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公立医院薪酬改革路径日渐清晰
2022-07-01徐书贤
文/本刊记者 徐书贤
新医改迈入第12 年,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开始加速。
薪酬制度改革是我国深化医改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近年来,我国一直在持续深入推进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强调要探索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和科学合理的薪酬分配机制。
根据2021年8月五部委共同颁布的《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2022年开年以来,多地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方案陆续出台,公立医院薪酬改革步入实质推进阶段。新医改迈入第12年,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开始加速。
《意见》提到,各地可根据当年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按照不同层级不同性质医院,根据“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以下简称“两个允许”),要求合理增加薪酬总量,不计入总量核定基数。同时,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公立医院可采取多种方式自主分配。可继续完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也可结合本单位实际,自主确定其他更加有效的分配模式。可探索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在此基础上,各地研究出台的薪酬改革方案不尽相同,重点措施也因各地不同的实际情况有所差异。
记者发现,在各地出台的公立医院薪酬改革方案回应了一些薪酬“老大难”问题,针对一些医务人员关心的薪酬问题做了正式回应,还有一些地区提出了定量目标和考核细则,将公立医院薪酬改革推向纵深。
辽宁、山东:合理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
今年2月,辽宁省出台《辽宁省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充分落实公立医院分配自主权。
辽宁提出,按照“两个允许”的要求,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公立医院的薪酬水平,使医务人员的付出和薪酬相匹配,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同时,落实公立医院薪酬自主分配,明确分配程序。对于医院负责人,合理确定医院主要负责人的薪酬水平,鼓励实施年薪制。
3月份山东发布的《山东省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分8大部分18条措施,包括完善薪酬水平决定机制、注重薪酬倾斜、明确薪酬总量管理、建立负责人薪酬激励约束机制、健全考核评价、完善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薪酬激励机制等内容。
其中,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是改革的重要内容,包括完善薪酬水平决定机制、注重薪酬倾斜、明确薪酬总量管理方式3大方面。山东方案强调,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探索灵活多样的公立医院薪酬调控机制。
薪酬总量一直是业内的关注点。针对此问题,山东提出,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应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和医院事业发展、财务状况、功能定位、工作量、服务质量、公益目标完成情况、现有收入水平、绩效考核评价结果等因素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各地可根据当年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按照不同层级不同性质医院,合理增加薪酬总量。在薪酬总量管理方式上,公立医院薪酬总量应包含公立医院正式聘用的编制内工作人员(含控制总量管理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项目。公立医院内部薪酬管理包括落实分配自主权、体现分配差异兼顾平衡、规范内部分配决定程序3方面内容。
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内部薪酬管理有3大亮点:一是给予公立医院更大的内部分配自主权,将分配模式确定、薪酬结构调整、薪酬项目设立等分配权限都交由医院自主决定;二是内部分配要合理拉开差距,避免平均主义;三是注重医务人员的稳定收入和有效激励,逐步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内部薪酬分配体系。
机构负责人薪酬激励制度改革也在探索中不断完善。在公立医院,山东提出,应综合考虑考核评价结果、个人履职情况、职工满意度等,合理确定医院主要负责人的薪酬水平。注重对主要负责人的长期激励,激励其积极履行代表政府管理医院的责任。鼓励对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在考核评价上,突出公益性导向,建立健全公立医院考核体系和内部考核评价办法,将考核结果与医院薪酬总量、主要负责人薪酬、医务人员薪酬挂钩。
此外,山东还提出加大高层次医疗人才薪酬激励,放权给公立医院自主研究制定高层次人才认定方案,为医院“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高层次人才提供薪酬方面的政策支持。
湖北、宁夏:明确医务人员支出占比
2021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有关要求,点面结合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我国决定在11个综合医改试点省份以省为单位率先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国家卫生健康委体制改革司相关负责人在提到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试点目标时指出,要逐步提高人员薪酬中固定部分占比,到“十四五”期末力争达到50%左右,“十五五”期末力争达到60%左右。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在5月印发的《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到,到2025年,湖北省公立医院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力争提高到45%左右;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和知识价值的薪酬体系,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内,可采取多种方式自主分配,可自主设立体现医疗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鼓励对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
同样,宁夏出台的《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也有明确要求。宁夏“综合考虑了宁夏各地经济发展、医疗行业特点、功能定位及公益属性等因素,本着既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又有效减轻人民群众看病负担的原则,科学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在确保收支平衡的前提下合理确定薪酬总量,使人员支出占公立医院业务支出的比重控制在35%~50%。强调要合理确定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薪酬水平,原则上不得超过本单位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3倍等”。
多点执业的收入也是医务人员关注的焦点之一。《河南省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还提出,要充分落实公立医院内部分配自主权,健全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拓宽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经费渠道。同时规定,医务人员多点执业、兼职医疗活动和教学活动等获得的报酬,原则上归个人,不在工资报酬发放单位薪酬总量中单列,不计入核定的薪酬总量基数。
医务人员多点执业、兼职医疗活动和教学活动等获得的报酬,原则上归个人,不在工资报酬发放单位薪酬总量中单列,不计入核定的薪酬总量基数。
云南:出台薪酬等18 条措施关心爱护医务人员
对长时间超负荷工作的一线医务人员安排强制休息、子女入学时可享受教育优待政策、提高医务人员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的薪酬待遇……云南省卫生健康委、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3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围绕保障医务人员工作条件、维护身心健康、提高薪酬待遇、落实职称人才倾斜政策等7个方面提出18条措施。
云南在深化医疗卫生机构薪酬制度改革中,严格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医疗卫生机构薪酬水平,注重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稳定收入和有效激励。拓宽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经费渠道,允许医院自主设立薪酬项目。
云南还明确提出,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在设定奖励性绩效工资项目时,单列“全科医生津贴”项目,并结合艰苦偏远、工作任务和服务年限等因素,对全科医生按照一定标准予以补贴。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结合自身实际,积极采取措施保障医务人员薪酬等合理待遇。此外,还提出提高医务人员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的薪酬待遇等措施。
三明:薪酬改革最新方案出炉
作为我国医改战线的一面旗帜,三明医改的薪酬改革也备受瞩目。2021年10月,三明发布的《实施“六大工程”推进医改再出发行动方案》曾指出,实施公立医疗机构薪酬制度完善工程,发挥好公立医疗机构薪酬制度“牛鼻子”的关键作用,加快建立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分配导向的薪酬制度。科学确定年薪工资总额,合理确定书记(院长)和总会计师年薪,严格执行年薪“两条红线”,规范年薪发放程序。
表1 三明市2022 年公立医院党委书记和院长目标年薪考核主要指标目标值
近日,三明“2022年公立医院党委书记和院长目标年薪考核方案”出炉。据悉,最新考核方案是根据2021年度全市公立医院年终考核情况及2022年医改重点工作任务目标,在原有公立医院党委书记和院长目标年薪考核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的。
从发布的方案来看,考核指标分两大类:一类是综合性指标。设定医院管理、医保管理、重点改革、高质量发展、健康绩效、指令性任务、党的建设等7类30项考核指标,分值100分;设置奖惩约束项,分值6分;另一类是中医中药指标。单列考核,共15项,分值20分。
最终各家医院得分如何计算?2022年考核方案作出了3点说明:一是奖惩约束项单列计分;二是三明市第一医院、永安总医院、建宁县总医院直接采用综合性指标得分,即最终得分为综合性指标得分+奖励分;三是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和尤溪、沙县、宁化、大田、将乐、泰宁、明溪、清流县总医院需将综合性指标得分与中医中药部分指标得分进行百分制换算,计算公式=(综合性指标得分+中医中药部分指标得分)÷120×100,最终得分为百分制换算分+奖励分。
与过往方案最大不同的是,新的方案对考核内容中综合性指标做了较大的调整。将原服务评价、办院方向、平安医院建设、管理有效、持续发展、党的建设、落实其他任务、遵纪守法8类35项考核指标,调整为医院管理、医保管理、重点改革、高质量发展、健康绩效、指令性任务、党的建设7类30项考核指标。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方案还新增了一项奖惩约束项, 设奖励分为6分,如此综合性指标总分值提高到106分。考核方案对综合性指标做了较大调整后,将呈现“一降、一删、两增”的新变化。
其中,下降的是“医防融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两项考核分值,由原来的均为6分,分别下调至3分和4分;删减了包括信访投诉、县域医疗服务技术平台建设、实行“全员目标年薪制,年薪计算工分制”等任务已完成或不适应医改要求的项目和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设置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等内容在内的相关指标;增设了“无红包”医院创建、“无陪护”医院创建、薪酬制度、健康管护体系、医防协同、人才培养、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总医院的监督管理7个指标。除了新增7个考核指标外,新的考核方案还增加了对门诊、住院人次数及人均年度医疗总费用、个人医疗费用支出等指标的考核,考核标准由原来的2条增加至8条,分值由原来的4分增加至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