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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中国发展LNG国际贸易的几点思考

2022-06-28王守全田成坤张美玉王进吴浩筠王敏胡俊卿

油气与新能源 2022年3期
关键词:天然气贸易

王守全,田成坤,张美玉,王进,吴浩筠,王敏,胡俊卿

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规划总院;2.中国石油大学(北京);3.中国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4.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发展计划部

0 引言

近年来,在全球能源转型的大背景下,天然气作为优质清洁高效的低碳能源,受到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贸易规模不断攀升。随着市场供需态势转换,LNG(液化天然气)国际贸易逐步衍生出了许多新变化、新模式和新业态,为中国优化LNG国际业务提供了新空间。中国在“煤改气”“蓝天保卫战”“3060双碳”目标等系列政策驱动和天然气行业市场化改革等多重因素影响下,天然气消费量、进口量均在持续快速增长,包括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等国家石油公司,以及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申能(集团)有限公司、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等“第二梯队”民营企业,纷纷参与到LNG国际贸易之中[1]。本文结合全球 LNG贸易市场的发展态势和发展特征,围绕中国如何实现LNG国际贸易业务的高质量发展提出几点思考。

1 新形势下LNG国际贸易发展特征

1.1 市场供需态势

过去10年,在全球经济发展和能源转型的合力推动下,全球天然气贸易规模呈现上升态势,LNG贸易规模更是持续扩大,在全球天然气贸易结构中的占比不断提升,2020年已达到近40%。一方面是LNG与管道气相比,受管道等设施限制及地缘政治影响的风险较小;另一方面则得益于天然气液化技术、LNG运输船舶制造、浮式存储再气化装置(FSRU)建造等领域的技术进步,以及近几年在供需宽松、低油价、低气价的背景下,执行合同中“资源池”模式的合同量和新签合同中取消“目的港”限制的合同量占比增加,使LNG贸易的经济性、灵活性得到显著提升。2019年全球天然气贸易总量约为13 500×108m3,其中LNG贸易规模约为4 900×108m3(约合3.56×108t),占比37%,年增速达到12.2%(近 9年最高增速)。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简称疫情)影响,全球宏观经济活动受到限制,导致大量工厂停产和商铺关停,全球能源需求同比下降约5%、天然气需求下降约3%、天然气贸易量下降约 7.8%,而 LNG贸易却实现了逆势增长,规模量增至3.61×108t,同比增长1.3%[2],连续8年保持了正向增长态势,充分体现了LNG贸易的需求韧性。

2021年下半年以来,全球经济持续复苏,油气需求开始逐步恢复,预计2025年全球LNG贸易量将达到4.4×108t,年均增长率约为4%。从存量市场看,亚洲、欧洲仍是全球最重要的两大区域市场,需求份额全球占比合计超过90%。从增量市场看,受经济和人口增长放缓、能效提高、可再生能源快速发展等因素影响,欧洲地区LNG进口需求将逐步趋于稳定。得益于中国、印度、巴基斯坦、泰国等的需求增长,亚洲将继续在全球LNG贸易市场上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需求增量全球占比将超过75%。此外,美洲、非洲等地区也存在一定的增量空间。

在供需平衡性方面,由于近年来供大于需的市场形势造成部分成本较高的 LNG液化项目难以达成最终投资决定(FID),而疫情带来的低油气价冲击又进一步推迟了新增项目的投资,2020年全球仅墨西哥的Energia Costa Azual LNG项目达成FID,产能约为 325×104t/a[3]。综合考虑全球 LNG上游液化项目的投资和建产节奏,预计2025年全球天然气液化产能将达到5.05×108t/a,年均增长率约为3%,显著低于2016—2020年9%的年均增速[2],同时考虑到液化生产可能面临的检修、原料气短缺等情况,预计2025年前市场供需形势将呈现紧平衡态势,供应持续收紧造成的形势反转或将给天然气进口需求量较大的国家和地区带来较大挑战。

1.2 LNG贸易流向与价格变化情况

伴随着贸易的蓬勃发展,参与LNG进出口的国家数目也在持续增加,2000年全球 LNG进、出口国家分别仅有11个和12个,到2020年则分别增加到41个和20个。参与国家数量的增加带动了更多的液化生产线和气化接收站上线投产,2020年全球LNG液化产能达到4.53×108t,气化接收能力增至8.5×108t,较 2000 年分别增加了 2.6 倍和 2.3 倍[2],贸易线路和货物流向更加丰富,大大提升了贸易商选择和优化的空间,也推动着全球化的LNG贸易市场加速形成。

另一方面,全球LNG贸易还呈现出资源与市场间地理分布的高度不均衡性。2020年全球 LNG进口量前五位的国家分别是日本、中国、韩国、印度和西班牙,合计进口量达到2.4×108t,贸易份额超过全球LNG进口总量的65%,而全球出口量排名前五的国家分别为澳大利亚、卡塔尔、美国、俄罗斯和马来西亚,合计出口量超过2.5×108t,出口份额超过全球LNG出口总量的70%[3]。

供给与需求的地理错配,一方面造成全球主要资源区域和消费市场间形成了不同的基准价格,如代表欧洲大陆的荷兰天然气价格(TTF)、亚太地区的日韩现货标杆价格(JKM)、北美地区的亨利中心价格(HH)及英国的虚拟平衡点价格(NBP)等,同时定价机制也日益多元化,在以往与布伦特(Brent)油价和日本一揽子原油进口价(JCC)等油价挂钩基础上,出现了挂钩气价、煤价和多种基准价格的混合定价等多种形式,进而形成了地域间价差,产生了“亚洲溢价”等现象(见图1);另一方面又极大地促进了LNG的跨市流动,增强了其商品属性,巴拿马运河、北极航线的开通均显著提升了美湾和北极地区的 LNG资源在亚洲市场的竞争力,再叠加 LNG船运市场的繁荣,都为 LNG国际贸易商家开展业务优化、谋求跨市套利提供了窗口。

图1 2015—2020年各区域分月基准油气价格变化情况

1.3 合同与贸易模式

传统的LNG贸易以卖方市场为主,资源、市场多元化程度低,买卖双方为降低各自的风险多签署长约合同,执行年限一般在20年以上,同时为确保买方获得稳定的资源供应、卖方获得稳定的资金回报,通常会设定严格的“照付不议”(take or pay)条款,规定无论买方是否提货,均需按照合同量付款。此外,合同多采用目的港船上交货方式(DES),明确规定运输方和目的港,买方不得自行转售[4]。这些条款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强化买卖双方义务的作用,但在应对当前市场和价格波动方面存在诸多不足。

近年来全球LNG市场供给充裕,买家地位逐步上升,新签贸易合同中的条款也日趋灵活,新签的长约合同普遍设置定期的价格复议条款,并扩大了合同的最低提货量比例范围(DQT),许多新签合同也不再限制目的港,装运港交货方式(FOB)渐成主流,即允许买家进行转口贸易,疏散风险,灵活套利。2019年全球共签署了 34份 LNG购销合同(SPA),其中含灵活目的港条款的合同达到21份,占比超过 60%[5](见表 1和图 2)。同时,“资源池”运营模式日益受到买卖双方的欢迎,逐渐成为当前LNG国际贸易合同的主要供应模式。在该模式下,供应商通过统筹安排LNG的供应来源,突破了“单项目、点对点”的局限性,强化了资源供应的稳定性和灵活性,并能够更好地满足买方增量或补提等要求,规避断供风险。此外,浮式储存再气化装置的应用、现货和中短期合同的流行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中小企业的行业准入门槛,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等中国企业即抓住上述机遇,积极与bp、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等LNG国际出口商签署了一些5年以下、贸易量低于100×104t/a的中短约合同[5]。这些新特点、新变化大大体现了LNG贸易的灵活性,使LNG资源的流动更趋向自由。

图2 2006—2020年LNG国际贸易签订合同条款变化

表1 LNG贸易合同发展现状和方向[6]

2 国外企业的经验借鉴

在全球LNG贸易蓬勃发展的背景下,国际大石油公司、独立石油公司、专业贸易公司和大型LNG进口商纷纷开始加快布局LNG贸易业务。其中,国际大石油公司是核心的参与主体,专业贸易公司、大型LNG进口商是重要的参与者[7]。结合各类型公司特点,分析各公司天然气业务的发展战略和特点,可以得到几点重要启示。

2.1 加强顶层谋划,将天然气业务作为能源转型的战略重点

在能源转型过程中,天然气作为重要的“桥梁纽带”,仍然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各大油气公司都普遍看好天然气业务的未来发展前景,将其视为公司未来实现低碳发展的重要抓手,故而提出了明确的业务发展定位和目标。荷兰皇家壳牌集团(简称壳牌)在 21世纪初就着手对天然气业务进行了长远谋划,天然气一体化业务对壳牌整体经营业绩的贡献日益凸显,2019年壳牌各主营业务总利润为158.3×108美元,其中天然气一体化业务实现利润 86.3×108美元,占比达到54.5%,利润贡献居于公司首位[8]。道达尔能源公司(简称道达尔)提出了到2035年将天然气产量在其油气总产量中的占比提升至60%的发展目标。埃克森美孚公司、bp等也都制定了与自身发展相契合的天然气业务战略定位[9]。尽管受到疫情冲击、监管趋严等多重压力,业务经营业绩出现下滑甚至亏损,但各大油气公司依然能够保持战略定力,坚持对天然气业务的稳定投入。

2.2 顺应发展趋势,实施专业化运营、全球化布局和上下游一体化发展

在业务运营方面,国际大石油公司多设立专门的天然气业务部门进行统筹管理,以实现专业化运营,这样既有利于业务各环节的密切配合、协同创效,又能够促进与新能源业务的融合发展,如壳牌在2016年成立了一体化的天然气和新能源事业部,道达尔在2017年成立了“天然气、可再生能源和电力部”。在发展模式方面,国际大石油公司充分利用其行业领先优势,全球布局资源与市场,积极构建天然气生产、液化、运输、再气化和终端营销的一体化产业链,通过稳定的资源和市场,搭配长短约合同和可自主使用的液化厂、接收站和运输船等设施,再辅以智能化的数据信息管理和决策支持系统,逐步建设形成全球LNG资源池,推动实现贸易节奏的灵活优化,大大增强了业务竞争力和应对风险能力。如壳牌2020年掌控的LNG资源量近6 000×104t,涵盖了澳大利亚、美国、尼日利亚和卡塔尔等全球主要的 LNG资源区,并统筹资源、需求、运输、价差等多重因素,将资源销往了亚洲、欧洲和南美等全球十余个传统市场和新兴市场。为了支撑其贸易运作,更好调节贸易节奏,掌握主动权,壳牌对全球12个国家和地区的液化项目进行了投资,拥有4 270×104t/a的液化生产能力,在全球各大石油公司排名中位居第二(第一为卡塔尔能源公司),并掌握了4 120×104t/a的LNG接收能力以及一支超过60艘船的全球最大的LNG运输船队。近年来,Vitol等专业贸易商和韩国 KOGAS等大型进口商也在已有贸易资产的基础上积极向上下游产业链延伸,通过全产业链发展,增强抗风险能力和实现效益最大化(见表2)。

表2 2020年典型企业LNG贸易业务主要经营指标对比[10]

2.3 注重资产结构优化,通过资本运作获取低成本优质资产

不同于以往主要依靠投资开发项目来建设自有LNG资产,近年来各大石油公司更多依靠收并购、股权合作等资本运作手段来优化配置资产,重点方向是低成本的天然气资源和能够更好发挥公司产业链协同优势的资产。通过资产的优化调整,削减部分持股占比较低或非盈利项目,减轻发展包袱,同时积极抢占优质资源,快速提升权益液化产能,既能有效减少公司的勘探开发支出,又能稳固发展基础、扩大优化空间。近年来比较有代表性的资本运作包括壳牌收购 BG集团、雷普索尔等公司的天然气资产,道达尔收购 Engie公司的资源合同和安纳达科公司的资产等[11]。

3 中国能源企业发展建议

3.1 深刻把握行业发展大势,提升LNG国际贸易发展定位

放眼全球,在应对气候变化的大背景下,能源绿色清洁低碳转型发展深入推进,LNG贸易的发展前景依旧光明,但国际环境日趋复杂,疫情反复和俄乌冲突等地缘政治事件深刻影响能源需求,国际油气市场波动加剧,全球LNG供需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2020年9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明确提出,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为推动中国天然气产业快速发展又注入了一针“强心剂”。2021年中国LNG进口量超过8 000×104t,超越日本成为了全球第一大LNG进口国。天然气在中国未来能源体系中将发挥关键支撑作用,而LNG贸易将成为保障中国供应的重要手段。

中国能源企业应充分认识 LNG贸易对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作用,深刻把握行业发展大势,提升业务发展定位,积极组建专门的管理机构,提升专业化运营水平,立足中国天然气的进口需求,抢抓业务有力发展窗口期,充分利用国家自由贸易试验区、“一带一路”建设等相关支持政策,密切关注地缘政治事件影响和全球 LNG贸易市场发展态势,敏锐捕捉市场机遇,准确把握出入市时机,不因市场的周期性波动而犹豫退缩,坚定不移的拓展LNG国际贸易业务。

3.2 推动产业链一体化发展、全球化布局,增强整体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对标国际大石油公司 LNG国际贸易业务的发展策略,着力建设一体化、多元化的LNG产业链已经成为共识。近年来,部分中国石油石化企业积极奉行“走出去”战略,参与海外上游天然气开发和天然气液化权益产能建设,已经取得了一些成绩,同时在LNG国际贸易的商业运作中也逐渐熟悉、了解了天然气国际市场和贸易规则,积累了一定的贸易经验。

借鉴国际大石油公司的先进经验,建成契合公司发展战略的全球 LNG“资源池”,提升公司业务的整体实力,增强抵御行业风险的能力,更好地保障中国天然气的进口需求。一是统筹考虑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互补关系、进口管道气和LNG的配置策略。二是密切关注海外项目建设,以谋求契合公司总体战略和低成本的优质资产为核心目标,通过自主开发、合资合作、收购与剥离等多措并举,进行海外上游资源布局。三是深入调研海外细分市场经济、人口发展态势,分析研究各市场销售价格、需求规模及与中国消费需求的区域调峰互补作用等情况,优选海外消费市场,积极拓展转口贸易。四是匹配业务发展规划,采用自建、合资、租赁等多种手段相结合,获取船舶、接收站、转运站、储罐等基础设施,夯实业务基础,增强对业务整体节奏的掌控和调节能力。五是合理搭配资源池长短约合同的比例与规模,科学设计履约期限、贸易模式、定价机制、提货节奏等各项条款,培育形成涵盖商务谈判、市场分析、交易运作、套期保值等各类专业人才队伍。六是全面推进数字化转型,建立数据、信息和风险的管理系统,提高协同工作效率和快速决策能力,强化风险防控。

3.3 扩大开放合作,促进中国企业的业务联盟和国外企业的战略合作

建议促进中国企业间的联盟合作。2020年中国参与LNG进口的企业近20家,包括传统石油石化中央企业、地方国有企业、民营城市燃气企业和发电企业。随着国家管网公司的成立运营,LNG接收站、管网等基础设施全面开放,预计参与LNG进口的中国企业将进一步增多。借鉴日本、韩国等老牌LNG进口国的先进经验,充分发挥政府的规范引导作用,协调成立中国统一的LNG进口采购平台,统筹各类型用气企业的进口需求和用气特点,充分利用LNG国际市场的新变化、新模式、新特点和新趋势,在定价公式、价格复议机制、提货节奏、转售权利等合同条款上达成内部共识,对外谈判时采用“一个声音讲话”,形成合力,避免“多头对外”,进而有效提升行业话语权与全球影响力,最大程度上争取对中国企业有利的贸易条款。

建议加强与国外油气企业的战略合作。深度参与全球油气贸易与市场体系建设,积极响应“一带一路”等国家倡议,注重推进高端合作、高质量合作,通过加强与资源国、国际大石油公司以及日本、韩国、欧洲各国的大型LNG进口商和国际LNG船运龙头企业的战略合作,努力打造贸易利益共同体,全面提升商务运营水平,捕捉全球市场机遇,实现互利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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