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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网络空间治理的新路径:联合国“双轨制”平台及中国参与

2022-06-29唐润华

未来传播 2022年3期
关键词:词频双轨制国际法

唐润华,李 志

(1.大连外国语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辽宁大连116000;2.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传媒学院,浙江宁波315000)

当前的全球网络空间已与陆地、海洋、空中、宇宙并列,被称之为“第五空间”。随着虚拟空间与现实世界的深度融合,各种已知、未知的网络隐患不断涌现,引起了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甚至演化成了全球网络治理的重要议题。数据统计显示,截至2020年末,全球互联网用户已达到50.5亿,这标志着在近75.8亿的世界总人口中,互联网渗透率达到了64.2%:2000年至2021年全球互联网用户增长速率达到1300%,增长速度最快的前4位区域是非洲(12975%)、中东(5627%)、拉丁美洲与加勒比海(2544%)和亚洲(2268%),曾凭借网络信息通信的技术优势排名前列的网络发达区域的增速十分迟缓,排名是欧洲(593%)、大洋洲(284%)和北美洲(208%),其中全球互联网使用率最高的地区前3位分别是亚洲(53.6%)、欧洲(14.4%)和非洲(11.7%)。[1]这种变化的相适应表明了越来越多的国家行为体参与到了全球网络空间治理的实践,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开幕式中倡议坚持“尊重网络主权”“维护和平安全”“促进开放合作”“构建良好秩序”的四个原则,以及“加快全球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互联互通;打造网上文化交流共享平台,促进交流互鉴;推动网络经济创新发展,促进共同繁荣;保障网络安全,促进有序发展;构建互联网治理体系,促进公平正义”的五点主张。[2]那么如何保障全球网络空间安全、稳定、健康、繁荣以及构建有效的治理规范进程,已成为世界各国共同关注的目标。

1999年1月,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了第53/70 号决议,第一次把信息、电信领域衍生的问题纳入到了国际网络安全的领域。决议指出,信息通信技术的传播关乎整个国际社会利益,号召世界各国广泛地开展国际合作。自从全球网络空间的安全问题被视为全球治理的核心议题以来,联合国就成为了交流主张、展开合作和推动治理的重要场所,联合国构建的全球网络空间治理机制则被誉为最具代表的全球性平台。2018年,联合国建立了包含愿意参与进程成员国的联合国信息安全政府专家组(UNGGE)和联合国信息安全开放式工作组(UNOEWG),标志着联合国框架下“双轨制”的诞生。这体现了参与全球网络空间治理主体的多元,发挥了非国家行为体的积极作用,也让“双轨制”成为全球网络空间治理国家行为主体责任认定的新路径。然而,中国作为世界上拥有网民数量最多的国家,对于主动参与全球网络空间治理,积极应对网络治理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提出确切有效的治理方案,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这不仅是中国提高国际地位,增强在国际社会上的影响力对自己的要求,也是作为一个负责任大国形象的具体阐释,更是构建全球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路径的一种诠释。其实,全球网络空间治理问题在国际社会的认同是有所区别,针对具体问题的呈现可从联合国“双轨制”平台新路径出发,提出切实有效的治理方案。

一、全球网络空间治理问题的提出

鉴于全球互联网在国别领域、文化传统、意识形态上的差异,网络空间的治理已成为世界广泛关注的对象,其所衍生的全球网络空间问题已密切影响到了国家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各领域。关于全球网络空间治理问题的呈现可以将Apriori算法关联规则作为基础,对全球新闻网站有关“网络空间”的词汇进行数据挖掘,再呈现出关注度最高的全球网络空间治理问题。

如表1所示,在全球新闻网站支持度TOP 10强规则中,每两项总是伴随、成对出现,原因在于前导项与后继项的顺序虽然不影响支持度,但是会影响置信度。第一,“网络主权”词频出现,会伴随“网络空间安全”“网络空间治理”“人工智能”“信息技术”词频的出现;第二,“人工智能”词频出现,会伴随“网络空间安全”“网络主权”“信息安全”“网络空间治理”词频的出现;第三,“信息技术”词频出现,会伴随“网络主权”“网络空间安全”“信息安全”“网络空间治理”词频的出现;第四,经过支持度最高的规则“网络主权”“网络空间安全”,可以判断“网络主权”出现以后会有92.8%的置信度概率出现“网络空间安全”,并且从TOP10强规则来分析“网络主权”以成为全球新闻网站当中出现最频繁的词条。

表1 全球新闻网站支持度TOP 10强规则

如表2所示,在全球新闻网站置信度TOP 10强规则中发现:第一,全球新闻网站中置信度最高的是96.2%且支持度也是最高的,表示“网络空间安全,网络空间治理”词频出现后会出现“网络主权”词频;第二,“网络主权”无论是作为前导项还是后继项,出现的概率都很高且支持度也很高;第三,“网络主权”或“人工智能,网络主权”任意出现一项词频,都有很高的概率出现“网络空间安全”词频;第四,“网络空间安全,信息技术”“国家安全,网络空间治理”“个人信息保护”“安全威胁,网络攻击”词频作为前导项,“信息安全”词频作为后继项出现十分频繁。另外,出现“网络空间安全,信息技术”词频后也会出现“信息安全”词频;出现“国家安全,网络空间治理”词频后也会出现“信息安全”;出现“个人信息保护”词频后也会出现“信息安全”词频;出现“安全威胁,网络攻击”词频后也会出现“信息安全”词频,表示在全球新闻网站中,只要出现了这四个词频任意一项,都有很高的概率出现“信息安全”词频。

表2 全球新闻网站置信度TOP 10强规则

因此,结合全球目标专业网站中挖掘的支持度TOP 10强规则和置信度TOP 10强规则予以对比可知:首先,“网络犯罪,国际合作,互联网治理”,尽管没有出现在支持度TOP 10强规则中,但是它却是置信度第五高的一条强规则,表示在全球目标专业网站中要么不提及“网络犯罪”和“国际合作”,只要提及就有很高的概率出现“互联网治理”;其次,“网络主权”“网络空间安全”无论在支持度TOP 10强规则还是置信度TOP 10强规则中都排名很高,表示在全球新闻网站中“网络主权”“网络空间安全”时常被国际社会提及,而且提到“网络主权”时,也就很有可能提及“网络空间安全”有关的信息。由此得知,全球网络空间的治理问题相互依存性与关联性,问题焦聚的核心在“数据泄露”“网络主权” “互联网治理”“网络空间安全”“网络攻击”“网络犯罪”“数据保护”“国家安全”“网络威胁”。然而,从国家行为主体分析全球网络空间治理问题,聚焦的第一层是在数据泄露和网络主权方面;聚焦的第二层是在互联网治理、信息安全、网络空间安全、构架安全、数据保护、网络犯罪和网络攻击方面;聚焦的第三层是在网络威胁、人工智能、应用安全、安全威胁、物联网安全、网络风险方面;聚焦的第四层是在安全战略、信息技术、Web安全、风险评估、基础设施安全、国际合作等方面。既然全球网络空间治理问题已成为世界各国战略博弈的新战场,标志着规范进程机制也进入了提速阶段。联合国“双轨制”致力于全球网络空间治理规范进程的制定,全球网络空间治理问题的提出,有利于推动网络空间规范进程机制的发展,囊括更多的参与行为体,更彰显了全球网络空间治理规范进程机制的急迫性和问题的复杂性。

二、全球网络空间治理规范进程UNGGE机制组织平台

就全球网络空间既有的机制而言,联合国不仅在互联网言论自由、网络空间安全、人工智能包容性和可持续发展设置了全球议题,而且在2018年11月并行了UNGGE机制和UNOEWG机制,构建了较为完整的国际规则体系。[3]这标志着联合国框架下全球网络空间安全规制“双轨制”的正式运行,致力于完善全球网络空间治理的规范以及推动治理机制进程的发展。作为构建全球网络空间治理规范最为重要的多边进程,UNGGE机制是以主权国家为基础,针对信息通信技术领域现存或潜在的国际安全问题开展深入研究,促进负责任行为规范、安全政策和国际规则的形成,而且它所构建的治理规范代表最高权威性与合法性。同时,UNGGE机制为全球网络空间治理规范进程提供了基本框架,所倡导的负责任国家行为准则、网络空间国际法适用性和建立多利益攸关方行为体信任措施也成为构建全球网络空间秩序的主力。[4]

第一,UNGGE机制的诞生与发展皆立足于全球网络空间的重要领域,宗旨是服务和协助联合国建立一个“开放、安全、稳定、无障碍及和平的信通技术环境”[5]。它作为中心平台介于国与国之间的对话,在通信技术环境中强调主权国家行为规范的有约束力和无约束力,倡议用现行国际法覆盖世界各国在全球网络空间的责任与义务,议题包含关键基础设施保护、数据泄露、网络主权、互联网治理、网络攻击、网络犯罪、数据保护、国家安全、网络威胁等。媒体对UNGGE机制所达成的共识进行普遍传播,逐渐深化了国家主体和多利益攸关方行为体之间的信任,从而间接推动了网络发展中国家的能力建设,进一步奠定了UNGGE机制作为增强全球网络空间稳定平台的基石。

第二,UNGGE机制共识推动了国际社会对主权国家在全球网络空间行为的集体希望形成,囊括了在全球网络空间负责任国家行为准则、国际法适用性和建立信任措施。它的原则共识是负责任国家行为准则,明确理会现有国际发的适用性。UNGGE机制的期望是建立信任措施,排除国家之间的臆测,增强预测性预警机制,降低行为体的有效误判。在2013年与2015年的UNGGE报告中,就反复申述国际法可覆盖处理世界各国通信事务以及承认主权国家的原则与规范。[6]2010年、2013年和2015年的UNGGE报告中对国家合作信任措施的完善,双边、多变、区域框架的搭建,政策、技术、内容和合作方式都形成了议程设置以及合作操作指南的确定。

UNGGE机制在全球网络空间治理规范进程中所形成的行为规范是自愿性与非约束性的,可自愿加入遵守国际规范的行列,更深层次地证实了国家具有自主选择权。可是对于国家违反规范行为并没有依据UNGGE机制采取实质性的惩罚,从侧面凸显了非约束性原则,也反映了UNGGE机制在全球网络空间治理规范进程中扮演的是组织平台角色。UNGGE机制在全球网络空间推动国际法适用性,肯定了“武装冲突法(LawofArmedConflict)”适用于全球网络空间,强调了国家主权平等、和平解决争端、尊重人权和基本自由、不干涉他国内政和《联合国宪章》原则也适用全球网络空间。[7]当然,在全球网络空间UNGGE机制作为组织平台,规范制定所面临的挑战也十分之多。尤其是网络发达国家与网络发展中国家之间在国家行为准则和国际法适用等领域的博弈,导致难以达成共识,也使得UNGGE机制陷入了困境。

一是网络发达国家与网络发展中国家共识难以达成。以美国为代表的网络发达国家认为在全球网络空间中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借助“武装冲突法”等国际法理为依据建立全球网络军事行动的准则,这是在全球网络空间中,网络发达国家利用网络军事力量,增强对网络发展中国家的网络震慑力。然而,网络发展中国家出于对网络强权意识的考量,倡导以《联合国宪章》和现有的国际法架构来解决全球网络空间的冲突问题,尽力避免网络发达国家使用“武力”决定权。

二是大国之间的博弈阻碍了网络规范机制形成。自从全球网络空间演化为大国之间博弈的新场所,UNGGE机制作为国家行为体在成立之时就蒙上了大国博弈的身影。在2016年至2017年之间关于“国家具有权自主判决”和“反击网络威胁”的议题,UNGGE机制就未能达成共识,原因是中国坚决反对全球网络空间军事化以及合法使用武力的条款,而欧盟则支持美国立场致使国际阵营化对峙十分明显。

总之,全球网络空间的互联互通使安全治理衍生为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博弈模式。UNGGE机制倡议联合国成员开展合作与援助,尽力消除国家数字通信鸿沟,维护全球信息技术的安全和稳定。然而,联合国的合法性与UNGGE机制过去的实践表明,UNGGE机制作为组织平台具有不可替代性地位。在应对全球网络空间治理的分歧和博弈时,所制定的规范进程正在逐步落实,依然在凝聚共识和持续推进国际合作,力促全球网络空间治理问题成为国际社会的普遍共识,号召主权国家协同治理,从而巩固和发展了联合国在全球网络空间治理中的地位。

三、全球网络空间治理规范进程UNOEWG机制扩散平台

UNOEWG机制作为国际社会积极探索的多边进程,谋求走出全球网络空间规则谈判极化与政治化困境。它的核心任务与UNGGE一样,也是磋商和制定全球网络空间治理规范进程,力求通过对话协商达成共识,为成员国提供行为路径,且不具备强制约束力。UNOEWG机制反映了联合国在参与全球网络空间治理规范进程的路径已悄然发生了转变,已由依靠网络发达国家主导逐渐转向网络发展中国家普遍参与、多利益攸关方建言献策的进程。[8]UNOEWG对联合国所有成员国开放,更具有开放、民主、透明、多元、包容等特征,在当前全球网络空间治理规范博弈进程中,主要诠释负责任国家行为规范的执行,规范与国际法协调互动,力推“技术中立”的同时强调国家主权,作为扩散平台进一步彰显了联合国“双轨制”的优越性。

第一,UNOEWG机制着眼于全球网络空间负责任国家行为规范的执行与诠释。它的任务之一就是对国家行为在全球网络空间治理规范的提升,于是十分认同成员国对现有规范的认知与落实采取进一步措施。从2020年3月起,UNOEWG机制就成员国提交的草案对负责任国家行为网络规范诠释了三个方面内容:(1)诠释既有规范的各类条款予以相应的补充;(2)诠释修改既有规范的各类条款原文;(3)诠释制定信息通信技术的新规范。[9]在UNOEWG机制作为扩散平台,使得负责任国家行为体向前推进了全球网络空间治理规范构建的倡议,也使得多利益攸关方立场得以充分表达,在世界范围内都形成了一定的影响。

第二,UNOEWG机制着眼于全球网络空间治理规范与国际法协调转化的新认识。它提出重申负责任国家行为在全球网络空间的规范需要符合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强调网络治理规范作为国际法的补充能为其在全球网络空间的行为提供国际法之外的指引。另外,UNOEWG机制也认识到负责任国家行为网络规范的制定与执行是在为未来有约束力的国际法蕴蓄共识。根据信息通信技术的特点以及发展趋势,相应的国际法文件既要涵盖,也要协调后适用于全球网络空间的现有国际法,还要探寻现有国际法未能解决的法律漏洞予以填补转化,以此特意新制定国家法来填补全球网络空间的“真空”。

第三,UNOEWG机制着眼于“技术中立”的力推,强调负责任国家行为体和负责任非国家行为体在全球网络空间的行为,更强调在全球网络空间的国家主权。鉴于此前UNGGE机制对“信息通信技术具有民用和军事两种用途”“信息通信技术的军事运用可能给国际社会的和平与安全带来威胁”的理解相区别,于是UNOEWG机制正式将“技术中立”引入2020年3月的报告草案中。[10]尽管“技术中立”最早由欧盟及其成员国在所属区域内提出,但是在联合国的引入尚属首次。UNOEWG机制对全球网络空间国家主权的强调,号召成员国关注对非国家行为体的网络空间治理行为规制。

由于UNOEWG机制的成员国数量增多且拥有广泛的参与者,那么产生的分歧也相应更多。成员国之间的分歧包括多利益攸关方之间的分歧,需要更多的时间对其进行协调。鉴于世界各国对国际法在全球网络空间的适用性存在一定的分歧,大部分国家一直认为现阶段完全交由UNOEWG机制研究或解释为时过早,主要的分歧有三点。

第一,全球网络空间治理新规范的认识分歧。尽管UNOEWG机制在2020年5月公布的修订报告初稿中,确认了国家行为体在全球网络空间治理新规范的认知上已达成的共识,即“由于信息通信技术的独特性,可以伴随时间的位移制定更多的规范”[11]。但UNOEWG机制在编撰全球网络空间治理规范进程的提案依然在不断更新,体现了对共识的强化,认为“有关国家提交的所谓网络治理进程的新规范提案,要么是对现有规范替代性的表述,要么是对现有规范某一具体方面详细地描述,皆不是所谓的新规范”[12]。

第二,全球网络空间负责任国家行为规范与国际法协调的认识分歧。虽然,UNOEWG机制考虑到全球网络空间立法有可能向有约束力的国际法转化,但是,依然强调国际法赋予成员国所承担的义务不可协调、取代、改变。德国、澳大利亚、爱沙尼亚等国家在2020年4月提交的国家立场文件(草案)中均表示,有约束力的现有国际法可以看出成员国之间的共识意愿及不具约束力的负责任国家行为规范,严格制约了全球网络空间负责任国家行为规范未来向国际法延伸的可能。

第三,全球网络空间现阶段国际法适用问题委托给国际法委员会厘清的认识矛盾。当前,大多数成员国认为现阶段交由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研究和澄清适用问题的决定尚且过早,是因为部分成员国通过现今UNGGE、UNOEWG机制所开展的建设性对话,代表国家立场加深了国际法在全球网络空间适用性的解读。另一部分认为现有国际法适用性没有阻碍,坚持反对UNOEWG机制将国际法的适用问题授权国际法委员会进行阐释。由此说明,全球网络空间国际法适用问题的错综复杂,至今属于凝聚共识、团结协作的重要时期。

总之,UNOEWG机制作为扩散平台,给予了关注全球网络空间治理规则发展的成员国更多参与的机会。纵然成员国在认识、理解方面存在一些不同观点,但大家所思考的角度与提出的方案也推动了国际规则在全球网络空间实际商讨上的新进展。

四、联合国“双轨制”平台下中国未来的参与

目前联合国UNGGE、UNOEWG机制是全球网络空间治理规范进程的核心平台。UNGGE机制作为组织平台,即使在第五届UNGGE(2016-2017)进程中,成员国也未能达成预期共识,可是它的合法性、权威性都是其他机制难以替代的。国际社会如欧盟、中国都期望UNGGE机制可以延续,并进一步发挥作用。UNOEWG机制作为扩散平台,无论从网络空间治理经验和路径分析来看,都是全球治理体系不可或缺的中枢。它是网络发展中国家与多利益攸关方利益和诉求的集中体现,目标与《联合国宪章》的宗旨相吻合。[13]UNGGE机制与UNOEWG机制之间的关系是并列的,都属于联合国“政治—军事”派别的全球网络空间安全规则机制。[14]从参与方式上来看,区别在于,UNGGE机制是封闭式的并且参与者有限,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确保专家组充分阐释议题意见,容易达成共识,目标是组织主权国家服务与协助联合国建立开放、安全、稳定、无障碍、和平的信息通信技术环境;UNOEWG机制是开放式,包括对联合国所有成员国开放,尽可能地吸收更民主、更多元、更包容的议题意见。联合国“双轨制”的共同点是都隶属于联合国大会第一委员会,秘书处职能由联合国裁军事务办公室承担,采取联合国授权的形式组建职能专家组并且不设立专职机构。它们的核心任务都是力求通过对话协商达成共识,商榷与制定全球网络空间治理国际规范,为成员国提供行为指南,但不具有强制约束力。中国作为UNGGE、UNOEWG机制的重要成员,已全面参与了六届UNGGE与三届UNOEWG进程工作,也为此做出了重要贡献。中国也曾多次公开在不同国际场合指出,愿意在联合国框架下商榷制定公平、安全、均衡的全球网络治理国际法,尤其是在《中国网络空间国际合作战略》中提出增强联合国在全球网络空间治理中发挥的核心作用,以此彰显了中国不管是过去还是未来,都以联合国“双轨制”为平台参与和支持机制工作。

第一,中国将在联合国“双轨制”平台下继续商榷全球网络空间国际法规制构建的可行性。UNOEWG机制的目标与《联合国宪章》的宗旨一致,就是作为协调成员国行动的中心,囊括多数有意参与进程的成员国,力求扩大多利益攸关方的参与,使不限成员名额对话机制制度化,以及致力于在联合国框架下建立定期且广泛参与的对话机制,研究全球网络空间现有或潜在威胁采取的合作治理措施消除该威胁。[15]根据联大第74/247号决议,UNGGE机制将执行制定的全球网络空间治理国际法规,为消除威胁提供解决的新路径,即以UNGGE机制作为组织平台,商榷全球网络空间治理的国际法规制进程。[16]因此,中国在参与未来全球网络空间治理进程中,可以将UNGGE机制作为组织平台,UNOEWG机制为扩散平台,商榷全球网络空间治理的国际法规制进程,传播“中国方案”(即“四项原则”和“五点主张”)。从而展现网络发展中国家、多利益攸关方的利益和主张,构建全球网络空间治理进程规则,推动联合国“双轨制”上升为重要的且政府主导的全球网络空间国际合作治理模式。

第二,中国将在联合国“双轨制”平台下继续尊重国家网络主权联合网络发展中国家加强全球网络空间治理。如今全球网络空间治理问题错综复杂,现有的治理进程机制主要是在以欧美为代表的网络发达国家倡导下所构建的。即使在全球网络空间区域性治理进程中发挥积极作用,由于扩散性和组织性的局限性也越来越难以发挥既有机制的有效性。同时,以中国为代表的网络发展中国家主张制定新的治理进程正在逐步推进,甚至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多利益攸关方的支持。针对目前全球网络空间治理所存在的问题,中国可以将《联合国打击网络犯罪合作公约(草案)》《中国网络空间国际合作战略》作为行动指引,立足联合国“双轨制”平台,积极参与构建全球网络空间治理国际公约的磋商。在尊重国家网络主权的前提下,借助UNGGE机制组织平台联合网络发展中国家加强沟通交流,研究全球网络空间治理国际公约草案并展开相关讨论。进一步依靠UNOEWG机制扩散平台引导与鼓励网络发展中国家参与全球网络空间治理进程,关注网络基础设施资源的分配,消除网络数字鸿沟,以及互利互惠逐步推进治理议题、国际公约的达成。

第三,中国将在联合国“双轨制”平台下继续支持联合国以及机制工作推动落实已达成的共识。虽然UNGGE机制当前的发展遇到了一定的困难且前景不是很明朗,但不能完全忽略曾经在全球网络空间治理进程中所取得的成果。鉴于联合国所拥有的合法性,中国未来参与可以贡献更多的网络基础设施资源来继续支持联合国在全球网络空间治理的事务,与成员国携手履行更多的责任,以实际行动为出发点把中国成功的网络空间治理经验向世界推广,争取更多国家、多利益攸关方支持认同中国所提出的网络空间治理主张,以及主动落实“双轨制”机制所达成的共识,有利于在双边、多边和区域层面增加其合法性和权威性,加强多利益攸关方相关性构建,优化未来核心参与者促成全球网络空间深层次的国际合作。中国作为联合国“双轨制”平台的重要成员,在未来的参与过程中,支持与落实已达成的共识既是负责任国家行为体的表现,也是符合国家利益和战略需求,不仅可以规避网络发展中国家的内部矛盾达成有效合作,而且容易为大多数行为体国家内在的多边合作奠定基础。

第四,中国将在联合国“双轨制”平台下继续携手国际社会构建全球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全球网络空间安全作为当前国家安全的核心环节,是复杂的政治问题,也是世界各国普遍关心的社会问题,正所谓“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17]。实践证明,不管是技术发展的程度,还是国家实力的差异,遵循联合国框架下国家网络主权平等,有利于消除成员国的信任赤字,促进全球网络空间的治理能力建设与开展有效合作。中国未来可以继续通过“世界互联网大会”提升国际影响力,进一步借助联合国“双轨制”平台的作用,重构中国参与全球网络空间治理的机制,为构建全球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赢得国际社会的积极响应,为促进全球网络空间治理与合作,充分展现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对人类共命运、人类福祉的深切关怀,也彰显中国领导人的智慧与担当。

五、结 语

事实上,UNGGE、UNOEWG机制是由联合国授权在全球网络空间对国际安全可能出现或产生威胁的问题进行初步的整理,再提出正式的建议报告,交予联合国大会以采取行动。至今,已有三届UNOEWG机制达成共识,可因报告不具有强制约束力因素,导致就相关安全威胁问题仍未开展多边协定谈判的行动。鉴于全球网络空间威胁形势的日益紧迫,国际社会需要主动关心和推动联合国“双轨制”平台的发展,在联合国框架下,设立有效的常设机制以持续加快推进全球网络空间治理规则的进程。在联合国“双轨制”平台下,中国作为负责任的大国对全球网络空间治理未来的参与,需要从顶层设计厘清全球网络空间的性质和内在矛盾,尊重国家网络主权,联合网络发展中国家,贡献“中国智慧”,参与全球网络空间的国际交流合作和治理议题研究。继续支持联合国工作推动落实“双轨制”已达成的共识,以“中国理念”和“中国智慧”的有效性携手构建多边、民主、透明的全球网络空间治理体系。同时,厘清中国作为网络发展中国家构建全球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路径中的责任与角色定位,积极倡导、搭建和融入全球网络空间治理合作体系,巩固国家网络主权的权威性与合法性。中国将秉承“五点主张”和“十六字方针”,与各国共同推进全球网络空间治理国际行为规范的机制建设,携手构建全球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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