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总量控制的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与技术支持
2022-06-10刘冉
刘 冉
(烟台雅众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山东 烟台 264000)
1 传统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总量控制法对比分析
1.1 传统评价方法
浓度控制法。在消烟除尘设施推广中,浓度控制法的环境控制目标标准应用成效显著,能够对环境治理技术优化完善产生推动,也可促进燃料结构调整,实现燃煤工艺优化目标。但此环境控制目标标准中未充分考虑地区经济差异,对大气污染的差异分析不足,未能基于各地区气象特征的不同制定差异化的环境控制标准,其环境控制目标存在不契合地区实际排放需求的现象。
P值控制法。此方法的优势是能够有效约束污染源排放量,但在污染源密集度控制方面,P值控制法稍有不足,应用过程中需不断调整P值,对民用或小规模烟源的控制效果并不理想,虽可通过烟囱修建高度的提升来改善环境污染问题,但随着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日益增加,污染范围逐步扩大,部分区域会出现酸雨现象,而P值控制法对此问题难以化解。
1.2 总量控制法
面对污染源分布不均衡、环境容量资源浪费情况,环境质量目标控制成效及环境治理效果不够理想。为弥补浓度控制法及P值控制法的不足,提出了基于总量的控制方法。通过控制区域污染源允许排放量,在各排放源分量量化的基础上,实现大气环境质量控制成效的改善。此方法以总量控制替代了原本的浓度控制,不使用国家排放标准,而是以地方排放标准为基准进行控制。
2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方式转变带来的环境影响评价思路变化
2.1 调整评价内容
大气环境质量评价中,要调整项目选址标准、调整大气源高度、优化排放强度,要探寻总量控制与城市发展规划间的内在关联。统筹协调地方及国家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分析改善后的环境质量目标与污染源排放污染物总量、环境保护对象之间的关系,对污染源、建设项目两个方面的污染物排放量削减的排污交易关系进行分析,对应用于建设项目中的环境工程技术先进性、工艺可行性及技术经济指标合理性进行分析与评判。
2.2 评价实施过程
大气环境评价实施时,应以环境评价状况为基础,运用环境预测方法,分析环境工程措施的排放容量,遵循环境质量目标,充分分析防治环境污染设备的经济技术指标,通过建设项目选址分析、排污交易费支付能力分析、污染治理投入资金承受能力分析,综合多项分析结果,选择最为适合的项目建设位置。在此过程中,应将评价单位是否具备良好的环境污染治理意识、污染治理参与度是否积极,纳入到项目环境工程技术经济指标设定合理性的评判指标中。
3 基于大气总量控制的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与技术支持系统
3.1 制定科学的总量发展规划
3.1.1 基于窄烟去稀释矩阵模型规划布局污染源
总量控制规划制定要科学选择新增源建设位置,将新增源的源强、源高控制作为重点,通过窄烟去稀释矩阵模型的构建,在模型基础上实现推演,对高度不一的网格污染物排放量最高限值进行确定,使各个高度的网格排放量进行叠加,确定高度各异的网格容量值,完成规划图的科学设计,实现污染源规划与布局的科学化与合理化制定。
3.1.2 窄烟去稀释矩阵模型反演步骤
模型反演主要有7个步骤,一是区分总量控制区,把握比例大小相一致的网格区域划分原则。二是根据排放源的源高展开高度层划分及数量统计。三是对模型扩散参数进行确定并设定气象条件,通过计算验证参数选定的合理性。四是确定环境质量目标值,在此基础上制定短期、过渡及最终目标,以最终目标作为规划目标。五是结合计算得出的差异化目标值确定高度各异的网格排放量限值,计算时,应测定两个不同层级上的不稳定度类别。六是结合计算结果测算各网格允许排放量,根据排放源确定各网格层与环境层之间的容量差值。七是对统计结果进行记录与绘制。
3.2 大气环境容量开发利用规划
大气环境容量开发利用规划需要基于大气环境容量,结合规划方式,在城市排放源不明确的条件下进行有效排放高度总排放量最大源强分布计算,为提升污染布局合理性提供导向。
3.2.1 规划模型的构建
在城市排放源不确定的条件下,对有效提升高度源的总排放量最大限值进行确定,对各设定源的允许排放量进行求解,具体规划模型按以下公式构建:
(1)
(2)
Qi≥0(i=1,2,…k)
(3)
其中,Q代表K个源排放量的总和,单位mg/s;Qi表示的是第i个源的排放量,单位是mg/s;第j个控制点上第i个源的单位排放量,浓度用fij代表,利用bj表示第j个控制点处的环境目标值,单位为mg/m3。
可将总量控制区中的各网格分别视作源,以网格中心点位置作为源坐标,进行多个具有代表性的源高设定,从中筛选多个控制点,通过反演模式对符合条件时,总排放量为最高限值时高度不一的各网格的允许排放量进行确定,以设计高度为依据,计算各网格原有污染源源高不同时的总排放量,通过计算结果分析对比,统计各网格不同设计高度下的剩余允许排放量,以此作为大气环境可开发利用的容量值。
3.2.2 污染总量的具体控制方法
大气总量控制有两种方法,即管理目标总量控制和质量目标总量控制。前者应按照GB/T13201-91《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中规定的A值法进行控制区总允许排放量的确定,利用P值法在各源中进行总量分配,A-P值法的削减对象是重点污染源,应用目标是实现控制范围内局部环境质量的有效优化。后者的控制对象是控制范围内环境空气污染物的质量标准,具体方法是基于利用A-P值法确定的各源允许排放量,结合多源扩散模式进行控制范围内总允许排放量的计算,结合贡献率对各源的允许排放量进行分配,各源排放量的分配要遵循治理成本尽可能减少、允许排放量最大化匹配的原则,在削减费用分担方式确定后再颁发排污许可证。
4 结语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中,要以总量控制法为基础,在科学制定总量控制规划方案的基础上,夯实各项工作,明确大气环境容量开发利用规划,选用适合的污染总量控制方法,确保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高效性与顺畅性,提高评价成效,提升环境污染的防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