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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及其破解途径

2022-06-22韩晓琪宋春霞

管理工程师 2022年3期
关键词:科技型融资企业

韩晓琪,宋春霞

(1.黎明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 洛阳 471000; 2.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河南 郑州 450046)

科技型企业的快速发展,极大地促进了河南省经济整体水平的提高。科技型企业一般是指以原创性技术为基础、以科技成果转化为目的的企业。通常来说,其技术资源相对充足,经营资源(如场所、设备等)与社会资本(银企关系等)相对有限,财务资本严重稀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资产构成与筹资需求有其特殊性,如有形资产比重较低、企业可抵押财产较少,导致其难以从银行等传统渠道获得足够融资;而科技型企业的研发投资项目风险性强、回报周期长,难以从PE/VC 等投资机构获得股权资本。因此,融资难、融资贵是科技型企业发展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近年来河南省政府建立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科技创新引导基金,拓展资本市场板块,大力推进“科技贷”和“科技保”业务,但仍无法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

本文基于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经营与融资需求特殊性的分析,发现除了企业自身比较特殊的资产结构导致可抵押财产偏低、经营风险较高之外,创始人出于技术与知识资源被侵占的担心,对控制权要求较高,也是融资效率不高的一个原因。另外,放贷机构的风险承担能力和国家政策的支持程度也会影响科技型企业的融资。对此,本文从企业自身、金融机构、市场机制与政府支持等方面,探索“融资难与融资贵”的破解途径,对于提升科技型企业融资效率具有一定意义。

1 科技型中小企业资产结构与经营特征

科技型中小企业,通常指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与开发,或者提供技术含量较高的服务,科技人员占比与研发投入比重较高的小企业①。它的收益主要来自高新技术转化为产品后的生产和销售,或科技服务的价值回报,人员构成以科技人员为主。企业的研发部门举足轻重,人员以及经费的投入强调专业和技术,属于知识密集型产业,大部分劳动密集型业务予以外包。科技型中小企业在资产构成、发展模式、管理控制与资金需求等方面具有不同于其他企业的以下几个特点:

1.1 资产规模“小” 且“科技”性资产比例高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初期投入通常来自创始人团队,大多以创新性技术成果作为核心资产,其总资产规模较小,一般不拥有大量固定资产,技术资源或无形资源比较丰厚。而且对于相当一部分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来说,其固定资产往往通过租入获得,企业大量的资金会投入无形资产而不是固定资产。因此,科技型中小企业拥有较多的无形资产,如专有技术、商誉、品牌价值、专利技术等。

1.2 “轻资产、高成长、高风险”的经营模式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轻资产运营模式体现为,固定资产投入较少,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成本和科研成本,且投入时间较长,因此需要保持较多的流动资金。科技型企业的产品具有较高的附加值,且存在技术壁垒,如果有充裕的资金实现其商业价值,会给企业带来巨大收益,很多高科技型企业在新兴行业中表现出非常强的扩张力。但科研创新转化为技术的周期相对较长,短时间内无法收回成本、产生效益,具有较高的经营风险,新技术的产生与更替也使得科技型中小企业面临巨大的风险与损失。

1.3 控制权比较集中

企业发展与战略选择能够体现创业者的意愿,管理比较灵活,能够抓住市场的机遇,带动企业的创新与发展。但是由于创始人一般具有技术背景,并不擅长内部管理与资本市场运营,因此,在企业发展中会存在与规模扩张不匹配的管理机制缺失问题。

1.4 筹资与投资并重

国家相关文件规定,科技型企业的技术研发费用占企业每年销售总收入的5%以上,研发投资的资金需求巨大。在企业的前期产品开发中,需要投入大量的研发资金。在持续发展阶段,由于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如果不重视研发,那么企业将很难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下来,因此,科技型中小创新企业在初创时期与发展时期的筹资压力都较大。

2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特征

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采取不同手段从企业内部或外部筹集资金。内部资金主要来自创始人自有资金以及经营积累形成的资金,其中,创始人投入资本又称为FFF(Founder, Family, Frieds)资本,经营积累主要表现为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和折旧等资金。内部筹资不涉及高额的证券发行费用,不强制支付利息或股息,筹资比较便利且可使用时间较长。河南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超过60%通过自有资金进行维持,50%以上的企业主要资金来源于创始股东投入和企业利润[1]。但是内部资金规模有限,其积累水平取决于企业的收益状况。由于科技型企业的收益主要来自研发产品的生产与销售,或者转让专利成果与股权,处于发展初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资金投入巨大而回报周期较长,营业收入较少,利润可能为负,单纯依赖内部资金会制约企业的发展速度。

外部融资渠道广泛、筹资方式多种多样,企业可以通过公开发行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的形式,在资本市场向投资者直接吸收资金;也可以通过银行、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展贷款、融资租赁等间接融资活动。其中,风险资本作为连接金融与创新的桥梁和纽带,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融资约束具有显著的缓解作用[2]。总之,外部资金来源较多、规模较大,大多数科技型中小企业希望能够通过外部融资来满足企业发展的资金需求。

图1 科技型企业融资方式

结合科技型企业的业务、资产与资金需求的特殊性,其融资活动也表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2.1 资金需求规模较大、占用时间较长

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需要投入较多的人力、物力,并花费较长时间用于产品的研发与技术的更新,需要资金规模较大。且科技型企业只有将创新成果和核心技术等资源转化为具备一定盈利空间的产品或服务,才能慢慢获取回报,周期较长。

2.2 债务比例较低

为了能够控制企业的战略发展,创始团队更愿意接受债务融资,而不是股权融资,因为股权融资容易分散控制权。但是现实情况却是,因为科技型企业有形资产占比较低,经营风险较高,不能满足债权人的抵押或质押要求,债务融资比较为困难。成熟期之前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权益性融资占的比例较高,债务融资比例较低,股权投资者的类型以机构投资为主。

2.3 对管理与治理权要求较高

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发展前期由于引入股权投资者,不得不面临所有权分割问题,伴随而来的控制权稀释是创始人不愿意接受的。为了保持创始人对企业战略选择的话语权,创始人希望投资者一般不参与企业的经营与管理,因此,在融资过程中普遍存在差别股权制度、创始人合伙制等多种保护创始人控制权的股权安排。

3 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存在的问题

3.1 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股权融资比较困难

大多科技型中小企业是非上市公司,通过公开市场筹集社会资金的渠道受到限制。长期以来我国的资本市场发展不够充分,虽然国内沪深两地从主板市场发展出了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乃至现在的科创板,但是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门槛仍然过高。科创板降低了上市标准,增加了市场包容性,但也只针对一些发展成熟的且具有一定规模的科技型企业[3];而且 IPO 前的费用(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券商和辅导上市的中介费用等)是一般科技型中小企业无法承受的。初创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只能寄希望于私募或者信贷资本。但是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始团队成员大多为科研人员,控制权比较集中。一方面,创始人不希望控制权被外部股东分割;另一方面出资人也并不一定能够接受受限的控制权,因此对于科技创新企业来说,外部股权融资比较困难,有时不得不以增加融资成本为代价。

3.2 债务资本不易获得

科技型中小企业大部分是轻资产企业,几乎没有大型的固定资产和自有不动产,缺乏可担保的资产,投资风险较高,银行贷款比较困难。对于金融机构来说,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标的过小,而尽调过程却要求和大企业一样,再加上未来的预期收益很有限,企业破产率很高,金融机构大多不愿意从事中小企业的信贷业务。据有关数据显示,河南省仅有不到 20%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从银行或者国家贷款等外部融资方式获得资金,有 40%的企业没有选择向银行贷款,不难看出,获得银行贷款很难[1]。

3.3 融资成本过高

为了控制贷款风险,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业务往往会上浮利率、加收担保费用与咨询费用、提高保证金比率等,这直接抬高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一般比基准利率上调30%左右,保证金也高达30%,放贷时伴随的理财产品也提高了企业的融资费用。大多数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时,还会以备付利息的名义扣除部分贷款本金,实际使用的资金仅为贷款金额的 80%,这无形中又提高了融资成本,加剧了企业融资的负担。再者,民间借贷的利率远远高于银行,在银行信贷资本不可获得的情况下,企业要想获得民间借贷资金往往需要付出更大的代价。

3.4 资本结构不合理

从期限构成来看,企业的债务又可以分为长期债务和流动负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债务主要为流动负债,负债的形式也主要是短期借款。这是因为长期借款的资本成本较高,其次是经营风险大,金融机构也不愿意承受长期融资合约隐藏的期限风险、利率变动与违约风险。企业的长期负债占比小于短期负债,也就是说主要依靠短期借款来运营发展长期的项目。这种债务结构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而言是不太合理的,研发投入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其资金占用周期比较长,最好可以有长期借款的资金来源。

3.5 股权分散与控制权风险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控制权往往比较集中,在发展初期大多掌握在创始人手中。相比其他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股权融资所带来的股权分散与控制权转移风险要严重得多。首先,由于企业规模较小,迫切地需要连续融资,使得外部投资人很容易取得较高的股权份额,在股东中拥有较大的话语权,使原有股东控制权减弱,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与治理决策。其次,创始团队具有强烈的“家长”意识,希望企业在自己带领下,发展壮大,创始股东不希望控制权被分散。创始团队甚至为了梦想、创意、产品的实现,不惜牺牲短期的利润目标,这与股权投资者的收益要求相悖。外部股东可能通过提名董事与股东大会投票等途径左右董事会决策,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与战略选择。这种矛盾可能导致控制权斗争与转移的风波,如万科集团、上海家化等不少企业在股权融资后,发生“创投之争”,导致控制权的不稳定局面,影响企业成长与发展。

4 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原因

4.1 企业自身经营管理不善

科技型中小企业往往因为自身经营管理不善而导致自身信誉缺失,较高的经营风险也让投资者犹豫不决。科技型企业经营管理的困难主要体现在:第一,企业经营以科技产品为主,研发周期长、投入成本高,增加了经营风险,企业自身规模小、风险承担能力有限。第二,科技型小型企业的管理人员较少,缺乏管理经验,往往因为经验不足导致管理不善,风险评估与管控效率较低;第三,由于经营问题企业未能按时归还贷款影响了企业信誉,甚至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就更加降低了企业的融资效率。

4.2 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限制较多

相比风险投资机构,银行对资金和风险的管控十分严格,对科技型企业从资产规模、盈利能力、偿债能力、风险级别等方面,进行严格限制。目前,金融风险评级制度和企业融资审查程序并没有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成熟做法。社会信用等级评价制度不健全、银行等金融机构无法做出客观合理判断的省份,最终会依据抵押资产缺乏等原因直接拒绝小企业的融资需求。从科技型企业的角度来看,拥有更广泛的社会联系和网络关系的企业,更容易获得银行的资金支持。然而,现实中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始股东和管理者在金融领域并没有太大的优势,对于银行的融资体系也不熟悉,难以有效满足银行的要求。

4.3 创投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企业融资约束的一个根本原因在于外部投资者与企业内部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4]。科技型企业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更加复杂,不仅包括财务信息的失真,技术信息的不透明对融资活动影响更大[5]。财务信息不透明主要是指,在寻求融资时,不同形式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为达到放贷机构的要求,而谎报资金流、员工总数、资产存量以及会计和财务等情况,甚至存在通过少报、误报来部分规避税收的情况。技术信息的不透明,主要是由于科技型企业担心技术与知识资源由于过度披露而被其他企业侵占与模仿,在融资活动中刻意地限制对此类资源细节的披露。在采用知识产权质押的融资方式时,信息不透明导致投融资双方对知识产权的市场转化能力与价值评估难以达成一致意见。资本市场上的逆向选择问题将不可避免,投资者无法判断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市场上充满无法甄别的低质量融资者,风险资本的投资变得更加谨慎与保守,创投市场缩减,投融资关系无法顺利构建。

4.4 政府的扶持力度不够

为了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我国财政部门也出台了不少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措施,比如,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科技金融专项资金、专利补助资金项目等[6],然而在现实中,由于政府扶持力度不够,科技型企业的融资问题十分严重。一方面,政府对科技型企业融资所提供的资金不足;另一方面,申请使用这些资金的门槛较高、限制较多。申请政府提供的创新基金,需要其资产负债率达到70%,大多科技型企业因自身不符合政策条件和范围、手续过于繁杂和申请成本过高等原因而得不到政府财政资金的支持。

4.5 征信担保行业不够成熟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资产主要是以知识产权为代表的无形资产,有形资产较为匮乏,需要专业担保机构的担保服务才能获得相应的贷款。但事实上科技型中小企业很难获得相应的担保服务。首先,需要担保的中小企业太多,大多数担保公司不正规、发展不完善,能力有限;其次,我国政府对担保行业的政策支持不足,相关的征信和担保法规尚不完善,导致担保机构抗风险的能力弱、实力不够,不足以为中小企业做担保;最后,若企业自身经营风险太高,即使有担保机构为其做担保,银行仍旧会拒绝放贷。

5 科技型中小企业走出融资困境的建议

5.1 技术创新与融资创新并重,提高融资能力

科技型中小企业要想解决资金问题,既要重视技术创新,更要重视融资活动创新。首先,提高技术创新能力,能够更好地吸引风险资本。企业应进一步加强自身知识产权的管理,加大科研和创新投入,研发高质量的知识产权。同时,还应不断提高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引进专业管理人才,优化公司的管理结构。融资创新方面,企业应针对不同阶段对资金的需求,采取不同融资方式,创新股权与控制权安排,既满足资方要求又能保证控制权的稳定。比如,在创业初期以内源融资为主,积极引入天使资本;中期发展壮大后,可以利用股权融资引入风险基金并积极申请公开上市;在成熟阶段,企业可以扩大债务性融资来吸收资金[7]。

5.2 建设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提升信息透明度

技术信息不透明、价值评估缺乏依据的主要原因在于,企业担心过度披露导致技术资源侵占风险,对此,政府应进一步完善与推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在政策上加强专利保护;在《担保法》《物权法》基础上尽快制定专门的知识产权融资法律,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评估标准、评估方法和评估制度等方面给予法律规范和保障;建设高水平、专业化的知识产权评估鉴定机构,吸纳财会、技术、法律、金融等专业评估人才,科学、合理、有效地评估质押资产的价值[8];建立与完善质押融资交易平台,简化质押登记程序,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

5.3 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提升金融机构风险承担能力

政府部门应发挥牵头作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降低金融机构投资风险,提升金融机构的风险监管技术与风险承担能力。

(1)构建企业信用监管协会, 建立企业信用档案、统一企业信用评分办法等,实现企业信用的全面化、客观化评价,为商业银行提供真实、客观的信息,降低金融机构的投资风险。

(2)加快应用新技术手段,提升金融监管能力。通过大数据的集中、挖掘分析,对企业经营与财务的数据进行科学分析,实现风险的实时识别与预警,扫清信息不透明与风险评估困难。

(3)政府出面建立风险共担机制,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担保贷款发生的风险给予合理补偿。近两年来,已经有一些地区在设立政府性担保基金方面取得不少成功经验,如安徽省拨付20亿元充实国有控股融资担保机构的国有资本金,按照银行、政府与担保机构2∶4∶4的分担比例构建政府担保基金;江苏省打造创新信贷品牌“苏科贷”,贷款本金损失风险由省级、地方与银行分别承担10%、20%与70%[9]。

5.4 大力发展金融科技,提升融资效率

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社会资源匮乏,传统的线下融资业务不易开展,而金融科技则利用数字技术提高金融服务覆盖面,人们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交流,这大大促进了社会网络关系的传播,投资人和筹资企业可以通过网络平台寻找到对方。

首先,金融科技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推动了科技金融机构信息搜索技术的变革,使投资者能够高效地捕捉企业在互联网中的交易、物流等信息,改善了信息结构,优化了信贷决策的信息环境,有效化解资金供需双方的信任问题、降低融资成本,促进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能力的增长[10]。

其次,数字支付系统可以有效补充企业信用记录,利用支付渠道与融资渠道相互关联的特性,增加融资渠道的可获得性,部分缓解小企业信贷约束[11]。

最后,金融科技的发展推动了传统金融机构与融资业务的数字化转型,促进了金融服务模式的创新,有利于金融服务市场下沉,完善针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产品。

6 结 语

本文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经营特征,分析了其特殊的融资需求,并总结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在融资时存在信贷资本获取困难、资本结构不合理、融资成本过高、政府支持力度不够等问题。通过进一步分析这些问题存在的原因, 发现这主要是因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自身经营不善、经营风险过高、技术资源信息不对称程度严重、无形资产估值不确定、可抵押财产较少、政府扶持力度不够等方面的原因。针对这些原因,本文提出科技型企业的内部管理和技术创新同样重要,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可以降低企业经营的风险,这样才能推动融资。因此,科技型中小企业应首先创新经营与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利用无形资产较多的特点,以企业的知识产权、专利权来进行融资。政府应协同金融行业加快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提高企业的信息透明度,努力化解企业与放贷机构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提高企业的融资效率。政府还应加大对企业的政策支持,从资金提供、信用服务以及融资平台建设等方面发挥牵头作用,构建多方合作的、可持续的风险共担机制,确保科技型企业科研创新成果可以得到充足的资金支撑。

注 释:

① 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科技型中小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3)企业管理层有较高经营管理水平,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4)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不低于30%,从事研发的科技人员不低于10%;(5)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合理;每年研发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5%;(6)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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