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音乐“和”思想在审美发生层面的逻辑演进
2022-06-09李诗阳唐子杰
李诗阳 唐子杰
摘 要:荀子是先秦儒家音乐美学思想的集大成者,其音乐美学思想主要反映在《荀子·乐论》之中。荀子对音乐审美活动的论述以“和”贯之,认为音乐“和”的审美活动是从三个方面逐渐展开的:其一,音乐审美活动源于“心物相和”产生的“智识”;其二,音乐审美活动的发生离不开“心”和“耳”的相通相和;其三,美感享受源于经音乐调和过的心灵,“养耳”才可“知音”。
关键词:荀子 音乐美学 “和” 审美观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论述了音乐审美活动时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从主体方面来看:只有音乐才能激起人的音乐感;对于没有音乐感的耳朵来说,最美的音乐也毫无意义……任何一个对象对我的意义都以我的感觉所及的程度为限。”[]从中可以发现:一方面,能从音乐中获得美感享受是音乐审美主客体共同作用的结果,人作为审美主体在音乐审美活动中占有主导地位,但若单有审美主客体中的任何一方,音乐的审美价值也就无从谈起;另一方面,音乐审美活动基于有“音乐感”的耳朵。单有感官却不去培养它的欣赏能力,那么感官对音乐等艺术形式的审美能力也会有所缺失。而早在两千多年前的先秦时期,荀子就以“和”为核心,对音乐审美活动实现的条件,及其展开过程作了类似的论述。
一、人有认知的本能
音乐审美活动的发生是以人可以“理知”世界为首要前提的。《荀子·解蔽》云:“凡以知,人之性也;可以知,物之理也。”[]荀子认为,人有认知世间万物的本能,同时世间万物也有着被人认知的属性,所以审美主体能够认知审美对象就成为了必然。《荀子·正名》又有:“所以知之在人者谓之知。知有所合谓之智。智所以能之在人者谓之能。能有所合谓之能。”先谦按:“在人者,明藏于心。有合着,遇物而形。下两‘谓之能’同……二‘知’、二‘能’,并有虚实动静之分。”[]可见,“知”为人对于万物的认知能力;“智”为人对万物认知所形成的“智识”,即主体之“能知”与客体之“所知”相和的结果。“智所以能之在人者谓之能”中的“能”为人的本能;“能有所合谓之能”中的“能”指后天生成的才能。由此观之,人本性、本能中的“知”和“能”是人可以主观认知世界、欣赏音乐的基本条件,而“智识”和“才能”则是经由人后天认识事物所形成的。
二、基于“心”、“耳”相和的审美活动
荀子基于其唯物的认识论出发,认为“心”(认知)和“耳”(天官)相和是音乐审美活动得以实现的重要条件。《荀子·正名》有提到:“然则何缘而以同异?曰:‘缘天官。’凡同类、同情者,其天官之意物也同,故比方之疑似而通,是所以共七约名以相期也。形体、色、理以目异,声音清浊、调竽奇声以耳异,说、故、喜、怒、哀、乐、爱、恶、欲,以心异。”[]人为何对万物的认知有所不同?这是因为人有“天官”,天官即耳目口鼻心体也,天官谓之同则同,谓之异则异也。音乐中复杂多样的声音可以被人所欣赏,是因为人可以用耳来听到万物的声音,而若“以聋辨声”那是无论如何也无法正确认知声音的。荀子曾说“缘耳”才可“知声”,也就是说“耳”仅是听到声音的工具,是媒介性质的存在,而真正认识声音则需要以“心”为根本。《荀子·正名》云:“徵知,则缘耳而知声可也,缘目而知形可也。然而徵知必将待天官之当簿其类,然后可也。五官簿之而不知,心徵知而无说,则人莫不然谓之不知。”注有:“以心能召万物,故可以因耳而知声……心虽能召所知,必将任使耳目,令各主掌其类,然后可也。言心亦不能自主之也。”[]可见,即便心有“徵知”的本能,若不通过耳来听到客观世界的声音,那么人就不能正确认知声音;反过来,人耳听到的声音同样需要心进行认知与辨别,若“心不使焉,则白黑在前而目不见,雷鼓在侧而耳不闻。”(《荀子·解蔽》)[]可见,荀子从“缘耳而知声”这一角度肯定了音乐审美活动是人的“心”與“耳”相和统一的结果。
三、养耳和心以知乐
人虽有“缘耳而知声”的能力,但如何才能将“知声”上升为审美意义上“知乐”呢?《荀子·礼论》载:“故礼者养也……钟鼓管磬,琴瑟竽笙,所以养耳也。”[]在荀子看来,“知乐”需要经过器乐的“养耳”才能够实现,“养耳”即养耳之欲,一是使得情欲处于平和的状态,在礼乐的规范下抒发;二是使得人有辨别音乐善恶的能力。“养耳之欲”并非意味着人“天官”的欲望要无节制的满足,而是需要在“礼”的范围内抒发。《荀子·礼论》有云:“礼起于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可见,人耳对音乐等外在事物的欲求需要在礼义的准则度量之下实现。同时并非所有的音乐都值得人去穷尽听之,只有钟鼓管磬发出的乐音才值得聆听。而若音乐只是单单屈从于人的欲望而存在,那音乐最终会成为滥发人欲的“淫乐”,这种情绪、形式均不“中和”的音乐应当被人摒弃。所以通过音乐调和心灵,可使得人始终秉持“相持相长”的中和原则,进而增强人的赏乐能力。
后世的《乐记》中也有相近的说法:“是故知声而不知音者,禽兽是也;知音而不知乐者,众庶是也。唯君子为能知乐。”仅“知声”,则是禽兽,仅有感官的功能;仅“知音”,则是庶人,仅能够听到音乐的音响,并将其区别于其它声音;而只有君子有着经由器乐调和过的心灵,所以才可“知乐”,能够同时把握音乐的形式美和内在美。
四、结语
以“和”为贵是先秦儒家一直秉承的思想传统,“和”在先秦儒家音乐美学思想中也同样占有重要地位。荀子则在前人的基础上,对音乐“和”思想有了更为深入的阐述。荀子的音乐“和”思想特别突出了审美活动中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和谐关系,这种“和”的关系贯穿于审美活动的发生和展开过程之中。此外,荀子的音乐“和”美学思想对后世《乐记》等文献也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
作者简介:
李诗阳(1998.8-),男,汉族,河北省石家庄市,在读硕士生,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人文学院,研究方向:先秦音乐美学。
唐子杰(1997.1-),女,汉族,河北省沧州市,在读硕士生,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人文学院,研究方向: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