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制工程骗钱的“甲方”
2022-06-02夏雨
夏雨
在工程承包合作中,乙方为承接甲方发包的业务,经常会对甲方言听计从。这种甲乙双方客观上不平等的关系,给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带来可乘之机,甚至有所谓的“甲方”炮制工程,骗取乙方的钱财。
郑剑是个包工头,常年在苏浙沪等地承包建筑工程。2019年9月初的一天,正在浙江绍兴做工程业务的郑剑接到生意伙伴何进成的电话,对方说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的大丰吾悦广场有个土建清包的项目(以下简称吾悦项目),问其是否感兴趣。
郑剑自然不会推辞,表示可以谈谈。何进成告诉郑剑,这个项目的建设方是山东青云劳务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云公司),老板梁波峰是他的朋友。双方口头商定,总共20万平方米的工程完工后按520元每平方米结算,其中梁波峰按每平方米10元抽取佣金,何进成按每平方米4元抽取中介费。
为防止出意外,郑剑多留了一个心眼:特意在手机上用软件查了一下,发现确有青云公司的工商注册信息,且法定代表人为梁波峰。郑剑于是打消了疑虑,想直接找梁波峰面谈。
2019年10月10日,郑剑决定先到项目现场考察一下。他与何进成相约来到大丰区新村西路与金丰北大街交汇处,看到确有一块空地被一圈围墙围了起来。郑剑当场通过何进成联系梁波峰,询问项目部在什么位置。梁波峰回答说“还没有建成”。看到了工地现场,郑剑打消了疑虑,决定相信梁波峰,于是约定面谈。
当天下午,郑剑和何进成在江苏省射阳县一酒店与梁波峰见面。双方当即签订两份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协议,一份标明A区,另一份标明B区。协议约定11月份开工,每个工程由郑剑交付履约保证金30万元,先行交付3万元,余款在进驻工地15日后交付。为表示诚意,郑剑当即按协议约定,汇款6万元到梁波峰的银行账户。
到了11月,郑剑打电话询问梁波峰什么时候进场施工。梁波峰回复说,工地正在打桩,再等等。他还表示,吾悦项目工程进度慢,如果着急做,他手头有个盐城市富力集团科创城项目(以下简称科创城项目)正在谈,可能会先做,问郑剑要不要做。郑剑一听又有新的工程项目可做,想也没想就同意了。他提出到工地现场去看看。梁波峰表示“还没有谈好”。
虽然八字还没一撇,但郑剑为了能顺利拿到工程,不断满足梁波峰提出的汇款要求。一天,梁波峰打电话给郑剑,以“要打点科创城项目工程负责人”为由,要求转账两万元。郑剑刚开始有些犹豫。梁波峰开导他说,这个工程一共20万平方米,每平方米可以多赚20元,一共可以多赚400万元。他让郑剑把眼光放长远点,不要在乎这点小钱。郑剑觉得梁波峰讲得在理,就汇了两万元给他。
从2019年12月起的9个多月,梁波峰又以需要打点相关人员为由,多次向郑剑要钱。郑剑先后5次向其汇款共9万元。2020年10月的一天,当梁波峰再次以需要打点为由向郑剑要钱时,郑剑提出要到工地现场看看,被梁波峰拒绝。
由于迟迟未接到开工通知,梁波峰又不让看现场,郑剑隐约感觉自己可能被骗了。这时他已陆续被梁波峰以履约保证金和打点费用等为由骗了15万元。
从2019年10月起的一年多时间里,像郑剑这样被梁波峰以承包虚假工程为由骗钱的有5人。这5名受害人原本都不认识梁波峰,大多是通过工程中介引荐后参与到虚假工程中去的。其中的谢义经中介推荐,为承建梁波峰所说的工地食堂,先交了9万元中介费,后又被梁波峰骗了7万元。
直接向谢义介绍业务的中介人叫许华,向他传递这一虚假信息的人叫季松之,两人均不认识梁波峰,都想赚取中介费。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两名中介人也是受害者。梁波峰所说的工程纯属虚构,中介人收取的中介费自然要退还。
2021年1月13日,季松之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了一条广告,称盐城市袁河家园工程(以下简称家园工程)工地食堂对外招承建商。季松之的微信好友中有工程中介许华。为了寻找承建商,许華便在自己朋友圈转发了这条广告,恰巧被几个月前刚认识他的谢义看到。
谢义一直在盐城做承建工地食堂的生意,看到这个消息自然感兴趣。谢义经前期调研,发现家园工程的工人众多,承建其工地食堂有利可图,于是便联系许华,表示自己有意承建。许华直言,介绍其承建可以,但要支付一定比例的中介费,谢义表示“先到现场看看”。
许华从季松之处问到家园工程工地的位置,发给谢义。谢义到现场考察后,感觉非常满意,遂决定洽谈承建事宜,并答应向许华支付中介费。
季松之获悉谢义有承建意向后,提出要先支付订金,谢义遂向季松之转账5000元。季松之收款后向许华和谢义提供了一个自称李伟的人的手机号,说他是负责与家园工程工地对接的人。
1月17日,许华带着谢义与李伟在射阳县见面,三人当场签订协议,约定谢义支付中介费27万元,先支付5万元给许华。协议签订后,几人相约与劳务公司代表谈判,此人正是青云公司法定代表人梁波峰。许华还特意上网查询,查到青云公司的相关信息后,感觉没有问题。谢义遂当场与梁波峰签订承包合同,并支付梁波峰3万元订金,双方互留微信和电话。几天后,谢义又应梁波峰要求向其支付4万元前期费用,同时向许华支付4万元中介费,言明剩余的中介费等其进场施工后付清。
虚假工程骗了承建商
4月30日,谢义发现家园工程工地食堂已被其他人承建,知道上当了,遂要求解除合同,退还预付的相关款项。许华向梁波峰询问,梁波峰称其会清退工地食堂原来的承建人,再让谢义进场。谢义等了一段时间,见仍然没有动静,遂报警。由于谢义没有拿到工程,许华只得把先期收取的中介费如数退还。
虽然狡猾的梁波峰不断变着法子欺骗被害人,但纸是包不住火的。真相大白时,等待梁波峰的必定是法律的严惩。因涉嫌犯诈骗罪,梁波峰于2021年5月18日被拘留,同年6月24日被逮捕。
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简称射阳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10月至2021年2月间,梁波峰在自己未获取吾悦项目、科创城项目及家园工程施工劳务承包权的情况下,以其注册的青云公司名义与郑剑、谢义等人签订协议,以收取工程保证金等为由,共计骗取6名被害人27万元。法院同时查明:2019年11月至2020年9月间,梁波峰虚构准备承接科创城项目需要向相关人员打点的事实,6次骗取被害人郑剑9万元。
2021年12月8日,射阳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梁波峰犯合同诈骗罪、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梁波峰不服,提出上诉。其主要上诉理由是:本案系单位犯罪,犯罪主体是青云公司,收取被害人款项亦由青云公司开出财务收款收据,梁波峰从未以个人名义收取被害人款项,其个人不构成合同诈骗罪。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案涉施工劳务合作协议是上诉人梁波峰以青云公司名义与被害人签订,但犯罪所得均由被害人以现金形式给付梁波峰本人或其指定收款人,且被梁波峰个人占有并支配,并未进入青云公司账户,故本案应认定为自然人犯罪。
2022年2月14日,盐城中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文中除梁波峰外,其余人名均为化名。本文谢绝转载)
编辑:姚志刚 winter-y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