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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白鹿原》中民族灵魂的文化根源

2022-06-15艾红霞

名作欣赏·评论版 2022年6期
关键词:身份认同白鹿原儒家思想

艾红霞

关键词: 宗法文化 儒家思想 身份认同 民族灵魂 传统文化

自古以来,中国就是一个以家族为本位的社会,家族作为一个由血亲关系连接而成的共同体,对个体来说不仅仅意味着一段亲缘关系,还会伴随着宗法文化的影响,形成一种心理认同感。在现当代文学创作中,出现了大量以家族题材为叙事中心的小说。现代五四作家的家族小说主要以封建家庭内部为叙事重心,表现青年一代与旧家庭矛盾激化形成的反叛情绪,而当代家族小说更多是聚焦在乡土社会这个地域空间内,通过社会政治运动的大背景,表现不同家族之间的悲欢离合。《白鹿原》作为20 世纪90 年代出版的家族小说,以白鹿原上的白鹿村的历史变迁为背景,围绕白家和鹿家的争斗,真实再现了社会政治运动转化为家族之间较量的乡土世界,深刻揭示了民族灵魂是从中华传统文化中衍生出来的,其根源在于中国传统农耕文明产生下的宗法思想与儒家思想。

一、文化影响下的矛盾冲突

自然环境孕育出农业文明,在生产生活过程中,人们对大自然的敬畏与崇拜进而衍生出了具有一定神性的宗教文化,氏族社会之后的夏商周时期,以血缘关系与等级制度为特征的早期宗法制统治秩序逐渐形成和确立。殷墟出土的甲骨卜辞记载着许多宗教活动,例如祭祀、卜雨、卜禾,等等,皆反映了宗法文化的外化形式。虽然宗法制度早已瓦解,但是以血缘亲疏和等级尊卑关系为特征的宗族关系和宗法文化一直具有深远持久的影响力,小说中所展示的祈雨、迁坟、驱邪打鬼、婚姻、祭祖、修祠堂、续家谱等活动和礼俗正是宗法文化影响深远的印证。

宗法制社会下统治者树立的威严和地位,具体缩放在乡村这一基层社会中就体现为族长身份,主人公白嘉轩是中国“最后一位族长”。作为宗法文化和宗族制度的代表人物的同时,他也是儒家文化的维护者,他一生仁义且忠孝,和鹿三保持着淳朴真挚的关系,对妻子的疼爱、对母亲日复一日的孝顺,还有在族人面前树立起的仁厚又不失威严的人格精神,都让他一生坦荡行走,引以为傲。可他终究不是圣人,他手持封建礼教的族杖本是笔直坚挺的原貌,然而过度的维护使他辨别不清宗法文化与封建礼教中的精华与糟粕,最终难以平衡情理和法理的天秤。对土地的情结和迷信风水的思想,使他以狡猾的手段骗取到鹿家的田地;因为深受传宗接代、子继父业、光宗耀祖等宗族思想影响,他“后来引以为豪壮的事就是娶过七房女人”,这本无可非议,但是在小说后文中白嘉轩为了孝义有子嗣,不惜欺骗兔娃,让兔娃与孝义媳妇发生性关系,却并无愧疚之心。此番行为从情理和伦理角度来看,不仅是白嘉轩亲手掰斷“仁义之道”的证据,也反映了他对长工鹿三的情义“背叛”,揭示了白嘉轩和长工鹿三之间“不管他们关系多么亲密,但是他们之间的雇佣关系并没有改变”的本质阶级关系。

根据儒家思想制定的封建礼教最初是为了规范个人行为,稳定社会秩序,最终实现社会共同利益的最大化,费孝通在《乡土中国》提及“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合于礼的就是说行为是做得对的,对是合式的意思。”在白鹿原上,礼教的外在行为规范就体现在“教民以礼义,以正世风”的《乡约》。白嘉轩是封建礼教的推崇者与信奉者,他运用族权的力量,重修祠堂,以身作则,强化乡民对伦理道德的坚守意识,同时以“耕读传家”为家训,对新族长白孝文寄予厚望,然而早年流露出“贪色”之嫌的白孝文,虽然被父亲及时遏制住,但最终仍失足在鹿子霖和田小娥的圈套里,被引入了歧途。面对孝文做出的有悖于礼教的行为,身为一族之长和一家之长的白嘉轩自然无法容忍,可他不再坚守“以德报怨以正祛邪”的法则,不再像当初对待打断他腰杆的黑娃那样仁慈和宽容,而是表现出超乎常人的冷酷和漠视。白嘉轩将惩刑的鞭条交到老二孝武手里,让他抽打尽孝文血红的身体,并狠心将孝文赶出家门,而后聚力建塔以镇压田小娥的冤魂。这些行为一方面显现了宗法观念、封建礼教与以“仁”为核心的儒家思想之间存在现实悖论,即在宗法文化严重影响下,人们为了追求家族的利益与荣誉,会出现与儒家思想中“仁义”精神相悖的行为,这是家族意识中狭隘与落后的方面,暗含异己力量戕害人性的隐喻。另一方面也显示出封建礼教在一定程度上对人性的压抑,即灵与肉的冲突。当一个人的欲望无法得到主动的满足,只能被动地压制时,人性就会逐渐变得扭曲,呈现一种变态的畸形。这种隐忍累积到一定程度就会冲破一切束缚,要么走向欲望的爆发,像白孝文一样陷入肉体的放纵,要么被逼上绝路,如小说里鹿子霖的儿媳妇,因为包办婚姻的痛苦饱受性欲的折磨,最终被逼成疯子。

二、以家族为单位的身份认同

身份认同是指个体对于所属群体身份的认同,同时也涉及个人对于自己与其他群体存在差异性的认知,在不同的时期和场合中,个体会产生不同的身份认同。在以血缘为基础、家族为集结单位的乡土社会中,个人会产生家族认同和文化认同两种倾向,而这种身份认同在当今现代化语境中,依然潜抑在人们的意识深处。

(一)由血缘情感引发的家族认同

长期以来,由于小农经济自给自足的特性,每个家族的血缘关系和地缘关系趋向稳定,农民将土地视为一种家族身份认同的象征,古代的游子、现代的城市人所抒发的乡愁之情总是与土地情结并置在一起,这是因为人们思念那种被限定在一定地域范围的情感关系。而将土地作为一种“家”的精神寄托,更是在强调个人与家族、宗族之间无法切断的血缘联系以及个人希望被所属群体认可的归属感。在《白鹿原》里有两个人物的人生轨迹具有一定的戏剧性,一是白孝文,被逐出家门后的他沦落为乞丐,可在鹿子霖的帮助下,他实现了从败家子到白营长的角色转变,尽管具有显赫的地位和身份,但他最终还是以“一派儒雅的仁者风范”的模样回到了原上。由于父子之间的情感早就被礼教所割裂开了,所以他回归的真正目的是为了重新争得他过去在原上丢失的脸面。二是黑娃,因为和一个被世人所唾弃的女人相爱,他被父亲逐出祠堂,后来又以土匪的身份为田小娥“复仇”,一棒子打折了白嘉轩挺直的腰杆。然而世事难料,具有强烈叛逆性格特征的黑娃最终转变为仁义归顺的儒生,满怀愧疚之心回到了原上,虔诚地在祠堂里跪拜。在评析黑娃这一人物的过程中,我们不难发现黑娃的性格转变过于突兀,存在过于洗白之嫌,这或许是作者有意为之。虽然白孝文的回归是为了追求被原上村民认可的归属感,黑娃的回归是为了亲情与心安,但是两个“浪子回头”的结局在本质上都是追求家族认同的表现,获得白嘉轩的原谅,将名字重新记入族谱中,既让他们获得了心理需要的归属,也实现了组织名义的归属。这也直接印证了白嘉轩那句话——“凡是生在白鹿村炕脚地上的任何人,只要是人,迟早都要跪倒到祠堂里头的”。

家族认同一方面能够给家族内部带来强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但在另一方面会内化为家族成员心中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外呈现出强大的排斥性。中国乡土社会的家族关系是以亲缘关系为纽带,建立在一定地域空间的社会关系。每一个家族都由其相对应的亲属圈子和地缘圈子,所以人际关系网络并不是一个固定的团体,而是一个流动式范围,费孝通认为“每一家以自己的地位而中心,范围的大小会依着中心势力厚薄而定”。因此,当同性的家族势力遭到异性异族的威胁时,以家族利益至上为中心的价值观念便会在现实生存的需要中得到凸显和强化,合理的利益诉求会带领家族走向繁盛的道路。然而,过度的膨胀欲望却会导致个体因嫉恨于异族的权势地位,滋生出狭隘的复仇意识,最终引发家族斗争。从小说开篇白家、鹿家的卖地纠纷,到后来鹿子霖设计让白孝文与田小娥发生关系,待到白孝文得势后枪杀黑娃,对父亲、鹿氏家族进行集体式报仇清算,都反映了一种偏狭而自私的家族观念,这是家族认同极端化的表现。

对于白嘉轩和鹿子霖来说,金钱名利只是最后取得“脸面”的方式,他们真正想要的是在社会中赢得受人尊重的身份和地位,此处通俗意义上来讲是指世代的“体面”,对于他们而言,“社会”就是他们身处的环境——白鹿原。白嘉轩对孝文没有像黑娃一样以德报怨,而是将他驱逐祠堂,是因为孝文是白家子孙,而且以新族长的身份做出违背礼教的行为,实属“丢尽家族脸面”,所以最后以维护族长的正统性意识压倒了父子亲情。鹿子霖之所以巴结田福贤等人,是因为渴望在原上得到一官半职,能够“被人看得起”。乡土社会的本质属性是以血缘为基础的身份社会,个人的行为会被社会共同价值观所评判和考量,由于受到宗法观念的影响,一个人同时兼备着多重身份在社会中接受着无形的检阅,个人的行为背后也往往代表的是某一个集体的形象,这个集体可能是家庭、家族、班级、学校、工作单位或者是国家,然而所有的集体名词回归到最初源头都集结在以血缘为纽带的家庭和家族。虽然白家和鹿家的家风和发家之道截然不同,但都反映了中华民族灵魂深处对身份认同和社会尊重的需要。

(二)受宗法文化浸润的文化认同

福柯认为,在现代社会,权力无处不在,权力的威力以一种极为自然的方式隐匿在日常生活的微观细节中,每一个人都自发地按照规矩行事,在自我约束机制下逐渐丧失个性。《白鹿原》中以白嘉轩这一族长式人物为中心的权力话语体系是以有形的方式显露在乡土社会中,然而更深层次的权力形态则退居幕后,隐藏在人们没有察觉的细节当中,使人自覺服从规范,变得驯服,这种无形的权力形态在乡土社会中指向乡村宗法文化,虽然它与福柯所强调的“微观权力”在概念上并不完全对等,但都反映了权力遍布各个方面的特性,以一种自然无形的方式控制人们的行为,处于这种文化氛围下的乡民会习惯将个体的面目隐匿在群体之中,依附于某种共同体,形成一种无形的文化认同。

建立在宗法制度之上的乡土社会,由于文化具有稳定性,传统意义上的道德规范、伦理文化等普遍性价值观以一种深远持久的方式影响人们的思想与行为,使人们成为被教化者。白嘉轩秉承儒家“仁义”的道德精神,带领乡民修建围墙抵制白狼,领导交农运动抵抗苛捐杂税,为了祈雨不惜自残,还替族人求情受过。正是因为白嘉轩的正统人格以及他对乡民们的恩情,才获得了他在群众中的权威和号召力,不断加重乡民们对族权的心理认同,从而使他在原上的地位难以被基层政权撼动。当他主持重修祠堂,修订乡约,规定若有谁犯了违反乡规的事情,就在祠堂里进行执法、体罚。后来长子白孝文堕落,白嘉轩立刻让次子白孝武接替族长的位置,村里也没有任何人表示过异议,可见白嘉轩掌握了基层民众的话语权,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乡土社会秩序,这也激发了鹿子霖勾结以田福贤和岳维山为首的“政权”和以白嘉轩所代表的“族权”展开了几十年的争斗,其内在行为的动机是为了打压白家的地位,期望可以操纵白鹿原。

除了指代个体在群体中的归属感,身份认同也意味着尊重需求得到满足,而这种心理需要的直接表现就是在自己所属的群体中掌握一定的话语权。从表层来看,话语权的“权”字说明了它与身份和地位相挂钩;但从深层意义上来讲,话语权的稳固程度深受思想文化的影响。因为思想文化的深度和广度会作用一个人的行为,由个人组成的社会群体,由群体组成的国家整体,又回环往复地形成一个链条式的影响。小说中的朱先生浓缩了儒家文化的精华于一身,他是白鹿原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农耕文明的代表人物,然而当他赴南国讲学时,却遭受了由文化带来的语言困境。此处的情节设置实际上是在暗喻传统农耕文明在现实遭遇了现代都市文明的冲击,失去了一定话语权,也显示了在传统文化与现代社会发生冲突时,主体在两个不同文化群体之间会面临选择的问题,而选择的最终结果便是产生文化认同。

三、现实意义

陈忠实在后来的访谈里曾提及《白鹿原》的写作意图“就是想充分展示我的独特的生命体验,即截止到1987 年前后我已经体验到了的”。有学者认为《白鹿原》是重铸民族灵魂,但并未反映中华民族未来的文化前景,笔者认为小说通过民族灵魂的勾画与探索,深层揭示了中国文化土壤离不开主要由宗法观念与儒家思想相构成的农耕文明,具有非常深刻的现实意义。反观当下,从现代国民教育体系下培养而来的高级知识分子,经过现实社会的洗刷依然会甄别出一些“有才无德者”,这不禁让我们去思考文化传承的途径究竟从何而来,如何将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和谐统一地融合在一起,从而焕发出新的生命力,最后实现以聚焦人心的方式去唤醒人性中的良心。虽然儒家思想中“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想寄予着人的一种强烈的道德感和责任感,但现如今在付诸实践上仍存在一定的困难。

《白鹿原》的超文学意义就在于陈忠实通过对“白鹿原”这一乡土社会缩影中的人物性格的探索,揭开历史洪流的面纱,挖掘出浸泡在几千年的传统文化里的民族灵魂,揭示了现实社会中的每一个人其实都离不开母体的文化脐带这一事实。因此,文化传承具体的理性实践回归到了家风建设与家族文化的传承,乡村中的血缘关系表现了宗法观念与儒家思想对人的深远影响。我们又会发现宗法文化与儒家文化中存在着许多矛盾点,家族观念下的仁义之道、灵与肉的冲突、身份认同的藩篱、话语权的确立,都引出如何把握文化的平衡点使它不会成为思想的禁锢和人性的压抑,又如何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挥其真正的作用,倾入人的精神内核以内化为一个人的真实品性等问题,这些问题不断启发着我们思考中国未来的文化前景,在历史和现实的穿梭中向着未来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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