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汉简《妄稽》人物形象塑造艺术探析
2022-06-17杜季芳
杜季芳
(聊城大学 文学院,山东 聊城 252059)
《妄稽》是《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第四册中的一篇,讲述了西汉时期一个发生在士人家庭中的夫、妻、妾的故事。关于其文体性质,整理者指出:“在它发现之初,曾被视作一篇中国最早、篇幅最长的‘古小说’,随着整理和解读的深入,现在将其归入汉赋中的俗赋来看待和研究是合适的。”①北京大学出土文献研究所编:《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四),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第57页。从题材内容上看,它表现的是世俗家庭的伦理关系及内部矛盾,具有浓厚的民间烟火气息;从艺术表现上看,情节生动曲折,人物形象鲜明突出,颇富诙谐意味,具有强烈的感染力。《妄稽》残缺文字较多,经过整理和分类,缀合后完整的简有七十三枚,残简十四枚,所存文字共约二千七百字。②北京大学出土文献研究所编:《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四),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第57页。从其所存文字中,我们还是得以窥其梗概。作品按照故事发展的先后顺序,依次叙述了周春娶妻妄稽、妄稽刁悍、姑舅买妾、周春娶妾、妄稽虐虞士、妄稽大病临终忏悔、妄稽有托于虞士等情节。其中,作者着墨最多、所着力表现的核心人物即为妄稽,故事的情节即是围绕着她与丈夫周春、姑舅、小妾虞士及其家庭展开的。对妄稽这一“妒妇”形象的成功塑造,体现了作者的匠心所在,本文即尝试对这一问题进行分析。
一、丑化:妄稽形象的静态描写
“丑化”是艺术创作中为了揭示事物丑的或恶的本质而常用的一种手法。在《妄稽》篇,为了刻画妄稽这一“妒妇”形象,作者对其进行了由外到内的极端“丑化”。作品在对妄稽进行描绘时,首句便是“妄稽为人,甚丑以恶”。一般而言,“丑”多用来形容人的外貌,而“恶”常用来形容人的品行。可见,作者对妄稽形象的“丑化”是由外到内的。
(一)外貌形态:人间罕有的怪物
作品对妄稽外貌的描写贯穿全篇。妄稽是故事的主人公,但先出场的却是她的丈夫周春,在对周春外貌、品性进行了一番描写之后,接下来便是对妄稽外貌的极端“丑化”:
在作者的精细化刻画之下,呈现在读者面前的妄稽,是一个极端丑陋、不堪入目、令人生厌的怪物形象。从面部特征到手脚四肢,再到身体的各部位,如脖颈、臂腋、胸部、臀部、足部及皮肤、毛发、体型,乃至于神态、面色、气味,等等,都完全不符合作为“人”的正常形态和比例,作者的描写可谓极尽嘲弄戏谑之能事,因而能够产生强烈的艺术感染力。何晋曾指出:“这种有悖常理的奇丑,不仅强烈刺激了人们的感官,也满足了人们通常欲从汉赋中获得好奇尤其是畸趣的需求。”②何晋:《汉赋中的人物审美与审丑——以妄稽为例》,《中国典籍与文化》2018年第2期,第115页。作者对妄稽丑态的描摹几乎贯穿全篇,在接下来的情节发展中,也多有穿插。
德国哲学家卡西尔指出:“人之为人的特性就在于他的本性的丰富性、微妙性、多样性和多面性。”③[德]恩斯特·卡西尔:《人论》,甘阳译,北京:西苑出版社,2003年,第20页。综观文学史上众多的文学形象,往往都是一个个矛盾的统一体,或者外貌丑陋却心地善良,或者貌美如花却心狠手辣。然而,作者对妄稽的塑造,则突破了这一常理、常规,无论是对其外貌、行为还是内心的描写,都将其“丑”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现实世界恐怕很难找到这般奇丑无比的女性。对妄稽如此着力“丑化”的背后,其实是作者的一种无声而又强有力的讽刺。从赋诵这种文学形式本身来看,这样极端的形象,在面对听众时,往往会获得比较好的现场效果,产生“轰动效应”,从而能够发挥其正人心、厚风俗的道德教化之功用。正如伏俊琏所说:“人们在嘲笑欣赏这位丑妇时,潜意识中已对温柔善良、知书达理的佳人产生了一种期盼感,在灵魂深处暴发了善与恶的尖锐对立冲突。真正的美便从这里得到升华。”④伏俊琏:《敦煌本〈丑妇赋〉与丑妇文学》,《敦煌研究》2001年第2期,第123页。
(二)内在德性:残暴狠毒的恶魔
如果说在外貌形态上,作者将各种丑陋、畸形集于妄稽一身,穷形尽相,使其丑态百出,那么,在内在德性上,作者也同样在着力“丑化”,将其描绘成了一个残暴狠毒的恶魔。这主要表现在她对虞士的百般折磨上:
在这段文字中,作者同样发挥了汉赋的铺陈夸饰功能,对妄稽的行为进行了不加节制的描写:怒目圆瞪,咬牙切齿,将虞士捆绑起来,折断她的手指,揪着她的耳朵,进行了长时间的鞭笞抽打,百般折磨,致使虞士几近死亡,可她还是不放过,将虞士用绳子捆缚起来,悬空吊着,继续鞭打,还不时喷吐唾沫侮辱虞士。一系列的凶猛动作,将其丑恶本性暴露无遗。妄稽对虞士的折磨如此凶残,手法如此狠毒,不仅完全失去了一个中国传统妇女所应具有的善良、柔弱等美德,而且还表现出了十足的兽性。呈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一个心狠手毒、凶恶残暴的恶魔。
妄稽为何丑至极致、恶至极致?其根源主要在于她的“妒”,正因为她是一位“妒妇”,就必定是丑陋的。也就是说,作者不惜一切笔墨,将各种丑、恶集于妄稽一身,对其进行大肆“丑化”描写,是有其特别用意的,即以此来暗示或者说影射她“丑陋”的心灵。关于这一点,蔡先金曾指出:“这种外貌丑陋的描写,其实都是在影射其心灵之陋。心灵美是真正的美,是可以遮掩住外貌的。”①蔡先金:《简帛文学研究》,北京:学习出版社,2017年,第404页。聂石樵也曾说:“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中,人的容貌体态与人的性格心理之间,有着一种神秘的隐喻、象征关系。于是,在文学作品中,人物形象的容貌体态也往往被用来暗示人物的性格特征。”②聂石樵:《古代文学中人物形象论稿》,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224页。因此,作者极力对妄稽进行“丑化”,实为寓庄于谐,颇有深意。
二、对比:妄稽形象的有力突显
《妄稽》叙事,对比手法贯穿于故事情节的始终。强与弱、美与丑、善与恶的截然对立而又相互联系,产生了一种强烈的对比效果,从而形成了一种巨大的冲击力,而作者也正是借助这种人物之间强烈的关系对比来有力突显妄稽形象的。
(一)强与弱的对比
汉代班昭在《女诫·敬慎第三》中明确提出:“阴阳殊性,男女异行。阳以刚为德,阴以柔为用。男以强为贵,女以弱为美。”③楼含松主编:《中国历代家训集成》(汉唐编),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18年,第5页。指明了女性的性格、气质等都必须以柔弱、敬顺为标准。综观作品中对妄稽的描写可见,妄稽是一个完全不符合汉代道德标准的强悍的“叛逆”者。妄稽的强悍,一方面,是通过作者的细致描写呈现出来的,而另一方面,又是通过强烈的对比而得到了最大限度的突显。周春出身名族,不仅仁孝谦逊、品行端正,而且血气方刚、相貌堂堂。好马当配好鞍,如此完美的青年才俊,娶得一位年轻漂亮、贤淑温柔、知书达理的妻子,似乎才能符合常理常情和大众的心理期待。然而,出场的却是奇丑无比的妄稽,这便形成了反差强烈的对比。接下来,面对丈夫周春对自己不满想要纳妾的情况,妄稽不是忍气吞声而退缩,却是态度强硬进行阻拦,而且还公然与姑舅大声辩驳。纳妾之日,妄稽先是“不怡”,后又对丈夫“大怒”,并斥责道:“丈夫新諎,错我美彼。系颈之妾,有焉及我?今与汝豦,訾孰之瘣者。”对于妄稽的种种恶行,周春似乎无力去改变,使得她有恃无恐,强横跋扈。对小妾虞士,更是显示出了她的绝对强势。可以说,妄稽的强势是在周春、姑舅和虞士等弱势方的映衬下得到有力突显的。
(二)美与丑的对比
妄稽和虞士是作者所着力刻画的两位女性形象,前者为丑恶的代表,后者则是美善的化身,在作品中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冲击和对撞。首先,与妄稽之丑形成强烈对比的,是篇中对小妾虞士之美的描写:
顧望閑中,適見美子。靡免(曼)白皙。長髮誘紿。吸(馺)遝還之,不能自止。色若春榮,身類縛素。赤唇白齒,長頸宜顧。□澤比麗,甚善行步。□□□……出辭禾(和)叚(暇)。手若陰逢(蓬),足若揣(踹)卵。豐肉小骨,微細比轉。兆(眺)目鉤折,蟻犁䀹(睫)管。廉不籖籖,教不勉兌(兗)。言語節譣(檢)。辭令愉婉,好聲宜笑,厭(靨)父(輔)之有巽(選)……。④北京大学出土文献研究所编:《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四),第63页。
在作者的笔下,虞士是一位十足的美人,她皮肤白皙,秀发飘飘,容貌娇美,明眸皓齿,言语温柔,笑态可掬,举止合宜。不仅容貌姣美,而且心地善良可爱。接下来,随着情节的发展,妄稽对自己精心修饰后问周春“视我孰与虞士美”,让周春看看她与虞士谁更美,结果是“周春惊而走”,接着,作者又对虞士进行了一段描写:
虞士枋(方)聭(恥),色若茈(紫)英。郢(挰)命(領)鶱(褰)衣,齊阿之常(裳)。韱(纖)費繢(繪)純,裏以鄭黃。弱錫(緆)微羅,長彘以行。衡(蘅)若麋(蘪)無(蕪),芷惠(蕙)連房。畸(奇)繡倚(綺)文(紋),雍錦蔡方(紡)。宋紺圉青,絺緒(赭)緹黄。絳熏(纁)贊茈(紫),丸(紈)冰絹霜。邯鄲直美,鄭庫(褲)繒(鄫)帶,弱(翡)翠爲當(璫)。雙象玉鉤,口有銀黄之須。户(扈)佩淮珠,飭(飾)八漢光(珖)。①北京大学出土文献研究所编:《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四),第66页,第67页。
在这段文字中,作者重在对虞士情态、穿着以及佩饰等的铺排描绘。其中,“枋(方)聭(恥),色若茈(紫)英”,描写了虞士的娇羞之态。此后,便开始对她的服饰质地、色彩进行了夸饰性描写,而其中的“长彘以行”,据整理者注:“盖谓行步悠缓。”②北京大学出土文献研究所编:《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四),第66页,第67页。可见,虞士走起路来步态悠缓大方,加之她得体合宜的修饰,给人以愉悦的审美享受。另外,本段还出现了大量的关于丝织品以及佩饰的生僻辞藻和诸多香草的名称,如“芙蓉”“江离”“兰苕”“熏芳”“衡若”“蘪芜”,等等,这些词汇的运用和香草意象的使用,更进一步突出了虞士出类拔萃的品性之美。当将虞士之绝美与妄稽之极丑置入同一个叙事空间时,便会形成强烈的反差,对妄稽这一“丑妇”形象的塑造而言,这又不失为一种强有力的衬托。
(三)善与恶的对比
作品中的虞士是美与善的化身,她的贤淑善良,一方面是在与妄稽的对比反衬下得到彰显的;另一方面,作者在设置情节时,也特意让虞士自我表达,如“妾甚端仁,行又忠笃”“义不事两夫,不以身再迁”“妾乃端诚,不能更始”“壹接周春,无所用事”“命舍周春,独事孺子”,等等,其中所言“端仁”“忠笃”“端诚”等,都是当时社会对女性道德标准的一般要求。可见,作为小妾的虞士,不仅对当时的传统礼教持有自觉的认同,而且已经把它内化为个人的人格操守,在日常生活中严格奉行和遵守。同样作为女性,在妄稽身上,这些道德品质及操守则全然不见。在虞士之“善”的对比下,妄稽之“恶”也达到了极致。因此,当情节发展到最后,妄稽大病而痛苦不堪、呼号不已之时,其父母却对她毫无疼爱之意,甚至当妄稽死去时,父母举杯相庆:“其父母闻之,言笑声声,举杯而为酬:亦毋累两亲!”在今天看来,这是何等荒谬。然而,当将其置于当时的社会背景去理解时,便不难发现,这一现象背后反映的恰恰是汉代社会伦理中善与恶的交锋。妄稽的种种恶毒行为和丑陋德性是不被社会认可的,也包括自己的亲生父母,因而,作为“恶”的代表,其结果必然是以其咎由自取的悲切下场而告终。
汉代社会“男尊女卑”“夫为妻纲”等观念深入人心,丈夫在家庭中处于主导地位。然而,在这个家庭中,作为丈夫的周春,虽然外形刚猛有力,但面对着妄稽的强悍行为,却显得软弱无力。姑舅作为家庭中占主导地位的大家长,本拥有至高无上的绝对权威,可也同样会受到妄稽的公然反对、驳斥;小妾虞士,本来就没有家庭地位,面对妄稽的欺压和凌辱,愈显弱势和无奈。作者设置特定场景,并让他们同时登场表现,对比效果鲜明突出,将故事铺写得跌宕生姿,作者的劝谏意旨也显而易见。
三、戏剧性冲突:妄稽形象的动态呈现
《妄稽》不用第三人称的口吻平铺直叙,而是设置委曲婉转之情节,直接从主角的角度设计对话和动作,把主人公妄稽置于尖锐激烈的矛盾冲突中,并通过在冲突中的种种表现来动态呈现人物的性格特征,从而完成对人物形象的塑造。全文有三次激烈的矛盾冲突:
(一)买妾之前:妄稽与姑舅的冲突
姑舅是推动情节发展的主要人物。周春面临终身大事,此时周春的母亲出场,经“媒妁之言”为其选定妄稽:“谋乡长者,欲为娶妻。其母曰:‘句(苟)称吾子,不忧无贤。’谋(媒)勺(妁)随之,为娶妄稽。”①北京大学出土文献研究所编:《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四),第59页,第60页,第61页,第61页,第63页,第63页,第63页,第66页,第71页。妄稽与姑舅的直接冲突是针对为周春买妾这件事而产生的,因此,在买妾之前,当妄稽得知后,“不卧极旦,雞鳴善式,乃尚(當)入閒(諫)”,天刚明就找到姑舅进行极力劝谏、阻挠。先是以“君财恐散”“家室恐叛”“美妾之祸,人必矜式”等理由向公婆陈述:
曰:“吾不單(憚)買妾,君財恐散。”姑咎(舅)弗應。妄稽有(又)言:“凡人囗產,必將相間(諫)。君不宜聽買妾,家室恐畔(叛)。吾直愛君財,不然何惡焉。”姑咎(舅)弗應。妄稽有(又)囗:“吾暨(既)執箕帚,幾(豈)能毋善。美妾之禍,人必矜式。君固察吾言,毋及(急)求勝。”姑咎(舅)弗應。②北京大学出土文献研究所编:《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四),第59页,第60页,第61页,第61页,第63页,第63页,第63页,第66页,第71页。
在妄稽与姑舅的反复对话中,共出现了三次“姑咎(舅)弗应”,可见,面对着妄稽的三次陈词,公婆先是不予理睬和回应,而妄稽继续谏言:“差(嗟)!皆得所欲,莫得所宜。诚买美妾,君忧必多。今不蚤(早)计,后将奈何。”③北京大学出土文献研究所编:《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四),第59页,第60页,第61页,第61页,第63页,第63页,第63页,第66页,第71页。这时,姑舅毫不留情地指斥妄稽的丑态,并表明他们的态度:“吾自为买妾,终不夬(决)女(汝)。”④北京大学出土文献研究所编:《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四),第59页,第60页,第61页,第61页,第63页,第63页,第63页,第66页,第71页。妄稽公然向姑舅挑战、反驳,并举出了“殷纣大乱,用被(彼))亶(妲)己”的大道理,说明“美妾之祸”的严重危害。此时,姑舅反唇相讥,并一针见血地指出了妄稽阻止买妾的根源在于她的嫉妒心理。此后,妄稽仍不甘罢休,再次进行辩解,并举历史上虽相貌丑陋却有贤德的仳倠、嫫母两位丑女为例,以澄清自己的内心,表明自己的劝谏是出于忠心,而非姑舅所谓的“妒”。在推崇忠孝的西汉社会,家长在家庭中的地位是至高无上的,作为媳妇的妄稽,理应要顺从公婆,可她与姑舅反复争辩,大胆驳斥,强力反抗,其强悍之态可见一斑。
(二)买妾之后:妄稽与周春的冲突
如果说买妾之前的主要矛盾冲突表现在妄稽与姑舅之间,那么在买妾之后,先是妄稽讨好周春失败,而后又嫉妒虞士,从而与周春、虞士产生激烈冲突。由于原文有残缺,在现存的文字中,能够体现妄稽与丈夫周春直接冲突的对话有七处。其中,“笑胃(謂)周春”共出现四次:
1.笑胃(謂)周春:“來與我相貌。”⑤北京大学出土文献研究所编:《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四),第59页,第60页,第61页,第61页,第63页,第63页,第63页,第66页,第71页。
2.笑胃(謂)周春,奉(捧)頰豎雜。周春不聽,妄稽大怒。⑥北京大学出土文献研究所编:《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四),第59页,第60页,第61页,第61页,第63页,第63页,第63页,第66页,第71页。
3.笑胃(謂)周春:“長與子生。”⑦北京大学出土文献研究所编:《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四),第59页,第60页,第61页,第61页,第63页,第63页,第63页,第66页,第71页。
4.笑胃(謂)周春:“視我孰與虞士麗?”周春驚而走。⑧北京大学出土文献研究所编:《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四),第59页,第60页,第61页,第61页,第63页,第63页,第63页,第66页,第71页。
在这里,妄稽之“笑”,当包含有挑衅、威胁的意味,因此,周春的反应往往是“大浦(怖)”“不听”“惊而走”。后来,妄稽对虞士进行了残酷地鞭打、迫害,甚至扬言要杀掉她,在虞士惊慌而逃时,周春突然出现,虞士本以为能得到庇护而幸免于难,可事实并非如此,妄稽“为布席善缚之,邑(挹)入其衣而数揗之”,并威胁周春说:“吾视虞士若氏(是)矣……”,随之当着周春之面对虞士又进行了一顿毒打,致使其“乃三旬六日焉能起”,引来众人朋友的同情和怜悯。后来,趁周春外出,妄稽又抓来虞士对她暴打,“昏笞虞士,至旦不已”,并且编造谣言诋毁虞士,恐吓周春赶紧将虞士卖掉,否则诉诸官司,“速鬻虞士,毋羁狱讼”。此时的周春,表现出了对妄稽的顺从:“若(诺),吾察其请(情)必得。”⑨北京大学出土文献研究所编:《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四),第59页,第60页,第61页,第61页,第63页,第63页,第63页,第66页,第71页。可见,面对妄稽的丑陋面貌以及强势言语行为,周春或者无言以对,或者厌恶至极,只得无奈离开。在这一系列冲突中,周春的软弱无力、唯唯诺诺之态得以完全暴露,同时,在对比之下,妄稽的强势就愈加鲜明突出。何晋指出:“周春之软弱,妄稽之强势,也许是二人本来的真实形象,此种情形,古往今来并不罕见;但也有可能,是在文学上故意为之,目的是为了要突出作品中女主人公妄稽的形象,要突出妄稽的丑恶不仅在于外貌,还在于她在夫妻关系中的强势地位,对夫权的凌驾。”⑩何晋:《文学史上的奇葩——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妄稽〉简介》,《文汇报》2015年12月18日,第10版。
(三)买妾之后:妄稽与虞士的冲突
在现存文字中,妄稽与虞士的正面对话共有三处。第一处是妄稽趁周春外出之机,抓得虞士进行毒打之后,妄稽听了虞士对自己悲苦命运的哭诉,不仅没有丝毫同情和反悔,反而以咄咄逼人之势对虞士进行了呵斥和责备,不仅如此,还又一次对虞士大打出手。第二次对话是虞士向妄稽坦露自己内心的真诚和专一,表示要恪守为妾之道,妄稽听后,气急败坏,扬言要杀掉她,虞士惊恐而逃。第三次对话是妄稽临终之前,将虞士招至身边,当面悔过、交代,并表示将赠与虞士一大笔钱财,此时,虞士“再拜而起”,并说道:“濡(孺)子诚有赐小妾矣,妾合以中(衷)心报,妾甚端仁,行有(又)忠笃。羛不事两夫,不以身再迁。死生于氏(是),笱(苟)得少安。”①北京大学出土文献研究所编:《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四),第75页。虞士对妄稽的相赠婉言拒绝,并再次申明自己的忠贞与专一,表达了她对“妇德”的坚守。
由以上分析可见,作为作品中的非正面人物形象,妄稽的对立面不仅有丈夫周春,而且还有姑舅以及小妾虞士,妄稽与他们之间分别进行的对话和争辩,是矛盾冲突的集中体现。这一系列尖锐的矛盾冲突及其所带动的情节发展,使得这篇俗赋充满了戏剧性的张力,与此同时,妄稽这一“丑妇”“妒妇”“悍妇”形象得以完整呈现,栩栩如生,立体可感。
四、结语
在叙事性文学作品中,人物形象塑造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也是最能突显文学价值的重要因素。也可以说,人物形象塑造本身就是一种重要的叙事表现。作为一篇故事俗赋,《妄稽》叙事的最大成功之处,即在于作者运用多种艺术手段成功塑造了一个丑陋无比且又完全不符合汉代道德标准的“妒妇”形象,这使它成为汉代文学女性人物画廊中一个鲜活、醒目而又令人难以忘怀的独特存在。在先秦时期的文学作品中,女性形象的塑造大多侧重于写实,而较少利用文学化的表现手法,至汉代初期,乐府诗中的女性形象描写虽有明显进步,但仍然不够丰满,不够立体。妄稽的出现,标志着汉代文学叙事写人的艺术已经达到了一个相当高的水平。不仅如此,妄稽形象的塑造,还承担着汉代社会道德教化的重要使命,而其最后大病以致惨死的悲切结局,使她彻底完成了这一使命。因此,在中国古代文学史上,妄稽这一形象的出现具有重要而又独特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