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实现“双碳”目标的财税政策优化路径
2022-06-06陈艳
陈艳
文章针对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从我国低碳经济的发展现状、推进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现状及问题、财税政策的优化路径等方面进行了探讨。结果证实:财政征收政策是助力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愿景的重要政策。
一、我国低碳经济的发展现状
第一,传统的能源消耗、化石燃料需求仍存在,不利于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现阶段,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发展时期,在人口数量增加、城市发展的背景下,化石能源需求量也随之增多,因此中国经济无法在短期内摆脱对化石能源的依赖。由于我国尚未完成工业化发展的任务,应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严格限制能源的使用,特别是化石能源。
第二,人口规模从某种程度上阻碍着低碳经济的发展。我国人口众多,无论是人们的生活消费,抑或经济发展,都会产生大量的C02。据调查,我国的生活能耗呈现明显上涨的趋势,如2019年消耗量超出上一年的1.8%。其中,电能消耗量、天然气消耗量分别上涨6.8%、5.4%,人均C02排放量7.1t。
第三,由于低碳技术要求高、研发时间长、投入费用多、回收期长等,给低碳的转型发展带来一定的影响。低碳技术的研发和创新,能提高能源利用率,为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提供技术支撑。比如碳捕捉技术能收集工业活动产生的C02气体,并借助合理的方式进行储存,防止排入大气,而且被捕捉的气体还能用于石油开采、炼制等。为减少碳排放,目前常进行碳交易,C02排放量是主要对象。在2011年,我国多地尝试“碳交易”,结果显示:每吨碳的价格是30元,波动值处于15-45元之间。同一个时间段,欧洲的成交价格为每吨50欧元。说明相较于欧洲市场,我国的碳市场价格相对较低,价格不稳是限制碳技术研发的主要因素。
二、我国推进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现状及问题
第一,在财政补贴、支出方面,分析我国2015年-2019年的财务支出发现,在环境保护上支出的成本越来越高,提示我国越发关注环境问题。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8874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3759亿元,中央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115亿元,同比增长分别为8.5%、6.0%(具体见下表1)。要想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目前的环保支出是远远不够的,严重限制着国家财政作用的发挥。基于专项基金支出情况分析,主要涉及废旧电器、燃料等资源的处理。在2019年,我国在燃料、污水处理上花费的成本比较少,仅占总基金的0.6%。
第二,在政府绿色投资与采购方面,对于绿色低碳的发展来讲,政府在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结合环境保护、低碳技术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政府部门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比如参与投资或采购,能为相关企业的技术创新提供资金保障。受采购机制制约,目前普遍存在信息不完整、不真实的情况,使得企业无法在第一时间获得有用信息;现行机制不完善,尤其是投资机制,导致金融市场缺乏明确的标准,从而出现信息不透明、不公开等金融交易问题;企业缺乏成熟可用的低碳技术,不利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在绿色低碳产品的研发上,投入成本高、无法在短期内获利,导致企业不愿意投资,妨碍了绿色产业的发展。
第三,在税收政策方面,我国于2018年出台了《环境保护税法》,其目的是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由此正式对环保税立法。数据显示,我国仅2019年的环保税就220多亿元,占全年总收入的0.14%。在环保税的影响下,资源税也发生了变化,和自然资源勘探、开采等领域相关的政策,如增值税、消费税等,严重限制了自然资源的利用。但是从环保税收入的占比来看,现行环境保护税的作用并没有得到很好地发挥,同时税率也不是很合理,主要表现为:税率低、项目分类不明确等。除此之外,税收优惠也存在问题,比如:未落到实处,只口头优惠;未向相关部门推广,导致企业享受不到应有的优惠等,限制着税收优惠政策作用的发挥。
三、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财税政策优化路径
(一)政府和市场双轮驱动
市场、政府两手发力,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保障。坚持“双轮驱动”方针,要发挥出市场、政府的作用,形成强有力的激励作用。对此,应贯彻落实碳定价机制、财税政策,有效均衡碳减排、稳增长的关系,推进绿色低碳的转型和发展。基于绿色低碳的转型成本分析,要化解双碳目标的成本约束,有效把控确定性成本(可预见),并对不确定性成本进行预判,防范成本风险的冲击;基于绿色低碳的政策分析,应用好绿色预算、绿色财政、绿色金融等工具,为绿色低碳的转型和发展创设政策性环境。深化落实消纳税收、可再生能源投资等措施,引导企业生产、使用清洁型能源。同时,完善和优化政府的采购标准体系,加大对低碳产品的采购,將降碳目标归入公共服务和设施中,促进政府和市场在主动降碳中形成合力。
此外,制定绿色财政收支体系。目前,我国有很多的财政支出方式,最常见的是财政补贴,采取措施有:对于具备低碳技术的企业,给予财政补贴,以此来减轻企业的技术创新压力;对于技术研发时间比较长的专利,给予足够的经济支持;对于新兴产业和绿色产品,政府应提供足够的资金,引导其对产业结构进行优化;借助财政手段推动绿色生产和消费,引导人们养成低碳出行和生活的良好习惯。
(二)构建服务清洁能源体系
为实现“双碳”目标,我国最为首要的任务是构建清洁能源体系。一是,在当前的能源结构中,“一煤独大”现象严重,2020年的煤炭消费量占全年能源总消费量的56.0%,短期看该局面可继续保持。二是,可再生能源占比小,利用潜力高。为推动 “双碳”目标的实现,应采用有效、合理的减排路径,推进全行业增效减排,提高可再生能源的利用率。
现阶段,我国和能源供给体系有关的财税政策为:一是成品油消费税,对节能环保理念的倡导、成品油消费行为的引导具有显著作用,但现行监管方式传统、征收方式粗放,增加了偷税、逃税行为的可能;二是资源税,涵盖煤炭、原油等能源,但最低幅度税率低,征税范围狭窄,不利于保护自然碳汇;三是增值税,存在优惠政策分布不均的问题,缺乏对能源体系构建、新能源消纳等方面的支持。为了从能源体系方面实现“双碳”目标,应针对上述情况制定针对性的举措:一是成品油消费税方面,应对征收范围进行优化,明确划分税目税率;推进征收环节后移,将价内税更为价外税;二是资源税方面,推行消费立税,减少企业的纳税费用,为节能减排的实施提供帮助;对征税范围进行拓宽,在原本的基础上逐步覆盖不可再生的资源;三是增值税方面,鼓励、引导企业转让技术,对于采购技术的企业适当优惠;对于增值税的范围,也要适当扩大,促使智慧型能源共同享有税收优惠。AE8CA2CF-A58C-4C88-98AC-1B737D503080
(三)降碳和减污结合,增强财税政策的协同效应
财政支出在推动社会经济发展,促进绿色低碳转型方面作用重大,可从这几点着手:一是通过财政资金对风电、光伏等发电量进行补贴,为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提供帮助;二是对公共建筑节能、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等给予财政支持,推进建筑领域节能;三是借助充电桩设施奖励、新能源汽车采购补贴等手段,为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提供支持;四是针对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领域出台系列政策,制定工业节能标准,并对节能环节和结果进行监察;五是为大气污染防治提供资金支持,提高国家重点地区的大气环境质量;六是为供给侧结构的改革提供助力,支持煤炭、钢铁等行业对过剩产能进行化解;七是设立专项资金,助力基础设施的建设,以便有效应对气候变化;八是发展绿色低碳技术,比如清理低效财政补贴、发挥政府采购的示范作用、健全绿色采购法律法规、增强CCUS专项财税激励等。
(四)提出区域性的财税政策
一是东部地区经济增长快,低碳技术发展水平高,因此对于该地区,政府财政加大对低碳技术的扶持,利用各种措施给予帮扶,提高技术研发的积极性;二是中部地区应立足于自身情况,不断夯实经济基础。受地质条件影响,中部地区的资源比较丰富。在很长一段时间,过度依赖现有资源,既不利于传统产业的改革转型,又限制着当地的经济发展。所以,中部地区必须加强经济基础。结合产业结构的实际情况,采用各种手段进行优化,同时倡导各大企业节能减排。条件允许时,拿出部分资金发展第三产业,借助人才补贴、结构转型等举措,从东部地区引入优质人才;改善生态环境,当地政府应加大环保费用支出,擴大绿地面积;在原本的基础上,为环卫工人提供各种福利,提高工作主动性,减少人员流动。若经济状况允许,可以上调工资,这是留住人才最有效的举措;三是西部地区,结合经济发展现状和需求,制定针对性的财政政策,比如利用当地的能源优势,大力发展新能源;建设环保设施,退耕还林,提高绿色植被的覆盖率;最后增加社会福利,比如民生支出、教育支出,提升当地居民的教育和生活水平,提高人们的绿色发展、环境保护意识。
(五)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产业结构升级转型
第一,推动工业领域碳减排。我国工业领域处于上升期,因此碳排放比较多,尤其是重化工业。因此,工业领域的碳减排应从这样几点着手:一是优化财政奖补政策,增强税收政策的约束作用,推动过剩产业的转型,优化产业结构,促使工业发展、碳减排相挂钩;二是借助财税政策组合,促进工业流程改革。在能源的使用方面,扩大增值税的适用范围。在工业生产领域,推行低碳政策,如重复利用资源,减少资源的大量消耗;三是根据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的财税方案,对产能布局进行调整和优化。结合各地的双碳目标,制定与之相适应的财政政策,促进各地区共同发展。
第二,推动建筑领域碳减排。数据显示,我国目前的建筑工程占地600亿平方米,其中有95%的工程具有高能耗的特征。因此,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是节能减排的首要选择。当前,中央、地方为改造老旧小区,均给予财政补贴,但补贴模式“大包大揽”,增加财政压力,甚至存在建筑项目烂尾的风险。同时,绿色建筑在我国正处于“幼稚期”,很难高质量发展。鉴于此,应采用“社会参与、政府引导”的模式,加快绿色建筑、智慧城市的发展;建立有效、完善的投资运营体制,促进绿色建筑、智慧能源结合,实现绿色建筑的升级。
第三,推动交通领域碳减排。现阶段,道路交通碳排量持续增加,减少碳排量成为研究的重点。电气化是交通部门比较常用的减碳方式,伴随着基础设施建设的推进、电池技术的发展,电动乘用车的使用范围越来越广泛,行驶距离也随之延长。但是长距离的出行,需要消耗大量燃料,特别是零碳燃料。和交通领域碳减排相关的财税政策为:一是汽车消费税,汽车排量不同,税率也有所不同,但仍需适当提高税率;二是财政补贴和政府采购等手段,推动了新能源交通工具的发展,同时也使新能源汽车的销售对政府产生了依赖。从新能源领域分析,尤其是政府针对其颁布的财政政策,应适当转移至核心技术,即为研发核心技术的企业提供补贴。三是车辆购置税及车船税,从多个方面推行优惠政策。但是,优惠政策的作用有限,最好是调整购置税的相关政策。对于研发新能源汽车的企业,政府应结合企业特征制定针对性的政策。
结 语
综上所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个长期的工程,应加强顶层设计,制定科学的碳达峰、碳中和财税保障机制,明确和双碳目标实现路径、进度相适应的财税政策,比如政府和市场双轮驱动、构建服务清洁能源体系、降碳和减污结合、调整产业结构等,在发挥财税政策作用的同时,助力“双碳”目标的实现。AE8CA2CF-A58C-4C88-98AC-1B737D503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