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的主体性理论探讨
2022-06-25
[ 作者简介 ]
钱澍榕,女,江苏南通人,苏州科技大学,硕士在读,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哲学。
关新,女,安徽蚌埠人,苏州科技大学,助教,硕士,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 摘要 ]
人的主体性是马克思主义实践观中的一个理论,实践观是基于这一理论所提出的。分析人的主体概念,推动了深入、准确理解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本文通过探讨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以认识论和本体论的视角重新分析马克思主义的主体性理论,旨在阐释这一理论的深层内涵。
[ 关键词 ]
马克思主义;主体性;主体;客体;实践
中图分类号:A8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0407.2022.04.022
1 问题的提出
人的主体性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实践观中的一个理论,马克思由主体性推导出实践的内容。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完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目标,必须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发挥中国人民的主人翁精神,进一步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因此,如何正确理解人的主体性理论,就成为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系的一个基本问题。
正确理解人的主体性理论,充分发挥人的主体意识,建立一种正确的实践观,有助于解决当前社会中亟待审视的各种问题。本文通过探讨主体和客体的关系,分别从认识论和本体论两个维度重新理解马克思主义的主体性理论,对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进行了简要分析。
2 主体和客体的概念
主体和客体是两个相对应的范畴,它们互以对方的存在为前提,在讨论主体的概念时,无法离开客体的内容。
众所周知,在马克思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最早提到了“主体”这一概念,并进行了如下阐述:“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马克思所提到的“主体”是基于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以一种实践的观点去理解,这里所提到的“主体”是指人的感性活动,亦可以说是人的主体意识。
什么是人的主体意识?金炳华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大辞典》中是这样解释的:“主体意识是指作为实践和认识主体的人对于自身的主体地位、主体能力和主体价值的一种自觉意识,是主体自觉能动性和创造性的观念表现。”这个定义基于本体论和认识论两个维度探讨人的主体意识。以这种视角去思考人作为主体所拥有的主体意识,揭示了人的本质即社会性,从人的社会性出发,在探讨人与人的关系的基础上,发掘出了人的认识能力以及实践能力。
而与主体相对应的客体,指的是人认识和实践改造的对象。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人在自身成为主体时,也使得其对象实际上转变为客体。因此,客体实际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相对于成为主体的人,处于主体认识和改造的人是客体;另一方面,客体是指一切人类活动都所处的环境,即通常意义上所指的自然。自然可以分化为原始自然和人化自然,其中的人化自然是人的对象性活动对自然界的一种改造,是一种人类创造的自然界,人化自然凸显了人的主体意识。综上所述,客体是相对主体而言的,它不等同于一般的客观实在,而是与主体发生相互作用的那一部分,是认识和实践的对象。
3 主体和客体的关系
关于主体与客体的矛盾问题,马克思之前的哲学家都没能很好地进行界定,这些哲学家的观点主要分成两种。第一种是以黑格尔为主要代表的唯心主义,他们“抽象地”发展了主体意识的作用,从人的意识、精神和主观去理解人的主体性。因此“唯心主义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完全忽视了客体的作用。主体与客体是两个相对应的范畴,唯心主义离开客体讨论主体,其理论忽视了人的本质社会性,也忽视了社会性是基于社会物质生产状况而产生的这一客观现实。唯心主义片面地理解了人的本质,在一定程度上抛弃或削弱客体的作用,将人的主体性作用无限制地夸大,由此形成的主体意识实际是空中楼阁,对实践活动的指导百害而无一利。
另一种观点以费尔巴哈为主要代表,马克思为了批判包括费尔巴哈在内的旧唯物主义,撰写了《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并把自己的哲学称之为“新唯物主义”。与“新唯物主义”相比,旧唯物主义“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机械地理解物质决定论,这种理论过于注重客体的作用,从而忽视了主体的能动性,“它没有把人的活动理解为对象性的活动”。因此,导致费尔巴哈“仅仅把理论的活动看做是人的真正活动”,这一观点脱离了实践的内涵,限制了人的主体性,在反对唯心主义者“自由意志”的同时,否定了人自由发展的可能性。
对于主体与客体的关系,我们要有明确的界定。分析主体与客体的关系,首先要探讨的是主体与客体之间的矛盾关系,而这其中首先要阐述的是主体受到了客体的制约。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阐述了人和社会发展三大形态理论,将社会依据人对物的依赖程度划分为三种形态:“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和“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的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
在这里,马克思完整地阐述了历史唯物主义中人和社会发展的三大形态的理论。马克思认为人的主体性是和社会物质生产能力息息相关的。生产力发展水平随技术进步不断发展,商品经济在此基础上诞生并发展,人对物的依赖性削弱,人的主体性不断独立出来。同时,经过了人类历史的变迁,人的主体意识不断觉醒,人的主体性依舊受到社会物质生产状况的制约。现代社会中所出现的拜金主义和功利主义等都是由于人的主体受到客体制约产生的。人的本质被某些具体的客体形式所蒙蔽,人的主体意识遭到了削弱,取而代之的是对客体形式的非理性追逐,现代人的主体意识陷入了物化危机,即马克思提到的“人的异化”。
同时,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中,另一个重要的部分是主体对客体的渗透和转化。人类在关注事物间的主客体关系的过程中,逐渐发现自己也已深陷其中,急需以自身为主体开始审视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这是人类主体意识觉醒的第一步。随后,人类步入改造客体最为关键的环节,即人类通过主体性活动,将自己的意志、思维投影到客观物体上,在客体上刻下了人的主体性印记,使得人的主体成为客体的一部分。这种主体通过对象性活动向客体的渗透和转化,是主体的对象化,也叫主体客体化。主体客体化活动的产生,标志着人类主体性的彻底觉醒,人类开始征服原始自然,并创造人化自然,这也是人类社会产生的基础,人的本质社会性,也在主体客体化的活动中不断被发掘。
4 人的主体性概念
4.1 人的本质和主体性
從本体论角度出发,探讨人的主体性理论,这是马克思很早就开始进行的研究。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提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在这里,人的本质和人的主体性是一致的,人的本质的实现即人的主体性的实现,即人的主体性是人成为主体所蕴含的本质规定性。
因此,人的主体性内涵体现在社会关系之中。在纷杂乱多的社会关系之中,最基本的一种关系就是社会生产关系,社会生产关系的进步既标志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进程,也意味着人类主体意识的不断进步。正如上文中所提到的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中人和社会发展的三大形态的理论,要从本体论维度上讨论主体性内涵,必须将其放置于不同历史时期的社会生产关系之下进行探讨。
从奴隶制社会过渡到封建社会,再进入资本主义社会,社会生产关系不断发展,每个阶段的生产关系体现出不同历史时期的人的本质的特殊之处,与相应社会生产力状况相符合,人的主体意识所能达到的广度和深度。同时在这一基础上,主体和客体的矛盾相互交织,人的主体意识得到了进一步的解放。因此,从社会形态出发,共产主义社会之前的社会形态都有分工导致的私有制,人的共同利益遭到了分裂,人本身的活动不是自愿的,人的主体意识就受到了社会历史条件的严重制约,社会活动的固定化抑制了人的主体性,人就无法充分发挥其主体意识。而马克思认为共产主义社会是对人的异化的扬弃并能够最终实现向人的本质即人本身的复归,共产主义作为未来社会的理想形态解决了主体和客体的矛盾。
4.2 人的实践和主体性
马克思说:“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观方面去理解。”
实践在人类社会发展中有强大的作用,因此唯心主义的哲学思想不仅缺乏能动性,同时也不具有现实的实践性。马克思说:“唯心主义却发展了能动的方面,但只是抽象地发展了,因为唯心主义当然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
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对实践的涵义进行了定义,认为实践就是主体的对象性活动。在马克思看来,实践本质上并不是道德伦理层面的抽象概念,不是为了克服主观片面性,使主观符合客观要求的实践活动,也不是费尔巴哈眼中的直观的生理活动,而是社会实践活动,是作为实践的主体的人所进行的物质生产的活动。作为实践主体的人并不是人的理性或者从“类”中抽象出来的概念,而是历史中的人,是处于社会关系之中的人,这个人是具有现实性的人。人通过物质生产劳动,将自己所创造出来的劳动产品打上自身本质的印记,将自身的本质对象化到物的身上的活动就是实践,在生产对象中实现自身的本质彰显。而同时,在这个实践活动中,人与人的社会关系得以充分发展,人的社会性是人与动物之间的最本质的区别,使人不仅仅是自然的存在物。在马克思这里人的活动不是抽象的,没有历史作用的,而是具有革命意义,是实践批判性的活动。唯物主义的人本主义哲学家费尔巴哈把黑格尔的“绝对精神”改造成为现实中的感性的人,把人作为哲学的核心,在处理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时要求把存在看作最基本的,从现实存在中探究思想。马克思在这些观念的启发下对人的本质做出了更为深入的分析,发现了人的本质的现实基础是实践,并在实践基础上构建起整个唯物主义历史观,引起哲学世界观的革命性变革。
马克思认为对人的主体性内涵的诠释,最终都要回归到现实生活当中,在实践中检验人的主体性。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一文中,马克思指出:“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这也明确地表明,关于人的主体性、主体与客体的关系等模棱两可的地方都可以在相应的实践过程中找到合理的确证。虽然马克思离我们的时代已经很遥远,但他的实践思维方式、实践观以及重要的哲学思想至今仍在影响着我们。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通过分析不同的哲学问题来强调实践的重要性。从提纲中我们可以看出,实践贯穿着马克思哲学的形成和发展,从实践的角度看世界是马克思独特的反映。在马克思看来,我们正确认识的基础是实践,只有从实践中才能正确认识世界的本质和规律,才能正确证明我们的认识是否合理。在社会发展过程中,我们党始终坚持马克思的实践原则,领导全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我们党在实践中不断改进指导方针政策,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同时,人的本质的社会关系,在实践中才能得到充分诠释。不同历史时期的人的主体性活动归根到底都是一种社会实践活动,这些实践活动中体现了最本质的社会关系,而这些社会关系又凸显了人的主体意识的表现。即便是在当今时代下,主体意识的表达和主体意识的困境也很难辨认,只有将这些现象放到实践生活中才可以得到透彻的分析。
马克思把实践诠释成全部社会生活的本质,人类通过实践活动,完成了人的主体意识的觉醒,将人类变革自然、创造自然的能力发挥到极致,同时在实践的基础上正确处理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奠定了唯物史观的基础。而在实践中,人的主体性思想得到进一步发展,也正因为实践的存在,马克思将人的本质和人的主体性贯通到了一起,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
5 结论
讨论马克思主义的主体性理论,首先要从主客体的关系去理解,然后从人的本质和人的实践的角度进行进一步的理论剖析,形成一整套主体性理论体系。这一过程具有很重要的哲学意义,与此同时,对于理论的把握,也可以为我们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思想指导,消解实践过程中的错误观念,更好地促进社会进步,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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