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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艺术表演团体改革历程 、问题及未来发展

2022-06-22李梓烨

今古文创 2022年20期
关键词:体制改革

【摘要】 近年来,我国艺术表演市场发展迅猛,已成为国民生产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作为艺术表演市场中积极活跃的改革主体——艺术表演团体,既有文化体制改革的内在共性,又有自身的发展特点。但随着改革的深入也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在此基础上进行的相关改革,理应了解艺术表演市场改革背景与改革历程,对精确把握改革规律,摸清改革脉络,对后续艺术表演市场的发展起到指导作用。

【关键词】 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艺术市场现状分析

【中图分类号】J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2)20-0086-03

【DOI】10.20024/j.cnki.CN42-1911/I.2022.20.026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事业单位类艺术表演团体和民营类艺术表演团体共同为我国文化市场的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在推进社会主义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新时代文化市场中担负着生产赋有民族性、主题性、时代性文化产品的艰巨任务。但自改革开放以来,市场化趋势已逐渐成为我国社会生活的基本形式,根据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经典理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体制的变革必然带动文化体制的变革。目前的文化市场中,仍存有诸多问题,原有的管理体制难以满足高速膨胀的文化市场需要。在此前提下,艺术表演团体的市场化改革方向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必然进程。

一、我国艺术表演团体改革背景

我国在改革开放以前,艺术表演团体的生产、运行、管理机制是基于建国前的文工团体制和社会主义“三大改造”进程中对民营剧团的改造,同时结合建国初期我国经济、政治、社会的实际情况,形成了国家统一调配的文化管理制度,但伴随着生产力发展,国家统一调配一切文化活动的弊端日趋明显,既阻碍了经济、社会、文化的进一步发展,又不能合理满足大众对文化消费日益增长的需求。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市场经济日益成熟,文化产品的生产也从注重数量转向数量、质量“双并重”,但相较于已经较为成熟的经济体制改革,文化单位中,尤其是艺术表演团体生产和管理模式尚处于计划经济时代的发展路径,体制和思维的僵化,严重阻碍了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艺术表演团体必须与社会政治经济体制的转型步伐一致,才能保证不被市场淘汰出局。

为了满足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我国国民对文化欣赏的要求,经过近几十年的摸索与发展,逐渐形成了一套体系化、规范化的文化管理体制。在社会整体转型,市场化已经成为当前社会生活的基本样态的大环境下,“市场体制内生存”成为艺术表演团体改革无可避免的方向和目标。①我国艺术表演团体的改革,总体上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导向的体制过渡,因此大众普遍将艺术表演团体的改革视为自身在外部要求下的市场化改革进程。

二、我国艺术表演团体改革历程梳理

(一)起步阶段(1978年—1984年):提出艺术表演团体改革的任务和目标

自十一届三中全会完成了思想上的拨乱反正,重新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指导方针后,在经济体制改革开展试点工作的背景下,部分省市基于文化市场现状,对省市艺术表演团体从行政管理、组织架构、激励机制等方面,逐步开始艺术表演团体改革的尝试。1979年文化部在充分市场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关于艺术表演团体调整事业、改革体制以及改进领导管理工作的意见》,针对当前国家过度把控文化生產、艺术表演团体数量过快增长等现象,提出了调整艺术表演团体发展总体布局、精简艺术表演团体组织结构等要求,为进一步激发艺术表演团体的“创排演”活力提供了理论支撑。

(二)探索阶段(1984年—1992年):政府主导型改革与实行“双轨制”

为了配合经济体制改革在国有企业改革试点工作的进程,同时适应本时期进一步推进艺术表演团体改革的要求。针对上一时期政府“简政放权”后文化市场和艺术表演团体出现的伴生问题,需要及时进行改革经验的总结与部署下一阶段改革。1985年,文化部在总结前一时期发展经验与教训后,提出了艺术表演团体的“承包责任制”试点创新。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双轨制”的提出,国务院于1988年9月批转了《文化部关于加快和深化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意见》,这一阶段艺术表演团体的改革主要是实行了“双轨制”,经过上述一系列改革,艺术表演团体开始由政府“全包供养”模式转变为“事业性质企业化经营”模式,国家财政“养人头”变成了“养事业”。

(三)发展阶段(1992年—2012年):经济高速发展下的文化繁荣

自1992年十四大确定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到2002年十六大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提出,再到2007年十七大提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伟大愿景,我国经济进入了高速发展阶段。其中2002年—2011年更是GDP年平均增速达到10%,被称为“经济发展的黄金十年”。文化发展此时也进入了繁荣期,尤其以电影工业的爆炸式增长作为标志,文化消费在GDP的比重也逐渐增长,艺术表演团体在经济繁荣的条件下,获得了广阔的消费市场与巨大的发展空间。

而就国内来看,2002年以后,经济发展出现如下趋势:A.生产过剩:20世纪90年代末,生产相对过剩问题成为中国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2002年至2013年,生产相对过剩全面形成;B.资本过剩:自2002年以来,投资在新增需求中始终占60%(截止到2005年),从2006年世界上主要国家M2与GDP之比的结果来看,中国的流动性总体高于其他国家,与一直以来受流动性过剩困扰的日本相比,日本1.43,中国的1.65,足以证明中国的流动性过剩到了一个相对严重的地步,生产和资本的过剩也成为下一阶段的反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四)反思阶段(2013年—至今):重新冷静认识与反思

自十八大报告在经济章节以“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标题,中肯地提出了当前我国经济领域急需解决的问题,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的相关伴生问题出现,对经济体制改革和文化体制改革的反思声音逐渐扩大,处在文化体制改革下的艺术表演团体改革也进入了反思阶段。

高速的繁荣掩盖了部分发展中出现的问题,诸如:1.事业性质企业化艺术表演团体加重财政负担;2.内部分配制度僵化,激励机制不足;3.文化管理机构固定化;4.忽视社会效益等。这些问题的出现导致我国大部分地区难以满足观众的文化需求,形成了物质消费与精神消费脱轨的尴尬境遇。

三、我国艺术表演团体改革问题探究

(一)艺术表演团体的非市场化特质与市场化生存的矛盾

在一定程度上,艺术表演团体的改革进程是一种市场化的进程,但艺术表演团体作为准公共物品,在自由市场条件下,需求的物品可以由企业按照市场供需要求提供,国防、教育等公共物品需由政府提供,市场政府二者配合可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但若准公共物品完全由文化企业供给,则难以满足其普适性、公益性,若完全由政府供给则难以满足其经营性。②在这种两难选择之中,艺术表演团体无论偏向哪种属性都会使其面临生存困境,因此必须借助超越艺术表演团体和市场二者之上的调解力量——政府。

政府在艺术表演团体改革和管理中应履行怎样的功能和责任,是当前艺术表演改革研究中的重大课题,这一问题如果不能明确地解释,就无法理解深化艺术表演团体改革在当前政策选择和制度安排上的意义。政府在当前文化艺术管理中的较大“弹性”,为现今过渡时期如何更好地管理文化艺术行业提供了研究的新思路。

(二)艺术表演团体改革中的新古典主义经济学修正

新制度经济学对原有在新古典主义经济学指导下的改革方向进行了修正,新古典主义经济学描述的是封闭系统中优化过程的单向演化,而新制度经济学认为人的行为是有限理性的且人都具有为自己谋求最大利益的机会主义行为倾向,这给国内以新古典经济学为理论基础,迫切希望通过加大市场化改革力度,鼓吹艺术表演团体“自由”竞争或寻求社会资本“注资”或在股票交易市场进行“融资”等外在手段激发艺术表演团体内部活力提出了反对的意见。

改革开放以来,艺术表演团体的体制改革与发展政策来自党和政府对文化管理工作规律的深刻认识,改革的推动力来自上层,是一种自上而下的改革。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来看,这种自上而下的改革方式是强制性的制度变迁。③不同于自下而上的自发性改革方式,这种强制性的制度变迁虽然保证了体制改革的各階段任务顺利完成,但也造成了体制内所有艺术表演团体的改革方案都由党政部门制定,院团成了被动接受者。④导致虽然各阶段的改革能够完成,却令艺术表演团体内部积极性与创新性明显不足。

四、我国艺术表演团体改革的未来发展方向

(一)完善市场外部环境,为艺术表演团体提供良性生存环境

当前我国文化演出市场规模高速扩大,艺术表演团体的数量稳步提升,但产出的文化产品规模与质量未能向发展,出现了一系列伴生问题,如1.东西部演出市场发展不均衡从而导致东西部文化建设水平差距过大;2.经纪人从业水平良莠不齐,行业乱象层出不穷;3.部分演出票价相对过高,惠民力度不够等,这些问题出现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当前经济发展区域差距过大且相关法律法规还未完善,导致艺术表演团体在自身发展中难以循规守纪的合理把握机会,从而被迫适应当前市场环境,更多选择制作为吸引更多观众的泛大众化娱乐作品,片面强调自身经营性而有意识忽视公益性。

(二)理清政府在市场中的合理地位与权责边界

市场经济发展到现在不难发现,市场不是新古典经济学口中所谓“无限增长”的市场,更不能让艺术表演团体“过度自由”地在市场中自主发展,这种做法最终只会导致资本掌控文化,使文化为资本服务,成为资本的附属品。艺术表演团体在现阶段的改革进程中表现出了相对独立发展的趋势,但并不意味着其不再依附于政府的管理,虽然市场配置的调配已经逐渐成为社会资源主要的配置方式,但政府理应做好先进文化的引导作用。

通过对中外表演团体管理体制的差异性分析⑤的研读,政府在艺术表演团体管理中,应在宏观方向上进行把控,并加快文化立法的完善,适当减少对艺术表演团体在行政管理领域的过度干涉,逐步退出艺术表演团体的微观具象管理,从而提高艺术表演团体的日常工作效率,保证其经营性得到更好地释放。

政府在文化市场中可以按照以下方式保证文化市场的理性发展:一要降低政府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惩治文化市场内“官商勾结”的文化垄断行为,继续履行政府对市场的合理调控,保证文化市场的外部发展环境平稳运行;二要积极有序精准增加政府财政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支持力度,改进公共文化产品提供的方式和内容,在政府的引导作用下,更好地促进文化市场的发展;三要优化服务体系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拓宽网络申报途径,减少艺术表演团体的行政报批成本,提升行政办事效率,更好地释放文化市场活力。

政府更应明确认识到当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已进入新时代,和我国物质生产供给出现的困境相似,我国文化产品供给已不再是数量缺失的问题,而是转向质量缺失的问题,“高精尖”质量的文化产品严重不足。因此政府要继续深化对艺术表演团体的改革,引导艺术表演团体为文化市场生产出更多具有“经济、社会”双效统一的文化产品,促进文化产业、文化事业双向繁荣,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三)推进艺术表演团体内部管理模式创新

推动艺术表演团体内部管理模式的创新是深化改革的必要条件,40多年的改革历程中,部分艺术表演团体在政府指导下“转企改制”成了更符合市场需求的企业股份制或建立演艺集团/公司,配合市场化改革在工作方式、人事制度、分配模式等方面初步实现了对接市场的改良,经营目标从仅注重社会效益的一元目标逐渐转向注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二元目标。

近40年艺术表演团体改革的经验告诉人们,政府在外部的宏观调控和鼓励下,艺术表演团体在内部也要改革管理体制,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激发内部活力,推动院团自我良性发展。在艺术表演团体内部管理中,应首先尽可能优化艺术表演团体组织结构,依据实际情况建立一套适合本团体自身的创新组织结构。其次,艺术表演团体要积极优化内部激励机制,保证团体内部目标一致,最后形成较为完整、有序的内部管理模式。

五、总结

综上所述,我国艺术表演团体的改革稳中求进,在诸多层面和领域均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从制度上看,核心制度的改革较之外层制度改革进度略快,致使相关配套体系未能健全,整体面向市场化进程先快后慢,改革质量先低后高,并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具有一定的相关性、周期性、伴生性。艺术的社会属性与商品属性也在不断实践中得到了部分统一,但政府与市场的权责关系认识上,依旧有长足的提升空间。党的十四五规划中强调要把文化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这离不开艺术表演团体作为基本单位在文化建设中发挥的重要作用,期待未来在平衡经营性与公益性的改革实践中,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艺术表演团体管理体制。

注释:

①宋丹娜:《中國艺术表演团体改革的市场化局限与政府介入》,《江汉论坛》2003年第5期,第122-124页。

②冯华、谢雁娇:《准公共物品视角下的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建议》,《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2年第6期。

③竺乾威:《文化体制改革的新制度经济学分析——以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为例》,《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12年第5期。

④傅谨:《文化体制改革与戏剧的未来》,《戏剧文学》2011年第1期。

⑤董志汉、胡晨:《内地艺术表演团体管理体制改革的思考》,《科技创业月刊》2014年第8期。

参考文献:

[1]宋丹娜.中国艺术表演团体改革的市场化局限与政府介入[J].江汉论坛,2003,(5):122-124.

[2]冯华,谢雁娇.准公共物品视角下的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发展建议[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2,(06).

[3]竺乾威.文化体制改革的新制度经济学分析——以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为例[J].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12,(5).

[4]傅谨.文化体制改革与戏剧的未来[J].戏剧文学,2011,(01).

[5]董志汉,胡晨.内地艺术表演团体管理体制改革的思考[J].科技创业月刊,2014,27(08).

作者简介:

李梓烨,中国音乐学院艺术管理系2021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文化体制改革、艺术表演团体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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