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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保护原则“原汁原味”与“本真性”探微

2022-06-06

新疆艺术 2022年3期
关键词:真性原汁原味二者

□ 李 林

卡拉鸟笼编制技艺

非遗保护原则中颇受关注的“原汁原味”与“本真性”,二者对于非遗保护工作有着不同向度的影响。正确认识二者,笔者首先从“原汁原味”与“本真性”基本概念出发,试将二者进行对比、剖析,通过对于其概念的解构进一步阐释二者的本质差异。其次以非遗基本概念以及非遗保护实践作为落脚点,讨论并验证二者的合理性。最后从人类学“自者”与“他者”视角关注“本真性”,该原则更具合理性,能够适应非遗保护实践工作,同时明晰坚持“本真性”原则对于非遗保护实践的重要意义。

非遗保护原则对于非遗保护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树立正确的保护原则能够保证在非遗保护实践过程之中采取正确的、积极有效的措施,落实非遗保护工作。2004 年我国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后,非遗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笔者在调研中发现,“原汁原味”与“本真性”作为非遗保护的两种原则不仅在学界有着诸多争议与讨论,而且传承人在传承的过程之中同样时有困惑。目前对于两个原则进行比较分析的文章较少,大多是独立讨论,因此笔者试图将两者进行对比分析,探寻二者的合理性。

一、非遗保护的两种原则“原汁原味”与“本真性”

非遗基础性保护工作成绩斐然,非遗保护也进入“后”非遗时代,非遗保护提出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学界关于“原汁原味”与“本真性”的争论愈加激烈,但是还未有学人从二者基本概念出发,对比其产生以及差异。笔者首先对于二者的产生、发展以及如何参与到非遗保护中进行阐述,以此形成对二者在非遗学界的形成与介入的充分认知。

(一)“原汁原味”原则在非遗学界的形成

非遗领域中的“原汁原味”与食品领域追求的“原汁原味”有何本质区别?同时值得思考的是“原汁原味”是从何时引入到非遗保护之中?“原汁原味”这一概念是在音乐领域发展之后,逐渐引入到非遗领域。2004 年举办第二届“中国南北民歌擂台赛”时,将该名更改为“中国南北(原生态)民歌擂台赛”,但是在这之前音乐领域谈及类似概念通常使用的是“原汁原味”的说法。在非遗领域中较早对于“原汁原味”进行阐释的是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毛小雨,2006 年粤剧入选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之中归入传统戏剧类,2009 年入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毛小雨谈到粤剧具有兼容并包的特点,但是过多话剧和外来剧种导演,已使粤剧逐渐背离了粤剧的特点,以致人们有时会发出疑问,粤剧是否还姓粤?但是在这一时期对于“原汁原味”的讨论并不涉及其在非遗领域的适用以及该如何定义非遗领域中的“原汁原味”。2011 年非遗领域的相关专家学者提出“原汁原味”传承的界定标准:判断一个非遗项目是否“原汁原味”地传承,主要取决于以下三大要素:“表现形式”“表现内容”以及“所用原料”,这是判断非遗项目是否保持原汁原味的三条准则。这是首次有专家学者对于非遗领域的“原汁原味”概念进行定义,同时也推进非遗领域对于保护原则“原汁原味”的大讨论。但是这种讨论分为两种倾向:一种倾向是赞成“原汁原味”。何梓焜所著《粤剧要“认识自己”——再论粤剧的“原汁原味”》、苑利、顾军所著《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学保护评估的三个标准》。多篇文章强调“原汁原味”对于非遗保护的重要意义,该原则应当得到践行。一种倾向是反对“原汁原味”。宋俊华所著《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生态与衍生态》、方李莉所著《“非遗”保护的文化人类学视角——评<文化人类学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多篇文章强调非遗“原汁原味”的保护是不切实际的。激烈的讨论使得非遗领域对于“原汁原味”地认识不断加深,该原则也被更多的专家学者所认识与熟知。

(二)“本真性”原则在非遗学界的介入

本真性一词源于希腊语的“Authentes”,意为“权威者”或“某人亲手制作”。1964 年《威尼斯宪章》针对本真性给出定义,这也标志在本真性原则正式引入到遗产保护领域,这对于遗产保护而言具有重要意义。“本真性”在国内最早出现在民俗学领域,这一概念的引入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当时国内民俗研究理论需要扩充,需要积极与国际民俗研究理论接轨;另一方面是由于原生态概念出现无法适应民俗研究的现状。2003 年11 月高丙中参加民俗学会成立二十周年的研讨会,并在会上发言中使用了“本真性”概念。当时便对“本真性”概念展开了激烈讨论,这也成为该次会议的亮点,也将该概念引入民俗学领域。但是这一时期国内对“本真性”概念尚无明确的定义。在这一概念引入到民俗领域之后,有相关专家学者就这一原则如何介入非遗领域,以及该如何在非遗领域定义它进行尝试与探讨。《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由王文章主编,书中着重强调非遗项目的本真性,但是对于应该如何保持非遗的本真性以及非遗的本真性体现在哪些方面并未展开深入分析。刘晓春在其文章《谁的原生态?何为本真性——非物质文化遗产语境下的原生态现象分析》中主要探讨了三个问题:第一,何为本真性;第二,本真性问题的由来;第三,为何需要本真性,针对这三个问题展开集中论述。随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刘魁立针对“本真性”进行定义,“本真性”是一个历时性的范畴,因为本真性关心事物自身在演进过程之中的同一性的范畴。刘魁立详细分析构成非物质文化遗产本真性的基本因素:基本结构、基本性质、基本功能、基本形态,和作为主体的个人、社群、族群对该事项的价值评估这是构成本真性的基本因素。同时笔者也参考美国民俗学界对于“本真性”概念的定义,美国国家艺术基金委员会前主席、美国民俗学会前主席艾伟(Bill Ivey)在2014 年对中国进行考察之后指出“本真性”应当是符合以下五点:1.这段文字、表演和行为必须具有商业化前的特征,经常表现为现代化以前的简洁,或者非复杂的特性。2.但是这段文字、表演、行为必须在当下具有活跃的特征。其状态必须不断演化,而非在静止的“经典的状态”里,或者像“博物馆展品”一样被保存。3.该艺术形式必须产生并运用于某一具有共同价值观和行为的民间群体。这一群体隔离于现代社会、并不受任何商业目的影响——这一群体根据种族、宗教、国籍或其他一系列因素与其他群体区分。4.该艺术形式的表演者必须是一名具有资格的人——该表演者必须来自该民间群体,通常为一名老者,其行为不受大众或者商业文化左右,但受群体中共有的前商业化价值观和行为影响。5.表演内容和技巧通过口口相传的方式进行。从以上定义中可见,“本真性”原则的最大特点在于,传承群体在坚持非遗基本因素的基础之上对于非遗项目的活态传承、创新性传承。刘魁立对于“本真性”原则的定义在国内有着广泛的影响力,因此本文对于“本真性”的讨论建立在此基础之上。

二、“原汁原味”与“本真性”原则建构的合理性

全面真实地认识“原汁原味”与“本真性”,这是做出正确选择、正确评价二者的基础。但是在非遗学界并未就两者在基本概念以及非遗保护实践的需求方面,对两者进行全面、综合的阐释与讨论,大多是就某一原则进行单独性论述,因此难以形成对比性分析,对于二者的认知过于片面化、单一化,这就导致对于二者难以形成正确、有效的认知。因此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全面、综合分析:

(一)基于基础概念分析二者的本质区别

首先从概念上对于二者进行把握与了解,基于概念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两个方面认识“原汁原味”与“本真性”原则的本质区别。第一,能否有创新性传承。“原汁原味”强调,表现形式不能变、表现内容不能变、以及所用原料不能变,这是判断一个非遗项目是否原汁原味传承的重要标准,注重非遗原封不动的传承;而“本真性”强调,基本功能、基本性质、基本结构、基本形态,和作为主体的个人、社群、族群对该事项的价值评估,这些基本因素保持不变,其他的外在形式可以适当改变,可以有所创新的传承。应当明确非遗的特点,非遗具有活态流变性,因此随着时间、地点、文化等外在条件的转变,非遗项目会随之发展变化。中国诸多民俗学者认识到活态流变性对于非遗项目的重要意义,并且提出“本真性”保护、“活态”保护等原则,以便使脆弱的非遗项目既可以生存,又能够发展,最终不会丧失其质的规定性。例如韩国端午祭就是中国端午节流传到韩国并且与韩国当地的文化相结合的产物,当下的社会时代也在不断的变化发展,随着这种变化发展非遗项目也应当可以与当下的文化相结合进行有效传承。第二,是否重视传承主体感受。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对于物质文化遗产而言有着巨大的差异:非物质性。非遗是一种技艺、一种知识,是存在于人脑之中,通过一定的物质形式得以展现。所以非遗保护通常强调对于传承人的保护是首要任务,传承人是有感情的社会动物,其传承不是对于非遗项目的简单复刻,他们对于非遗项目的感受以及对于非遗项目的认知尤为重要。“原汁原味”过多的强调非遗不能随意改动,而忽略了传承主体的感受与认知。同时“原汁原味”以何时为“原”?梁祝传说自东晋产生,历经千年形成现在大众所熟知的民间传说,在这千年传承发展的过程之中梁祝传说不断扩充。“原汁原味”是保护唐代时期的梁祝传说,还是要保护宋代的梁祝传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伦理原则》中指出“小区、群体和有关个人为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存续力而进行必要实践、表示、表述、知识和技能的权利应予以承认和尊重。各小区、群体和个人应评定自身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该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应受制于外部对其价值的判断。”这就强调传承主体对于非遗价值的评价应当得到尊重,人会一代一代的出现,社会属性的框架也会随着时代而变化,人们对于非遗价值的评判不是一成不变的。例如多吉画派唐卡开创当代唐卡发展的新格局,该画派依然采用《造像量度经》、依然使用矿物质原料,但是在相关技法上有所突破,吸收汉族中国画以形写神的技艺,使得人物形象更加逼真,并且在表现内容上考虑到当下的艺术审美观赏。这是唐卡画派自身做出的选择,应当得到尊重,不应强行干涉。因此传承人为保证和促进非遗项目的传承发展,在保证非遗项目基本性质等不变的情况下可以有所创新,这种创新是传承群体自我意识的觉醒亦是自我价值的选择,因此这种创新传承应当得到尊重。

(二)基于非遗概念认识二者的发展之路

“原汁原味”与“本真性”是在保护非遗过程之中应运而生的,最终目的是为非遗保护提供科学有效的保护原则,指导非遗保护实践。非遗保护原则是指引、探索正确非遗保护路径上的明灯,正确、合理的原则为非遗保护工作照亮前进的道路;错误、畸形的原则使得非遗保护工作陷入泥沼,甚至被引向歧途停滞不前。非遗概念的引入是我国非遗保护工作新的起点,因此正确认识非遗概念,对于客观评价二者具有重要意义。2003 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对于非遗是什么,非遗包括哪些方面,分为哪些方面进行详细阐释,这是首次对“非遗”给出明确的概念解释。随后2011 年我国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该法是我国在借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于非遗的定义并且结合本国国情的基础之上而产生,该法是我国非遗保护领域第一部大法,它的颁布标志着我国非遗保护工作进入有法可依的阶段。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于非遗概念的定义对于当下非遗保护具有重要启示意义:“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世代相传,在各小区群体适应周围环境以及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中,被不断地再创造,为这些小区和群体提供认同感和持续感,从而增强对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的尊重”,从这句话中可以看到非遗是人类在与周围环境、文化相适应的基础之上创造出来,并且是在不断地被再创造。那也就意味着,随着非遗项目所处环境的变化,非遗项目也会发生变化,这种变化可能会存在滞后性。两部法律都强调非遗是被小区、群体以及各族人民所重视,因此传承主体对于非遗项目的观点以及想法应当得到重视与尊重。非遗是不断变化发展的,其活态流变性以及传承群体的主体地位是不容置疑的,基于以上非遗概念,“本真性”原则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家非遗保护工作的根本宗旨相适应,亦能够更加适应非遗保护实践,在未来的发展之路更加合理;“原汁原味”原则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的“不断被再创造”相矛盾,过于强调固守传统而无法适应非遗项目在未来的发展之路。

(三)基于非遗保护实践证实二者的合理性

贵州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卡拉鸟笼编制技艺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笔者在大量深入的田野调研基础之上结合非遗保护实践验证二者的合理性。贵州省丹寨县卡拉村被誉为“中国鸟笼第一村”,贵州省文化厅将其命名为“鸟笼编制艺术之乡”,卡拉鸟笼编制技艺为贵州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2020 年7 月笔者在该村进行为期十五天的调研活动时注意到,卡拉鸟笼制作工艺由传统的粗犷,发展到现在的精细化,同时鸟笼形制也随时代需求而产生变化。县级传承人吴文军是制作卡拉鸟笼的能手,他在传统的鸟笼制作技艺的基础之上,制作出作为工艺品展示的鸟笼,或者将原有比例缩小制作出的鸟笼可以装蝈蝈等小的玩物。对于招收徒弟的要求是在掌握鸟笼制作技艺的基础之上,可以有所创新,工艺可以更加精细化。重庆市荣昌县的荣昌折扇与苏州绢绸扇、杭州书画扇并称为“中国三大名扇”,荣昌折扇制作技艺2008 年被列入到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之中,笔者2020 年10 月在荣昌进行为期一周的调研。荣昌折扇具有代表性的是传统黑纸扇,其国家代表性传承人陈子福在原有制作工艺的基础之上设计出“夏布扇”。将同是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的夏布与荣昌折扇相结合,取得良好效果。在调研过程中发现,“夏布扇”有着良好的销量,在当地颇受欢迎,甚至有外地游客专程到荣昌购买“夏布扇”。安徽芜湖铁画锻制技艺2006 年被列入到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之中。芜湖铁画锻制技艺有着悠久的历史,该技艺是在借鉴国画的基础之上发展而来的,在发展的过程中也出现了铁书画的艺术形式,其代表作《沁园春·雪》陈设在人民大会堂。在工业文明之前,铁画锻制更多是依赖煤炭煅烧与不断地捶打,在进行焊接时使用炭火烧制;但是在工业文明时代,现代人们发明了电焊机这为芜湖铁画锻制带来了极大的便利,电焊机的使用也极大地促进了芜湖铁画锻制技艺的发展。为了更加有效保存铁画,要对完成后的铁画进行除锈,将铁画放进专门配置的酸性溶液里进行一定的化学反应。在现代社会应当看到芜湖铁画锻制技艺不管是对电焊机的吸纳,还是对于现代化学溶剂的使用,在这个过程之中芜湖铁画锻制技艺依然是保持着传统的制作技艺流程,其基本的结构、文化内涵依然没有发生改变。光山花鼓戏在2014 年被列入到第四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名录之中,笔者在2020 年以及2021 年多次跟踪调研。光山花鼓戏在剧目上结合当代文化创编出《油茶花儿开》等新编剧目,在省内戏曲比赛中多次获奖,受到戏曲领域专家学者的一致好评。国家级传承人魏桂香、省级传承人李德英以及市级传承人何玉华、张秀芳等风格各有千秋,但是她们都保持着光山花鼓戏的基本样态、基本风貌以及基本功能。大量的田野实践、大量的社会调研,大量的非遗案例,回馈给非遗保护领域的是“本真性”更具合理性。非遗主要活跃在乡村,创作者是乡民,使用者是乡民,观赏者也主要是乡民,非遗的“原汁原味”不应该成为专家学者的田园诗,山水画。

三、“自者”与“他者”角度认识“本真性”原则

“自者”和“他者”构成关涉生活中的艺术的两个群体,也代表着研究艺术问题的两种视角。“自者”视野中的民间艺术与日常生活相融合,反映着其理想、愿望、情感。而“他者”往往将日常生活审美化,呈现在其眼前的是“自者”审美态度、审美情感、审美情趣的反映。非遗与普通民众的生活密切相关,在非遗保护中针对“原汁原味”与“本真性”原则的选择应当慎重思考。非遗项目本身在当代社会中就处于濒危状态,对于非遗项目的保护不能像建房子那样,房子建不好可以推倒重来,但是如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走错,那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本身将会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对于二者讨论的意义有两点:第一,学术层面。对于学界多年来的争论进行及时有效、全面的阐释,明确二者意义。非遗学界相关专家学者对于“原汁原味”与“本真性”原则有着诸多争议,但是并未就二者进行综合探讨,本文从多方面对于二者进行对比分析,对于二者有更为深入的认识。第二,实践层面。对于这两项原则的选择关系到非遗保护的实践之路,以及非遗能否得到正确保护。非遗保护实践需要正确的理论作为先导,对保护工作进行指导,正确的理念带来正确的指导,错误的理念则会导致非遗保护工作走向歧途。

非物质文化遗产——荣昌折扇制作

光山花鼓戏

笔者认为“原汁原味”与“本真性”原则的本质区别在于“传承人能否创新性传承”。非遗最大的特性在于活态流变性,它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其产生、发展、传承是一个活态的过程,这个过程与非遗项目生存环境的变化以及社会环境的流变有着密切联系。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有着巨大差异,虽然二者同属遗产,但是物质文化遗产例如故宫、颐和园、少林寺是固态的文物,一旦形成就不会再发生改变。非物质文化遗产——荣昌折扇制作技艺、光山花鼓戏等非遗项目是活态流变的,非遗项目在历史的长河之中不断发展、不断完善,而不是在产生之后固定不变、故步自封。笔者认为,具有传承人创新性传承特点的“本真性”原则更加适应非遗保护实践。坚持“本真性”原则具有多重意义:

第一,“自者”的角度理解非遗,传承群体的个人意愿能够得到重视、尊重。在笔者看来,非遗越是能够从“自者”的角度出发,越富有生命力更具有保护的价值。传承群体对于非遗项目发展的选择不应当受到外来力量的干预,防止行政命令式的干预或者学者自我意愿的强加。相对应的“他者”包括专家学者、政府工作人员、艺术爱好者等,会在自觉或不自觉的状态下基于他们的知识结构,依据他们的认知对日常生活中的艺术作出表述,但这种表述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在当下的语境里往往因为出发点的不同,与“自者”的视野相碰撞,形成困惑。“自者”对于非遗表现内容、表现形式的选择,更重要的是寻求一种互相认可的民族文化样式,达到精神上的认同,作为其文化身份的标志以及自我心灵的归属。例如“伊玛堪”国家级传承人吴明新结合西方童话中美人鱼的原型,同时融入汉族龙女的故事情节创造出《美人鱼姑娘》,在演唱方式以及韵律方面依然是采用传统的“伊玛堪”的表现形式。在面对这样创新的“伊玛堪”时,大多数的赫哲族人表示能够接受。传承主体作为该项非遗的创造者、所有者、传承者,他们的判断和认同是非遗传承的内在动力,也是“本真性”原则的内在活力。

第二,非遗项目的活态流变性能够得到保证,非遗能够得到有效传承。非遗项目在产生之后不断发展完善,即使在未来的时空领域中依旧会不断的发展变化,这是非遗的基本特点。坚持“本真性”原则能够打破故步自封的状态,不再是强调内容、形式的“原汁原味”,也不再是“他者”对于非遗保护的强行干预,笔者认为当某一项非遗进入到十分濒危、紧急的状态时,他者可以对其进行指导,但是当非遗项目能够自我传承时,他者不能对其进行强行干预。“他者”有着属于自身的观念、思想来认识这些不属于自身的文化,那作为“他者”就属于局外人。“自者”对于非遗项目发展的选择,能够保证非遗的活态流变性得以实现。梁祝传说千余年前便有了文字记载,流传中不断丰富发展,该传说内容是经过千百年演绎、变化和发展的,是从简单的口传演绎成曲折的故事,无法保持该传说起初的原始面貌。

第三,非遗的创新能够得到保障。现在依然存在谈“创新”色变,认为创新二字与非遗毫无关系,显然这种观念是错误的。非遗项目之所以能够接续传承,就在于其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与当时社会需要紧密结合有所创新,在当下社会发展中非遗项目若想得到有效传承,依然需要创新、需要与当下社会需求相结合。但同时笔者注意到,非遗的创新性传承是在保证其基本结构、基本性质、基本功能、基本形态等这些基本因素不变的情况下进行创新,而不是把文化的传统割裂,打着“以人为本”的先进理念进行造假,使非遗项目成为无根之木、无源之水。

结语

在非遗保护中强调“原汁原味”是不现实的、是违反文化发展规律的,反观强调活态流变的“本真性”原则更符合非遗保护的实际需求。“本真性”原则内涵着对于非遗“自者”即传承群体意愿以及价值评判的尊重,防止“他者”对于非遗项目传承的过度干预,非遗项目的活态流变特点以及创新性传承在该原则下也能够得到保证。该原则为非遗保护工作以及实践提供正确的道路指引,在坚持“本真性”原则的指导之下,非遗保护会更加科学合理,非遗保护实践能够更接地气。

①方李莉著:《“后非遗”时代与生态中国之路的思考》,文化艺术出版社2020 年版,第3 页。

②(汉)许慎著,(清)段玉裁注:《说文解字》,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 年版,第569 页。

③(汉)许慎著,(清)段玉裁注:《说文解字》,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 年版,第563 页。

④(汉)许慎著,(清)段玉裁注:《说文解字》,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 年版,第55 页。

⑤韩成艳:《从学术上拯救“原生态”和“本真性”概念》,《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 年第6期,第88 页。

⑥毛小雨:《入选世界“非遗”的粤剧要保留原汁原味》,《南国红豆》2009 年第6 期,第6 页。

⑦苑利:《工艺美术类遗产“原汁原味”三议》,《民间文化论坛》2011 年第5 期,第61 页。

⑧何梓焜:《粤剧要“认识自己”——再论粤剧的“原汁原味”》,《南国红豆》2013 年第6 期,第6 页。

⑨苑利、顾军著:《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学评估的三个标准》,《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2017 年第1 期,第137页。

⑩宋俊华:《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生态与衍生态》,《民俗研究》2008 年第4 期,第5 页。

⑪ 方李莉:《“非遗”保护的文化人类学视角——评〈文化人类学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2020 年第2 期,第122 页。

⑫ [德]瑞吉娜·本迪克丝著,李杨译:《本真性(Au‐thenticity)》,《民间文化论坛》2006 年第4 期,第102 页。

⑬ 王文章:《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教育科学出版社2013 年版,第307 页。

⑭ 刘晓春:《谁的原生态?何为本真性——非物质文化遗产语境下的原生态现象分析》,《学术研究》2008 年第2 期,第153 页。

⑮ 刘魁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共享性本真性与人类文化多样性发展》,《山东社会科学》2010 年第3 期,第26页。

⑯ [美]艾伟(Bill Ivey)著,王文婷译:《美国民俗学/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本真性”问题》,《文化遗产》2015 年第3 期,第3 页。

⑰ 康·格桑益希:《唐卡审美功能的变异与发展初探——以当代“多吉画派”唐卡为例》,《中国藏学》2013 年第3 期,第149 页。

⑱ 马知遥、刘智英、刘垚瑶:《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念的几个关键性问题》,《民俗研究》2019 年第6 期,第40-41 页。

⑲ 麻国庆:《生活的艺术化:自者的日常生活与他者的艺术表述》,《思想战线》2012 年第1 期,第4 页。

⑳ 麻国庆、朱伟:《文化人类学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9 年版,第2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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