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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成本对制造业企业创新的影响:促进效应还是抑制效应?

2022-06-21孙文浩吴海军张杰

现代财经-天津财经大学学报 2022年6期
关键词:工业用地用地制造业

孙文浩 吴海军 张杰

(1.中国人民大学 经济学院, 北京 100872; 2.中国人民大学 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研究院, 北京 100872)

一、引言

中国土地供给模式经历了从无偿供给向有偿供给、从无限供给向有限供给的转变过程。自2001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以来,土地出让逐渐从划拨、协议等非市场化方式向“招拍挂”的市场化方式转变,中国土地价格市场化进程逐渐加快。此外,2006年8月政府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提出了工业用地最低出让标准并且强调工业用地必须使用“招拍挂”的方式出让,企业用地成本一路水涨船高[1]。同时,中国存在严重的土地空间错配现象,土地供给主要偏向中西部地区,导致中国东部地区的土地供给总量严重不足[2]。东部地区土地供给面积占全国土地供给面积的比重由2003年的69%下降到2011年的49%,但是东部地区集中了全国约64%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因而相对于中西部地区,东部地区企业承受了高用地成本的生存压力[3]。2020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重点强调要“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表明了政府未来要继续坚持以市场为中心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的决心。一方面,在土地要素市场化改革的背景下,中国土地存在空间错配格局和供需结构矛盾的客观事实导致不同区域用地成本涨幅存在较大差异。另一方面,对于用地成本不同的区域,企业对用地成本增加的敏感程度也存在较大差异。东部地区用地成本增加会降低工业产值并且阻碍新企业进入,而中西部地区用地成本增加对工业产值和新企业进入的负面效应却不明显[3-4]。因此,在土地要素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化的背景下,由于中国不同区域用地成本涨幅和企业对用地成本增加的敏感程度存在较大差异,用地成本增加对企业决策的影响可能与区域用地成本高低有关。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制造业借助低要素成本的粗放发展模式嵌入全球产业价值链的低端加工环节。随着中国“人口红利”的消弭和土地要素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化,制造业企业逐渐难以再借助低要素成本的禀赋优势参与全球竞争。为此,中国政府审时度势,提出《中国制造2025》的国家发展战略,重点推动中国从“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变,改变制造业企业长期以来依靠低要素成本的粗放发展模式,进而转向创新驱动发展。然而,现有文献关于用地成本对企业创新究竟存在何种影响尚未形成一致性的结论。龚广祥(2019)[5]认为用地成本增加对制造业企业创新存在显著促进效应,用地成本增加通过扩大新技术市场的需求规模以激发制造业企业通过创新逃离竞争,并且相对于中西部地区,用地成本增加对东部地区制造业企业创新的促进效应更加突出。但是,闫昊生和孙久文(2020)[6]却发现,用地成本增加对企业创新存在显著的抑制效应,用地成本增加强化了企业融资约束程度,缺少必要的研发投入导致企业创新产出水平急剧下降,尤其对创新型试点城市企业创新的抑制效应更加突出。现有文献产生争论的关键在于,仅从线性视角探究用地成本对企业创新的影响,忽略了用地成本增加对企业创新可能存在的非线性影响关系。因此,研究用地成本增加能否倒逼制造业企业创新驱动发展,已成为政府和学界亟待解决的关键性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不仅在学术上难以厘清用地成本如何影响企业创新的内在机理,更在政策层面难以为政府合理制定土地要素市场化改革方案并推动制造业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信息。

二、文献综述

1990年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明确将包括工业用地和商住用地在内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授予了市、县级地方政府。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弱化了市、县级地方政府的税收自由处置权,同时在晋升锦标赛的激励下,地方政府对土地出让非常热衷[7-9]。此外,地方政府对工业用地和商住用地的出让采取了不同策略。一方面,商住用地是“土地财政”的基石[10],即地方政府不仅可通过高价出让商住用地来缓解财政压力,而且还可据此放大融资能力,从而增强基础设施投资的能力[11-12]。另一方面,地方政府通过廉价出让工业用地来参与辖区间招商引资竞争,推动辖区经济增长,以便在晋升竞争中取得优势[13-14]。然而,地方政府通过抬高商住用地价格以“横向补贴”工业用地低价出让的模式,扭曲了土地要素资源的配置效率,导致区域全要素生产率(Total Factor Productivity,TFP)明显下降。土地要素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化,意味着未来企业可能面临着更高的用地成本,尤其是工业用地成本上涨幅度更加明显[3]。因此,用地成本增加是否会阻碍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

遗憾的是,现有文献主要关注房价对经济发展的影响[15-17],用地成本增加如何影响区域经济的研究却相对不足,并且用地成本对区域经济发展究竟存在何种影响,现有文献也尚未形成一致性的结论。一方面,用地成本增加会降低新企业进入和企业出口规模,不利于区域经济发展,并且融资约束问题和生产率下降是用地成本增加阻碍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原因[3,18]。另一方面,用地成本增加引发的融资效应和资源配置效应,长期有利于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1]。此外,还有研究表明,用地成本增加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与地区融资模式有关。陈金至和范志勇(2020)[4]发现中国中西部地区严重依赖土地抵押贷款,用地成本增加对中西部地区工业产值存在显著促进效应,而东部地区多元化的融资模式使得用地成本增加对东部地区工业产值不存在显著影响。因此,用地成本增加既可能恶化企业的融资约束问题,也可能通过土地抵押效应有效缓解企业的融资约束问题,同时用地成本增加可能导致企业资源错配[19],也可能降低寻租过程中的租金耗散(Rent Dissipation)[20]。因此,用地成本增加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应结合区域禀赋特征具体分析。

TFP和创新水平是体现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两个重要指标,研究用地成本增加如何影响区域(企业)TFP和创新水平,对政府合理推进土地市场化改革并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然而,现有文献却存在相反的两种观点。一部分文献认为,用地成本增加对企业创新或者TFP存在显著的抑制效应。例如,闫昊生和孙久文(2020)[6]认为,用地成本增加通过恶化企业的融资约束和资源配置问题,对企业创新存在显著的负向影响。也有文献认为,用地成本增加对企业创新或者TFP存在显著促进效应。用地成本增加主要通过“选择效应”、扩大新技术的市场需求以及缓解土地要素价格负向扭曲等影响渠道,对企业创新或TFP存在显著促进效应[5,21-22]。

综上,不难发现,现有文献主要基于线性视角研究用地成本对企业创新的影响,鲜有研究基于非线性视角研究用地成本增加如何影响企业创新。中国政府为实现区域协同发展,通过实施“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等国家战略,促使中国土地供给主要偏向中西部和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导致中国土地供给存在严重的错配现象[2],区域之间用地成本存在较大差异。因此,用地成本不同的企业对土地成本增加的敏感程度也存在较大差异,有必要基于非线性视角研究用地成本增加对企业创新究竟存在何种影响,动态把握用地成本对企业创新影响的本质。本文可能的边际贡献为:第一,本文基于非线性视角,发现用地成本对制造业企业创新存在显著的U型影响,为政府借助土地要素市场化改革合理倒逼制造业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了经验参考;第二,本文借鉴生产率异质性企业市场退出模型和ABBGH一般均衡理论[23],发现企业创新结构和创新要素的联动变化是用地成本影响制造业企业创新的重要机制,为政府制定合宜的创新政策配合土地要素市场化改革、共同推动制造业企业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了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三、理论分析

“收益-成本”分析是研究企业集聚的重要理论框架。由生产率异质性企业市场退出模型可知,高生产率企业会主动向市场更大的“中心地区”集聚,低生产率企业主动选择向市场较小的“外围地区”集聚或者被淘汰[24-25]。同时,市场较大的“中心地区”意味着企业需要承担较高的用地成本,“外围地区”企业用地成本则相对较低,随着中国土地要素市场化改革不断推进,“中心”和“外围”地区的企业用地成本将进一步拉大,对地区企业创新结构也存在明显的影响。第一,用地高成本的“中心”区域主要以研发能力相差不大的高研发能力制造业企业为主。由生产率异质性企业市场退出模型可知,研发能力较高的制造业企业主要向用地高成本的“中心”区域集聚,随着土地要素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化,“中心”区域制造业企业的用地成本逐渐增加,导致研发能力排名靠后的高研发能力制造业企业逐渐向用地成本较低的“外围”区域转移,促使“中心”区域制造业企业的研发能力差距逐渐变小。第二,用地低成本的“外围”区域主要以低研发能力的制造业企业为主,同时存在少量高研发能力的制造业企业。一方面,低研发能力制造业企业难以通过产品创新在“中心地区”与高研发能力制造业企业竞争市场份额,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就成为研发能力较低的制造业企业维持生存的充要条件,导致研发能力较低的制造业企业主要向用地低成本的“外围”区域集聚。另一方面,研发能力排名靠后的高研发能力制造业企业为了降低经营成本也会向用地低成本的“外围”区域转移。

由ABBGH一般均衡理论可知[23],当产业内部企业间研发能力差距较大时为“LL”型(leader to laggard)创新结构,并且“LL”型创新结构由于“熊彼特效应”占优,难以促使企业增加研发资金投入,产品市场竞争压力增加不利于整个产业提升创新产出水平。当产业内部企业间研发能力差距较小时为“NN”型(neck to neck)创新结构,并且“NN”型创新结构由于“逃离竞争效应”占优,产品市场竞争压力增加有利于企业增加研发资金投入,从而促使整个产业创新产出水平显著增加。因此,由前文分析可知,用地低成本区域的制造业主要以“LL”型创新结构为主,用地高成本区域的制造业主要以“NN”型创新结构为主。随着土地要素市场化改革不断推进,企业用地成本将大幅增加。一方面,对于用地低成本区域,以“LL”型创新结构为主的制造业由于“熊比特效应”占优导致制造业企业研发资金投入水平显著降低,最终促使制造业企业创新产出水平显著下降。对于用地高成本地区,以“NN”型创新结构为主的制造业由于“逃离竞争效应”占优,用地成本增加促使制造业企业间竞争压力显著提升,倒逼制造业企业增加研发资金,通过产品创新逃离竞争,从而促使制造业企业创新产出水平显著增加。

研发机构是制造业企业进行创新的核心部门,用地成本增加也会对制造业企业研发机构规模产生影响。上文提到,用地高成本区域的制造业主要以“逃离竞争效应”占优的“NN”型创新结构为主,用地成本增加有利于倒逼制造业企业通过产品创新逃离竞争。因此,对于用地高成本区域,用地成本增加也会促使制造业企业发展内部研发机构,增加内部研发机构的数量和经费支出水平,促使制造业企业创新水平显著增加。对于用地低成本区域,制造业主要以“熊彼特效应”占优“LL”型创新结构为主,用地成本增加会降低企业研发机构数量和经费支出水平,最终促使制造业企业创新产出水平显著下降。基于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说。

H1在用地低成本区域,用地成本增加对制造业企业创新存在显著抑制效应。

H2在用地高成本区域,用地成本增加对制造业企业创新存在显著促进效应。

四、研究设计

(一)数据来源

首先,本文微观企业层面的数据来源于2008—2014年国家统计局的全国创新调查企业数据库。其次,对于宏观层面的数据,主要来源于《中国城市统计年鉴》,并根据城市ID和全国创新调查企业数据库中的城市ID进行匹配合并,期间无数据丢失。最后,本文有关用地成本的数据主要来源于中国土地市场网。

(二)模型设计与变量说明

基于中国现实背景,为有效研究用地成本对制造业企业创新的影响,本文构建如下简约模型。

innovationit=αi+β1land_cityit+λX+γfirm+γyear+εit

(1)

式(1)中,i表示企业,t表示年份。innovationit表示第t年企业i的创新水平。借鉴现有文献的做法[26],本文主要使用新产品产值(new_pro)测度制造业企业的创新产出水平。同时,本文还分别使用了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new_sale)和企业专利申请数量(app)测度制造业企业创新产出水平,以进行稳健性检验。此外,以上所有测度创新产出水平的变量均进行加1取对数处理(1)为降低模型内部可能存在的异方差问题对估计结果的干扰,同时也便于解读估计结果的经济含义,本文对因变量、核心解释变量和中介变量等均进行对数化处理,同时考虑到指标变量存在少数0值的现象,本文对这些指标变量均进行加1取对数处理,若无特别说明,下同。此外,本文制造业企业创新主要指创新产出水平。。

land_city和land_city_sq分别表示制造业企业的用地成本和用地成本的二次项。本文主要使用城市工业用地总成交价款(t_gy_cost)测度制造业企业的用地成本。此外,本文还分别使用工业用地单位土地面积总成交价款(t_gy_cost_area)和商住用地单位面积总成交价款(t_sz_cost_area)测度制造业企业的用地成本,以进行稳健性检验(2)工业用地成本是制造业企业最为直接和重要的用地成本,并且地方政府倾向于使用协议出让土地的方式向制造业企业供给土地。然而,协议出让土地并不是市场化的土地出让方式,而是制造业企业与地方政府谈判的结果,通常其价格远低于市场化土地出让方式单位面积的土地价格。即使2006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规定了工业用地出让必须使用“招拍挂”方式和工业用地的最低出让标准,工业用地成本也远低于相应土地级别的最低标准[22]。这说明在地方政府“以地谋发展”思想的指引下,使用单位土地面积的总土地出让价格可能会高估制造业企业的实际用地成本,因而本文主要实证部分使用工业用地总成交价款测度制造业企业的用地成本。同时,本文也分别使用工业用地单位土地面积总成交价款和商住用地单位面积总成交价款测度制造业企业的用地成本以进行稳健性检验,确保结论可靠。。以上所有核心解释变量均进行加1取对数处理。

关于控制变量集X。本文借鉴现有文献的做法[27-28],分别使用企业和城市层面的变量加以控制。关于企业层面的控制变量,主要包括:科技人才规模(S&T_talent)、对外技术引进水平(adopcost)、企业年龄(firmage)、企业年龄二次项(firmage_sq)、企业出口因素(export)、市场竞争因素(HHI)、企业势力因素(marketpower)、企业势力因素的二次项(marketpower_sq)。关于宏观层面的控制变量,主要包括:财政支出占GDP的比重(govern_expen_gdp)、贸易总额占GDP的比重(total_trade_volume_gdp)、固定资产投资水平占GDP的比重(capital_gdp)、城市经济发展水平(per_gdp)、城市教育水平(per_university)。此外,本文还控制了企业(γfirm)和年份(γyear)固定效应,借此控制可能存在的不可观察因素对参数估计值的影响。最后,εit表示随机扰动项(3)限于篇幅,本文未展示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分析结果,留存备索。。

关于工具变量(instru)。首先,工业用地对土地坡度的要求较高,平坦的土地更适合搭建厂房和相关配套设施。因此,城市地理坡度和工业用地成本的相关性较强,城市平均地理坡度越小,工业用地成本一般越高。同时,为确保工具变量随时间动态变化,本文构建年份虚拟变量(year),并使用城市地理坡度的平均值(slope)和年份虚拟变量(year)的交互项(slope×year)作为工业用地成本的工具变量。其次,相对于工业用地,商住用地面积一般较小,城市中未开发的土地面积对商住用地的供给影响较大,即未开发的土地面积越大,商住用地成本就越低。由于市辖区吸纳了大部分的城市人口,因而市辖区未开发的土地面积对商住用地成本的影响更大。因此,本文采用2007年市辖区行政区域土地面积减去当年建成区面积的剩余土地面积测度市辖区未开发土地面积(undev)。为确保工具变量随时间变动,本文构建年份虚拟变量(year),并与undev构建交互项(undev×year)作为商住用地成本的工具变量。最后,为检验工具变量的稳健性,本文借鉴已有文献的做法[29],使用城市地理坡度的平均值(slope)和2008—2014年中国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rate)的交互项(slope×rate)作为用地成本的工具变量进行稳健性检验。借鉴现有文献的做法[30-31],本文利用两阶段最小二乘法(2SLS),研究用地成本对制造业企业创新的影响,模型设计如下

land_cityit=αi+β2instruit+λX+γfirm+γyear+εit

(2)

(3)

关于中介变量(mechanism_var)。本文构建企业内部研发资金投入指标(inner_rd),使用企业内部研发支出水平加以表示。此外,本文根据inner_rd的资金用途细分为员工物质激励水平(labor_rd)和科研固定资本投入水平(machine_rd)。其中,labor_rd使用员工劳务费表示,machine_rd使用科研仪器和设备费用支出表示。其次,本文构建科研机构发展程度指标,分别使用企业科研机构数量(institution)和科研机构经费支出水平(institution_cost)表示。以上所有机制变量均进行加1取对数处理。此外,本文借鉴现有文献的做法[31-33],根据逐步检验回归系数法的原理设计如下机制模型。

mechanism_varit=αi+β4land_cityit+λX+γfirm+γyear+εit

(4)

innovationit=αi+β5land_cityit+β6mechanism_varit+λX+γfirm+γyear+εit

(5)

式(4)-(5)中,β4和β6是本文重点关注的估计参数,当β4和β6估计系数均显著且符号相同时,说明机制变量是用地成本增加促进制造业企业创新的重要机制;当β4和β6估计系数均显著且符号相反时,说明机制变量是用地成本增加抑制制造业企业创新的重要机制(5)限于篇幅,非线性模型情况同理,将在本文实证部分详细解读,此处不再赘述。。

五、回归结果分析

(一)基础回归结果

为检验用地成本对制造业企业创新的影响。本文首先结合式(1)使用普通最小二乘法(OLS)进行回归,结果见表1列(1)-(2),结果表明,无论是当期还是前推1期的新产品产值(6)考虑到制造业企业用地成本变化对企业创新的影响可能存在滞后性,同时也为了缓解模型内部可能存在的内生性问题,本文展示了用地成本增加对制造业企业前推1期创新水平的影响,若无特别说明,下同。,用地成本对制造业企业创新均存在显著的负向影响。其次,本文结合式(2)-(3)运用两阶段最小二乘法(2SLS)进行回归,结果见表1列(3)-(4)。由表1列(3)-(4)第一阶段回归结果可知,工具变量组系数估计值均显著为负,说明地理坡度越高,用地成本就越低,符合现实和预期。同时,CD-Wald F统计值大于10%统计水平的标准值和第一阶段F值显著拒绝原假设,基本上排除了工具变量组可能存在的弱相关性问题。此外,KP-rk LM统计值和Hansen J统计值均显著拒绝了原假设,基本排除了工具变量可能存在的不可识别和过度识别的问题,说明本文工具变量组有效。对于表1列(3)-(4)第二阶段的估计结果,无论是当期还是前推1期的新产品产值,用地成本增加对制造业企业创新均存在显著抑制效应(7)由新经济地理学理论可知,受集聚效应和交通运输成本的限制,制造业企业主要集中在市场繁荣的经济发达地区,而经济发达地区的制度、文化、专利保护程度等难以观察的因素均有利于提升制造业企业的创新水平,降低了用地成本对制造业企业创新的抑制效应。因此,OLS估计结果存在遗漏变量的内生性问题使得表1中OLS和IV估计系数相差近10倍。。为检验用地成本对制造业企业创新是否存在非线性影响,本文在式(2)-(3)的基础上加入工业用地总成交价款二次项(t_gy_cost_sq)重新回归,估计结果见表1列(5),结果表明,制造业企业用地成本对企业创新存在显著的U型影响(8)表1列(5)第一阶段的回归结果表明,本文工具变量组有效,此处不再赘述。,本文H1得证。

1.8.2 肾功能 治疗前、治疗4周末、治疗8周末及治疗12周末时,采用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检测血清Ca、P,并用EPI[10]简化方程计算出eGFR;采用化学免疫发光法检测血清iPTH。治疗前及治疗12周末,采用双抗夹心酶联免疫吸附法(ELISA)检测患者血清FGF23、FGFRs、Klotho蛋白,对于正常组,仅在治疗前检测1次。

表1 用地成本对制造业企业创新的影响:基础回归结果

(二)异质性检验

表1的结果表明,用地成本对制造业企业创新存在U型影响,当用地成本低于“拐点”时,用地成本增加会抑制制造业企业创新,而当用地成本高于“拐点”时,用地成本对制造业企业创新存在显著促进效应。因此,高、低用地成本对制造业企业创新存在正、负相反的影响效应。为进一步检验高、低用地成本对制造业企业创新的影响是否存在显著差异,本文接下来分别基于高、低用地成本,城市群与非城市群以及距离所属地级市或省会城市远近等制造业企业用地成本存在差异的因素,直接或间接检验用地成本增加对制造业企业创新的影响是否与区域初始用地成本高低有关。

1.直接划分用地高、低成本区域

首先,本文构建高、低用地成本指标(9)将全部地级市工业用地总出让价格由小到大依次排列,当制造业企业所属地级市当年工业用地出让总价格低于50分位数时,定义为用地低成本区域,否则为用地高成本区域。若无特别说明,下表同。并结合式(2)-(3)进行回归,估计结果见表2列(1)和列(2)。列(1)的结果表明,对于用地低成本区域,用地成本增加对企业创新存在显著抑制效应。列(2)的结果表明,对于用地高成本区域,用地成本增加对企业创新存在显著促进效应。因此,表2的结果表明,用地成本增加对制造业企业创新的影响与地区初始用地成本高低有关,本文H1和H2得到检验。

表2 用地成本对制造业企业创新的影响:基于高、低用地成本区域

2.间接划分用地高、低成本区域

为实现区域经济协同发展,中国政府给予非东部地区大量用地指标,导致中国土地供给存在严重的空间错配现象[34]。一方面,大量用地指标转移给非东部地区,使得非东部地区的地方政府可利用低用地成本形成产业集聚;另一方面,东部地区用地指标不足使企业用地成本大幅提升[2],使得东部和非东部地区的企业用地成本存在明显差异(10)根据2008—2014年全国创新调查企业数据库可知,东部地区企业用地成本均值约为非东部分地区的1.77倍。。同时,由于城市群在政策、基础设施、营商环境以及要素集聚等方面存在禀赋优势,使得大量要素资源向城市群集聚,对土地存在巨大的需求。然而,中国的土地供给数量并非完全根据区域综合发展程度进行浮动调整,从而造成城市群与非城市群的土地供给数量形成空间错配格局[34],最终导致城市群的企业用地成本相对高于非城市群企业的用地成本(11)根据2008—2014年全国创新调查企业数据库可知,长江经济带的企业用地成本均值是非城市群企业用地成本均值的2.02倍。。因此,本文结合式(2)-(3)针对东部和非东部地区以及城市群和非城市群(12)本文城市群主要指中原城市群和长江经济带,其中长江经济带主要包括长三角城市群、长江中游城市群以及成渝城市群。进行分组回归,间接检验用地成本增加对制造业企业创新的影响是否与地区初始用地成本高低有关,估计结果见表3。列(1)-(2)基于东部地区和非东部地区,结果表明,在东部地区,用地成本增加对制造业企业创新存在显著促进效应,而在非东部地区,用地成本增加对制造业企业创新存在显著抑制效应。列(2)—(5)基于中原城市群、长江经济带以及非城市群进行分组回归,结果表明,无论是中原城市群还是长江经济带,用地成本增加对制造业企业创新均存在显著促进效应,而在非城市群区域,用地成本增加对制造业企业创新存在显著抑制效应。

此外,土地价格主要来源于土地产出品价格[35],中心城市由于集聚效应导致单位土地面积的经济效益明显高于非中心城市,因而距离中心城市越近的企业,其用地成本就越高。因此,本文结合式(2)-(3)并针对制造业企业所在县(区)与所属地级市和省会城市的空间距离(13)对于制造业企业与所属地级市的空间距离,当制造业企业所在县(区)与所属地级市的空间距离低于25分位数时识别为靠近地级市的制造业企业,当制造业企业所在县(区)与所属地级市的空间距离高于75分位数时识别为远离地级市的制造业企业。为确保研究结论的可信性,对制造业企业与所属省会城市的空间距离重新定义,当制造业企业所在县(区)与所属省会城市的空间距离低于10分位数时识别为靠近省会城市的制造业企业,当制造业企业所在县(区)与所属省会城市的空间距离高于90分位数时识别为远离省会城市的制造业企业。进行分组回归,估计结果见表4。列(1)和列(2)基于与所属地级市的空间距离进行检验,结果表明,对于靠近地级市的企业,用地成本增加对制造业企业创新存在显著促进效应,而对于远离地级市的企业,用地成本增加对制造业企业创新存在显著抑制效应。列(3)和列(4)基于与所属省会城市的空间距离进行检验,结果表明,对于靠近省会城市的企业,用地成本增加对制造业企业创新存在显著促进效应,而对于远离省会城市的企业,用地成本增加对制造业企业创新存在显著抑制效应。因此,表3和表4的估计结果均表明,用地成本增加对制造业企业创新的影响与地区初始用地成本高低有关,本文H1、H2的观点再次得到检验。

表3 用地成本对制造业企业创新的影响:基于土地空间错配

表4 用地成本对制造业企业创新的影响:距离中心城市远近

(三)机制检验

1.基于研发资金的约束程度

首先,本文结合式(4)-(5)使用逐步检验回归系数法进行机制分析,估计结果见表5—7。其中,表5基于线性视角,检验制造业企业内部研发资金约束问题是否为用地成本影响制造业企业创新的重要机制。表5列(1)—(3)基于用地低成本区域,其中列(1)的结果表明,用地成本增加对制造业企业内部研发资金存在显著抑制效应。列(2)的结果表明,制造业企业内部研发资金增加对制造业企业创新存在显著促进效应,说明对于用地低成本区域,内部研发资金投入下降是用地成本增加降低制造业企业创新的重要机制之一,解释效力约为6.73%(14)通过表5列(2)-(3)t_gy_cost的估计系数变化情况计算得出,具体计算过程为:6.73% ≈[(2.569-2.396)/2.569]×100%。。类似地,表5列(4)—(6)基于用地高成本区域,结果表明,企业内部研发资金约束程度得到缓解,是用地成本增加促进制造业企业创新的重要机制之一,解释效力约为14.03%(15)通过表5列(5)-(6)t_gy_cost的估计系数变化情况计算得出,具体计算过程为:14.03% ≈[(1.219-1.048)/1.219]×100%。。因此,表5的估计结果间接表明,研发资金约束问题可能是用地成本U型影响制造业企业创新的重要机制。

其次,本文基于非线性视角将工业用地总成交价款二次项(t_gy_cost_sq)加入式(4)-(5)并重新回归,估计结果见表6。表6列(1)-(2)基于当期研发资金和创新水平,结果表明,用地成本对制造业企业内部研发资金存在显著的U型影响,并且研发资金增加对制造业企业创新存在显著促进效应,说明企业内部研发资金的约束程度是用地成本U型影响制造业企业创新的重要机制之一。同理,表6列(3)-(4)基于前推1期的制造业企业内部研发资金和创新水平,结果表明,企业内部研发资金的约束程度是用地成本U型影响制造业企业创新的重要机制之一。

表5 用地成本对制造业企业创新影响的机制检验结果:基于线性视角

表6 用地成本对制造业企业创新影响的机制检验结果:基于非线性视角

最后,本文根据制造业企业内部研发资金的用途分为员工物质激励水平(labor_rd)和科研固定资本资金投入(machine_rd),同时结合式(4)-(5)进行分组回归,估计结果见表7。表7列(1)-(2)基于员工物质激励水平,结果表明,员工物质激励水平变化是用地成本U型影响制造业企业创新的重要机制之一。列(3)-(4)基于科研固定资本资金投入水平,结果表明,科研固定资本资金投入水平变化是用地成本U型影响制造业企业创新的重要机制之一。综上,无论是何种用途的研发资金,研发资金约束程度变化均是用地成本U型影响制造业企业创新的重要机制。

表7 用地成本对制造业企业创新影响的机制检验结果:基于研发资金用途

2.基于研发机构发展程度

为检验研发机构发展程度是否为用地成本U型影响制造业企业创新的重要机制,本文结合式(4)和式(5)分别基于制造业企业内部的研发机构数量和研发机构经费支出水平进行机制分析,估计结果见表8。其中,表8列(1)-(2)基于研发机构数量,结果表明,用地成本对制造业企业内部科研机构数量存在显著的U型影响,并且研发机构数量增加对制造业企业创新存在显著促进效应。列(3)-(4)基于研发机构经费支出水平,结果表明,用地成本对制造业企业研发机构经费支出水平存在显著的U型影响,并且研发机构经费支出水平增加对制造业企业创新存在显著促进效应。因此,无论是企业内部研发机构数量还是研发机构经费支出水平,研发机构发展程度是用地成本U型影响制造业企业创新的重要机制之一。

表8 用地成本对制造业企业创新的影响机制结果:基于研发机构发展程度

3.基于企业创新结构

本文理论分析提到,用地高成本区域主要以“NN”型制造业企业为主,用地低成本区域主要以“LL”型制造业企业为主。为检验不同区域用地成本增加对制造业企业创新结构的影响是否存在明显差异,本文借鉴现有文献的做法[30],构建二位码行业的制造业企业创新差距(pri_ind2_gap)(16)本文使用企业私人研发资金投入水平构建二位码行业的制造业企业创新差距指标(pri_ind2_gap),限于篇幅,具体计算方法参考孙文浩和张杰(2020)[30]的研究成果。另外,企业私人研发资金投入水平的计算方法为企业总研发资金数额减去政府提供的研发资金数额。,并结合式(2)-(3)进行回归,结果见表9。列(1)-(2)对用地高、低成本区域进行区分,结果表明,在用地低成本区域,用地成本增加会拉大制造业企业的创新差距,进而有利于同一产业内部制造业企业间形成“LL”型创新结构;而在用地高成本区域,用地成本增加会缩小制造业企业的创新差距,促使制造业企业间形成“NN”型创新结构。列(3)—(7)的结果表明,用地成本增加对制造业企业创新差距存在显著的倒U型影响,随着用地成本增加,制造业的创新结构逐渐从“LL”型向“NN”型转换,通过“用地成本→企业创新结构→创新要素投入→创新产出水平”的路径影响制造业企业创新。表9的结果一方面支持了本文H1和H2的观点,另一方面也验证了本文图1逻辑机制的存在性。

图1 逻辑机制图

表9 用地成本对制造业企业创新差距的影响

(四)稳健性检验(17)本文还在式(2)-(3)中加入制造业企业研发加计扣除减免税额和高新技术制造业企业所得税减税额度等可能的遗漏变量,结果均表明本文结论稳健,限于篇幅实证结果留存备索。感谢匿名审稿老师提出的宝贵建议。

1.更换变量与模型

首先,为检验模型内部是否存在变量测量误差问题,本文分别更换因变量和核心解释变量,并结合式(2)-(3)重新回归,估计结果见表10。其中,列(1)更换因变量,使用新产品销售收入(new_pro_sale)测度制造业企业创新水平,结果表明,用地成本对制造业企业创新存在显著的U型影响。列(2)-(3)更换核心解释变量,分别使用工业用地单位土地面积总成交价款(t_gy_cost_area)和商住用地单位面积总成交价款(t_sz_cost_area)分别测度工业用地成本和商住用地成本并重新回归,结果表明,无论是工业用地成本还是商住用地成本,用地成本对制造业企业创新均存在显著的U型影响。

表10 用地成本对制造业企业创新的影响:更换变量

其次,为进一步检验工具变量的有效性,本文借鉴现有文献的做法[20,29],使用城市地理坡度的平均值(slope)和2008—2014年中国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rate)的交互项(slope×rate)作为制造业企业用地成本的工具变量(18)列(1)的rate为6个月及以内的短期贷款利率,列(2)rate为6-12个月的短期贷款利率。,并结合式(2)-(3)进行回归,结果见表11。列(1)-(2)的结果表明,无论使用何种工具变量,用地成本对制造业企业创新均存在显著的U型影响(19)第一阶段回归结果均表明本文工具变量有效,限于篇幅,第一阶段回归结果留存备索。。

表11 用地成本对制造业企业创新的影响:更换工具变量

最后,为避免模型内部可能存在的数据归并问题,本文更换模型,分别使用Poisson和IV-Tobit模型进行回归,估计结果见表12。列(1)和列(2)的结果表明,无论是Poisson模型还是IV-Tobit模型,无论因变量是专利申请数量还是新产品产值,用地成本对制造业企业创新均存在显著的U型影响(20)列(2)第一阶段回归结果表明本文工具变量有效,限于篇幅,第一阶段回归结果留存备索。,说明本文结论稳健。

表12 用地成本对制造业企业创新的影响:更换模型

2.更换数据

为确保本文结论具有时效性和可靠性,本文使用2016—2019年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调查数据库,利用式(1)重新检验用地成本增加对高新技术企业创新的影响。由于该数据库与全国创新调查企业数据库不同,本文对式(1)的变量进行调整(21)由于PTC专利能在多个指定国家得到有效保护,有助于企业进军海外市场,原创程度较高的创新成果倾向申请PTC发明专利,因而此处使用PCT国际专利的申请数量(PCT_app_inv)测度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水平,并进行加1取对数处理。控制变量主要包括科技人才规模、企业势力因素、企业势力因素的二次项、年末资产总计、年末负债合计、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限于篇幅,以上变量描述性统计分析结果留存备索。并重新进行回归,结果见表13。列(1)基于高新技术企业,结果表明,用地成本对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存在显著的U型影响。列(2)基于高新技术制造业企业,结果表明,用地成本对高新技术制造业企业创新存在显著的U型影响。列(3)基于非高新技术制造业企业,结果表明,用地成本对非高新技术制造业企业创新不存在显著的影响。因此,相对于非高新技术制造业企业,用地成本对高新技术制造业企业创新的U型影响效应更加突出,进一步支持了本文H1和H2的观点。

最后,本文基于企业层面的用地成本,结合式(1)并且使用企业层面工业用地单位面积总成交价款(t_gy_cost_firm)和工业用地单位面积总成交价款的二次项(t_gy_cost_firm_sq)进行回归,估计结果见表14。列(1)基于前推1期的新产品产值,结果表明,用地成本对制造业企业创新存在U型影响,但不够显著。列(2)基于前推2期的新产品产值,结果表明,用地成本对制造业企业创新存在显著的U型影响,说明在企业层面用地成本对制造业企业创新的U型影响的滞后效应更加明显。

表13 用地成本对高新技术企业创新的影响:更换数据

表14 用地成本对制造业企业创新的影响:基于企业层面

六、结论与建议

随着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不断深化,用地成本增加是否会阻碍制造业创新发展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本文发现,用地成本增加对制造业企业创新的影响与区域实际用地成本高低有关。第一,在用地低成本区域,用地成本增加对制造业企业创新存在显著抑制效应,而在用地高成本区域,用地成本增加对制造业企业创新存在显著促进效应,即用地成本增加对制造业企业创新存在显著的U型影响。第二,企业创新结构和创新要素的联动效应是用地成本影响制造业企业创新的重要机制之一。用地低成本区域的制造业企业主要以“熊彼特效应”占优的“LL”型创新结构为主,用地成本增加通过降低制造业企业研发资金投入水平和内部研发机构规模来降低制造业企业的创新产出水平。用地高成本区域的制造业企业主要以“逃离竞争效应”占优的“NN”型创新结构为主,用地成本增加通过提升制造业企业研发资金投入水平和内部研发机构规模促使制造业企业创新产出水平显著增加。第三,在中国东部、城市群以及靠近中心城市等用地高成本区域,土地要素市场化改革有利于倒逼制造业企业创新驱动发展,而在中西部地区、非城市群以及远离中心城市等用地低成本区域,土地要素市场化改革难以倒逼制造业企业创新驱动发展。因此,政府应利用企业创新结构和创新要素的联动效应配合土地要素市场化改革,倒逼制造业企业创新驱动发展。基于此,具体建议如下。

第一,中心城市、城市群等用地高成本区域应加快深化土地要素市场化改革进程,通过增加企业用地成本倒逼制造业企业创新驱动发展:①中心城市、城市群等用地高成本区域应严格落实工业用地“招拍挂”的出让方式,通过增加企业用地成本倒逼制造业创新驱动发展;②对于推动土地要素市场化改革的重点区域,政府应将研发资金投入水平和内部研发机构数量作为制造业企业减税的重要参考指标,对研发投入较多且内部研究机构数量增长较快的制造业企业给予更多的税收减免额度,强化土地要素市场化改革对制造业企业创新的正外部性;③政府应降低制造业企业用于建造内部研发机构的实际用地成本。第二,非中心或非城市群等用地低成本区域在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改革的过程中,应出台适宜的创新政策确保当地制造业主要以“NN”型创新结构为主,避免土地要素市场化改革对制造业创新驱动发展产生负外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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