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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创客教育的商科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2022-07-12周小勇

创新创业理论研究与实践 2022年12期
关键词:商科创客专业

周小勇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 管理学院,广西桂林 541004)

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是高等教育的重要使命,也是高等学校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生就业质量和服务经济社会能力的必然选择[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高校要根据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探索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新机制。商科作为涵盖经济、管理、金融、会计等专业的综合性学科,尤其适合且需要加强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一方面,商科是创新创业的原属学科,在培养创新意识、传授创业理论以及工商、财务、营销、人力和管理等创新创业知识方面,具有独特的学科基础优势;另一方面,作为新文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商科也亟须加快创新发展,构建契合我国经济创新驱动发展、本土新企业创建需求的人才培养新体系。

然而,由于在人才标准、培养理念、教学体系、教学模式等方面与实际需求脱节,传统商科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仍存在诸多问题,亟须加强人才培养模式和体系创新。为此,本文拟在剖析传统商科人才培养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探讨基于创客教育理念、模式和方法构建商科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新模式,并提出相应实施建议,为我国高校商科类专业加快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提供新的思路。

1 传统商科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存在的问题

1.1 培养目标偏“旧”,缺乏新理念、新技术的引入,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脱节

传统商科的人才培养目标,基于相对陈旧、固化的人才标准,旨在培养具备某一领域商科知识的专门型人才。然而,随着新一轮科技和产业革命的加速发展,现实问题日益复杂化、综合化,单一技能型的同质化人才已无法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在此背景下,商科类专业有必要加强OBE、STEAM、创客教育等新教育理念的引入,在人才培养中深度融入新理念、新技术,培养能够适应快速变化形势、解决复杂问题的创新创业人才。

1.2 培养体系偏“软”,缺乏动手操作与创造锻炼,与企业岗位实践需求脱节

传统商科的人才培养体系,基于办学条件和办学经费考虑,注重理论知识灌输与案例分析启发,而忽视动手操作与创造锻炼。在教学过程中较多采用西方MBA经典案例,实训设备、软件常常5~10年才更新一次,这些都与本土企业岗位实际情况相差甚远,容易导致学生就业时适应慢、后劲不足,创业时动手能力差、缺乏创造力。因此,商科类专业应进一步提升培养环节中的实践内容比重,培养能够适应企业岗位实践、勇于尝试创造的创新创业人才。

1.3 培养模式偏“独”,缺乏学科融通与跨界联合,与创新创业实践需求脱节

传统商科的人才培养模式,基于西方经济学的劳动分工理论,采用独立的学科体系与相对封闭的培养环节,欠缺跨学科融通与跨界联合培养。在此培养模式下,学生习得的仅仅是割裂的专业知识,既无法融会贯通、综合应用知识以实现交叉创新,也不能从多视野、多维度看待问题以发现创业机会。因此,商科类专业应加快学科专业融通发展,强化校企合作和产学研协同,培养能够适应创新创业实践、融通多学科知识的创新创业人才。

2 融入创客教育培养商科创新创业人才的意义

2.1 创客教育概述

创客教育(Maker Education)是创客运动与传统教育碰撞、结合后的产物,是一种新的教育理念、方法和模式[2]。从理念上看,创客教育强调终身教育和素质教育,并倡导利用“创新、实践、合作、分享”等创客理念改造传统教育,培养学生创客精神、创客素质,从而促进学生个人的终身和全面发展。从方法上看,创客教育强调构建创客空间、校园创客文化,并提倡在创客师资引导下实施一系列创客课程,从而激发学生动手创造和将创意变成现实。从模式上看,创客教育强调“做中学”和“创造中学”,主张糅合现代信息技术和DIY、体验式教学、项目式教学等教学方法,来提升学生的实践和创新能力。综合而言,创客教育这一全新教育理念和方式,为数字经济时代的商科人才培养提供了新契机,并将对创新创业教育系统、人才培养模式、课程教学和学生发展等多方面产生颠覆式的影响。

2.2 融入创客教育的意义

创客教育与商科教育在人才培养目标、体系和模式上具有一致性和互补性。首先,两者都致力于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发展型创新创业人才,在目标上具有一致性。其次,两者在人才培养路径、体系和机制上具有强烈互补性:创客教育的培养理念、工具技术、实践活动以及跨界融通机制,能够解决商科人才培养存在的“旧”“软”和“独”问题;商科教育的理论知识讲授、商业思维和协调整合能力培养以及产教融合平台,为创客实践活动提供了理论指导和方向指引,有利于提高创客成果转化率。因此,商科类专业亟须在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中融入创客教育,其价值意义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有助于革新教育教学理念,优化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目标。创客教育作为一种面向快速变化的经济社会提出的新教育理念,倡导通过“动手操作、探究体验、协作交流、自由探索”来培养学生发现、解决复杂实际问题的能力[3]。通过导入创客教育,商科类专业能够革新教育教学理念,加快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由掌握理论知识的标准化、单一化人才向具备创新意识、创客思维和创业能力的创新创业型人才转变。

二是有助于整合教育资源要素,变革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体系。创客教育作为一种面向全社会开展的新运动,能够充分调动学校、企业、政府和社会组织等的教育力量和资源,推动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师资队伍、实践条件和考核评价等教育要素的优化组合。通过实施创客教育,商科类专业能够更好地整合教育资源和教学环节,加快实现学科融通和跨界联合培养,有效解决学生综合应用知识、动手创造和发现机会等方面能力培养不足的问题。

三是有助于融合教育技术方法,重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创客教育作为一种基于信息技术的新教育模式,以创客空间(或实验室)为实践平台,并借助计算机、3D 打印、机器人、开源软件、可视化工具、互联网等工具、软件和材料来开展创客活动。通过融合创客教育,商科类专业能够打破教育教学的物理界限,利用新兴技术和商业工具构建跨域人才培养平台,催生智能财务、数字营销、数字人力、数字金融等新商科人才培养模式。

3 基于创客教育的商科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构建

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是商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的重要目标。创客教育有效融合了“实践体验、开放创新”的教育理念、学校内外教育资源要素和现代教育技术方法,为我国高校商科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提供了新的思路、方法和路径。为此,本文结合创客教育理念和商科人才培养实际,构建了如图1所示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思路和实践框架:在需求引领下确立创客型人才培养目标,基于“专创融合”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并通过多元协同和跨界整合实施人才培养活动、强化人才培养保障,最后以产出为导向评价人才培养质量。该框架依托OBE 理念下的“反向设计”思路构建,既反映了新商科建设下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的新要求,也实现了培养体系的多维融合和培养过程的持续优化,有利于提升商科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质量。

图1 基于创客教育的商科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思路和实践框架

3.1 需求引领,确立创客人才培养目标

3.1.1 调研创客人才需求

培养创客人才是创客教育的基本任务,但是否在商科人才培养中引入创客目标元素,则须以现实和未来人才需求为引领。商科类专业可采用问卷调查、走访座谈、专家咨询、资料搜集等方式,对企业、政府、科研机构等用人单位和毕业生进行调查,梳理分析未来5~10年商科创客人才需求及其能力特质。

3.1.2 评价现有培养目标

相比于工程技术类学科和中小学教育,当前商科教育较少融入创客人才培养目标。创客人才具备不同于一般创新创业人才的一些特质,如开源软硬件和3D打印机使用、工程技术知识、创意和创造能力等。因此,商科类专业应对现有人才培养目标要素进行有效分解,并评价其与创客教育的匹配性和适应性,为科学调整、确立创客人才培养目标奠定基础。

3.1.3 确立创客培养目标

在人才需求调研和现有培养目标评价的基础上,商科类专业可结合本校办学定位、生源基础、专业特点等情况,确定是否需要在人才培养中融入创客目标,包括创客服务面向、创客素质、创客知识、创客能力等。在确立培养目标的过程中,应广泛征询行业企业、政府、科研机构、众创空间等跨界合作方专家的意见,并就培养方案展开充分研讨与论证。

3.2 “专创融合”,编制创客人才培养方案

3.2.1 融入创客毕业要求

创客教育需要制定明确、具体、可衡量的毕业要求,从而有效支撑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然而,商科教育当前仍主要采用定性方式对毕业生应具备的素质、知识和能力进行总体描述,缺乏对能力指标的层层分解和量化。为此,商科类专业有必要借鉴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理念和标准来制定毕业要求、分解指标点,建立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指标体系,并融入创客人才要求[4]。例如,可参照工程教育毕业要求中问题分析、设计解决方案、使用现代工具、终身学习等模块,设定商科创客的素质和能力要求。

3.2.2 重构专业课程体系

课程是人才培养的主要载体,商科类专业可根据创客毕业要求合理优化、重构专业课程体系。一是强化通识课程,加强人文科学素养、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意识、创新创业意识等创客素质的培养,作为培养创客能力的基础。二是丰富实践课程内容和形式,开设独立实践、设计实践和综合实践等创客课程,以个人项目和小组项目形式向学生开放,鼓励学生独立探究、动手实践、分工协作和创新创造,提升学生创客能力。三是优化理论知识课程,通过学科交叉融合将财务、会计、人力、法律、营销、管理等学科基础理论课整合成独立课程包,供商科类专业学生统一学习,同时将应用性强的专业选修课转化为实践课,以减少重复、分散的学习。此外,还可联合企业、创客空间和科研机构等设计开发专门的商科创客课程,如财务报表制作、商业计划书、数字营销方案、模拟创业,等等。

3.3 多元协同,实施创客人才培养活动

3.3.1 协同打造创客师资

创客师资是创客活动的组织实施者、指导监督者和考核评价者,打造一支综合素质高、实践创新能力强的创客师资队伍是实施创客人才培养的前提。除具备专业理论知识外,创客师资还须拥有较高综合素质、多学科知识、信息技术和软硬件的使用、学习和创新能力。商科类专业可与企业、政府、科研机构、众创空间等合作,多元协同培养一批能够从事创客教育的教师。一是选拔经济管理、工程、计算机、图书馆等学科优秀教师,组建商科创客教师团队,组织他们系统学习创客教育理念、模式和工具方法,并派遣骨干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到众创空间实践等。二是聘请校外优秀企业家、科研专家、资深创客担任兼职创客导师,与高校教师合作开展创客项目开发和课程教学。此外,还可利用校友资源以及“政产学研”合作平台,搭建由多行业、多学科领域专家组成的创客师资联盟,共同指导和帮助学生完成创客实践。

3.3.2 协同搭建创客空间

创客空间是实施创客教学的重要平台,也是开展创客活动和培育创客文化的主要场所[5]。目前,国内很多院校,如清华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都依托图书馆、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建立了高校创客空间。但是,学院层面尤其是商科创客空间的建设却较为少见。由于创客空间建设需要大量资金、技术、场地和设施设备投入,商科类专业可协同校内外资源搭建开放共享、多维互补的创客空间。一方面,依托学校现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和研究基地、产业学院等,围绕创客项目构建跨学科、分布式的物理创客空间,满足创客项目实践的场地和设施设备需要。另一方面,由于商科常常涉及设计、策划、推广、管理咨询等方面的数字商业项目,并不以实体产品制造为必需,因此可依托图书馆、校园网络、实验云平台等建设虚拟创客空间,供师生远程协作和实践使用。此外,对于部分情境和资源条件要求较高的创客项目,还可在校外实践教育基地、众创空间开展。

3.3.3 协同开展创客教学

创客教育强调“做中学”“体验学习”和“探究学习”,是一种有别于传统商科教育的全新教学模式。商科类专业应协同多方资源,通过重塑师生角色、翻转教学环节、变革教学方法来开展创客教学。首先,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在线课程资源和创客空间拓展教学空间和学习环境,鼓励学生主动、自主和体验学习,提升学生学习、探究和创新能力。其次,围绕创客项目来组织教学活动,教师扮演情境创设、任务设计和活动组织者角色,学生成为教学活动的主体,需要分析问题、设计方案和分享成果,培养学生的问题解决、分工协作和实践创造能力[6]。最后,在课堂教学中推广应用启发式、探究式、情境式、翻转课堂等教学方法,鼓励学生打破商科专业思维和技能局限、勇于尝试利用新工具、新技术,培养学生创新、创造意识。

3.3.4 协同组织创客活动

利用第二课堂举办形式多样的创客活动也是培养创客人才的必要途径。商科类专业可依托专业社团、团委学生会、图书馆、创新创业中心等校内机构,组织模拟创业、模拟招聘、直播电商等商科创客活动,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创客项目实践;也可定期举办创客论坛、企业家和专家讲坛等活动,营造校园创客文化氛围。同时,还可结合学科竞赛和“互联网+”“挑战杯”等创新创业大赛来组织创客活动,用于强化商科项目的实践性和应用性,从而提高竞赛质量和成绩。

3.4 跨界整合,强化创客人才培养保障

3.4.1 共建创客教学条件

创客教育实施需要稳定的资金、技术和场地保障。创客师资培养、创客空间建设以及实验设备和耗材的维护、更新,都需要投入资金。创客空间建设也需要相对固定的物理场所,并需依托校园网络、在线创客课程资源、图书馆电子资源等技术工具和软硬件平台,为远程协作、在线教学和创客实践活动提供支持。而以上这些都是商科类专业相对欠缺的,因此,需加强与政府、企业、科研机构、众创空间等的资源共建、共享。

3.4.2 共建创客政策机制

创客教育实施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创客文化、创客空间、创客师资、创客课程、创客活动等多个重要环节,并涵盖政府、教育、科研和产业等多个领域的主体。因此,有必要制订一套与创客教育相适应的配套支持政策、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用以引导、规范和保障商科创客人才培养活动的开展、实施。例如,创客空间建设与运行制度、创客师资认定和培养办法、创客实践教学管理制度、创客学分认定管理办法等。此外,创客教育也需要“政产学研”多方协同合作,为了有效调动多方力量参与,促进创客成果孵化和转化,有必要健“全政产学研”协同机制,推动创客人才培养的长效发展。

3.5 产出导向,完善创客人才培养评价机制

3.5.1 构建创客评价系统

创客教育涉及的主体、环节和要素众多,为了系统评价商科人才培养和毕业生质量,商科类专业有必要构建创客信息系统或数据平台,收集、汇总教学条件、教学状态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等相关数据,并在此基础上实施定性和定量评价。例如,建立课程质量评价系统,实时监控创客教学实施和创客活动组织情况;建立毕业生跟踪系统,持续关注学生创客成果转化情况、职业发展情况和创新创业情况。创客评价系统将创客教师、教学管理部门、毕业生以及校外合作方联系起来,实现评价信息的互通共享,大大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的效率和准确性。

3.5.2 健全创客评价机制

创客教育的实施将带动商科人才培养体系重构,为了保障人才培养评价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需要健全商科创客评价机制,规范评价过程、内容和方法,监督、审核和反馈评价结果。一是制定创客人才培养标准,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匹配性、培养过程有效性、培养条件保障度、培养质量目标达成度等要求,有序开展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二是构建创客人才评价指标体系,从师资队伍、教学条件、专业与课程建设、学风和学生指导、教学效果、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学生创业率、学生留存率、学生五年后发展等多个维度衡量创客人才培养效果。三是明确评价主体权责和任务,从学校、学院、专业、教师等层面对校内评价工作进行分工,并协同用人单位、学生、“政产学研”合作方等相关方开展社会评价工作。通过创客评价机制的构建,全过程、全方位地评价创客人才培养成效,为持续优化改进人才培养目标、方案、过程和保障体系提供依据。

4 结语

本文基于创客教育构建的商科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是一种全面融入创客教育理念、模式与方法的人才培养一体化实施方案,它面向数字经济时代商科人才新需求,通过“专创融合”、多元协同、跨界整合等途径完成人才培养关键环节,并以产出为导向评价人才培养质量和成效,突破了传统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边界和局限,打造了“政产学研创”融合的新教育体系。该模式可作为高等学校商科类专业加快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参考借鉴,也适用于政府机构、企业、科研机构、众创空间等搭建创客空间、创新创业人才孵化和服务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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