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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阴高庄战国墓用鼎特点及墓主人族属问题

2022-07-06丁燕杰燕生东

东南文化 2022年3期
关键词:淮阴越国奇数

丁燕杰 燕生东

(1.中央民族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北京 100081;2.山东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山东济南 250014)

内容提要:从随葬铜鼎组合和数量来看,淮阴高庄墓葬使用2套形制、大小相同的奇数列鼎与1套对鼎搭配的用鼎制度,其中2套奇数列鼎之间等级相差一级,在数量上形成“3+5”的等差序列,并搭配使用大鼎。这种用鼎与越、楚、徐等诸国礼制不同,与春秋晚期东夷莒国贵族墓葬用鼎相似,带有浓厚的东夷墓葬用鼎特点。结合葬俗葬制,推测墓主人身份为深受越文化影响的东夷莒国贵族,或与莒国关系密切的越国贵族。

位于江苏省淮安市城南的淮阴高庄战国墓葬,是迄今为止苏北淮河下游一带发现的最高规格东周贵族墓葬,出土了大量青铜器及陶瓷器、玉器等,包括成组青铜列鼎等高规格礼器[1]。多位学者认为其墓室结构与随葬品既有越文化的特点,又呈现出淮夷文化和楚文化特色,并对其国别、族属、性质等议题提出了诸多极有价值的观点。王厚宇分别从墓葬国别和墓主人族属两方面,提出该墓葬为越国属下淮夷人墓葬的观点[2];罗武干等学者通过分析墓中随葬青铜器产地,提出楚墓说[3];郑小炉通过出土器物形制分析,认为淮阴高庄墓葬当为徐人墓葬[4];张敏则将其归入越国墓葬范畴[5];原报告曾根据墓葬中殉人、腰坑现象,认为墓主同东夷人有密切关系,颇具启发意义[6]。本文重新分析淮阴高庄墓葬用鼎特点和葬制习俗,并以此对该墓主人族属等问题做进一步细化分析。

一、淮阴高庄墓葬用鼎特点

淮阴高庄墓葬为土坑木椁墓,时代属战国早期晚段或中期早段[7]。清理时,地表无封土,墓口呈长方形,方向东西向。木椁室位于墓葬东北角,呈长方形,方向东西向,葬具为一棺一椁。椁室分为主棺室、足箱与南、北侧室四部分。棺内未发现墓主人人骨,棺底有腰坑,坑内殉狗。南侧室有一具独木棺,北侧室无葬具。随葬器物多置于墓坑南侧,东南部集中放置车马器,中部放置青铜礼器,西南部则放置陶器及原始瓷器。墓葬内共发现殉人14具,其中11具发现于椁内足箱及南、北侧室中,另有殉人3具发现于椁外。出土随葬品291件,以青铜器为主,次为陶瓷器及玉石器等。青铜器共176件,包括鼎、鉴、盘、匜、罍、盉、甗等,另有车马器、兵器等。陶瓷器有越式原始瓷罐、原始瓷熏炉、原始瓷匜及印纹硬陶壶、硬陶钵等[8]。

成组青铜鼎的发现是淮阴高庄墓葬铜礼器出土的特征之一。根据最新报告,该墓共发现青铜鼎11件,其中9件为征集而来,多有破损,后经修复并发表。依据青铜鼎的形态大小、器盖、腹部、足部等不同,可分为四型。

A型 1件(《报告》1︰104,《修复》7︰270[9]),即铜鼎中形体较大者。敛口,直腹,圜底,铲形足微外撇。附耳外侈,耳断面长方形,内外饰蟠螭纹。鼎有盖,中央为兽形钮,外围为三夔形钮,盖面饰斜线纹带与云雷纹。修复后口径30、通高37.5厘米(图一︰1)。

B型 2件(《报告》1︰105、106,《修复》7︰269、345-1),较A型略小。大小、形制相同。敛口,直腹,圜底,三纵棱铲形足。附耳外侈,耳断面为八边形,内外饰重环纹及绹纹。鼎盖中央为兽形钮,周围有夔纹钮,盖面饰斜线纹带与云雷纹。修复后,7︰269口径26、通高32.5厘米;7︰345-1口径27、通高32厘米(图一︰2、3)。

C型 3件(《报告》1︰95、103、136,《修复》7︰293-1、293-2、345-2)。大小、形制相同。敛口,鼓腹下垂,圜底。附耳外撇,下有三纵棱铲形足。鼎有盖,饰蟠螭纹,中央及四周有钮。出土时皆残,修复后7︰293-1口径18.5、通高22厘米;7︰293-2口径18、通高23厘米;7︰345-2口径18、通高24厘米。考虑到修复过程中铜鼎变形等因素,笔者认为这3件铜鼎为大小相同的一套鼎(图一︰4—6)。

D型 5件(《报告》1︰124—127、135,《修复》7︰274-1、274-2、274-3、缺)。形制相同。敛口,鼓腹,圜底。附耳外侈,有三蹄形足。鼎盖顶部隆起,中央有环钮。现已知尺寸数据4例,其中7︰274-1与7︰274-2均口径9.5厘米、通高11.5;7︰274-3口径9.8厘米、通高10;1︰124口径9.8厘米、通高12。考虑到埋藏和修复过程中铜鼎变形等因素,这5件鼎应可看作是大小相同的一套鼎(图一︰7—11)[10]。

图一//淮阴高庄墓葬用鼎情况

就鼎形制来看,A、B、C型鼎式样风格均为典型的越式鼎,基本符合俞伟超先生所说“腹深、盖薄、附耳、三足细瘦外撇,盖上往往饰双线云雷纹”[11]。以往学者对于高庄鼎铸造方法的研究,提出这两式鼎的铸造采用了相对当时较为原始的浑铸法。这种铸造方法在战国时期仍流行于南方越人地区,具有鲜明的地域特点,也是越式鼎的典型特征之一[12]。D型鼎在铸造上采用分铸法,与前者不同,但蹄足瘦长外撇,也带有较为明显的越式鼎风格。

从用鼎的大小上来看,除A型云雷纹盖大鼎独立出现外,其他各型铜鼎均与同型鼎构成形制、大小基本相同的组合,而不见大小相次的形式。从用鼎套数和数量来看,淮阴高庄墓葬使用的四型铜鼎中,除A型大鼎外,另外10件铜鼎中B型云雷纹盖对鼎构成1套2件列鼎,C型蟠螭纹盖顶和D型蟠螭纹小鼎,构成2套形制、大小相同的3鼎和5鼎组合。故淮阴高庄墓葬使用1件大鼎搭配3套列鼎的组合,形成形制、大小相同的奇数列鼎与对鼎搭配的用鼎现象,其中2套奇数列鼎等级相差一级,在数量上形成“3+5”的等差序列。

二、淮阴高庄墓葬与周边邦国贵族墓葬用鼎比较

用鼎现象作为周代礼制核心器用礼制之一,不仅是定尊卑、别贵贱的物质载体,其种类、数量、组合方式、摆放位置等文化面貌的差异,实质也表现了不同人群所认同的礼乐仪式与制度差异,进而可作为讨论墓葬族属的切入点之一。

1.越国贵族墓葬用鼎情况

目前考古发现的越国贵族墓葬中可能承担礼器功能的成套列鼎,主要发现于江苏鸿山邱承墩、万家坟和老虎墩墓葬。邱承墩墓葬时代相当于战国早期,在三座墓葬中等级最高。墓中共发现青瓷鼎19件,其中包括盆形列鼎4(图二︰1—4)、甗形列鼎3(图二︰5—7)、附耳罐形列鼎5(图二︰8—11)、兽面列鼎3(图二︰12—14)以及小列鼎4件(图二︰15—18)[13]。其中,除4件小列鼎形制、大小基本相同外,另外四型鼎均为形制相似、大小相次的组合。

图二//鸿山邱承墩墓葬用鼎情况

鸿山老虎墩墓葬和万家坟墓葬亦属战国早期,两者规模等级基本相当。其中老虎墩墓所见鼎10件,修复8件,皆为硬陶仿铜陶器,包括盆形鼎2、罐形鼎4、兽面鼎2件(图三︰1—8)[15];万家坟墓葬出土泥质红陶鼎20件,包括盆形鼎7、甗形鼎6、罐形鼎7件(图三︰19—16)[16]。由于两座墓葬材料未完全公布,对于墓葬中各式鼎的使用数量和尺寸关系仍未能悉知,但仅从已知鼎的尺寸看,老虎墩与万家坟采用各式列鼎大小不一,似未见明显规律,与高庄墓葬有所不同。

图三// 鸿山老虎墩、万家坟墓葬用鼎情况

根据上述梳理,越国高级贵族在战国早期已出现使用列鼎现象,所用鼎多为盆形鼎、罐形鼎、甗形鼎与兽面鼎搭配使用。其中盆形鼎在形制上与淮阴高庄墓葬所出铜鼎有一定相似性,其细长外撇的足部与高庄墓列鼎基本一致,都带有明显“越式鼎”特征。但是从数量与组合上看,鸿山遗址三座墓葬出土诸套列鼎在使用形制与数量搭配上,尺寸大小不一、数量也无规律,体现出较明显的无序性。而且从等级表达上,高等级的邱承墩墓葬与等级较低的万家坟墓葬用鼎数量相当,等级相当的万家坟与老虎墩墓葬用鼎数量悬殊,表明此时越国墓葬中列鼎的等级制度较为模糊,列鼎数量与贵族等次似乎没有严格相关性。相较之下,淮阴高庄墓葬使用数量相差一级的“3+5”奇数组合列鼎2套,数量规律和等序特征都较为规整,与越国用鼎组合风格有所不同。除此之外,从随葬礼器材质上,越国墓葬中均不使用青铜礼器,而代之以陶礼器和青瓷器的特点,也与淮阴高庄墓葬使用大量青铜礼器的特征差异显著。

2.徐国贵族墓葬用鼎情况

江苏邳州九女墩三号墩墓葬年代属春秋晚期,共出土铜鼎6件,其中包括1套盆形鼎3件。根据报告,这3件鼎形制、纹饰相同,大小相次,应为一套列鼎。另有罐形鼎、汤鼎和兽首鼎各1件,其中罐形鼎体积最大,或承担镬鼎功能,汤鼎和兽首鼎也应具有相应礼制角色。发掘者认为该墓可能为徐国贵族墓[17]。

从配套用鼎看,九女墩三号墩墓葬与淮阴高庄都使用大鼎,但淮阴高庄墓葬不见汤鼎等配套铜鼎。从数量和尺寸关系上,九女墩三号墩列鼎虽为奇数组合,但尺寸大小相次,与淮阴高庄全部使用大小相同列鼎的特点明显差异,而是遵循了华夏邦国“使用大小相次的奇数组合列鼎”特点。同时如淮阴高庄B型鼎一般的对鼎组合形式,也不见于九女墩三号墩墓葬。

3.楚国贵族墓葬用鼎情况

春秋晚期到战国早期楚国贵族墓葬多见有成套列鼎出土,其使用制度带有明显楚地特色。张闻捷曾提出楚国于春秋晚期形成了森严有序且独具特色的用鼎体系,彼时高等级贵族使用束腰平底升鼎、箍口鼎和折沿鼎三类,大夫级别使用箍口鼎和折沿鼎两类,士一级仅使用箍口鼎。其中束腰平底升鼎多使用奇数件;折沿鼎使用多套两两成对的偶数组合;箍口鼎组合形式多为使用形制、大小相同,两两成对的偶数鼎加1件小箍口鼎,也不排除直接使用奇数鼎的情况[18]。

战国早期出土成套列鼎的楚墓主要有河南淅川徐家岭 M1、M10[19],湖南长沙浏城桥 M1[20],河南襄阳蔡坡M4[21]等。这一时期墓葬出现仿铜陶鼎,子母口鼎也开始流行。从用鼎组合来看,多使用折沿大鼎+束腰平底升鼎+子母口鼎的组合形式。此时折沿大鼎每墓一般仅1件,徐家岭M1︰1(图四︰1)、徐家岭M10︰46(图四︰6)及浏城桥M1︰82均为这一类型。平底升鼎的使用同春秋晚期相似,多用奇数组合,形制相同但大小不一定一致,或与华夏族用鼎传统更为相似,如徐家岭M10中5件平底升鼎(M10︰42—45、53,图四︰9—13)及浏城桥M1中3件平底升鼎(原报告中Ⅱ式鼎)均为此类鼎式。子母口鼎则多以2件成对的偶数组合出现,形制大小并非严格相同,通常一座墓中会使用不止1套子母口鼎,呈现出2件、4件或2+2件的组合。

图四// 徐家岭M1、M10用鼎情况

比较而言,淮阴高庄墓葬与楚国墓葬在用鼎类型上有一定的相似性,但各类鼎的形体特征、数量组合方式有较大不同。高庄墓葬A、B、C三型鼎形制与楚墓中箍口鼎相似,D型鼎为子母口鼎,具有楚文化风格。但是除B型对鼎为两两相同的2鼎外,C型与D型使用形制、大小完全相同的3鼎、5鼎,与楚墓箍口鼎、子母口鼎习见偶数组合的特征明显不同。此外,作为大鼎的折沿鼎和作为列鼎的束腰平底鼎,为楚墓独具特色的鼎式,但高庄墓葬不见此类铜鼎使用。

4.淮夷贵族墓葬用鼎情况

现已发现的使用成组用鼎的东周时期淮夷贵族墓葬,主要属黄、樊、养、番、钟离及群舒诸国,且淮夷贵族用鼎数量和组合方式都较为一致,表现出明显的地域特点。

关于用鼎数量和组合方式,淮夷邦国如黄、樊、养、番、钟离等,一般仅使用1套形制、大小基本相同的2鼎列鼎,且不搭配大鼎及其他配套铜鼎;而安徽舒城一带群舒诸国,除使用形制大小相同的2鼎列鼎外,个别墓葬还搭配兽首牺鼎。但是,相较于华夏诸国、东夷诸国及楚国用鼎严格区分等级特点,淮夷贵族用鼎不具备明确等级性。不管是用鼎数量还是套数上,均呈现数量少、规格低的特点,且同一邦国贵族与国君用鼎规模相同,无等级差异。因此,淮夷邦国礼制中,铜鼎的使用不具备区分、衡量贵族等级的功能,体现出淮夷用鼎的地域性特征[22]。

相比之下,高庄墓葬也有一套形制、大小基本相同的2鼎列鼎,与淮夷贵族墓葬用鼎相仿,但高庄墓还使用2套奇数列鼎的组合,不管从数量、套数及等级规则来看,都与淮夷诸国用鼎有较明显的差距。

5.东夷族莒国贵族墓葬用鼎情况

根据考古资料和研究,东夷诸邦国贵族墓葬用鼎传统萌芽于两周之交,不同邦国组合形式不同,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用鼎体系。从形制上,东夷邦国墓葬所见列鼎多为形制相似、大小相同的组合,与华夏邦国大小递减的组合方式明显不同。从数量上,东夷诸族不同邦国墓葬随葬列鼎数量有所不同,如嬴姓邿、郯,妘姓鄅国等多使用偶数组合列鼎,依据等级差异呈现8、6、4、2、1的等差;如己姓(一说嬴姓)莒国等则使用奇数组合列鼎,根据等级呈现9、7、5、3、1件;另有如曹姓小邾国墓葬,同时出现奇数、偶数列鼎随葬的情况[23]。从器类上,东夷邦国除使用成套列鼎外,个别墓葬还出现大鼎及配套铜鼎随葬现象,或承担镬鼎或陪鼎、铏鼎功能,折射出独特的礼制特点。其中,位于鲁 东南的莒国贵族用鼎风格与高庄墓葬更为相似。

山东沂水刘家店子墓葬墓主人为春秋中晚期莒国国君,共随葬16件铜鼎[24],其中包括形制不同的大鼎2件,形制、大小完全相同的平盖蟠虺纹圜底列鼎9件,形制、大小完全相同,尺寸略大于9鼎的平盖弦纹对鼎2件,小附耳陪鼎2件以及立耳无盖鼎1件[25]。可见,沂水刘家店子M1列鼎使用情况与淮阴高庄墓葬一样,均为形制相同、大小一致的奇数列鼎搭配1套对鼎的形式。同样的列鼎组合形式,在莒国仿铜陶鼎列鼎墓葬中也有所表现。山东莒南大店M1[26]为春秋中晚期莒国贵族之墓,墓内使用铜列鼎与陶列鼎各1套。其中铜鼎2件,均为附耳圜底有盖蟠虺纹鼎,形制相同、大小一致;仿铜陶鼎7件,为附耳子母口蹄足鼎,也是形制相同、大小一致的组合。

高庄墓葬使用多套数量相差一级的奇数列鼎现象在春秋晚期山东沂水纪王崮莒国国君或贵族墓葬中也有所体现,墓中共出土铜鼎14件[27],包括2套列鼎及配套大鼎、汤鼎。其中1套列鼎为平盖子母口附耳鼎7件(图五︰8—14),通高27.5~29.1厘米;另1套列鼎为平板盖立耳鼎5件(图五︰3—7),通高11.2~12.4厘米,2套鼎均为形制、大小完全相同的组合,组成等级相差一级的“7+5”列鼎组合。

图五//沂水纪王崮M1用鼎

这种使用多套列鼎的制度,最早出现于中原地区,后为东夷诸邦国文化所承袭。张闻捷在论述中原用鼎制度时,曾提出春秋中期以后高级贵族墓葬开始使用“古式”“今式”2套正鼎,至战国以后,七鼎公卿以上贵族使用3套列鼎,而五鼎大夫级别仍使用正鼎2套,数量上相差一个等级或相同,等差有序[28]。纪王崮春秋晚期国君或贵族墓葬使用的“7+5”列鼎组合,应当是受到中原华夏用鼎制度影响的结果。而高庄墓葬出现类似“5+3”列鼎现象,其用鼎形制虽未遵守古今两式的规制,但结合其使用大小相同的奇数列鼎组合这一特征,推测其或是借鉴自莒国用鼎礼制的结果。

高庄墓葬与莒国墓葬用鼎的相似性,亦表现在对形制、大小相同的对鼎的使用上,即高庄墓葬中B型云雷纹盖鼎组合、刘家店子M1中B型平盖弦纹对鼎组合以及莒南大店M1中附耳蟠虺纹对鼎组合。这些对鼎形制、大小均完全相同,尺寸较大,处于鼎列中较重要的位置。这可以作为淮阴高庄墓葬与莒国墓葬使用近似用鼎制度的佐证之一。

综上,高庄墓葬使用多套形制相同、大小一致、奇数列鼎搭配1套对鼎组合形式的用鼎情况,既不同于中原地区姬姓、姜姓等华夏邦国贵族墓葬随葬的大小相次的奇数组合列鼎制度,也与周边地区的越国、徐国、楚国等贵族墓葬用鼎组合形式有所区别,而是与山东地区东夷己姓(或嬴姓)莒国所见用鼎特点最为相似。

三、高庄墓主人国属再推测

依据上文高庄墓葬及其周边邦国高级贵族墓葬用鼎情况的比较讨论,可知淮阴高庄墓葬虽地处战国早期越地,但用鼎数量、组合方式上与东夷莒国墓葬一致,而与越国、楚国、徐国及淮夷诸国墓葬用鼎有所差别。这种器用礼制的差异,可作为推测淮阴高庄墓主人国属的依据之一,即墓葬主人应与东夷莒国关系密切。这一推论亦可通过墓葬葬俗得以旁证,下面将从墓葬布局与随葬品使用、殉人、腰坑殉狗等几个方面进行对比。

(一)从棺椁布局与随葬品放置情况来看,高庄墓葬随葬大量青铜礼器、乐器和陶器、原始瓷器等,集中置于墓室南侧、棺椁外西、南方向。相应的,主棺椁则偏置于墓室东北角。前学曾注意到高庄墓中随葬品与主棺椁分置于墓室两侧的现象,认为这一特征与东夷莒国墓葬布局十分相似[29]。莒国贵族墓葬普遍在墓内设置器物箱或器物坑以放置礼乐器,国君通常于椁室南、北设两个器物箱,而贵族往往仅于椁室一侧设一个器物箱,故椁室常偏置于墓内一边,如山东沂南西岳庄M1、M2[30],莒南大店M1、M2,莒南东上涧 M1、M2[31]等。高庄墓内虽未见器物箱痕迹,但墓室南侧集中放置的随葬品说明此处或有类似器物坑的布局。这种墓葬内使用器物坑而棺椁偏于一侧的随葬品放置方式与布局表现出高庄墓带有较突出的莒国风格。

高庄墓这种葬俗特征,与周边楚国、越国均有所不同。越国墓葬棺椁通常置于墓坑中央,随葬品散见于狭长墓室、椁内、壁龛或封土中。个别越墓虽使用器物坑,但器物坑多设置于墓坑外,距离墓坑5~10米。已知的浙江长兴鼻子山M1[32]、安 吉 龙 山 D141M1[33]、安 吉 笔 架 山D131M4[34]器物坑均属此类。楚墓则不在棺椁之外设器物坑,而将木椁分室,随葬礼器等放置于椁室边箱中。

(二)从殉人来看,淮阴高庄墓葬发现14具殉人,11具位于椁内主棺四周的足箱、边箱中,3具位于椁外。此类殉人礼制也带有东夷莒国葬俗风格,东周时期东夷殉人葬俗主要分布在鲁东南莒、郯、鄅诸国和胶东半岛地区。其中尤以莒国殉人最为典型,一般环绕于主棺椁周围,少数置于椁盖上,现已知莒国贵族墓葬如刘家店子M1、M2,大店 M1、M2,纪王崮M1,东上涧M1、M2,莒县于家沟墓葬[35]等,随葬殉人2~40人不等。相较之下,楚国、徐国墓葬也有殉人葬俗,但越国墓葬普遍不使用殉人。

(三)腰坑殉狗葬俗是高庄墓葬与莒国葬俗相近的另一特征。高庄墓墓底中部有腰坑,面积约0.43平方米,内有殉狗骨架一只。腰坑及内殉狗原为殷商人典型葬俗,春秋时期盛行于东夷莒、邿、郯、鄅诸国。其中莒国墓葬如西岳庄M2、刘家店子M2、大店M2、纪王崮M1、东上涧M2等均设腰坑,其中多有殉狗。但是这一葬俗基本不见于楚国、徐国墓葬。王厚宇曾提到湖南、广东、广西的越墓虽有腰坑设置,但腰坑里大都放置陶器,与高庄墓的殉狗腰坑有显著差异,其说甚是[36]。

因此,从葬俗角度观察高庄墓特征,可知其葬俗风格体现出与用鼎情况相似的礼制倾向,所遵循的文化传统更合乎鲁南东夷莒国礼制,而与徐、越、楚诸国礼制均有差异。这些迹象都说明,高庄墓墓主身份背景与莒国关系密切,可能是深受越国文化影响的东夷莒国贵族。但莒国贵族墓葬为何地处越国疆域,又为何随葬大量越国风格的原始瓷和越式鼎?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应与战国早期越国北扩并同莒国的密切交往有关。

对于越国与莒国关系,传世文献中曾有所提及。《战国策·齐五》记载苏秦说齐闵王,云:“昔者莱、莒好谋,陈、蔡好诈,莒恃越而灭,蔡恃晋而亡,此皆内长诈,外信诸侯之殃也。”[37]提及莒国曾凭仗越国以保全自身,也因此见灭。《墨子·非攻》中也有相似记载:“东方有莒之国者,其为国甚小,间于大国之间,不敬事于大,大国亦弗之从而爱利,是以东者越人夹削其壤地,西者齐人兼而有之。计莒之所以亡于齐、越之间者,以是攻战也。”[38]记载认为莒国地处齐、越两国之间,曾谋利摇摆其中,后为齐国军事兼并。《战国策·西周策》同样记载莒国倚仗越国而被齐所灭,“邾、莒亡于齐,陈、蔡亡于楚。此皆恃援国而轻近敌也”[39]。从这些文献可以看出,莒国曾身处齐、越两国夹缝之中,确实曾与越国保持了较为密切的关系,后因此还被齐兼并。

出土文献和传世文献显示战国早期越国势力北扩至山东南部。据古本《竹书纪年》,公元前429或 415年,“于粤子朱句三十四年灭滕”[40],公元前412或414年,“晋烈公四年,越子朱句灭郯,以郯子鸪归”或“于粤子朱句……三十五年灭郯”[41]。公元前405年前后,《战国策·魏策》“缯(鄫)恃齐以悍越,齐和子乱,而越人亡缯(鄫)”[42]。《清华简·系年》又曾记载越王朱句与越王翳三次在鲁南、鲁中、鲁东南伐齐,大败齐国,逼迫齐国沿济水修长城、割地、进献男女等[43],时间分别为公元前441、前430和前404年,约当战国早期前后。这一时期恰与高庄墓葬墓主人活动年代基本吻合。因而可以推测,高庄墓葬虽地处当时越国疆域范围,而墓葬和用器礼制均表现出明显的东夷莒国礼制特色,当为越王朱句与越王翳多次北伐齐国,莒国倚仗越国势力以求立国,因而与越国保持密切关系,两者文化相互影响的直观体现。

四、结语

综上所述,淮阴高庄墓葬用鼎情况独具特色,墓内使用多套列鼎,每套列鼎大小、形制完全相同,其中2套主列鼎为5+3奇数组合,数量相差一个等级,搭配1套规格较高的对鼎和1件大鼎。淮阴高庄墓葬这种随葬形制、大小完全相同的奇数组合列鼎搭配对鼎的情况,与越、楚、徐及淮夷诸国习见用鼎传统有所不同,而与鲁东南莒国用鼎情况基本一致,表明淮阴高庄墓葬在用器制度上具备明显的东夷礼制风格,其墓主人或为深受越文化影响的莒国贵族,或为与莒国关系密切的越国贵族。

从葬制葬俗来看,淮阴高庄墓棺椁下使用腰坑,坑内殉狗;墓中随葬大量殉人,或在椁内环绕于墓主人四周,或葬于棺椁之外;随葬品集中放置于椁外而主棺椁偏于墓葬一侧,形成类似器物坑的形制。这种葬制与莒国常见的使用腰坑、殉人和器物箱或器物坑的葬俗十分接近,可作为高庄墓葬墓主人深受莒文化影响,可能来自于东夷莒国的旁证。但淮阴高庄墓葬地处战国早期越国疆域内,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应与文献记载战国早期越国势力北扩山东南部,莒国周旋于齐、越两大国之间,依仗越国而与其交往密切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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