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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国有文化资产管理机制创新研究

2022-06-07朱立丽

学理论·下 2022年3期
关键词:管理机制创新

摘 要:作为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加强和改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是哈尔滨市文化建设的迫切要求。因此在梳理哈尔滨市文化资产现状的基础上,剖析其现行国有文化资产管理机制存在的弊端及其根源,探索哈尔滨市国有文化资产管理机制创新的路径:建立和完善国有文化企业资产的专门管理机构;创新国有文化资产管理方式;优化文化资产产业结构;培育新业态促进文化消费;探索国有文化企业的盈利模式;构建多元化融资模式;建立完善的资产评估制度;借鉴国内国有文化资产优秀管理模式。

关键词:国有文化资产;管理机制;创新

中图分类号:G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22)03-0094-03

国有文化资产管理机制的改革和完善关系到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和文化产业的布局调整,是文化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和关键环节,事关国有文化体制改革发展的全局。加强和改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是哈尔滨市文化建设的迫切要求,也是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目前,哈尔滨市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隐藏在体制背后的问题亟待我们探究和关注。因此,深入了解把握国有文化资产的特殊性,创新哈尔滨国有文化资产管理机制,探索国有文化资产监管的有效模式,已经成为当前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产业健康发展的重大课题。

一、哈尔滨市文化产业现状

(一)文化产业及其资产规模

近几年,哈尔滨文化产业发展迅速,文化产业门类比较齐全,发展势头良好。至2020年上半年,哈尔滨共有专业艺术表演团体5个;博物馆80个;文化馆(藝术馆)20个;公共图书馆17个,图书馆分馆137个;各类电影放映单位80个;综合档案馆19个,专业档案馆3个。全市147家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42.3亿元,其中,营业收入增长的企业有28户,受疫情影响营业收入下降的企业有117户。从吸纳就业看,2020年上半年,哈尔滨市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吸纳就业人员1.99万人,其中,文化服务业吸纳就业人员1.47万人,与2020年同期持平,占全市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就业人员的73.7%;文化制造业吸纳就业人员3 827人,同比下降7%;文化批发和零售业吸纳就业人员1 419人,同比增长7.3%。

(二)文化产业发展不均衡

目前,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主要集中在主城区,县域分布较少。2020年上半年,九区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38.5亿元,占哈尔滨市的91%,同比下降23.2%。九县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3.8亿元,占全市的9%,同比下降8.8%。仅有宾县营业收入超亿元,达到1.5亿元,其余8个县(市)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营业收入均不足亿元,仍有较大发展空间。

(三)非常时期企业亏损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哈尔滨市文化产业企业受到极大冲击。2020年上半年,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营业利润亏损3.8亿元,其中,文化制造业亏损企业达20户,亏损面达55.6%;文化服务业亏损企业53户,亏损面达62.4%,主要集中在影院、景区、游乐园、出版行业。营业收入增速下降位列前四位的行业为文化投资运营、文化娱乐休闲服务、文化装备生产、内容创作生产,同比下降分别为93.4%、69.9%、41.9%、25.9%。营业收入总量下降较大的文化娱乐休闲服务行业,同比减少2.9亿元。营业收入占比最大的文化传播渠道行业营业收入同比下降24.7%。

二、现行国有文化资产管理机制的弊端及其根源

(一)资产出资人机构职能缺失

目前,相当一部分国有文化企业由政府部门出资创办,政府的多个部门对其资产进行监管,但却没有一个部门对文化资产的投入、经营、收益、资本积累全程负责。一些国有文化资产出资人机构挂靠在宣传部门,重要问题仍然由政府宣传部门和文化主管部门共同敲定,国有文化资产出资人机构的职权形同虚设。尽管成立了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但其职能更多的是协助政府组织企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协调推动重大文化项目的建设等,独立出资人地位并未体现。一是降低了文化资源配置效率,导致经营文化企业的积极性不足,无法成为自负盈亏、自主发展的市场经济主体。二是由于各部门对文化企业的人、事、资产等问题分割管理,都向企业发号施令,导致企业无所适从,难以协调与各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

(二)资产管理不规范

目前,国有文化资产主要分布在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部门,且各部门相互独立,各自为政。主管部门既制定文化政策“管文化”,还投资“办文化”,形成“管办不分”的状况,使企业既没有自我约束机制,也没有自我成长机制,造成文化市场无法公平有序竞争。另一方面,国有文化产业结构不合理,文化事业部分偏大,文化产业部分偏小。对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没有明确区分,造成资源配置效率低下,文化资产处于闲置和浪费状态。

(三)资产运营机构“缺位”

市场经济使以娱乐场所和网吧为代表的文化娱乐服务产业异军突起,而文化艺术服务产业却无人问津,这表明“快餐文化”“享乐文化”已充斥并占据大量文化市场。如此下去,文化产业将偏离正轨。而问题产生的根源,是没有成立专门的国有文化资产运营机构,没有及时对国有文化资产的流向、经营性文化产业布局进行调整、监管,对国有文化企业的运营活动缺乏科学指导。

(四)资产规模小,企业难以做大做强

国有文化企业隶属于不同政府部门,由于初始注册资本额度低,企业资产规模不大,使得市场竞争能力相对不强。很多文化企业的生存主要依靠政府主管部门,生产经营模式过于传统,更无从谈及创新,甚至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文化企业资产少、家底薄、基础差,企业难以做大做强,产品缺乏竞争力,自然无法应对市场经济的千变万化。同时,转制后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也加重了企业负担。

(五)企业融资难

产业发展需要资金的支持,以推动产业结构升级、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区别于传统产业的收益低、见效慢,文化产业具有很强的融资吸引力。然而,目前文化产业因投融资体制不健全而陷入“融资难”的窘境,严重制约了文化企业的发展。尽管大型国有文化企业有能力在资本市场上进行融资,但是受制于政策法规和金融体系、投融资机制的限制,融资额度往往无法满足自身的需求。中小企业很难获得大规模融资的原因:一是金融机构本身也是独立的经济体,同样追求经济利益,要进行收益和成本的考量;二是由于文化产业发展前期阶段的投入和风险难以预知,使大多数金融机构在信贷时被边缘化;三是文化资产的特殊性使得文化企业内部可以用来贷款抵押的有形资产,如土地、厂房等相对缺乏;四是文化企业自身的经营状况不符合放贷标准,使金融机构不愿提供资金支持。另外,因投融资平台不健全使银企之间缺乏畅通的沟通渠道和信息共享空间,最终使文化企业无法获得充足的资金支持。

(六)资产的使用与管理缺乏科学的考核评价

部分文化企业转制前属于事业单位,遵循事业单位的财会制度,沿用原有的考评机制,难以客观全面地反映被考核企业的现实情况,存在资产长期不评估、不核算、不提折旧等现象,有的企业以较好的主营业务指标掩盖国有资产闲置和浪费。还有少部分文化单位由于资产管理缺乏科学的规章制度,导致资产购置、管理、处置存在漏洞。很多文化企业只重视房屋、土地、设备等有形资产,忽视知识产权、品牌价值、影响力、营销网络、传播渠道等无形资产,降低了文化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从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七)缺乏文化企业职业经理人

优秀的職业经理人将为行业发展带来勃勃生机,为企业创造价值。但是,哈尔滨市文化产业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较为薄弱,文化企业经理人还没有成熟的市场和评价、选择机制,不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文化产业专业性强、相对封闭的特性,导致文化产业的职业经理人既难以从外部引进、又难以从内部产生,大部分文化企业的负责人来自上级主管机关的任命,懂文化管理的多、懂市场管理的少,既懂文化又善经营的人才严重不足。

三、哈尔滨市国有文化资产管理机制创新路径

(一)建立和完善国有文化企业资产的专门管理机构

专门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机构可以确保文化单位在改制过程中平稳过渡,并顺利实现改制,还将促进资产保值增值。目前哈尔滨市只是在财政局内设置了科教和文化处,承担市属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经营预算决算等。应效仿中央和其他省市建立国有文化资产专门管理机构的做法,探索建立党委和政府监管有机结合、宣传部门有效主导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机制,建立“文化资产管理办公室”(文资办)。“文资办”兼具出资人和监管者的双重职能,即:代表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权利,负责监督管理文化企业国有资产。“文资办”的职能包括维护文化企业的独立法人地位;赋予文化企业完整经营权,依照法律、法规制定或参与制定国有文化资产管理相关规章制度,资产管理相关的人、事管理以及企业重大事项管理等。下级“文资办”接受上级“文资办”的指导和监督。同时设立国有文化资产投资运营机构,负责对国有文化资产进行投资经营管理。“文资办”和投资运营机构必须充分履行职责,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的产权登记、清产核资、统计评价、流失查处等。

(二)创新国有文化资产管理方式

由于国有文化资产的“双重属性”,以及非经营性和经营性资产的差别,创新国有文化资产管理方式,重点要进行分类管理。完全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是为了保证人们的基本文化需求,一般不具备市场竞争力,但又不可或缺,应采取直接管理的方式。非完全公益性事业单位,比如一些代表国家水准的艺术院团、博物馆、美术馆、少年宫、电视台、报社等,应采取间接管理与直接管理相结合的方式。经营性文化企业,应当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可对其采取间接管理的方式。文化企业肩负着使文化产业国有资产增值的使命,政府过度干预其生产经营决策,不遵循市场规律,将适得其反。但市场本身存在缺陷,文化产业又具有导向作用,因此应采用间接的管理方式,不直接干预生产经营,但要进行导向管理,并对生产经营环境进行充分的监督和规范,保证文化产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三)优化文化资产产业结构

随着文化传播途径及技术手段的更新,原有文化资产分布状态将会影响国有文化在整个文化传播领域的传播力,以及国有文化的运行轨迹。因此,应优化产业结构,改革文化资产的分布;推动国有文化资产经营公司对新兴文化领域进行股权投资;鼓励非公有制经济以多种形式投资国有文化企业与产业;推动国有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并购重组;积极鼓励、推进高科技融入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传播等各个环节;发展骨干文化企业和创意文化产业,构建结构合理、富有创意、富有竞争力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

(四)培育新业态促进文化消费

以“互联网+文化”为依托,紧扣“4+4”现代产业体系中特色文化产业的战略部署,以新业态特征明显的互联网搜索服务、互联网广告服务、互联网文化等文化产业为构型,通过线上线下融合,打造具有哈尔滨特色的文化产业项目、文化产业品牌、文化产品,延长文化产业的价值链,促进文化消费和文化资产的增值。

(五)探索国有文化企业的盈利模式

坚持以品牌为中心。文化品牌是文化经济价值和精神价值的双重体现,与一般产业的品牌相比,它更能有效地吸引人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从而大幅提高产业的增值能力。因此,发展文化产业要重视品牌建设,提高品牌的美誉度,打造更具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的文化品牌,提高文化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坚持内容至上。坚持内容至上,在于通过原创意识,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形成独有的知识产权,再通过对知识产权的深度开发和广泛运用,生产高附加值的文化产品。坚持产业链经营。文化产品辐射效应广、扩散效应快的特点,使其更容易形成产业链条。国有文化企业要通过与其他产业的融合,不断向纵、横拓展,形成产业链条,扩大产品领域和消费群体覆盖面,实现规模生产。

(六)构建多元化融资模式

推进知识产权融资。国有文化企业可以集中某一系统、某一地区、某一集团内的文化企业拥有的知识产权,建立统一的“共同担保体”,为本系统、本地区、本集团里需要贷款融资的文化企业提供担保,以解决众多国有文化企业因知识产权权属容易产生纠纷、产权价值不宜评估、未来收益存在风险,而难以获得商业银行贷款的难题。上下游产业协同获得直接融资。由于文化产品的上下游产业连接紧密,如电影产业的策划、生产、发行、后续产品开发等环节,构成了完整的产业链条,可以把链条上的相关企业拉进来共同出资、协同发展、风险共担、利润共享,相当于实现了直接融资。将知识产权证券化。知识产权是文化企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将文化企业手中的知识产权以证券化的方式进行融资,是企业缓解资金不足的重要手段。知识产权证券化,即企业以未来知识产权收益产生的资金流为支撑,发行证券进行融资,从资本市场获取企业发展急需的资金。知识产权证券化后企业仍然拥有和管理知识产权,这样有利于国有文化企业的正常经营和持续稳定发展。

(七)建立完善的资产评估制度

资产评估不仅是国有文化资产监管的价值标杆,同时支撑文化企业有序发展。可以维护国有资产合法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建立健全文化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制度,强调无形文化资产的评估与监管,关注文化企业的赢利模式,探索国有文化资产的价值管理。要建立著作权等无形资产监管体系,以及无形资产管理制度、评估制度等,特别要加强对著作权资产交易的监管,促进无形资产的保值增值。通过对文化企业资产评估和绩效评价,确定企业资产价值,同时借助财政和投融资平台,使企业实现直接和间接融资,获得发展需要的大量资金;通过价值分析,拓宽投融资渠道,正确引导投资趋向,提高投资效益。

(八)借鉴国内国有文化资产优秀管理模式

目前,我国国有文化资产管理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种模式:以宣传部门作为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主管部门的上海模式;以国资委主导的深圳模式;通过文化资产管理公司建立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的重庆模式;以财政部门作为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主管部门的江苏、山东模式。其借鉴意义:一是兼顾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切实实现文化资产所有权、经营权和监督管理权的三权分离的现代产权制度和资产预算制度。二是厘清广电、新闻出版、文化艺术等部门与出资人,与财政、宣传等监管机构之间的关系及各自的职权范围。三是建立财政部门、宣传部门、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国资委等相关部门的沟通机制、协作机制。四是明确规定由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专门机构统筹负责国有文化资产的监管工作,加强、改进国有文化资产日常监管。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四个自信”,使国有文化产业发展面临难得的机遇。以此为契机,深化哈尔滨市文化资产管理机制改革,建立完善的国有文化经营资产的决策运营机制、保值增值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监督管理机制,明晰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资产管理机构、企事业单位各自的角色关系,明确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管理程序等,保障国有资产出资人的合法权益,将为推动文化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强大的文化力量。

参考文献:

[1]2020年哈尔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GOV/OL].(2021-04-30)[2021-11-01].http://www.harbin.gov.cn/art/2021/4/30/art_25924_1099261.html.

[2]邢娜,李保林.國有文化资产监管的现状及改革思路[J].经贸实践,2017(4):101.

收稿日期:2021-11-18

作者简介:朱立丽,研究员,博士,从事农业经济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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