乍交之欢,不如久处不厌
2022-07-06马德
马德
佳思忽来,书能下酒。侠情一往,云可赠人。
是《小窗幽记》的话。
生命可以在一瞬间,如此豪放和自在。
谁也料想不到,自己能活得多寥廓和多幽深,如果,要的足够少,而放下的足够多。相反,若每天抱怨和仇恨,也分明可觑见,生命可以活得多狭隘和多逼仄。
每个人的高度和宽度,就是活着的境界。
世间遍地烦恼人,有时诗意地纵情一把,便是逍遥客。
我喜欢对方是庄重的。
因为庄重生威仪。在对方的认真里,既可以领受到予你的正式感,也容易触摸到自我的敬畏感。
彼此的尊重就是这么来的。
但庄重,并不意味着板着面孔,并不意味着居高临下。少了灵动的庄重就会做作,少了亲切的庄重必然假惺惺。
一句话,凡事太一本正经就不好玩了。有的人,无论大事小情,都要端着个架子。你发现,这样的人,连一本正经都算不上,只能叫一本“假”正经。你不愿接近这样的人,也就无法谈得上尊重。
真正的庄重是有温度的,这种温度就是人情味儿。他居高位,你却从没觉得高高在上,他与你隔着距离,你却始终感受不到距离。
这样的庄重,必然亲切。它的内里包裹的,不是一颗世故心,而是一颗童心。
读过余秀华的诗文,我觉得余秀华写得比我好,我甚至认为,她比绝大多数人都写得好。
我平静地叙述这样一个事实,只是因为好多人罔顾事实。
欣赏别人的优秀本身,就是件十分优秀的事情。这其实也没什么难的,只要大度一點就够了。这个世界有些人,自己不好,也不希望别人好,更不愿意别人比自己好。如果打压不了别人,他们更愿意自大。自大之后,便觉得谁也不行了。的确,狂妄可以掩盖人的无能。
才能可以是气质的一部分,而真正的气质必然是坐在路边为他人鼓掌的气度,它是一个人人格力量的外化。希望别人好的人,是没有敌人的,相反,他赢得的朋友,会为他的人生带来更多。
乍交之欢,不如久处不厌。
朋友,终是那些久处不厌的人。
这些人固然有吸引你的优点,但更重要的是,他们没有让你难以容忍的缺点。你跟他们未必相处得有多融洽,但一定很轻松。
即便贵为知己,我相信,对方在你眼里也必定不是完美的人。从情理上讲,自己不完美就难以见识对方的完美;从事理上讲,只要是有血有肉被欲望所左右的人就不可能完美。所以,无论是谁,这一辈子,想要为自己找一个完美的人是不现实的。千里万里,城市乡野,不是你走得不够远,也不是你不够幸运,而是这样的出发本身就是错的。
当然了,两个人最终臻于完美,可以靠磨合完成。磨合是什么呢?不是你征服我,我投降你,而是你让我一点,我让你一点,在彼此的体谅和理解中完成。
这么说来,完美是很简单的,也是很艰难的。因为,把一件简单的事交给漫长的岁月,最后磨砺的,是自己的心性和耐力,当你为对方抵近完美的那一刻,你发现,你个人早已脱胎换骨,修炼成佛。
(编辑 高倩/图 雨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