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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与消解:新闻标题的“去性别化”研究

2022-06-14张明刘坤婷

新闻爱好者 2022年5期
关键词:刻板印象新闻标题

张明 刘坤婷

【摘要】从“污名化”理论入手,分析“性别化”新闻标题如何对两性进行污名化,并在框架理论的视角下反思“性别化”新闻标题存在的问题:其在议题内容上以社会新闻为主,报道语言多为高关注度、高话题度,态度倾向意在迎合和加固人们对两性的刻板印象。新闻标题“去性别化”的消解,需要监管部门加大引导、纠偏力度,行业部门增强自律意识,互联网社交平台要提高审查水平。

【关键词】新闻标题;污名化;去性别化;刻板印象

2021年夏季东京奥运会期间再次出现了围绕两性报道的争议。例如,对奥运冠军巩立姣“你是女汉子,打算什么时候做女孩子?”的提问,引发网友质疑记者存在性别刻板印象。近年来,网络舆论场中对性别议题的争论尤为激烈,“拉姆案”“papi酱和冠姓权”等话题持续引发舆论战,媒介平台上呈现出了“性别平权意识越来越深入人心”和“女权主义越来越激进”的矛盾景观。女性温柔娇弱,更应该操持家庭生活;男性刚毅勇猛,更适合活跃在公共生活中……这是许多人对两性社会性别角色的惯有认知,也是传统性别规范在现代社会仍能对人的观念和行为产生束缚和禁锢的表现。

在社会性别理论视角下,社会性别是社会文化形塑的产物,通过它可以加强、复制和合法化那些在生物学性别基础上的差别和不平等[1]。大众传媒是性别意识形态发言的重要场域[2],其运用何种新闻框架、使用怎样的媒介话语对两性进行报道,建构和呈现出怎样的性别媒介形象,直接影响到人们对两性性别角色的认知和期待。在不同类型的媒介平台中,也能够发现人们对于关乎两性的新闻事件最先的价值判断仍然很可能是基于“性别化”“标签化”的刻板印象,尽管之后他们可能会根据新闻事实更改自己的判断。

网络传播时代,一篇报道的点击率和传播力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的新闻标题,标题的重要性被极大地凸显出来。扫描式的阅读方式加深了用户对标题的依赖,受众不仅通过标题选择信息,甚至往往只通过阅读标题来获取信息[3]。受众阅读方式的改变促使媒体提高了对标题制作的重视,媒体对新闻标题的精益求精无可非议,但一些媒体为了追求新闻报道的“可传播性”[4],热衷于制作具有性别化倾向的新闻标题,刻意强调性别因素和两性间的性别刻板印象,这实质上与重视标题创作、增强新闻传播力的初心背道而驰,因而消解性别化新闻报道首先要从新闻标题的去性别化入手。

一、污名理论与性别化新闻标题的表现

20世纪60年代,美国社会学家欧文·戈夫曼提出了污名的有关概念,他将污名描述为一种“令人大大丢脸的特征”,这些特征能将某类源于身体、性格或者群体不受欢迎或不名誉的属性污名化,使其在社会关系中的地位、身份受到污名化并由此造成精神困扰和生活困境,导致社会对其产生不公正待遇。[5]为被污名者贴上负面特征的标签是实现污名化的一个重要手段,在社会交往中人们以记号来形成对记号背负者的整体形象,当形象逐渐掩盖记号背负者本身时,就完成了记号到污名化的过程。[6]当这个过程反映在媒体报道时就形成了媒介污名。在实际报道中,部分媒体在新闻标题中有意进行性别标记,通过一系列的话语实践和新闻框架形成或加固性别刻板印象,致使两性群体在不同程度上遭受污名化。

(一)新聞标题对男性的污名化

在性别平等议题上,男性往往被认为处于优势地位,但近些年关于男性形象的讨论也此起彼伏。2018年9月1日中央电视台的节目《开学第一课》受到众多质疑,陪同孩子观看的家长对该期节目邀请“小鲜肉”男嘉宾表现出极大的反感,随后网友们在豆瓣、微博等平台展开争论。随着《战狼》系列等影视作品的火爆,男性的“硬汉形象”和“小鲜肉”形象被频繁加以对比,后者被媒体和公众建构成为一个“颜值尚可,妆容精致,缺乏实力,只能迎合年轻女性审美”的群体,因此在争议中出现了“不男不女”“拒绝娘炮”的歧视声音。尽管争议中一些主流媒体、网络媒体及时发声,引导公众正确看待两性差异,理解多元性别气质,拒绝盲目排斥和歧视,但不少新闻标题仍将这样的标记作为吸睛点,如腾讯网2019年11月24日的标题《拒绝娘炮!中国最具偶像气质的拳手,格斗王子迎来复仇之战!》、广州日报客户端2021年1月31日的评论文章《教育男性青少年向“伪娘”说不》等依然在固化男性阳刚硬气的刻板形象。

另一方面随着社会职业需求的多样化,近两年来,男幼师、男护士、男保姆的入职人数有所上升,传统观念中男人是家庭的顶梁柱,而具体的照料工作是属于家庭内部的、辅助性的,因而“男主外女主内”的思想让部分人觉得男性从事上述职业是“异于常人”甚至是“没出息”的。部分媒体在报道时也把这种歧视带到标题中,如2019年12月28日辽沈晚报微信公众号的报道《幼师让30多名学生自扇嘴巴,园方:老师已被拘》被观察者网站转载后,后者将标题改为《男幼师让全班30余名孩子自扇嘴巴,园方:老师已被拘》。幼儿入学作为民生关注的重点领域,辽沈晚报微信公众号的新闻标题客观阐述事实,但观察者网站在转载后却突出了性别因素,强调当事人是“男幼师”,在无形中固化男性的野蛮,不适合于照顾和教育小孩的职业偏见,使得“男幼师”等类似职业有被污名化的可能。

(二)新闻标题对女性的污名化

相对男性,女性被贴标签、被污名化的情况更严重。“女大学生”“女博士”“女强人”等的话语意义逐渐发生转变,成为具有负面含义的群体称谓。例如“女博士”在新闻报道中常以“学识高常识低、强势、婚恋难”的形象出现,浙江在线网站2019年12月5日发表的《一水儿肤白貌美气质佳 浙大地质专业女博士们不愁嫁》,该新闻本是报道现代地质学专业因为招生要求的改变而吸引到了更多女性学生报考,但其标题却完全忽略了这一重要新闻事实,把对女博士的外貌评价和文中简单提到的婚恋内容直接放到标题中。当天中新网也转载了这篇新闻,把标题改成《地质专业男女生人数接近一样 浙大女博士们不愁嫁》,虽去掉了对女博士的外貌评价,也提及了地质学专业学生人数的变化,但女博士的婚恋问题依然被视为最大的新闻亮点。也正因为如此,高知女性往往会被自动划分到“剩女”标签中,反复加固高知女性难以婚嫁的刻板印象。

在新闻报道对女性的污名化中,“女司机”的负面媒介形象由来已久。在长久的社会传播中,女司机被固定在“技术差、不讲理、脾气暴躁、穿高跟鞋开车”的负面印象里,大众面对交通事故等相关负面新闻时往往习以为常地初步判定当事人是女司机。即使近年来公安部等部门的公开数据显示,无论是驾驶员数量还是出现交通事故数量,女性驾驶员的数据都远低于男性驾驶员,但这些数据依然无法为女司机去污名化。男、女司机在新闻报道中被明显区别对待,2020年1月4日腾讯网新闻《莆田女司机当街被抓!这些“马路杀手”你认识几个!》是经典的女司机污名化标题类型,但阅读报道可发现被抓的司机有男有女,媒体却在标题中把“女司机”和极具污名化的“马路杀手”标签放在一起。

二、框架视角下的性别化新闻标题

框架理论起源于社会学家欧文·戈夫曼,后在托德·吉特林的研究中进入新闻传播领域,他提出媒介框架是关于认知、阐释和表达这些问题上进行选择、强调和排除的持续统一的模式。经由这些模式符号操控者惯常地管理话语(包括口头话语)。[7]媒介话语的管理意味着它始终处在被建构的状态,受着符号操控者的制约,通过语言的编排来实现意义的赋予,把控着报道对象媒介形象的形塑过程和结果,并且反过来体现和强化符号操控者即媒体的立场态度和运作模式。而性别化新闻报道的框架和话语生产的背后实则体现了社会性别结构问题。[8]从新闻框架的视角出发,通过对性别化新闻标题的议题内容、报道语言、态度倾向几方面的分析,探讨性别化新闻标题的现状和社会影响以窥见当下媒介呈现出的社会性别趋势。

(一)议题内容

性别化新闻标题多集中在社会新闻上,其新闻当事人往往具体到个人,所以如果媒体不能客观公正地进行报道,就极易引起两性间的争议。2018年10月28日重庆发生一起公交车坠江事故,在事实尚未明确、警方等部门尚未通报时,许多媒体便用“女司机”与高跟鞋、危险驾驶、逆行、肇事等内容作为标题,误导读者认为是轿车司机逆行引发公交车坠江,致使原本也是受害者的女司机无端遭受诋毁谩骂。本次关于“女司机”的舆论风暴再次体现出媒体依然习惯在交通事故新闻中归因于女司机,故意罔顾事实突出性别要素,使得“女司机”的污名化愈演愈烈。在犯罪新闻报道方面,性别刻板印象和归因偏袒多出现在男女情感纠葛的新闻中,2019年12月13日《南方周末》发出《“不寒而栗”的爱情:北大自杀女生的聊天记录》报道一名北大女生不堪男友精神控制和折磨而自杀,而腾讯新闻在转载该报道时把标题改为《不寒而栗的爱情:因为不是处女,北大女生遭男友精神折磨后自杀》,将该事件的复杂性简化为“处女情结”问题。模糊事实焦点,看似无意地将错误归因到女性身上,实质上致使青年两性都遭受污名化。

(二)报道语言

涉及两性的新闻报道中,其标题的话语运作常以高话题度、高关注度的具有明显倾向性的语言为主。新闻报道的语言本应客观中性,一个好标题能够成为新闻获得点击和关注的重要武器,但如果标题罔顾事实,刻意突出性别要素以及使用倾向性语言就会产生“带节奏”的负面作用,使新闻当事人陷入舆论甚至网暴危机中。尤其是某些标签词的组合已经污名化,诸如“女司机”与“马路杀手”。“男性阴柔”与“娘娘腔”等,媒体的刻意强调只会不斷加深刻板印象并在潜移默化中使原有的污名现象合理化。部分主流媒体网站为了点击量和转评量,不惜在某些新闻标题的拟定上违背新闻客观性。

(三)报道倾向

一篇新闻所要表明的立场和传达的态度往往在新闻标题中就能表明,新闻报道的规范性要求新闻工作者将自身观点独立于新闻事件之外,用事实说话,但一些媒体在实际运作中还是习惯性地将新闻标题性别化,潜移默化地迎合和加固了人们对两性的刻板印象,使得两性的污名事实仍有留存的空间。以热点人物群体“女司机”为例,使用关键词在综合新闻网站“新浪网”进行搜索,发现含有“女司机”字样或明确指出女性作为驾驶人的新闻报道和自媒体内容数量远超含有“男司机”字样的同类型内容。抽取该网站2021年9月1日至9月13日期间的有关报道和文章,共有54条标题使用“女司机”话语或表明驾驶人为女性,其中18条来自专业新闻媒体的报道。在这些报道里,有5条新闻标题为正面倾向,3条新闻标题为负面倾向,余下10条新闻标题居于中立,基本上只简明阐述了新闻事件。该期间“女司机”的中立新闻标题居多,但实际上无论是中立还是负面倾向,性别都不是这些报道中影响新闻事件的重要因素,无须在标题中强调当事人是“女司机”。而在同一时间段,无论来源于专业新闻媒体抑或是自媒体,“男司机”的新闻标题都仅有2条,且皆属于性别是影响该新闻事件的重要因素的情况。同样的新闻事件,若当事人为男性,新闻标题往往不会出现“男司机”,更多是采取“司机”总称或加上行业限定词如“货车司机”“滴滴司机”等。因此,如果新闻标题不能坚持“去性别化”的原则,即使是中立报道也会助长“女司机”等群体的继续污名,这在众多自媒体偏爱制作“女司机”标题中已有所窥见。

三、新闻标题“去性别化”的策略探析

去性别化并非否认性别差异,更不是要抹去新闻报道中的一切性别因素,在新闻传播领域,去性别化意味着新闻报道要致力于消除社会性别刻板印象、偏见和歧视,抛弃性别因素和仅仅把新闻事件中的个体作为“人”来看待,不再为了流量和关注刻意突出新闻人物的性别要素。

出现性别化新闻标题的原因多样且复杂,但主要原因有三。一是社会文化的畸形传统在当下仍未退出公共话语舞台,正如威廉·奥格本在提出“文化堕距”时提到,性别观念作为一种深层文化,它的改变落后于作为表层文化的物质层面的改变。[9]二是在新的媒介环境下媒体受到了市场消费主义的影响和冲击,社会性别意识缺位现象突出,在盈利方式的改变和流量时代的冲击下,部分新闻媒体从内容的生产者和把关者沦为内容策划者和营销者,而本身基于互联网成立的社交媒体和自媒体更是热衷于制作各种“爆款”,因而不断利用和创造性别差异上的刻板印象。三是在身份被掩盖、人设可以打造的网络空间,社会规范和道德规范失去了原有的强约束力,为各种社会偏见的产生和消费提供了温床,这些偏见话语一旦被吸纳到媒介内容的生产和传播中,性别化新闻的出现就会显得“顺其自然”。

媒体报道是对客观现实的再造过程,但这一过程并非是直接的、完全符合现实的反映,因此媒体所建构的拟态环境影响着公众对现实社会的认知并反作用于现实世界。男女社会性别的建构是媒体建构世界的一个重要部分,为了媒体可以尽可能客观、全面地呈现社会性别形象,消除性别化新闻标题,推进社会性别刻板印象的消解,行政力量、媒体机构及互联网平台都需要协作。

(一)加大行政监管力度

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以及互联网用户数量的日益增加,使得网络空间治理议题越发复杂和重要,只有网络空间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公民和国家的利益才能得到保障。2019年12月,国家网信办审议通过《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直面当前网络信息内容市场所面临的问题,进一步加强网络治理法治化。其中《规定》明确指出要防止和抵制制作、复制、发布不良信息,如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的;炒作绯闻、丑闻等;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等易使人产生性联想的;煽动人群歧视、地域歧视等的……[10]该《规定》的出台为依法构建良好网络秩序提供了更细致的指引。网络媒介的隐匿性使得社会道德的约束力受到了极大的限制,这也使得网络“键盘侠”“水军”等群体不断出现且猖狂,因此继续加大行政监管力度,严格落实执行有关法规条例,发挥法治力量尤为重要。

(二)媒体要增强行业自律意识

随着各类新媒体的出现,公众的注意力被不断瓜分,广告投放看重流量,传媒市场的竞争压力与日俱增,因而某些媒体为了追求点击率和曝光量,不惜使用耸人听闻、夸大其词的新闻标题,在得到短暂的关注后陷入失实的坑洞,对新闻媒体的权威性造成严重损害。“以流量为导向”不应该成为媒体报道的引导和准则,在涉及两性报道的新闻中,媒体应当基于新闻事实考虑,不乱用、滥用性别因素以及使用带有性别偏见性质的话语,避免自身成为为追逐流量和关注无所不为的“标题党”和“无良媒体”。一些主流媒体在这方面已经有所行动,如《中国妇女报》在2017年就发布一批性别歧视类及性暗示禁用词,如狐狸精、剩女、老女人、女里女气、娘炮等。[11]媒体要担负起社会协调和教育引导的责任,抛弃成见、拒绝歧视、宣传平等。在新闻报道尤其是性别议题的报道中,媒体及其从业人员在及时关注的同时应该增强自律意识,站稳性别平等的立场,传播正确的性别观念,弃用性别化新闻标题。

(三)互联网平台要主动自我纠偏

一方面,除了内容生产方的媒体要增强自律意识外,互联网平台也要意识到自身不仅仅只是“内容的搬运工和承载地”,诸如今日头条、微博等平台集聚了各类信息资讯,拥有大量网络用户,其所提供的内容和产生的舆论对公众的认知和行为有着强大的形塑力量。另一方面,媒介化社会里的新闻生产不再只局限于编辑部,甚至不能局限于新闻机构及其社会关系,而是扩大到了整个社会关系网络。[12]因此平台方的自我纠偏也应该是全覆盖性的,要意识到自身肩负的重要责任,逐步加强应对机制,建立标题党、虚假信息、低俗内容等信息数据库,提高针对性别化新闻标题的审查水平,及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四、结语

媒体建构的世界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公众的主观世界建构并反作用于现实世界,男女社会性别的形象建构便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大众传媒所编织的“形象”集媒介信息产品和媒介权力载体的双重身份于一身,在大众传媒时代成为大众无法抗拒的感性存在。[13]但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打破社会性别刻板印象面临着众多阻力。媒体因其职业性而对公众掌握着一定的话语权,新闻标题作为新闻消息的“门面”更是直接体现媒体的观点和立场。性别化标题的使用使一些背负着记号的群体印象逐步走向污名化,形成社会偏见甚至性别歧视。涉及性别偏见的新闻多发生在社会新闻中,报道语言多采用具有高话题度和明显倾向性的话语,女性遭受的媒体偏见也高于男性遭受的媒体偏见。性别化标题的存在有着复杂的原因,但要“去性别化”则需行政力量、媒体机构以及新媒体平台的共同发力,在有法可依、增强自律、自我纠偏中逐步消解两性的社会性别偏见,促进媒介环境、网络环境及和谐社会的发展。而且从现实维度来看,“去性别化”的社会共识正在不断地形成和巩固,因此“性别化”的传播内容迟早会失去生命力,被时代抛弃,而新闻标题对“去性别化”的追求将会加速这一进程。当然,新闻报道中标题的去性别化并不等于无性别,当性别要素作为影响新闻事件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时,性别就成为提示新闻报道内容的关键,在标题中加以体现能够帮助报道内容相对更加理性、客观地呈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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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吴予敏.论媒介形象及其生产特征[J].国际新闻界,2007(11):51-55.

[5]王丽,李理.网络主播的污名化及其伦理困境:一项网络民族志研究[J].新闻与传播评论,2018,71(04):107-117.

[6]郭金华.污名研究:概念、理论和模型的演进[J].学海,2015(02):99-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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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曹珊.高知女性群体的媒介形象与社会性别秩序建构研究[J].传媒观察,2019(07):72-79.

[9]张志刚,汪蓓蓓.社会性别视角下的女大学生媒介形象分析[J].文化学刊,2013(02):127-133.

[10]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EB/OL].http://www.cac.gov.cn/2019-12/20/c_1578375159509309.htm.

[11]中國妇女报.发布性别歧视类禁用词“剩女”“直男癌”等词语被禁用[EB/OL].http://paper.cnwomen.com.cn/content/2017-07/28/040812.html.

[12]胡翼青,王聪.超越“框架”与“场域”:媒介化社会的新闻生产研究[J].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04):138-144.

[13]胡翼青,王聪.超越“框架”与“场域”:媒介化社会的新闻生产研究[J].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04):138-144.

(张明为广西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博士;刘坤婷为广西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硕士生)

编校:郑 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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