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工程招标风险及防范措施
2022-06-19郭红
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建设投资持续高位增长,招投标活动十分活跃。在影响工程质量的众多因素中,依法依规招标,高效确定优秀中标人是保障工程质量的关键因素。招标过程中又受到很多的因素影响,且面临着较多的风险。文章以此为研究对象,探讨工程招标过程中常见的风险类型,并提出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
[作者简介]郭红(1985—),女,本科,工程师,从事工程招标技术工作。
在当前的社会经济背景下,工程项目招标的风险种类进一步增加,由于项目参建各方较多,风险来源多种多样,对从事招标工作的各参与方的风险识别以及风险控制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参与方在工程项目招标过程中,应当积极主动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对招标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建立风险清单,明确各管理人员的相应责任,并制定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从而减少不确定因素对工程招标的不利影响。
1 研究背景
尽管近年来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但工程招投标违法违规问题依然层出不穷。例如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资料弄虚作假等现象比比皆是。这些现象扰乱招投标市场,并导致工程质量难以得到保障。我国工程招标活动和发达国家相比较,还是存在一定的差距,市场的规范、完善仍然是一项艰巨而长远的任务。招投标过程中,有部分投标人为了拿到工程项目,不综合考虑施工期间的风险,无底线地去迎合低价中标,导致了很多豆腐渣工程的出现,让他人和国家的利益受到侵害。
随着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人类对风险的认识也在逐步提高,但大量风险仍然存在,风险的存在可能是有害的或不利的,可能会给工程招投标带来威胁;也有可能是有利的或可利用的,可能给工程招投标带来机会。招投标过程存在的不利风险,往往会影响到招投标结果的有效性、科学性,导致工程是否能按期保质完成。在此主要侧重于对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不利风险进行分析、评价。
2 工程招标过程中存在的不利风险
2.1 经济风险
2.1.1 宏观经济对招标的影响
当前国际经济形势较为严峻,市场经济瞬息万变,特别是海外项目,由于不熟悉当地政策,宏观经济政策变化给招标过程带来众多风险,国家为了限制某些过热的行业,调整信贷政策,提高利率,导致招标人融资困难,可能造成工程的停工甚至破产;通货膨胀,货币价值在一定时期内持续的下降,或人力资源成本及物价普遍的上升,都是通货膨胀的表现形式,在通货膨胀的情境下,承包人面临更多的不确定性因素,可能会选择回避风险,导致招标人一个项目多次招标,却无法招到理想的承包人,又增加大量的招标费用;经济危机也是一个极大的影响因素,一旦陷入经济危机状态,银行控制信贷,可能会导致工程项目资金供应中断,资金短缺,面临不得不被迫暂停等风险,使项目各参与方遭受经济损失;当前国际交流较为频繁,外汇风险不应忽视,外汇汇率不稳定,可能会导致工程招标陷入停滞状态,特别是遇到某些不可抗力因素时,外汇汇款无法顺利获取后,可能给工程招投标活动造成巨大的风险。
2.1.2 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错误带来的经济风险
招标文件是指导整个招投标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既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也是发包人与中标人签定合同的基础,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对招标方和中标方都具有约束力。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对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招标工程量清单确定的编审范围,又将进一步明确细化发承包方风险边界,这意味着发承包双方在什么样边界上进行风险和责任划分,没纳入这个范围的风险是不允许风险分割。招标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依据包括工程设计文件、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拟定的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施工现场情况、地勘水文资料、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等。工程勘测资料过于粗略,工程设计文件深度不够,导致工程量误差大,招标控制价与实际建设项目不符,招标人承担更大的经济风险。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的遗漏或错误,可能给投标人制造更多投标报价策略机会,造成投标报价不能反映投标人的竞争实力,体现出来的仅仅只是投标人编制预算文件竞争能力,达不到招投标本质的目的。
2.1.3 合同价款方式不同带来的经济风险
中标人确定后,业主与中标人进入签订合同階段,合同就是用法律来明确发承包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而工程合同的核心要素是合同价款,采用不同的合同价款方式,招标人面临的风险也不尽相同。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建部第16号令)提及,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筑工程,鼓励发承包双方采用单价方式确定合同价款;建设规模较小的,技术难度较低,工期较短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可以采用总价方式确定合同价款;紧急抢险、救灾以及施工技术特别复杂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可以采用成本加酬金方式确定合同价款。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中强调的是“鼓励采用”“可以采用”并不是强制条款必须使用。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实际结合自身承担的风险的能力,谨慎选择合同价款方式。招标人选择不可调总价合同,面临着承包商为了减少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提高报价的风险,而招标人也随之丧失了因工、料、机等价格下降带来的降低工程造价;招标人选择可调总价合同,招标人承担了建设期间通货膨胀的风险。
2.1.4 合同不严谨、条款不清晰带来的经济风险
施工合同是特殊的承揽合同,中标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完成项目的施工工作,业主接受工程成果并支付报酬。施工合同内容广泛,涵盖了工程范围、工期、工程质量、造价、技术资料的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及保修期限、各方协作等条款。合同条款不严谨、表述错误、或前后矛盾、条款表达不具体不明确等,为项目施工阶段,处理工程索赔事项时,给承包方提供口实或依据,从而增加不必要的经济风险。
2.1.5 政策调整风险
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土地政策等一系列政策调整,也会给项目招标带来经济风险。
2.2 管理风险
2.2.1 招标从业人员个人层面带来的管理风险
招标从业人员带来的管理风险,一是责任心的问题。很多质量问题特别是错漏碰缺方面的问题,绝大多数是责任心不够造成的。比如招标信息表达混乱、设计与勘察资料脱节、图纸说明数量不一致、工程量计算错漏等等,很多都是一些低级错误,只要多一点责任感、多用一点心、多检查一遍,就可以避免;二是思维方式的问题,有的招标从业人员有一种固定思维习惯,那就是出了问题,喜欢去找客观原因,不善于听取别人意见,有的不注意沟通方式,或者缺乏交流技巧。三是技术水平的问题,有的招标从业人员确实因为能力不够、经验不足等原因,水平不高,只能开展一般性的招标工作。有的是不愿意去学习、去钻研、去创新,工作上觉得差不多、过得去就行,就必然拿不出高水平的招标文件来。比如不熟悉技术标准、理解和执行行业新理念不够等问题,过程中的沟通讨论不充分等这些都是水平的问题。
2.2.2 管理层面带来的管理风险
招标工作中的各参与方质量管理体系不完善的,管理流程陈旧。各参与方的管理意识和能力还不够到位,主观上就不想去严格执行。各个层级的把关还不够严,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是一关没把住,就关关把不住,质量问题就放出去了。
监督机制不健全,各参与方思想上抱侥幸心理,常有违规操作现象。惩处机制还不够完善,违规违法成本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资料弄虚作假现象层出不穷。
3 工程招标风险防范措施
3.1 经济风险防范措施
3.1.1 加强宏观经济分析,做好风险防范
分析宏观经济现状,熟悉工程招标前期的主要成果文件,在掌握大量有关信息的基础上,运用科学的理论和方法,系统地分析主客观因素,紧跟国家政策依法依规进行招标。控制因通货膨胀、汇率等因素给设备采购和施工合同中造价猛增的风险。可以采用总价合同形式将风险转移给承包方。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而造成的物质损失,实现转嫁部分风险,可通过提前购买保险等方式。
3.1.2 选择专业水平高的招标代理机构
委托专业水平高且与项目相适应的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的经济风险一定程度上是由招标代理公司的水平所决定。因此招标人应委托专业水平高的且与项目相适应、责任心强的代理公司,使风险控制在招标文件编制、评标等阶段。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签定合同时,可以加上保证性条款,如达不到某某指标时的赔偿条款,以将风险损失部分转移给招标代理机构。
3.1.3 合理设定最高投标限价
合理设定最高投标限价,可以有效控制投资、防止恶性哄抬报价带来的投资风险;可提高透明度,避免暗箱操作;最高投标限价应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计价依据、标准和办法,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拟定的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的参照市场价”。
3.1.4 确保招标工程量清单的质量
招投标工作已进入以“互联网+”模式,在招标过程中,充分借助BIM技术深化设计, BIM模型自动计算工程量,统计分析,形成准确的工程量清单,辅助招标人控制造价,提高招标工作的准确性和效率。为规避施工中投标人以工程量清单中特征描述与设计图纸不符为由,提出变更,要求重新组价的风险,招标人在描述工程量清单特征时,应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并按规范附录中的规定确定综合单价;若直接采用标准图集就能够满足项目特征的描述,应直接采用详见某某图集或某某图号的方式,不要画蛇添足,减少施工中因此引起变更。计日工列项也不能小觑,虽然计日工不列或漏项,或与实际工作差别大,都不会影响招投标本身,但施工中用到额外的计日工时,结算就可能会发生争议,所以在编制计日工表格时,需根据经验结合搜集相关市场价格信息,尽可能预估一个比较贴近的实际数量,尽可能把项目列全,消除因此而产生的争议。招标列暂估价需谨慎,发包人一旦列入暂估价项目,则此项风险都由发包人自己承担。
3.1.5 分阶段招标
面对复杂或招标人缺乏技术经验的项目,可以采用两阶段招标方式,来规避因为技术、产品不熟悉带来的经济风险。
3.1.6 合同条款应清晰明确
因合同约定不得违背招标文件中实质性内容,所有编制招标文件时,工程范围、工期、工程质量、造价、技术资料的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及保修期限、各方协作等条款应清晰明确。合同条款清晰明确,达到减少变更,避免索赔等事件,减少合同纠纷。
3.2 管理风险防范措施
通过前面的原因分析,我们看到,管理风险既有思想上的问题也有管理上的问题,因此,管理风险防范措施要从思想和管理层面同时发力、同步推进。
3.2.1 提升招标从业人员能力
加强对招标从业人员的培训,提升招标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职业素养和能力水平,引导招标从业人员将职业道德、责任感、廉政意识等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完善专家库,充分发挥评标专家作用,更好促进专家资源共享和辅助招标人确定合格的中标人。
3.2.2 加强对招标工作的全过程管理
招标人应指派专人参加招标全过程,在程序上严格要求并监督代理公司,选择合理的招标方式,通过资格预审,考察潜在投标人技术、经济、管理的综合能力,通过专家评標,选择最优的投标人。
3.2.3 完善招投标监管体系、提升行业监管水平
一进步完善招投标监管体系、提升行业监管水平,完善惩处机制,明确惩处的原则,对违规违纪人员应给予处罚,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曝光,起好警示震慑作用。在开标和评标过程中,要秉持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分析各投标单位的整体实力。针对招标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行为,监督机构需要进行严厉打击,绝不姑息。实行招标文件核心条款制度,规范设置招标文件核心条款,通过电子招投标监督系统固化招标文件范本。强化对招标过程各环节的监管。制定详细的招标工作程序规定,在招标实施计划报批、招标文件备案、招标公告发布、评标专家抽取、评标结果公示和招标工作报告备案等关键节点,统一规范监管程序和内容,保证监管工作质量。
3.2.4 推行招投标信息化平台
进一步推行招投标“信息化平台”,充分利用“四库一平台”辅助招投标工作,实现招投标“信息化”和“数字化”,运用大数据技术,使招标工作信息化、透明化、智能化,建立招标投标交易价格数据库,通过大数据识别不平衡报价投标人、判断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投标人,辨识围标、串标行为。通过影像方式记录评标全过程,防止评标暗箱操作。
4 结束语
风险防范贯穿于整个招标过程,招标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风险因素又存在经济、管理等各个方面。当前,我国现阶段招标风险管理还处在一个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并逐步深化的阶段,需借鉴历史经验,特别是类似项目招标经验,运用“逆向思维”方法审视招标存在的风险,寻找可能导致招标“不可行”的因素,充分揭示招标风险来源。面对招投标活动过程存在的潜在不利风险,通过估计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造成的影响,判断出影响大的关键风险,从风险回避、风险减轻、风险转移和风险接受4个方面提出具体风险对策,细化风险防范措施,充分利用风险分析成果,建立风险管理系统,进而避免或减少不利风险造成的损失,使工程招标活动向有利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 傅海英.招投标经济风险分析及防范[J].建设监理,2009(8):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