埽高在8~9尺,长宽不定,最长为5丈,最短为3.6丈。宽则1~1.25丈不等。1
由于永定河两岸大堤“土性纯沙”“工段绵长,埽厢林立”“每届伏秋大汛,溜势汹涌”,所以“全赖埽镶(厢)工程,以资保护”。2 乾隆九年(1744年),河北岸三工庄河,系河溜顶冲之处,向有埽工30余丈,七月初七,“水长大溜,上堤埽工以上河滩塌卸,渐逼堤根”,该管官速添建护堤埽厢20余丈。3二十四年(1759年)六月二十六、二十七日,石景山段节次涨水6.5尺,南岸金门闸过水1.8尺,长安城草坝过水1尺,水至四工所,涨至2.7尺,“连底水,共四尺六寸”,北岸求贤草坝过水0.4尺。水势迅猛,两岸全凭“堤埽各工,在在稳固”。4有时为了达到护堤目的,也采用“沉船垫埽”法,以船满载足量之“埽”,强力堵御决口[8]。故而,清代治理永定河过程中筑堤固岸,完全依赖秸料所制之埽。
尤其是嘉道时期,用埽量猛增。嘉庆二十二年(1817年),岁抢修秸料备用达“四百余万束之多”。5二十五年(1820年),伏秋大汛,动用“秸料二百余垛”。据嘉庆年间的治河官员统计,永定河原有旧埽1 430余段,嘉庆二十四年、二十五年里添新埽300余段,共计1 730余段,岁修正项秫秸340万束,防御险工预备秸料180万束。6至道光四年(1824年),又添新埽651段,故“尤赖料物充裕”,加之本年伏秋大汛,“河水节次猛涨,叠生新险”,又添新埽49段,添备秸料250万束。此表明相较于嘉庆二十四年(1819年)后的约5年左右时间里,河岸“计续添新埽七百段之多”。至道光五年(1825年)时,不仅“原设岁抢修钱粮断不敷用”,且两岸各汛,如北上等七汛、南上等五汛各工,河流逼近堤根,“仍需添埽之处甚多”,河工官员奏请添备秸料220万束。
梳理嘉庆末年至道光初年的五六年间永定河两岸新添埽段,呈逐年增加态势,制埽秫秸也相应增量。仅道光五年(1825年),永定河“两岸堤埽各工,每多溃蛰,并生新险,全藉备防秸料,随时加埽抢厢”。7为防御险工,在河两岸400余里长的工程段上,筑埽尤多。仅道光三年(1823年)永定河伏汛期内新添埽段38段,共长169.3丈。1随着永定河河堤频繁垮塌与治理程度加大,用埽量与秸料利用相应增多。
二、秫秸制埽量价齐增与命案的关联
永定河治理工程自康熙年间着手展开后,继之历朝治理可谓循环往复,且随着治理频率与力度加大,每年正项岁修与遇汛抢修之埽量增多,相应所需秸料大增。还由于“秫秸做工易于断裂,四五年之后即成霉苴”[9],通常以3年为期更换旧埽,无形中亦更加大了秫秸用量,尤其当伏秋水涨,“工蓄料物用罄,新险迭生,不得不搜罗新料以资抢护者,则临时割用附堤官民青苇,或其青秫秸、玉蜀秸等,以应工用”[4]36。故而,秫秸成为治河的重要且紧要物资,清廷不得不动帑集中购办,以致国帑开支加大,延展为社会经济问题。
乾隆三年(1738年)七月,因格于额定银两,永定河河工“购各物料,不能克足,汛前所做埽镶,高出水面不过三四尺不等。待到汛水长发,埽工势必蛰陷,必需抢修”。可是,所存秸料无几,即“急为购办,又值农忙之候,买运维艰”。各管官只得请准拨天津道库预备银两作为“买运”银,“乘此新料登场之际,上紧购办,按汛堆贮”备料。此次共拨银34 831两,采办秫秸等料130余万束。2受汛期影响,河工用料激增。如四十九年(1784年),因春夏得雨较迟,沿河周边州县百姓需要补种晚秋荞豆,“所有应用秫秸俱于远处采买”,遂经大学士阿桂奏准,“于司库酌拨耗羡银两遴委员四路官为购办”。3如此,使秫秸成为沿河两岸治河的重要物资,颇费帑项。
嘉庆末至道光初的五六年间,永定河汛期水涨,新制埽料秫秸的用银陡增。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伏汛期河两岸各汛新添埽52段,共长232.3丈,用银2 916.58两。4道光元年(1821年),永定河秋汛内新添埽16段,计长72.5丈,用银875.29两,5伏汛内两岸新添埽45段,长217.3丈,用银2 814.628两。6三年(1823年),伏汛期新添埽段38段,7四年(1824年),南北两岸各汛共新添埽71段,共长321.7丈,加上运脚,共银4 530两。8延至咸丰七年(1857年),永定河北四上汛漫口堤坝,共修筑沿河边埽、两头厢长护埽高低埽工23段,计长116丈,前后總共用秫秸422 436束,每束连同运价银8厘,用银3 379.488两。此外,还利用了豆秸软草828万斤,每千斤连同运价银1两,用银8 280两;柳枝12 300束,每束连同运价银6厘,用银73.8两;稻草88 560斤,每10斤连同运价银1分6厘,用银141.696两;麻92 910斤,每斤连同运价银1分8厘,用银1 672.38两[7]21 - 22。其中尚不包括一定规格的桩木、柳木桩、柳木橛。而所有抢办大工用的秫秸“具在远处购买”,照例加添运脚价银,成为购买秸料银加增的重要原因。
由于秫秸制埽于治河护堤的重要性,其量价不断攀升,几成了永定河两岸种田百姓经济生活中赚钱的贵重物,百姓间常因秫秸的归属而产生纠纷,甚而酿成命案。仅乾隆十八年(1753年),河沿两岸临近区村舍间就秫秸被盗而发生两起人命案。五月,定州村民因秫秸被窃互殴,亦致人身死。1十月,宁晋县民在购买秫秸过程中起衅而致人死亡。2二十四年(1759年)十一月,通州地方僧官园住民杨美春,以王大偷拨自家篱笆的秫秸,将王大殴打致伤死亡。3二十九年(1864年),迁安县民之间也因索讨所借秫秸争殴而酿成人命案。4嘉庆七年(1802年)四月,曲周县村民间因偷窃秫秸而发生互殴,致一人死亡。5道光二年(1822年)二月,盐山县村民间因一方随意搬运另一方所拥有的秫秸,而引发互殴,酿成人命。6二十年(1847年)七月,房山县民人刘海因抽取他人堆置的秫秸,引发纠纷,争殴致人身死。7二十五年(1852年),雄县民人蔡有等因索赔秫秸起衅而伤人致死。8
上述诸多民间纠纷,甚而致人死亡之事件,均围绕秫秸引发,凸显出永定河河道治理中的秫秸之需已演变为沿岸的社会问题,使得清廷不得不适时地调整治理办法。
三、秫秸征集方式与市价调整
纵观清代河工秫秸制埽的收集,分为征收与购买两种方式。且自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开始治理永定河至清末的长时期里,以嘉庆四年(1799年)为节点,之前为科派式的征收,其后改为收购。然而,无论是科派还是购买的市场价格,又有标准价与议价两种。
康熙中期以来,随着秫秸用量增加与需求加大,与沿岸社会民生与经济关联度也愈加紧密,秫秸成为永定河两岸百姓的税科。时固安县“岁供秫秸至数十万”,1至乾隆元年(1740年),武清知县陈惕言,科派秫秸“实沿河居民之一大累也”。州县“不但本任公事旷废,兼之赔累难堪”。2至嘉庆年间,随着治河秫秸用量加大,临近永定河两岸农耕种植结构改变,秫秸科派难度加大,清廷不得不调整征集方式,自嘉庆四年(1799年)始,一改既往按户科征和官员差事而为拨帑购置,并由河道治水官员办理[11]1979。其中将秫秸征收自科派税则转化为货币价值,有其值得肯定的近代性,的确在某种程度上提高了征调效率,有益于大型水利设施建设的展开,同时也是清廷河工行政治理能力在河道官员层面得以提高的体现。
将旧有的秫秸集中途径与州县官脱节改而由河道官员直接过问价格,并从市场购置,这就有利于秫秸购买时节与制埽需求相衔接,也更有益于河道官员自主考量治河秫秸制埽用量与提高施工效率。嘉庆二十年(1815年)七月河漫堤决后,直隶总督那彦成明确提出:“刻下新料尚未登场”,不必急议堵筑,“一俟新料登场”,农闲之时,“再制埽筑堤”。3那彦成此言,道出永定河沿岸周边高粱收获和秸秆上场时节与市场价格关系。其个中原因在于秫秸上市,大约白露前后,比永定河伏秋大汛约晚一月。此时物料充足,市价稍低,为制埽堵筑坍塌堤坝的较宜时机。反之,则只能“不惜重资,分别给赏,撒钱跑买”[12],以致“多靡帑项”,加大购置成本[13]837。
延至清末,秫秸收集更加困难,成本飙升在所难免。同治六年(1867年)九月,兴办大工之时,正值灾荒之岁,“秸料无收,即此一宗,已较往年昂贵数倍”[14]。光绪十六年(1890年),直隶总督李鸿章针对永定河制埽秫秸采办与经费拨付时,亦言:“向来堵口大工,总在秋深水涸,秸料刈获之际,购办较易,省费亦多。”[15]也是为了随秫秸收获价格相对便宜时购料制埽筑堤。所以,一俟新料登场,河道官就会请帑大量囤购秫秸,以备来年制埽治水之需。道光二年(1822年)“新料登场之际”,河道官乘势采买秫秸200万束,“分拨两岸,另垛存贮,以备工需”。4然而,永定河京畿段两岸高粱种植与秫秸收获量毕竟有限,远不能满足河堤用量,再加之秸秆亦是当地民生日常之必需,即如时人吴其浚所言:“簿之坚于苇搘,以柴而床焉;篱之密于竹樊,于圃而壁焉;煨炉则掘其根为榾柮,搓棉则断其梢为葶轴,联之为筐则栉比而方,妇红所赖以盛也;析之为笯,则棂踈而晳,稚子所戏以笼也。卬田足谷之家如崇如墉,盖有不可一日阙者。”[16]可见,秫秸被引入市场后,其稀缺性与使用价值进一步增强,常常供不应求,调控市场价格就成为官方的一种强力手段。
前文所述,永定河制埽原料秫秸征收与购买的市场价格,大致有两种:一种是清廷规定的标准价,或称为例价,另一种则是买卖双方协商的议价,或称市价[11]1979。例价反映了清廷调控市场的平均水平,也是能够接受的合适成本价,并以此确保能够收购到秫秸,保障秫秸来源相对稳定。市价是清廷不得已之举。翻检史料,雍正三年(1725年),明确规定,按户征收,每束银1分。是为例价,不敷使用时,再以市价采购补充。只是这种补充不能超出例价太多,太离谱。实际上,所规定的例价每束银1分,也因耗帑过量,不能保证,而降为每束8厘[17]。尤其自嘉庆四年(1799年)起,秫秸征集改由市场购办后,制埽秫秸全赖拨帑,使清廷治河经费和秫秸购置成本大增。若是水势平缓年份,清廷还能勉强维持,一旦汛期水势过猛,河道溃决,治河用埽量加大,采办秫秸银两也陡增。不仅国帑难以支出,还面临无秫秸可购的尴尬局面。
嘉庆六年(1802年),永定河大水,京畿被灾,“百物无不昂贵”,河工所用秫秸标准价“以目下之市价核计,大相悬殊。若用市价采买,而照例价报销,其不敷银,实属无从着落”。在河道官的不断诉苦声中,清廷追加100万两帑银,照依市价购办[11]1979、1982。可是,灾后“料价日昂,额设银两,益觉购办艰难”。至十四年(1809年),清廷不得不于每年治河正项经费中再增加专购秫秸银5 000两,以保障秫秸采办。又因沿河两岸旧埽厢“多须拆做”,主管官奏恳恩赏银8 000两,以便多购料100万束贮工,以资应用[18]。
然而,河堤频频溃决,治理难见起色,制埽无有虚日,购办秫秸银愈加攀升。嘉庆二十三年(1818年),清廷“在要工项下动拨银三千两”,为永定河北七、北八堤防“预买秸料,以备应用”。1之后的道光三年(1823年)至十八年(1838年)间,每年用以备防秸料所用银,少则19 000两,多则29 000两。其中仅5年(1825年)时,于来年岁抢修秸料正额之外,预添备防秸料220万束,每束例价银8厘,加运脚银2.5厘,共需银23 100两。2所以,自嘉庆十九年(1839年)始,河工备防秸料采购量稳定在240万束,用银24 000两上下[50]。3
实际上,越到后期,就是河道官手握银两,也很难如期称心采购到秫秸。这是由于尽管高粱作物具有耐水耐旱的特性,可是伴随河道溃决频仍,灾害连年,秫秸种植愈形困難,尤其是永定河汛期水量过大,决溢漫淹田土,高粱减产成为常态,秫秸供应量也降低。所以,同治六年(1867年),永定河汛期大水,直隶总督刘长佑奏称:“兴办大工,全凭料物。现值灾荒之岁,秸料无收,即此一宗,已较往年昂贵数倍。”[14]不仅治河成本加大,而且秫秸来源减少,无制埽原料,筑堤堵口难上加难。
四、秫秸运输成本攀升与河道治理弱化
永定河治理中,护堤御水制埽的原料秫秸供应是治理得以顺利进行的保障,随着乾隆年间散水澄沙的河湖湿地建设展开与实现,近河两岸百姓大量被搬迁至距河较远之处,以致能够就近便捷征收秫秸的局势发生改变。至嘉庆年间,清廷不得不扩大秫秸采办范围,以满足河工之需。然而,由于永定河长期散漫流淌,河岸周边道路不便运输,加之雇车难易与运输成本各要素叠加,又成为永定河治理得以有效运转的难题。
由于永定河河道长期摇摆不定,两岸周边多河水漫滩,几无大道,近似水乡,运输道路与车辆雇觅并不理想。该河下游的固安、永清、东安、武清等县,道路交通更为不佳。如永清“县处偏隅,不通大道”。1武清境则多河汊,“水陆交错”,秫秸运输,需涉水渡河,难度更大。2嘉庆十四年(1809年),直隶总督那彦成就称:“分委员弁,多雇大车,拨给邻汛正杂料物,星夜拉运赴工,并赴四乡广为购觅”。[19]一旦遇到阴雨天气,运输无望。二十四年(1819年),永定河沿岸“连日阴雨,道路泥泞,暂时搬运维难”[13]909。同治七年(1868年)五月,更是因“无车可雇”,秸料难以运至工所,堤防抢护“一时未能成事”[14]1306。
伴随运输距离由近至远,成为秫秸采办的限制因素。康乾时期,沿河两岸农田沃壤,近堤村庄逐河泥而居,秫秸征调较为方便。即如乾隆初期任直隶总督的方观承所言,永定河“所经漫衍停淤,无大患害,亦未致尽失农业,且期渐臻增卑为高,化瘠为腴之利”[20]。然而,由于河流湿地建筑中,百姓被搬迁,近河两岸村庄分布稀疏,秫秸交易距离南北堤防较远。据陈琮《永定河志》载,河道两岸方圆10里范围内,有村庄512个,位距堤防约4.25里左右,其余多为五六里,而距河岸较近、直接坐落于堤防下的村庄仅为少数[21]。至嘉庆时,因永定河多次决口漫溢,形成“泥勤沙懒”之象,沙砾沉降,多在近堤。河泥散漫,距堤较远。沙砾沉积之处,土质沙碱,难以农耕。临河村民俱搬移至沃壤之处,距离河道愈来愈远。嘉庆六年(1801年),大水之后,下游两岸沙砾沉积加重,土质日趋恶化,“近堤村庄既多迁移,地亩亦被沙压,所产秸料甚属无几”。治河所需秫秸不得不往“远处村庄购买,以敷应用。购买愈远,运脚愈多”[22]2045。
如此,要保障秫秸征收顺利,就需要清廷拨付和承担运输费用,无形中增加了秫秸征收成本。嘉庆八年(1803年),永定河上游八汛所采办秸料,不得不于每束加“运脚银二厘五毫”。此与以往岁修采办秫秸340万束计,则“约计加增运脚银八千五百余两”[22]2046 - 2047。这便使原本收支形绌的清廷财政愈加捉襟见肘,只得削减治河投资。咸丰四年(1854年),将每岁正项额定征收秫秸减少一半,相应收购价格减弱至1/4,年拨脚价银4 250两。然而,秫秸购置依旧十分困难。七年(1857年)三月,永定河南七、北三、北四等工“先后漫溢”,追究原因,全在于“料物未能应手,以致人力难施”[14]1227,显示清廷河道治理能力弱化。
与此同时,秸料市场价格居高不下,清廷无力维持,陷入水涨堤坏,无银征收秫秸,抑或无秫秸可征的恶性循环。同治九年(1870年),在永定河治理无以为继的困境下,直隶总督李鸿章采取相应措施,整顿秫秸市场,以达到降低秫秸购置成本的目的。遂令辖下各州县出示晓谕,从中酌定秫秸买卖,“不准任意抬价”。1然而无济于事。李鸿章奏称:每年沿河地亩水冲沙压,“产料甚少,仍须远处购运,来年岁抢修秸料,应照章添给运脚”。所增运费“实银八千五百两,一并全数拨发,以济工需”。2至光绪十二年(1873年),清廷不得不再次修正秫秸购办价格,恢复至嘉道年间的市价,也恢复维持相应的运输费用[23]。
清末,秸料运输费用依旧高昂,成为永定河治理中的一笔不小开支。仅光绪三十二年(1907年),秸料运输费达9 626.952两,占到岁修大堤正项防护银的22.12%,汛期抢修银的18.40%,较嘉道时的8 500两多出1 100多两。3使原本陷入危机的清廷财政雪上加霜。
五、结语
综上,秫秸作为清代永定河治理中御水护堤之埽制造的重要原料,清廷在收集秫秸用于治河的过程中,通过适时地调整征集方式、调节市场价格、拨付运输费用等措施,以应对秫秸用量加大、甚而种植短缺,乃至远途运输的不堪局面。然而,由于永定河水生态危机日益加深,投入制埽的秫秸成本加大,帑银消耗日增,不仅引发了社会矛盾,还使得河工治理无以为继。从而显示出治水工程中的秫秸利用在人与社会常态运转中的价值演变,以及这种演变所波及的清廷应对社会转变的能力。表明永定河河工治理,不仅仅是人为简单抵御河道变化的水利工程,实则是人类利用自然资源为己所用过程中牵涉到的一系列社会矛盾的反映,是人与自然资源利用关系系统相互调试的结果。
诚然,人类利用资源的各种社会与生产活动,遵循趋利避害原则,适应水环境变迁亦是如此。在清代永定河治理过程中,社会各种力量利用资源的方式,循环往复,个中更关联政治治理与经济社会层面,尤与民生紧密相连。如何有效处理人与自然关系,达到和谐可持续发展,这应该是历史研究汲取的精华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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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光绪朝朱批奏折:第98辑[M].北京:中华书局,1996: 460.
[责任编辑:王 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