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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郑藩家臣何永寿墓志考

2022-07-02张红军

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22年2期
关键词:谢氏永庆

张红军,刘 鑫

(1.沁阳市博物馆,河南 沁阳 454550; 2.焦作市博物馆,河南 焦作 454000)

2020年9月,笔者发现了出土于河南省沁阳市的《明故处士柏亭何君墓志铭》和《明故处士柏亭暨配谢氏合葬墓志铭》,具体出土时间和地点不详。《明故处士柏亭何君墓志铭》长65厘米,宽68厘米,厚11厘米,志文楷书,竖行34行,足行38字,计1 099字,志盖刻文不详。《明故处士柏亭暨配谢氏合葬墓志铭》长62.5厘米,宽63.5厘米,厚12厘米,志文楷书,竖行35行,足行33字,计1 054字,志盖刻文不详。墓志所载内容对研究明代的分封制、卫所制、官员封赠制度和避讳习俗等,具有一定的价值。现录文考释如下。

一、墓志录文

明故处士柏亭何君墓志铭(以下称《志一》)

赐进士第文林郎湖广道监察御史河阳紫山刘思问撰,赐进士第中宪大夫直隶河间府知府温邑行山朱裳篆,赐进士第奉政大夫山西清吏司郎中郡人湛泉萧守身书。

明故处士柏亭暨配谢氏合葬墓志铭(以下称《志二》)

怀著姓两何氏,曰东何氏,乃柏斋公,以翰林编修著大节,为名尚书,卫人也。余永庆为西何氏,以兵部主事进右通政冐列卿贰,世为郑府人。柏亭,余叔兄,乃我穆宗皇帝登极恩赠通政使司右参议先考君第三子,初讳永泉,以避郑国主睿号,易名永寿,先隆庆己巳卒。其生平历履,业已备载南京户部尚书刘紫山公志矣,夫复何言?第念余幼,好与群儿戏博,独柏亭兄识之,力督向学为事,但少间即在通议君侧,百方诘斥罔怠。以故,己酉叨乡试,己未叨进士,得进今阶。不然,其成就或未必若是崇也。其藻鉴有如此。当丙午下第,余同柏亭兄偕景龙山氏、王晓山氏、丘梧冈氏、张生问明、牛生达、陈生继先六子,午渡黄河,离岸,突然风作,尘沙蔽目,浪涌山颓,瞬息滚滚数十里,棚堕舟倾,欲覆者几,即柁工亦披发号呼,谁敢生望也。独柏亭兄吁天泣祝曰:诸子皆非沉沦者,天忍一时尽溺与?不然,纵不为众惜,宁不为弟、为国家惜耶?已而,嘿默若有驱者,卒卒抵北岸,得生,时下盖已夜半多矣。众皆归庇于余,更未知柏亭兄爱弟格神全之也。未几,诸子寻皆物故,而牛生竞死沁水。独余遨游燕、晋,历事三朝,今家居又十四年,所始悟昔之溺而不溺,信有说也,其保难有如此。戊辰,余升左参议,仲兄碧亭永清盖已早卒十六年矣。奉太宜人命,伯兄圃亭永澄援典仪,季兄泰亭永吉援医官,独柏亭叔兄再三不欲,且曰:有弟如此,亦足荣矣,遇矣,奚必束带而后快心也。其恬退有如此。夫《春秋》志异不志常,若此三节,皆非恒品所可到者。而柏亭兄兼能之,顾可谓非异耶,顾可忍沦没耶。今丙戌八月十六日,遗嫂谢氏卒,其子应钟等,卜以十一月二十二日启柏亭兄墓合葬,故特附志焉。盖谢氏乃处士谢瑄女,生而机颖,有精神,每遇事辄鼓舞争先办,办之不结,亦言之不辍。倘拂意,无论巨细,随吐辄释了,无芥蒂,以是尝得太宜人心,即偶尔冒触,亦不甚怪也。壬申,太宜人感惊眩疾,顿废寝食,独朝夕侍摄,越两三月,瞑目方脱手,竞不与妯娌分先后、较劳逸也。夫以素弱之躯,当夫姑之变,哀毁衰惫,不能综理家务,盖已数年。秪坐督诸子妇各自立,优享一十八载,盖亦妇道足称云。呜乎!柏亭兄生于正德壬申十月初六日,卒于隆庆己巳七月十五日,享年五十有八。谢氏生于正德癸酉四月二十六日,卒于万历丙戌八月十六日,享年七十有四。生子四:应钟,娶宗氏;应魁,娶吴氏,继赵氏、刘氏;应衡,娶颜氏;应笥,娶王氏。钟、魁、衡俱生员。女三:一适生员李从谦,一适生员王梦松,一适萧永诏。孙男十:整若,生员,娶韩氏;肃若,娶陈氏;颙若,娶杨氏;湛若,聘景氏;俨若,聘谢氏;森若,聘韩氏;纯若、浑若、美若、焕若,俱幼。整、颙、湛,俱钟出。肃、纯、浑,俱魁出。俨、森、美、焕,俱衡出。孙女四:一适生员靳桂,一适生员王所用,一聘崔同春,一尚幼。曾孙二:以任、以佐,俱肃若出。于戏!有才而不能成愚也,遇危而不能持忍也,媒进而不肯退贪也,其视柏亭兄藻鉴也,保难也,恬退也,孰为得也哉!是宜铭。铭曰:惟兄柏亭,克振家声。虽未向学,寔多异能。孺人谢氏,无忝内助。能得姑心,足称贤妇。子孙独蕃,或将生华。家业渐广,亦足孔嘉。

二、志主家世及生平

(一)志主家世

(二)志主生平

根据《志一》记载,何永寿生于正德七年(1512)十月初六日,卒于隆庆三年(1569)七月十五日,享年58岁。永寿天资聪慧,读书通晓要义。事郑王忠心勤劳。孝顺父母,友爱兄弟。侍奉父母,曲尽敬爱,养志承颜,自始至终一直不变。父亲生病,永寿面对北斗七星,大声祈祷,用头撞地,愿以身代。等父亲病愈,永寿已憔悴不堪,看到他的人无不为之感到悲伤。父亲去世,永寿对母亲更加敬爱。对待永澄、永清二位兄长,较侍奉父母,虽有区别,但恭敬诚恳相同。仲兄先逝,留下二嫂守寡,永寿就让妻子安慰问候二嫂。对永吉、永庆两个弟弟,永寿给予了关爱、帮助和扶持。尤其是五弟永庆,科举及第,获得功名,游宦晋、燕,永寿帮扶之功居多。永寿品行仁义,扶危济困。邻居朱德因家贫娶不上媳妇,永寿就出资为他办理婚事。陈隆去世因家贫不能入葬,永寿就出资将其安葬。有贫穷欠账不能还者,永寿就焚烧契据。人们称他何来生,意即来生再偿还欠他的债务。永寿的行为得到了乡里公众很高的评价。

《志二》还记载了何永寿淡泊名利。隆庆二年(1568),五弟永庆升任通政使司左参议,除仲兄永清已去世十六年外,奉母太宜人之命,伯兄永澄援例典仪,季兄永吉援例医官,独永寿多次推辞援例,并说:“有弟如此,亦足荣矣,遇矣,奚必束带而后快心也。”

(三)志主妻及子、孙情况

何永寿妻谢氏,为处士谢瑄女,生而机智聪明,每遇事总是精神饱满,争先去办。事不办结,不停下。隆庆六年(1572),婆母感惊眩疾,谢氏废寝食,朝夕侍奉两三个月,至婆母去世。谢氏生于正德八年(1513)四月二十六日,卒于万历十四年(1586)八月十六日,享年74岁。

永寿与妻谢氏共育有四男三女。永寿去世时,有孙男四,孙女二。至谢氏去世时,孙男已增至十个,孙女增至四个,曾孙两个,可谓家丁兴旺。

三、墓志撰书人

《志一》撰文人河阳刘思问。《怀庆府志》载:

刘紫山,讳思问,字汝知,河阳人,嘉靖丙辰进士,授苏州推官,后补潞安,擢监察御史,巡按云南、江西。隆庆五年,转佥都御史,巡抚南赣。后累官南京户部尚书[1]711。

刘思问为何永寿墓志撰文时,官居正七品湖广道监察御史之职。

小学毕业时爸爸说带我出去旅行,当作送我的毕业礼物,我很开心地跟着爸爸上了前往北京的列车。北京那么多只在电视上看见过的繁荣场景就像一出大戏“刷”一下地展现在我眼前,12岁的我完全懵了。

篆盖人温县朱裳,《怀庆府志》载:

朱裳,字则坤,温人,嘉靖癸丑进士,授工部主事,迁兵部郎中。隆庆初,出守河间,升雁平道副使,调岢岚道参政,迁宣府右参政,加二品服。后以守正不阿,得罪左迁。归,卒祀乡贤[1]711。

朱裳为何永寿墓志篆盖时,官居正四品直隶河间府知府之职。

书丹人郡人萧守身,《怀庆府志》载:

萧守身,字尚本,号湛泉,怀庆卫人,少受业于外祖何瑭,以嘉靖壬戌进士授襄垣令,山城地瘠,官署萧条。会修城隍庙,得银器一窖。乡三老欲以佐令私用,拒不纳。历官户部郎中,抗言节用十八事,上纳之,命刊为定式。理太昌,督大同饷,前后却羡金万一千有奇。大珰冯保用事,守身不为屈,触忌,出守临洮、保宁,升盐运使。乞休家居二十余年。卒,祀乡贤。著有《经书辨疑录》《医学管见》及诗文集。[1]712

萧守身为何永寿墓志书丹时,官居正五品山西清吏司郎中之职。

《志二》撰文人为何永寿五弟何永庆。志载其己酉(1549)中乡试,己未(1559)中进士。《怀庆府志》载:

何永庆,字善夫,河内人。嘉靖进士,授壶关令,建城修学。补固安令,治如壶关,两地俱祀名宦。升刑部主事,调兵部,升通政司参议。时上谕近臣曰:“何参议举动不凡,朕宫中每学之。”其为上所重如此。历右通政。致仕,祀乡贤。[1]711

通政使司右通政,正四品[2]1780。壶关,明潞安府所辖八县之一[2]967,属古晋国地。固安,明顺天府所辖二十二县之一[2]885,属古燕国地。志文载其历官燕、晋,即志书所载官壶关、固安两地也。

四、志文所涉相关问题

(一)明代分封制

《志一》载:“其先直隶霍丘人,今占籍郑府仪卫司。”《志二》载:“余永庆为西何氏……世为郑府人。”郑府,即郑王府。1368年,朱元璋建立明朝,为监督地方官吏,防止发生争权夺位的争斗,维系并巩固朱家王朝的统治,“编《祖训录》,定封建诸王之制”[2]22,将训练有素的子孙陆续分封于边塞重镇及内地重要府城,控要害,制海内。明制规定:

皇子封亲王,授金册金宝,岁禄万石,府置官属。护卫甲士少者三千人,多者至万九千人,隶籍兵部。冕服车旗邸第,下天子一等。公侯大臣伏而拜谒,无敢钧礼。”[2]3557

朱元璋分封的亲王达二十多个。明代第四位皇帝仁宗朱高炽永乐二十二年(1424)八月丁巳即皇帝位,除长子朱瞻基立为太子和四子朱瞻垠早卒未封外,其余八个儿子均封为王。《明史》载:“冬十月己酉,册妃张氏为皇后。壬子,立长子瞻基为皇太子。封子瞻埈为郑王……”[2]108-109郑靖王朱瞻埈,“四年就藩凤翔。正统八年诏迁怀庆,留京邸,明年之国”[2]3626。凤翔即今陕西省凤翔县。怀庆即今河南省沁阳。根据志文记载,何永寿祖上应在宣德四年(1429)郑王就藩凤翔后入籍郑王府的。正统八年(1443),又举家随郑王迁至怀庆府。

(二)明代卫所制

《志二》载:“怀著姓两何氏,曰东何氏,乃柏斋公,以翰林编修著大莭,为名尚书,卫人也。”柏斋公即何瑭[2]7256。志文“卫”,即怀庆卫。

明以武功定天下,革元旧制,自京师达于郡县,皆立卫所。外统之都司,内统于五军都督府,而上十二卫为天子亲军者不与焉。征伐则命将充总兵官,调卫所军领之,既旋则将上所佩印,官军各回卫所。[2]2175

天下既定,度要害地,系一郡者设所,连郡者设卫。大率五千六百人为卫,千一百二十人为千户所,百十有二人为百户所。所设总旗二,小旗十,大小联比以成军。[2]2193

卫所制为明朝最重要的军事制度,于洪武元年(1368)在全国实行,每府设一所,数府或要害之地设一卫。卫所军官多世袭。士兵皆军籍,父子相继为兵,平时驻防或屯田,遇有战事,朝廷命将挂帅,领兵征战。战争结束后,将交帅印,兵回卫、所。卫所军队耕田自养,国家免收赋税,整个军队基本上是一个兵农结合、自给自足的武装集团。《明史》载:“祖宗养兵百万,不费朝廷一钱。”[3]洪武六年(1373),怀庆府设立卫所,“以指挥领之……其辖左右前后千户四,百户所四十”[4]411。

(三)明代封赠制度

《志一》载:“父朝玉……以敬亭贵,诰赠通政司参议。母王氏,诰封太宜人。”封赠,即皇朝时期,皇帝推恩臣下﹐参照臣属的官阶和功绩,将官爵授予其父母、祖父母及曾祖父母。存者称封﹐死者称赠。目的是激励官员对朝廷尽职尽责,以获得朝廷对父祖的封赠,光宗耀祖、显亲扬名。明宣宗说:

国家封赠之典,所以劝励百官,苟能尽职,苟显亲扬名,岂不忠孝兼尽。若纵恣贪婪、旷废职业,上负朝廷,下负父母,非朕所望也。[5]

根据明制规定,官员官职的品级直接决定封赠父祖的代数及封赠次数。

七品至六品一次,五品一次,初制有四品一次,后省。 三品、二品、一品各一次。一品官员封赠父、祖、曾祖三代,二品、三品官员封赠父、祖二代,四品至七品官员封赠父一代。父、祖、曾祖封赠俱照子孙现任官职。母、祖母、曾祖母则依照子孙的官职品级授予相应的封号:一品为一品夫人,二品为夫人,三品为淑人,四品为恭人,五品为宜人,六品为安人,七品为孺人。[2]1737

志主永寿弟永庆官正五品通政司右参议,仅封赠其父母一代。后永庆升通政使司左参议(正五品)、右通政(正四品)时,未再封赠,与明制规定相吻合。父母一赠一封,说明获赠封时,父亲何朝玉已经去世,母亲王氏健在。

(四)古代避讳习俗

《志二》载,何永寿“初讳永泉,以避郑国主睿号,易名永寿”。避讳,即封建君王或尊亲为显示威严,规定人们说话中避免直呼其名或在行文中直写其名,而以别的字代替。何永寿初名永泉,为避郑王名讳而改名永寿,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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