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中国传统山水画中“应物象形”的审美观照
2022-06-11王蓝可
王蓝可
(曲阜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山东日照 276827)
中国传统山水画以及相应水墨画之中均可以体现出“应物象形”的审美意识以及相应的绘画理念。在“应物象形”审美意识的实际带领之下,许多作者针对中国传统山水画的实际内涵以及相应的主旨灵魂进行研究。随着自身对山水画的学习、探索和创作实践过程的深入,对“应物象形”理论在传统山水画中的应用有了更深的理解,本文以自身于山水画学习创作的实践为基础,浅谈中国山水画中“应物象形”的审美观照的一些思考。
纵观古今山水画,“师法自然”的法则贯穿创作始终。由于我国古代人非常欣赏独特的审美体验,将头脑中的抽象事物直接表现于具象的艺术作品之上。由于传统山水画需要描画山水的实际形态,也需要结合山水之中的细节意象进行合理刻画,以便进一步凸显出传统山水画的细节之美。因而与传统写意作品不同,中国传统山水画家描绘的是“眼中之山水”,绘画过程融会了自然对象的写实与主观意象的提炼,这也正凸显了传统山水画“应物象形”理念的独到之处。
一、“应物象形”之“物”与“象”范畴的审美解读
(一)“应物象形”之概念解读
“物”与“象”是“应物象形”理念之中包含的两个基本概念,两者之间存在着十分紧密、不可分割的联系。“应物象形”换而言之可以理解为顺应事物,具体而言,则是需要艺术创作者以并非抽象的形式,而是以非常具象的形式将事物的相应细节以及实际形态展现出来。这要求艺术创作者结合山水景象实际,将其中的细节进行细致刻画,感受现实中山水、树木、云石与传统山水画家所提炼的意象之间的联系,而并非将头脑之中抽象的事物直接表现在画纸之上。晚唐五代荆浩在《笔法记》中讲的“思”,核心是“删拨大要”,“凝想形物”,即取其重点,去其枝蔓地构思胸中山水景物。
(二)“应物象形”之艺术理念
绘画在魏晋以前,以状物为主,即实物写形。魏晋时代,画家自觉意识觉醒,绘画从传神到“气韵生动”的审美要求,使得“应物象形”之“形”的概念从实物之形到传神之形,发展到传神达意之形。在“应物象形”理念的指引之下,相关艺术创作者需要将事物转变为自然界相应客体,主要是将山水的实际景象以及具体的景观展现出来,其中包含山石、树木等等题材,也包含着更加全面化的山水景象题材。作者也可以选择将自然界中一部分有形有色的自然实物进行细致刻画,或者是将一部分无形形态表现出来,比如光影、色彩以及山水风景的实际结构、框架等诸多内容。“象”则主要指的是“形象”,这就意味着艺术创作者需要合理研究天地万物的具体形象,加以对相应形象的合理调整,充分突出山水艺术作品的细节美感。此外,“象”还有另外一层意思主要指的是与自然事物相似或者是相像的一部分特殊事物。在这一层意思之中,主要是为了将传统山水画作品之中的固态思维进行合理调整,避免艺术创作者无法脱离传统山水画的固定形态。画家并不是将自然景物照搬或简单相加,而是将通过观察所得的直观感受主观化,最后形成独具个人艺术风格的画作。由于不同艺术创作者对于山水风景以及其他典型事物的理解存在一定差异,并非所有的艺术创作者均可以在同一角度、同一时间、同一状态观看同一处山水风景,体悟自然对象时由表及里的认识不同,所创作出来的具体形态也会存在诸多差异,从而逐步诞生出了独具特色的山水画派。在这一角度之中,逐步诞生出了“象”这一理念的另一层含义。在易学以及道学思想知识下,山水画已经变成了更加全面化的意境表达形式,并非纯粹的景物描摹或简单的意象堆砌,其中所凝聚的文化内涵及主体精神非常丰富,不仅仅表达出作者对山水景象的欣赏与赞美,还传递出了艺术创作者的真实想法、意识及理念。
艺术源于生活,且高于生活。如果说“见山是山,见水是水”的观念是停留在客观的写实表象,而“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则是中国传统山水画家将“眼中之山水”的自然形态在脑中主观重组、重构,形成新的审美意象的结果。在实际艺术创作环节之中,具体的创作方式与创造模式多种多样,具体的创作内容以及创作情感也需要结合艺术创作者的个人想法进行调整,结合自然的实际形态进行充分整合,提取出山水景物的物质形态。这也突显了“应物象形”艺术创作理念的实际引领作用及重要价值。在“应物象形”理念的指引之下,“物”与“象”这两个字不仅仅具备了基础性的理论概念,随着时间推移,也逐渐具备了独到的艺术表达模式。在实际描写以及后续刻画环节之中,许多艺术创作者均可以将头脑之中的具体想法表现出来,也可以将头脑之中的一部分抽象想法间接表现于传统山水艺术作品之上。
(三)“应物象形”与“灵性”
在中国山水画家头脑之中,山水景象以及自然风光均具备“灵性”,此类“灵性”主要指的是画家可以与山水风光之中的相关事物直接产生心灵沟通,就如同一个真真切切的人站在画家面前一样。艺术创作者可以结合某一个具体事物,认真研究事物实际的表现形式。如果其认为具体想法无法完全表现出来,则可以选择通过绘画的形式,表现出较为抽象的艺术形态,随后进行细节调整,逐步刻画出某一山水景物的细节特征。这也是中国传统山水画的实景绘画过程,一开始在艺术创作者的笔下,所有的事物均具备具体的形态,在实际创作过程中,逐渐调整创作内容,随后将更加全面化的创作理念以及思路引入到实际绘画环节之中。
其次,从另一角度分析,“物”主要是山水景象以及一些客观事物的自然属性,主要是客体所表现出来的实际形象以及相应特征,这属于客观世界的一种物质范畴,并非人头脑思维之中的抽象想法。“象”则主要指的是具体的形象,这一形象主要可以结合艺术创作者的实际,创作的情感以及创作意图进行合理改进与调整,逐步决定某一事物具体形象的实际内涵以及相应形象的对应艺术表现形式。尤其是在艺术创作者合理研究某一具体客体以及客观存在的过程中,可能会由于自身头脑思维以及逻辑意识存在诸多不同之处,在具体表现的过程中,以自然而然的状态,朴实无华的语言去感知、表现物象,使人体悟到作者朴实而不乏精微的审美情趣。而在某一艺术创作者的所有山水艺术作品之中的具体形象存在诸多差异,艺术创作者不同时期的绘画作品所表达出来的绘画风格以及绘画形态均有所不同。也正因为如此,才更加凸显出了中国传统山水艺术作品的独特美感以及独具特色的观赏价值。
“物”与“象”之间存在着非常密切的联系,艺术创作者只有充分理解“物”与“象”之间的相应联系以及实际差别,才可以更好理解“应物象形”理念的主体内涵以及本质。“物”与“象”之间的联系较为复杂,产生联系的实际过程也比较烦琐。如果相关艺术创作者无法完全理解“物”与“象”的实际价值以及主要的含义,则有可能无法完全发挥“应物象形”理念的重要价值。这就意味着,在实际艺术创作过程中,需要充分发挥“应物象形”理念的实际作用,将其作为中国传统山水艺术作品的实际理念范畴,充分融合独具特色的哲学理念以及与之相关的绘画理念,将具体的主观意向准确地表现出来,将作者内心深处的真实想法及实际的情感表现于传统山水作品之中。“应物象形”理念的诞生与应用正是体现出了中国传统山水画的形象范畴以及相关的哲学意义,也体现出了作者的主观能动性的实际价值。经过艺术创作者的深入思考之后,将具体的审美以及相关思想进行逐步改造,逐渐凸显自然的人性化、艺术化特征,以含蓄灵动的方式将对自然敏锐的感觉与恬静的心态发掘出来。
二、“应物象形”理念之审美解读与特色分析
(一)“应物象形”之实际含义
“应物象形”理念的实际含义如下:第一,在中国传统山水绘画作品之中,实际的创作主体主要是具有主观意识和个体情感的人以及相关艺术创作者,艺术创作者头脑之中的相关创作思路以及表现想法多种多样,能够将较为具体事物的细节之处以及实际的框架、结构展现出来。第二,被描摹、被刻画的相关自然事物必须符合客观存在真理,也必须是具备审美属性的相关客体。如果被临摹的相关自然事物并非自然存在,也并非真正的客观事实,则不能够被称之为“物”。此类客观事物必须要具备一定的艺术欣赏价值,以便艺术创作者可以结合真实想法,合理描摹事物的细节之处及整体框架结构,逐步凸显出传统山水画的审美及创作价值。
(二)“应物象形”的审美特色
“应物象形”要求艺术创作者将自身的审美理念融入所要描绘的具体对象之中,也必须要将自己头脑之中的实际想法进行灵活转换之后,融入中国山水艺术作品的实际绘画环节之中,将客体的实际规律以及真实存在的相应事物表现出来。在中国传统山水艺术作品逐渐发展的历史阶段之中,有个别艺术创作者具备独到的艺术欣赏能力及审美能力,这些艺术创作者可以将事物的特质进行合理描摹,也可以通过某一事物的具体特质以及实际的情感价值,逐步激发起艺术创作者的实际审美情趣,将内心深处的特殊情感表现出来,随后以绘画的形式展现。艺术创作者遵从“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艺术理念,所创造出来的具体形象更加具有多样性特征,艺术创作手段与技巧变得更加丰富。在中国传统山水艺术作品实际发展过程中,主要经历了观察、描摹、构思、绘形、出意等诸多步骤,在全部绘画步骤之中均体现出了“应物象形”的理念,以及“物”与“象”之间的相互映照,由具体事物的刻画转变为具体形象的表达,由具体客体的描摹转变为具体意念的改变。
总体而言,“应物”不仅仅表现于对相应客体外形的描摹与刻画,更加体现在艺术创作的头脑思维的转变,在“物”与“象”之间,艺术创作者需要着重把握二者之间的密切联系,需要结合“物”与“象”的实际绘画要求,进一步研究中国传统山水艺术作品的主体艺术美感以及欣赏特征。运用“应物象形”理念的主要目的是将具体的客体以及相关客观实在事物,以审美关照的实际形态进行合理表达,具体的表达形式有所不同,表达结果也会存在诸多差异,这不仅仅是中国传统山水艺术作品的重要特征之一,也是“应物象形”这一理念在中国传统山水画中重要艺术应用价值之一。
三、在传统山水艺术作品审美观照下,浅析“应物象形”之意象造型
(一)“应物象形”理念与中国山水画
在坚守“应物象形”理念的前提之下,中国山水画家对于自然客体的形态面貌存在较为敏锐的认识以及不同于常人的独特感受。正是由于山水作品独特的艺术价值已被世人所发现,这些艺术创作者才可以将自己头脑深处之中对于自然客体的实际认识淋漓尽致地展现出来。虽说艺术不分东西,但艺术它自有内在的规律,它与自身历史文化息息相关,根脉不同,所生所结亦不同。鱼儿水中游,鸟儿天上飞,各自有其生存的空间与规律。破坏了这个规律,就如同扼杀了生灵的性命。素描式的山水画是极不可取的,但故步自封,泥古不化的复印派同样不可取。“象形”作为“应物象形”必要的前提,写生则是“象形”的重要基础。写生并非单纯地描摹、记录自然,而少不了对自然生态及规律的观察和分析,进而提炼其精华,通过独特合理的表达方式表现出来。随着以观察自然为前提的创作的逐渐深入,艺术家对自然的感悟与理解逐渐加深。一部分绘画经验较为丰富的艺术创作者,可以结合不同类型的山水风光以及自然景物进行细致刻画,采取不同的表现手法,刻画、描绘出不同类型、不同风格的山水画作品,通过绘画的形式表现出自己的独到情感与见解。
(二)传统山水画与“应物象形”理念之应用
在绘画环节之中,艺术创作者将自己的胸怀以及人文思想融入其中,充分表达自身的重要理念、思想观念。中国传统山水艺术作品的审美观照多种多样,具体的审美情趣以及审美理念非常丰富,呈现出“应物象形”的实际创作美感以及创造价值,进一步凸显出“应物象形”理念在山水画作品中的实际应用作用。起初,大多数艺术创作者仅仅是针对某一山水景象进行形象描摹,随后才能够融入自身的头脑观念以及艺术理念,通过“师法造化”形成“状物”形式,而非凭空杜撰。如在《千里江山图》中,王希孟融入了蓝色,但是实际树木并非蓝色,使用这种艺术表现手法凸显了绿色的极致美感。在“应物象形”理念的深刻影响之下,中国传统山水绘画作品的思维模式也已经逐渐呈现出了主观色彩,这主要是由于艺术创作者已经逐渐与山水景象融为一体,将“应物象形”与“天人合一”理念进行完全融合与整合,随后逐步形成独具特色的中国山水艺术作品表现形式以及审美特色,经过长期的发展与改进之后,逐渐诞生出了更为全面化的中国传统山水画的表现形式,中国传统山水画以及相关艺术作品的审美观照也正体现于此。
结语
《黄宾虹》序中所言:“画者,本于天地之灵气,结于人心之妙想,立于天地之间,万象在旁,神思融趣,忽然划然,振笔直遂,以追其所见所闻所感,绝叫一声,纵横万状,以成精品。”明晰了山水画的创作过程,又蕴含了山水画的创作哲理。中国传统山水绘画艺术作品之中“应物象形”的审美观照形式多种多样,“应物象形”的认识论贯穿山水画创作过程的始终。其具体的艺术表现形式主要随着艺术创作者的头脑思维进行灵活转换,也正是由于艺术创作者具备独到见解以及独特审美情趣,才可以着重凸显中国传统山水画的诸多审美意象,中国传统山水画的实际表现形式以及具体的表现魅力也由此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