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降压药物治疗高血压的临床疗效
2022-06-06王登海
王登海
【关键词】氨氯地平;厄贝沙坦;氢氯噻嗪;高血压
【中图分类号】R97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26-5328(2022)03--01
高血压是中老年人常见疾病,其主要特征是SBP/DBP持续增高。临床治疗该疾病主要应用厄贝沙坦,该药物为特异性的非肽类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可稳定血压、减轻心房纤维化。临床治疗高血压重要措施之一就是联合用药,不仅降压效果更好,而且会降低不良反应。氨氯地平、氢氯噻嗪是临床常用降压药,具有不同的作用机制。为进一步提升高血压治疗效果,本研究选择收治78例高血压患者,对其在应用厄贝沙坦的基础上,分别给予氨氯地平、氢氯噻嗪,现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择我院2019年6月至2021年5月收治高血压患者78例,随机划分为实验组和常规组。常规组包括20例男、19例女;年龄范围46~78岁,平均(65.4±9.7)岁;高血压病程1~12年,平均(6.8±1.5)年。实验组包括22例男、17例女;年龄范围44~76岁,平均(65.4±9.4)岁;高血压病程2~12年,平均(6.9±1.4)年。两组一般临床资料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1.2方法
实验组接受厄贝沙坦(浙江华海药业;国药准字H20183126)联合氨氯地平(辉瑞制药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20143154)治疗,厄贝沙坦每天1次,每次80mg;氨氯地平每天2次,每次5mg。实验组应用厄贝沙坦(浙江华海药业;国药准字H20183126)联合氢氯噻嗪(三才石岐制药股份有效公司;国药准字H44023235)治疗,厄贝沙坦每天1次,每次80mg;氢氯噻嗪每天2次,每次25mg。两组均连续治疗2个月。
1.3观察指标
治疗前后对比两组24-hSBP、24-hDBP、dSBP、dSDP、nSBP、nDBP、24-h SCV、血漿(NO)、24-hDCV、CRP、IL-6、TNF-a。
1.4统计学处理
应用SPSS18.0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分析,P <0.05 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两组患者动态血压和血压变异系数对比
治疗后实验组24-hSBP、24-hDBP、dSBP、dSDP、nSBP、nDBP、24-h SCV、24-hDCV水平均显著优于常规组(P<0.05)。见表I。
治 疗前两组血浆NO、内皮素水平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2个月后实验组血浆内皮素水平(30.8±4.1)ng/L,显著低于常规组的(35.5±5.3)ng/L(P<0.05)。实验组血浆NO水平(52.4 ng/L)umol/L、显著高于(44.7±9.4)umol/L(P<0.05)。
2.3两组血清炎症因子对比
治疗前两组CRP、IL-6、TNF-a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2个月后实验组CRP、IL-6、TNF-a显著低于常规组(P<0.05)。见表2.
高血压是临床常见病,好发于中老年人,尤其是65岁以上老年人,发病率超过50%。由于长时间处于高血压状态,患者心脏功能受到影响,并出现心肌重塑、左心室肥厚,最后发展为严重心血管疾病,使健康和安全受到严重影响[1]。疾病治疗中需合理选择降压药物,具有不同作用机制的降压药,可以增加降压效果。作为高度选择性阻断血管紧张素I型受体,厄贝沙坦为新型强效ATI受体拮抗剂,可明显阻断ATI介导的血管紧张素活性,降低囊内压,促进肾小球小动脉扩张,可在抑制基质蛋白的产生的基础上,预防间质纤维化,改善肾小球基膜屏障功能,降低通透性,减少尿微量蛋白[2]。氢氯噻嗪为利尿药物,和厄贝沙坦联用在控制血压方面效果不佳,氨氯地平是一种长效降压药物,能够对血管平滑肌发生作用,有助于全身血管扩张,提升冠状动脉血流量,改善冠状动脉循环,联合厄贝沙坦治疗高血压效果更好[3]。
本研究中,治疗后实验组24-hSBP、24-hDBP、dSBP、dSDP、nSBP、nDBP、24-h SCV、24-hDCV水平均显著优于常规组(P<0.05)。治疗2个月后实验组血浆内皮素水平显著低于常规组(P<0.05)。实验组血浆NO水平显著高于(P<0.05)。治疗2个月后实验组CRP、IL-6、TNF-a显著低于常规组(P<0.05)。可见,高血压治疗中厄贝沙坦联合氨氯地平效果优于联合氢氯噻嗪,可以有效降低血清炎症因子水平,减小内皮功能损伤。
参考文献:
[1] 李策,韩树杰. 归脾汤加减联合降压药在老年高血压治疗中的临床效果研究[J]. 中国实用医药,2021,16(16):160-162.
[2] 贺勇毅,李辽,王锻,等. MHT联合降压药治疗围绝经期高血压患者疗效观察[J]. 海南医学,2021,32(22):2935-2938.
[3] 张云鹏. 银杏叶滴丸联合降压药治疗原发性高血压的有效性[J].东方药膳,2021(3):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