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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党内学习制度建设的探索历程、演进特点及经验启示*

2022-07-10朱雪平

人文杂志 2022年5期
关键词:理论党员干部

重视学习、善于学习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与政治优势。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把学习作为推动理论创新、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中国共产党人依靠学习走到今天,也必然要依靠学习走向未来”。

科学完善的学习制度是增强党的理论创新活力、以全党大学习推动党的事业大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立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历史方位面对的新任务、新挑战,通过对党内学习制度建设的系统研究,把握中国共产党理论创新的基本规律,对不断强化前进道路上的理论自信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这才知道,原来曾祖父在清朝时曾经中过进士!但是家里人从来也不提起,父亲只是淡淡地说:“读书是为了乐趣,不是为了追求功名利禄啊!”

学术界关于党内学习制度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中共党史视域下不同时期党内学习制度研究。学者们分别聚焦苏区时期、延安时期、新中国成立以来各历史时期党内学习制度建设,对不同时期党内学习制度建设取得的成效及其为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建构所提供的制度支撑作用进行了深入探讨。

二是新时代党内学习制度创新研究。欧阳恩良系统梳理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学习制度建设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进一步完善的路径。

魏继昆、张耀元深入探讨了习近平关于新时代推动建设学习大国的重要论述,从不同视角对党内学习制度建设进行了有益探讨。

三是党内学习制度的微观研究。学者们聚焦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制度,分别对该制度的形成发展、内在规律与实践逻辑进行了深入研究。

学术界关于党内学习制度建设的研究成果,从多个维度把握党内理论创新与制度建设的基本规律,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成为进一步研究的重要基础。然而,现有研究在党内学习制度建设的整体性、贯通性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深化,在研究方法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研究主线还较为薄弱,这也使该问题有进一步探讨的空间。

一、中国共产党党内学习制度建设的探索历程

中国共产党的学习制度建设经历了一个艰辛漫长的实践探索过程,总体上呈现阶段性发展的特征,不同阶段党内学习制度建设的背景与特点不同,学习制度建构的内容既一脉相承,也存在明显差异。

1.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内学习制度建设的开创与奠基

作为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无产阶级政党,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初就高度重视党内学习教育。中共早期对党内学习制度的探索突出体现在推进理论学习的组织化建设方面。一是以党校和各类干部学校为依托开展组织化学习。1924年5月,中共中央在《党内组织及宣传教育问题决议案》中指出,“党内教育的问题非常重要,而且要急于设立党校养成指导人才。”

1926年2月,中共中央通过了在北京及广州各办一长期党校的决议。同年7月,中央扩大执行委员会通过决议,由中央宣传部负责编译“党校的教本及普通的党员教育的大纲”,并要求各地将办党校的成绩作为党内报告的重要内容。

在上述决议指导下,各地纷纷创办党校以规范党内学习活动。例如,刘少奇担任校长的安源党校,以及北京党校、中共广东区委党校等都在这一时期成立。二是以支部为依托开展组织化学习。中共自建党初期就高度重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强调支部是“党的教育和宣传的学校”,号召党员“在支部中去学习”,

通过支部的理论和政策教育以养成无产阶级的革命人生观。上述组织化学习的开展,大大提升了党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有效缓解了建党初期党员数量不断增长与群众运动中干部人才匮乏现象并存给党的事业发展带来的现实困境。

延安时期探索构建起多层次立体化的党内学习制度体系。延安时期,为克服教条主义对党的事业的危害,中国共产党在推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中把理论学习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探索建立起一整套必要的党内学习制度。一是学习领导制度。1938年11月,中共中央设立专门负责领导全党学习的干部教育部。毛泽东强调:“全国各级党部,边区各级政府,各个民众团体,各类学校,都须设立这样的机关,建立这样的制度,来领导并进行学习。”

1942年6月,为巩固整风运动掀起的学习热潮,推动党内学习常态化,中共中央又成立了中央总学习委员会及各系统的分区学习委员会作为领导党内学习的决策机构。干部教育部和各级学习委员会的设立,为全党范围学习活动的有序开展提供了基本保障。二是学习小组制度。1941年9月,中共中央通过《中共中央书记处关于高级学习组的决定》,决定以中央委员为范围成立中央学习组,由毛泽东亲自担任组长;以中央、各中央局、中央分局、区党委或省委委员等高级干部为主体成立高级学习组,并在高级学习组之下分设若干学习小组。

随后,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成立了各种类型的学习小组。这些学习小组因其组织形式灵活、学习成效显著而在党内学习教育活动中被长期沿用,成为党员干部集体学习制度的雏形。三是学习保障制度。1942年2月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在职干部教育的决定》指出:“一切为着在职干部教育而耗费的时间,均算入正规工作时间之内,把教育与学习看做工作的一部分。”同时规定:“为着干部教育而需用的人员(教员与职员),应加以严格的审查,并应首先调给之。”“为着干部教育而需用的经费,应最大量地供给之。”

从时间、人员、经费等方面建立起党内学习保障制度。四是学习考核制度。党在组织建设中坚持把学习情况作为干部鉴定的重要标准之一,并在部队建立考试制度以考核干部学习成效。此外,总学委及各系统的学委会还定期派遣巡视员,以调阅党员学习笔记、举行测验等方式对党员学习情况开展党内巡视,体现了对学习情况的考核逐步科学化、常态化。

上述制度之外,中共中央在各抗日根据地还建立了公务人员每天两小时学习制度、在职干部轮训制度、领导干部授课制度以及写读书笔记制度等一系列学习制度,探索形成了以党章为统领、多层次、立体化的党内学习制度体系。民主革命时期党在学习制度建设方面的开创性探索,有力强化了党内理论学习的实践自觉,奠定了干部教育培养的基本模式,形成了中国共产党学习教育的制度雏形。

综上,改革开放新时期,党中央更加重视学习制度建设的顶层设计,从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的整体高度推动实现了党内学习制度的一系列创新。党内学习制度化、正规化建设为确保改革开放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提供了有力保障。

2.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时期党内学习制度建设的坚持与调适

人工智能会消除民主的许多实际优势,并侵蚀自由和平等的理想。如果我们不采取措施阻止它,它会进一步将权力集中在一小部分精英手中。

新中国建立后,随着新党员的大量增加,以及老党员中出现能力不足、精神懈怠的现象,建立健全学习制度以保持党的先进性、提高执政能力的需要进一步突显。这一时期,党内学习制度建设成效集中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建立起以提高干部文化水平为主旨的学习制度。针对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内以工农为主体的干部队伍文化基础普遍薄弱的状况,1950年9月,刘少奇在马列学院讲话中提出:“我们一个重要任务是提高干部的文化水平和理论水平”,“首先要提高他们的文化水平,然后再提高理论水平。”

基于此,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内学习制度建构在内容方面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把理论学习与文化知识的学习相结合、注重加强文化知识学习并以此为理论学习奠定基础。1950年12月,政务院发布《关于举办工农速成中学和工农干部文化补习学校的指示》。同年,中央军委发布《关于在军队中实施文化教育的指示》,决定开展为期三年的文化教育以提高广大指挥员和战斗员的文化技术水平。

此后,中共中央陆续发布了《关于加强干部文化教育工作的指示》《关于抽调军事干部入文化学校或军事学校学习的决定》《关于轮训全党高、中级干部和调整党校的计划》等一系列指示和决定,对干部参加文化教育的学制、课程、教材、师资等作出全面具体的规定。

基础教育课程和教学改革提出了“用教材教而不是教教材”的新理念,这就要求教师在使用教材时要具有灵活性和自主性。教材只是为了达到课程目标而使用的数学材料,并不是课程的全部。教材的优点是标准、规范,但这种规范往往会约束教师的创造力,导致教师照本宣科地“教”教材,而不是创造性地“使用”教材来全面实现课程标准所规定的目标,从而影响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现代教育理念要求教师要驾驭教材,那么如何驾驭教材呢?

3.改革开放新时期党内学习制度建设的创新与发展

具体而言,在民主革命时期,针对部分党员缺乏理论学习的主动性,不愿意参加经济和技术工作的现象,中共中央书记处曾在1941年5月通过的《关于党员参加经济和技术工作的决定》中强调指出,“学习理论和参加实际工作都是每个党员不可或缺的责任。”

1941年6月,中央宣传部专门从开展党内教育的角度阐释了理论学习在党的组织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强调“从最高级的领导干部到每个党员都应当把学习当作自己的责任。”“党的领导机关应当把每个干部学习成绩之优劣作为鉴定一个干部许多标准中之一个。”

在此基础上,1945年,七大党章首次以条文形式将把理论学习规定为党员对党应尽的重要义务写入党章,进一步从制度层面强化了党内对理论学习重要性的认识。对此,刘少奇在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曾专门作了说明。他强调“党章要把这一项规定为党员的义务,这就是说,党员必须是为人民的事业而去学习,而不是为了任何别的目的;这就是说,不倦地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提高自己的觉悟程度,弄通自己的思想,是每一个党员对党对人民不可推诿的一种职责”,

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以制度建设推动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政治自觉。此后,在不同历史时期,党章始终坚持把关于“学习”的义务置于党员各项义务之首位,把学习情况作为党员合格与否的判断标准,并根据时代发展对党的建设的新要求,从内容方面不断丰富对党员学习的制度性要求。总体上看,在民主革命时期与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党内学习活动中,党员更多是“作为教育对象、管理对象、提高对象、被要求发挥作用的对象即党内客体而存在的”,

在党内学习制度建设中的主体性地位有待提升。

企业在进行经济活动的过程中,需要运用财务会计对经济实体和经济行为进行确认、量化和报告等,以此得出相关的数量关系,以便提供数据信息和相关依据给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做出经济决策。另外,我国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企业运营不仅要对自身的经济活动进行全面的掌控,同时对于外部的经济信息也应该进行一定程度的了解以便可以有更准确详实的经济数据作为支撑,以此得出更为全面的数据为企业的管理层提供经营发展的思路和方向。而这些经济数据是通过财务会计所得,因此财务会计在反应信息上有不可磨灭的作用。

三是建构干部轮训制度的初步探索。干部轮训制度是全面执政条件下党内学习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1955年,邓小平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上指出:“党要求每一个高级干部经常地认真学习,并将实行按期分批把党的各级干部调到党校学习的制度。”

1961年9月,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轮训干部的决定》,决定对全党各级领导干部“普遍地进行一次轮训”。

此后,1961年到1962年,全党范围开展了大规模普遍的干部轮训。这次轮训促使全党进一步克服了“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出现的强迫命令风、干部特殊化风等,帮助广大党员干部加深了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同时开启了全面执政条件下制度化轮训干部的全新实践。

二是把学习制度建设全面纳入党内法规体系建设,以准则、条例、规则等党内法规形式推动实现了学习制度的成熟稳定。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出台了《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提出进一步“完善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健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制度。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学习培训阵地建设管理制度、学风建设制度以及学习培训纪律规定,强化刚性约束,增强学习效果。”

作为党的历史上第一部党内法规规划纲要,上述规定为党内学习制度体系建设注入新的动力。2016年10月,《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提出,要“坚持和创新党内学习制度。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等制度为主要抓手,各级党组织要定期开展集体学习。”“各级党组织要加强督促检查,把学习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坚持中央领导同志作专题报告制度。”

这为推动党内学习制度建设、增强学习制度执行力提供了原则性指引。此后,中共中央先后修订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14年1月)、《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2015年10月)、《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2017年1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19年3月)、《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2019年4月)、《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2020年12月),制定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2019年5月)等。上述党内法规,在对以往党内关于理论学习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整合的基础上,把学习制度全面纳入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等各方面,标志着党内学习制度建设进入一个更加稳定、成熟的发展阶段。

总体上看,在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时期,党在继承民主革命时期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对全面执政条件下的学习制度进行了创新与调整。尽管受执政经验不足及国内外复杂形势的影响,在学习制度建设中出现了以一般号召和政治动员为主而导致学习机制效能不足的偏差,但毋庸置疑,这一时期在学习制度建设方面的探索及成就,为改革开放新时期党内学习制度的创新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二是推动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化常态化。领导干部的学习制度建设是党内学风建设的重要基础。这一时期,为加强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中共中央先后出台了《关于党的高级干部自修马克思列宁主义办法的规定》《关于县以上干部学习毛主席哲学著作的决定》等。1953年,毛泽东在南京考察时指出,高级干部要加强学习,“无论如何要坚持一个星期学习两个半天的制度。”

1957年开始的整风运动期间,毛泽东在各种场合反复强调:“省委书记要研究理论,培养秀才。”

1958年底至1960年,他多次以写信的方式为党内高级干部推荐学习书目,并同刘少奇、周恩来等中央领导人分别以读书小组的形式开展对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学习研讨。高级干部理论学习的制度化有力提升了中央领导层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推动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的第二次结合。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共产党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同时把制度建设摆在党的建设的重要位置,推动党内学习制度建设不断创新发展。

一是健全领导干部学习培训制度。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提出把学历和学习成绩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此后,对干部实行正规化培训与普遍轮训逐渐成为党的建设的一项战略任务。党的十二大以后,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印发了《关于中央党政机关干部教育工作的决定》,作出把干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计划的规定,并制定了相应的长远规划与年度计划。如规定“中央党政机关的所有干部,都要分批分期参加轮训,一般要做到每三年离职学习半年,成为一种制度。”“建立干部学习的考核、考试制度,学习成绩记入档案”,“学习成绩优秀并能在实际工作中应用的干部,在其他条件同别人相似的情况下,应当优先晋职。”“干部离职学习期间,工资福利和其他待遇,包括工资调级,同在工作岗位上的干部一样对待”

等,从学习考核、奖惩、保障等多方面推动干部教育工作更加制度化。此外,为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创新,中央还连续印发了全国干部教育培训五年规划,推动干部教育培训分级分类实施,标志着全国干部教育培训整体性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是推动形成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是加强党的理论武装的重要制度。1985年,邓小平在党的全国代表会议上提出:“希望党中央能做出切实可行的决定,使全党的各级干部,首先是领导干部,在繁忙的工作中,仍然有一定的时间学习。”

1993年8月,胡锦涛在全国组织工作座谈会上讲话时强调:“要认真坚持县以上领导班子的中心组学习制度,提高学习效果。”

同年,为推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学习系统化,中共中央专门作出在全党开展理论学习的决定,“党委中心组的学习也基本形成了制度”。

2000年9月,中宣部、中组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意见》,对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作出全面具体的规定。2008年9月,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意见》。按照上述文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地方各级党委先后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实施办法,从而在全党范围建立起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2009年9月,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学习型政党战略目标,把“完善和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作为一项重大任务纳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强调要从制度方面建立健全党组织集体学习制度,在实践中不断完善领导干部集体学习制度。

当已将违法犯罪分子包围,但又不便于我捕歼或者难以将其捕获时,这种情况下我方人员可以对违法犯罪分子实施伏击,进行“围三缺一”,具体做法是:

三是建立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制度。为适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需要,更好地承担起党和人民所赋予的历史重任,2002年12月,胡锦涛在主持十六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全党必须进一步加强学习。关于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他特别指出:“原则上每个月都要进行,要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

此后,十六届、十七届中央政治局进行了几十次集体学习,学习内容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生态等各方面。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制度的确立,有力促进了全党范围学习制度体系的完善,为学习型政党建设奠定了重要的制度基础。

四是建立全国党员教育培训规划制度。党员教育培训是党内学习制度建设的基础性工程。1994年9月,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提出要用三年时间在全体党员中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一次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章的学习活动。

1998年6月,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在全党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的通知》提出,“要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带动全党的学习”,

推进全党学习活动经常化、制度化。2009年,为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战略任务,中共中央印发了《2009—201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决定在加强经常性教育的基础上,对未纳入各级党委干部教育培训范围内的广大基层党员进行培训,体现了学习制度的规范对象逐渐从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到把抓关键少数与着眼于党员队伍全覆盖相结合,从战略高度推进了分层次高质量开展党内学习教育的制度实践。

总体来说,鄂尔多斯市乡村旅游的类型较为丰富,目前已初步形成了以中、低档发展为主的层次结构,基本能够满足游客食住行游购娱等方面的需求。

当前海事测绘部门制作专题海图主要使用CARIS HPD数据库进行海图数据的存储和管理工作,使用CARIS PCE进行海图数据的提取和海图编绘工作,使用CorelDRAW、Illustrator等软件进行专题海图的整饰工作。

一是施工前应熟悉、掌握施工图纸,准备好相应的施工机具。二是对操作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培训合格后才能进行施工作业。三是按照标准对管材、管件进行验收。应根据施工要求选用配套的等径、异径和三通等管件。

4.新时代党内学习制度建设的健全与完善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总结新时代从严治党的实践经验,不断健全和完善党内学习制度,推动党内学习制度建设进入全新的历史阶段。

一是在实践中完善了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制度。第一,学习内容更加丰富多元。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在聚焦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以及外交等治国理政各方面内容的同时,更加注重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党的历史的学习教育。第二,学习组织更加系统规范。据公开资料,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共进行了43次集体学习。

截至2022年2月25日,十九届中央政治局已举行了37次集体学习,

表明这一学习制度更加趋于制度化、常态化。第三,学习模式更加灵活多样。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除了采用集中授课的模式外,还采用了实地调研等新的学习模式。上述学习制度的创新,标志着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制度走向成熟,为各级党组织集体学习制度的创新提供了重要遵循。

2.在学习制度建构中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自主性和普通党员主体地位

采用D-H参数法[2]确定机器人各构件间的位姿关系。四足机器人的坐标系定义示意如图1所示。以RH为例,定义世界坐标系{W},机身坐标系{B},以及足端坐标系{E}。同时定义臀关节坐标系{1},髋关节坐标系{2},膝关节坐标系{3},以上3个坐标系坐标原点分别位于3个关节位置,坐标系方向由D-H法规范确定。

二、中国共产党党内学习制度建设的演进特点

纵观百年党内学习制度建设的演进历程,其呈现出学习制度在党的建设伟大工程中的重要地位不断提升、学习制度建构由侧重“组织本位”到突出党员主体地位、学习制度创新与党内集中性学习教育相统一等显著特点。

1.根据党的事业发展的需要不断提升学习制度在党的建设伟大工程中的重要地位

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把制度化学习作为对党员干部与各级党组织的基本要求,在党的建设实践中不断根据时代特点和党的事业发展的需要,把重视学习、善于学习的优良传统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推动实现党内学习活动与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有机融合。纵观百年党的建设史,从抗日战争时期的“中央学习组”“学习小组”到改革开放时期的“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制度”“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从关于学习的一般性制度规范到把学习的要求纳入党章、准则、条例、规则等党内法规;从民主革命时期着眼于党员个体党性修养的组织化学习,到改革开放时期把学习制度纳入党的建设伟大工程,再到十八大以来把学习制度建设提升到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党内学习制度创建、发展与完善的演进历程,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对理论学习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的不断提升。而学习制度的每一次创新与发展,也都在实践中进一步深化了全党对理论学习重要性的认识。正是由于对学习制度建设的高度重视,中国共产党形成了推动学习制度建设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因而才能以强大的学习能力不断推动实现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从而为党的理论创新提供系统有效的制度保障,使百年大党始终保持蓬勃生机与活力。

需要指出的是,党内学习制度化建设的推进,既源于党在不同时期对学习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的提升,同时也伴随着对制度建设重要性认识的深化。比如,在民主革命时期,毛泽东就提出要在全党建立学习制度,认为只有建立行之有效的制度才能把全党的学习落到实处。新中国成立之初,邓小平号召全党重新学习,强调“要把学习搞好,认真建立学习制度。”

改革开放时期,党在总结历史经验与教训的基础上,更加重视制度建设,强调“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

面对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历史任务,向全党发出“善于重新学习”

的伟大号召。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制度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注重加强学习制度顶层设计,不断把党内集中性学习教育中出现的一系列好的做法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上述不同时期对党内制度建设的认识创新,为学习制度实践创新提供了重要前提,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理论的创新与发展。

先由学习小组中一名进修医师负责问诊和查体,后引导小组成员提出问题,由带教医师整理后,总结出问题5个,由小组成员各自领取,每位成员要求准备问题相应的PowerPoint演示文稿约10分钟,列5年内英文参考文献5条左右。于下一周的周四由各成员分别报告自己的PowerPoint演示文稿,期间带教医师对汇报过程中所发现问题进行书面记录。此时病例往往已经做完手术,可再次床旁问诊查体。后利用40 min作为小组自由讨论时间,最后带教医师对每位进修医师的PowerPoint演示文稿做归纳总结,对明显的基础知识错误要进行纠正,对前沿新知识的认识要注意讲解[7-8]。

保障党员主体地位是增强学习制度执行力的根本。纵观百年党的建设史,在党内学习制度演进中,对于党员个体而言,组织化学习经历了由民主革命时期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章所规定的党员“义务”,到改革开放新时期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所强调的党员“权利”,再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语境下“既是义务也是权利、以权利保障为主体”的演进历程。

侧院十分狭窄,为一下沉式台地空间,因此以铺装为主,紧靠建筑一侧布置低矮花灌木,靠围墙一侧则贴墙种植竹丛,同时地形设计由建筑墙向侧庭中央倾斜,避免建筑墙基积水.这样侧院既可作为通道,也可作为休息场所观赏景物,实现了侧院的物尽其用.

改革开放以后,“学习”在作为党员义务的同时,逐渐被视为满足党员个体成长需求的重要内容,即各级党组织更加注重党员在党内学习中的主体地位,并在制度建设中把学习纳入党员权利的重要范畴。1982年9月,十二大党章首次把有关“学习”的要求纳入党员权利范畴,在强调党员要履行学习义务的同时,提出党员享有“接受党的培养和训练”的权利,从而开启了党章建设史上,“学习”既是党员义务,同时也是党员权利的制度化规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历史意义。1982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布《关于中央党政机关干部教育工作的决定》,提出按期离职学习,“既是每个干部的义务,也是应有的权利。”“凡学完规定的必修课程并考试及格的,可获得相应的学历。”“干部离职学习期间,工资福利和其他待遇,包括工资调级,同在工作岗位上的干部一样对待,由原工作单位负责解决。”

这就对党员学习权利的具体内涵作出明确规定。2004年9月通过的《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进一步强调“党员有权提出接受教育和培训的要求。”

在制度建设实践中进一步把《党章》关于党员学习权利的规定具体化了。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员学习权利在党内制度建设中被提升到新的高度。2020年12月,中共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明确提出,党员享有“接受党的教育培训权”,包括:“提出教育培训要求,参加党组织安排的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教育、集中轮训、脱产培训、网络培训。”

为保障上述权利的实现,“条例”在相应保障措施中明确规定,各级党组织要“注重了解和掌握党员的学习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训,“保证党员接受教育培训的学时和质量”。

党员“教育培训权”提出的重要意义在于,其鲜明体现了党内学习制度建设由强调组织本位到突出党员主体地位的演进。这一演变轨迹表明,进入新时代以来,党内学习逐渐实现了由以组织力量的外在性、强制性要求为主,到以党员个体基于理论自觉的内生性、主体性需求为主,再到组织的强制性与个体内在需求相统一、以组织的制度化力量保障个体需求得以实现的过程,鲜明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组织建设与思想建设高度统一的党的建设的内在规律。

3.在集中性学习教育中推动党内学习制度的持续创新

“在全党开展集中性学习教育,是我们党推进自我革命的重要途径,也是一条重要经验。”

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在不同时期先后开展了十多次党内集中性学习教育。一方面,通过开展集中性学习教育以加强理论武装、破除思想障碍,继承和发展了党的历史上重视学习、善于学习的优良传统和行之有效的学习制度;另一方面,在集中性学习教育中坚持问题导向,以改革创新精神补齐学习制度短板,不断健全完善党内学习制度,推动并实现了理论创新与理论武装的高度统一。比如,在延安整风运动中,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在职干部教育的决定》,逐步构建起较为完善的理论学习保障制度,自上而下完善了党内学习领导制度与检查考核制度。再如,党的十八大以来,为推动理论学习取得实效,在集中性学习教育中不断探索坚持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为主要抓手组织党员干部开展集体学习,从而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此外,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还坚持把思想建党、理论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陆续制定或修订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推动党内学习制度建设的执行路径和范式创新更加成熟。实践表明,党内集中性学习教育的开展,根据时代特点科学回答了马克思主义政党为什么学习、学习什么、如何学习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既是党科学执政的有效方式,同时也是推动党内学习制度持续创新的重要引擎,充分彰显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制度创新的实践性原则。

三、中国共产党党内学习制度建设的经验启示

中国共产党不断发展壮大的历史,就是以全党大学习推动党的事业大发展的历史。回望百年党内学习制度建设的实践历程,总结党内学习制度建设的演进特点,对完善新时代党内学习制度具有重要启示意义。

政府必须对古镇景区、商店、旅行社、商户等主体进行整合,避免各商家之间恶性竞争影响景区整体形象,宁德市相关管理部门应制定法律法规,规范、统一旅游市场定价系统,对产品进行指导定价,并定期审查整改。

1.必须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的学习放在首位,不断强化理论武装

“我们党的历史,就是一部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就是一部不断推进理论创新、进行理论创造的历史。”

回顾历史可以发现,百年党内学习制度建设在内容方面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始终重视对党的创新理论的学习,坚持把对党的创新理论的学习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学习相结合,以学习制度为抓手不断强化理论武装。1938年9月,毛泽东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提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这一重大命题的同时,把加强学习作为全党的战略任务提了出来,要求“一切有相当研究能力的共产党员,都要研究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的理论,都要研究我们民族的历史,都要研究当前运动的情况和趋势。”

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理论成果,毛泽东思想在党的七大上被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七大以后直到新中国成立初期,对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毛泽东思想的学习始终是党内制度化学习的首要内容。同样,党的十五大在确立邓小平理论的指导思想地位的同时,要求全党“兴起一个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的新高潮”。

党的十七大按照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要求,作出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战略部署。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更加重视理论学习,特别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全党。上述以制度化学习推动理论创新、强化理论武装的实践,为确保党的事业始终沿着正确道路前进提供了根本保证。从历史发展的实践来看,一方面,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的学习放在首位,为中国共产党科学认识国情、准确把握历史规律和大势,推动思想建党、理论强党提供了根本保证;另一方面,党内制度化学习锤炼了中国共产党人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优良学风,锻造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理论探索品格。基于制度化学习淬炼而成的伟大学习精神,为党不断推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实现新的飞跃提供了不竭精神动力,从而使党领导的事业始终焕发强大的生机活力。

2.必须把维护人民利益作为学习制度建设的价值遵循,不断增强内生动力

维护人民利益构成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推进学习制度建设并在时代发展中实现学习制度持续创新的内在逻辑。早在革命时期,毛泽东就从领导责任的高度阐释了建立学习制度的重要意义,指出共产党要领导革命就必须要学习,唯有认真学习、克服本领恐慌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1945年,党的七大通过的党章把“学习”规定为党员必须履行的重要义务,明确要求党员以对人民事业负责的高度责任感加强自我学习,并把党员对待学习的态度及学习的成效作为衡量其践行党的宗旨意识的重要标准。2008年2月,习近平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领导干部加强学习不仅是个人行为,更是政治责任。”“有些领导干部有时间吃吃喝喝,就是没时间读书学习。可见学习不学习,主要不是时间问题,而是有没有加强学习、提高水平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的问题。有了责任感和紧迫感,没有时间也会挤出时间,没有条件也会创造条件。作为领导干部,要自觉培养学习兴趣和学习习惯,把学习变成内在需求”。

可见,党内学习制度建设的实质,就是把党成立以来一直坚守的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遵循和自我革命认知上升为正式的制度安排,不断凝聚起推动党的事业发展的强大力量。在新的百年征程上,加强党内学习制度建设更要立足时代特征、回应人民期待、担当历史使命,坚持把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作为学习制度建设的内在动力,在个人与组织的辩证关系中正确解决“为谁学”“学什么”“如何学”的问题,不断增强理论学习的认识自觉和实践自觉。

3.必须把学习制度建设与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相统一,不断突出问题导向

马克思主义是在时代变迁中以问题为导向而不断发展的。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在经历了主观主义和教条主义带来的一系列深刻教训以后,包括学习领导制度、学习保障制度、学习考核制度等在内的一系列党内学习制度才得以确立发展;新中国建立后,为适应全面执政环境对党员干部提出的新要求,党内逐步自上而下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轮训制度、党员学习制度等;改革开放以后,在深刻总结党的建设正反两方面经验的基础上,为使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规范化,逐渐推动形成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制度、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领导干部轮训制度、党员教育培训规划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创新。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学习制度建设作为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环节,融入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各方面,陆续制定或修订了一系列党内法规,基于中国共产党百年实践经验的历史性总结和当前面临的国内外新形势新考验,不断提升学习制度在党的建设伟大工程中的地位。当前,党在自身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与时代要求不匹配、不适应的地方,一些弱化党的先进性、损害党的纯洁性的问题具有很大的危险性和破坏性,特别是党的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稍不注意就会反弹回潮。因此,加强学习制度建设必须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反对学习制度执行中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以彻底自我革命的精神创新学习制度,推动全党以制度化学习走向未来。

4.必须把抓“关键少数”与发挥广大党员主体性相结合,不断增强示范引领

我们党历来重视抓全党特别是高级干部的学习,并把这作为推动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成功经验,坚持以高级干部学习制度建设推动全党范围学习机制的创新完善,以高级干部的模范作用引领塑造党内优良学风。与此同时,在制度建设中尊重普通党员的主体地位,把发挥广大党员的主体意识和创造精神作为学习制度建设的题中之义和关键所在,不断克服学习制度执行中的现实障碍。这一点,正如毛泽东指出的,共产党人的领导与广大群众的要求密切结合起来的方法,是“马克思主义的科学领导方法”,是“彻底粉碎主观主义和官僚主义的领导方法”。

要反对学习制度执行中的形式主义,必须坚持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学习制度建设中主体地位以满足党员多样化的学习需求。总之,在学习制度建构中把抓“关键少数”与发挥广大党员主体性相结合,既抓住了党内学习制度建设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又在重点突破中带动整体推进,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两点论和重点论的辩证统一,是百年党内学习制度建设经验的高度概括,为党内学习制度创新提供了现实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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