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黑暗松林

2022-05-30威尔·迪恩

译林 2022年6期

〔英国〕威尔·迪恩

第一章

一只驼鹿突然从茂密的松树林里窜了出来。这只怪兽目测有半吨重,也许还不止。我猛踩刹车,厚厚的轮胎扎进砾石中,车身剧烈抖动起来。我摸了下脑后的马尾辫,打开助听器。提示音过后,我能听到声音了。驼鹿离我有30米远,一身灰毛乱蓬蓬的,体形大得惊人。

引擎空转着。我想起了12年前爸爸遇到的那场车祸,他的车被撞得动弹不得。我用拳头砸了砸喇叭,一阵噪音冲入耳中。我听到的声音不像常人那么真实,经由耳朵后面的塑料卷线放大后,喇叭声成了噪音。驼鹿显然受到了惊吓,顺着小路往前跑了,我能看到它的一对睾丸晃悠悠地垂在瘦骨嶙峋的双腿之间。

我稍稍提了提速,跟在驼鹿后面,心怦怦直跳。驼鹿走进前方一小片洒满斑驳阳光的空地后,突然停了下来。它看起来像一头巨型的史前怪兽,一种未被驯服的古老生物,站着时比我租的这辆皮卡还高。我刹住车,再次按了按喇叭,但它好像不怕了。我有些喘不过气来,额头上渗出了汗珠。车内空气不足。附近没有警察,也看不到任何其他汽车灯光。

驼鹿转过沉重的脑袋,正面看着我,鹿角上的茸毛在阳光下闪着光泽。它的姿势变了。周边的树林愈发暗淡。驼鹿跺了跺蹄子,踩破了一块洼地上的薄冰。顺着车头灯光,我看到一滴脏水溅到鹿毛上。驼鹿两眼直直地盯着我看了片刻,低头冲了过来。

我一惊,赶紧把变速杆推到倒车挡上,穿着橡胶底厚靴子的脚狠狠踩在油门上。我的尖叫听起来很陌生。随着车往后退,我和驼鹿之间拉开了一个清晰可见的空间——我的脸和它的脸,我精心修过的眉毛和它坚硬的鹿角之间的距离越来越大。

虽然明知森林里没有信号,我还是把手机从口袋里掏出来搁在膝上。我的目光在挡风玻璃和后视镜之间不停游移,观察着前后方的情况。林间一个灰扑扑的影子一闪而过,难道有人在那里?都是我的错,我不该跟在驼鹿后面。透过鹿角我看到阴郁的天空,还看到了爸爸,我不禁伸出手来想够到他。皮卡不时碾过地面的坑洼,撞上掉落的树枝。车头灯仍照得到驼鹿的黑眼睛,因为我倒车的速度只有每小时30公里。手机从膝盖上掉下,啪嗒一声落在脚边。我加快速度。光线越来越暗,驼鹿对我紧追不舍。突然,左轮胎卡进了路边的沟渠,我用力打方向盘想把车挣脱出来。驼鹿追上来了,鹿角碰到了车的保险杠,刺耳的刮擦声传进我耳朵里。我什么都看不见,只感觉到牛仔裤兜里的润唇膏死死挤压着大腿。突然,后视镜里闪过刺眼的光,身后远远地来了一辆车。

这本该是件好事,但事实并非如此,因为这条小路只容得下一辆车通过。鹿角此时刮碰到了皮卡的引擎盖上,我尖叫起来,面容扭曲,口干舌燥,罩在毛衣下的身体像着了火。现在,前有驼鹿,后有来车,我进退不得。

就在这时,我听到了一声枪响。

驼鹿再次受到惊吓,猛地转身跃过沟渠,冲向黑暗的乌特加德森林,转眼就不见了。

我手心出了很多汗,方向盘摸着又湿又滑。我刹住车但没有熄火,来的那辆车——可能是狩猎队用的四轮摩托——已冲进了松树林。

“呼吸,”我对自己道,“呼吸。”

今天是驼鹿狩猎季的第一天,我被一声枪响救了。若退回到三年前,在伦敦,一声枪响会成为引起大众恐慌的头条新闻。但今天,在瑞典韦姆兰省加夫里克镇的这片森林,听到枪声再正常不过,甚至还让人觉得安全。

我把毛衣翻到头上想脱下来,但毛衣被安全带缠住了。我又热又慌,费了好大一番劲才把毛衣从安全带上解下来。由于静电作用,一缕细细的金发从毛衣上飘了起来。

我把变速杆换到前进挡上,继续前行。车速没有之前快,也没有我惯常开得那么快。我开得很小心,不仅把车前灯设置成远光,还警惕地不断扫视着路两边。之后我把车拐上柏油路,准备返回加夫里克镇。E16高速公路上仍然堵得厉害,但我决定再堵也要走高速,不想抄捷径走与高速平行的林间小路了。

我又累又饿,血液中的肾上腺素在下降。报纸在星期四晚上要送去付印,在那之前我有32个小时来完成八篇重要新闻报道。我把前灯调成近光,耳朵里仍回响着鹿角刮擦引擎盖的声音。经过标有加夫里克的路标后,道路两旁有了路灯。我回到文明世界了。我看到了第一个反光道钉,看到了道路中央的交通线。城里有市政照明,没有照明的森林见鬼去吧!我想要人行道、咖啡馆、电影院、快餐店、图书馆、酒吧和停车计时器。我希望周边的环境都是人造的、可预测的。

我从两旁有麦当劳和ICA超市的路上穿过,前往镇上的主街道——斯托尔大街。我的脉搏慢了下来,但我一直在想着爸爸遭遇的那场车祸。其实车祸发生时我不在现场,所以我关于车祸的记忆不是真的,但这些画面经过多年已在我脑中固化下来。我继续开着车。甘草厂的双烟囱像大教堂的尖顶在夜幕下若隐若现。商店都关门了,职员们三言两语地互道晚安,然后竖起衣领,拖着脚步走向各自的沃尔沃汽车,很快就会回到他们温暖舒适的家。

我的停车位标有我的名字,其实标不标无所谓,反正停车位多的是,早供过于求了。这个镇的建设是面向未来的,但没人知道那个未来——加夫里克镇的面积将扩大50%——是否会到来,以及何时到来。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本地居民长大后都想离开这里,而外地游客到此一游后,似乎没有再来的打算。

我锁好车门,推开报社的门。《加夫里克邮报》是在本镇发行的报纸,每周发行6000份,我就在这家报社工作。我没想过会来这里就职,但我来了。我面试了四家报社,都不错,离妈妈住的地方开车都在三小时内,四家都给我发来了录用通知。妈妈住在卡尔斯塔德市,我是她唯一的亲人,所以她生病后,我从伦敦搬了回來。这对我和她来说都不容易,但她是我妈妈。加夫里克离卡尔斯塔德不算太远,但也不算太近。报社主编莱娜有一半尼日利亚血统,在她身上我可以学到很多东西。报社接待室有两把椅子、一株种在塑料花盆里落满灰尘的绿植,以及一个带黄铜铃和诚实箱的接待台。

拉尔斯是社里的资深兼职记者,他还没来。我拉开接待台由整片松木做成的门,铰链发出一阵嘎吱响声。我把外套挂进去时,手指还在颤抖。我脱下靴子,换上室内鞋。办公区前面摆着的两张桌子是我和拉尔斯的办公桌,后面两间办公室分别是莱娜和尼尔斯的,尼尔斯是我们的广告业务员,脑子不太灵光。总的来说,这办公环境真不咋的,但我们每周五都会出一份相当不错的社区报纸。

我不想住在加夫里克,但我还是来这儿了,因为妈妈需要我。虽然她从没唠叨过她需要我,甚至都没怎么提起过,但我知道这想法已融入她骨子里和血液中。如果我能做些小事讨她欢喜,比如送上她喜欢的玫瑰香味护手霜,给她读她最爱的食谱书——她自己读太累了,带新鲜的肉桂卷给她品尝,我会做的。虽然我不擅长,也没天赋——她也没这方面的天赋,但我会尽力让她高兴。等到那一天——悲伤和快乐交织的那天——到来时,我会回到现实世界中去,我會回城里去——随便哪座城市都行,越大越好。

“图瓦·穆迪森,”尼尔斯从他的办公室走出来,头发像十几岁的男孩一样抹了很多发胶,根根竖立起来,“你怎么了?回家滚床单去了?”

我坐下来,发现汗湿了的T恤紧贴着皮肤,头发包括马尾辫都散开了,有几缕贴在脸上,真是一团糟。

“是啊,”我气愤地回了一句,“你是不是想入非非了……”

尼尔斯神色有些迷茫地转回办公室——那里也当作员工的厨房,慢慢关上门。

我把电脑从睡眠模式激活,找到已经完成以及只写了个题目和大纲的文章。我听到左耳助听器发出哔哔声,那是电池电量不足的警告声。再响两下,助听器就会自动关闭,耳朵只剩下10%的听力。

电脑防眩光屏幕上有八个排列在一起的Word文档,主要内容如下:本地一家托儿所正在扩建,新增三个保育员岗位和一份新工作;我家附近的公寓大楼外墙正在出新,因为原来的外墙不适合韦姆兰的天气,导致墙皮大面积脱落;加夫里克地方议会做出决定,今年冬天少买一台铲雪机,这意味着又有两名农民得随时待命准备人工铲雪了;2015年的露西亚比赛已经开始,申请需在月底前寄到埃里克街上的路德教会;由于莱姆病和脑炎病例激增,社区发出警告,要求全体市民提防蜱虫。这种小虫子虽然很快会被冻死,但由于今年9月气候温和,我们不得不继续和它们共处几周时间;镇上最大的枪支店——比约恩摩森枪店——将在10月的第一周延长两个小时的营业时间,以方便请不到假的猎人下班后来店购买装备;手工艺品交易会将于10月21日在蒙克福什镇举行;本地纸浆厂新建的漂白车间揭幕,纸浆厂是镇上第二大企业,仅次于格林贝格甘草厂。

这些就是我采写的新闻,来源是坊间传言、议会会议纪要以及在药房听到的小道消息。听起来好像很乏味,但这正是读者想看的。全国性的报纸上有多少文章你会剪下来贴在冰箱上?地方性的报纸呢?也许你会把女儿在曲棍球比赛中打进了一球,或者邻居种出了镇上最长的胡萝卜这种新闻剪下来贴在冰箱上,但读者才懒得关心这些小事呢,所以我也从不采写这方面的新闻。

我听到铃声,是拉尔斯进来了,正在脱身上的老年款外套。

我埋首写作时,会关掉助听器以集中精力。T恤现在没再贴在皮肤上,我又感觉正常了。但我还能闻到身上的汗味,虽然我之前洒了除味剂。如果还在英国《卫报》实习,我会时刻保持干净清爽,但在这里没必要。

莱娜办公室的门开了。

她站在那里,像身穿牛仔裤和羊毛衫的美国歌手黛安娜·罗斯,眼睛睁得大大的,没说话。

“有什么事吗?”我问。

莱娜用手捂着嘴,一边摇头一边说着什么。我看不到她的嘴,无法读唇语。

“你说什么?”我摸索着打开了助听器,“发生什么事了?”

莱娜把手移开。

“他们发现了一具尸体。”

第二章

“看新闻。”莱娜指着挂在墙上的旧电视说。

助听器启动的提示音传进我耳里。

“我早知道这事了。”尼尔斯也凑了过来,兴奋得像个学生,“莱娜,我早说过,那片林子被下了咒语。我哥哥说尸体就在乌特加德森林里,他救护站的同事接的电话。我不是说过这种事会在那里再次发生吗?看,我说对了。”

我把电视调到地方新闻频道。

“你听到什么了,尼尔斯?”我问,“你哥哥当时说的原话是什么?”

尼尔斯看着莱娜,“你觉得这次还是美杜莎干的吗?”他转向我,“那是你来之前的事,图瓦。”他把目光投向拉尔斯,“那是哪一年的事?”

“最后一具尸体是在1994年发现的,”拉尔斯说,“但这次应该不可能……”他挠了挠光秃秃的脑袋,“那是20年前的事了,这次可能只是狩猎中一起单纯的意外事故。”

“好吧,”尼尔斯说,“只是个意外,乌特加德森林里当然会发生意外。我哥哥说尸体是在莫森村发现的。”

我拿起外套。

尼尔斯看向莱娜,“你让她独自去乌特加德森林?”

我穿好靴子,朝莱娜点点头,“如果有新消息,给我打电话。”

“把相机带上。”她说。

“这是自然。”我说,从拉尔斯的办公桌上拿起正在充电的相机,拔掉充电线,出了报社,来到昏暗空旷的街上。

虽没下雨,但起雾了,潮湿的雾气弥漫在空中。那声把驼鹿吓跑的枪响,难道是凶手正在杀人?我打了个寒战,小跑着冲向停车位。

我开车出城,上了高速公路下面的柏油路,跑了30公里后到达目的地——乌特加德森林就在右边。经过了一个覆满旋花的路标后,我来到森林入口处。入口不细看很难发现,因为两旁的云杉密密麻麻,像两堵高墙把入口挤成了一条缝。之前从纸浆厂回城时,为避免堵车我特意走的是森林边上的一条路,而现在我得进入森林了。韦姆兰电台中断了正在播放的民谣,说由于发现了一具尸体,警方封锁了莫森村的部分区域,在解禁通知发布前猎人和遛狗者不得靠近。

我下了柏油路,拐上一条灰色的砾石道,收音机的声音变得断断续续起来。砾石道可以容纳两辆车会车,当然,会车时两辆车的轮胎都会压到沟渠边缘。林子里薄雾缭绕,光线很暗,我把灯光亮度调到最大,眯起眼看路。如果是春天,开着这辆丰田皮卡进森林毫无问题,到处都是浅绿色的云杉幼苗和野花;但现在是10月,目光所及之处是湿黑的松针、棕色的苔藓和光秃秃的桦树。仪表盘上显示的温度是2度。小路两旁是灯塔般耸立的松树,密密排列着,像密不透风的高墙。

收音机断断续续地播放着天气预报,未来几天会有更多的雨。GPS显示的是一条细长的路线,从南往北进入一个毫无特色的绿色区域,在中心处停下来。沿线散布着五座房子,我要找的是外面停着一辆警车的房子。我挠挠左耳,摸摸助听器。我的动作一是出于习惯,二是在这种地方,这样做让我感到安心。

美杜莎杀人案发生在20年前,那时我还不在这里。案件越传越离奇,到今天已俨然演变成一个事实与想象交错的传奇故事了。我所知道的是:四年内发生了三起枪击案,无人遭到警方指控,之后杀戮停止了。尸体都是在乌特加德森林里发现的,并遭到某种程度的毁坏。当地人不喜欢谈论这些案子,而喜欢谈的人又谈不出多少有价值的内容。

在向村里第一座房子驶去时,为免错过新的信息,我没关收音机,只是把音量调小了。我减速到每小时10公里,慢慢靠近目的地。房子看起来很破败:木制护墙板需要油漆,有些窗户被常春藤遮得严严实实。唯一能看清的是花园,里面亮着光线微弱的太阳能灯。在纬度这么高的地方,这种廉价的太阳能灯夏天还行,10月份几乎没什么用了。屋内没有灯光,应该沒人在家。加速离开时我瞄了眼后视镜,注意到一丝之前没看到的光,但不是屋内发出来的。光瞬间消失了,就像它出现时那样神速。

手机电池电量很低,我将插头插入车载点烟器接口充电。收音机里的音乐从口琴变成了班卓琴,但信号很弱,有很多白噪音。我又放慢了点车速。路越来越窄,两侧是层层花岗岩堆积而成的陡壁,上面有许多刮痕。松树彼此倾斜,伸展的枝丫交错会合于道路上方,在某些地方形成半封闭的空间,车子开进去,前方却没出口,只得尴尬地退出来。

第二座房子看起来很正常,窗户上的吊灯和墙上的户外灯都亮着。这是一座典型的农舍风格的小平房,漆成传统的深红色。我再次减速,把脚从油门踏板上移开,让车凭着惯性缓慢前行。我打开雨刮器清洁挡风玻璃,从副驾旁的窗户望出去。透过一群在空中盘旋的飞虫,我看到车道上停着一辆沃尔沃出租车,窗台花箱里种的天竺葵已经枯死了。我似乎还看到一张孩子的脸,与窗台齐平,正在往外看。过了房子,前面是一座陡山,我把加热座椅的温度调到低挡,加速冲了上去。上山的坡道上刚撒过沙砾防滑,厚厚的轮胎碾上去发出很大的噪音,像在大口嚼着碎石似的。到了山顶,车道向右拐了个急弯,我忙刹住车,车轮从一堆落叶上滑过。

现在的车道两侧不再是沟渠而是沼泽,砾石车道只比沼泽高出几厘米。沼泽里长着芦苇,浑浊的水面映射出天空的云影。

下一座房子位于车道右边,我还没看到就先闻到了一股烟味。车里的热气让我嘴皮发干,我从牛仔裤兜里拿出润唇膏。闻到烟火味让我安下心来,像回到了家。但这座房子看着不像家而像个作坊。我没有减速,因为我看到作坊里面有人——荧光灯照亮了他们的脸。作坊只有一层,一边是开放式的,屋中间有一个烧木柴的炉子,两三个穿工作服的人——可能是木匠——正在雕刻打磨着什么。作坊旁边是一座漆成黄色的普通房屋,大门外的钩子上挂着几只山鹑,一排五个带编号的邮筒用螺丝固定在金属杆上。

路越来越窄,我不得不集中精力以免偏离车道。沼泽之后路两边又是侧壁陡峭的沟渠,在这多雨的10月,沟渠像郊外的湖泊、花园里的水井一样注满了水。我似乎看到远处有光在闪烁,但密集的树木很快遮住了视线。

手机有22%的电量了,我把它从点烟器接口上拔下来,扔到相机旁。挡风玻璃上起雾了,我打开空调和车窗,闻到一股泥土味——翻翘的石头下面裸露的泥土散发出的那种混合着木虱、烂苹果、蛞蝓和湿地毯的味儿。我打了一下方向盘,避开一根落下的桦树枝继续前行。前面有灯光,是三辆警车和一辆救护车的车顶灯发出的蓝光。我很高兴看到这个,因为这预示着安全,还表明我已来到了新闻现场。车顶上的强光在潮湿的松枝上扫来扫去,让人想起狂欢派对上的蓝色闪光灯。

我停车关了引擎。雨下大了,我摘下助听器塞进夹克口袋。助听器如果淋湿了就没用了,我买不起新的,单只就要花掉一个月的工资。如果戴上帽子效果又不好,会有噼噼啪啪的杂音和啸声。我拿起相机和手机,把衣服上的兜帽拉到头上,下了车。空气中的气味更大了:我闻到了用于覆盖地面的木屑味,以及枯叶和死水的气味。

这座房子看着不错,比附近其他房子要贵,两层楼,大窗户,二楼有一个环绕着整栋楼的露台。楼上电视开着,光影把房间渲染得光怪陆离。

我感觉到某处有声音,但听不到,也看不到任何人。我把手伸到兜帽底下,在左耳上戴了只助听器。

“图瓦。”一个声音从露台上传来。

我抬起头。

“这么久才来。”

说话的是警察托德·彼得森,加夫里克警察局只有两个人,他是二号人物。

“这上不着天,下不着地的鬼地方,”我说,“我可以进来吗?”

他微笑着摇摇头,雨水从他头顶上方的雨水槽里滴落下来。他指指自己,又指指我。

我把相机放进包里,在前门口等着。楼上的露台正好能遮雨,于是我把右耳的助听器也戴上了。

前门开了,但我的注意力被其他东西吸引过去了。我看到右边的房子后面,两名浑身湿透、膝下沾满泥土的护工在加夫里克警察局局长的陪同下,抬着担架走出了树林。他们小心地跨过一堵废弃的石墙,走过厚厚的黑莓灌木丛。然后我看到了另一个人——一个男人——走在警察局长身后,头戴一顶亮橙色的棒球帽,手里拿着一支步枪。

第三章

不,那不是个男人,而是一个身高体健的女人。她的头发盘在帽子里,夹克领子拉到鼻子处,但我能看到她的睫毛。

护工抬着的尸体上盖着灰色床单,床单中央有块乌黑泛光的污渍。床单下的尸体——不知道此人是谁——露出了一只软塌塌的手,手上戴着金色婚戒。我将相机举到眼前,托德和比约恩局长在经过救护车时对我摇了摇头。车后门开着,护工把担架抬进车里。比约恩跟在他们后面上了车。门关上后,车子朝着高速公路的方向驶去。

拿步枪的女人朝我走来,托德也过来了。我们仨站在露台投下的阴影里,整整一分钟没人说话。

“今晚我没太多可讲的,图瓦,”托德说,“你明天上午打电话来吧。”

“受害人的身份是?”

“明天再说吧。”

他转向那个戴棒球帽的女人。

“我送你回家吧,弗丽达?汉内斯应该希望我这么做。今天对你来说可真够难的,我肯定你已经受够了这种天气。”

“我送她吧。”我主动请缨,因为我急切想搞到一些消息,“你住哪儿?”

“你是谁?”弗丽达问。

“我叫图瓦·穆迪森,《加夫里克邮报》记者。对不起,我应该早点做自我介绍的。”

她向我伸出一只手,手很结实,但冻得通红。

“我叫弗丽达·卡尔松。好的,我搭你的车。我住在这条路的尽头,只有几公里远。”

托德朝我俩点了点头。

“今天早些时候,”我对他说,“由于E16高速公路上车较多,我走了一条与它平行的道路。下午3点左右,我听到林子里传来一声枪响。”

托德擦掉脸上的雨水,“这周到处都有枪声。你看到什么了吗,比如开枪的人?”

我摇了摇头。

“你是说下午3点左右?”

我点点头。

托德点点头,走向警车。他打开驾驶座一侧的车门,转过身来挥了挥手。

我从露台下走到雨中,想看看他在向谁挥手,但窗户后面没有人影,露台上也空无一人。

“我车停在那儿。”我对弗丽达说。

我们小跑着上了车。弗丽达把步枪放在后座上,我注意到枪托上有一个叶子图案,应该是三叶草。我把暖气开大,从中控台上拿起一條擦窗户冷凝水的小毛巾递给弗丽达。

“托德刚才在向谁挥手?”我问。

弗丽达用毛巾擦着染成的金发,同时看着我。

“我想是戴维。他是托德的老朋友了,我猜他俩也是校友。戴维是个帮人代写文章的枪手。”

我把车灯亮度调到最大,专注地看着道路。

“前面只有一座房子了吧?”

“是的,我和丈夫就住在这条路的尽头。”

本来还算笔直平坦的车道没走多远突然变得弯曲陡峭起来,汽车时而翻过巨大的岩石,时而穿梭在树身上覆满了蕨类植物的欧洲赤松间。

“这儿冬天一定挺有意思。”我对弗丽达说。

“前提是你得始终保持头脑清醒。”她说,她的话让我想起了说过同样话的妈妈,“只要有合适的衣服和合适的车就没多大问题。这里不像城里,你得有生活经验。”

透过一团湿滑润泽的松枝我看到了她的房子。我驾着车,像在电子游戏中开拉力赛车一样左右迂回,免得碾轧到路边那些大如猫崽的毒蘑菇。我转入一片空地,驶上一条长长的碎石车道。房子很大,里面灯光明亮。

“好地方,”我说,“没想到有人在这里安家。”

“没有哪个想得到。”

花园里有根旗杆。房子外墙是浅灰色的,带白色装饰边,孟莎式屋顶以不同角度向下倾斜着。房屋虽不是时兴的样式但维护得很好,户外还有安全灯——那种带运动传感器、一旦有人靠近就会自动亮起的灯。除了楼上一个房间外,每扇窗户内都亮着灯。

“多亏你让我搭车,不然我可能会感冒,”弗丽达道,“说实话,现在我不想一个人待着。我可以请你喝杯咖啡吗?”

“当然可以。”我欣然接受。

我把车停在用木材建造、屋顶有一个风向标的车库旁。下车后我们朝主屋走去,弗丽达脸色苍白。蚊子和蠓虫盘旋在门廊灯周围嗡嗡作响,每年这个季节是它们最嚣张、吸血最凶猛的时候,不过等雪一下,它们就完蛋了。弗丽达打开前门,脱下靴子和外套。我也跟着做了。她把枪放进楼梯下的金属枪柜里,整个人看起来很疲惫。屋里干燥洁净,弥漫着家具上光剂的气味。地上铺着镶木地板,地暖开得很足。我写新闻需要收集大量材料,莱娜也需要。我跟着弗丽达走进屋,也走进了她的世界。细节就像颜色,能让文章语言生动,富有文采——这是莱娜教给我的。我看到的一切——扶手椅、毯子、塞满畅销言情小说以及西班牙和葡萄牙旅游指南的书架——都充满着反映屋主情趣和爱好的细节。我还看到一套昂贵的立体声音响设备和一个壁炉,上周的《加夫里克邮报》被揉成一团,放在木柴下准备用来点火。然后我闻到了大蒜的味道,口水一下冒了出来。

“你家真可爱。”

“哦,平时没这么整洁的,我一直在收拾。虽然这些杂七杂八的东西不是我的,但都是我在收拾。”

我们进了厨房。这里像家居杂志上的那种样板间,不奢华但时尚舒适。10分钟前我还在发生了凶案的森林里,而现在我来到了安全的避难所,这感觉很好。我穿着袜子踩在地砖上,虽有点烫脚,但还能承受。我闻到了炖菜香味,肚子咕咕叫了起来,听起来像从隧道里开出来的地铁。我不确定这是戴了助听器的效果,还是听力正常的人听到的也是这种声音。

“你饿了?”弗丽达问,“今天发生了这种事,我没什么胃口,但我之前用烤箱做了一份以牛肉为主的大杂烩炖菜,量多得够喂加夫里克曲棍球队整队人马了。要不要来一碗,再加一块面包?别客气,不是什么麻烦事。”

菜闻起来很香,但吃陌生人的食物总感觉怪怪的,尤其是今天。

“谢谢,但不用麻烦了,来杯速溶咖啡就行……对了,介意我问你几个问题吗,就是今天你发现尸体的事?”

“我不知道。”她说,脸上露出歉意和左右为难的表情。

我微笑着等她说下去。

“这样吧,我把我知道的告诉你。”弗丽达将装在箔袋里的咖啡粉抖到一个带活塞的罐子里,“这事太可怕了。”

我们在餐桌旁坐下。桌上摆着一只复古风格的托盘,上面放着新鲜咖啡、一小盘豆蔻奶油甜酥饼干、一罐牛奶和一碗糖。桌上还有个丝绸衬里的银茶匙套件盒,12个格子只放了11把匙子。灰色丝绸衬子上印着个看起来像家庭徽章的图案,配着白色花体字。

“咖啡真香。介意我用手机录音吗?我听力不太好。”我指了指自己的耳朵,“我不想有任何遗漏。”

“亲爱的,这个当然可以。”

我一下就喜欢上了她,因为她没有问我耳聋或助听器的事。她从盒子里拿出一个匙子遞给我,自己也拿了一个。我舀了点糖在咖啡里搅拌着,然后打开手机的录音软件。

“今晚发生了什么事,你看到了什么?”

弗丽达低头看着手,叹了口气。

“唉,我去森林里采蘑菇,汉内斯最爱吃蘑菇了。最近雨水多,我想蘑菇肯定一堆堆地在往外冒,于是拿了篮子……”

说到这里她停住了,我点头示意她继续。我啜了一口咖啡,非常好喝。

“我采蘑菇有固定地点,那里的蘑菇摘了后又会冒出来,年复一年,摘都摘不完。我摘了几捧后,突然看到在一棵倒下的山毛榉树旁有什么东西。开始我以为是有人掉了件外套,就走近去看。”

弗丽达抬头看着我。

“接着我闻到了一股味道,”她啜了口咖啡,“就是鹿刚被杀死发出的那种味。我停下脚步,转身跑回了家。我没带手机,因为那里没信号,所以我回家打电话报警。其实我不怎么害怕。比约恩局长让我在戴维·霍尔姆奎斯特的家和他见面,”她停顿了一下,“就是那个帮人代笔的作家,我们刚从他家回来。于是我拿起丈夫的枪步行去了那儿,带他们穿过树林找到尸体。整个过程就是这样。”

“你认出尸体是谁了吗?”

弗丽达摇了摇头,“看样子是个男人,但也不确定。他脸朝下趴着,我只看到他夹克上有红色污渍。我摸过他的颈动脉,他浑身冰冷,应该死去一段时间了。”

“你看得出来他是被枪射死的,还是被刀刺死的?抑或是遭到了猛兽的袭击?”

“我只知道他流了很多血,把外套都浸透了。其他的,你只有问警察了。”

我关掉录音软件,把手机放进口袋。

“你看到的场景真是可怕。”

“这虽不是什么让人愉快的事,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毕竟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我见得多了。不知道这次是意外还是什么,但我相信比约恩会查清楚的。他作为加夫里克警察局局长非常称职,这是本地人的一致看法。比约恩和汉内斯两人在你这个年纪就是好朋友了。局长对朋友非常照顾,他一直这样,也愿意这样。”

第四章

弗丽达把外套递给我,拉过一把椅子,让我坐着穿鞋,随后又递给我一个棕色纸袋,里面装有一餐盒炖菜。我客气了两句就收下了,毕竟,这比冷冻的微波炉快餐好多了。她还给了我一小截长面包和一小罐东西,面包装在透明的保鲜袋里,用绿色夹子夹住袋口,罐子上方用透明胶带封紧盖子。

“谢谢!后面有别的问题,我可能还会找你,如果可以的话。”

“当然可以,”她笑道,“我想我现在需要喝一杯了。对了,你开车时要小心点。每年这个时候,这条路都不好走。”

我把兜帽拉到头上朝车走去,感觉脉搏跳得很快。我摸了摸被鹿角刮出许多痕迹的引擎盖,心想得重新上漆了。风从林间刮过,助听器再次发出电量不足的警告。我驶出空地时,从后视镜里看到了弗丽达。她站在台阶上向我挥手告别,身后灯光耀眼。

方向盘冰凉。我从位于森林中央的弗丽达家往回开,时速保持在30公里左右,感觉路比来时短多了。经过戴维的房子时天已经完全黑下来,警车和救护车都走了。接下来经过的是木匠的作坊,除了炉子里阴燃着的火,目光所及之处也是一片黑暗。我穿过沼泽,沿着又长又陡的路下山。接下来是那座农舍风格的房子,之前我曾透过窗户看到一张孩子的脸。我来到了第一座屋子旁,发现之前看到的光线来自停在花园里的一辆房车。现在快上主干道了,我加速,驶上了平整的柏油路,很高兴看到后视镜里那个笼罩在夜幕下的村庄越来越远。

午夜时分我赶到了家,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给莱娜发邮件,告诉她我看到的和从弗丽达那里听来的。之后我锁好门,换上运动裤和伐木工棉质衬衫。我把炖菜倒进锅里,打开了燃气灶。我拿出面包,是自制的黑麦面包,接着撕掉小罐上的胶带,闻了闻,是加了柠檬和欧芹的酸奶油。我把热好的炖菜倒进碗里,拿了勺子和一块面包坐到沙发上。今晚不用吃微波炉快餐,真好。带肉味的蒸汽冲到脸上,让我放松下来。我取下助听器放到桌上。

我听不到声音了。

我进入一个独享的寂静世界。

我舀了勺炖菜放进嘴里,味道鲜美。我想这种慢火烹制的家庭食品,弗丽达肯定做过无数次了,而且每次都在改进。我做菜时也希望每次都有进步,只可惜我没有这方面的天赋。弗丽达的这盒炖菜肉质松软,入口即化,胡萝卜甘甜如蜜。就连黏糊糊的深色酱汁我都没浪费,用面包蘸着吃。渐渐地,我感觉肚子饱了。

饱餐一顿后,我整个人从里到外暖和起来。从地狱般的森林——说那儿是个村庄真的很勉强——回到我在加夫里克租的公寓,坐在沙发上吃着营养丰富的美食,我有一种回到家的感觉。这个小镇之前从没带给我过这种感觉。在伦敦和芝加哥时,可能一份对味的报纸就能给我家的感觉,但这里不行。加夫里克从今天开始需要一个优秀的记者,而我要成为这样的人。至少此刻弗丽达的食物治愈了我,让我觉得一切都非常美好——没有助听器,没有下雨,我的胸口也不觉得冷。

我拿着平板电脑来到床前。床头柜上放着一张爸妈以前的合影,那时妈妈生活还能自理,完全不用我操心,我们之间的关系还算融洽。我凝视着爸爸轻松的笑容和超大的耳朵,但我从没好好看过妈妈,因为端详她让我紧张。她和我很像,但眼睛是绿的。那些不负责任的记者可能永远不知道,是他们——他们对爸爸的诋毁——毁了妈妈的生活。他们写的关于爸爸车祸的报道里充斥着谣言和道听途说来的消息。爸爸那晚其实没有喝醉,他及时刹住了车。我写报道时喜欢关注受害者,因为我和妈妈曾经就是受害者。说到妈妈,我真希望现在可以去看望她,给她一个惊喜,虽然快乐的日子已一去不返。由于药物的副作用,她现在睡得很早,我只能周末去看她,给她一点远远不够的陪伴时间。我揉揉眼睛,强迫自己瞥了一眼照片上的她。我从来不敢想象自己会有孩子,原因就在妈妈身上。

我靠在床头,不想动,也不想玩游戏,只想看会新闻后就睡觉。我浏览了两个全国性的网站,又看了看《韦姆兰报》的电子版。网站和报纸都对发现无名尸体一事进行了报道,但细节不多,主要是回顾了之前的案子并对此次案件进行了推测,还介绍了案发地的情况。其中一家网站把乌特加德森林名字拼错了,这让我很恼火。我在谷歌上搜索“美杜莎谋杀案”,出来的第一个结果是维基百科上的一篇文章。跟我记忆中的分毫不差,三起谋杀案分别发生在1991年、1993年和1994年,遇害的三个男人分别是纸浆厂的工人、技术员和当地酒店的副经理,年龄都在35岁左右,都是躯干中枪。接下来我看到了三个案子的共同点。不得不说“美杜莎”这个绰号是误导,在逻辑上有点站不住脚。事实上,是根本站不住脚,但他们坚持用这个绰号。

所有遇害者的眼睛都被剜去了。

维基百科说,三名受害者被枪杀后,都被剜去了眼睛。在1994年的新闻发布会上,法医评价说“手法干净利落”,引起了亲属和地方议员的愤怒。我没有找到尸体或伤口的照片,只有森林的照片。我下载了一张谋杀案地点分布图,案发地分布在莫森村的不同方向,但都在乌特加德森林里,彼此相距数公里。20世纪90年代初,镇上有半数居民被警方调查过。一个叫马丁·法斯伯格的18岁青年被警方逮捕,但随后又被无罪释放了。

我打开助听器的电池仓,把助听器放入装有干燥剂的去湿罐。我从床头柜里拿出按摩器,想起和我一起在伦敦学习的一个女孩。我闭上眼睛,但脑海中出现了一个人,他没有眼睛,只剩下两个苍白空洞的眼窝。

第五章

早上6点,枕边的闹钟把我叫醒了。

我戴上助听器,起身打开窗户,一股寒气扑面而来,我赶紧把它关上。

平板电脑快没电了,我插上充电接口,顺便浏览了下网上新闻。

随后我冲了个澡,穿好衣服,给左耳助听器换电池。耳钩里的透明管内进了绒毛,我取下管子把绒毛吹出来,再把管子放在水龙头下清洗干净,准备等干后再放回去。我打开一盒麦片倒入碗中,突然从屋顶掉下一只蝙蝠,正好落进碗里,吓得我跳了起来。把那只驼鹿吓跑的枪声是凶手在杀人时开的一枪吗?

步行去办公室只需要五分钟,但我还是开了车——这听起来很荒谬,特别是在这个当地人去哪儿都骑自行车的小镇——因为我稍后需要用车。

莱娜的那辆萨博车停在办公室外的固定停车位。她是那种典型的“来得最早,走得最晚”的工作狂。我走进报社,头顶上门铃响了,听起来像玻璃碎裂的声音。

我刚进办公室莱娜就出现了。“我让拉尔斯接替你的日常工作,负责今晚的发稿,”她说,“你则专心报道这起案子,好吗?”

我点点头。

“估计到中午时会有全国各地的同行来这儿,场面不知会有多乱呢,在那之前尽量多做点工作。”

我点点头,“上午我先找警察谈谈,再回莫森村采访其他住户。”

“我得叮嘱你一下,这篇报道可能会成为你的代表作。如果这个案子也是美杜莎干的,没准你会一举成名。低调点,别惹祸。多听,保持理智,提高警惕,听到了吗?”

她没当我是聋子,否则她不会说最后那四个字。光凭这点,她就值得我敬爱。

“我会得普利策奖吗?”

“你想得那个大奖,对吧?”她一只手放在臀部,“你想成名后一走了之,把我一个人留在这儿,跟那两个不求上进的家伙做伴?不,现在还不是时候。你只管写好报道,如果他们两个敢对你说三道四,只管来告诉我。”

莱娜是我选择在这儿工作的另一个原因。她是一位得过大奖的记者,本来在美国东海岸的一个大城市工作,专门报道贪污和有组织犯罪案件。造化弄人,她爱上了来自瑞典小镇加夫里克的水電工程师约翰。她似乎很满足住在这里,尽管嘴上不怎么说。

我坐下来,把之前写的新闻稿件发到拉尔斯的邮箱。警察局的停尸房多了一具尸体。如果尼尔斯是对的,美杜莎又回来了怎么办?或者这次是一个新的美杜莎?如果尸体没有眼睛怎么办?凶手是怎么从尸体上剜去眼睛的?我看着电脑屏幕,那些关于公寓外墙墙皮脱落的新闻标题看起来真荒谬。

我打电话给街对面的警察局,没人接。我手机上贴了个可以大幅减少扬声器噪音的八角形垫片,降噪效果很好。我一边在谷歌上搜索莫森村那五户人家的姓名和相关信息,一边不停地按重拨。瑞典最好的一点就是,所有人的税务记录、地址、电话号码等信息都可以在网上查到。

第一次重拨。第一座房子——就是院里停有房车——的主人是本格特·古斯塔夫松。第二次重拨。第二座房子的主人维戈·斯文松是本地的出租车司机,这个名字对我来说不陌生。第三座房子——木匠工坊——查到了两个女性住户,阿莉塞·瑟利和科妮莉娅·瑟利,挪威人的姓氏。第三次重拨,手机里传来占线的声音,看来还有其他人也在联系警方,没准是其他报社的记者。第四次重拨。接下来是代笔作家戴维·霍尔姆奎斯特,最后是弗丽达和她的丈夫汉内斯。第五次重拨。我将上面这些人的电话号码都添加到了手机联系人列表中。第六次重拨。

“加夫里克警察局,我是托德·彼得森。”

“嘿,托德,我是图瓦,早上好。想问你几个问题,现在不会太早了点吧?”

“是早了点。局长会在中午召开新闻发布会。你的一些同行正从卡尔斯塔德和斯德哥尔摩驱车赶过来,很抱歉在此之前我什么也不能说。”

“理解,”我掩饰不住失望,“受害者是本地人吗?这个男人我认识吗?”

“到中午你就知道了。”

至少我知道了受害者是个男人。

“我看网上说,还没找到枪,是吧?”

“我不会上当的,图瓦,我不喜欢你套我的话。咱俩先各忙各的吧,午餐时见。”

他挂断了电话。

拉尔斯上班迟到了15分钟。今天是加夫里克镇自1994年以来最重要的新闻日,而他迟到了15分钟。

“你今天接替我的工作,莱娜要我专注报道这次枪杀案。我把新闻稿发到你邮箱了,有什么问题你可以问莱娜。”

“我知道。”拉尔斯笑道,没露出几颗牙齿,倒暴露出一大片牙龈,“没问题,我就擅长写老套的新闻,都有30年了。”

拉尔斯挂好外套,拉开靴子上的拉链,拉链张开的口子像一条冰河卧在荒原上。他换上一双运动鞋,去了厨房——也是尼尔斯的办公室。

我跟了进去。

“之前那些案子是怎么回事?我是说90年代的美杜莎系列案。你有什么看法?”

拉尔斯转过身,把一只旧咖啡渗滤壶放在水龙头下面接水,水龙头旁边放着尼尔斯雅皮士风格的名片收纳架。

“你在找独家新闻吗?”

我坐在尼尔斯办公桌的边缘,没有回答。

“太可怕了,我能想到的第一点就是太可怕了。小镇失去了三个好人,图瓦,你得记住这点。三个好人死了。他们有母亲、邻居和朋友,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他们还都有妻子和孩子。他们每周五读我们的报纸,像我们一样走在镇上的大街小巷。这真是一件悲伤的事情,至今仍是我们镇的污点。”

“我知道,”我这才开口道,“但接下来的报道我该怎么做?”

“如果你问我,我的回答是恪守人性,这是真正重要的。让受害者的家人和朋友有说话的权利,让他们在自认为合适的时间说出心声。不要逼他们太紧,那些全国性的报纸就不说了,没准还会有电视台——上帝保佑不要发生这样的事——成天像吸血鬼一样追着受害者的亲朋好友不放。他们反正有的是人,影响力也大。这两者我们都没有。我记得在90年代,有些媒体暗中和卡尔斯塔德的政客甚至法医勾结在一起,以获得独家新闻。但记住这点,我们的优势是当地人的当地视角。我们了解镇上每个人及其社会关系。这也意味着等事情结束后,那些从斯德哥尔摩来的小丑可以拍拍屁股走人,而我们必须留下。我们购物时也许会遇到受害者的家人,停车时遇到他们的亲戚。所以就算出于这个原因,我们也必须以适当的方式来报道这个案子。”

这时尼尔斯来了,在门口站了片刻,然后走向自己的办公桌。

“这是什么情况?”他的刺猬造型的头发因抹了湿发胶闪着光泽,“你们两个在这儿高谈阔论,我还怎么工作?”

我走向门口,拉尔斯则继续煮着咖啡。

“你听到了什么?”尼尔斯问我,“查到了什么?”

“目前为止没多少信息。我怀疑受害者是男性,就这点。我一会儿要去莫森村,中午还要参加警局的新闻发布会。”

“你还称自己是专业记者,”尼尔斯斜靠在办公椅背上,咧嘴笑道,随即把头转向拉尔斯,“你呢,老前辈?你知道昨天去见上帝的那个人是谁吗?”

我和拉尔斯齐齐看向尼尔斯。

“别这样看着我,我就一广告人,只负责拉广告,这样你们两个人每月才有薪水可拿。就是这样,我怎么可能知道那个人是谁。”

拉尔斯端着咖啡,回他的办公室去了。

我盯着尼尔斯皲裂的薄唇,“说吧。”

“是弗雷迪·马尔姆斯特伦,至少大家认为是他。洛塔的羽毛球搭档就住在他隔壁。弗雷迪是个好人,在学校当老师,教的是数学或者科学。怎么说呢,他昨晚没有回家。他带着狗出去打猎,但他和狗都没回来。”

“该死,”我说,“竟然是个老师?”

“你会把我说的写进报道吗,小辣妹?这个料我可只爆给了你一个人啊。”

我走了出去,来到莱娜的办公室前,敲了敲门,“有空吗?”

莱娜正坐在电脑前安排明天报纸上的讣告和出生栏目。我们用花朵和天使符号来区分这两个栏目。

“你认识弗雷迪·马尔姆斯特伦吗?”我问。

“听着耳熟,是皮尔·马尔姆斯特伦的儿子吗?”

我调了调右耳助听器的音量,“不知道。”

“听说皮尔·马尔姆斯特伦喜欢打扑克。虽然他在我来这儿的几年前就去世了,但仍时常被人谈起。他当过镇议会主席什么的,反正是个重要人物。扑克圈几年前解散了,这个弗雷迪也许是他的儿子。”

“我马上开车去莫森村,正好顺便找当地人问问弗雷迪的情况。”

“你要多加小心。”

“因为凶手还未归案?不管怎样,我还是要谢谢你。”

“我记得几年前和约翰去过那片森林采蘑菇。烏特加德森林的蘑菇很出名,每年到了采摘季都会吸引很多人过去。我们去的时候是9月,森林里的光线比现在好,也没那么潮湿。”

第六章

仪表盘上显示的温度是3度。我经过麦当劳和ICA超市——这两个地标分别是加夫里克镇的起点和终点,出镇后上了E16高速公路下面的柏油路。高速路上卡车汇成了滚滚车流,它们是去给纸浆厂送原料的,有些还要去往更北的城镇。渐渐地,汽车越来越少,最后一辆也没有了,路上也看不到反光道钉了。

天空白得像胶版纸。我看到密密麻麻的云杉在远处排成一排,像高墙立在乌特加德森林边缘。森林没有人造围栏,树就是围栏。

现在刚过上午10点,我找到了被杂草覆盖的莫森村路标,右转上了砾石车道。白天进林子感觉还好,至少眼前这段路可容两辆车会车。开过几公里,我看到了村里的第一座房子,希望69岁的退休老人本格特·古斯塔夫松在家。房子外墙饰有白色护墙板,上面散布着花粉一样的绿色斑点,也可能是霉菌腐蚀的结果。水泥地面不很平整,甚至开裂了,常春藤从裂缝间冒出,蜿蜒攀爬上房,占领了房子的各个侧面。我坐在驾驶座上,先吃了三颗酒胶糖,然后把手机装进夹克口袋,打量着这个地方。入口处在我左边,上面爬着常春藤,门廊上悬挂着一组风铃。右边有一辆拖挂式房车,车下垫着一堆砖头。院子里除房车外还有鸡舍和菜地。鸡舍中的鸡看起来比主人生活得好。精心打理的菜地用栅栏围着,里面是郁郁葱葱的蔬菜。往前有个木棚,应该是用来放柴火或盆栽什么的,还有一座门上刻着一颗心的小屋。

我从车上跳下来,一脚踏进泥里,牛仔裤裤脚溅上了泥点。空气不算太冷,但非常潮湿,而且不流通,一丝风都没有。

“你好,”我叫道,“古斯塔夫松先生?”

助听器里传来回声,我调了调。除了乌鸦嘶哑的叫声,没有任何回应。我走到门口,风铃的金属棒垂在潮湿的空气中一动不动。我想这风铃也许是当门铃用的,于是摇了摇它。铃声一点都不悦耳,尖锐的叮当声和轰鸣的锣声回荡在助听器里,让我头痛欲裂。门开着,确切地说,门关着但没锁。我敲了敲,试着把门推开,但只推开了一条缝,勉强把靴子塞进去,就推不动了。门后好像有什么重物抵着。不过这条缝已经够宽的了,我把头伸进去。

屋里没开灯,光线很暗。窗户脏得已经不能称作窗户了,或许叫墙更合适。一摞摞的报纸用绳子捆好靠墙堆着,有几堆已触到天花板,像支撑屋顶的支柱。只有房子中央有几块空地,像零碎的补丁。

门没法再往前推开一点,我看不到门后有什么,于是去车上拿了相机。我担心会不会是老人在门后昏倒了,甚至……我报道过这种事,退休老人死去几个星期后才被发现,尸体干瘪如柴,屋里堆积着成堆的信件和垃圾邮件,散发出令人作呕的恶臭。不过这间屋除了灰尘和湿气较重,倒没什么异味。我把相机伸进门缝,扭着胳膊拍了张照片。闪光灯像闪电一样照亮了房间,比我想象的还糟,感觉整个镇的垃圾都在这儿。

就在我把相机收回来想看看屏幕的时候,身后伸出一只手,从我脸旁擦过,抓住门把手把门关上了。

我转过身来。

一个男人阴沉着脸,怒目瞪视着我。

“天哪,是古斯塔夫松先生吗?”我暗暗叮嘱自己保持冷静,这不过是个老人,“对不起,门没有锁,我以为……你好,我叫图瓦·穆迪森,《加夫里克邮报》的记者。”

老人舔舔嘴唇,伸出一只手。手干净有力,上面布满了黄褐斑。

“很高兴见到你,图瓦·穆迪森。屋里情况你看清楚了吗?我正在整理,要弄完可能得花上一辈子的时间。”

我咽了咽口水,放慢呼吸,走下门廊来到院子里,因为两个人站在门口感觉太挤了。我不想离常春藤太近,也不想离风铃太近,免得碰到它,又发出刺耳的声音。

“我正在写一篇报道,关于昨晚在森林里发现的尸体。我想和村里的人聊聊,听听你们的想法。”

老人点点头,身体随之颤抖起来。他的耳朵大得惊人,像两片猪排。他把灰白长发撩到耳后,捏了捏鼻尖。

“这真是件可怕的事。我不能谅解杀害任何生物的行为,希望你知道这一点。”

老人盯着我,像是在等我的反应。

“我认识你,图瓦·穆迪森。我想你也应该认识我,对吧?”

虽然我不想表现出惊讶的样子,但还是睁大了眼。我想不出以前在什么地方见过他。

见我没回答,老人朝房车走去,我这才注意到他穿着白色袜子和黑色凉鞋。他很快回来了,手里拿着一根木棍,棍子末端系着条横幅。啊,我认出他来了。横幅上是一张彩色照片,有人在往兔子的眼睛内注射东西。本格特·古斯塔夫松是本地有名的动物保护者。

“我得说在动物保护方面我很出名。我搞过运动,嗯,反正我认为那是运动。这就是为什么我没时间整理满屋的档案,至少现在没时间,希望这个冬天能有空。整理档案固然重要,但帮助弱小无助的动物更重要,你说对吗?”

我微笑着点了点头。

“能请你喝杯茶吗?”

我不禁皱了皱眉,心想我来这里可不是为了喝茶。

“哈,”他大笑起来,挠了挠耳朵,“我不是说在屋里。我现在住房车里,来吧。”

我跟着他走向房车。房车下面垫着砖头,砖缝间塞着标语牌和横幅。我偷偷瞄了眼相机屏幕,想看门后面到底是什么东西。图像虽然模糊,但仍可以看到一张棕色皮沙发上面放着成堆的带亮黄色边框的《国家地理》杂志和《绿色和平季刊》,每堆都用园艺麻线捆扎着。

“你想喝什么茶?”本格特从房车里探出头来问道。

“红茶,不加糖。”其实我喜欢喝白茶,但我不信任他提供的牛奶。

我看了看房车里面,心情放松了一些。里面虽然狭窄但不杂乱,收拾好的单人床上铺着羊毛毯,平整得可以在上面转硬币。整个车厢像海军军官的舱室一样井井有条,所有东西都放在该放的位置上。

“我暂时住在这儿,等把屋里档案整理好了就搬回去,计划这个冬天加上明年春天就能完成。我搜集的都是很好的材料,有些还很重要。我要想一个方法对它们进行分类和归档。”

老人递给我一个有缺口的白色杯子,杯里热气腾腾。

“我都计划好了。”他说。

我微笑着点点头,谢了他的热情款待。水槽沥水板上放着半个葡萄柚,一把弯曲的锯齿刀插在水果上,柚子底部有一圈清澈的粉红色果汁,像热烤鸡流下的汁。

“坐吧,”老人指了指房车内唯一一把椅子——带集成杯架的可折叠露营椅,自己则坐在床上,“有什么问题尽管问,我不是内向的人。”

“你在这儿住多久了,古斯塔夫松先生?”

“叫我本格特就行。我退役后就住這儿,已经22年了。”

我打开手机的录音软件,把手机放在折叠椅的杯架上。

“我在部队待了26年,那是我一生中最美好的岁月。后来我来这儿了。这是我叔叔以前住的地方。”

“这么说来,20世纪90年代你就在这儿了,那几具尸体就是在那段时间被发现的吧?”

“那段时间这个地方非常乱,跟马戏团差不多。最后一名受害者是个叫凯尔森的年轻人。他尸体被发现的那天,进林子打猎的车有22辆。他们进出时我数过,22辆!你听说过这种事情吗?当时也是10月,一年中多雨的季节——这个你可能有常识,22辆车挤在车道上进林子打猎,哼,倒不如说杀戮更恰当,车胎不适合在这种松软的路上行驶,这种路就不是为打猎的车设计的,我们不得不重新铺设了路面。是的,我记得那三具尸体,我希望历史不要重演,这儿流的血已经够多的了。”

“你知道昨天发现的那具尸体是谁吗?”

“应该是个猎人,”他说,我注意到他下嘴唇长了很多疱疹,“他出去打猎,遇到了一个猎枪显然对付不了的猎物。我想,猎物扑来时,这个嗜血的猎人可能都没注意到。”

我啜了一口茶,注意到房車顶上吊着个篮子,里面有一把胡萝卜。

“你菜种得挺好。”这是我的工作技巧,找一些与采访对象有关或他们感兴趣的话题,让他们继续说下去。

本格特微笑着舔了舔嘴唇,“这么说你看到我的菜地了,我用的都是自己做的有机肥。如果我去加夫里克或蒙克福什参加比赛,不是吹嘘,我会把大多数奖杯收入囊中。”

“你的肥料成分是什么,本格特?”

他用指尖摸了摸唇上的疱疹,“我不能告诉你,这可是商业机密。”

“好吧。自90年代那三起谋杀案发生以来,村里有什么变化吗?”

“哦,让我想想。比起那个时候,松树长高了不少,那些有70年树龄的可以砍伐了。乌特加德森林大部分归汉内斯和弗丽达夫妇所有,他们的财富又要上一个台阶了。”

“村里有没有新来的居民?”我问。

“居民?”他笑了,“这词用在我们这些小村小户的人身上可真给面子。嗯,那时候村里的居民有我,离我最近的邻居是维戈的老父亲——愿他安息。维戈开出租车,你可能见过他。他有一个儿子,有时在维戈上夜班或周末班时我会帮着照看一下。至少以前是这样,现在他好像找了人来照顾儿子。还有那对姐妹,做木雕的姐妹,你见过她们吗?”

我摇摇头。

“没见过最好,图瓦,别指望她们会帮你,真的。你为什么不问问她们匆忙离开挪威的原因,嗯?你也别指望姐妹俩会请你喝茶。”

“那个代笔作家,戴维·霍尔姆奎斯特,是什么样的人?”

“戴维一直住在这里,”本格特用手指摩擦着嘴唇,“他就出生在那座房子里。父母在他18岁左右时就去世了,死于车祸,愿他们安息。”

我想起了爸爸的车祸,接着注意到房车的床边墙上挂着十字架,水槽旁有座耶稣小雕像。

“你知道90年代那几起谋杀案是谁干的吗,本格特?我想听听你的个人看法。”

“对于那几起案子,大家说法不一,每个人都觉得自己知道内幕,其实都当不了真。但知情人士认为几起案子是一个人干的,因为,你知道,案子之间有共同之处。”

这对我来说自然不是什么新信息,但我假装很感兴趣。

“我不知道具体细节,但共同之处在这里……”他指了指自己的眼睛,“此外他们都是被人从背后开枪打死的,都是肺部中弹,所以我说是猎人杀了他们。”

“猎人?”

“是的,这里除我之外,几乎人人都会打猎。”

好家伙,一下把自己的嫌疑给排除了。不过一个打着保护动物旗号的杀手也许不会称自己为猎人。叫抗议者或守护者?

“你知道凶手是谁吗?”

“这个嘛,戴维一直是大家议论的热点,大家都在猜他写什么书,有什么爱好,等等,还有人说起他小时候做过的事。大部分都是胡说八道,出于嫉妒心的诋毁,还有就是对他有成见的蠢人没事找事。但是,怎么说呢,他是有点与众不同,真的,我也觉得他不太正常。他是写书的,你看看他的手,比你的手还细嫩呢。但他不是猎人,更不是汉内斯·卡尔松那种人。”

第七章

我回到加夫里克时,云层变薄了,温暖的阳光偶尔透过云层照在甘草厂上。工厂厂房占地很大,是镇上的主要建筑。

我把车停在办公室外,步行去了警方的新闻发布会。警局外的车一下子多了不少,除了几辆来自卡尔斯塔德的警车外,大多是车顶装有卫星天线的新闻采访车。

排队取号机已经被移走了,现在是托德在负责前台接待。如果不是长着一口大板牙,他应该是个帅小伙。

“我给你在前排留了个座位,图瓦,前排中间。”他强调了“中间”这个词,“你来得正是时候。”

我谢过他,快步走进会议室。这里是学生学习道路安全知识和自行车骑行技能的地方,现在挤满了人。六人坐在椅子上,还有十来个站着。三脚架上架着相机,笔记本电脑开着,一切准备就绪。没人注意到我,因为大家的注意力都在讲台上的比约恩·安德松局长身上。比约恩看了我一眼,移开了视线。我把手伸进手提包,拿出数字录音机、便笺簿和笔。我将录音机放在比约恩面前,与电视4台、瑞典国家电视台和《晚报》记者的麦克风排在一起。

我刚坐下,托德就进来了。介绍完上司后,他站在比约恩局长旁边,像个刚参加了两天基础训练的士兵。比约恩有一副分合式眼镜——眼镜分成两半,用绳子系着挂在脖子上。他把两半搁到鼻子上,咔嚓一声合上了。

“女士们、先生们,欢迎各位的到来,感谢大家光临。昨天17点08分,莫森村的一名女性居民给加夫里克警局打来电话,说在距离小镇约30公里的乌特加德森林里发现了一具尸体。警方去了现场,发现一名50多岁的男性死者身上有明显的枪伤,还找到了一支没有开火的步枪。此案的调查工作由加夫里克警方牵头,在卡尔斯塔德凶杀案专家组和国家法医中心的指导和支持下进行。我们尚未确定与此案有关的嫌疑人。由于调查尚在进行中,可能会有一些问题我此时还不能回答。就是这样,下面请大家提问。”

你可能在电影中看到过这样的情景:人群瞬间沸腾起来,房间里充斥着叫喊声。不,这里没人喧闹,大家只是举手。我听到有人竟然直呼局长的名字,不禁笑了。大错特错,小伙子。我盯着比约恩领带上的金色别针——我从未见他戴过这玩意儿——举起了手。

房间一侧有记者在拍照,闪光灯熄灭后,局长点了我的名:“图瓦。”

“安德松局长,你们确定死者的身份了吗?”

局长转身看了看站在旁边的托德,后者咳了两声,点点头。

“受害者的身份已得到确认,是弗雷迪·马尔姆斯特伦先生。你们可能有一些人认识他。多年来,他一直是我们社区的中坚分子,也是加夫里克高中非常受人尊敬的老师。我们与马尔姆斯特伦的家人同在。”

我再次举起手,不过局长点的是我后面的某个人。

“受害者被发现时,尸体是完整的吗?”

比约恩的脸沉了下去,“这个目前无可奉告。”

他指了指另一个人。

“這个案子和90年代的美杜莎系列谋杀案有关联吗?”

比约恩取下眼镜,“这个目前也无可奉告。”

比约恩说话的声音有些紧张。虽然他穿着深蓝色的警服衬衫,但我注意到衬衫腋窝处已经湿透了。我看到他手腕上有一个褪色的文身,像是一颗红心或钻石,但大部分藏在衣袖里,只露出点边缘。

问题开始接二连三地抛了出来。

“死者受伤的部位在哪儿,安德松局长?”我身旁的一名男记者问道,“用的是什么凶器?”

“我们只知道凶器是一支步枪,但还没找到。我们的调查人员现在正在森林里进行地毯式搜索。受害者中弹部位在躯干。”

“听说军方也会参与森林里的搜索行动,是真的吗?”

比约恩朝提出这个问题的女记者皱起了眉头,好像她是从外星来的,今早才抵达地球。

“不,”他说,片刻之后又补充道,“案发现场的地形即使对本地警方来说都极具挑战性,军方不会参与的。”

我再次举起了手。

“图瓦。”

“有没有证据表明这是一次狩猎事故?案发时当地是否有狩猎活动?”

比约恩把眼镜重新合上,从塑料杯里啜了一口水,我又看到了那个红色文身。

“大约在案发同时,乌特加德森林里确实正在举行一场狩猎活动,不过是在不同的区域。但目前我们也不排除这一可能性,正在对所有线索进行排查。”

托德咳了咳。

“好了,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但在结束前,我想对所有的观众和读者说,如果你了解此事,知道一些情况——不管它是否重要,或者你有任何怀疑,请立即联系加夫里克警察局。”

比约恩走下讲台,记者们忙不迭地抓住最后机会提问,声音一个比一个高,最响亮的是“安德松局长,凶手是个杀人狂吗?”和“现在去森林安全吗?”。

托德打开接待台后面通往内部办公区的门,比约恩走了进去。他们刚离开,我就听到助听器里传来或高或低的声音,还有刺耳的尖啸声。记者们有的在发推文,有的在交谈,会场闹哄哄的。我一个字也听不清,于是拿起录音机出了警局,来到街上。

还有两个记者,一男一女,跟着我一起出来了。男的来自斯德哥尔摩一家小报,留着油光水滑的大背头和络腮胡。女的来自电视台,肤色晒得深浅不一。一辆白色出租车停在街对面,没有熄火。

女人点燃一支烟,问我:“你是本地人?”

“不是。”我回答。

“但你在本地报社工作?”

“我是镇上报社的记者。”

她呼出一口气,皱皱眉,露出一丝坏坏的微笑。

“听着,图瓦,”男人开口了,随后顿了顿,似乎是等着看我惊讶的反应——他竟然记得我的名字,“这附近有没有就餐的好去处?最好的?”

我想读唇语,但他胡子太密,我看不清他的嘴。

“对不起,你说什么?最好的什么?”

“酒店,”他说,“房间通风好,住着舒服,饭菜可口。”

我极力想忍住笑,但没憋住。

“这里只有一家酒店,没得选。左转就能看到,房间一点都不通风,吃的东西跟马粪差不多。”

他环顾四周,目光落在了一座砖木结构的建筑上,建筑后面是甘草厂的货车出入口。招牌上写着“加夫里克酒店”,招牌没坏,但不知为何,它并没有挂在门面正中。

“午饭怎么解决?”只有脖子没有被晒黑的女人问道,“哪里有卖简餐的?”

“前面往E16高速公路的方向走,右边第一家就是。我推荐炸鸡块和双层芝士汉堡,算是本地的美食了。对不起,我得回去工作了,再见。”

我走了10米,打开报社的大门,门铃响了,我关上门走了进去。

第八章

我在电脑上写好稿子,拿起外套出了办公室。我肚子里装满了用微波炉加热的方便面,虽然味蕾被韩式辣酱辣肿了,但味道真的不错。过去一个小时里,我总感觉街上有人透过窗户在看我,但其实没人。我现在有点疑神疑鬼,不过这可以理解。莱娜要我明天上午给受害人的姐姐做个独家专访。她名叫埃丝特,和莱娜是在瑜伽课上认识的。我以前见过她,我刚来这里的那年,她在麦当劳得来速窗口工作。

这下我心里有底了。因为看到了国家电视台的记者,没准还看到了几张他们熟悉的面孔,小镇的人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兴奋地窃窃私语。我认识镇上的很多人,也了解这儿的规则,这是我的优势,但我不是什么名记,总有一天会离开。在成名之前,我需要一篇能让我跻身新闻圈的代表作,一份熠熠生辉的简历。我在小镇已经待了三年。当然,只要妈妈需要,我会继续留下。我搬到这里后,妈妈的病情有过短暂的好转,但很快又恶化了。医生说她还有一年时间。我无法想象,甚至连想都不敢想,短短的四个季节,或许时间还会更短,怎么够我们母女俩互吐心声,彼此倾听呢?

我花了五分钟到达加油站,加满油后,买了一把小铲子和一块巧克力—— 一点聊胜于无的精神安慰吧。从现在起我会经常去乌特加德森林。这片森林长30公里,宽28公里,比纽约市还大,相当于英国一个郡或一片内陆海的面积。

我上了高速公路下面的柏油路,打开收音机听3点的新闻。第一条新闻就是中午警方的发布会。比约恩的声音经过录制,从收音机里播出来多了种庄严感。下雨了,我打开雨刮器。雨停后又下起了冰雹。当我拐上进村的那条砾石路时,小小的白色冰雹像炸弹一样落在车顶,我受不了那声音,只得关掉助听器。虽然听不到声音了,但我还是能感觉到冰雹落到车上引起的震动,我一时成了罐头里的沙丁鱼,经受着机枪漫无目的的扫射。好在冰雹没下多久就停了。

首先经过的是书报收藏家本格特的房子。不知别人感觉如何,但直觉告诉我他不是美杜莎。我继续行驶,车道变窄了,地上的冰雹看着像白色薄荷球糖。出租车司机维戈的房子映入眼帘,但院子里没有出租车,只有一辆塑料童车,高度长于宽度,明艳的红黄色,小小的车门卡在泥土中关不上。

快上山时我踩了点油门。现在是10月初,开车爬坡还不吃力。对我来说,住在这样的地方,需要一辆好车。我征服不了大自然,相反,荒蕪的大自然会把我吓得灵魂出窍,所以我每次看到森林都绕道。如果要我住在这里,我开出的条件是:一双好靴子、一辆四驱皮卡、一件戈尔特斯滑雪夹克、一部新手机,外加GPS卫星定位系统。

山上与山脚迥然不同,冰雹少得多,好像随着海拔上升,天气也有了变化。路变窄了,虽然才下午3点左右,天已经黑了,我打开车前灯。沼泽地虽然有很多云杉树,但光线仍能透过枝丫,比其他地方要亮堂些。过了沼泽地后我继续前行,一路上没看到让车道。我突然想到,我其实对莫森村没什么了解。这是个村子吗?这里没有教堂,没有商店,我也没看到公交车站。如果它是一个村,它的范围有多大?核心区域又在哪里?

我在木雕姐妹家门前停下车,核实了一下记在手机上的名字——科妮莉娅·瑟利和阿莉塞·瑟利,以便做自我介绍。我打开助听器。

我刚打开车门,一股木柴燃烧的烟味就冲进了鼻孔,闻起来很舒服,让人想起童年温馨的圣诞节——当然不是我的,而是书中的圣诞节。我把相机留在车上,走向工坊。

工坊里有两个50岁上下的女人,正在各自的工作台旁忙活着,地上到处都是木屑。左边那个女人几乎是秃顶了,右边那个女人倒留着一头粗糙蓬松的灰白长发。秃顶女人抬起头,面无表情地向我点了点。长发女人舔了舔嘴唇,问道:“你迷路了吗,姑娘?”

我笑道:“你们好,我叫图瓦·穆迪森,是镇上《加夫里克邮报》的记者。我能进来吗,就待几分钟?”我抬头看看灰蒙蒙的天空,露出想找个地方躲雨的表情。

“你觉得呢,阿莉塞?”

这个女人想必是科妮莉娅了。

“进来吧。”阿莉塞说。

我进了屋,朝屋中间燃着木柴的火炉走去。工坊墙体用的是木板,但上面是波纹铁皮屋顶。

“你们在做什么?”我问科妮莉娅,“看起来……还挺复杂。”

“下周末的工艺品展览会是不是在蒙克福什,阿莉塞?”

“是的。”阿莉塞答道。

“我们正在为展会做准备。这个,”科妮莉娅举起一个打磨得非常光滑的松木圆柱,“会雕成一个巨怪,标准型的那种。那个,”她朝阿莉塞的方向点了点头,“会雕成特别型,是不是,阿莉塞?”

“是的。”阿莉塞说,用针在一小块布料上穿来穿去。

姐妹俩的脖子上都挂着巨大的银色十字架。

“特别型?”我问。

“就是定做的,”科妮莉娅说,“要花很长时间才能做好。”

“能让我看看成品吗?”

姐妹俩不满地看着我。

“你是不是觉得我们闲得慌?”科妮莉娅责怪道,“你看我们布满老茧的手,都冻僵了。你难道觉得我们很轻闲吗,姑娘?”

我忙不迭地道歉,但阿莉塞抱着一个顾客定做的巨怪走过来递给我,像递过来一个刚出生的婴儿。我低头仔细打量着巨怪。它如玩偶般大小,很重,浑身的尺寸比例完全失调。虽然说不上活灵活现,但它身上的许多材料取自动物,包括五官……我把它还给了阿莉塞。

“确实很特别,”我对阿莉塞说,“是用什么做的?”

科妮莉娅指着阿莉塞手中的小巨怪,“用的是乌特加德森林最好的云杉的心材。这个还没有制作完,它最终会跟我们一样有指甲和趾甲。你看阿莉塞已经开始在缝头发了。我们以前还找过牙医帮忙弄牙齿,但几年前医生不愿意帮忙了,说什么牵涉到病人隐私,得征求病人同意。真是的,就几颗老牙烂牙,值得大费周章吗?巨怪身上的毛,比如眉毛、睫毛、耳毛,包括胸毛,用的都是真毛。有个客户还要求他定做的巨怪要有脚趾毛,就像小霍比特人,是吧,阿莉塞?”

“是的。”阿莉塞说,回到自己的工作台旁。

“我们从事的就是镇议会所说的‘手工业,制作传统的民间工艺品,我们的产品是最好的,还得了奖呢!”科妮莉娅指着身后一个有点倾斜的架子,“我们为自己的工作感到自豪。”

“这些就是你们用的工具吗?”我指着一排古董式的凿子和锉刀问道。

“所有工序都是在这间屋子完成的。我们用机器——雕刻机,和祖父留下的手工工具——大头槌、鱼尾凿、顶锯和小凿子来做。我们用石头和皮带来打磨保养工具,让它们保持锋利。”

我盯着这些工具,每一件都干净锋利,看起来像手术器械。

“如果我定做一个的话,要多少钱?”

科妮莉娅哼了一声,“你是真要,姑娘?”

“我想先了解下价格。”

“如果要我做,一个标准型巨怪,大概2000克朗。如果要她做,那就是另一个价了,姑娘,因为她是个艺术家。是吧,阿莉塞?”

“是的。”阿莉塞说,把天知道是谁的头发缝到那个半成品巨怪的填充头骨上。

“一切以客户为本。如果你想要阿莉塞做,告诉我你的要求,我们好核算价格,行吗,姑娘?可以告诉你,我们有非常出色的客户,来自全国各地,但我们不会透露他们的姓名。是吧,阿莉塞?”

“是的。”

“我觉得这些巨怪做得很棒,”我发自肺腑地说,“真的让人惊讶。”

“换个话题吧,姑娘?”科妮莉娅道。

刚才,阿莉塞在返回工位的路上,顺手把一个黑色铸铁水壶放在烧木柴的炉子上。现在,水烧开了,水壶发出声响,我下意识地摸了摸耳朵。

科妮莉娅皱了皱眉。她的眉毛细而稀疏,左眼没有睫毛。

我给科妮莉娅看了我的助听器,她点了点头。我指着水壶,她笑了笑,走过去把它从炉子上提了下来。

“4点了,”科妮莉娅扯高了嗓门,“我们在4点会休息10分钟。正好10分钟,不长也不短。看来你很幸运,姑娘。你可以问我们问题,但我不敢保证你会喜欢你听到的。”

她将热水倒入两个有茶渍的搪瓷杯中,递了一杯给阿莉塞。她俩在深绿色的塑料休闲椅上坐下,没给我倒茶,这倒出乎我意外,比刚才看到那个可怕的巨怪更加意外。

“好的,”我说,“昨天在这里发生了一起谋杀案,你们听到枪声了吗?”

科妮莉娅用布满老茧的手握着搪瓷杯,“别傻了,姑娘,”她边说边对着杯子吹气,“每年到了这个时候,整天都能听到枪声,就像美国早年蛮荒的西部,只不过这里是密林深处。虽然出了命案,但今天的狩猎仍在进行。山坡以南,车道以西的范围,整个森林有四分之三的区域都是狩猎区。”

“昨天下午4点你们喝茶之前,有没有注意到有人在车道上开车或骑自行车?”

科妮莉娅转向阿莉塞,“我们有注意到什么了吗,阿莉塞?”

“没有。”

科妮莉娅咕嘟咕嘟地大口喝着水,舌头在嘴唇和牙齿之间移动着。

“听着,姑娘,森林就是这样,有时人们会死在林子里。适者生存,只有适合林子的人才能来这儿。如果你在林子里遇到我们,或像我们这样的人,他们会带着步枪或霰弹枪,还会带刀,一把剥取动物内脏的刀。他们是来打猎的,这就是我所知道的。”

“你俩也打猎吗?猎杀驼鹿?”

科妮莉娅接过阿莉塞的空杯子,“这个姑娘想知道咱俩是否也猎杀驼鹿,阿莉塞。”

“不,”阿莉塞说,“我们只做巨怪。”

第九章

我回到办公室时还不到6点,拉尔斯已经走了。他的稿子都写好了,写得不错,但现在读起来有点搞笑,像读儿童绘本上的新闻,与真正的社会新闻相去甚远。

莱娜办公室的门半开着,她正在校对稿件,优化版面。接下来的两小时我得埋头写作,以便在截稿时间前交稿。我轻轻按了下助听器的按钮,关掉它。听力不好也不全是坏事。我有个本事——这跟听力障碍毫无关系——只要我想全神贯注地做事或放松休息时,我可以屏蔽掉几乎所有噪音。很多人可能做不到这一点。长途飞行时我不需要降噪耳机。以前在伦敦内城区的贝斯纳尔格林时,室友常常囤积耳塞以应对交通噪音,但我不用。

我办公桌最上面的抽屉里有一块500克的马拉伯巧克力。每个小巧克力方块顶部都有一个凸起的M字母。在巧克力吃到只剩最后两排时,我写完了明天报纸前四个版面的报道,感觉有点恶心,但好歹工作完成了。我揉揉眼睛,点击打印图标,之后来到拉尔斯办公桌前。他的辦公桌在一个角落里,收拾得非常整洁。我从桌下拉出椅子,嘴里叼着一支红色圆珠笔,读着尚带温度的打印稿。必须准确,尽可能地准确。那时,有三份报纸对爸爸的死做了错误报道,说他没系安全带,车速太快什么的。这些愚蠢、粗心、无情的错误报道激起了读者的愤怒,人们议论纷纷,让本就快崩溃的妈妈雪上加霜。有篇报道甚至说爸爸喝了酒,血液中酒精含量超标,这完全是胡说八道,他早就戒酒了。几周后这份该死的报纸才在中间的版面刊登了道歉声明。另一篇报道把他的年龄弄错了两年。所以说,细节很重要,任何错误都可能会产生意想不到的后果。我对稿件进行了再三检查,确认无误后才把它发到莱娜的邮箱。

“谢谢!”她在办公室大声道。其实我没听清楚,只听到有声音传来,但我知道她说的是这个词,因为周四晚上她在收到稿件后总会高声说句“谢谢”。我打开助听器,将剩余的巧克力放回抽屉。虽然胃里装满了糖,但我仍饿得要命。

我推开莱娜办公室的门,“我要走了,还有什么事吗?”

“没了,”她说,“如果有,我会打电话给你。”

我扳扳指关节,抽了抽鼻子,“再见。”

车里很冷,我发动引擎时,仪表盘上显示的气温为零度。鼻孔呼出的气在挡风玻璃上凝成了团团白雾,我意识到季节已经变换了。虽然在日历上秋季还会延续一个月左右,但对我来说,气温降到零度就意味着冬天来了。树叶开始落了,蘑菇可以采了,风越刮越猛了,大地一片白茫茫的季节到了。

我把暖气开到最大,擦掉挡风玻璃上的冷凝水,正要开车上路,突然有人过来敲了敲车窗。

“图瓦,是我,《晚报》的奥拉。”

我把车窗降下一点,“嘿。”

“我快憋疯了。老天,真不知道你怎么受得了一直住在这儿。一起去喝杯咖啡?”

我微笑着摇摇头,说了句“不,谢谢”,就关上车窗走了。我知道跟他出去会发生什么,我没兴趣,不仅是对这个头发梳得油光水滑的男人没兴趣,对他的观点——他对自己或我的生活的看法——也不感兴趣。最好的回应就是关窗走人。

在经过三组减速带和两组红绿灯后,用时六分钟,我把车开到了塔米的外卖车前。塔米·雅尼的父母在她还未出生时就移居到了瑞典。按塔米的说法,她父亲是个混蛋,在90年代带着一个长得像芭比娃娃的女人跑回去了。她妈妈后来也回了曼谷。我能在这个小镇生活三年,除了莱娜,还有就是因为这里有塔米。

我看到她正在为一个骑山地自行车的年轻人服务。年轻人点的餐看起来像泰国绿咖喱,菜单上这道菜的配料里没有味道很重的香料,也没有泰国罗勒,但如果是我吃,塔米会给我添足配料。她做出来的正宗咖喱香味浓郁、柔滑清新,堪称一绝。年轻人买的是改良版本,适合去普吉岛玩过一两次,把酒店餐当美食的瑞典人。塔米对我眨眨眼,我也朝她眨了眨眼。

年轻人付钱离开后,我深深吸了一口气,嗅到了空气中残留的菜香味。在一辆破旧的露营车里就能烹调出如此美味,我不知道塔米是怎么做到的,真是个奇迹。

“白米饭配咖喱酱之所以好吃,秘诀就在这个咖喱酱里。”她指着一大盆芥末色的黏糊状东西道。这是她卖得最好的菜品,但不是正宗泰国料理。

“你饿了吗?”我问她。

“你说呢?等一下,我把门关了,带你出去吃顿好的咋样?我请客。给我10分钟。”

我站在空地上一边发抖,一边吃着塔米装在棕色纸袋里没卖完的炸虾片。塔米噼里啪啦很快收拾停当,把停在超市停车场尽头的快餐车开回到了空旷的野外。我凝视着黑乎乎的田野。晴朗夜空中繁星闪烁,仿佛在争相吸引路人的目光。比起天上,地上太黑了,我感觉自己什么都看不见。可能50米外有匹狼,15米外有个杀人狂,或者两者兼有,但我却不知道。虽然田野算不上什么蛮荒之地,我仍然讨厌它。我想给它铺上柏油,用栅栏围起来,装上灯,从各个角度把它照得亮堂堂的。

“好了。”塔米从车上下来了。我俩拥抱时,我的下巴正好抵在她头上,她退后几步,热情地拍拍我的肩膀,走了。我加快脚步追上她。

我们肩并肩走回镇上,街上除了我们两个,再没别人。

我们经过比约恩摩森枪店外的野猪标志时,塔米说:“亲爱的,去第五大道。”枪店橱窗里陈列着弹药和一个草草填充的棕熊标本。楼上亮着灯,能听到音乐声、男人们开怀大笑的声音和嘲笑声。我们走过一家越野滑雪用品店和一家渔具店,然后是我供职的报社,里面亮着灯,莱娜还在工作。街对面的商店有些冷清。比约肯夫人的缝纫用品店是我平日里爱逛的地方,旁边的罗尼酒吧用木板做了围挡,准备翻新。

我们走得很快。塔米没有穿她最好的靴子,我看到她在发抖。

“亚洲料理虽然好吃,但我吃腻了,”她推开麦当劳的门,“我们今天吃点高油脂的东西。”

坐下后,我几口就把巨无霸吞下肚了,而塔米还在细细品尝两个汉堡,做餐饮的就这毛病——吃什么都喜欢细嚼慢咽。

“你妈妈还好吗?”她问。

“跟往常一样。他们想让她少受点痛,但沒新的治疗方法,最后那轮化疗没效果,我猜是身体产生耐药性了。”我感觉胃硬邦邦的,紧绷的肠子搅成一团,“这个周末我要去看她。”

塔米点点头,把第二个汉堡里的黄瓜片挑出来,用餐巾纸擦了擦手。

“如果我孝顺的话,应该每周去看她两次,帮她擦擦汗什么的,不过我妈这人太难伺候了。我是说……和她沟通不了,一直都这样。”

“医生怎么说?”

“他们说会尽力治疗,还说她现在感觉不错,但他们的眼神告诉我,要做好准备,要坚强。”

塔米把手放在我手上。

“我觉得她剩下的时间不多了。越临近那一刻,我越害怕去看她。怕她变得让我认不出来,怕我去的时候她已经不在了,只剩下一张空床。我应该多陪陪她的,但我太害怕了。”

“我可以陪你一起去,任何时间都行。”

我握紧她的手,转移了话题,“森林里的那起命案,你怎么看?”

她畏缩了一下,把一根又长又软的炸薯条塞进嘴里。

“你认识镇上的每个人,”我说,“你有什么看法,福尔摩斯?”

“有两种可能:第一,本案的凶手和90年代系列案的凶手是同一个疯子;第二,本案凶手只是在模仿90年代的那个杀手。第一种可能性的可怕之处在于,这意味着凶手一直生活在这里,他也许在我这儿买过食物,在ICA超市购过物,沿着斯托尔大街散过步。第二种可能性的可怕之处在于,我们这个历史悠久的小镇竟然有两个这样的疯子?所以,不管是哪种,短期内我不会再去森林里采蘑菇了。我听有些顾客说这只是一起狩猎事故,简直胡说八道!狩猎怎么可能发生这种意外?”她抬头看着我,“弗雷迪·马尔姆斯特伦的眼睛没有了,是吗?就像美杜莎系列案中的那些尸体?”

“我不知道,警方没说。我只知道他是被人开枪打死的。明天上午我要去见他姐姐埃丝特,不过我没抱多大希望能问出什么有用的信息。”

“我听说,”塔米在桌子对面向我探过身子,“我听说汉内斯·卡尔松和他那伙朋友在森林里轮班追寻凶手。警察告诫他们不要靠近弗雷迪尸体被发现的区域,但你觉得汉内斯会听吗?他在这里跟个国王似的。”

“呵呵,”我冷笑道,“凶手难道会拿着块牌子和一袋眼珠子在森林里游荡?没准凶手就在汉内斯那伙人里面呢。”

塔米用纸巾擦了擦嘴。

“你听说过镇上有个扑克俱乐部吗?”我问。

她摇摇头。

“这种游戏现在都在网上玩了,”她把汉堡包装纸揉成一团,“我刚才说的,是今天早些时候,尼尔斯的姐姐来拿她订的帕能咖喱菜时告诉我的,说他们狩猎队正在全力以赴捉拿凶手。弗雷迪生前也是他们中的一员,加入狩猎队好几年了。狩猎队现在驻守在林子里的驼鹿观望塔上面,用对讲机保持联络,只要看到不是狩猎队的人就会发出警告,接下来,你知道……”

我撕下新鲜出炉的苹果派的一头,“这样做应该没什么问题。”

我开车先把塔米送回她的公寓,再回到自己的家。我摘下助听器,冲完澡,换上睡袍后,拿着平板电脑上了床,开始研究90年代的美杜莎谋杀案。我仔细阅读了所有猜测凶手身份的文章,浏览了相关论坛和聊天室。凶手在四年内杀了三个人,作案时间都在猎鹿季,凶器是步枪,中枪部位在背部或胸部。有传言说至少有一名受害者是同性恋,所以凶手要么是恐同的疯子,要么是被抛弃的情人。瑞典号称是地球上最开明的国家之一,但进了聊天室后你会改变这个看法。聊天室里那些白人异性恋者对同性恋毫无忌惮的议论,让人以为他们还活在原始社会。文章说,三具尸体的眼睛都被剜去了,手法干净利落,所以警方在当时询问了本地所有登记在册的外科医生、护士和屠夫。

但警方没查到有用的线索。20年前,托德的父亲还在世,是小镇的警察局长,也是比约恩的上司。托德的父亲认为凶手是一名樵夫,巧妙地利用了岩石、树木和沟壑等,没有留下脚印,所以警方无法追踪到汽车或房屋。凶手很聪明,在找到最合适的方向开枪之前,他可能在林子里围着目标兜圈子,走出了一圈又一圈半径越来越大的同心圆。凶手对乌特加德森林应该非常熟悉。托德的父亲还怀疑凶手有个同伙帮他出谋划策,以逃避警方调查。在案发现场警方没有发现指纹、头发或纤维之类的东西。

快到凌晨2点了,我打开游戏机准备玩会儿《侠盗飞车》,我可不想满脑子装着连环杀手进入梦乡,只要玩15分钟的游戏就能见效。

凌晨4点15分,我关了游戏,开始睡觉。

第十章

早上7点,我被闹钟叫醒了。我盯着镜子里的自己,看到脸浮肿得厉害。眼睛也很干涩,眼药水瓶子上的说明注明每只眼睛滴一两滴,但我用了一半。

早餐我吃了五块消化饼干,喝了一杯茶。我该去超市好好采购一番了。我冲完澡,穿好衣服,把清洁好的助听器戴上,拿上包出门了。

虽然加夫里克是个只有9000居民的小镇,但我对街道还不是很熟悉,所以昨天用谷歌搜索了一下如何去弗雷迪姐姐的家。我开车来到一个小区,里面是一座座一模一样的半独立式木屋,房前屋后是精致的小花园。埃丝特住在43号。

来开门的是一个女人,她还未开口我就知道她是埃丝特。她化了妆,但精致的妆容无法掩饰悲伤的眼神。虽然她强行挤出一丝微笑,但脸上的表情像是刚挨了一顿暴揍。

“图瓦,快进来,我是埃丝特·马尔姆斯特伦。”

进屋后,我脱了鞋。

屋里很安静,到处都是鲜花,连花瓶都不够用了。有几束花是一模一样的,因为镇上只有一个正儿八经的花店。几只塑料桶里也放了一束束百合,甚至在楼梯旁的一个深平底锅里都有挤靠在一起的长茎白玫瑰。

“请坐,谢谢你能来。”

埃丝特领我进了客厅,这里有宜家沙发、平板电视和烧木柴的取暖炉,一面装饰墙上贴着单色墙纸。

“真为你失去弟弟感到难过,”我说,“我不会占用你太长时间。”

“没事,我愿意接受你的采访,更希望警方能早日找到凶手。”

“好的,谢谢你。埃丝特……你弟弟有沒有向你提起过他害怕某人或有人威胁过他?”

“警察已经问过这个了,”她用一只手掌摩挲着沙发扶手,“我从没听他说起过。他是一名高中老师,为人友善,深受大家喜欢。弗雷迪是个圣人,真的。比起他来我是个恶人。”

我皱了皱眉。

“我是说在我们小时候,弗雷迪是个乖孩子。”

“他以前有没有被人攻击过?他打过架吗?”

“没有。”

“这个案子让大家想到了90年代的系列杀人案,你觉得它们之间有关联吗?”

“当然有。难道这里有两个喜欢剜眼的怪物吗?警方当时没找到凶手,现在他又出来作案了,”她抬头看着天花板,压低了声音,“当然是同一个人。”

我看着她,没有说话。

“我原以为警方会让我最后看一眼弗雷迪,这样我也算正式跟他道别了。”她吸了口气,“但他们只给我看了一张照片,照片上他的眼睛被遮住了,所以我想,这已经说明了一切。”

“真让人难过。”

“是的,我当时心里别提有多难过了。”

短暂的停顿后,我问道:“埃丝特,弗雷迪有没有什么你觉得很危险的朋友?他的朋友中有你不喜欢的人吗?”

“这个,”她停下摩挲沙发扶手的那只手掌,盯着它,“也许有。”

我的肚子突然发出咕咕的叫声,我变换着坐姿想抑制住这声音,但声音还在继续,让我尴尬不已。

埃丝特揉揉眼睛,用手捂住大半边脸,继续说着什么。因为无法读唇语,她的声音又不是很清晰,我没有听清楚。

“对不起,我耳朵有点聋,没听清你刚才说的话。”

“你是聋子?”她扬起了眉毛,“但……你不是能听到我说话吗?”

我指着耳朵,“我戴了助听器,而且我还能读唇语。”

“你虽然是个聋子,但说话说得挺好。”

虽然知道她这么说是出于善意,我还是感觉胃里一阵痉挛。这就像对一个装了假肢的人说:“嘿,你虽然是个瘸子,但走路走得挺好。”这不是赞美。不是!

“你刚才是在说弗雷迪的朋友吧?有没有哪个你不喜欢或不信任?”

“你会手语吗?”她问。

我摇摇头。

“是什么样的感觉呢?”

我抽抽鼻子,“你是说耳聋的感觉?”

她点点头,在沙发上稍稍向前挪了挪身子。

“其实我跟你没什么两样,只是听不到声音。没什么大不了的,我从小就聋了。”

“为什么?我是说,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脑膜炎。”我想起了失聪前听到的一些声音——生日派对上的欢乐歌声,冰淇淋车的清脆铃声,爸爸的爽朗笑声,“我不想失礼,但我来的目的是想写好报道,这样读者如果有什么线索,可以给我们打电话或写信。你能讲讲他的朋友吗?”

埃丝特靠回沙发上,一只手插进靠垫间。

“弗雷迪和我关系很好,我们无话不谈。他有两个朋友我不喜欢,他也知道这点。一个是汉内斯,和他一起打猎的伙伴。”

“住在乌特加德森林里的汉内斯·卡尔松?”

“是的,那片森林大部分是他的个人财产,他和妻子的经济状况很好。”

这点我之前在本格特老人那里听说过。

“他们夫妻俩是我们这个地方的有钱人,”她继续道,“但汉内斯是个恶霸,我朋友的丈夫在纸浆厂工作时受过他的欺负。我认为,作为狩猎队的头儿,他可能对队员也有欺凌行为。”

“你认为他应该对弗雷迪的死负责?”

埃丝特耸耸肩,“我不知道。我提议警察找他谈谈,检查他的枪,但你知道……他们和汉内斯关系好着呢。汉内斯在这儿很有影响力,他们都想和他交朋友,去他的森林里打猎。我说了我的想法,但我不知道他们会不会认真对待。”

“那第二个人呢?”

“不知道她真名叫什么,只知道她用的是‘坎迪这个名字,在E16高速公路旁的那家脱衣舞俱乐部工作。俱乐部在SPT纸浆厂南面一点,就在高速公路中段往外延伸出来的那片地上。那地方以前是个妓院,你知道吗?”

“不知道。”

“那你现在知道了。我觉得那里可能仍是妓院……只是没有公开宣称罢了。你知道脱衣舞娘是什么玩意儿。”

这个我真不知道。

“弗雷迪和坎迪是……”我低头看了一眼录音机,“朋友关系?”

“不,他们不是朋友。他付钱给她,怎么可能是朋友!他告诉我他负担不起,却忍不住不去找她。我想他是爱上她了。我还说他真没品位,竟然爱上一个该死的脱衣舞娘,但事实就是如此。他每周去两三个晚上,喝着健怡可乐看她跳舞。”她抹掉一滴眼泪——或许是一根睫毛,“你说这过的叫什么日子啊!”

我咬着嘴唇,打量着墙上装在白色木制相框里的照片,低矮的书架上有一半放的是各类棋盒和拼图。

“在这个镇上,50多岁的离婚男人,日子肯定不好过。”我说。

埃丝特点点头,“对了,他儿子就在楼上,成天只知道玩电子游戏,不下楼,也不想谈他爸爸的事。”

“你侄子多大了?”

“他只有14岁,但行为举止成熟得像个21岁的成人。他不让任何人进他房间,也不和任何人交谈。吃饭时我把饭菜放在他门口,好像他在修行或坐牢似的。他妈妈在美国佛罗里达州,圣诞节他会去她那儿,我觉得这对他有好处,虽然他不太喜欢妈妈。”她抬头看着天花板,压低了声音,“这个我不好指责他。”

“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可以和你侄子谈谈,毕竟我只大他12岁,而且我是玩电子游戏的高手。”

“我不知道……”

我没说话——这是莱娜教我的技巧。

“好吧,我觉得你可以试试,”她说,“反正聊一会儿也没什么坏处。”

埃丝特领我上楼,敲了敲男孩房间的门。

“你穿好衣服了吗,马丁?”她问。

房间里没有回应。

“你穿好衣服了吗,马丁?”

“没有。”男孩吼道。

“呵呵,他是穿好了的。你进去吧,我离开一会儿。”埃丝特对我说。

我推开卧室的门,只见一个瘦高的孩子躺在地板上,在用游戏机玩《使命召唤》。我看了他一眼,然后看向屏幕。

“你想把游戏升级成角色扮演,是吧?”我说,“你得注意你背后。”

男孩手里拿着控制手柄,抬头看了我一眼,又转向电视屏幕。他的眼睛红红的,不知是哭过还是游戏里的光反射造成的。

“你是记者?”

“我叫图瓦……小心背后,我每次玩到这儿都遭偷袭。”

他看着我,抽抽鼻子,暂停了游戏。

“你要写我爸爸的事吗?”

我点点头。

他艰难地咽了口唾沫,“你知道他们剜了他的眼睛。他眼睛和我的一模一样,都是蓝灰色。妈妈说我们有一样的眼睛,完全一模一样,她说的。我感觉不对劲,总觉得他会回来,随时可能进屋。但这不可能了,我知道。我和他有一样的眼睛,一样颜色的眼珠,下一个被杀的可能就是我。”

他指着自己的眼睛。

“不!”我不禁提高了嗓门,“不会发生这种事的,马丁。你在这里很安全。”

“妈妈不在这儿,爸爸已经死了。我朋友都说是那个作家干的。”

“哪个作家?”

“就是住在森林里的那个怪物。我朋友的姐姐在ICA超市工作。她说怪物每周都来,总是在同一天的同一时间出现,她还以为他喜欢她呢。怪物买的东西也奇怪,他不买玉米片、土豆、火腿这类惯常的食品,而是买猪脚、猪尾巴和猪耳朵。谁会买猪耳朵?”

“嗯,我相信警察会找村里的每个人询问,包括这个作家。有些人确实喜欢吃内脏和便宜的部位,虽然我不吃,但这些人并非你想象的那么少。”

“他是个怪物,请把这点写在你的报道里。”

这时埃丝特又上楼来了,扶着门框问:“你饿了吗,马丁?想要我给你做个三明治吗?”

马丁朝她点了点头。

“谢谢你和我交流,马丁,”我说这话时,感覺自己就像爸爸去世那天晚上和我交谈的那个女警,“我接下来要跟你姑妈再谈谈。对你爸爸的不幸我很难过,真的很难过。我保证,我会尽我所能帮助警方追查真相。”

马丁开始继续打游戏,我走出去,随手关上门。

我和埃丝特一起来到楼下。在楼梯口,埃丝特探过身,在我耳旁轻声道:“他不能和他朋友说这事,因为他们都已经14岁了;他也不能跟我和其他大人说这事,因为他只有14岁。你觉得他对那个作家的怀疑有道理吗?”

空气中弥漫着百合花的香气。这个小镇只有一个杀手还是有个模仿者?为什么会有20年的间隔?

“我不知道有没有道理,但既然报社让我专心报道这起案子,我肯定会尽全力协助警方找出凶手,让正义得到伸张。至于马丁说的,唉,孩子们会说一些奇怪的话,但我肯定会进行查证。我今天下午就去莫森村。”

第十一章

我先回到报社见了莱娜。

“今天会进行尸检,”莱娜说,“我在街上遇到了比约恩局长。他手下一直在调查弗雷迪生前最后的动向,看有没有什么异常。”她把身体靠在椅子上,“估计法医在森林里没发现什么线索,因为下雨,再加上警察和救护人员的鞋印破坏了现场。”

“有物证吗?比如说纤维什么的?”

“比约恩不愿说,但看他脸色,情况不太好。如果弗雷迪是被猎枪射中的,凶手可能在几百米外。他们要分析子弹飞行轨迹以确定是从哪个方向射来的。这不像发生在市中心的谋杀案,在市中心往往有监控和目击者。这完全是两回事。”

莱娜抬头看着我。

“我从他姐姐那里了解到了一些有价值的信息,还听到了不少传言。”

她点点头,“很好。”

“莫森村还有两户人家要走访。”

莱娜再次点了点头,于是我起身离开了报社。

在前往乌特加德森林的路上,我注意到了一些以前视而不见的东西。比如,有人在E16高速公路下面的地下人行通道里挂了一根打结的绳子,串着一片片CD,我猜是用来吓鸟的稻草人。再如,柏油路两侧等距离立着标记沟渠边界的橙色塑料杆,以保障冬季雪后驾车安全。在经过了几十个橙色塑料杆后,我右转进了莫森村。

首先经过的是收藏家的房子,这里空无一人。我看向黑压压的松树林,仿佛看到了今天的阿拉斯加、1000年前的西伯利亚和100年后的挪威。时光在这里停滞了,没有任何沧海桑田的痕迹。森林粗犷辽阔,让人无法看透。我透过挡风玻璃看向天空,想起了爸爸,也想到了几个问题:我听到的吓跑驼鹿的枪声是凶手射杀弗雷迪时发出来的吗?那个玩《使命召唤》的孩子在父亲死去、妈妈不在身旁的情况下会好起来吗?他会成为那个时候的我吗——孤单无依,把醒着的所有时间都投到学习和游戏当中?

出租车司机仍没在家,车道上也没有沃尔沃。我加速冲上山坡,看到路上坑洼之处已填满了砾石,浅灰色的石头堆积得像隆起的新坟。我经过了木雕姐妹的工坊,她俩都在埋头工作,屋中间的炉火烧得正旺。我把车停在了代笔作家的住处。

今天天气晴朗,微风轻拂,明媚的阳光时不时照进林间空地。他的房子看起来很正常,属于现代风格,也许是20世纪80年代建的。环绕二楼的露台遮住了部分窗户。窗户似乎贴了镜像窗膜,看不到里面去。从一些细节可以看出房子造得很好,比这里大多数房屋都贵。加夫里克只有两家建筑公司,承建了本地大多数房屋,所以它们看起来大同小异。这座房子很漂亮。

我按了门铃。从门外就能听到古典音乐声,里面想必声音更大。我趁着等待的机会查看手机上的消息。没人应门。我再次按了按门铃,然后敲了两下。音乐停了。

我似乎听到一个男人在屋内喊了声“你好”,但听得不是很清楚,所以我大声道:“你好,霍尔姆奎斯特先生,我是《加夫里克邮报》的记者图瓦·穆迪森。能不能和你谈谈?我耳聋,隔着门听不清你的声音。”

屋内久久没有人回应。我听到远处传来一声枪响,然后又是一声。

突然,插销咔嗒一声响,门开了一点,露出一只绿眼睛和半张苍白的脸,脸很洁净,胡子刮得干干净净,上唇有一道淡淡的疤痕。

“你好。”他说。

“很抱歉打扰你,霍尔姆奎斯特先生,我在本地报社工作,正在报道弗雷迪·马尔姆斯特伦枪击案。可以问你一些村子里的情况吗?”

“你说你耳聋?”

我指了指我的耳朵。

门完全打开了。他身子骨看着很柔弱,上着马球衫,下摆塞进斜纹紧身裤,脚上是棕色真皮甲板鞋。他的前臂毛茸茸的,戴着薄而透明的医用乳胶手套。他摊开双手,手掌朝上对着天花板。

“我正在做饭,”他说,“做的是小牛头肉,虽然做法复杂,但绝对值得一试。”

“我信,美食值得下功夫。”

他点点头,“非常值得。请进,不好意思,屋里很乱,家里不常有客人。”

我走进去。屋里不仅不乱,还出乎意料地整洁。大房间里精心摆放着各种品牌家具,房间一端连接着开放式厨房,厨具都是不锈钢的。立体声音响播放着轻缓的古典音乐。

“不介意的话,鞋脱在这里好了。”他指着一个空无一物的搁物架,“坐那儿吧。”他指着棕褐色的真皮扶手椅,“我收拾一下,马上回来。”

我坐在扶手椅上打量着房间。天花板很高,地上分区域铺着黑色瓷砖和深色红木。墙上光光的,没有挂照片、艺术品或时钟。我看到戴维从烤箱里拿出个东西,像是烤羊腿,但颜色要白得多,几乎是纯白的。他用一根尖刺形状的东西——可能是烤箱温度计——刺进去看了看,然后把它放回烤箱。不管这东西是什么,反正看着让人没胃口。他走过一台意式浓缩咖啡机,从壁柜里拿出两个杯子,倒进瓶装矿泉水,然后把它们放在一个小托盘上,端到我面前。

“喝水吗?”

我拿了一杯,感觉有些不舒服。

“你想了解村子里的情况?具体什么情况?”

“你住在这儿多久了?”

“好多年了。”

“你对邻居们很了解吗?”

“哦,了解一些。”

“村里每個人都有步枪?”

他苦笑了一下——嘴唇一侧弯了弯,松开了原本交叉在一起的双腿。

“这问题真是一针见血。对了,你会把这个聊天内容写在报道里吗?”

“你做决定,霍尔姆奎斯特先生。”

戴维再次把双腿交叉在一起,我瞥见他袜子和斜纹布裤之间有一截苍白多毛的削薄皮肤。他喉结顶端有一颗黑痣,喝水时痣会上下移动。

“我无所谓。据我所知,除了我,村里每个人都有步枪。”

“你没枪是因为觉得没必要吗?至少可以防护自己免受野兽的袭击啊。”

“我是个宅男,写作占据了我大部分时间,不写时就做饭、做研究、思考和读书。我每周读三四本书。去林子里打猎对我而言是件荒唐事,这种事就让那些从不思考的人去做好了。别误会,我其实很感谢他们,因为我非常喜欢野味,真的,从准备食材、烹饪到吃进肚里,我享受这个过程,得到了很多乐趣。我不是那种打野味去市场卖的人,而是烹调野味上餐桌的人,所以我不需要枪。”

我低头看着笔记本,“这么说,本格特·古斯塔夫松有枪?”

“你指的是那个吃素的收藏家?哦,上帝,是的,他是一名退伍军人,据我所知,他是我们这里最好的枪手。虽然他是以军医的身份退伍的,但我相信他以前是个狙击手,不过,他不吃肉,所以我相信他的枪多年来一直被束之高阁。”

“我知道卡尔松先生是个猎人,但那对木雕姐妹呢,她们有枪吗?”

“你见过她们没有?”他问,脸上又露出了苦笑。

我点了点头。

“老实说,虽然我想,但我不能捏造事实。我是说,唉……”他叹着气喝了口水,“这对丑姐妹害怕有人偷她们的东西,你知道的……她们觉得她们做的那些巨怪很值钱,得防着被人偷去。以前开车经过她们的工坊时,我看到过她们把两支步枪靠在工作台上,但我不知道这两支枪能否正常使用。”

我喝完了水。

“出租车司机斯文松先生呢?”

“斯文松有枪,但我不确定是不是步枪。有时我需要专注思考,不能自己开车,就坐他的出租车。我认为,他是去那种俱乐部或社区办的靶场打枪。”

“你知道杀害弗雷迪·马尔姆斯特伦的凶手是谁吗?”

“不知道。”

“你怀疑是谁?谁可能干这事?”

“嗯,从自身条件来看,他们都有可能。对了,我从来没有写过一个聋子。”

“啊?你都写过什么书?”

“哦,很难概括。我提供定制服务。那些有名但其实不会写作的作家把创意告诉我,有时甚至连创意都是我的。我代他们写,收取代笔费,作品用他们的名字发表。他们得到荣誉,我则享受匿名带来的轻松。聋子是什么体会,我的意思是,作为失聪人士,你真正的感受是什么?”

“这……”我停顿了一下,有些措手不及,“我所知道的是——”

“你所知道的,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不过这回答不够好,你没有用心思考我的问题。别着急。我想问的是你的个人体会,耳聋是什么感觉?”

我闭上眼睛思考了片刻。出于某种原因,我想给出一个合适的答案,一个会给他留下深刻印象的答案。但在我思考耳聋的感受时,我也在思考我为什么要迎合这个该死的家伙。我睁开眼睛。

“就是随时都有那种精神不集中的感觉,和我想象的听力正常的人有点不同。”

“没错!”他拍着膝盖道,“正是如此,继续说,多说点。”

我忍不住笑了。

“我觉得最大的好处是,需要时我可以保持沉默,”我说,“而且我沉默的原因别人不可能知道。”他看起来有些不耐烦,好像他自己也可以这么说。

戴维舔了舔嘴唇,动作很奇怪:先舔上唇中央的疤痕,然后移向左,接着舌头回到疤痕处,再移向右。

“安静得像死亡一样的沉默,进入了这个状态,仿佛与世隔绝。需要时我可以像开开关一样随时进入沉默状态,而你们做不到。”

“很好!”他盯着我,喉结上的痣起起落落,“真的,我是真心夸你,回答得太好了!”

我感觉皮肤很痒,有一种想离开的冲动,但出于某种原因,我想回答他的问题并给他留下深刻印象。如果是这家伙杀了弗雷迪,他为什么要在自家附近动手?

“你的回答比我预想的精彩,”戴维说,“但如果我想吃晚饭的话——这个我必须吃,我得专心做饭了。如果你想了解别的情况,欢迎随时来访。不过我写作时会锁上门,因为我需要一个和你一样安静的环境。如果我在楼上,”他用毛茸茸的手指着天花板,“那么我就不会给你开门了。”

第十二章

我离开戴维的家,上了车,抬头看着被纵横交错的树枝切割得支离破碎的天空,发现此时云层变厚了很多。我的目光越过挡风玻璃上的死蚊子,落到戴维家院子的围墙上。围墙是用石头垒成的,有半人高,石缝间长满了苔藓。这么矮的墙挡不了驼鹿,而且它上面长满了蕨类植物、石蕊和桤树苗,看着非常凌乱。

我把头转向左边,看到弗丽达·卡尔松正站在那儿,她脸上汗涔涔的,皮肤发红。由于没发动引擎,车窗降不下来,我只得推开了车门。

“弗丽达,你好吗?”

她微笑着对我说:“我正在趁暴雨来临之前跑步,看到了你的车,就过来和你打个招呼。”

我把车门推开得更大,看到弗丽达身上的黑色莱卡紧身裤和运动T恤勾勒出她曼妙的身材。

“我刚才还在想那起可怕的命案,”弗丽达用T恤的短袖擦了擦脸,“还有你的报道。也许我们可以多聊聊,汉内斯可是狩猎高手。我认识很多来森林打猎的人。”

“啊,那太好了,现在方便吗?”

她看了眼智能运动手表,“要不你跟我走回家吧?我已经完成了13公里,还剩2公里。如果下雨了,聊完后我开车送你回你车上,怎么样?”

我没说什么,从车里下来,穿上防水夹克,锁好车门,和弗丽达肩并肩慢悠悠地经过戴维家的院墙。

“你跟戴维聊过了?”弗丽达问,看都没看一眼作家的房子。

“刚才和他聊了一下。你俩是朋友吗?”

弗丽达露出一丝微笑,接着轻声笑了起来。她拄着手杖,好像正在隐形雪地上用隐形滑雪板滑雪一样。

走过戴维家的石墙后,弗丽达又开口了。

“戴维是个特立独行的人,他觉得自己是个天才作家,但他总是给人代笔,从不署自己的名字,所以就算我们读过他的书也无从知晓。有次我提到我喜欢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经典言情文学,他扬起眉毛,嘴巴张成O形,好像我读的是什么傻不拉几的玩意儿。他有点非主流,喜欢小众文学,你肯定了解这种人,我们是不知道的,我们都不知道他写了什么。他和我们格格不入,你知道吗?汉内斯和他更是水火不容,所以……”

我停下脚步,发觉自己正身处发生过谋杀案的森林里。我没有车,也没有枪,如果有事发生,我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想回去,”我张开双臂,仿佛想借此保持平衡,“回我车上去。还是开车去你家吧。”

“荒谬,”弗丽达说,“乌特加德森林虽然看起来可怕,但我们在这里非常安全。凶手杀的都是打猎的男人。来,给你这个。”

她在我夹克袖子上系了一条橙色荧光带。

“好了,我们现在没有危险了,我保证。”

我相信她。在系好了这条亮闪闪的塑料带后,我安心多了。

“再走10分钟就到家了。”

车道中间有一溜茂密的干草,像莫西干发型一样直立着。林子里很安静,除了我们的脚步声和马蝇或蜜蜂偶尔的嗡嗡声,再听不到别的声音。我试着直视前方,看向视野开阔之处。左右两旁是密不透风的树木,像黑色的高墙,我只得保持目光平视前方。

房子就在前面了。透过红棕色的山毛榉树叶,我看到了倾斜的屋顶。如果冲刺的话,最多三分钟就可以跑到那儿,这让我轻松了很多。如果这时突然出现一只驼鹿或一只大黄蜂,至少我知道可以往哪儿跑。

“你研究过那几起90年代的谋杀案吧?”

“是的,”我说,“不过研究得还不够,我太忙了,但大概的時间线是知道的。”

“你知道有人被捕,但在1994年发现最后一具尸体后他被无罪释放这件事吧?”

“知道。那人叫马丁?我是在一个叫‘悬案的论坛上看到的,不过都是传闻,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证据。”

我们这时正好踏上弗丽达家的车道,她转过脸来看着我,说:“也许吧。那年秋天,我在诺尔兰照顾老父亲,但汉内斯记得这事。那个叫马丁的人,现在叫戴维。”

我停下了脚步。

“戴维·霍尔姆奎斯特?”我惊呼一声,“他曾被捕过?”

“本地人不喜欢谈论这事,有损小镇的名声。”弗丽达看着房子和停在外面的沃尔沃SUV,“汉内斯在家,我介绍你俩认识。”

我们进了屋,弗丽达叫着汉内斯的名字。我听到楼上传来回应,声音模糊深沉,听不太清楚。

弗丽达从厨房的水龙头下接了杯茶色的井水喝。

“我去冲个澡,很快回来。你是在这儿喝咖啡等我,还是去见见汉内斯?”

“如果你觉得他不介意的话,我想见见你丈夫,和他简单聊聊这个案子。”

“跟我来。”

我们回到门口,踏上楼梯。弗丽达50多岁,但身材苗条,肌肉紧实,像个体操运动员。

二楼墙上贴着几张黑白电影画报,有英格丽·褒曼和加里·格兰特的照片以及好莱坞黄金时代的海报。

“你喜欢这些电影?”我问。

“非常喜欢,”她笑道,“可惜我丈夫不喜欢。”

弗丽达敲了敲门,里面传来一阵咕哝声。弗丽达推门进去,过了一会儿回到门口,挥手招呼我也进去。

“图瓦,这是汉内斯·卡尔松。汉内斯,这是我的朋友图瓦·穆迪森,《加夫里克邮报》的记者。”弗丽达做了简单介绍。

汉内斯长相还算英俊。虽然年龄较大,头发已经灰白,但蓝眼睛依然明亮。脸庞棱角分明,皮肤晒成棕褐色,很有魅力。只是他的两眼稍微靠近了一点,身材也偏矮,不比弗丽达高。

汉内斯从桌后站起来,伸手跟我握了握,然后请我在桌前的椅子上坐下。弗丽达就离开了。

“我妻子说了你的事,她觉得你很有才华,将来没准有机会去大城市工作。”

这句话让我心里五味杂陈。

“谢谢!抱歉,你刚下班回家我就来打扰。我在报道弗雷迪的案子。他是你狩猎队里的一员吧?出了这事真是让人难过。”

“狩猎不是一项体育运动,”他转动着夹在拇指和食指间一支貌似昂贵的钢笔,“我们猎杀动物是为了限制动物数量。驼鹿太多的话,云杉幼苗和庄稼就会遭殃,所以猎人在控制动物数量、保持森林生态平衡方面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而且在将来也会继续发挥重要作用。再说,驼鹿太多还会引发车祸。”

我紧抿嘴唇。

“现在有人进我的森林杀我狩猎队的人。到目前为止,他已经杀了四个人。但你不用担心,我的狩猎队会把他揪出来。”

“你的队员都有哪些人?”我拿出手机,“介意我录音吗?”

汉内斯盯着我的手机,又抬头看着我,沉思良久。我可以看到他身后的世界地图和运动奖杯及奖牌。他微笑着摇了摇头。

“录音我不介意,但我不会说出所有人的名字,这要花太长时间,只能说,本地的名人都在我狩猎队里。你可以去问问,我这片林子是这个地方最好的驼鹿栖息地,所以本地的政客和商人、工厂老板、警察、两名消防员、酒店老板,这些有头有脸的人物,只要喜欢打猎又住在附近,都加入了我的狩猎队。”

“村里的那些村民呢?”

“他们不合适。拿维戈——就是住在山下的那个出租车司机——来说吧,他枪法不错,但打猎是另一回事。这么说吧,狩猎是一项社交活动。有些队员是借着打猎的机会来和朋友保持联系,一年见上一面。这是一个很好的团队,有自己的特色,这也是大家努力的结果。”

“这么说来,你认识这里很多人?”

他揉揉鼻子,吸了吸。

“你认识E16高速公路旁脱衣舞俱乐部的老板吗?他也在你的狩猎队里吗?”

他笑道:“我经常开车经过那个地方,但不认识俱乐部的老板。”

桌上纸巾盒旁的一部手机突然振动起来。汉内斯对我做了个手势,拿起手机,在大班椅上转了半圈,面向身后一幅绘有茂密松林的油画。

我趁机打量起房间来。对面墙上挂满了“奖杯”,我说的不是跳水或足球比赛的奖杯,而是指狩猎的战利品。沙发旁铺着熊皮,壁炉上方挂着羚羊头,角落里立着只大象腿,上面放着个很重的水晶烟灰缸,要多丑有多丑。

汉内斯接完电话后转过身来,微笑着对我说:“我们刚才讲到哪里了?”

“打猎,”我指着羚羊头说,“这只羚羊不可能是在乌特加德森林里打的吧?”

汉内斯笑了,露出了一口锋利的牙齿。他的牙齿做过美白,白得发光。

“如果用身体的五大器官做比喻,那么非洲是我的心脏。”他装腔作势道,“从30岁起,我每年都去非洲打猎。房间里的这些动物标本都是我从猎物里选出来的纪念品,这样,在下一个狩猎季到来前,我就有了精神寄托。”

外面响起敲门声。门开了,弗丽达容光焕发地站在门口,皮肤亮得发光,只有出汗后才能有这种效果。她头上包着毛巾,穿着牛仔裤和白色T恤。

“图瓦,来喝茶吧。”

我笑着站起身,谢过汉内斯,出了房间。

弗丽达带我去了阳光房。阳光房很方正但比较简陋,就是倚着主屋后墙搭建的一个斜顶小屋。屋里有两个小书柜,里面塞满了言情小说。我们坐在藤椅上,弗丽达从茶壶里给我倒茶。

“你觉得我该查一下戴维·霍尔姆奎斯特吗?你有没有什么新信息要告诉警方的?”

弗丽达耸耸肩,摇了摇头。

我把银匙放进骨瓷茶杯里搅了搅,喝了一口,爽滑柔和,唇齿留香。人常说美味是用爱做成的。弗丽达当然不可能爱我,但可以說,茶是她用心泡出来的。

“我没什么新信息,”她说,“老实说,我只是觉得这个人有点不对劲。你呢?”

我觉得任何人都会觉得戴维·霍尔姆奎斯特异于常人。

“他说他没有枪。”

“哦,如果那样的话……”

我喝完了茶,弗丽达马上把杯续满。

“要知道,从我们这个地方想要走出森林,不管往哪个方向走,都得走上至少20公里。20公里在森林里走起来可能感觉像200公里,因为林深树密。那个怪异的代笔作家就住在我们家附近。老实说,汉内斯在家时还好,我尚有安全感,毕竟没人敢惹汉内斯。但如果我一个人在家,我不知道……我真希望这家伙在90年代被释放后能离开莫森村,而不是改个名字继续留在这里。”

我去了洗手间。洗手间里有玫瑰香水的芬芳,藤篮里有三款护手霜,还有我上次就见过的小香皂。我盯着架子上的言情小说,把铃兰味护手霜挤在掌心轻轻揉搓,让它慢慢渗进皮肤。护手霜的味道让我想起了妈妈,不是现在的妈妈,是很早以前散发着母性光辉的妈妈。我对她的思念深入骨髓,无法忘怀。

弗丽达开车把我送回到我之前停车的地方。下车时她从后座上拿起一个锡皮圆盒递给我,盒子上是圆点图案。

“这是什么?”

“我在做义工照顾老人,昨晚给他们烤了蛋糕,做多了,所以给你装了块带回去吃。是海绵蛋糕,中间有点凹陷,但味道还可以。”

我接过,承诺吃完后把盒子还给她。我上了车,转动钥匙点火,车头灯亮了。天空飘起了毛毛细雨,现在的气温是2度。我打开雨刮器,把车从戴维家的车道上倒出来朝山顶驶去。开始下山时,我觉得皮卡的货厢里有动静。我皱起眉头,想着是否留了什么东西在里面。我看向后视镜,但天很黑,加上后挡风玻璃上全是雨滴,看不清货厢。我打开后雨刮器,然后看到了一个人。

第十三章

这个人试图蹲下,我猜他努力想抓住什么东西,比如后挡风玻璃上方的金属杆。我视线范围有限,不能看到很多。他和我之间隔着一排座位和后挡风玻璃。我呼吸急促起来。雨刮器来回摆动,我认不出是谁,但从体型上来看肯定不是小孩。我加快了速度。

那是个成年男人,绝对。

不过我很快意识到局面在我掌控之中,呼吸平缓下来。他够不到我。只要我不停车,他就没法接近我。我会打电话报警,把车直接开到警察局。只要我锁好车门,他就进不来。

我下到山脚时,他开始击打后挡风玻璃。我能感觉到拳头砸在玻璃上的力度,能听到砰砰的声音。他想砸碎玻璃钻到车里来。

我加快速度,转了个急弯。拍打玻璃的声音消失了,我听到他跌了一跤,在货厢里颠来簸去地无法站稳。我能感觉到他从货厢一边被甩到另一边时,皮卡重心产生的微妙变化。我心跳得很快。经过出租车司机维戈的家时我提速到每小时70公里,故意从每个我看到的坑洼上碾过去。皮卡虽颠簸得厉害,却没有一点要散架的趋势,相反,它似乎想让我把油门踩得更深,开出与在柏油路上不一样的架势来。经过收藏家的房车时我看到里面有昏暗的灯光。虽然仍然无法弄清谁在货厢里,但我肯定他还在那儿。路变宽了,我把时速加到100公里,然后放慢了速度,在驶出森林即将拐上柏油路前有意顿了顿。随着砰的一声巨响,我从后视镜里看到有人从货厢跳了下去。人影落地后在地上翻了个身,随即站起来窜进了林子。现在正是黄昏,当地人称为“驼鹿活动的时间”。我没看清他是谁,任何人都有可能。

我把时速提到110公里,觉得口干舌燥。我拿起手机,看一眼屏幕,再看一眼前方的路。手机在抖——其实是我的手在抖。在前往警察局的路上,我的脉搏慢慢平复下来。远远地我看到了塔米的快餐车,遂打了个电话给她。

“泰式绿咖喱,小马酒庄红酒,双份米饭,饼干,十分钟搞定。”

“不,”我叫道,“我不是想吃饭,别挂电话。”

“出什么事了?”

“你那把枪在车上吗?”

“你是说那把发令枪?当然在。怎么了?”

“能借给我吗?我五分钟后到你那儿。你恐怕得暂时把生意放一放。”

“没问题。”

塔米是可以依靠的人,当我有求于她时,她的回答总是“没问题”,而不是问我一大堆问题。我离小镇很近了,过了ICA超市后我在她的外卖车附近停下并调整呼吸。汗流浃背的我看了眼后视镜,货厢里没有人。没事了,但我还是又检查了一遍。

塔米站在那儿,两手插在夹克口袋里,就像电影中的芝加哥黑帮一样。我打开车门,冲过去抱住她。

“出什么事了?”她问。

我从她肩膀上抬起头做了几个深呼吸,瞥了皮卡货厢一眼,给她讲了事情经过。

“会是哪个人渣呢?”塔米问道。

右耳里的助听器因被雨淋湿,发出噼啪的响声,我把手罩在耳朵上。

“他有没有在货厢里落下什么东西可以作为证据的?”

塔米站在車轮拱罩上,打开手机的手电筒照向货厢,里面空空如也。她突然伸手捡起一个东西。

是一枚金色的回形针。

“你要去警局吗?”她问,“如果你愿意,我今晚不营业了,陪你一起去。”

“我明天去,”我双手仍罩在耳朵上,“今晚能不能把枪借给我?”

“这只是一把发令枪。”

“主要是求个心安。”我说。

塔米把发令枪和回形针递给我。我从她手中接过这两样东西,手指仍在颤抖。我看着枪。我知道我正在接近真相,不然怎么会有人躲在我皮卡的货厢里?正是因为我越来越接近真相,有人给了我一个警告。

第十四章

我整夜都没睡好,常常还没进入深度睡眠就醒了。塔米让我去她那儿,我没去,因为我得把助听器放入去湿罐里晾干。

我有一瓶未开封的朗姆酒,昨晚差点就打开来喝了,但最终还是作罢。以前在伦敦时,有许多周末我喝得不省人事。我不想让历史重演。

手机显示此刻是早上7点13分,我关掉了定在7点15分的闹钟,起身出了卧室,走向公寓前门。我把抵在门后的五斗柜推到一边,透过猫眼往外看。外面没人。

回到卧室,我把助听器从去湿罐里取出来,拿起昨晚放在床头柜上的发令枪进了浴室。我把枪放在马桶盖上,冲了个热水澡。我头微微前倾,让水打在后颈上,身体由里到外慢慢暖和起来。水顺着下巴、肩膀和鼻尖往下流,其实我的鼻头不尖,而是圆圆的,一个妈妈遗传给我的带有萨米人特点的圆鼻子。

我错过了洗衣服的时间。我住的四楼是每周星期四使用洗衣房,错过了,就只能等到下周了。昨晚有人爬上皮卡,把我吓坏了,而今天我为错过了洗衣服的时间懊恼不已。

我从沙发上拿起一件灰色毛衣,闻了闻腋窝,又挑了几件稍微干净点的衣物一起穿在身上。微波炉发出响声,我在粥里加了勺越橘果酱,端着碗穿梭在客厅和卧室之间,边走边吃。昨晚与戴维·霍尔姆奎斯特——不管他是谁——的会面让我感到疲惫。加夫里克是个小镇,南面有河,东面是丘陵,西面是乌特加德森林,北面是另一片森林。这里不需要把人当猎物的猎人,他妈的真的不需要。

我去上班,今天街上的人比平时要多,但不是电视台的工作人员或小报记者,而是猎人。他们中大多是男人,也有女人,他们请假来购买装备,囤积弹药,顺便聊聊八卦。很多人以为瑞典人内向保守,有什么事爱憋着不说,没错,但瑞典人也真的爱聊八卦。

办公室和往常一样,只是放在接待台上的报纸高度是平时的两倍。我进去煮咖啡。尼尔斯正在给一位潜在客户打电话,向他推销汇集讣告、生日和房地产信息的半页版面,这页版面上有很多“社区投资”信息,能吸引人眼球。

拉尔斯干咳了几声,引起了我的注意。

“等这事完后,你就不用再去莫森村了,我敢说你会很高兴。”他说,他的眼镜架在光头上。

“没错。每次从那儿回来,我都想站上山头极目远眺,能看多远看多远。”

拉尔斯笑着咕哝了两句,把眼镜戴回到鼻梁上。

“你知道小牛头肉是什么吗,拉尔斯?我知道你做饭。你听说过这道菜吗?”

“没听说过,从字面理解肯定是牛肉,也许是肩或胫等部位的牛肉?”

我用谷歌搜了一下,显示的页面都是法语,于是我点击图片。哦,天哪!

“拉尔斯。”我说。

他把眼镜再次推到头上。

“它是用牛脑袋、脑花之类做的菜。”

“法兰西万岁!”他用法语喊了一句,之后又继续埋头工作了。

我盯着一张张图片,全是炖化了的黏糊糊的淡粉色肉,以及凝胶状的耳朵和眼睛。我没忍住,又点进了YouTube上的第一个视频。

天哪,戴维·霍尔姆奎斯特做的确实是这个菜,我到他家时他正在做。

我关掉视频,打电话给警察局。接电话的是托德。

“你现在忙吗?”我问。

“还好,现在忙的是法医。尸检结果应该在今天下午晚些时候出来。你打电话来就是问这个吗?”

“我想见你,就现在。”

他没出声。

“托德?”

“什么?听着,我现在忙,晚点再说。”

“午餐时间怎么样?”我恳求道,“酒店今天营业,我想跟你谈谈。中午在酒店见?”

“你真的想去那里吃?吃汉堡怎么样?”

“不,我要吃蔬菜,”想到汉堡我有点作呕,“如果吃不到地里种植的蔬菜,我会得坏血病或佝偻病。我请客。”

“好吧,那中午见。”

情况跟我想的有点不同。我原以为命案发生后,整个镇子都会行动起来——警方会连夜开展搜索行动,电视台记者和“禁止跨越”的警戒线会随处可见,但事实并非如此。没看到警察在夜间开展什么行动。人们话是多了一些,但小镇几乎和往常一样宁静。镇里有一个——也许是两个——杀手,市民的日常活动——理发、修鱼竿、丢垃圾——却丝毫不受影响,一切如常。

我想构思下文章,于是关了助听器,专注于工作。我把用数字录音机和手机录下的语音下载下来,按时间线排好。我把内容分成几个部分,如本地视角、记者述评、对社区的影响等。拉尔斯说得对,我的工作是反映这一事件对读者有何影响。我得找学校的校长或者学生的家长谈谈。我还得听听当地狩猎协会怎么说,或者问问当初调查或知晓90年代美杜莎案件的人的看法。

我把这些内容整理好并打印出来。下一步我得去E16高速公路旁的脱衣舞俱乐部看看,还要采访莫森村那个出租车司机。我在网上搜索他的电话号码。

“你好,我是《加夫里克邮报》记者图瓦·穆迪森。”

没有回应,但我随即意识到是助听器没开,赶忙打开。

“你在吗?”我听到他说。

“是的,我在。对不起,信号不好。”

“你要叫出租车?”

“不,斯文松先生,我想和你談谈发生在乌特加德森林的命案,我在写一篇报道。”

“我知道,我听说你采访过村里人了。”

“我们可以在镇上见个面吗?能请你今天下午喝杯咖啡吗?3点在麦当劳见行吗?”

“不行,3点可以说是我最忙的时候。我要去不同的学校接学生回家。”

“那……那个点之后怎么样?你一般什么时候下班?”

“下班后我得照顾儿子。对不起,我太忙了。”

他准备挂电话了。

“喂,听着,我很擅长照顾孩子,我以前在幼儿园工作过。也许你儿子回家后,我可以过来帮着照顾半小时,顺便和你聊聊?”

他咳嗽起来,我听不清他在说什么。

“斯文松先生?”

“你喜欢孩子?”他问。

“我什么时候能过来?”

“6点吧。我不知道能否讲出什么新东西,但我想抓住那个坏人,如果帮得上忙的话,我会尽力。我们6点见。”

我查阅了当年美杜莎谋杀案的报道,并打印了一张尸体发现地分布图,将弗雷迪·马尔姆斯特伦的遇害地点添加到图中。案发地很分散,不靠近任何特定的房屋,现场也没有什么特征。我闻到套衫上有汗味,于是从抽屉里取出香水,尽可能小心地喷到毛衣腋下的部位上。

“别在办公室里用香水,”拉尔斯头也不抬地说,“你知道这儿的规矩。这里是报社,不是美容院,不能涂指甲油,不能剪指甲,不能喷香水。”

我做了个抱歉的手势,但等他微笑着转过身后,我朝他竖起了中指。

我把采访文章单独进行了保存,还想了一些标题。之后我把脱衣舞俱乐部的企业信息,以及我在Facebook上找到的汉内斯·卡尔松狩猎队的照片打印了出来。

忙完后,我的肚子开始咕咕作响。我拿起外套和手提包,套上靴子。开门的时候门铃响了,我感到一股风迎面扑来,变天了。

因为时间还早,我选了条长点的路线去酒店——近路只要三分钟左右。路上遇到人,不管认不认识,我都点头招呼一声“嘿”。我避开人行道上积水的地方,走过一家已经打烊的文具店,左转看到国营酒类专卖店门前排著队。因为加夫里克镇太小了,专卖店只在中午的部分时间营业,所以,镇上有头有脸的人也只得老老实实排队,我没有一点加入他们的想法。我认出来了一些人,几年前他们还有工作和家庭,却因酒后失态或酒驾被逮捕坐牢,还失去了工作。他们大多穿着西服和靴子,这很奇怪,因为我连上班都穿牛仔裤,镇上大多数人只要不用穿制服也都穿牛仔服。但这些酒鬼身上的西装质量不好,不是那种精心缝制的高档货,只能干洗,穿在身上挺括熨帖,而是松垮垮的,衣料颜色深浅不均,肘部亮得像鲭鱼皮,磨损的裤脚拖在地上。我走过队伍,左转,朝酒店走去。工厂也在这个方向,今天风向不对,否则我会闻到从工厂飘出来的甜甜的甘草味。我刚来这里时就喜欢这味,现在仍喜欢。

加夫里克酒店的招牌在酒店门面正中稍稍偏左的位置。入口两侧有两支户外蜡烛,只在午餐营业的日子——周一、周三和周五这三天——点亮。他们试过每周营业五天,但赔了不少钱。后来改为一周只营业三天,这三天有足够的顾客。

我进了酒店,里面很暖和,但闻起来有点潮湿的味道。接待台装饰着松树枝,上面摆着万圣节南瓜,里面有电子蜡烛在闪烁。现在离万圣节还早着呢。我向右转,看到托德坐在餐桌旁吃面包,于是走过去。

“嘿。”我说。

“我只能待30分钟,局长还有事找我呢。”

“没问题。”

我环顾淡绿色的房间,每个人都认识。人们向我点头,一位女士还挥了挥手,但紧接着像犯错似的把手缩了回去。

“沙拉、肉丸、派,”托德举起仅此三样的压膜菜单,“要水吗?”

我点点头,嘴里有点发苦。托德走到服务台前,从水壶里倒了两小杯水,又拿了一沓餐巾纸。他身材瘦而结实,脸庞也称得上英俊。我来镇上的第一个月就喜欢上他了。有次我在罗尼酒吧喝了太多朗姆酒和可乐后吻了他,说实话,他的大板牙根本不碍事。时不时我还会梦到吻他的那一刻,但也仅此而已。我们在酒吧旁的小巷里吻了几秒,在有人出来前就分开了。我们还笑了笑,此后再没提过此事。

酒店老板娘——接待和服务员也是她——从厨房出来,给了我们每人一碗分量平平的沙拉。沙拉不是肉,我可以吃。虽然菜叶边缘已变成棕色,醋也放多了,我还是把它吃下了肚。

“说说戴维·霍尔姆奎斯特吧,”我说,“他因90年代的系列杀人案被捕过?”

托德把食指压在唇上,向我凑近一些,点点头。我注意到他太阳穴上和发缝之间有细小的头皮屑,眉毛上也有。

“但他没被起诉。不是他干的。我们有他和伦敦出版商之间发送传真的记录。他性格是有些古怪,我认识他起他就这样,但不是他干的。戴维不是喜欢探索自然的人,他不了解森林。斯德哥尔摩的刑事专家认为凶手是一名樵夫,至少是个在乌特加德森林待过很长时间的人。他们推测美杜莎要么是莫森村的村民,要么是经常去森林的人。戴维是个宅男。局长不太喜欢他,几年前戴维在学校把他女儿吓着了。当然,那是个误会。”

吃完沙拉后,碗被收走了,我的嘴唇被醋酸渍得有些痛。主菜跟着上来了。我以前吃过,味道不错,换作平时我肯定会吃得很开心。

托德吃得狼吞虎咽,一片白色头皮屑从他头上掉下来,落进土豆泥旁边的棕色调味酱里。

“有嫌疑人了吗?”

托德抬起头,我看到他的右腮帮因为口里吞进了一个肉丸而鼓起来。

“没有,还在调查中。”他嚼了两下,把肉丸吞下去,“有人曾看到一名男子骑着摩托车从森林里出来,带着一个箱子,箱子里面可能装着步枪和外地车牌,当然也可能是别的东西。我们没有摩托车的品牌、型号或牌照这方面的信息。”

“还有其他线索吗?能说点内幕消息吗?”

他又吞咽了一下。

“你稍后会像其他人一样知道尸检的详细情况。”

我朝他探过身子,低声道:“说点吧,如果能挖到什么独家新闻,我肯定会报答你的。”

托德喝了口水,直直地盯着我的眼睛,也向前探了探身子。

“开枪的距离在50到100米以内。”他抽抽鼻子,环顾了一下餐厅,“射中心脏和肺,当场死亡。”

老板娘过来,问我们菜肴还行吧,我们点了点头。

托德目送着她离开。

“死者的眼睛,”他声音压得很低,我只能读他的唇语,“剜得很干净,应该是用了一把短弯刀。”他又吃了一个肉丸,“相关专家还在研究弹道痕迹,但有点脑子的人都知道,杀死弗雷迪的是一支步枪,我们很快就能知道更多的信息。另外,莫森村有个村民安装了监控摄像头,他把视频给了我们,我们正在排查案发当天经过那里的汽车。”

“是哪个村民把摄像头对着车道?”

他摇摇头,“这个不能说。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现在有视频了。我们正在核查列在调查名单上的人,以及住在村里和熟悉森林的人在案发当天的不在场证明。到目前为止,除了一个村民外,其他村民都有不在场证明。”

“你那个帮人代笔的朋友没有不在场证明,对吧?”我盯着他的眼睛,想从中寻找线索。

“嗯,就算他没有,也是因為他整天独自在家写作。告诉你,我很了解戴维,他不是我们这种常人。”

“昨晚我去了弗丽达和汉内斯夫妇的家,我在他们家吃晚饭时,有人爬上了我的皮卡车,躲在后面的货厢里,直到我开上主干道才把这人摆脱。我不知道他是谁,但可能是戴维·霍尔姆奎斯特。”

“什么?”托德张开嘴,我能看到他舌头上的土豆,“这事你怎么不跟我说?”

“我现在说了,”我看着他的眼睛,“天知道他想干什么。他跳下车后就窜入树林了,我打算把车直接开进警局的。还有件事……”

托德看着我。

“他煮小牛头,你知道吗?用的是小牛整个脑袋。”

托德将刀叉放在盘子上,压在吃剩的速热土豆泥和重新加热的肉丸上面。

“他在车上时带着武器吗?你觉得是他,但你真的看清了是他吗?”

我摇摇头,舀了些土豆泥涂在不甚新鲜的面包上。我没碰肉丸和调味酱,托德似乎没注意到这点。

“听着,虽然不像是戴维会做的事,但我会找他谈谈。饮食奇怪说明不了什么问题,他就是这种人。我会确保他不再骚扰你。”

主菜盘子被撤走了,上了一盘薄而干的苹果派,边上配有奶油。

“我不太喜欢莫森村,”托德舔着餐叉上的奶油,看着我,“森林太大了,树木太高也太密了。要我说,该砍一些了,让树稀疏一点。”

第十五章

午饭后,我开车去找在做外卖的塔米,把发令枪还给她。塔米把她网购的加拿大防熊喷雾剂借给我,看起来像个小型灭火器。她说这个比发令枪好,因为它对坏人有威慑力,是一件真正的武器。

警方在尸检后发表了一则简短声明,还没我从托德那里获得的信息量大。声明说死因是中枪,眼睛被剜去了,没有一句提到90年代的美杜莎系列谋杀案。

我行驶在高速公路下方的柏油路上,经过乌特加德森林外的涝地后,向通往莫森村的岔路驶去。我把助听器和手机蓝牙设置成同步,拨打了手机。

“喂?”

“妈妈,是我。”

“你好,图瓦。”

“你今天感觉怎样,妈妈?好还是不好?”

“唉,你知道的。”

妈妈的声音听起来很疲惫。可能是吃药了,也可能是累了,或者两者兼有。

“我说过我明天要来看你。对不起,有一段时间没来了,工作太忙。我明天下午尽量早点来,1点左右行吗?”

“哦,那太好了。”

我看到了通往莫森村的路。树太密,我的视线被割得支离破碎。

“不说了,妈妈,我在工作。”

妈妈说了句什么,我没听清。

“妈妈,”我的声音响亮而清晰,“我听不清楚。明天1点见。我盼着见你。”

我听到一阵噼里啪啦的杂音。“你说什么,图瓦?”妈妈好像生气了,“你说慢点。你最后说什么……”声音消失了,只听到静电的咝咝声。

“再见,妈妈。”我大声道。

“图瓦,你说什么……”

我挂了电话,觉得胃不舒服。印象中除了有那么一两次,我每次和她通完话都是这感觉,因为对话没有以一种双方熟知的方式——比如用“注意安全”“好的”“晚安”这些短语——来结束,而是静电的声音,显得告别总是冷冰冰的。现在我已进村了,车道两旁都是树,我关了转向灯。天黑了,我把时速降到40公里。

仪表盘上此刻显示的温度是5度,油箱里剩余油量还有四分之三,车子的保养期已经过了。经过收藏家住的地方时,我看到他正在外面,车头灯照过去时他忙俯了俯身。我意识到他刚去上了户外厕所——那个门上画了颗心的小屋。一个在偏远森林里离群索居的老人,刚上完厕所就被车头灯照在脸上,能想象得出他有多糟心,犹如曝光了隐私。那个简陋的小厕所里有水槽吗?能洗手吗?

我开着车继续向前,很快就到了出租车司机维戈·斯文松的家门口。不知怎的,我脑海中浮现出《指环王》中的男演员维戈·莫腾森的形象——维戈·莫腾森穿着出租车司机的套衫和休闲裤,胸前别着姓名牌。虽然荒谬,但这确实是我脑中的形象,因为他是我认识的人中唯一一个叫维戈的。

我把车拐进私家车道,把防熊喷雾剂放进手提包,然后在内后视镜里审视着自己的脸。我这么费心干吗?他又不是那个维戈。下车后,我看到房子拐角处有个摄像头,正对着公共车道。我打量着院内的红色小屋,发现每面墙上都有两三个摄像头和一盏安全灯。

一个男人打开屋门,“你就是图瓦吧?”

可以肯定的是,这人不是维戈·莫腾森。这个维戈毫无魅力可言:黑头发,灰白皮肤,窄肩膀,沉闷老气的白衬衫配灰领带,外面是带有公司标志的黑色套衫,灰裤子,没穿鞋,脚上套着双深灰色的袜子。

“是我,谢谢你接受采访,真的非常感谢。”

“不用客气。这是米凯伊。”他朝一旁挪了挪,露出了一个孩子,堪称是他本人的缩小版。父子俩拥有同款灰扑暗沉的肤色和鼓鼓的眼袋。维戈还有米凯伊身上没有的东西——绝对恐怖的表情。

“嘿,米凯伊。”我弯下腰和小朋友握手。瘦削的男孩没有吓得去靠紧爸爸,而是站在原地一动不动,紧咬着下唇。

“米凯伊有点害羞,”维戈说,“不过他很快就会放开的。”

我们进了屋,维戈走路的姿势有些僵硬。房子虽小但很整洁,桌上放着杯垫,书架上整齐地堆放着杂志。我耳朵里传来很大的尖锐噪音,于是我把助听器的音量调低。噪音小了,但仍可听到刺耳的吱吱声。

维戈正在给米凯伊做饭,于是我陪着男孩玩,帮他把玩具卡车和拖拉机停在餐桌桌腿旁。餐桌旁靠着两把一模一样的高脚椅。

“米凯伊有兄弟姐妹吗?”我问维戈,但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担心他有夭折的孩子。

“没有,”维戈说,“不过他在学校很受欢迎,有很多朋友。这么说吧,如果有朋友突然上门找他玩我不会意外,我们都有这个心理准備,所以你看家里总是收拾得干干净净。”

我注意到他用了“如果”这个词,怀疑到底有没有人会上门和这个看着像鬼魂附体的小男孩一起玩。

维戈过来把米凯伊抱到高脚椅上坐下,其实男孩虽瘦得皮包骨头,但已经是个大男孩了,可以坐正常椅子,不过看得出他更喜欢坐高脚椅。维戈把通心粉和炖牛肉舀在碗里递给儿子。男孩狼吞虎咽地吃着,仿佛饿了好几天。

“你想问什么就问吧,由于职业关系,我认识这儿的每一个人。我想你也是因为这点来找我的。”

助听器里的吱吱声还在响。我冲维戈笑了笑。他头发染成了黑色,但鬓角是灰白的。

“我想小镇所有人都坐过你的车。”

“可以这么说,本地人想坐出租车都会找我。我接送学校的学生,他们在车上喜欢讲八卦,所以我随时能听到最新的小道消息。”

我环顾四周,注意到窗台、操作台和架子上都摆放有各种形状和尺寸的盆栽绿植。

“汉内斯·卡尔松是我最好的客户。我的主要工作是接送老人孩子,费用由社区支付,但除此之外,我还经常在汉内斯下班或娱乐后接他回家,”他停顿了一下,“不管他在什么地方。”

我点点头,目光扫过屋里无处不在的吊兰、金钱草和小型蕨类植物,认出了ICA超市卖的陶瓷花盆。助听器里的噪音仍在。我把目光转回到维戈身上。

“你觉得是谁杀了弗雷迪·马尔姆斯特伦?”

“嚯,你问得可真直接,不绕一点弯子,就像你是阿加莎笔下的大侦探波洛似的。”

“对不起。”

“不用抱歉,有话直说最好了。”他倒了三杯水,“我确实有些想法,真的,但现在不好说得太细,因为……”他冲着儿子甩了甩头,黑色长发飘拂起来,好像在指着米凯伊,“我认为可能是善待动物组织的人,或者是反狩猎、支持保护动物权利的人干的。”

我点点头。

“也可能是事故,狩猎中出的意外。我昨晚想过这个。猎人有可能把弗雷迪误认作驼鹿开枪打死,之后意识到自己错了,于是将弗雷迪的那个——你知道那个东西——剜了出来。”他指了指自己的眼睛,“这样他就可以把锅甩给90年代美杜莎谋杀案的凶手了——但这只是一种猜测。”

我又点点头,但没第一次点头时那么肯定。

“不管怎样,美杜莎这名字够蠢的。”

“是的。”我说。

“太荒谬了。”他说。

我点点头。

“哦,对了,你见过村里那两个怪人了吗?”

我差点把嘴里的水喷出去。两个怪人?

“对不起,你说的是……”

“那对木雕姐妹。”他睁大眼睛道,用手把头发往后抹了抹。

“见过了,只是简单地和她们聊了聊。”

“你知道她们做的是什么吗?我不能说得太具体,这儿有……”他用嘴说出字母——拼出来是“孩子”,“你知道那两人在山上做什么吗?”

“知道。”

“她俩从没坐过我的车,所以我没和她们聊过天——感谢上帝,但我对她们了如指掌,因为别人会说她们的闲话啊。那对姐妹做的东西很多是顾客定制的,你知道吗?”

我点点头。

“如果你问我,我要说,她俩做的东西是违反基督教义的。”

我这时才注意到墙上挂着十字架,客厅咖啡桌上放着本皮面装订的《圣经》。助听器里刺耳的噪音还在响,像指甲划过黑板,钢叉刮过瓷器,蚊子盘旋在黑暗卧室里。

“我就明说了吧,她们做的是小恶魔。有传言说她们用自己的……”维戈咳了声,“体毛,还有剪下的指甲。”

我点点头。令人惊讶的是,经过这几天的采访,我现在听到这个一点都不吃惊,虽然我知道这确实很怪,他担心是有道理的。

“她们用动物……”维戈低头看着正在吃最后一口通心粉的米凯伊,“身上的部位,你知道这个吗?卡尔斯塔德和哥德堡的客户会给一些利润丰厚的订单,但也会提出不道德的变态要求,只要钱给到位,她们就接,天哪。听说她们经济不好,所以对订单是来者不拒。我听说她们做了个……”他用口型说出“巨怪”这个词,“还带有……”他又用口型说出“阴茎”这个词,“用的是经过防腐处理后的鹿。”他顿了一下,“确切地说,是鹿的器官。我问你,这是犯罪,对吧?我还听说——虽说是几年前的事了,但我得说,她们在做这些撒旦小恶魔时用的是真正的眼睛——獾的眼睛,消息来源绝对可靠。我问你,什么样的人会这样做?听说那个订单金额有好几千克朗,你知道她们经济不好,怎么拒绝得了?于是她们杀了一只獾,她俩枪法都好,经常在林子里射杀动物,取出眼睛保存起来。”

米凯伊抬起头来看着父亲,表情变得越来越害怕。

我指了指孩子,维戈立马打住话头。

“儿子,你真棒,饭都吃光了,这会让你长出胸毛。来,我抱你下来,你和这位漂亮女士玩,我给你们弄点水果。”

维戈站在水槽旁,用一把金属挖球器挖出弹珠大小的蜜瓜肉,我则陪着米凯伊玩停车游戏。我想和他一起玩,但这孩子看都不看我一眼。他从一个房间走到另一个房间,我跟着他,助听器里的背景噪音仍在。我看到了更多的绿植和十字架,还看到一扇门前抵着个沉重的桃花心木餐具柜。

“我们能去那间屋玩吗?”我问米凯伊。

他盯着我,好像我刚才在威胁他似的。

“那间屋里有什么,米凯伊?”

米凯伊手上抓着个机动人(一种玩具兵),抓得很紧,指甲深陷在棕色塑料中。

“游戏。”他轻声道。

“是你玩的游戏?”

他摇摇头。

“我们去厨房玩好不好?”

米凯伊跑开了,我跟在他后面。一种奇怪的感觉萦绕着我。我有种直觉,这里曾发生过不好的事情。我走到餐桌旁,天花板上的卤素聚光灯闪个不停,但没熄灭。维戈手里拿着一碗完美的蜜瓜球,灰色便裤的腰间塞着一条茶巾,看着我。

“我们家经常停电,图瓦。电有点不稳定,”灯光再次闪烁起来,维戈将碗放在餐桌上,噪音还在,“因为我们家位于供电线路的末端。”

第十六章

我把车载收音机调到周六的早餐节目频道,上了高速公路。小米凯伊脸上显示出的惊惧表情直到现在仍清晰地浮现在我的脑海中。我摇了摇头,试图驱除一切干扰,集中精力开车。皮卡现在以每小时120公里的速度向南飞奔在通往卡尔斯塔德的路上,老实说我感觉很好。路上没别的车,收音机播放着音乐,一包打开的酒胶糖放在副驾驶座上。

大多数时间我都是在森林里穿行,路两旁都是绿树,但视野开阔,前后方视线无阻。一辆出租车相向而行从我旁边驶过,可能是维戈的车。经过几条小河后,我超过一辆辆满载原木的卡车,看到了通往周边各个小镇和越野滑雪道的路标。

开车的头一个小时我没有收听新闻节目。副驾座位上放着我给妈妈新买的一条羊毛披肩,一管她喜欢的护手霜,还有一个她可能最多吃一茶匙的小公主蛋糕。我准备在卡尔斯塔德待几个小时,然后去加夫里克北部那家下午3点开门的脱衣舞俱乐部看看。

我想起了美味的寿司。伦敦和斯德哥尔摩的寿司质量平平,但我仍然喜欢吃,搭配芥末和一碟腌姜片。我想坐在卡尔斯塔德的酒吧里,看着窗外周末出来购物的汹涌人潮,品尝入口即化的生鱼片——一种有品位的文明生活方式。我唯一难过的是妈妈看到我时的反应,这么说吧,她没什么反应。我还记得车祸发生前她喜欢做烘焙食品,喜欢拥抱我,而且抱我时不会只抱一下就急忙撒手。她还喜欢给我讲睡前故事,讲得津津有味,不同角色配上不同的声音和表情。现在回想起来一切恍然若梦。

电视4台的一辆转播车迎面驶来,朝着加夫里克的方向驶去,虽然隔着中央隔离带,我还是一眼就看到了车顶上的卫星天线。这时莱娜打来了电话,我关掉收音机。

“你听说了吗?”

“听说什么?”

“就是你采访的那个莫森村的代笔作家,越来越像是杀死弗雷迪的凶手,至少镇上的人都这么认为。ICA超市有个收银员,你知道她的,长得很漂亮的那个,接受了《快报》的付费采访,今天见报了。那个作家十足像个反社会分子。”

“有新的证据吗?”

“你在哪里?”

“在E16高速公路上,我要去卡尔斯塔德看望母亲。”

“实在抱歉,你能改天再去吗?”

我看了眼公主蛋糕,亮绿色的糖霜在塑料盒里有些融化了。真不走运,只能以后弥补她了。

“我在下个出口下高速。”

“好,我在辦公室等你。如果有变,我会联系你。”

我下了出口,转了个圈,拐上回程的北向车道上。我的胃痛起来。妈妈可能熬不过今年,她如果走了怎么办?如果爸爸还在,他应该会……我不知道,因为他已经不在了,只有我,而我没有完成自己该做的事。也许我可以避开周末,周三去看她,给她一个惊喜,医院应该会给我一个小时陪护时间的。

我把时速加到140公里,打开收音机调到新闻频道,全是有关戴维·霍尔姆奎斯特的内容,比如他爱吃猪心,帮人代笔的事。当听到新闻里说“他从来没有朋友,没人去过他家”时,我翻了个白眼,超过了一辆货车。电台的记者采访了镇上不少人,他们七嘴八舌地发着言:“在他身边从来没有安全感”,“听说他有个同谋”,“他把我吓坏了”,“听说他没有不在场证明”。

接下来是来自隆德市的一位犯罪心理学家。她没有谈戴维,也没有提森林里的系列谋杀案,她的发言像教科书般朴素实用:“据统计,大多数连环杀手都是中年白人男性,属中产阶级。他们没有多少社会意识,一般有虐待行为。”

就在加夫里克出口前面,我发现了脱衣舞俱乐部的指示牌,上面写着:神秘绅士俱乐部。84号出口。高档娱乐。欢迎光临。

出口处左侧隐约能看到乌特加德森林。下高速后我拐上去加夫里克的路。一切看起来与昨天没什么两样。我把车停在报社外面,莱娜穿着运动鞋和运动服,在接待台旁等着我。

“电视台的人现在在ICA超市。戴维每周六都会去ICA超市购物,至少这篇报道是这么说的。”她把一份卷起来的《快报》递给我,“收银员说她去世多年的父亲曾在乌特加德密林深处看到过戴维穿着靴子,外面套着塑料鞋套。你去那儿多拍些照片,别让别人抢了头条。”

我点点头,拿着报纸转身出去。

“如果你需要我或拉尔斯帮忙,打电话给我。”

我背对着她,把《快报》举了举表示感谢,然后驱车赶往超市。我把车停在卡车卸货区,拿起后座上的相机走了进去。

我小跑着经过智能饮料瓶回收机时,无意中听到两个十来岁的男孩在聊天。

“他们给了她8万。妈的,整整8万啊!”

“我听到的是18万。”

我穿过入口闸机,四处张望,想找到采访的人群。我一路小跑到了收银台。

“你来晚了,图瓦。”

我转过身,说话的是经常接待我的那个收银员,他正在给打折的巧克力和盐甘草补货。

“对不起,他们五分钟前刚走。除了霍尔姆奎斯特,还有大约十个人。”

“谢谢!”我拍拍他的肩膀,穿过付款的长队出了超市。我跳上皮卡,朝高速路方向驶去,上了高速路下面的柏油路。阳光明媚,但乌特加德森林上空有一朵灰色的云,边缘呈黑色,我感觉暴雨马上就要来了。

我进了莫森村,先后经过收藏家和出租车司机的家。在加速冲上山时,一块碎石飞溅到挡风玻璃上,留下了一个丑如痤疮的痕迹。

快到木雕姐妹的作坊时,我看到前面有灯光,心跳加速了。难道电视台的人也要去戴维家?

不。这是一辆SUV,正朝我迎面驶来。那个该死的会车点在哪里?路上没有标记。我一脚踩下刹车,安全带猛地一紧,深陷进两个乳房之间。

那辆车朝我冲过来,丝毫没有减速的意思,好像该倒车的人是我。我看了看后视镜,这条狭窄的土路上找不到任何会车标志,路两边靠近沟渠的地方还有点倾斜。我开始把车慢慢往后倒,但前方来车速度太快,两车间的距离越来越近。我加快倒车速度,浑身冒汗,就像又撞上了驼鹿一样。我降下车窗,虽然没下雨,但我已闻到一股潮湿的气味。高大的沃尔沃SUV越来越近,却还在加速,我紧握方向盘的手突然觉得有点无力。在这么窄的路上倒车太难了。透过挡风玻璃我看到了司机的脸,是汉内斯,他满面怒容——也许只是不耐烦我倒车速度太慢,挡着他的路了。我从后视镜里看到后面有个弯道,但仍然没有会车标志。我满头大汗,不知该往哪儿走,只得猛打方向盘,车身斜向路边沟渠。车轮打滑,副驾驶座上的酒胶糖全滑落下去,好在我终于把车摇摇晃晃地停下了。我扭头向左,正好看到汉内斯飞驰而去,他没说谢谢或挥手致意,也没开前灯。无知的猪头!

我呼出一口气,转动方向盘慢慢加速。车轮在越过沟渠路缘石时有些打滑,但最终还是回到了路面上,真是辆好车。我升起车窗,继续向前,经过了木雕姐妹烟雾缭绕的工坊。快到戴维家时,我看到私家车道上停着几辆皮卡和电视转播车。我只得把车停在路边,打开双闪灯,拿着相机下了车。

前门外挤满了人,两个摄像师把机器扛在肩上,另一个则把机器架在了三脚架上。我还看到三名摄影师和几名记者,记者已经化好妆,做好了发型,但没发现戴维的身影。

“图瓦。”人群中一个人对我喊道。我认出是那个留着大背头和络腮胡的斯德哥尔摩记者,和我一起参加过警方的新闻发布会。

我朝他点点头,后退几步,想看看二楼的窗户和露台,但看到的只是窗户上反射出的松树影子。我拿出手机找到戴维的号码。这里没有信号,于是我朝皮卡走去。信号虽弱,但好歹有了。他没接,我不停地打。

戴维终于接了,但不说话。

“我是图瓦·穆迪森,我在你家门外。”

“这一切是你搞的鬼吗?”他责问,“不管你怎么想,反正不是我干的。”

“不是我,老兄,是ICA超市那个女收银员说的。现在你家门外有一大群记者。”

“你以为我不知道门外有人?明说吧,我有重要的工作要做,我囤积了足够的食物和补给,就算支撑不了几个月,至少可以几个星期不出门,这就是我对你和你那帮人的看法。”

“他们不是我的人,戴维。”

我听到了警笛声,是从木雕工坊方向传来的,警灯闪烁的蓝光投射在车道两旁的云杉树上。

“警察来了,戴维。我不知道你做了什么——如果你真做了什么的话。”

托德和比约恩下车后径直来到前门,门楣上方即是露台,蓝色的警灯灯光在他们脸上和深蓝色的制服上闪烁着。

“警察!”托德用力敲门,“戴维·霍尔姆奎斯特,开门!”

戴维还没挂电话,但他不说话。我能听到他在抽泣。

“你有什么想说的吗,戴维?这是你最后的机会,有什么想让我知道的?”

“打电话给我的律师,他叫奥斯卡·克雷维克。还有……”

“我会打电话给他的。继续,还有什么要说的?”

“我不能忍受這样的生活。我爱独处,却不停地受到骚扰。你是不是觉得汉内斯和弗丽达是对完美的模范夫妻?我听说她经常请你吃她拿手的炖菜。他们不是模范夫妻,图瓦。”

警察又在敲门了,我能从电话中听到敲门声。我还听到记者们在向比约恩局长提问,托德嚷嚷着让他们退后,给他和局长一些空间。

“汉内斯是个畜生。”戴维说。

门口传来一阵骚动。我看到门开了,记者们一拥而上大喊大叫。戴维从屋里走出来,手机贴在耳朵上。

“汉内斯是个该死的畜生,图瓦。”

第十七章

托德和比约恩护着戴维走到沃尔沃警车旁。他们没有像电影里演的那样,说“戴维·霍尔姆奎斯特,你被捕了……”这种套话。也许今天他们不是来逮捕他的。可能是出于对戴维安全的考虑,警察催着他上了车。托德和他坐在后座,比约恩倒车倒得很快,以避开记者们的闪光灯。我拍了些照片,回到车上。

我停的位置不对,所以我赶快做了个三点掉头,记者们在我转弯时不耐烦地按着喇叭,抱怨我挡了他们的路。我跟在警车后面,感觉自己像早前遇到的汉内斯,因为我是向前行驶,而我前面的比约恩还在倒车。我的车速很快,但我不想把比约恩逼得太紧。我看到后视镜里有灯在闪——电视台的车跟上来了。在山脚下我追上了警车,他们已在某处成功掉了头,正在向前行驶。这让我松了口气。乌云更黑了,紧接着大雨倾盆而下,像打开了宽大的淋浴喷头。我把雨刮器开到最大仍无济于事,还得眯眼看路。雨点打得车顶啪啪作响,但没事,我受得了。我们经过了出租车司机和收藏家的家,在转向主干道时,天色亮了不少,暴雨来得快去得也快。虽在车里看不到太远的地方,但我想天边肯定有彩虹。

我用谷歌搜索到律师奥斯卡·克雷维克的联系方式,给他打去电话。他一接通电话就告诉我他马上就要到警局了。到加夫里克需要20分钟,我猜在我后面的电视转播车离我还有点远。我在警局门口停下车,正好看到律师——他一头金发,像高尔夫球运动员——带着戴维走进警局。托德关好门并上了锁。

因为刚下过雨,街道潮湿而有光泽。我环顾四周,闲逛的人群中只有一个骑自行车的老太太看着面生,她长得有点像塔米,穿着鲜红色外套。我看到报社,觉得应该做点什么。我有一次机会。我把车开进小巷,过了酒店后,停在一个不起眼的地方。最先到的是电视转播车,等所有车辆从我身边经过后,我开着车顺着原路出了城。稍后我会收到托德发布的警方声明。在戴维被警察带走时,我非常肯定他没有关前门,至少没有上锁。

我向西行,出镇后给妈妈打了个电话。

“这是穆迪森夫人的手机。”

什么?我的喉咙似乎被什么堵住了。难道妈妈已经走了?我没按约定时间去看她,却永远失去了她?我的视线模糊了。我得说点什么。我要了解整个事情的经过。

“妈妈还好吗?”

“请问你是谁?”

“我是图瓦,她的女儿。”

“穆迪森夫人出去了,需要留言吗?”

她出去了?

“她去哪儿了?和谁在一起?我今天本来要去看她的。”

“我不知道,我刚接班。要不要等她回来时,让她给你打电话?”

“麻烦告诉她图瓦打过电话。”

她怎么会出去?怎么出去的?这些问题让我头晕,毕竟以前从没发生过这种事。如果发生了什么事而我找不到她怎么办?我清了清喉咙,用手背擦了擦额头,从口袋里掏出一颗绿色酒胶糖丢进嘴里。

我把车停在戴维家门口,这里看起来一切如常,唯一的变化就是被碾得散乱的砾石和泥泞里的轮胎印。我下了车,雨滴从松针上滴落下来,打在我头上。

前门留了一条缝。我看了看四周,回车上拿了相机和防熊喷雾剂。我把相机挎在肩上,进了屋。

“喂,有人吗?”我高声问道。

没有回应。屋里一尘不染,就像是出租的度假屋第一天投入使用。不锈钢台面擦得发光,抛过光的地板亮得晃眼,座椅靠垫蓬松柔软。我脱下靴子往里走,神经高度紧张。不该做这种事的,但这是我唯一的机会。谢天谢地,这座屋子没有地下室,我可不想去那里。莱娜曾经告诉我,这个地方的土质像沼泽一样湿软,所以大多数房屋没有地下室,以免地下水位升高后把地下室淹了。我走得小心翼翼,以免滑倒。由于只穿着袜子,我感觉自己很脆弱,好像失去了防御能力似的。除了厨房,一楼其他地方好像没住过人,当然也好像是准备好随时接待人,比如我。我看到了带抽屉、研磨机、蒸汽棒和刻度盘的浓缩咖啡机,机器上方有三把大小不一的不锈钢尖头咖啡量匙,就是咖啡馆里咖啡师用来量咖啡粉的那种匙子。窗下放着台机器,我想是真空低温烹调机,用来慢慢炖煮食物。厨房水槽旁边有扇门。我戴上羊毛手套——不是最理想的工具,但也凑合了——推开门走了进去。我知道自己的行为很鲁莽,算得上是私闯民宅,但我需要写报道,我得找出弗雷迪的案子和美杜莎系列谋杀案之间是否有关联,所以我不能退缩。如果警方找不到两者之间的联系,那就让我来试试好了。我将从本地人的视角出发抽丝剥茧,去伪存真。我会遵循客观全面的原则进行报道,还会关注案子对社区的影响以及受害者家人的感受——这些往往是全国性大报所忽略的。

墙上用螺栓钉着多个搁物架,每个架子上整齐地挂着三条白色拳击短裤。房间里有一台洗衣机和一张熨衣板,熨衣板上放着一罐熨衣剂。靠墙立着三个干燥柜。我打开第一扇柜门,看到一排排架子上放满了切得极薄的脱水蘑菇片,应该是国王牛肝菌和美味牛肝菌这两种价格不菲的蘑菇,散发着浓烈的山野味道。另外两个干燥柜也是满的,装的是其他品种的蘑菇。出了这间屋后我来到楼梯前,楼梯踏板没有后挡板,能一眼看穿。我看看四周,刚踏上楼梯,警报就响了起来。

刺耳的脉冲噪音灌进耳里。我关掉助听器,但没有取下,因为在这里我不能没有助听器。我跑上楼,做好了警察随时冲进来的准备,但随即我意识到他们现在正忙着,不可能来。不要怕,图瓦,好好利用这个难得的机会。

这间是主卧,每面墙上都贴满了镜子。左边是浴室,非常洁净,门后挂着一件灰色浴袍。楼上除主卧外还有两个房间,都关着门。我走到第一扇门前按下门把手。

房间里除了地毯外没有床和别的家具。有三面半的墙壁上,由上而下钉着六排白色简易搁物架,架上密密地排着一模一样的白色文件盒,看上去有近千个。我走近了一点,耳朵里隐隐能听见警报的嗡嗡声。

我找到标记为“P”的文件盒,里面除了两份珍珠资料——分别标记为“珍珠1”和“珍珠2”,还有关于草原犬鼠、秘鲁、扑克牌和童话剧的资料。我走到对面架子前蹲下,拿起一个盒子,里面装的是有关牡蛎、歌剧、眼科手术、鱼鹰和奥斯陆的资料。我翻看了奥斯陆的资料。戴维用的是方格纸,就是上面有一个个小网格的那种纸。他的书法非常漂亮,用的应该是绘图笔,记载着他在奥斯陆旅行时听到的对话片段,还画有十字路口的小地图。我把文件盒放回去,走到窗边,看到我的车还停在下面。我回到架子前,继续翻阅资料。标记为“B”的文件盒里面是黑洞、伯莱塔手枪、电池和女子受戒礼等资料,而“D”则是大马士革、伪装、蜻蜓、白喉病、迪奥和狄俄尼索斯。这些资料像纸质版的维基百科,看来他没少花时间和精力。这么大的工作量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但也让我感到困惑。我写文章时也会搜集资料,但他这样也太夸张了吧。

我转身走出房间,来到过道上。我刚把手放在第二间客房的门把手上,突然感觉背后有人呼出又暖又湿的难闻气味。我转过身,举起防熊喷雾剂,但来人抓住了我的手和胳膊,让我动弹不得。他对我吼着什么,我摇头表示听不到。好不容易挣脱他后,我集中精力读他的唇语。

“你来这儿到底想干什么?”

我指指耳朵,打开助听器,警报声在我耳中响起。

“我见门开着,就进来看看霍尔姆奎斯特是否在家。”

维戈皱了皱眉。

“这警报声太刺耳了,让人受不了。看来他不在家,我这就走。”

“他被警察带去警局了,”维戈说,“你应该知道这个的,图瓦。你当时跟着过去了。”

我叹了口气,手指仍然放在防熊喷雾剂喷嘴上。

“好吧,我只是想搶在警方过来勘查之前找点线索。不好意思。”

维戈点点头,走下楼梯,我双手捂着耳朵跟在后面。

“我可以搭你的车回家吗?我是遵医嘱出来散步的,现在时间不早了,得赶快回去做晚饭。”

我看着他。虽然不想载他,但耳边的警报声提醒我没别的选择。我向他点点头。

我开车下山,把车停在他家红房子前。小米凯伊正在花园里玩水龙软管,他朝我挥手致意。

“我说过在我回家前待在屋里。”维戈用平淡的语气对儿子说。

米凯伊停止了挥手。

“看,他很喜欢你,图瓦。他很有品位,真的,他经常念叨你呢。”

我朝男孩笑了笑,他跑过来敲了敲车窗。

“嘿,米凯伊,你还记得我吗?”

男孩脸上没有笑容——我从没见他笑过,但他点了点头。我打开车门,他拉着我的手要我下车。

“对不起,小朋友,我还有事。”

“能不能耽误你十分钟,我做饭时帮忙照看一下他?”维戈说。

我看了看米凯伊的灰色眼睛,把车拐上私家车道。在花园里待十分钟没什么。我听到远处传来一声枪响,接着又是一声。刚下过暴雨,到处都是湿的,草坪上的水坑闪着光泽。又一声枪响,接下来两声。米凯伊抓着我的胳膊,让我跟他进屋。我跨过门槛,看到室内绿植仍然茂盛,书架顶上有一盒弹药,耳朵里又响起了刺耳的啸叫声。

“把这个放这儿安全吗?”我指着放在两个小型蕨类植物之间的弹药盒。

维戈笑道:“米凯伊够不到那么高的地方,再说里面是空的,所以……”

我得把这事告诉托德,让他听听我的想法。

“维戈,能问问你吗?”我环顾四周,想找到有没有什么看起来不协调的地方,“我听到有啸叫声,是从哪儿发出来的?当然也许是助听器的原因,但这声音太刺耳了。你听得到吗?”

“哦,这声音你发现不了,”维戈指着厨房操作台上的插头笑道,“这是超声波驱鼠器。屋子里每个角落都有,只有儿童和啮齿动物能听到。对了,我想还有你。”他低头看着儿子憔悴的小脸蛋和黑眼圈,“我觉得这对米凯伊没什么,他已经习惯了。他出生前我用的是老鼠药,但现在用鼠药不安全。我还试过酸桶,最后发现还是超声波驱鼠器效果最好。不管是老鼠还是田鼠,听到这声音都会发疯。儿子,饭好了,快过来坐好。”

我看着小男孩,知道他听得到这刺耳的啸叫声。我从两把一模一样的高脚椅旁走过,向米凯伊挥手告别,离开了维戈家。

第十八章

虽然是周末,但我没睡懒觉,很早就起来了。在接下来的两周我和邻居交换了洗衣时间,我周末他周四。我衣服都臭了,得赶紧洗。地下室的洗衣房对我来说是个好地方,闻起来有草地、森林和海风的味道,虽然这些味是人造的,但我喜欢。

我提着一篮胡乱塞在一起的床单、枕套、内衣和牛仔裤走上楼。它们被烘干机烘得温暖柔软,我想起在爸爸出事之前,妈妈带给我的也是这种感觉。楼道上的灯泡坏了。我进了公寓,把衣服和床上用品归置好后准备去办公室。虽然今天要工作,而且昨天没看成妈妈,但由于全身上下收拾得干净清爽,我还是生出了面对一切的勇气。我会尽快去看妈妈,她是我的牵挂,不过现在我得把爽约引起的内疚感暂时抛到脑后。

我饿了,于是就去了麦当劳,顺便给莱娜买了杯咖啡。来到报社门口时,我发现有个人在街对面晃悠,一看见我就跑了。我没能看清他的脸。办公室里灯亮着,电脑没开。

“嘿,莱娜。”我把咖啡放在她桌上。

“你好。”她说。

“今天有什么安排?”我在她办公桌前坐下。

莱娜喝了口咖啡,斜靠在椅背上,一缕温暖的光掠过棒球帽的红色帽舌,投射在她优雅的脸上。她深吸一口气,坐直身子看着我。

“下期报纸我想加印1000份,重点报道这起命案和你对案子的分析,当然也要留点版面给普通新闻。命案虽然吸人眼球,但其他新闻,比如五金店的霍坎在铁人三项中创造了个人最好成绩、银行的玛吉特举行慈善义卖这些事,也会有读者关注。你要从本地人的视角来报道弗雷迪的案子,口吻不要像警察,不要做任何推论。当地人只要事实,清晰明了的事实。他们想知道事实——如果你报道的是事实——会对他们以后的生活造成什么样的影响。明白了吗?”

我点点头,“你认识戴维·霍尔姆奎斯特吗,莱娜?”

她摇摇头,“知道有这么个人,但没见过。如果在新闻里看到他的照片,我可能会想起在斯托尔大街上或电影院里见过他。”

“我不知道是不是他杀了弗雷迪。”

“这不是你的工作,图瓦。仔细听着,我下面要说的非常重要,因为这是某个智者对我说的话。”

莱娜喝了口咖啡。

“像加夫里克这种小镇,可能十年才会发生一次这样的谋杀案,所以不要浪费了这个题材,好好挖掘一下。我看到你花了很多时间搜集各种资料,很好,但记着这点,文字一旦付印,会永远保存下来。所以你写作的时候要有目的,有勇气。不管你喜不喜欢,你写出來的东西和你永远捆绑在一起。所以,从本地视角出发,立足事实,不要想当然,也不要随意推测。文笔要直截了当,切中要害。我希望等你到了我这个年纪,你仍然会为你写下的文字感到自豪,好吗?”

我点点头,走到我的办公桌前看了看时间。时间不早了,我给托德打去电话。

“加夫里克警察局。”

“嘿,我只是想了解一下戴维·霍尔姆奎斯特现在的情况。”

“图瓦,你知道霍尔姆奎斯特有嫌疑。”托德的声音听起来很疲惫,“他还在警局,但我们没有逮捕他——如果你要问的就是这个。”

“你们搜查过他的家吗?”

“你知道我不能说这个。”

“我听两个邻居说,他们看到有公务车停在戴维家附近,就这些。”

托德叹了口气。

“我私下告诉你,是法医组的人,他们征得了霍尔姆奎斯特的同意。”

我盯着桌上的笔筒,陷入沉思。

“还有别的事吗?没有我就回去工作了。”

“弹道痕迹检验结果出来了吗?”

“国家法医中心那边的动作不可能这么快。详细的报告出来可能还得有一周时间。”

“他们有没有给你透露点什么?”

托德在电话那头叹了口气,“很可能是一支年代久远的步枪,8毫米口径。我知道的就是这些,没有更多的了。”

“谢谢你,托德。我们再联系。”

我记下枪的详细信息后,穿好外套和靴子,告别莱娜上了皮卡车。现在室外温度是4度。我的衣服闻起来有一股刚洗过的味道,我在手机上设置了提醒,以免错过下次洗衣时间。我上了高速,向北朝着达拉纳省的方向驶去。窗外的视野是静态的,我意思是,虽然车在飞驰向前,但窗外的景物——树木、天空等——没有任何变化,就像那种复古掌机游戏里一成不变的视频图像——灰色的路,乳白色的天,绿色的松树。我给妈妈打电话,但她没接。

从84号出口下了高速后,我看到旷野里躺着个集装箱,一侧有块写着“神秘绅士俱乐部”的标牌。集装箱不是平放在地,而是以某个角度倾斜着,一头栖息着一排——目测有20来只——黑色乌鸦,也可能是渡鸦。我进了脱衣舞俱乐部停车场,面积很大,可以想象投资者当初在规划这个地方时,对其商业前景十分看好。前面路上有个大得可以让鸭子戏水的水坑,表面浮着一层五彩斑斓的机油,就像破碎扭曲的彩虹。我开车碾过水坑到了俱乐部后面。这里停着四辆车,我认出了其中一辆。这辆沃尔沃的车牌号刺痛了我的眼,我开车回到高速公路上。

汉内斯在那里。

我开车向北。森林渐渐稀疏,道路一侧是农田,另一侧是带有冰川运动遗迹的花岗岩巨石。我在慢车道上慢慢开着。星期天下午3点,汉内斯竟然在脱衣舞俱乐部。我有点为他感到难过,但紧接着我想到了弗丽达,汉内斯一定对她说了谎。一辆运载沃尔沃新车的卡车从我身后开过去,那些新车还没上牌,就像还没起名的新生婴儿。我转到快车道,加速到每小时140公里。谁会在星期天去脱衣舞俱乐部?

地平线上盘旋着一对鹰或隼。它们自信地翱翔着,下面的森林一览无遗,甚至能看到更远的地方。

我在下一个出口下了高速,拐上了南行车道。

气温现在升到5度了,我考虑着如何写下期报纸的文章。我有四天时间。别想妈妈的事,至少这四天别想,她很好,不会有事的。我会打电话跟她解释为什么没去看她,因为我在写报道,在写一篇一年内可以用来敲开《卫报》或《华盛顿邮报》大门的重头文章。我要找到最佳着笔点,用准确的表述写下脉络清晰、直击人心的文章,用词必须百分百准确,不能有任何可能增加受害者家属痛苦的不负责任的废话。

在返回加夫里克的路上,平淡无奇的天空中没有鸟,没有飞机,什么也没有。云层很低,像贴在头顶,下面没有足够的空气让人顺畅呼吸。我摇了摇挂在钥匙扣上的助听器电池盒,我需要再多订购点电池,不过目前够用了。

我从84号出口下了高速,转上柏油路,再次来到脱衣舞俱乐部。汉内斯已经走了。现在是4点半,客户停车区还停着两辆车,员工区有五辆。当地人不喜欢谈论汉内斯,但这里的员工也许会。汉内斯是一个熟悉森林的猎人,我不喜欢也无法接受他和警察局长比约恩的关系那么好。我锁上车门。这座建筑用的是波纹钢,外形看起来像飞机库或工业区的仓库。我涂上唇膏,抚平头发,来到门口。

第十九章

大门太厚重了,我费了好大力气才把门推开。门一开,震耳欲聋的音乐——90年代的R&B歌曲——向我袭来,让我感受到那种极具穿透力的震撼。前台的女招待员抬头对着我说了些什么。我听不清她的声音,也无法通过她做过丰唇手术的嘴唇来读唇语,于是把手罩在耳边朝她凑近了一点。

“门票200,营业到11点。”她说。

我用现金付了款,调了调助听器的音量。女招待员把什么东西贴到我手背上。是一枚印花,图案是静脉和一颗小红心。门口角落里,干净的塑胶地板上有两个捕鼠器。

女招待员低下头继续看杂志。

我往里走。里面光线很暗,但我早有准备。黑色舞台上立着三根钢管,舞台中央有个上身赤裸的女人。我看着她,有种奇怪的感觉——五分钟前我还在路上开车,现在却盯着一个半裸的女人看。女人头发本是金色的,染成了深棕色,虽美却美得不自然。

我继续往里走,背对吧台站着。房间很大,大概有30张桌子。现在有三个客人,两人坐在一张桌子旁边,边喝啤酒边看舞台上的表演,另一人坐在一张靠墙的桌子旁,点了一个女人在为他独舞。

“你要喝什么?”服务生在我身后问。我转过身来,小伙子看着不知怎的有点眼熟。他皮肤黝黑,应该是在日光浴室晒的。嘴唇到耳朵间有一道疤痕,在灯光下看起来像一丝微笑。

“一杯苏打水,加冰和酸橙,谢谢。”

“柠檬?”

我点点头。

“100。”

100克朗相当于9英镑,即使在伦敦,一杯水9英镑也太离谱了。我付了錢,找了个座位坐下。我做出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不想让人觉得我对脱衣舞娘有什么兴趣。其实我也知道,他们才懒得管我为什么来这儿。两个喝啤酒的男人兴味索然地看着舞台上同样兴味索然的女人在钢管上摩擦着身体。音乐变了,是罗克塞特乐队的歌,我松了口气。

女人下了舞台,换了个漂亮的黑人女孩上去。女孩看起来像模特,但跳得不好,似乎靠近钢管让她不舒服。下了舞台的女人来到我身边,凑近我的脸。她现在穿了件薄薄的莱卡连衣裙,这裙子我觉得当泳装穿都太夸张了。

“嘿。”她打了个招呼。

我闻到了美黑霜的味道。美黑霜的味道和香水味混合在一起,真让人受不了。

“嘿。”我回应道。

“我叫萨瓦娜。”

“我叫图瓦。”

“你想看我单独为你表演吗,图瓦?”

“我们能聊聊吗?”我说,“我会付钱的。”

萨瓦娜说了些什么,我用一只手罩在耳旁想听清楚点。她牵着我的手,领我来到舞台旁的拱门下。她的纤纤小手光滑而温暖。

当我们路过那两个喝啤酒的男人桌旁时,一个家伙叫道:“幸运的婊子。”

我们穿过拱门,往后面走去,这里音乐声没那么大。

“这里是包间区。”萨瓦娜说。

有个保安靠在墙上。萨瓦娜冲他眨眨眼,他低下头继续玩手机。萨瓦娜领我进了一个小隔间,里面有黑色皮革座椅、桌子和冰桶。她拉上帘子。

“每刻钟1000克朗。”她说。

我不以为意地笑笑,但马上后悔了,“说个话也要这么多?我只是想跟你聊聊。多少钱?”

她笑了,露出一口白牙。她的牙白得不自然,中心比边缘白得多,看起来怪怪的。

“说话也是1000。”

我看着她,笑着叹了口气,“好吧。”

“说吧,”她背转身,“我是个很好的倾听者。”

萨瓦娜开始拉下白色莱卡连衣裙的肩带。我又笑了,站起来把手放在她肩上。她的肩抹了润肤霜,摸着很光滑。她转过身,移开我的手,让我坐回到黑色皮革座椅上。她的肋骨在薄薄的裙子下清晰可见。

“抱歉,”我说,“请别脱衣服,萨瓦娜。我只想跟你聊聊,可以吗?”

萨瓦娜先是有点沮丧,但随即微笑着在另一把椅子上坐下,双腿交叉着。

“能给我买杯喝的吗,图瓦?”

“你想要我这种饮料吗?”我指着我的杯子问。

“可以。”她按了下桌上的一个按钮。

保安探进头来,萨瓦娜对他说着什么,我打断了她。

“请来一杯水,谢谢。”

保安看着萨瓦娜,后者点点头,保安离去了。

“你是警察吗?”她问。

“我是《邮报》的记者。”

她耸耸肩,瘪了瘪嘴。

“《加夫里克邮报》,本地的报纸。”

她抬起头,“我不是本地人,我住在卡尔斯塔德。”

“那来回要花很长时间。”

“往返要四个小时,但我一周只上三天班,而且厂里的人舍得给小费。我喜欢这里,有很好的常客。当然也有烦人的客人,但不是工厂里的人,是社会上那些乳臭未干的小子,单身狗和大学生,他们小费也给得抠。”

“听说工厂经理也来这儿玩过。”我说。

她耸耸肩。

“听说卡尔松也是这儿的常客。”

“你想说什么,图瓦?”

“弗雷迪·马尔姆斯特伦,那个被枪杀的人,来过这儿吗?”

“就是被代笔作家杀死的那个人?是的,我经常看到他,但他不是我的客人,我从来没给他跳过舞。他喜欢坎迪,是坎迪的大客户,啊,我是说在他生前。”

“坎迪今天在这儿吗?我能和她谈谈吗?”

“案发后她就没来上班了,没人见过她或有她的消息。警察找过她,她跟警察说完话后,就再没回来了。”

“你知道弗雷迪的死因是什么吗,萨瓦娜?”

一杯水穿过帘子递了进来。“知道。代笔作家朝他脑袋开了一枪,据说还取走了他的眼球。”

“他是身上中枪,在胸部。”

“好吧。”

“汉内斯·卡尔松是你的客人吗,萨瓦娜?”

她哼了一声,用牙齿咬碎了一块冰。

“我倒是希望。”

我皱着眉摇了摇头。

“他是黛西的客人。大家都说整个韦姆兰就数他小费给得最大方了。黛西说他是个绅士。他每周都过来找她几次,却从不动手动脚,至少没在俱乐部里面碰过她。他经济状况很好,人也干净漂亮,身上总是有好闻的味儿。”

15分钟到了,萨瓦娜起身走了出去,招手叫我跟上。我低头看了眼手机,七个未接来电中有五个是莱娜打的,另外两个是托德和妈妈。保安正在看挂在墙上的电视。声音关了,只有字幕。

我看了眼屏幕。

是发自乌特加德森林的现场报道。

又发现了一具尸体。

第二十章

“这些打猎的乡巴佬。”保安看着电视,打开了一罐健怡可乐。

保安没弄明白,猎人才是受害者。当然,他也许明白。现在有两起命案了,感觉小镇更危险了。我给了萨瓦娜一张名片,她把我带到后门口。

刚出俱乐部,一股寒风吹过来,我不禁打了个激灵。我踩着落叶朝车走去时,脑中浮现出一幅画面——爸爸躺在戴维·霍尔姆奎斯特家那间我尚未来得及查看的空房间里。新发现的尸体就是他,静静地躺在那里。我摇摇头,甩开脑中的画面,往地上吐了口唾沫。

我开车出停车场时,一辆破旧的大众汽车正好进来,与我擦肩而过。大众汽车的车窗贴了遮阳膜,车里是两个20岁出头的年轻人,播放着重金属音乐。

高速公路的南行车道上没什么车,于是我给莱娜打了电话。

“你听说了?”她问。

“刚知道,你了解到的情况有多少?”

“不多。只知道发现了一具尸体,比约恩告诉我卡尔斯塔德的警察正在进行现场勘查。尸体是在乌特加德森林深处一个叫獾谷的地方发现的。你听说过这个地方吗?你能不能跑一趟?我希望你尽快赶过去。”

乌特加德森林深处。该死!

“我会找到那儿的,”我说,使劲咽了一下,虽然嘴里什么都没有,却感觉像是咽下了一个又大又硬又干的东西,“我用手机上的GPS导航。”

我提了提速,车在侧风中轻微晃动。笔直的大路上只有我这一辆车。我看向右边,乌特加德森林外缘像一道坚固的深色云杉墙。我开始给手机充电。

收音机开着。我调了所有频道,发现韦姆兰电台的新闻快讯提到了新发现的尸体,但没说性别和身份。电台播放了两天前采访镇上学校一名退休图书管理员的录音,图书管理员说戴维的眼睛充满罪恶、死气沉沉。我关掉了收音机。

快到加夫里克时我看到了一辆警车,遂把车速减到每小时110公里。从E16高速公路上下来后,我上了去乌特加德森林的柏油路。路上经过了一个以前没注意到的大砾石区,这里停着几十台挖掘机,可能是个旧车弃置场。我右拐,上了莫森村铺着灰色砾石的车道。

在松林间穿行时,仪表盘显示车外温度从3度降到了零下3度。我用手指轻轻敲了敲仪表盘——这动作毫无意义,度数没有任何改变。我开了点车窗,脖子上凉飕飕的,像之前刚从脱衣舞俱乐部出来时的感觉。轮胎碾在砾石车道上嘎吱作响。我把加热座椅的温度调到最高。经过收藏家住处时,他房车里的灯还亮着。经过出租车司机家时,我看到他也在家。今天是星期天,这个时候去教堂已经太晚了,父子俩只能留在家里。上山后穿过沼泽地,经过木雕姐妹的工坊时,我看到她俩正在给作品打磨抛光。我到了戴维的住处,停车场里停满了有标志和没标志的警车,还有一辆救护车和一辆山地救援消防车。屋里没开灯,警方围绕二楼露台下方的支柱拉起了警戒线。

见没处停车,我把车停在路边,一半车身悬在沟渠上。人都进了林子,上哪里去找他们?在斯德哥尔摩或芝加哥,记者去犯罪现场采访后,就可以回辦公室写稿子了。而这里我根本不知道该死的现场在哪里,还得先在1000英亩的黑暗松林里寻找。我穿上颜色鲜艳的滑雪夹克——以免猎人把我错认成驼鹿,戴上羊毛帽,还带了手机、一块马拉伯牛奶巧克力和一只手电筒。我拿起手提包,唉,如果是个有口袋和肩带的背包就好了。手提包里装着防熊喷雾剂、一块压扁的三明治和相机。

我走到车道另一侧,踩在砾石上,眯起眼凝视着黑暗的森林。什么都看不见,只闻到一股旧堆肥和烂泥的味道。我回到车前。森林从这个角度看起来也是一样的,像百万根棍子立在不平坦的地上,被暴风雨刮倒的松树倾斜着撞在其他树上,破坏了整体的垂直感。我听到有脚步声。不,是风声。我环顾四周,虽然才下午5点,但天已经黑了。一个人影从木雕姐妹家的方向朝我走来。是弗丽达,她高高举起一根手杖,像举起一只手在向我打招呼。

“弗丽达。”我长舒了一口气。

“你听说了吗?”她问,“又发现了一具尸体。”

“警察在哪儿?你看到尸体了吗?”

“没有。”弗丽达舔掉上唇上的一滴汗珠,在我面前停住脚步,“当时我在卡尔斯塔德,是狩猎队发现的。在獾谷。”

“獾谷在哪儿?能不能在手机地图上帮我指一下?”

弗丽达皱着眉,惊讶地看着我,就像我是个疯子。

“你以为你能找到那里?不可能的。你非得钻进密林深处去拍照吗?报社没别人了?没本地员工?”

我摇摇头。

“好吧,”她双手叉腰用力吸了口气,手腕上挂着步行手杖,“我带你去吧,但我7点半得赶回家给汉内斯做晚饭。你穿的靴子合适吗?”

我低头看了看两年前花了2000克朗在卡尔斯塔德买的靴子。

“嗯。”

“好吧,但我穿的鞋不适合走那条路。先在我家停一下,反正顺路。”

我们朝她家走去。上次弗雷迪的尸体被发现时,我们走的也是这条路,但这次感觉要短得多,因为我已经知道它有多长了。虽然我觉得树林太密,但有弗丽达在,我就不怕。她身上有种让野兽退避三舍的气场。我尽量靠近她,她的手杖有一两次碰到了我的靴子。她进了主屋,我在外面等她。等待期间我打量着前院里的灰色小木屋,屋顶上长有苔藓。屋里亮着灯。我可以看到木屋地基用的是石头,有缝隙用来通风。

弗丽达换好靴子出来了,手里拿着一根长棍,顶端有个圆球。

“这是什么?”

“驼鹿棒。用诺尔兰橡木做的,顶端有个树瘤。是我祖父的,虽从来没用过,但我觉得拿在手上对驼鹿是有威慑力的。”

弗丽达在我胳膊上系了一条橙色闪光带,自己胳膊上也系了一条。她在我那条上面按了按,闪光带开始闪烁起来。

“有手电筒吗?”

“最好只用眼看路,”她说的时候没看我,“眼睛很快会适应林子里的光线,适应后就会看得很清楚。依我的经验,手电筒会招来很多蚊虫。”

弗丽达走得很快,我必须慢跑才跟得上她的步伐。我们穿过积水的后花园,翻过一个岩石坡,上了一条斑驳的碎石小径。她说话时我得全神贯注,因为黑暗中很难读唇语或看清她的面部表情。弗丽达告诉我她今天做了什么——先去教堂做礼拜,然后为当地老人送冷冻餐食,再去卡尔斯塔德的百货公司购物几个小时。她说她每个星期天都这样,而星期六则用来打扫卫生和做饭。

“你父母都在卡尔斯塔德?”她问。

“妈妈在那儿,爸爸已经去世了。”

“抱歉。”

我挥了挥手,“很久以前的事了。”

“不过至少你妈妈和你离得不远,她经常来看你吗?”

我觉得喉咙发紧,无法吞咽。

“妈妈身体不好,所以是我去看她。我有时间就去。”

我环顾四周。我们只不过才走了几分钟——也许五分钟,我就迷路了。除了弗丽达,我看不到任何有人烟的迹象。没灯,没车,没房子。光线很暗但并不是黑得伸手不见五指。头顶的天空是淡灰色的,没有星星。

“等一下。”我说。

“怎么了,图瓦?”

我凝视着黑压压的松树,然后转过身,想找出藏在树干和岩石后面的野兽。

“我不喜欢大自然,弗丽达。我的意思是,我真的很讨厌它,我现在一点也不想待在这儿。”

“我知道……”

“我不是在开玩笑,”我把手放在她前臂上,“看,我真的在发抖,我没有假装。”

“我看到了。图瓦,听我说。”弗丽达直视着我的眼睛,她的眼珠是蓝色的——而不是深绿或泥土色——清澈透明,看着很舒服,“我在诺尔兰长大。和诺尔兰比起来,这里根本不值一提。诺尔兰有狼,还有熊,很多熊。不像这里是森林,那里是非常辽阔的荒野。但我没事。我小时候没有驱赶野兽的棍子,没有学过相关的知识,也没有警察——警察局在两公里开外,但我从来没遇到过事。荒郊野外虽然看着可怕,但动物不是成群行动,而且它们也怕人,所以没什么可担心的。亲爱的,你跟紧点,别四处乱看,就看我胳膊上的闪光带好了。我们很快会到那儿,之后我再把你送回车上。”

“好的,我现在好多了,谢谢你。”

弗丽达不再说话,径直往前走着。我盯着她胳膊上的闪光带,不再注意其他。虽然听力有障碍,但我能听到一切——细枝断裂的声音,猫头鹰的叫声,树叶在风中的沙沙声响。我原以为这地方非常安静,我错了,森林里实在是太吵了。

我加快速度,紧跟在弗丽达身后,差点撞到她。

“多讲讲诺尔兰的事吧,”我说,“你怎么搬到这儿来了?”

“因为汉内斯。他刚高中毕业就在工厂找到了一份好工作,所以我们搬到了这里。他也是北方人。”

“可别告诉我你俩高中时就好上了。”

“还真是这样。”她声音里透着自豪,“我家乡小镇主街上有家西比拉热狗店,我在那儿打工。对青少年来说这工作不错,薪水高。汉内斯在学校很有女生緣,交往了很多女生。有一天他父母告诉他,他得学会成长,对女生负责。所以在他快满18岁的时候,他开始和我约会。他带我跳舞,给我送花,月光下和我在城外的小山上漫步。他的浪漫勾走了我的魂,我陷进去了,看到他就喜笑颜开。”

听她说他们俗套的浪漫故事,我觉得有些恶心,但没说什么。毕竟我是在工作。

“他得到工厂的工作后买了辆车,开到热狗店,对我说了一番我永远不会忘记的话。他说,‘弗丽达,你太漂亮了,卖热狗真是委屈你了。看你穿着工作服的样子我心都碎了。这工作配不上你。我要你做我的妻子。他认为我太漂亮了,热狗店的工作委屈了我。那天上午他得到工厂工作后就向我求了婚,于是我们结了婚,搬到了这里,一直生活到现在。真的,就像电影里演的一样。”

路右边传来响动。弗丽达停下脚步,我很害怕,也停了下来,像孩子似的躲在她身后。

“是鸟,”她说,“一只鸟罢了。”

弗丽达抚摸着我的肩膀,像安抚一只小猫。我呼吸变平缓了,她放在我肩上的手让我安下心来。

我们继续往前走。

“离獾溪还远吗?”我问。

“是獾谷,”她纠正道,“我们已经走了一半的路程了。”

现在脚下已经没有砾石了,而是岩石状的地皮、湿软的草和疙疙瘩瘩的树根。树根好像是专门埋伏在这里让我摔跤似的。除了脸颊和鼻子,我很暖和。我能听到脉搏剧烈跳动的声音。

“从这儿走。”弗丽达突然左转,朝一块覆盖着棕色蕨类植物的岩石走去。

“非得从那儿走吗?不能继续走这条路吗?”

“虽然可以,但要多花几个小时。汉内斯今天要玩扑克游戏,我得早点回去给他把晚饭做好。这是条近路,别担心,我走过很多次了。”

但我真的很担心,这里光线更暗,浅灰色的天空被纵横交错的云杉树枝遮住了。汉内斯就不能自己做饭吗?我看到了动物的眼睛、鹿角和挂在树上的蛇——当然,这不过是我的想象。我们到了一堆岩石前,弗丽达帮助我爬过湿滑的岩石,靴子在湿漉漉的苔藓和花岗岩上直打滑。

很快我看到了灯光——不是很清楚,只是被树枝和树干分割成的零星白光。我想走快點,看看前面是什么,于是加快了步伐。我握着弗丽达的手走向灯光。我听到了男人的声音,他们深沉平静的语气让人安心。虽然知道自己正朝一具没有眼睛的尸体走去,我脸上还是露出了微笑。

我们从一片黑莓灌木丛中穿过,带刺的藤条擦伤了我的腿,扯破了我的裤子。我不得不边走边扯开钩住裤子的刺藤。之后我们沿着一片沼泽般的湿地边缘行走,芦苇和高草从脸上拂过。终于我们来到了目的地。之前到达的人把电筒和灯笼固定在树上来照明。没有拉警戒线,托德也没阻止外人接近现场。尸体躺在一个坑里,周围站着五个人。我看到防水布下露出了受害者的灰色头发,湿漉漉的,中等长度。

“谁在那儿?”一个声音响起。

“我是弗丽达·卡尔松,另外,图瓦·穆迪森也来了。”

我听到对方不情愿地咕哝了两声,看到托德朝我们走来。

“你们不该来。”他说。在灯笼刺眼的白光下,他看起来又冷又累。

“我并不想来。”我说,“我问几个问题,拍几张照片就走。”

“不能提问,”托德身后的一个人走过来说道,“现场调查现在由卡尔斯塔德凶案组负责。”他留着胡茬,戴着蓝牙耳机——虽然这里没有手机信号,耳机的显示灯一闪一闪的。

“我是本地报社的记者。”我说。

“呵呵,关我什么事。”他不屑地说,转身返回尸体那边。

“死者是男是女?”我问,闻到了空气中有股霉树叶和孢子的味道。

“你没听见吗?从哪儿来回哪儿去,别妨碍我们工作。”那名戴蓝牙耳机的卡尔斯塔德警官不耐烦地说。

“死者是男性吗?”我仍不死心,继续问。

我看到托德轻轻点了点头,蓝牙警官说他最后一次警告我。

“死者的眼睛被剜了吗?”

蓝牙警官双臂交叉抱在胸前,“限你一分钟内离开,否则我以妨碍公务为由逮捕你。”

但托德点了点头。

我打了个寒战。

“警官,我最后问一个问题,”我想知道这起谋杀案发生时戴维是否已被带到警察局去了,“受害者遇害的时间是在过去24小时内吗?”

蓝牙警官解开了皮带上的手铐。托德摇了摇头。

“好的,我们这就走。”我转身抓住弗丽达的手。

我们后退了几步,我从背包里拿出相机,转身对着现场匆匆拍了几张照片。闪光灯灯光像闪电似的反射在周围潮湿的树上。我看到警察——至少三个——转身朝我快速走来。

我再次抓住弗丽达的手,从原路跑了。

我的心跳得很快。

“你不该那样招惹警察,”弗丽达说,“他们不过是在做他们的工作罢了。”

“我知道,我也不过是在做我的工作。”

第二十一章

我被闹钟叫醒了,坐起来伸了个懒腰。进淋浴间后,我看到腿上伤痕累累。我从大腿上拔出一根倒刺,留下一个红色斑点。谁能想到黑莓枝藤上的刺可以穿透厚厚的牛仔裤呢?下次吃黑莓时可得想想这个。

我在脸上抹了些保湿霜。很快需要用油腻的冬霜了,因为鼻子和眼皮越来越干了。

戴维·霍尔姆奎斯特眼下在警察局,离我公寓只有两分钟路程。街头巷尾包括ICA超市和公交车站,随处可见交头接耳的人群,有的说他杀了两个人,有的说五个都是他杀的。警局里只有三间拘留室,托德现在很可能准备启用一间。

但小镇没什么变化。开车去报社的路上,我看到斯托尔大街上人们骑着自行车,车上放着装有午餐盒的篮子,老太太们穿着鞋底绑了防滑钉的靴子,在潮湿的人行道上步履匆匆。每个人都在按着自己的节奏做自己的事。

我到报社时,接待台上已没了上周的报纸,大家都在莱娜办公室里。我挂好外套,脱下靴子,加入了他们。

“我们还没开始,图瓦,我只是在解释你昨晚告诉我的事。”

我点点头。

“今天早上我和戴维·霍尔姆奎斯特的律师聊了聊,他提醒我该规避哪些法律风险,其实我不需要他来提醒,只要我决定了,该怎么报道就怎么报道,我已经言简意赅地告诉了他这个意思,所以别担心。但如果霍尔姆奎斯特最后真被指控犯有谋杀罪,我们不能冒这个险,说是我们的报道左右了检察官对案子的看法。”

“你到底想说什么?”尼尔斯问道,他手指间绷着根橡皮筋。

“主要不是针对你,拉尔斯,我是想叮嘱图瓦,在事实核查和信息来源方面要格外小心。”

拉尔斯仰头盯着天花板,亮晃晃的光头正对着我。我想他可能在翻白眼。

散会后,拉尔斯去打印文稿,尼尔斯去了厨房——也是他的办公室,我在离接待台最近的办公桌前坐下。

“你昨晚看到尸体了吗?知道是谁吗?”拉尔斯问。

“没看到。准确地说,看到了,但尸体被布盖着。”

“对加夫里克这样的小镇来说,这太过分了,”拉尔斯义愤填膺地说,似乎这个案子会让小镇陷入绝境一般,“90年代的系列谋杀案过后,我们最希望的就是,再也不要死人了。我们只想安安靜静地生活,别再发生这种事了。”

我打电话到警察局,是托德接的。他的语气听起来比平时更像官腔,我猜他身旁正好有一个来自卡尔斯塔德的警官。

“托德,是我。新闻发布会是在今天还是明天开?”

“今天中午。”他说完就挂了电话。我盯着话筒,好像他刚开了个下流的玩笑,我盯着他的脸一样。

整理完照片后,我构思了一下文章内容。我有整整三天时间,希望在此期间不再有事发生,免得节外生枝。在如何解说案情,尽可能公平公正地还原事实方面莱娜给了我很大的发挥空间。我想到小镇北边的纸浆厂走一趟,因为90年代的部分受害者曾在那儿工作过。整个上午我都在埋头写作,只是时不时看下时间。我的助听器没关,但调低了音量。

11点45分,我穿好皮夹克和靴子,拿着相机步行去了警察局。我问拉尔斯要不要和我一起去,他说他没心情。

发布会现场布置得跟上次差不多,但场面更混乱,大约有20个记者——没有BBC或CNN,都是瑞典的,但这次哥德堡和马尔默也派来了记者。听说圣诞节后警局会增加一名警察,我觉得现在就需要。发言人仍是比约恩,他身后一左一右站着两名穿西装的帅气男子。我坐在前排座位上检查录音机和相机功能是否正常,然后注意到其中一个西装男正盯着我看。他是昨晚那个脸上刚冒出胡茬、戴蓝牙耳机的家伙。他今天刮了胡子,看起来不错。我面无表情地朝他点了点头,他没有任何反应。

发布会开始了。比约恩对着一堆带有各个新闻机构鲜明标识的麦克风,说着和上次一样的开场白,闪光灯照亮了他的脸。

“欢迎大家,谢谢各位的光临。昨天13点22分,乌特加德森林狩猎队的一名成员给加夫里克警察局打电话报警,说在一个俗称獾谷的地方发现了一具尸体。警方到达现场后,发现死者是一名60岁左右的男性。目前尚未查明他的身份。我吁请大家提供线索,如果你有符合下述特征的亲戚朋友失踪了,请立即联系警方。死者不是乌特加德狩猎队的成员,案发现场遗留有步枪和牵狗的皮带,但没看到狗。”

我举起手,局长指了指我。

“受害者的眼睛还在吗,警官?”

“这个无可奉告。”

“死因是什么?”我身后一人问道,带有浓重的斯科讷口音。

“胸部中枪。”

“和弗雷迪案用的是同一件武器吗?”一个女人用清晰的电台播音腔问道。

比约恩抽了抽鼻子,“不好说,但枪的口径似乎相似。”

女人一下来了精神,“90年代的系列谋杀案,使用的武器是否和最近的两起案子相同?”

“这个还不好说,不过国家法医中心正在做弹道测试。”

一位肩上扛着摄像机的女士——我猜她在达拉纳省一家小媒体机构工作——问道:“这个狩猎季余下的时间,乌特加德森林的狩猎权会被取消吗?”

“目前还没有做出这个决定。”

我右边一位男士——他的裤子太短了——问道:“戴维·霍尔姆奎斯特是否被指控犯有什么罪行?”

“目前为止还没有人因这起事件受到指控。”

会场后面的一名小报记者,她留着一头让我嫉妒得想把她杀了——原谅我口不择言——的浓密金发,问道:“这些案子跟性有关吗?”

局长看起来很不舒服,“据我们所知,没有。”

又是一阵闪光灯。

“警方会采取什么行动来确保乌特加德森林里不会再发生命案?”我问。

“我们请来了国家凶案组的专家,我们会尽快决定如何处理狩猎权的问题。”

突然,一个牵着栗褐色西班牙猎犬的女人冲进会场,众人纷纷转身看向她。

“女士,发布会只对官方媒体。”

“是我丈夫。”她说。她没哭,也不悲痛,脸上看不到任何情绪。她摸了摸狗,揉揉它柔软的长耳朵,“我们昨天吵了一架,他就带着金宝走了。”她低头看着狗,然后抬头看着比约恩。我觉得好像在哪儿见过她,但一时想不起来。“他到现在还没回家,所以我敢说他一定是在森林里遇害了。他有时会去那里。”女人又低头看着那条狗。她皮肤松弛,像一个无所事事的烟鬼。她压低声音,“我有预感,是里卡德。”

记者们把镜头对准了她。狗发出低沉的怒吼声,女士捏住它的嘴,退回到门厅。托德跟在她身后,比约恩宣布发布会结束,请大家有序离开,好像我们是童子军似的。当我挤过人群来到接待台时,托德和那个女人已经进了后面的内部办公区,并关上了带有密码锁的重门。其他记者跟在我身后一起出了警局。

乌云散去,阳光再次普照大地,摄影师们用手遮住相机屏幕查看照片。两个电视台的人朝转播车走去,其他几个开始摄像。帅哥美女们脸上挂着僵硬的微笑,手持麦克风背对着警察局侃侃而谈。甘草厂的烟囱在斯托尔大街上投下长长的阴影。报社记者也没闲着,一个人在准备直播,其他的在聊天和发推文。

我感觉饿了,也想呼吸下新鲜空气,于是朝麦当劳走去。我看到药房外有个人坐在折叠凳上,手里拿着标语牌和传单,旁边的小桌上有一块写字夹板。一阵风吹过,卷起了写字夹板上用绳子系着的圆珠笔。是莫森村的收藏家本格特·古斯塔夫松。

“本格特,你好吗?”

“还好。你是跟那些虔诚的基督信徒一样,来给我请愿书签名的吗?”

“得先让我看看你请的是什么愿。”我微笑道,阳光温暖了我的脸颊。

老人脸色突然沉了下来。他从折叠凳上站起来,我再次注意到他的唇疱疹。他的眼睛眯了起来。

“你还好吧?”我问。

他似乎气得说不出话来。“你……”他鼻孔张得大大的,“你们都一样。”

“对不起。”我稍稍往后退了退,看周围还有没有别人。

他上前一步,揪住我皮夹克的翻领。

“你知道这是什么做的?你觉得这很时尚?这是残酷的暴行!”我往后退,他松开了我的衣领。没有人来救我,甚至没人注意到这边发生的事。

“别这樣,本格特。”

“不要穿这种衣服,”他指着我的夹克,后退一步,“我们现在正经历着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屠杀,不要成为帮凶。我是认真的。”他提高了嗓门,“肉、皮革、打猎、运动、谋杀。”他把传单举到我面前,“肉、皮革、打猎、运动、谋杀。”我可以看到他嘴角的白色泡沫。“你为什么不了解一下,图瓦·穆迪森?现在学还不晚。”

第二十二章

下午余下的时间里,我一直坐在办公桌前整理稿子、起草标题、把采访录音整理写成文字,还安排好了接下来去纸浆厂和脱衣舞俱乐部的采访工作,并预约了和本地狩猎协会主席会面的时间。我在电脑屏幕底部设置了滚动新闻条,以免错过任何新进展。正忙着,进来了三个来自不同报社的记者。他们推开报社大门,听到铃声在头顶响起,看到室内的卡通墙纸、破旧的松木办公桌以及微波炉大小的电脑显示屏时,脸上露出了忍俊不禁的笑容,同时还掺杂着一丝怀旧的表情。和我打过招呼后,他们问起本地餐馆和酒店的情况。得到我的回答后,他们看起来很失望。一个人问起去案发现场的路线,问车开得进去吗,要不要租四轮摩托,我觉得他的问题很可笑。

我抬头看着墙上调成静音的电视,屏幕底部有字幕,我认出了屏幕上的女人。

“这不是文具店的老板娘吗?”我问,“就是关了的那家文具店?”

拉尔斯抬起头,点了点头,低头继续打字。

我出了报社,远远看到本格特举着标语牌,穿着亮白色袜子,正在愤怒地表达诉求。我上了车,五分钟后到了艾瑞克街——我在电视上认出了这条街,把车停在文具店老板娘家的旁边。有个摄制组已经到了,老板娘穿着亮紫色羊毛衫和黑色紧身裤,站在家门口接受采访。

我上前加入记者的队伍,把录音机伸到老板娘下巴下面。

“哦,你是本地的吧?”

我点点头,其他记者闻言脸一下沉了下去,一个正在做直播的家伙气愤地瞪着我。

“我刚才跟这些记者说了,很早以前我就认识戴维。在那个烂超市来镇上开店,倾销廉价铅笔和劣质纸张之前,他是我最好的顾客。我永远不会去那个超市购物,宁愿开车去蒙克福什的ICA超市。”

“你觉得戴维·霍尔姆奎斯特有能力犯下这种罪行吗?”一个戴着羊毛帽的男记者问道。

老板娘噘起嘴,唇周的皮肤皱缩成深深的沟壑,唇妆也花了。

“他打小就是个怪人。以前他经常来我店里买东西,他一个人,有时也和小伙伴一起,在店里一待就是很长时间,不过我不介意,毕竟就像我说的,他是一个好顾客。想要什么样的纸,什么样的笔,什么样的笔记本,他都会描述得非常具体,我就去仓库给他找。如果我弄错了,比如把80页的活页本拿成了120页的,他就不要了,好像那是毒药,碰都不会碰,也不说什么我拿错了或让我重拿,而是直接走人。我想他觉得他是我的老板,因为他买了很多耗材,文件盒、打印机墨盒什么的。他的购买量跟甘草厂、《邮报》报社这些单位差不多,但后来他们都不来了,他们都去那该死的超市或在网上买了。”

老板娘舔了舔食指,抹了下眉毛,然后睁大眼睛,调整姿势面对镜头。

“你那时觉不觉得他是个危险人物?”我问。

“我想想,都是几年前的事了。啊,我想起来了。有次我临时有事,让他帮忙照看两个孙子,他不愿意,真的!他眼神很冷漠,你懂我的意思,就是我们在新闻里看到的那种坏人的眼神。他从不跟我寒暄问好。每次来都穿鞋套,我告诉他没必要,但他不听。他来后就递给我一张清单,上面罗列着一堆零零碎碎的东西。他字写得很小,像女孩子的字体,我不得不找个放大镜来看。他从来没有伤害过我,但是,弗雷迪·马尔姆斯特伦的案子很有可能是他干的,毫无疑问。”

“如果真是他做的,你认为他为什么会这样做?动机是什么?”

“这个我不太确定。我看过一些纪录片,你知道那种片子,真的是好片,你可以从中学到很多东西。虽然我不是专家,但我认为戴维嫉妒弗雷迪和新近的受害人。我感觉戴维没有朋友和家人,所以出于嫉妒杀了这些人。我常常说,极端的嫉妒就像毒藤,但致命性是毒藤的两倍。”

“你怎么看待受害者都是男性?”我问,“你觉得凶手对中年男子下手的原因是什么?”

“你是说戴维·霍尔姆奎斯特?”

我右边的男子点了点头,反正他的相机不会把他这个动作拍下来。

“老实说,我不知道,也许他嫉妒这些有家室的好男人,你知道,就像我说的,弗雷迪有老婆孩子,还有体面的工作。他每天去学校上班,而不是待在家里写鬼故事。弗雷迪是一个基督徒,我敢打赌新遇害的那人也是。写鬼故事的人,呵呵。”

采访结束后,我开车回到报社。莱娜和拉尔斯正在看电视,还调高了音量。我脱下靴子,抬头看屏幕,又看到了ICA超市那个漂亮的收银员。我想如果不是靠颜值,大家早把她给忘了。现在她又得到了一个露脸的机会,正在接受15分钟的采访,背景是超市的店名招牌——应该就在塔米外卖车的对面。她旁边有个老妇人,一头白色短发,制服上别着蝴蝶胸针。

“我之前接受报社采访时也说过,”漂亮女孩说,“他买的都是些奇奇怪怪的东西,比如猪鼻子,他特意订的,真正的猪鼻子。他还买过猪尾和猪蹄,有次甚至订了……”她停顿片刻——要么是为了说话效果,要么是在回忆,“睾丸。不知道是牛还是猪的,或者别的什么动物的,总之很大,装在泡沫塑料盒里。呃,现在想起这个我还是不寒而栗。”

女收银员话音刚落,一旁的老妇人立刻接上,似乎迫不及待想让观众在电视上听到她的声音。

“镇上曾有传言,”她扭头看了收银员一眼,瞬间又转回来直视镜头,“我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所以不要引用我的话,但我听说戴维·霍尔姆奎斯特在学校读书时,追求过一个女孩。我不是喜欢八卦的人,真的,但我的消息来源非常可靠。听说他试图和一个比他年龄大一点的女孩交往,女孩脑子有点慢,可怜的羔羊,”她指着自己的头,“我不是说她脑子有问题,她上的是正常学校,现在和父母已经移居去了西班牙,或者某个温暖一些的地方。我从消息权威人士那里听说,我只能说,霍尔姆奎斯特想和她谈恋爱,但她不愿意。可怜的羔羊,学校不得不介入,听说他们请了戴维的家长来校。”

“据你所知,戴维是否犯过罪?”

“嗯,这个问题你最好去问法官或律师,但如果从上帝视角来看,我会说是的,他百分百犯过罪。”

女收银员抽了抽鼻子。

“我说的都是事实,我亲眼所见的事实。他每周六下午2点左右来购物,非常准时。来了后他直奔卖肉的货柜,很少买鱼。结账时他总来我的收银台,就算我这里排的队最长,他也来。他的购物车装得很满,大部分是肉,还有很多茶包,各种各样的草药。他有很多优惠券,《加夫里克邮报》上剪下来的或商家寄的。他把商品放在传送带上的方式非常讲究,我从没见过别人像他这样,所有商品按包装分类排列,盒子跟盒子放一起,袋子跟袋子放一起,就像玩俄罗斯方块游戏一样。商品只摆一层,绝不会把一件摞在另一件上面。所以每次他结账都会花很长时间。他还会买很多耐用的清洁产品,但从不买袋子,总是自带用棕色麻布做的购物袋。他装袋的动作很慢,有几次我们说帮他装,但他摇头拒绝了,嘴里还嘟嘟囔囔的。之后他过来付款,说实话,每次他走近时我总是不寒而栗。他掏出钱包,上面挂着把折叠小刀,再取出银行卡,输入密码时用手盖住POS机,生怕别人看到,你知道那种人的。刷完卡他会出一脑门汗,我觉得他在看我,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但他通常把一只手插在裤兜里。我不知道,但我不喜欢他这动作,让人不舒服。付完款后他就走了,然后在下周六的同一时间再来。”

镇上每个人对戴维都有一套自己的说辞。

离下班还有十分钟左右时,我看到电脑屏幕底部出现了一条新闻快讯:戴维·霍尔姆奎斯特因谋杀弗雷迪·马尔姆斯特伦被捕。快讯中没提到另一起谋杀案。

我打电话给托德,但电话占线,我只得不停地重拨。

“是我。”

“嘿,图瓦。”

“又想知道什么?”

我听到他在电话另一端叹了口气。

“新闻发布会将在明天举行,我给你留了座。我现在得走了。”

助听器发出电池电量快耗尽的哔哔声。我取下助听器,从听筒上拈下一片绒毛,打开电池舱,把旧电池取出来扔进电池回收箱,再从电池盒里取出一枚新电池,撕下贴纸,等了一分钟后装进助听器。

我去找塔米,不只是吃晚餐,還想和她谈谈。我需要和人—— 一个真正的人——说说话。我到时,她正在为一对穿情侣装的人提供服务,于是我排在他们后面。

轮到我时她笑了,脸上露出了酒窝。“嘿!”她从出菜窗口探出身,和我勉强拥抱了一下,“你累了吧。”

我点点头,把辛香的柠檬草蒸汽吸进鼻里,真香!我的肚子咕咕叫了起来。

“我给你做点好吃的,正宗泰式炒河粉,百分百原汁原味。”

我笑着热切地点了点头。

我看着塔米在餐车里忙碌,她真的很能干。餐车是她妈妈多年前改装而成的,虽然不宽敞,但胜在干净整洁。东西摆放得井井有条,一个个小调味罐里装着切好的辣椒、香菜、青葱和香葱末,随取随用。她用长长的厨用镊子夹起一团热腾腾油亮亮、混合着碎辣椒和蒜粒的虾面,放进一个浅塑料盒,撒上香草和花生,插上木制餐叉。

“你去卡尔斯塔德开餐馆吧,绝对赚大钱。你做的饭太好吃了。”

“我是工程师,”她倚着出菜窗口,用肘部支撑着身体,“最多再干两年我就要去做工程了。你认为我甘心一辈子为那些从不知感恩的白人做饭吗?我以后要搬去南边,设计桥梁。”

一个男顾客来了,来取之前打电话订的餐。他向塔米打了个招呼,拿起装满米饭和泰式红咖喱的塑料袋,态度温和地付了款。我退到一旁吃饭。

当顾客走得足够远,不可能听到她讲话时,塔米骂道:“混账东西。”

“那家伙干了什么错事?”

“瘦不拉几的老鼠屎。”她说。

我让她说详细点。

“瑞典的牢骚话,不是针对谁。这人每周在我这儿订两次外卖,有时更多,点的都是那种富含油脂的清淡泰餐,虽然不正宗,但顾客点了我就做。去年有一次他来这儿取餐时和我聊了一会儿。一开始还正常,但随后他谈起了烹饪,问我在家时吃的是不是健康食物。”当塔米说到“健康食物”时,她用手指比画了个引号,“他问我不做外卖时会不会做……嗯……肉、土豆加调味汁,这就是他说的健康食物。”

“我父母觉得意大利面是健康食物。”

“你父母不一样,这家伙就是个蠢货,所以我毫不客气地反驳了他。我告诉他,我做的外卖,以及和这类似的食物,对千百万人来说就是健康食物。夏天本来就热,听了他说的话我火气更大。他辩解说我做的虽是垃圾食品,但别误会,味道挺好,他会买的。听听他这些掩盖种族歧视的胡说八道!他傲慢地看着我,说话口气中充满了优越感。于是我告诉他,如果他认为这是垃圾,别来我这儿啊,自己在家煮鳕鱼和鸡蛋酱吧。之后几个月他再没来。然后有天晚上他又来了,一脸尖酸刻薄的傲慢样,点了一份绿咖喱,要求少放辣椒。真是个混账东西!”

第二十三章

警方新闻发布会于10点开始,参加的还是以前那些人。这些一直住在镇上酒店里的记者神情焦躁疲惫,似乎恨不得马上离开这儿,回到南方的现实世界中去。警方已确认,獾谷受害者是一名叫里卡德·斯普瑞齐克的工人。比约恩证实里卡德受到的袭击与弗雷迪相似,眼睛也被剜去了。受害者身上带有5000克朗左右的现金。

局长摘下眼镜,吊在脖子上。

“有人提问吗?”

大家——包括我——都迫不及待地举起了手。

比约恩看着我,什么也没说。时间慢了下来。每个人都在等他开口,我穿着靴子,感觉越来越热,好像受到某种无言的警告。比约恩眨了眨眼。

“图瓦。”

“安德松局长,弗雷迪和里卡德的案子与90年代发生在乌特加德森林里的三起谋杀案是否有关联?”

比约恩没有看托德,只是咽了咽口水,两脚分开了一点,好像他早就在期待这个问题并为此排练过一样。

“我们对这个问题持开放态度,希望公众提供信息,无论信息看起来多么微不足道。”

一个留着中分发型的记者问道:“有没有人被指控谋杀了弗雷迪·马尔姆斯特伦?”

“目前还没有。”

“你们还在审问戴维·霍尔姆奎斯特吗?”我身后一个丹麦口音的女记者问道。

“霍尔姆奎斯特先生正在协助我们调查。”

男记者再次发问:“现在去森林安全吗?”

局长挠了挠下巴,“居民和游客应时刻保持警惕。我会敦促——”

一个声音打断了比约恩局长的讲话。这人打着领结,穿着漆皮鞋,我不认识,但他发的鼻音带有斯德哥尔摩的方言特征。

“镇上有连环杀手吗?如果有,他多久会再次杀人?”

闪光灯照亮了局长。他把挂在脖子上的眼镜拉开分成两半,瞪了领结男一眼,点头微笑道:“谢谢,发布会到此结束。”

我离开会场,开车上了E16高速公路,准备去脱衣舞俱乐部。如果有一个地方能让镇上的男人放松警惕,说一些他们平时不敢说的话,那就是脱衣舞俱乐部。我预约的时间是开门营业前的中午时段。

湿冷的天气让人想起1月份的湿袜子。暴雨借着狂风打在车窗上,就像有人拿着水管朝我猛喷一样。从停车的地方到脱衣舞俱乐部大门这段路上,我不得不用手罩着助听器。

大门紧锁着,没有门铃和门环,于是我敲了敲门。门开了,一个比我妈妈还年长的70多岁女人,穿着白领花裙和漆皮鞋站在那里。

“你是图瓦?”

我笑着点点头,双手仍护在太阳穴上。

“快进来吧,这种天气在外面可真让人受的。”

俱乐部里面和外面截然不同。天花板上嗡嗡作响的聚光灯亮得像法医验尸用的灯,把大厅照得亮晃晃的。吸尘器的管子拖在地上像扭曲盘旋的蛇身,但吸头像眼镜蛇头一样直立着。我们——我和一位女王范十足的老太太——在离舞台钢管最近的一张桌旁坐下。

上次那个脸上有一道疤痕、晒得黝黑的服务生正在洗牌,似乎没有认出我。

“亲爱的,你想喝什么?我请客。”老太太说。

“水就行,我要开车。”

“卢卡斯,打扰一下,来两杯内格罗尼鸡尾酒。”老太太把头转回来,“我祖母以前常说,水是给嚙齿动物喝的。”

我笑了,心里暗道我就喝一口,只能一小口。

室内的装潢已有些褪色,看着很陈旧。座椅和地毯都有磨损,舞台上满是口香糖的印迹,像长在树皮上的地衣,不过顾客们不会注意这些,他们来这里不是为了看家具。

“我能问一下顾客的事情吗?”

“你问什么都可以,亲爱的。”

“汉内斯·卡尔松是这儿的常客吗?如果是,他喜欢的女孩是谁?”

“哦,客户的细节恐怕不能说,亲爱的。我干这行有40多年了,保护客户隐私可是行规。”

“这个地方已经营业40年了?”

“天哪,没有。俱乐部的前身是一家高档男士护理会所。你知道吗,纸浆厂当时的员工数量是现在的三倍,而且工资也高。很多工程师和技术人员都是外地来的,在厂里工作一天后需要放松身心,所以我组建了一个非常专业的团队来做会所。”

“后来发生了什么事?难道是工厂减员,导致你把会所改成了俱乐部?”

“唉,这事说来复杂。亲爱的,你还记得发生在90年代初期的三起谋杀案吗?”

“美杜莎系列谋杀案?”

老太太喝了一大口酒,把裙摆拉直。

“巧的是这三人都是厂里的工人,嗯……至少两个,我认为是两个,但不管怎样,他们都是会所的会员。”

“会所有名字吗?它是一个会员制的俱乐部吗?”

“会所没有名字,只接待会员。会所关门后,我去了西班牙,那里有很多瑞典侨民。”她看着服务生,“卢卡斯就是我在西班牙找的。但现在我很高兴回到瑞典。”

老太太放下饮料,用修剪整齐、涂着鲜红指甲油的手在座位一侧摸索着。我以为她会拉出一条粉红色丁字裤,但没有,她手里拿着一张钞票举到眼前,开心地道:“500。”之后她打开硬皮手提包,拿出一个同款的硬皮钱包,将钞票放了进去。

“新近遇害的里卡德·斯普瑞齐克是这里的常客吗?”

“这个不能说,亲爱的。”

“他已经死了,不再是你的客户了。”

我看到她对服务生做了个手势,然后把剩下的酒一饮而尽。

萨瓦娜从后面的房间走了进来。她穿着牛仔裤和厚厚的羊毛套衫,没有化妆,扎了个马尾辫,看起来像杂志上的封面女郎。

“萨瓦娜,亲爱的,你认识一个叫里卡德·斯普瑞迪克的人吗?”

“是斯普瑞齐克。”我纠正道,朝萨瓦娜微微挥了挥手。

“你问这个干吗?”

“两天前在乌特加德森林发现的死者就是他,”我说,“警方今天上午证实了这一点。”

我看到萨瓦娜脸色变了。她认识他。

“他是我们这里的常客吗,亲爱的?”老太太问道。

萨瓦娜挺直背,用手抓着头皮,像是在摘下假发一样。

“没错,他是这里的常客。他是个好人。天哪!”萨瓦娜走到我身旁,低声耳语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先是弗雷迪,接着是里卡德,怎么会这样?”

我摇摇头,看向老太太。我们两个都没有答案。

“被杀的都是男人,”萨瓦娜说,“但我还是觉得没有安全感了。”

“你在我这里是安全的,亲爱的,我可以保证。你知道我们这里很安全,我们有保护措施,我保证每个女孩都不会出事。”

“可怜的里卡德,”萨瓦娜仍然站着,“我想他还有孩子,这种事不该发生在他这种人身上。”她看着老太太,“我现在感觉很不舒服,我想我今天上不了台了,行吗?”

“当然可以,亲爱的,”老太太说,“不过我们还是会付你出场费的,这是规矩。”

萨瓦娜看着老太太,老太太也看着萨瓦娜。

“好,那我还是干吧。”

我有种预感,这个地方可能是凶案发生的源头,把所有案子串联起来的中心。凶手可能是某个舞女嫉妒心强的前任恩客。当然,我的想法有可能是错的,也许这里跟凶案毫无关系,不过是本地大多数男人隔三岔五来找乐子的地方。

我给了老太太一张名片,并感谢她的招待——虽然我一口酒都没喝。我出了俱乐部,外面仍在下雨,我却有一种解脱的感觉。我双手捂住耳朵冲回车里,把暖气调高,虽然身上湿漉漉的,但不冷。我取下助听器放在出风口吹干,出了故障我可没钱买新的。

下一个约好的访谈对象是本地狩猎协会的主席本尼·比约恩摩森。我打开雨刮器,以120公里的时速飞驰回镇。在报社外面,我将车停好,穿上滑雪夹克,重新戴上助听器,把兜帽拉到头上。

本尼的办公室位于比约恩摩森枪店楼上。枪店的招牌上有一幅野猪简笔画像和一句“永远不要为未开的枪后悔”的警言。本尼让我从枪店大门旁边的一个入口进去。入口后面是狭窄的楼梯,每走一步都吱呀作响。上楼后我看到一扇微开着的门。楼上天花板很低,空气中弥漫着陈旧的烟味。我敲敲门,走了进去。

“你就是图瓦·穆迪森?”

我点点头。

“进来坐吧,图瓦,我是本尼·比约恩摩森。”

我坐下。房間很长,前后都有窗户,中间摆着一张宽大的旧桌子,上面摆满了文件,但没有电脑。本尼坐在桌后,他身后是一张圆形牌桌,再后面是一排用螺栓固定在墙上的灰色金属枪柜。

“可能你已经听到了他们想对我们采取的措施,你是否介意我……”他举起一包万宝路香烟。

我摇摇头,“他们想对你们采取什么措施?”

本尼深吸了一口烟,看架势像个老烟鬼,“政府想取消我们合法的狩猎权,这是上帝赋予我们的古老权利,以便保护林地,传承我们的生活方式和维护自然平衡。你会把我说的这些话记下来刊登在报纸上吗?”

“我会录音,比约恩摩森先生,”我从夹克口袋里拿出数字录音机,放在桌上的一堆文件旁边,“然后把你的意见登在报上,所以没什么可担心的。”

“有两个人死了,确实是遗憾的事。事实上这是犯罪。他们抓住了做这事的疯子,那个来自莫森村的代笔作家,但你以为一切可以回归正轨了吗?哦,不,”他用夸张的斯德哥尔摩口音说,“我们必须对情况进行评估,才能确定加夫里克社区2016年至2017年狩猎季的最佳方案。你长到这么大,可有听过这么装腔作势的废话?”

我笑着摇了摇头,“我想他们是担心会有更多人遇害。”

本尼吐出烟雾,又用鼻子吸了回去,“有什么可担心的?这个疯子已被警方关起来了,很快就会被押往卡尔斯塔德出庭受审。镇上现在最需要的——把这个登在你们报纸上——是回归正常。我们是猎人,我们的职责就是打猎,杀掉年老的雄驼鹿和多余的小驼鹿,维护好生态平衡,这样子孙后代才能世世代代在这里生活下去。”

“吊销狩猎许可证的决定权在谁手上?”

“当然是在那些西装革履的官老爷手上了,他们中大多数人这辈子从没碰过哪怕一支霰弹枪,更不用说步枪了。到底是为什么要由那些腆着啤酒肚的人来告诉我们该在自己的林子里做什么?”

“你们不能退一步吗?比如放弃乌特加德森林,去别的森林打猎?”

“你完全没抓住重点,”本尼站起来,摆出一副老师的架势,好像我是个13岁的学生,“乌特加德森林是本地最大也是最好的森林,猎物配额最多——也确实有这个需要。卡尔松是狩猎队的负责人,他工作做得很好,枪法也棒,在本地只排在我和莫森村那个出租车司机的后面。”

我突然觉得一阵寒意袭来,让我毛骨悚然。

“出租车司机?你是说维戈·斯文松?”

“没错,如果他叫这个名字。他枪法真好,我在枪械俱乐部见过他,但没有狩猎队想要他,反正这里没有,谁会要那个怪物。”

维戈和戴维有可能合作吗?汉内斯的狩猎队不欢迎他们,所以他俩自己组团?

“你说他是个怪物,这什么意思?”

本尼低头看着录音机,“听着,我讲话的重点是,在未完成配额之前,停止猎杀乌特加德森林里的驼鹿是一种犯罪,真正的犯罪。”

“配额有这么重要?”

“瑞典是世界上驼鹿密度最高的国家,”本尼挺起胸膛,仿佛在说某种成就,“这是经过科学验证,不容辩驳的事实。不管人们叫它们麋鹿、马鹿还是波波鹿,它们在各地泛滥成灾,啃食松树幼苗,所以必须要控制其数量。”

“我想警方和社区会将市民的安全放在第一位。”

“现在你明白了,”他点点头,眼神比之前温和了一些,“你可以把这个写在文章中。现在,对我们来说,当务之急就是如何保住狩猎权。”

我带着些许困惑离开了,手里多了份狩猎队的名单。名单上记载着各队的负责人和狩猎范围,还附有一张图表,标明不同的狩猎季和起止日期。狩猎范围从驼鹿、河狸、狼、熊、狼獾到野猪,应有尽有。

回到办公室,拉尔斯和莱娜正在商量有哪些不涉及谋杀的新闻可以上这期报纸,尼尔斯在他的办公室兼厨房里接待广告客户。我写了几个小时,想结合从脱衣舞俱乐部了解到的信息,来分析戴维·霍尔姆奎斯特为什么要杀这两个人,以及他是不是一个人干的。不知道警方掌握了什么证据,但有证据他们也会守口如瓶。等国家法医中心的专家完成他们的工作后,我会去找托德,从他那里了解更多弹道痕迹的细节。

我开车回到公寓楼,取了邮件,走楼梯去我的房间。楼道里的灯没亮,光线很暗。我爬完最后几级楼梯,看到房间门口有个什么东西。

门垫上立着一个巨怪。

第二十四章

周围没人。我抓紧楼梯扶手做了几个深呼吸,让自己冷静下来。不就一木雕玩偶吗,有什么可怕的?哦,不,我脑海中一下翻腾起了千百个与巨怪有关的睡前故事和古老传说。我盯着它。公寓楼里还有其他13户人家,离这儿最近的马路跑过去只要大概20秒。我走上前,低头盯着木雕巨怪。它有我小腿那么高,眼睛半闭着,像醉酒或吸了毒的样子,要不就是困了或者病了。从它那一头浓密蓬乱的头发来看,应该是个女孩。我不想碰到巨怪,于是身体微微前倾,伸手去开门,从她头上跨过去。进了房间后我打开灯,门关到一半时我又打开。

我站在公寓里看着她的背影,粗壮的腿,缝在裤子上的姜黄色尾巴,从后面看没那么吓人。我不会有事的,虽然她在门外,但我随时可以关门。我检查了口袋里的手机,从后面靠近她,伸出双手,像要抱起一个准备换尿布的婴儿。

她很冷,又冷又硬。我抱着她的腰,把她身体慢慢转过来。她的眼睛引起了我的注意,是那种玩偶的眼睛,眼睑可以上下移动,做出张开或闭合的动作。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够了,”我低声吼道,“这个镇真是让人受够了。”

我关上门,把巨怪放在厨房操作台上,进了客厅。不行,我得搞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我揉揉眼,挠了挠发痒的鼻孔,转身回到她身边。立在操作台上的她和我差不多高了。

我站在能和她保持安全距离的地方观察着她。巨怪的头发和眉毛是真的,但睫毛不是。红脸蛋是松木做的,用砂纸打磨光滑,还画了好多雀斑。下巴上有个疣子,应该是树瘤。耳朵大得夸张,耳后还卡着块木头——是助听器?耳朵里有毛露出来,就像上了年纪的人长的耳毛。尾巴也是这种姜黄色的毛发。嘴角下垂,给人一种悲伤的感觉。她穿着暗灰色的衣服,光著脚。我摸了摸她的脚,吓得后退几步,气都喘不过来了。脚上有趾甲,我敢肯定是人的趾甲,呈拱状隆起的黄色趾甲粘在每个木脚趾上。要不要去找木雕姐妹问问?我不能报警,毕竟送礼算不上什么犯罪行为,虽然我不喜欢甚至有点害怕,但它只是件礼物,没准还是件价值不菲的礼物。

我喉咙发干,于是在水龙头上接了杯水灌进嘴里。都是些什么人在买这种木雕巨怪?他们会把巨怪放在哪里?是像陈列精美瓷器一样大大方方地摆在客厅里,还是藏在密室里偷偷把玩?我回到巨怪身边,扯了扯她的衣服。衣服是拿旧麻袋剪成小块拼合而成,锁了边,做工挺好,中央还有个红点。衣服是粘在她身体上的,但裤子可以脱,用一根麻绳系着。我把绳子解开。这一刻我觉得自己好像成了五岁孩童,好奇地想看看玩偶下面是什么。我拉下她质地粗糙的小裤衩,看到松木做的双腿间有黑色卷毛,不禁呕吐起来。我抓起手提包开门冲出去,三步并作两步跑下楼梯,脑中浮现出木雕姐妹那两张不讨喜的脸。我希望把这两张脸从脑海中抹掉,永远不再想起。

我应该拿到巨怪就直接把它扔出窗外的。我跑到街上,这里一片宁静。没有风,只有湿冷的空气,时不时有一丝淡淡的甘草味。

我跳上车,有了一点安全感。只要有车,我就能摆脱困境。副驾驶座上的手提包里有防熊喷雾剂。我发动引擎,快速把车开到路上。我又想起巨怪身上的阴毛,是真人的,我感觉灼热的胃酸回流到了喉头,差点呕吐出来。

斯托尔大街上空荡荡的只有几辆车,商店都关门了,也没有行人,可能都宅在家里看真人秀节目。拉尔斯曾告诉我,电视是他最好的朋友,宽带是他的家人——尤其是在冬季。有了电视和宽带,他才能活下去。的确,电视、咖啡和烈酒是寒冷国家的过冬三宝。

我不知道该去哪儿。若是在伦敦,我会去朋友家或者酒吧、电影院这些人多的地方,但这里没人。报社已人去楼空,连灯都关了。电影院每周只在周一、周三和周六开放,今晚不营业。我开车去了麦当劳得来速,车道上没车。我左转来到塔米的外卖车前,但遮窗板是关着的,她可能在休息。我给她打手机,她没接。我有点恐慌起来,镇上的人都去哪儿了?从我停车的地方看出去,大部分公寓楼和建筑都是漆黑一团。胃酸还在我喉咙里。我重重踩下油门,却忘了这是在环形交叉路口,车子因紧急刹车发出尖叫,但还是碾到不少杂草和碎石子。我准备上高速飙飙车来放松一下,但随后改变了主意,掉头上了下面的柏油路。我经过了偏僻的挖掘机停放场,不知道这里的挖掘机是报废了还是用来出租,不管怎样,这个地方真够大的。我继续前行。

突然我想到了弗丽达。我已经试着找过镇上的熟人但未果。如果现在开车去卡尔斯塔德,午夜才能到。我想在十分钟内找到一个朋友倾诉,边喝茶边聊天。虽然我知道路上会经过木雕姐妹的住处,但没什么可怕的,她们比我妈还老。

四周都是松树。经过收藏家的房子时,我看到房车里透出昏暗的灯光,菜园里太阳能灯像石英晶体一样闪烁着,照亮了周边的卷心菜和萝卜。在出租车司机的住处我看到车顶上立着“小心儿童”标志的沃尔沃。我上山,过了沼泽地就是木雕姐妹的工坊。能闻到烟味,还能听到从里面隐约传来乡村音乐。姐妹俩正在专心工作,车子经过时她俩头都没抬。戴维的屋子漆黑一片,顺着车灯光,我看到警方拉的蓝色警戒线像礼品包装带一样缠绕在露台支柱上。突然,我感觉前方似乎有什么东西,忙猛踩刹车。原以为是一只像房子一样大的驼鹿——导致爸爸车祸的驼鹿就有这么大,结果是一棵倒下的松树横在车道上。我忙刹住车,发现离它伸过来的枝尖只有3米远。我心怦怦直跳,后悔自己怎么就想着跑到这儿来了。

我打开双闪灯——虽然我不确定有没有必要这么做,然后拨打了弗丽达的电话。一拨通她就接了。

“嘿,我正在想你呢。”她说。

我能听到音乐声,她可能开了收音机。

“啊,真的?”

“是你妈妈的事。我想反正我在帮老人做饭,要不干脆把你妈妈也加进来。我可以做好饭冷冻起来,每两周或每周给她送一次?反正我星期天要去卡尔斯塔德购物,顺路。”

“这……不用了,医院会为病人做好饭的。”我似乎被什么噎住了,艰难地吐出这句话,声音微微发颤,“不过,感谢你想到她。”我顿了一下,“弗丽达,我现在在你家附近,被一棵倒下的大树挡住了去路。”

“你在这儿?天哪,你该先打个电话来。那棵树汉内斯明早会去砍的,现在太晚了,做不了什么。我开车来接你吧,两分钟到,没事吧?”

“不,你别麻烦了,我现在就回去。对不起,我该先打个招呼。”

“胡说,你什么时候来都行的。等着,我马上就到。”

我把车灯一直亮着,虽然光射出去不远就被密密麻麻的松针遮住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棵倒下的树也是尸体,新鲜的尸体,在我看来似乎仍有生命。我把防熊喷雾剂放在大腿旁,感觉前面有灯照着的区域还是比较安全的,但那些没有光亮的地方让我心惊胆战。从后视镜里我看到绑在戴维家露台支柱上的蓝色警戒线,因为绑得不紧,警戒线末端在微风中飘扬。我想到那个巨怪,她的耳朵和……毛发。我的呼吸基本恢复正常了,方向盘上湿漉漉的,是手心出的汗。

我看到有车灯灯光从对面射过来。我下了车,把车门锁好。

“图瓦,”弗丽达喊道,“你直接从倒树上爬过来吧,这样灯可以一直照着你。”

她让我直接从树干上爬过去,感觉挺难,但她说的有道理。树冠和向上翘起的树根不在车道上,而是在路两侧黑暗的树林里。我爬过一堆僵直坚硬的树枝,虽然扎人,但不像黑莓的刺藤会刺伤我。有根枝条扫过我的脸,留下一脸的湿松针。我爬过树干,牛仔裤摩擦着粗糙的树皮,来到了另一边。

我不禁松了一口气,感觉快要崩溃了。弗丽达张开双臂准备拥抱我。以树为界,莫森村分成了两半,一半天堂一半地狱。我现在站着的这边和树那边,感觉像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我拥抱着弗丽达,她身上有股铃兰香味。

“走吧,”她说,“我炖了汤,我们快上车。”

第二十五章

车里温暖干净,有一股刚洗过的味道。

“你看起来像是见了鬼,图瓦,发生什么事了?”

“我没事。我这么跑来太冒失了,真的。”

我们来到她家前面的空地上,我看到房子倾斜的屋顶,每扇窗户内包括大门附近的锻铁灯柱上都亮着灯。灯火通明,灯光甚至照进了树林,让我感觉像身处市区。

“有人搞了个恶作剧,”我语气中带着些许歉意,“在我家门口放了一个巨怪,我想应该是你某个邻居的杰作。”

“呃。”弗丽达把车停在灰色小木屋前,看着我,做了个呕吐的表情。我一下笑了,虽然不知道有什么好笑的。她也笑了。她的笑感染了我,让我欲罢不能。我很生气自己竟然笑得出来。

我们下了车,整洁的门廊上摆放着彩绘木花盆,种着帚石楠。灰色小屋里的灯亮着。我们进了主屋。我闻到了烟味,随即看到客厅的壁炉生着火,汉内斯坐在旁边看报——我们的《加夫里克邮报》。

“你还好吧?”汉内斯问我,“你突然过来,弗丽达以为你遇到了什么麻烦。”

“我很好,只是有点害怕。”

汉内斯把报纸叠起来,和我握了握手。他穿着一件看起来价值不菲的海军蓝针织套衫,非常贴身,领口处有一个小拉链。他脸上皮肤很干燥,胡须线上方冒着些胡子茬儿。

脱下外套和鞋子后,我和弗丽达去了厨房。她家的厨房就像电视广告里的样板,散发着健康温暖的气息。炉灶上的一口大锅里正咕噜咕噜地冒着泡,香味扑鼻。我走到锅前,问:“鸡汤?”

“起锅前还有最后一道程序,”弗丽达说,“等我一下。”

我看着她走进花园,灰色小屋外面的安全灯亮了起来。我对着鸡汤吸了一口气,蒸汽湿润了我的脸。等弗丽达回来时,汉内斯也一起来了。

“我把这叫作野鸡扑通,”弗丽达端着一个蓝色冰格盒,“这是冷冻的野鸡块,我把汉内斯打来的野鸡切成小块冷冻起来,等做汤时……”她把三个棕色冻鸡块丢进汤里,“扑通扑通,扑通扑通,味道一下就出来了。”

冻鸡块在她的搅拌下很快融化了,我肚子一下子咕咕叫了起来,希望他们不会听到。

“坐吧。我給你弄点喝的,看起来你可以喝一杯。”

“水就行,谢谢!”

“喝一小杯没问题吧?”汉内斯从冰箱里拿出一瓶白葡萄酒打开,我看到一滴凝露从瓶子一侧滚落下来,“如果比约恩或托德把你拦住,告诉他们是汉内斯·卡尔松请你喝的夏布利,他们就会放行。”

汉内斯取出软木塞,给我倒了一大杯,我决定像在脱衣舞俱乐部那样,只喝几小口。

弗丽达拿出三个深碗,舀了三碗热气腾腾的鸡汤,然后把一条黑面包放在案板上。

“麻烦你拿下黄油,”她对汉内斯说,“搅拌好了的那个。”

食物看起来很棒,还没吃我就觉得这是营养丰富的一餐。我坐在干净的餐桌旁,面前摆着餐巾纸、一杯冰过的白葡萄酒和一碗热汤。我慵懒地坐在椅子上慢慢舒缓下来,放松的同时也觉得有点累。我们大吃大喝起来。烤得热腾腾的面包抹上盐渍黄油后味道鲜美,野鸡汤汤汁浓郁,我喝了满满两大碗。

“我想问一下,”我说,“你们读过戴维·霍尔姆奎斯特的书吗?他写了些什么?”

“我不看小说,”汉内斯说,好像这个问题只针对他,“我太忙了,没时间看胡编乱造的故事。如果你给我一本好的历史书或百科全书,我也许还有点兴趣,至于童话之类的,从我开始刮胡子起就没读过了。”

“我之前就说过,”弗丽达说,“我们都不清楚他写了什么。”

“汉内斯,你平时想放松一下会做什么?这儿有你喜欢去的诸如俱乐部之类的地方吗?”

汉内斯坐直身体,朝我这边凑了凑,“我打猎。”他把我的酒杯倒满,我才反应过来我已喝完了一杯。美酒配上热汤,真好。

“啊,不要了,谢谢,我喝得太多了。”

“什么喝多了,”弗丽达说,“就算喝多了,家里有的是空房间,就在这儿住一晚,要不让汉内斯送你回去。行吗,汉内斯?”

“这个啊,”汉内斯说,“我都喝到第三杯了,最好不要冒险。”

“好吧,那就打电话给维戈。维戈给了我们优惠价,搭他的出租车去镇上只要210克朗。”

他俩都看着我。

我微笑着点点头,接受了他们的建议。汉内斯把我的酒杯斟满。

“米凯伊的妈妈在吗?”我问,“维戈做单亲爸爸多久了?”

“她在孩子生下后就离开了,”汉内斯说,“估计镇上有一半的男人和她睡过觉,我的狩猎队里至少也有一半的人和她睡过。”汉内斯和弗丽达对视了一眼,“她不是本地人,从卡尔斯塔德来的。她是个怪人,真的。”

“对了,”弗丽达转换了话题,“明天是我每周一次的购物时间,我上午把你的车开到你们报社,稍后我搭汉内斯的车回家。我保证不会撞到任何东西。你们两个觉得怎么样?”

我笑着点了点头,汉内斯也点了点头。

“我还做了云莓派,我去拿碗。”

我站起来,觉得头有点晕。伦敦大街小巷的商店和超市都有酒出售,自从离开伦敦后,我少有喝酒的机会。我拿起装面包的盘子走到水槽边。

“我不用了,弗丽达。谢谢!我吃饱了,你做的美食太好吃了。”

“尝一口,”弗丽达将指尖捏在一起,“就一点点。”

“好吧,听你的。”

弗丽达把派切成几片,拿出一大碗带黑色香草斑点的尚蒂伊奶油。她像电视上的厨师一样,用勺子熟练地挖出三个奶油球,放进三个盘子里。

派的味道真是太好了,甜而不腻。我吃完最后一口奶油后,道:“对不起,希望我没有失礼,但能不能现在就给维戈打电话?明天我要早点上班,写下期的稿子,下期的报纸很重要。”

“没问题。”弗丽达边说边收拾盘子。

汉内斯拨打了电话。

“维戈十分钟后到。”他说。

弗丽达开车把我送到云杉树倒下的地方,我们拥抱告别。在我准备爬到树的另一边时,她递给我一本平装书,有几页书角被折起。书名叫《牛仔和婚礼钟声》,感觉像老套的爱情故事。我谢过她,看到树的另一边维戈坐在他的沃尔沃出租车里。我爬过倒下的大树,检查了一下自己的皮卡,然后钻进了沃尔沃车后座。

维戈话不多,只是向我确认了价格和目的地。车里很暖和,闻起来有点麝香味。车子在弯弯曲曲的路上开得又快又稳,我感觉眼皮慢慢变得沉重,不知不觉打起盹来。

我醒来时,发现车子停在E16高速公路附近那个停满了挖掘机的地方。

第二十六章

我一下清醒过来。车里很冷,看来引擎已经关了一段时间。安全带紧紧地箍在我身上,我感觉口干舌燥。

我得好好想想怎么应付眼前的局面,一定要理智,别说错话。

“引擎出故障了吗?”我问,看到仪表板中央点着茶蜡。

“没有。”维戈说,目视前方。他穿着件抓绒夹克,领子勾勒出笔直的下巴轮廓。

我开动脑筋,想弄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但酒精作祟,我无法正常思考。“那我们停在这儿干什么?”我有些恼怒地问。

维戈伸手按了一个按钮,音乐响了起来。我扭转头,发现车门是锁着的。我悄悄把手放到把手上,但车门打不开。

“儿童安全锁,”维戈轻声说道,脸仍然在阴影中,目光仍平视前方,“为了保险。”

我出汗了,脚在靴子里热得发烧。但空气很冷,我看到呼出来的气凝结成团团白雾。

“维戈,你要干什么?”

他没有回答,车内只有《奔放的旋律》的歌声。闪烁的烛光下,我看到车内摆放着一些小纪念品。它们像维戈一样,在烛光映照下轮廓分明:后视镜上系着根绳子,挂着个小小的耶稣受难十字架。另外还有一把瑞士军刀,一个小小的人体形状的东西,原来是个猕猴桃大小的巨怪。

“没想到你还喜欢巨怪,维戈。”

他无声地笑了,我看到他的肩膀在抖动。

“这不是那姐妹俩做的。这个巨怪是好人,叫屋精灵,一个做家务的小矮人。这里没有危险,图瓦,没有。”

我把夾在膝间的手提包拿出来。手机没有信号。

“你想干什么?”我问,“我不喜欢这样。”

维戈似乎有点泄气,肩膀也垂了下去。我闻到他身上有古龙水的味道,上次我闻到这种香水味还是在90年代。

“唉,我没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我总是办不好这些事。”他摇了摇头,“你知道吗?我本想着咱俩可以聊聊天,像大人那样聊天,没孩子打扰。我喜欢那天晚上你来我家的时光,你待米凯伊太好了。”

他停住话头,我也停下在手提包里摸索的手。

“他是个好孩子。”我说。

“他不是一个容易和人相处的孩子,你真的很厉害。”

“听着,维戈,我很高兴认识你和米凯伊,但不要这样做。现在让我下车,我会让朋友来接我。我们就当这事从没发生过,好吗?”

维戈转过身来,烛光照亮了他半边脸。

“但它确实发生了,”他轻声道,脸上流露出关切的表情,“它正在发生。”

我摸索着找到了防熊喷雾剂。

“别再说了。我有武器,不想住院的话就马上让我下车。”

“随你便,”维戈转回身去,“你想做什么就做吧,我不在乎,真的。我原想着我们可以,我不是说约会……这样说吧,两个成年人正儿八经地聊聊。我想我要努力一点,因为你对我和米凯伊都很好。”

我深吸一口气,解开安全带。

“让我下车,维戈,咱俩之间不可能的。”

“因为我不是猎人?”他停顿了一下,“因为我不像汉内斯和那些猎人一样勇猛强壮?”

我摇摇头,正准备回答,但他在前排两个座椅间抓起了什么东西。

“好吧,你也许可以看看这个,图瓦。”

我把手指放在防熊喷雾剂的白色喷嘴上,从他手里接过一张正方形的纸。

“看不清,开下灯。”

“集中精力,你能看清的。”

我把纸举到眼前,随即意识到这样就看不到维戈这个怪物的脑袋了,于是把纸举到窗边,试着用一只眼睛盯着他的衣领。

“这是一张靶紙。”

维戈在驾驶座上坐直身体,下巴微微抬起。

“全是9环,”他得意扬扬地道,“我敢说汉内斯和他那些牌友连三个9环都打不到。你觉得我不够男人,但我的枪法跟军队狙击手一样好。”他回头看着我,“甚至比狙击手还好,图瓦。现在你已经看到了证据。”

“这么说吧,”我开口道,呼出的气凝结在车窗上,我知道我在车里待的时间越长,处境就越不妙,被人发现脸朝下躺在沟渠里、喉咙被割开的可能性就越大,“现在我对你有了进一步的了解,这很好,谢谢你的努力。可惜我有男朋友了,他在斯德哥尔摩。不过我觉得你也是个好人。我之前说过,我手里有武器,如果你现在打开车门让我出去,我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好吗?”

我看着他。他的呼吸加快了,身影起起落落,就像在抽泣——当然,他没有。他把手伸向茶蜡,用指尖捏灭了烛火,车内瞬间漆黑一片。我看着他。

维戈发动引擎,车灯照亮了一台台正在沉睡的挖掘机和自卸卡车。

“让我下车,”我平静地说,“就现在。”

他松开手刹。

“你不必载我了。”

“这是我的工作。”

“想想米凯伊,他需要父亲的陪伴,他不愿你这时候还开着车到处跑。请把车门打开。”

维戈没有反应。我看了看防熊喷雾剂,又看了看挖掘机的履带。

“让我出去!”我大声吼道,“马上!”

维戈按下一个按钮,随着一声闷响,门上的锁扣弹开了。我冲下车,踩着泥泞的砾石,跌跌撞撞地朝着一辆自卸卡车跑去。

维戈小心翼翼地开着车走了,车速很慢,车顶上仍立着“小心儿童”标志。

我打开手机找塔米的号,但手抖得厉害,总是找错人,先是我的理发师蒂娜,然后是脱衣舞俱乐部的舞女萨瓦娜。我爬上一个集装架,总算有了一格信号。我用颤抖的手点开屏幕,给塔米打了电话。

“已经打烊了。”

“是我。”

塔米的语气顿时变了,仿佛她从我说的那两个没什么实际意义的字中,完全明白了我刚刚经历了什么。

“你在哪儿?你没事吧?”

“去莫森村的路上有个地下通道,附近有个大场地停放了许多挖掘机。我就在这个地方。我没事,但是——”

“我五分钟后到。你现在安全吗?”

“安全。”

“撑住,图瓦,我马上来。”

我靠在挖掘机的车轮上,硬邦邦的橡胶轮胎和我一样高。不知怎的,我觉得这里没有车里那么冷。天虽然很黑,但挖掘机的金属车身有一点反光,所以没有森林里那么暗。我可不想在这里见到驼鹿、狼或蛇。还好,这里都是不会伤害人的金属和机械。

两分钟后,我的眼睛渐渐适应了这里的光线,头脑也冷静下来,但仍心有余悸。我睁大眼睛,想把漫天繁星尽收眼底。一只助听器发出电池电量不足的警告声,我在夹克口袋里摸索电池盒却没找到。我想起来了,我之前把挂有电池盒的那串钥匙——除了公寓钥匙——给了弗丽达,明天才能拿回来。不过没关系,这只电池虽电量不足,但还可以用24小时左右,家里还有备用电池,而另一只助听器里的电池刚换过。当然,电池盒不在手边我多少还是有点心虚,担心助听器会随时停止工作。

一大片云从远处飘了过来,正好停在我的头顶上方,天空暗了下来。我先是听到声音,接着看到了一只车灯。

很快,塔米跳下摩托车,快步走过来,把我拥在怀里,问我是否还好。我累了。我很高兴塔米来了,但我太累了。我跨上摩托车后座,她递给我一顶头盔。我嘴里有些发苦。她骑着车拐上公路,摩托车颠簸的感觉真好。我紧靠着她的后背,像遭遇海难的孩子抓住了救生艇。我紧紧搂着她的腰,胸口暖暖的,鼻子贴着她光滑的皮夹克,感到很安全。

塔米把我送回家,我们一起进了公寓。

我正要告诉她发生了什么事,她指着厨房操作台,道:“该死的,这是什么东西?”

第二十七章

塔米毫不胆怯地拿起巨怪翻来覆去地看。

“在门口发现的,”我说,“吓得我都不敢待在家里了。塔米,你看它的样子。”

“就是本地土生土长的女孩的样子。”

“能帮我把它扔掉吗?”

“是谁给你的?”

“可能出自莫森村那对姐妹之手。她们专门做这种东西,在手工艺品市场和圣诞集市上销售。不知道这个木雕是想传递某种信息,还是只是单纯的一件礼物。反正看到这个,我立刻就想到了莫森村。”

“你非得一趟趟往那个破村子跑吗?为什么不让你坐办公室,派拉尔斯去?那些变态的乡下佬比我的顾客还烦,你何必跟他们打交道?”

我俩喝完了半瓶朗姆酒,又继续喝健怡可乐。我感觉恢复过来了。塔米是我与外界联系的生命线和脐带。她说她妈妈出去旅行了,过去几周两人没有通过手机联系,我不由感叹天下的妈妈真是天差地别。

我还告诉了她有关维戈的事。

“如果让我看到他,我会……”

“我知道。”我说。多亏了朗姆酒,我现在不再颤抖了,但心跳还是很快。脑子里也很乱,一会儿想着今晚可能遇到的可怕后果,一会儿又强迫自己不要胡思乱想。

“你会报警吗?”塔米问。

“明天再说吧,我不清楚他想干什么。”

“我倒有个想法。”她说。

我深吸一口气,“不管怎么说,除了点了一支蜡烛,他没什么出格的举动。没有爬到后座上来骚扰我,甚至都没回头看我一眼。”

“看警察怎么说吧,”她说,“你以后要搭车就打电话给我。”

我拥抱了一下塔米,告诉她我没事了,让她回家去。她拿着巨怪,准备出去时扔到公寓楼的垃圾滑槽里——我都有点可怜这个巨怪了。我取下助听器,脱了衣服,穿上那件我十多岁时就开始穿的睡衣,上床蜷成一团睡着了。

我迷迷糊糊地正做着美梦,闹钟响了。我醒来时感觉很热,还在宿醉中。喝了那么多酒,酒精与肾上腺素作用在一起,让我昏昏沉沉,精神恍惚。以后不能再喝酒了。虽说一醉解千愁,但我不会让伦敦发生的事在这里重演。我受够了。

我冲了个澡,滴了点滴眼液。妈妈退休前是配镜师,她讨厌眼药水。但对我来说,它们是天赐的恩物。我还用了去角质洗面奶,想改善一下苍白暗沉的肌肤。有效果,我脸色好多了,虽然看起来像是轻度晒伤的肤色。

刷牙时我又想到了维戈。他没有碰我,甚至没说过一句失礼的话。我在酒吧和家庭聚会上遇到过更难堪的事。但可怕之处在于,他把我锁在了出租车内。在我印象里,出租车是个安全的地方,不管我喝醉了还是清醒,醒着还是睡着,它一直都是。

我要把这事告诉托德,还有,我以后不会再在出租车上睡着了。

我从冰箱里拿出一条白面包,切了两片放进多士炉。没有黄油,我就用勺子舀了巧克力酱抹在上面。我吞下两片扑热息痛,又喝了很多水,然后步行去上班。外面气温可能达到了零度,也许还是零下,我最讨厌这种湿冷天气。我转身看着格林贝格甘草厂,细细的冰晶落在脸上,有刺痛的感觉。我的湿发也冻住了,变得硬硬的,感觉寒意渗进了头皮。不过寒冷有助于我思考。我想起了E16高速公路旁的脱衣舞俱乐部,今天要交给莱娜的文章,以及还没动笔的报道。

弗丽达已等在报社外面。当我竖着衣领,双手插在兜里走过去时,她从皮卡车上跳了下来。

“早上好。”她说。

“谢谢你把我的车开过来,也感谢昨晚的盛情款待。”

“其实是汉内斯开过来的,他要我等在这儿把钥匙给你,还要我告诉你他对你这辆车印象非常深刻。昨晚回家还顺利吧?”

我差点就要开口把昨晚维戈的事告诉她,但我还在宿醉中,不愿再提,于是就点了点头。她微笑着从车里拿出一个装有四杯咖啡的袋子。

“哇,”我盯着麦当劳的外卖咖啡,“你不必这样破费。”

“我觉得过意不去,不该让你喝那么多酒,你还得付钱坐出租车。这就当弥补了。”她又递给我一个纸袋,“松饼,也是麦当劳的。我买了两种不同口味的,请你和你的同事们尝尝。”

“谢谢,他们肯定爱死你了。”

“我要走了。我得去ICA超市购物,汉内斯一个小时后会来超市接我。”弗丽达说完把车钥匙递给我。

等她走后,我踏进报社,门铃在我头上响起。我给了拉尔斯和尼尔斯一人一杯咖啡和一块松饼,他们脸上露出迷惑的神情。

“你想要我做什么?”尼尔斯问道,为了纪念今晚的重要比赛,他在衬衫外套了一件特大号冰球球衣。

“该给你多少钱?”拉尔斯问,他的眼镜架在鼻尖。

只有莱娜坦然地接过咖啡和松饼,好像这种事再寻常不过。可能以前很多记者给过她咖啡和松饼,只是我们没做过。我回到我的办公桌前,莱娜叫尼尔斯去她的办公室。

我整理了下昨天的构思。可以分成六个部分,但还缺一部分——这部分内容要等我和里卡德·斯普瑞齐克的家人谈了后再说。我感到头有些发沉,于是吃了两片扑热息痛,然后把助听器关掉,开始工作。

我一口气写了三个小时,自认写得不错,尊重事实,专注于本地居民和镇上警察的视角。到午餐时,我已经完成了四个部分。前五页是从不同角度解读这两起谋杀案——它们各自的时间线、两者的相似点以及它们与美杜莎系列案之间的相似点、镇上居民的看法,还有一个名为“目前已知信息”的列表。当然,有些东西我目前暂时不能写,比如:我对维戈和汉内斯的看法,我认为脱衣舞俱乐部可能是所有命案的源头,人们害怕或不愿谈起这些案子。我头阵阵作痛,像宿醉还没过去。好在写作有助于宣泄负面情绪,让我找回自我。

莱娜打开门说了些什么,但我听不见,她示意我去她的办公室。

我用手摸了下耳后的小按钮,有声世界又回来了。首先是助听器特有的提示音,接着是嗡嗡声、口哨声以及拉尔斯在角落里复印文稿的声音,让我有些头痛。我走进莱娜的办公室,在办公桌前坐下。

“你已经写了多少?”

“差不多好了。”

“从昨晚到现在,我接了好几个电话,都是镇上的人找我帮忙的,有商人和议员。”

我皱皱眉,舔了舔嘴唇。嘴唇很干,我把润唇膏留在车上了。

“我以前遇到过这种事,不说完全一样但也差不多。我们报道新闻强调客观真实,实事求是,以让读者了解真相。但镇上的人希望我们尽量突出正能量的一面,他们不希望加夫里克看起来像一个暴力窝点或一个危险的地方。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你不觉得镇上目前很危险吗?”

“我们报社有三大赞助商,他们威胁说,如果我们不能理智地报道命案,他们会取消合同。他们的话让我感到恶心,不过我认为,我们在保证报道的专业性和准确性的前提下,还是可以对我们这个社区抱有一颗赤子之心。”

“我不是因为热爱社区而得到薪水的。”我觉得頭又痛了起来,额头紧绷绷的。我揉揉鼻梁,搓搓眉毛间的皮肤。除了真相,我还能写什么?我见过不实报道和偏见给当事人造成的伤害——法庭纷争,家庭破裂。“一味强调赤子之心,那么新闻自由和新闻操守的意义何在?”

“我知道,但你写的不是维基解密那种独家报道,这些案子对当地人会有影响。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你得到薪水,就有义务关心社区。是读者和广告商在付我们薪水,我们没有什么富有的赞助商或跨国母公司。报社只有我们四个人。”

“是谁来投诉的?”

“是谁不重要,我想要你……”

“如果你告诉我是谁,我会注意的。要不你自己来写这些该死的报道。”

莱娜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像个孩子似的紧绷着脸道:“本尼·比约恩摩森,他是本地狩猎协会的负责人。”

我点点头。

“水库边那个房车公园的老板,就是那个每年夏天都会举办滑水比赛的女人,不记得她的名字了,好像叫佩特拉什么的,她是比约恩局长的表妹,她担心明年赛季客人会取消预订。她还说她已经找了律师。”

“好吧。”

“还有汉内斯·卡尔松。”

该死。

“他昨天打来电话,先是通情达理地说他理解我们的职责,但接着又说他觉得普通公民有权在自己的土地上狩猎。他说没必要请那些大城市的局外者来插手,他们狩猎队可以自己解决案子。”

“我已经写了四个部分,还剩下两个部分,”我说,“我会尽快交给你,你会看到我写的正是你想要的。”

“聪明,”莱娜说,“你能从长远考虑是明智的。拉尔斯在叫你。”

我转过身,看到拉尔斯站在他的办公桌前,手里拿着话筒。

“有个叫萨瓦娜的人找你,我把电话转到你分机上。”拉尔斯压低声音冲我说。

第二十八章

“我要和你谈谈。”

萨瓦娜在电话那头的说话声很低,但我勉强能听清。

“没问题,我在听。”

“我们能不能约个地方碰面?我想要……”她的声音低沉,似乎是用什么东西遮挡了手机的麦克风。我等着。音乐声听得不是很清楚,但我能捕捉到某些节拍和音线。

“你还在吗?”她问。

“我在。你定时间和地点,我会准时与你见面。晚些时候我要去工厂采访,会经过你们俱乐部。”

“那我们在加油站见,”她说,“俱乐部北边有个Q8加油站,就在去工厂的路上。12点半在那里见。”

我开上E16高速公路时,仪表盘显示气温为10度,后视镜反射着阳光。碰上好天气,韦姆兰还是不错的,天空明朗,朵朵白云像湖中游弋的天鹅。天空呈暗蓝色,我在其他地方没见过这种颜色的天。

路上没别的车,我把时速提到140公里,并打开收音机。都是上榜音乐、实时路况和普通新闻,没有突发消息。戴维·霍尔姆奎斯特的初步听证庭审日期确定了。警方对戴维只是“合理怀疑”而非“合理根据”,所以他们要加快工作进展。八卦和谣言在社交媒体上发酵,有些传闻荒谬到了引人发笑的地步,比如有人在推特上说,戴维小时候经常用气枪射猫,杀死后煮熟吃掉。但我和托德核实过,加夫里克及周边城镇没有任何虐猫的记录,只是在80年代有只猫被偷了,是某起离婚案中一方当事人做出的不理智行为,且对猫没造成任何伤害。尼尔斯说,有流言说戴维、本格特·古斯塔夫松和某个受害者是三角恋关系。他认为本格特和戴维因为害怕遭到报复而不敢曝光两人的关系。还有传言说戴维是神秘学领域的权威,用化名写了不少神秘学方面的书,赚得盆满钵满。我去过他家,他的研究可以说是非常广泛的,但我没看到有涉及巫术或黑魔法的东西。当然,我没有时间查看他的第二间客房。我查过戴维的税务记录,多年来他收入相当不错,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是木雕姐妹的十倍,但若和汉内斯·卡尔松比,则又是小巫见大巫了。

我开车经过脱衣舞俱乐部时,看到厚重的前门被用水桶和拖把撑开着。我打电话给托德,告诉他昨晚在出租车上发生的事情。很难解释这有多令人不安。我把电话同步到助听器,所以能清楚地听到我说出的每个字。我说维戈在送我回家的途中离开公路停车,还关了引擎,他先是犹豫着要不要让我下车,但最后还是让我下车了。托德告诉我他非常重视这件事,会即刻联系维戈。我道了谢。

向北开了30公里后,我下高速进了加油站。在北方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加油站像一个独立的微型社区,满足着周边居民和旅行者的生活需要。只要有加油站,我就可以活下去。

周围没有其他车辆。我把车停在加油泵前,加满油后开到一边停下,然后去付钱。

萨瓦娜迟到了十分钟。她开着一辆旧萨博停在皮卡旁边。我们互相看着对方,僵持了一会儿,都希望对方上自己的车。最终还是我打开车门下了车,坐到萨博的副驾驶位上。

“谢谢!”她说。

“不客气。谢谢你想跟我聊,要不要进去喝杯咖啡?”

“就在这儿谈吧。”

我点点头,打量着车内。后排座位的座套裂开一道缝,里面塞了一本厚书,旁边是一台笔记本电脑和一堆练习本。

“你是学生?”

“兼职的,在卡尔斯塔德大学学习法律与心理学,刚开始第二学年。”

“哇。”

“你这是什么意思?因为我是个舞女?”

“不,我只是觉得你的课程听着挺难的。我学的是媒体研究,我觉得这已经够难了。”

“哦。”

“你想跟我说什么?介意我录音吗?”

萨瓦娜似乎没听到我说的话,目光直视前方,眼神呆滞。

“是黛西,”她说,“嗯,我要说的就是这个,真的。我开始害怕了。发生了一些事情,不知何故我们都被卷了进去。”

“你什么意思?能说详细点吗?”

“黛西说她现在挣的钱比以前多。嗯,她跟我和坎迪说的。漢内斯付钱给她,叫她不要为别的客人跳舞,也不要陪客人聊天,好像因为他付的钱最多,黛西就成了他的个人财产,受他掌控了。”

“那黛西现在不在俱乐部了?”

“不,她还在。汉内斯希望他任何时候去都能看到她,但他不准黛西在他不在的时候和别人调情或跳舞,在舞台上跳更不行。他告诉她,就算他人不在,他的眼睛也在俱乐部里一直盯着她。黛西以为汉内斯的意思是他安排了服务生来盯着她。她以前是我们中赚得最多的,现在的收入更是我们的两倍,尽管工作量比以前少。”

“老板怎么说?”

“老板无所谓,只要我们付提成就行。老板是个老派的女人,喜欢怀旧。”

“就像当初开会所那样?”

“那个时候大家都说她是个天才。她用心经营着会所,好像它是微软这种大企业。她人脉广,和本地要人都有联系。她常常派女孩参加各种奇怪的私人活动,包括SM这种下流的性游戏,赚了很多钱。那时工厂还没有实行大规模的机械化生产,也没有电脑,招了很多男员工,女孩子简直供不应求,全国各地好多女孩子跑到这里工作,但之后……”

萨瓦娜停下来看着我,眼里闪着光泽。她没涂唇彩,嘴唇几乎是蓝色的。

“之后生意就没了,因为那个代笔作家开始杀人了,他当时只有18岁。据说有天晚上,他来到会所想要失去处男身,工厂里的人盯着他看,取笑他,揉着他的头发,不怀好意地问他是不是来找工作的,他卖多少钱,他愿意和他们做这个那个吗。他落荒而逃,之后尸体就开始出现在森林里,眼睛都被剜去了。会所失去了最好的客户,这些客户要么被杀,要么因为太危险不敢来了。”

“所以她把会所关了,改成了现在这个俱乐部。”

“嗯,她先是搬去了西班牙,这个你知道,对吧?她在西班牙住了多年,但会所那块地皮是她的财产。几年前,她意识到钱比她预料的花得快,于是回来建了这个俱乐部。会所时期发生了三起命案。会所关门后,杀人的事没再发生了,但俱乐部开业后又发生了两起案子。所以,我想说这个地方被诅咒了,这个诅咒仍在。我指的不是建筑物,而是它下面的地皮,地皮被诅咒了。”

“戴维·霍尔姆奎斯特來过俱乐部吗?”

“感谢上帝,他没来过。反正我没见过他来。如果他来过的话,我会听说的。但是我和其他女孩看到……嗯,确切地说是感觉到有人在俱乐部围栏后面窥探我们,就在停车场尽头那边,你知道,那旁边就是一大片森林。我们认为,嗯,我们都感觉到有人在外面监视我们。”

“汉内斯对黛西怎样?”

萨瓦娜哼了一声,解开安全带。

“他对她确实好。我不是说了嘛,他付给她双倍的钱。他不粗鲁,不会做任何她不想做的事。黛西说汉内斯试过几次,想和他的牌友在狩猎塔玩色情游戏,被她拒绝了。汉内斯只得去找别的女孩——这是我猜的,不一定对。汉内斯属于那种控制欲极强的人,就像我的前任。只要看到黛西和别人在一起,甚至只是聊天都会让他嫉妒得发疯。有天晚上,汉内斯来俱乐部,看到黛西正在和服务生说话。服务生是个刚踏入社会的年轻人,虽然来自乡村,但挺可爱,他坚持锻炼,晒了一身健康的肤色,非常招人喜欢。汉内斯气疯了。他抓住服务生,把他从前门拖出去扔到雪地里。黛西跟在他身后哭得稀里哗啦的,汉内斯还想把那个小伙子拖到高速公路上,可能想杀了他吧。黛西把他拉回来,之后这事就算过去了。我看出来了,如果汉内斯觉得自己被别人比下去了,他会发疯。也许他的那里小得像牙签——这也是我猜的,黛西不会告诉我这种事。”

第二十九章

我驱车向北,穿过开阔的田地。田地里点缀着一丛丛光秃秃的桦树和一堆堆巨石,鸟儿在天空盘旋。大地已被雨水浸透,这里那里分布着一些农舍。我知道这些是因为我来这儿采访过,由于太靠北,大多数农民到了冬天只能做做清除道路积雪的工作来维生,报酬由社区支付。

我拐上去纸浆厂的路。我想看看工作中的汉内斯,想当着他同事的面问他一些关于黛西的问题——当然我会注意措辞——看看他的反应。我来到一个铁轨与马路交叉的道口,栏杆已经放了下来。道口两旁只有我这一辆车。谢天谢地,我没听到刺耳的声音,只看到闪烁的灯光和一根栏杆。火车从左向右行,车厢里满载着松树树干,目测每节车厢都有好几百根。树木已去皮,像金属盒里的铅笔一样堆叠起来,并被固定住。木材会被运去纸浆厂,加工成做卫生纸、报纸和钞票的原料。这些已失去生命力的松树随着长长的火车从左向右移动,仿佛在展开一幅卷轴。

栏杆抬了起来。我刚驶上高出地面的铁轨,手机响了,是私人电话号码。

“图瓦·穆迪森。”

“你好,图瓦,我是纸浆厂的肯特。”

“你好,我正在来的路上,大概还要十分钟。”

“嗯,很遗憾,图瓦,我恐怕会让你失望了。管理层刚通知开一个紧急会议,需要我参加。整个下午都要开会,所以你想参观新建的漂白加工车间的事,恐怕得另找个时间。”

“没事,我只要五分钟。”

“要不我晚点给你发电子邮件吧,再约个时间。我的日程很满。”

“只要五分钟,我们可以边走边谈,行不?”

“不行,还是另外约个时间吧。我得走了。”

我只得掉头回去。我远远地就能看到工厂的烟囱正在冒烟,堆放在工厂附近的木材比游轮还长还高。肯特几个星期来一直在催我去采访,以便在报上宣传厂里的新机器和将增加的就业岗位。是汉内斯不想我去吗?取消采访是他在从中作梗吗?

回到办公室后,我跟莱娜和拉尔斯交换了意见。莱娜说既然戴维的案子已经确定了开庭日期,我可以在继续报道案子的同时兼顾以前那种日常新闻,和拉尔斯的工作五五分,以便他可以重新开始兼职。我同意了,但美杜莎案子的报道还有许多要写的,所以我决定晚上加加班。我在镇上已待了三年,我想写一篇能获奖,或者至少能让我脱颖而出的报道。大城市的报社记者可能家喻户晓,写出来的报道可能更能引起轰动,但若说站在受害者的立场来写稿,没人比得过我。

拉尔斯没怎么看我。我草拟了两篇新闻稿,内容分别是新建的自行车道和罗尼酒吧的翻新。我写的时候内心毫无波澜,而之前我是充满着自豪感的。我写这些新闻是因为当地人需要知道,但现在它们似乎毫无意义。我查询了里卡德·斯普瑞齐克妻子的联系方式。她叫斯蒂娜·约翰松——她保留了娘家的姓氏。我认识她,确切地说是知道她这个人。她是镇上医院的医生。我没找过她看病——不管是耳朵感染还是艾滋并发症,但我认出了她的名字。我找到她的家庭住址,离开了办公室。

斯蒂娜住在甘草厂后面一个整洁漂亮的小区,俯瞰着树木繁茂的山谷,离莱娜家很近。小区里有维护良好的小花园和苹果树。我把车停在街边,敲了敲她家的门,没人应答,但屋里有灯亮着,于是我又敲了敲,终于听到了狗叫声,一个扎着辫子的女孩出现在门口。

“嘿,你妈妈在家吗?”

“她在上班。”

在上班?她丈夫才遇害她就去上班了?

“谢谢,宝贝,再见。”

我转身离开,却不由得皱起了眉头。为什么叫她宝贝?我从没这样叫过任何人。这称呼太幼稚了,她又不是婴儿,她看起来有14岁了。

我失去爸爸时也是她这个年龄。她妈妈跟我妈一样不管不顾,让女儿自生自灭。没人安慰她,没人给她解释发生了什么。她只得像我一样,独自面对失去父亲的伤痛。

我开车去了医院。医院大门口有个篮子,放着几百双蓝色塑料鞋套。我拿了一双套在靴子上,走了进去。我取了个号坐下等着,暗忖这该是和斯蒂娜·约翰松见面最简便的方式。

到我的号了,我走到接待台前报了身份证号,一个跟我差不多年龄的人叫我去卡恩医生的办公室。我对这种结果早有准备。我摇了摇头,指着耳朵说我感染了与艾滋相关的耳病,想看约翰松医生。他笨手笨脚地在电脑上操作了一番,让我先坐着,等约翰松医生有空时再叫我。

我等了十分钟才见到约翰松医生,正是那个闯入警方新闻发布会的女人。她面相和善,但脸色憔悴,眼神疲惫。

“你什么地方不舒服,图瓦?”

我坐下来,道:“我为你丈夫的不幸感到难过,约翰松医生。”

她冲我点点头,好像这句话她今天已经听了几十次,“谢谢。你今天哪里不舒服?”

“其实,我来这儿只是想确认一下你一切都好。”

她皱着眉头,似乎很不舒服。她比上次在发布会上露面时更有风韵,虽然面容沧桑,皱纹明显,但很有魅力。

“我?哦,我还好。十分钟后我要接待下一个病人。拜托,我能为你做点什么?”

“我正在调查戴维·霍尔姆奎斯特是不是独自一人犯下了这些案子。能问你几个简单的问题吗?”

斯蒂娜的表情有些僵硬。

“肯定不行。”她把双臂和双腿交叉起来,“你怎么能假称有病跑来这里?如果没病的话,请你马上离开。”

“我很抱歉,”我试图挽回局面,“我十几岁时失去了父亲,所以我想详细报道这个案子,这样才能伸张正义,今后才不再有新的受害者,也不再有孩子失去父亲。”

“不,”斯蒂娜站起来,把我带到办公室门前——这扇门很宽,足以容纳轮椅轻松进出,“以后别再这样了,放过我们吧。”

我朝堆放着杂志的接待台走去。这时,斯蒂娜的手机响了,我听到她的喘息声,转过身来,看到她靠在门框上,一遍又一遍地问着“为什么”。我慢慢走回去,以一种提供帮助的姿态友善地伸出手。她眼睛似睁非睁地看着我,挂断了电话。

“你还好吗?”我把手放在她胳膊上,感觉到她的身体在发抖。那名接待台工作人员和两个病人的目光在我和她之间来回游移着。我举起手,掌心向上,好像在说“别担心,有我呢”。我拥着她进入办公室,把门关上。

“请……让我一个人待一会儿。”她脸色苍白,好像一下子老了很多。

“有什么我能帮得上忙的?”

斯蒂娜看着我,似乎正在做决定。

“是律师打来的。警察告诉她……”她深吸了一口气,“他们可能不得不放了他。”

“戴维·霍尔姆奎斯特?”

“他们拘押他的时间到了,将不得不放了他。律师说警方没有足够的证据指控他。我不敢相信竟然会这样。”

斯蒂娜的目光在墙壁、文件柜、壁挂式除颤器和带帘子的诊疗床上一一扫过。

“這真不是个好消息。”

“我得回家了,”斯蒂娜从桌子下拿出手提包和骑行头盔,“我女儿还不知道,我得回家告诉她。”

“你搭我的车回家吧。”

她看看我,又看了看骑行头盔。

“好的,谢谢!”

我们朝门外走去。斯蒂娜在经过接待台时,对接待员耳语了几句。开车经过ICA超市时,我看到一辆白色出租车停在塔米的外卖车附近,是一辆沃尔沃。我的心咯噔了一下,继续开车。不到五分钟,我回到了之前来过的郊区。

“我想帮着寻找真相,”我一边看路,一边谨慎地选择着措辞,“得把这个杀人恶魔抓住,我说不定能帮上忙。我想从各个角度写这个案子,这样,也许有人会挺身而出。这里肯定有人知道些内幕但不说。”

斯蒂娜看着我,“我有两个病人在90年代失踪了,都是在10月。其中一个的尸体后来在乌特加德森林里被发现,跟里卡德一样。”

我目光游移着,不经意间瞥到她在摸手腕上的表,那是一块男表,表带显得有些松。

“而另一个人从未被找到。两人都有家室。那个没找到的人被登记为失踪,大家认为他可能已经离开了这个国家。”

“警方知道这个吗?”

“我已经告诉他们了,”斯蒂娜摸着真皮表带,“但你知道这儿的人都沾亲带故的,对吧?这就是问题所在。这里人际关系错综复杂。莫森村那个反对狩猎、房里堆满垃圾的人,有亲戚在卡尔斯塔德当法官。警察局长比约恩是汉内斯·卡尔松的表哥,汉内斯除了是纸浆厂和狩猎队的负责人,还管着这儿很多事。做巨怪的那对姐妹和教堂的牧师以及你的一位同事有亲戚关系,就是那个帮你分担过工作的老家伙,你可能已经知道这个了。所以,你了解你的处境了吧,镇上的人互相关联,结成的关系网堪比共济会。如果你能帮忙找到杀死里卡德的凶手,去做,我会尽力帮你。作为全科医生,我对镇上大多数人都有一些了解。”

“对了,我想起你家那条狗的事。它是怎么找到回家路的?”我问。

“警察也问了这个问题。是出租车司机开车送它回来的。他在镇外那个挖掘机停放场附近发现了它。感谢上帝,狗的项圈上写着家庭地址,不然——”

我急忙问:“出租车司机叫什么名字?”

“不知道。”

我想起那辆车内点了蜡烛的出租车,“他长什么样?”

“就是出租车司机的样子。”

我看到那个扎着辫子的女孩打开屋门,脸上带着困惑的表情——因为我又来了。不过这次她妈妈就站在我身旁。

斯蒂娜递给我写着她手机号码的名片。

“找出真相。你能的,旁观者清。”

第三十章

报纸今晚要付印了。莱娜帮我重写了一篇。在修改其他几篇时,我突然意识到这是第一次,在一个狩猎期内发生了两起谋杀案,或者说发现了两具尸体。难怪拉尔斯用了“祸不单行”这个词。

我关掉助听器,把没吃完的午餐丢进垃圾桶,打开一瓶可乐,边喝边把警方的最新通报写进文章。警方在里卡德尸体旁发现了一个完整的靴印,而之前在弗雷迪尸体旁发现的是个不完整的靴印。两者花纹相同,且都是42码。戴维也穿这个码的鞋,但他没有这种靴子。不幸的是,加夫里克有一半的人都有这种靴子。这是ICA超市上一季卖得最好的户外靴,我现在脚上就穿着一双。

我喝掉一大半可乐时,莱娜进来了。她指着电视,我重新打开助听器。电视上是比约恩,但他没在开新闻发布会,而是戴着搭扣式眼镜,和斯蒂娜·约翰松医生及那个戴着蓝牙耳机的卡尔斯塔德凶案组警察站在一起,呼吁公众提供线索。他们说线索无论大小,都是在积极支持警方的调查,希望大家都能挺身而出。突然,莱娜和拉尔斯从我身边冲向报社门口,莱娜打开门,两人奔了出去。我也跟着跑出去,但听不清他们在喊什么。

是戴维·霍尔姆奎斯特。他从警局出来,律师将手搭在他肩膀上,护送他上了一辆私家车。街上早有一群记者和摄影师在等着了,我跑向他们,但我没带相机和录音机。戴维低着头,耷拉着肩膀。汽车启动了。我看着律师的路虎揽胜朝甘草厂的方向开去,在它消失前我用手机拍了几张照片。我回头看向托德,他面无表情,我意识到他现在不想理我。

“怎么搞的?”莱娜问,“别的记者都知道他此时被释放。”

我环顾四周,的确,我之前遇到过的几名记者都在。

莱娜指着警察局,“他们没通知你,是吧?”

托德回到警局并反锁上了门。我快步冲进报社,莱娜回了她的办公室。我坐下来看着拉尔斯,问道:“他们为什么把我排除在外?”

拉尔斯在办公桌前坐下,把眼镜架到凹陷的鼻梁上。

“我认为他们不是把你排除在外,只是不再优先考虑你了。比约恩局长在镇上负责治安工作几十年了,然后你这个外人来了,年轻又能干,用镇上居民没见过的方式写报道。当然,他们在全国性报纸上见过这种写法,但《加夫里克邮报》上没有。我从来没这样写过,连边都沾不上。人们担心你的报道会坏了加夫里克的名声,给本地商家制造麻烦。小镇经济本来就不发达,大家只想把日子过下去,不想看到更多的本地企业关门。”

“好吧。”

“你上周的报道把这两起案子和美杜莎系列案联系起来,提了各种开放式的问题,比如还有多少人会死,当局什么时候会从外部引进专家,90年代的谋杀案为什么至今没破——这些都让比约恩很生气。”

“我写的是事实。”我说。

拉尔斯从办公桌上拿起一盒格林贝格盐甘草,打开盖子放了一颗在嘴里。

“可写的事实多着呢。”

“比如你跟木雕姐妹阿莉塞和科妮莉娅有亲戚关系这种事实吗?”

“我跟她们算不上什么亲戚,没有血缘关系。如果是血亲你早就知道了,这在小镇瞒不住的。他们只不过是我弟媳的表亲而已。我们只在家族婚礼、葬礼和洗礼时见过面,这个不说没问题吧?如果让我发现是她們在森林里杀人,我绝对会告诉你。”

“你知道她们为何离开挪威吗?我听说——”

“不知道。”他打断我,继续码字去了。

这就是两人共用办公室的问题。只要争论的一方不想继续探讨某个话题,另一方能有什么办法?我胡乱敲击着键盘,写了些莫名其妙的文字。我觉得热,于是踢脱靴子。我现在成局外人了,警方不再向我通告与案情相关的事情。我突然有一种冲动,想开车去斯德哥尔摩,看看大海,望望天空,点份川菜,听听车水马龙的声音——光是想想就让我心安。

一名外地记者走了进来,没在接待台前停留,而是径直朝莱娜办公室走去。

“你有什么事吗?”我问。

他指了指莱娜办公室的门,敲了敲,推门进去了。有笑声从里面传来,我透过没关严的门,看到他们在拥抱。

“他是《瑞典日报》的记者。”拉尔斯轻声道。

我点点头,没笑。

我看到那名记者坐在莱娜办公桌前。虽然听不到他在说什么,但我能看到他的后脑勺。他留着一头灰色短发,脖子晒成健康的小麦色,贴身的夹克勾勒出健美的身材。他看起来55岁左右。没多久,他站起身,微笑着走出来,离开了报社。

过了片刻,莱娜走到办公室门口,说道:“警方正在寻找脱衣舞俱乐部的那个服务生,显然他当初应聘时用的是假名。警方说他涉嫌放债和非法赌博,但尚未查到他的真实身份。可以查查这条线索。”说完,她关上门。

我把写的稿件通过电子邮件发给她,然后出去透气。我很高兴有了新线索——那个脸上有一道疤痕的服务生。天阴着,很干燥,空气中有一股甘草的甜味。我走过一个街区,去了比约肯夫人的缝纫用品店。我走进去时,门铃叮当作响,但没人出现,不过这很正常。我随意地看着纽扣和各种缝纫线。这是我的宝地,当我需要放松一下的时候,我就会来这里。我看了不同颜色、粗细不一的纱线和羊毛线,捏了有弹性的毛线球,摸了毛毡样品。针和钩针按尺寸大小有序地排成一排,针垫和安全别针也是如此。店里有一股混合着灰尘、茶水和熨烫过的衬裙的味道,让我想起了祖母的公寓。

“你要什么,亲爱的?”

比约肯夫人出来了,她穿着天鹅绒长裙,双下巴的圆脸上带着美丽的笑容。

“谢谢你,比约肯夫人,我看看该买些什么。”

“哦,你要做什么?”

“我想给妈妈织条围巾,不用太复杂,能御寒就行。”

“好主意,亲爱的。你妈真是好福气,有你这样孝顺的女儿。”

我突然感觉胸口发闷,忙用手指在一卷卷缎带和丝线上滑过,心跳慢慢平和下来。

“谢谢!”我说,“我很快会再来。”

我走回报社,坐到办公桌前,在电脑上输入锁屏密码。这时一个男人来到接待台前,他戴着深绿色帽子,手里拿着一支步枪。

第三十一章

我目不转睛地盯着这个男人,同时感觉到拉尔斯也在盯着他和那把枪口对着天花板的步枪。

“别担心,里面没子弹。”男人脸上没有一点笑容。

“你不能违规带枪进来。”拉尔斯说。

男人咔嚓一声把枪拉开放到接待台上,双臂交叉抱在胸前。在这一人一枪面前,办公室的气氛突然变得微妙起来,好像什么都不重要了。

“我叫马丁·拉尔松。我哥哥是20年前森林里的遇害者之一。我想和报社的负责人谈谈。”

“我就是。”我脱口而出——我这是怎么了?“你要给我们提供线索吗?”

“你是负责人?”

马丁想找个私密的地方谈,我让他去我车上谈。他怀疑地看着我,当看到我还戴着助听器,他的疑心更重了。我让他把枪留在办公室,他说不行。

“你听力有问题?”

“我耳聋。但别担心,戴着助听器我听得见你说的每一个字。”

我的皮卡像往常一样停在报社后面,车头对着办公室的后墙。上车后我把副驾驶座上一袋未开封的酒胶糖放进手套箱。马丁把枪平放在后座上,好像那是个熟睡的幼童。他看起来神情越发放松。我不担心和他待在一起,原因有三:这是我的车;他显得很温和;拉尔斯知道我在这儿。

“我不是有意吓你和你的同事。我不住在这附近,今天是来给车换冬季轮胎,枪没地方放。”

我摇摇头表示没关系。马丁比我高出一英尺,粗脖子,大手掌。我感觉到他坐下后,他那侧的车身随之往下一沉。

“你哥哥是谁?”

“他叫弗雷德·拉尔松,1993年遇害的。他生前住在镇上,就在这条路上往北走的纸浆厂工作。我住在外地,不常来这儿。看到那个代笔作家又被抓了,我觉得我们全家终于可以放下这一切了,但没想到警方又把他放了。他妈的,我真不知该说什么好。对不起,我说脏话了。”

“要不要去麦当劳喝杯咖啡?开车过去只要五分钟。”

“行,听起来不错。”

我把车倒出来,去麦当劳得来速窗口买了咖啡和甜甜圈,然后在停车场停好车,將两侧的车窗都打开一点。我能看到远处塔米的外卖车,车顶上有袅袅蒸汽升起。

“在死前一周,弗雷德觉得有人在监视他。我们通电话时,他还开玩笑地说是政府在监视他。我想他是被凶手选中的,那个制造了美杜莎系列案的懦夫在扣动扳机前,已经盯上了他一段时间。”

“你觉得凶手可能是谁?”

马丁摇了摇头。

“拉尔松先生,我访谈过本地不少人。我说些名字,你看看是否认识哪个,或者能回想起什么事来。”

马丁把杯盖取下,喝了口咖啡。

“行。”

“那我们从戴维·霍尔姆奎斯特开始吧。我想很多人仍然怀疑他是凶手,认为至少有些案子是他干的。”

“我觉得他是个顶级怪人,但弗雷德从没提起过他。”

“好吧,那么本格特·古斯塔夫松呢?他是一名退役军人,住在莫森村。”

他摇了摇头。

“维戈·斯文松?他是住在莫森村的出租车司机。”

马丁又摇摇头,咬了口甜甜圈。

“做木雕巨怪的两姐妹呢,科妮莉娅·瑟利和阿莉塞·瑟利?”

“对不起,没听说过她俩。我和弗雷德平时交流得太少了,”他低头看着手中的半个甜甜圈,“我真该和他多说说话。”

“汉内斯和弗丽达·卡尔松呢?他们住在莫森村最里边,正好位于乌特加德森林的中心。你哥哥在汉内斯的纸浆厂工作。”

“他是老板?”

“他是股东之一。他经营着——”

“嗯,弗雷德确实提过老板几次。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他说他请婚假时老板刁难了他。弗雷德想好好度个蜜月,但老板不准假。弗雷德估计老板讨厌他,因为前一年的圣诞派对上弗雷德和老板娘搭讪过。我问他是不是和老板娘调情了,因为他是个帅小伙,喜欢勾搭漂亮女人。他说没有,他只是跟老板娘正常聊天。你认为老板是凶手?”

“我不知道,但我觉得这些事你也应该告诉警察。”

“好吧。”

“还有件事,希望你别介意我问。我采访过工厂的一些老员工,他们除了工厂外,还常常去一个地方。这个地方现在是脱衣舞俱乐部。”

马丁笑了,“你是说爱屋?”

“我从没听别人这么称呼它。这家妓院叫这个名字?”

“不,它没有名字,这只是我和弗雷德对它的称呼。弗雷德结婚前常去那里,还向我抱怨说价格太高。他厂里有个喜欢挥霍的同事,好像叫皮特,他俩常一起去那里,但结婚后弗雷德就没去了,按他的说法是他染上了其他恶习。他那时血气方刚,喜欢上了打猎、赌博,还打架。”

“他有没有提到过在那里工作的人,比如服务生什么的?”

“没有。”

把马丁·拉尔松送到警察局后,我停好车,步行前往比约恩摩森枪店。

“你来是想让我闭嘴的吗,穆迪森?”坐在收银台后面的本尼·比约恩摩森冷冷地说。

“我只是来看看,想买点东西。”

本尼咕哝了两句,我在吱呀作响的地板上走来走去,看了些应对潮湿天气的装备和渔具。商店里弥漫着防雨夹克、香烟和胶靴的味道。收银台后面的墙上钉着一排排架子,前面用金属筛网隔着作为防护。架子上摆着一个个装弹药的小木盒,每个盒子都贴着印刷标签,上面写着大黄蜂、温彻斯特、雷明登、马格南、克拉格、鲁格、贝奥武夫等如雷贯耳的名字。

我看了一种可绑在猎犬身上的GPS跟踪设备,还看了望远镜、高能狗粮和伸缩式三脚架。

“有夜视双筒望远镜吗,本尼?”

本尼站起来,迈着西部牛仔般的步伐向我走来。他的腿呈弓形,脖子和下巴上到处是红色肿块。开始我以为是剃胡子留下的伤痕,但等他走近后,我看到他手腕上也有红色肿块,是蚊虫叮咬留下的痕迹。

“听我说,如果你看不清楚,那你不可能把握住开枪的最佳时机。你懂我意思吗?”

我点点头。

“打猎的最佳时机是从日出到日落,或最多提前到日出前一个小时——如果你真的知道自己想干什么。这是行内公认的规则。你应该在视线最好,看得最清楚的时候打猎,所以不需要夜视望远镜。”

“我不是想打猎,只是想观察蝙蝠和食肉鸟。”

“是吗?你喜欢猛禽?”

我点点头,其实,我连猛禽是什么都不知道。

“这和打猎是两码事,不过你要的夜视望远镜我店里没有货。这些应该合用,”他指着我面前的柜子道,我注意到他戴着一枚钻石戒指,那种通常是女人戴的单颗钻石戒指,“徕卡望远镜,放大功率很好,使用简单,防眩光镜片。买这个不会错的。”

“我还要些别的东西。”

本尼挠了两下脖子上的一个肿块,“还要别的?”

“我要一只大手电筒,你这儿最好的驱虫液,还要一些可以用来对付动物袭击的东西。”

“你是说枪?”

“不,像防熊喷雾剂或胡椒喷剂这一类的。”

“我只有枪。哦,对了,还有弹弓。我用它来投放鱼饵,但你用它来弹石头的话,应该也能吓跑动物。”

“我买了。我还要一个轻便的背包。”

本尼递给我一个深绿色的背包。

“麻烦再来一把刀,选把你觉得最好的。”

“我不是开玩笑,小姐,但你为了去看蝙蝠和鸟,舍得花这么多钱?”

“反正我在这小镇有钱也无处花,本尼。我还要一顶帽子,那种带耳罩的蜡绿色帽子,可以防止雨水淋到助听器上。”

“你是在镇上看鸟还是去乡下?”

“两者都有。”

“好吧,那我建议你最好拿这个。”他递给我一顶带有反光耳罩的鲜橙色帽子。

“两种帽子我都要。多少钱?”

本尼走回收银台开始算账。我用Visa信用卡付账,在加夫里克这种小地方,用信用卡结账花的时间很长。本尼看着我,道:“我有话直说吧,你最好仔细考虑下你报道案子的方式。这是一个小镇,很多工作与旅游业和户外运动有关。”

“我写的是事实!”我幾乎吼叫着说出了这句话,但随后冷静下来,“当然,我也很关心社区发展,我会注意的。”

“好的好的,你多加注意就是,”本尼把刀和盒装双筒望远镜放进棕色塑料袋,“加夫里克是个不错的小镇,但你的报道让人觉得这是个地狱。”他挠了挠脖子,“我不希望你的报道惹出麻烦。”他把信用卡递回给我,“注意时刻保持清醒。”

第三十二章

写完最后一篇稿件后,我发给莱娜,并告诉了她我的下一步计划。

“做足预防措施。”她叮嘱道。

回到家后,我从公寓楼旁的车棚里找出我那辆积满灰尘的山地自行车,试了六次才把密码锁打开。

我把自行车扔到皮卡货厢里,过了超市,拐上高速下面的柏油路,一路向西朝莫森村开去。风很大,好像要下雨。我把车停在挖掘机停放场,就是上次维戈导演他的狗血浪漫剧的地方,不过我现在感觉还好。我把皮卡藏在一辆运马的旧拖车和一台生锈的挖掘机中间。背包上贴了很多标签,我把它们全撕了。我把酒胶糖、带硬皮鞘的刀、防熊喷雾剂和弹弓塞进包里,接着是丛林专用驱虫液,最后是徕卡双筒望远镜。望远镜的价格大概是我预期的三倍。皮卡是租的,所以除了笔记本电脑,这个双筒望远镜是我目前最大的财产。

我把头发扎成马尾辫,戴上涂蜡的绿帽,本尼说这帽子只适合在镇上戴。但由于我的活动范围局限在莫森村的砾石车道上,左右偏差不会超过两米,所以我觉得我被猎人误射的概率几乎为零。我要的是伪装,而不是保护。

我拉上背包拉链并收紧肩带,把自行车从皮卡车上搬下来。我锁好车门,凝视着前方的乌特加德森林。外围的松树高低不一,看起来像起伏不平的潮水。我骑上自行车,座位让人不太舒服,在潮湿的砾石路上不容易掌握好平衡。虽没下雨,但感觉随时会下。我加快速度,蹬着车上了坡,能听到齿轮咔嗒咔嗒的声音。湿空气冻僵了我的脸,助听器也受到了些影响。前面还有约一公里的柏油路,后面的路就不好走了,所以我决定好好享受这段行程。前后都没机动车。

我看到一个黄色小路标,上面写着:莫森村6公里。我不知道从这里往前走6公里会到达莫森村的哪里,因为弗丽达家距此约15公里,本格特家约2公里。我想他们可能取了个中间地带,也许是那座山。

戴维·霍尔姆奎斯特已被警方释放,我仿佛听到了倒计时的钟声在嘀嗒作响,沙漏里的沙在一粒一粒落下来,倒计时结束之时,就是下一个猎人被杀并被剜去双眼之日。专家说凶手很可能是住在森林里的人,熟悉林里的状况并拥有良好的户外技能。如果村民没问题,我可能会扩大搜索范围,但我感觉有一个人在隐瞒着什么。

我现在骑得慢了,因为路上有很多深浅不一的水坑,深的如平底锅,浅的似餐盘。自行车没有后视镜,看不到后面的路,只能看到眼前一条小路穿过密密麻麻的云杉。空气中有股霉味,像被雨淋过的地毯。路上到处都是蘑菇,连砾石道上都有。几十个品种,有高大的白蘑菇,矮胖的黑蘑菇,湿软的灰蘑菇,大多数有虫眼,软塌塌的。我拐过一个弯继续前行,时刻注意着两旁树林里的动静。只要不偏离车道就不会有危险。

前面就是本格特的家了。房子后面堆着几乎与屋顶齐平的木头集装架,上面爬满了常春藤,层层堆积着,看起来比其他墙上的攀爬物厚重得多。整个屋子像被某种不知名的绿色有毒植物包裹着,难怪他搬到了花园里。经过屋子正面时,我看到楼上楼下四扇窗户的窗帘拉得紧紧的。瑞典很少有人会用窗帘,我的公寓就没有窗帘。在韦姆兰这个地方,采光是非常宝贵的。

过了房子后我加快速度,朝房车和菜园方向骑去。蔬菜绿油油的叶子,深红和紫色的茎是阴暗光线下唯一鲜亮的颜色。本格特的菜地确实漂亮。我调到五挡,用力蹬着踏板,想以最快的速度悄无声息地骑过去。房车里没开灯。我心跳得剧烈。我用力呼吸,空气很清新,闻起来有股手指摩挲松针发出的香气。我继续前进,眼睛搜寻着会车的地方,想把那里作为接下来几小时的工作地。我看到了,是远处一块平坦的岩石,光秃秃的没有长树。我继续前行。空气变得黏稠起来,仿佛静止了似的,闻起来很臭,像消化不良的呕吐物。我突然发觉已经过了会车的地方,便猛地刹住车,从车上跳了下来。脚下的地很软,砾石上覆盖着落叶和碾碎的松果。我推着自行车回到砾石车道左侧的半月形会车处——这里可容两辆车对开通过,凝视着森林。现在是下午4点,光线暗了下来。我不是来进行夜间监视的,更不是来树林里散步的。

我推着自行车往林子里走,到处都是疙疙瘩瘩的树根和长满苔藓的树桩。我本想把车停在离路五排树远的地方,以免被人看到。但我只走过了两排树,就把车靠在一棵半死不活的桦树上,这样在必要时,我能很快找到它。

出租车司机可能还在工作,所以我决定先从收藏家开始。今晚先观察山下的村民,等有经验能应对好一切后,再观察山上的村民。

我沿着车道边缘走,这样如果有车经过,我可以随时躲进林中。我拿出驱虫液抹在脸和手腕上。有东西在耳旁嗡嗡叫着,由助听器传进耳内像警报一样响得让人发疯。接着我感到脸上一阵灼痛。不是蚊子,是驱虫液引起的。皮肤感觉像着了火,眼皮痛得火烧火燎,上嘴唇痛得像有人将一把荨麻拍到我脸上。

慢慢地,灼痛减轻了,我让自己平静下来,把夹克的下摆塞进牛仔裤里,牛仔裤裤脚塞进袜子里。

我原本想站在本格特家的地界边缘处,但这里树太密了,看不到房车里面。我横穿过小路,跳过一条沟渠,沟渠里的马尾草被淡褐色的水流挟裹着,像潮汐中的海带一样顺流漂浮着。我来到一棵松树后面,感觉不太隐蔽,就又退到另一棵树后。我抬头望去,只见无数纵横交错的树枝向天空伸展着。最底层的已经枯死,未死的覆盖着潮湿的松针。我把刀放进夹克口袋,接着又把它拿出来,从刀鞘里抽出刀来摸了摸,然后插回去。我把防熊喷雾剂放在脚边。双筒望远镜上刻着“德国制造”,拿在手里沉甸甸的,让人安心。我花了好一阵才对好焦,能够看到一个清晰的图像,而不是两个相交图像的文氏图。我把胸靠在树干上开始观察。

我能听到微弱的风铃声从远处传来。我放大图像,垂直的金属条管在微风中叮当作响。我仔细观察卧室的窗户,发现了一个之前没注意到的细节——大多数窗户上都有十字架。透过脏污的玻璃,我看到窗台上立着一排玩偶,有个长着一对蕾丝翅膀,看起来像天使。窗户上部用木板封住了,但肆意生长的常春藤穿过木板和墙洞,钻进了屋子。

主屋和户外厕所之间整齐地摞着一堆柴火,上面盖着防水布。本格特连屋都进不了,他如何生火?难道屋子有后门?我注意到防水布上面有根很粗的黑色电缆,从主屋通到房车。

我动了动,想调整下站位,但好像被什么东西粘在树上了。是一滴浓稠的黏液——琥珀或树液——顺着粗糙的树皮凹槽滴下来,把夹克弄得黏糊糊的,拉链上也粘上了。我试图把拉链清理干净,结果手指被粘住了。

我把望远镜对准房车上下左右移动着,一股黏稠的松液味冲进鼻子。左边突然有灯光亮起,朝我这个方向扫过来。灯光射在松树树干上,朝四方散开。是维戈那辆白色沃尔沃出租车。我忙贴紧树干躲了起来。出租车开走后,我又回到原处。我无意窥探本格特的隐私,但不得不看。如果稍微侵犯一下别人的隐私,换来的是挽救生命和优秀的作品,那还是值得的。反正莱娜同意我这么做。我决定花点时间来发现任何可疑的迹象。如果警方破不了案,我来推他们一把。我没有告诉莱娜任何细节,她也没有问。

这时传来了一声枪响。

我转过身,看到的是黑暗原始的大自然,没有止境的黑暗。枪声在树木间不均匀地回荡着,变得支离破碎。我不知道枪声来自哪里,离这儿有多远。背部最易受到攻击,现在我更是觉得它成了一张靶纸,就是维戈在出租车上向我展示的那种画有同心圆的靶纸。好在我站的地方离车道很近,危险相对来说要小点。

还是别胡思乱想吧。透过房车的车窗,我看到本格特正在里面走来走去。我能看到他的头,但看不到他的手。他可能在听收音机,也可能在制造炸弹或者给枪上子弹,我不知道。直觉告诉我他很可能是无辜的。不仅如此,直觉还告诉我维戈也是无辜的。

天色越来越暗。我没有观察到任何异常,决定先离开这里。我走在车道边缘,腿还因为之前蹬自行车有点酸疼。我经过会车处——我藏自行车的地方——继续往前走。在到达维戈的深红色小屋前,我右转进了林子。林子里有个狩猎木塔,高约三米,面对着苍蝇和蠓虫肆虐的沼泽地。塔上面没人,我手脚并用地爬上去,感觉潮湿的桦木梯子又凉又滑。我站在塔顶,一层清澈的空气隔在我和让我吃了不少苦头的地面之间,这感觉很棒。

狩猎塔对着维戈房子和车道的那一面拉有红色警戒线,这是警示猎人不要朝那个方向射击。去年我写过一篇短文,内容是本地小孩移动了塔上的警戒线会带来哪些风险。在塔上我可以看到红色小屋、屋里的燈光和风化严重的花园围墙。

我的视野没有刚才观察收藏家的房子时那么清晰,因为树比较多,而且位于这个高度的树枝都比较粗。塔顶是瓦楞钢做的,铺着一层厚如床垫的苔藓和松针。维戈的户外安全灯犹如黑夜中的灯塔,照亮了花园和车道,在此范围内的任何动静都逃不过监控摄像头。

透过厨房窗户我看到了维戈,他要么在做饭,要么在洗菜,也许是在给米凯伊弄好吃的。我看到花园里有一台劈木机和一组杠铃,草坪中间有一个黑红相间的车用蓄电池,躺在水坑旁,电线末端的夹子浸在水中。草地上有很多靴印和泥巴。小花园里栽着五棵果树,树干粗糙扭曲,用木板和脚手架杆支撑着下垂的树枝。

不甚坚固的花园墙上好像靠着什么东西。我调了调焦距,发现这堆东西其实是在外墙这边,也就是说,不在维戈家的地界内。这堆东西是灰色的。由于光线太暗,安全灯照不到那里,我努力想看清那是什么。我从夹克口袋里掏出一颗白色酒胶糖放进嘴里。幸运的是,是我最喜欢的梨子口味。观察完毕,我爬下滑溜溜的梯子,再次踩到柔软的苔藓和不平的地面。森林里的地面永远不平,而且暗藏危险:在意想不到的地方有洞、植物根、动物窝和荆棘。林子里漆黑一片,但维戈家的灯光让我安心。我尽可能不出声地走到花园墙边,然后沿着墙走去看那堆东西是什么。我稍稍弯着腰,以免屋里的人看到我的脸。

我还没搞清这堆东西是什么就踩上了它。我眯起眼往下看。靠在墙上的那堆东西几乎和我一样高,是一堆田鼠和老鼠的尸体。下面的已变成了白骨,还有蠕虫在爬,上面则是毛茸茸的新鲜尸体。我忙憋住气,转身冲向几米外的车道,跳过沟渠,心怦怦直跳。我记得会车的地方就是这里,怎么没了?我前后张望着,只想赶快离开。我踉跄着朝收藏家的房子走去,经过一个以前没见过的弯道后,我找到了会车的地方和我的自行车。我把车往车道上推,但杂草缠在辐条、踏板和刹车线上。我把杂草清理干净,骑上车,往小镇的方向骑去。

第三十三章

我开车去上班。太阳还没完全升起,我顶着一头湿发,右手拿着一片软软的吐司。在我驶入停车位时,手机响了。

“图瓦·穆迪森。”

“你好,图瓦,我是卡尔斯塔德医院的申克医生,我打电话来是想说说你母亲的事。”

我的心跳骤然加快,舌头也绷紧了,好像有什么东西想把它从嘴里拉出来。

“你现在方便吗?”她问。

“她没事吧?”

“没什么特别紧急的,但我想知道我们能不能当面谈谈。最近几天你会来看你母亲吗?”

“这个周末吧。”

“啊,这个周末我不在。你能提前来吗?”

医生的语气像阿姨在劝导我做某事——听起来不强硬,却有种“你应该这么做”的坚持。

“我这个周末来陪她。在那之前我得工作。”

“好吧,那我只能在电话里说了。穆迪森夫人的治疗已进入最后阶段,我很遗憾地告诉你,她的身体一日不如一日了。”

我的心脏似乎停止了跳动。

“我们给她增加了用药以减缓疼痛。如果这个周末你能来看她就太好了。”

“这就是我的计划,我肯定会来的。还有什么需要特别说明的吗?”

“我只是想让你了解下情况,图瓦。我知道这对你很难。”

我的声音有些嘶哑,“能不能试试别的疗法?”

“只要有可能我们都会尝试。”

我将快要流出的眼泪硬生生憋了回去,“谢谢你,医生,谢谢你打来电话。”

我挂断电话,透过破损的挡风玻璃看着报社背面的砖墙、黑色的门和三级水泥台阶。我揉揉眼睛,手指划过脸颊,最后停留在唇上。我抬头看天。虽然我不相信天堂和上帝的存在,但这是我看已在天堂的爸爸的方式。我仰望天空,似乎还隐约看到了白色的天花板。我慢慢平静下来,仿佛不再孤单。

等案子破了后,我不会再工作得这么辛苦,也许做做兼职就好。妈妈需要我,我要多陪陪她,不能只是在周末去看她,那点时间远远不够。我关掉引擎,擦了擦眼睛。一切都变得安静起来。

我走进办公室,接待台上摆着新出版的《加夫里克邮报》,比上周堆得还高。杀人案带动了报纸销量。

我坐在办公桌前浏览社区备忘录,想看看有没有什么新鲜事可以当成新闻来写,脑子却在开小差。我的心脏和胃正在消耗着身体的能量,所以大脑没多少能量,转不动。我正处在一个阶段:似乎所有的事都堆在一起,但好像我又不是完全不能对付。我不会放弃,也不想逃跑,我只是暂时感到疲惫和空虚,但我会调整好自己,继续前进。我用手指拨弄着鼠标连接线,想着我的头发会不会在一周内变白,就像妈妈经历过的那样。如果我曾有过爱,却又永远失去这份爱,也许头发会变白,对生活的热爱也会随之消散。也许我会崩溃,像妈妈一样坠入谷底,成为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人生不再有目标,只是浑浑噩噩地活着,等待死亡降临的那天。也许我会。不,我不会的。

不管怎样,办公室是个让人感到身心舒适的地方。尼尔斯拿昨晚的足球比赛开玩笑,把拉尔斯惹恼了。莱娜办公室的门关着,她可能在看《纽约时报》或《卫报》这类国际性大报,这是她通常在报纸付印后的周五早上做的事。

办公室里很安静。除了熟悉的说话声、电脑的嗡嗡声和两个进来买报纸的人往锡盒里丢硬币的声音,就再没别的声音了。左耳助听器发出最后的哔哔声,我摘下它,换了一枚新电池。

一上午我没做多少事,只是在查看电子邮件和浏览本地网站。镇上有个未知的凶手逍遥法外,没人能忽视这个事实。目前没有新情况,脱衣舞俱乐部的服务生也没有消息。我决定再去俱乐部找找老板娘,顺便见见萨瓦娜——如果她在上班的话,我把这个安排写在记事本上。

我的肚子咕咕叫了起来,谁叫我早餐只用一片烤面包应付了事呢。我抓起外套,穿上靴子走到街上。风很大,树叶在人行道上翻滚。我看到弗丽达从缝纫用品店内走了出来。

“图瓦,没想到在这儿碰到你。”

“嘿,”我看着她完美的妆容和整洁的秀发,不懂她为什么要费力把自己打扮得这么精致,“我只是想去报摊买块三明治。”

“你认识那个家伙吗?”她问。

“哪個家伙?”

“刚才我付钱买丝带时,看到有人隔着窗户盯着你看。他一分钟前走了,往那个方向走的,”她指着去ICA超市的方向,“可能是你的粉丝。”她眼里闪着光,“能开溜和我一起去喝杯咖啡吗?我们可以去酒店,他们现在每天都营业,因为有很多外地来的客人。”

杀人案有助于生意。

“行,我有的是时间。”

弗丽达两眼含笑。我们朝甘草厂方向走去,砖砌烟囱正冒着滚滚热气。东风刮得很厉害,我闻不到甘草味,却闻到了一股铃兰味,是弗丽达身上的香水味。

弗丽达为我拉着门,“你先进,美丽优先年龄。”

酒店大堂安静得像墓园。我们进了一个小厅,面积跟普通家庭的客厅差不多,里面摆着保温瓶装的咖啡、超高温灭菌罐装牛奶、小糖包、甜味剂和塑料勺子,一个套着ICA超市购物袋的垃圾桶,6把医院风格的椅子上铺着70年代风格的坐垫,还有一个摆放旅游信息宣传单的展示架。架上有大概40个塑料凹槽,只有6个放了资料。宣传单是摊开摆放的,看起来比折起来效果好。标准的官方宣传单,内容包括参观30米外的甘草工厂、野营、钓鱼、租用夏季房车,还有狩猎季节的信息,如日期、地图等。

“你脸色很苍白,图瓦,最近睡眠充足吗?”

“我可以在周末补觉。”

弗丽达把手提包放在脚边,我看到里面有一本小说和几个新买的绕线筒。书不是新的,封面上有一男一女在骑马。

“认识你后,我读了你写的每篇文章。你文笔真好。以前,在见到你本人之前,我从来没有关注过这些文章。”

我意识到她是在报社外第一个评论我写作的人。这种话我在伦敦时,从朋友和熟人那里听得多了,但从来没有从本地读者这里听到过,妈妈也没说过。

“谢谢,你这么说真好。但你是怎么看待这些关于你自家后院的新闻报道的?”

“自家后院?”她脸上露出震惊的神色。

“我指的是莫森村,它就在乌特加德森林。”

“哦,我还好,这些报道对我没什么影响,但汉内斯不太高兴。他也睡不好,看起来很憔悴,我觉得他需要休息一下。我还在想也许冬天去巴塞罗那晒晒太阳。”

“我能想象这些压力,”我直视着她,“如果森林里有个杀手,那会给婚姻带来压力。”

“这个倒也不一定。希望你别介意我这么说,但婚姻的事,你只有等自己结婚后才能真正了解。你现在有男朋友吗?”

“工作就是我的男朋友。”

“好吧,你迟早会需要一个男人的。外面的世界很糟糕,我们需要保护。你得抓紧时间了。”

弗丽达指着我的肚子,我差点把咖啡喷到她脸上。

“我想汉内斯……”我竭力保持冷静,“是个很好的保护者?”

弗丽达给我和她自己都续上咖啡,脸上绽放出温暖的笑容。

“他是最好的。他会为我挡子弹,我也会为他做同样的事。我们可以说是青梅竹马。任何人都不会惹汉内斯,因为他们知道惹了他没有好下场。”

“我有个男朋友,他在伦敦。”我说。

弗丽达一下子坐直身子,兴奋地拍了下膝盖。

“我就知道,快详细说说。”

“他是个好人,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很开心,但他有个问题,”我盯着她的眼睛,“他喜欢在外面找女人,像脱衣舞娘之类的。”

弗丽达低头看着自己那杯咖啡,然后又抬头看着我。

“这……很遗憾听到这个,图瓦。我只能说,你应该找一个更好的人。你这个所谓的男朋友还在伦敦吧?”

我点点头。

“好吧,把这个人渣甩了,亲爱的。你可以在这儿找个愿意呵护你的好男人。”

“汉内斯从来不会……?”

弗丽达眉毛上扬,拉长了脸。她那完美无瑕的粉底因紧张有了些许裂纹,我注意到她眼睛周围的鱼尾纹。

“汉内斯?他没这么变态,这是我亲爱的母亲对他的评价。当然,他有时是个大笨蛋,喜欢赌博,但不会去碰那些脏东西。如果他有,你觉得我会容忍吗?”

我不知道她是否对汉内斯去脱衣舞俱乐部的事完全不知情,或者她知道,但由于害怕这会破坏她完美的婚姻,所以一口否认,或者,她只是认为这不关我的事。

“把伦敦那个人渣甩了,”弗丽达说,“我会帮你打听,看有没有合适的单身男士。你喜欢哪种类型的?我听说你喜欢……”她靠近我,会意地看了看四周,“托德。”

“我只是把他当兄弟。我想我没有什么特定的喜欢类型。”

“哦,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类型,图瓦。”

“好吧,我想,”我再次看着她的眼睛,“什么类型我都喜欢。这范围可大了。”

弗丽达欲言又止,上下打量着我,好像在寻找有没有什么暗示她错过了。

“你当真?”

我点点头。

“哦,你的意思是……?”

我凝视著她,能感觉到她的大脑正在飞速运转。

“我明白了,好吧。我有个老师就是这样,她其实很文静……”她停了下来,“我想,你的选择是开放的。”

“是的。”

她笑了笑,把手放在我肩上,“对不起,我刚才说的话听起来像我祖母的口气。我只是,你知道,生活在这种小地方,与潮流有些脱节了。”她深吸一口气,轻轻地揉着我的肩,“很高兴你告诉我这些,我想与众不同并不容易,尤其是在这里。加油!迎接新生活,别困在昨天里。”

我们走出去,这次我为弗丽达把着门。她出门时警惕地看着我。风从人行道上卷起,凉爽干燥,而且风向变了。现在吹来的风是甜的,有甘草和茴香的味道。弗丽达给了我一个拥抱,但没有抱紧,而是在我们身体中间留了个大空当。她说了句再见,然后朝超市走去。

第三十四章

我走回报社,在门口站了一会儿,转身去了警察局。

大厅里很暖和,有股消毒水的味道。我在取号机上取了号,按了按台上的电子门铃按钮。

托德走出来,微笑着看着我。他下巴长得很漂亮,但牙缝大得可以用棒球棒来剔牙。

“你是来报案的吗?”

“不是的。我想这几起案子已经够了。不过,我想知道你是否有时间跟我聊聊。要不一起吃午饭?汉堡?”

“想去,但不行。你看,只有我一个人,不能离岗。但如果你愿意的话,你可以吃完饭后回来喝杯咖啡。虽说按规定不该这样,但你不会告诉任何人的,对吧?”

我跟随托德进入警局的内部办公区。这里有五张办公桌,其中两张是空的,外观相同的文件柜靠墙摆放着。房间尽头有一条向左的走廊。

“那后面是什么?”我问。

“拘留室。”

“可以看看吗?”

“当然可以,里面又没人。”

走过拐角,我看到三间并排的拘留室。我原本以为会看到电影里那种连在一起的铁笼子,不是,它是三个独立的房间,有墙壁、厕所和门。

“戴维·霍尔姆奎斯特当时在哪间?”

托德指了指右边那间。

“你认为他是无辜的?”我问。

托德拍了拍脑袋,“对这事我持开放态度。戴维是个很怪的人,连局长都不想看到他,但我的直觉告诉我他不会杀人。”

“媒体可不这么看。”

“原谅我说脏话,那些愚蠢的记者——当然你除外——知道什么啊?认定某人是凶手得有证据。”

我们回到大办公室,他拿了个杯子给我,杯身上印有“保护公众,服务社会”的字样。杯子内壁已被染成棕色,带着无数咖啡匙的搅痕。

“虽然杀人凶手还没被捉拿归案,但你看起来还挺放松的嘛。”

“我没有放松。可以这样说,我这周加班的时间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多。我得赶快休假,不然走路都会撞墙的。”

“案子有什么进展吗?”

“你说话还真是从不拐弯抹角。局长告诉我说话要小心,天知道你在报道中写了什么,反正弄得他挺尴尬的。卡尔斯塔德凶案组的那些年轻警官可随时盯着他的一举一动呢。他们现在在牵头,虽然局长认为他们连欧洲赤松哪端是头哪端是尾都分不清。我们仍在调查嫌疑人,但可能跟上次一样,查到最后发现只是走东窜西的流浪汉。麻烦的是,命案正好撞上了10月份的狩猎季,森林里到处都在开枪,如果分析不出子弹飞行轨迹,又没有目击者和监控视频,不可能有进展的,对吧?”

“我想你肯定还有一些内幕消息。”

托德咬住下唇,“局长让我谨慎点,但我认为你迟早会知道这个。他们用弹道学进行分析,认为那颗杀死弗雷迪的子弹发自8毫米口径的毛瑟枪,二战时期的栓式步枪。”

“二战?”

托德点点头,“使用5发弹夹装填子弹,正式名称是98k卡宾枪。产量有好几百万,作为猎枪仍很常见,如果有瞄准镜的话,这枪还不错。”

“加夫里克有这种枪的注册信息吗?”

“有一些,但检查过了,最近都没有使用。我们会继续调查。这种步枪长约一米,容易隐藏。”

“所有死者都是用这种枪杀死的?”

“我想是的,但要从鉴证专家那里得到答案,还需要几天时间。”

“那些注册有这种枪的人中,有没有谁有作案动机?”

“这么说吧,仔细追究的话,镇上几乎每个人都有杀死他人的动机。弗雷迪和里卡德为人坦诚,工作努力,忠实可靠。两人都有家室,诚实纳税,定期去教堂,从不惹麻烦。所以,杀死他们,还对他们做出这种事……”

托德眨了眨眼。

“莫森村的村民呢?你对维戈·斯文松有什么看法?”

“你上次说了他的事后,我把他好好训了一顿,我想他不会再骚扰别人了。”

“维戈的枪法显然比这里任何人都好。你检查过他的武器吗?”

托德摇摇头,“两次案发时他都和孩子待在家里。如果他离开,我们会在他家的监控视频上看到。”

“其他人呢?有个仇恨肉食者的退役军人,两个可能会用人眼做昂贵巨怪的姐妹,还有戴维·霍尔姆奎斯特,除了你,整个社区都认为是他作案的。还有汉内斯·卡尔松。”

“汉内斯没有嫌疑,如果你想问的是这个。我们不能只盯着村子,凶手也可能是外面的人。”“汉内斯怎么没有嫌疑?”我把杯子放在托德的办公桌上,“他会打猎,他没有不在场证明,他枪法好,他对森林了如指掌,而且这个人嫉妒心很强,没准他就对那两个被枪杀的男人心怀嫉妒。”

“我对汉内斯有点了解,比约恩和他是牌友,关系很好。不是他,这个老家伙虽然顽固,好胜心强,但每个人都认识他,喜欢他。工厂里的工人都拥护他,因为他向工会保证,工人们会得到整个韦姆兰地区最高的工资。”

托德的对讲机突然响了。我听到了比约恩的声音,他说他五分钟后回来。

“不介意的话,你最好马上离开。”

我点点头,谢谢他请我喝咖啡。

“多加小心,图瓦。我们各忙各的。”

我走回报社,整个下午都在看90年代美杜莎案的相关文章,并试图在脑海中勾勒出加夫里克镇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网。我提前十分钟下班,开车去找塔米。

今天的外卖车前没人排队。

“怎么这么冷清?今天不是星期五吗?”

她咧嘴笑道:“今晚有足球比赛,瑞典对法国。我还以为你是一名体育记者,肯定会知道。”

“我是全方位记者,什么都报道。说真的,我以为今天会排长队呢。”

“嘿,比赛不碍事的,没影响到生意。顾客订了外卖,提前下班来取走了,所以今天算是提前完成了营业额,我倒可以放松一下了,现在正在用平板电脑看《权力的游戏》呢。”

“日子过得挺滋润啊,”我说,“你按暂停键了吧?”

塔米笑着点点头,拿起一只塑料餐盒和一把厨用镊子。

“我要腰果鸡,辣度你看着办,加米饭和饼干。”我顿了一下,“还想请你帮个忙。”

塔米笑着把米饭和鸡块盛到餐盒里。看着热气腾腾的美食,我不由得吸了口气,闭上眼睛。

“腰果鸡。”她把食物递给我,“你要我帮什么忙?”

“我要你开车送我去莫森村,过几个小时你方便时再来接我。”

“约会?”

“不是,只是去做调查。”

“你做足防护措施了吗?”

我朝她皱了皱眉。

“是人家邀请你去,还是你偷偷溜进人家里调查?如果是后者的话,你有什么防护措施?”

“你知道我有的。”

“就是我给你的那罐防熊喷雾剂?”

“我还有个弹弓。”

“别把你自己的眼睛打瞎了。稍等一下。”

我就站在清冷的户外吃着塔米做的美食。新鲜的生姜,酥脆的腰果,吃进肚里很快就让身体热乎起来。

“走吧。”

“现在就关门?你确定?”

塔米从外卖车后面下来,拉下出菜窗口的金屬格栅,挂上块黑板,上面写着:7点回来。

我们上了车,很快就出了小镇。进入莫森村后下起了蒙蒙细雨,我们先后经过了收藏家和出租车司机的家。上山后,我让塔米停车。

“你想我什么时候来接你?”塔米问。

“10点可以吗?”

“没问题,”塔米把车停下,拉上手刹,“一接到你的电话,我20分钟内就会赶到。对了,给你样东西。”她从外套口袋里掏出一把手枪,放在变速杆旁边。

“这把也是发令枪吗?”

“不是。”

“塔米,你干吗?”

“我想帮助我的傻瓜朋友。你要还是不要?”

“你弄把真枪想干吗?”

“这么说吧。我22岁,每天晚上在一辆破旧的外卖车上工作,工作地点是小镇ICA超市停车场的尽头。超市关门后,停车场空无一人,四周漆黑一片,我孤身一人像身处月球。大家都知道我车里有现金。这里大多数人——不管你是不是这么想,不管你愿不愿意相信——都不喜欢也不信任深肤色的人。你只知道自己是个外来户,却不知道外来户意味着什么。理由够了吗?”

她说话的语气明显有些恼怒,我以前从未听过她用这么愤怒的语气说话。水汽凝结在车窗玻璃上,我能做的就是盯着那把枪。

“如果我拿了你的枪,你今晚出事了怎么办?不行,我不能要。”

“我还有,这个你拿着。”

我看看她,然后看看枪,感觉只要碰到那个该死的东西就会有人死,很可能是我死。

“谢谢,但真的不用,你留着吧,我们10点见。非常感谢你的好意。谢谢你,塔米。”

我从后座上抓起背包下了车,挥手目送她离开。塔米将车掉头,开走了。车灯灯光消失后,我独自站在车道上。这里离木雕姐妹的作坊大约300米,我能闻到木柴燃烧发出的烟味。所有山上的居民都有动机和机会。姐妹俩有枪。不管托德信不信,我觉得戴维仍有重大嫌疑,他可以在某处藏一支步枪——也许是他已故父亲的旧枪。汉内斯身上的秘密和他的人脉一样多。我把手伸进左边口袋摸了摸刀鞘,再伸进右边口袋摸了摸手机。我把手机调到静音状态。我会没事的。

第三十五章

这个时候的森林与白天相比有些不同,下弦月给树林蒙上了一层暗淡的光。

我顺着车道边沿走,路越来越窄,边沿也随之变窄。右边是一条陡峭的沟渠,沟渠后面是一排灰色的树,再后面是密密麻麻的云杉排成一堵墙。现在的气温最多零度,甚至零下几度,但我穿得多,也刚吃饱了肚子,所以并不觉得冷。

助听器捕捉到有声音从远处传来,是手风琴演奏的波尔卡民间音乐。老实说,乐声很难听。我转过一个缓弯,看到木雕工坊和姐妹俩住的房子里都亮着灯,烟雾从金属屋顶中央的金属烟囱升起。我手插在口袋里,左兜是刀,右兜是手机。工坊门户大开的那面正对着路,我理解不了这个。这样做是为了让屋里有更多的新鲜空气,还是方便看到路上有谁来了?

工坊这侧的沟渠较浅,我跨过去,走过沟渠后的第一排树,沿着与车道平行的小路继续往前走。一只猫头鹰在叫,叫第一声时我以为它在我身后,但第二声听着又像在前面。这种狂妄自大的鸟总是躲在暗处,一副与世无争的样子。地面不平,我小心地低头看路,免得被黑莓刺藤绊倒或踩进坑洞。我离工坊越来越近,可以看到姐妹中的一人正背对着我在安静地工作,她肯定在雕刻可怕的巨怪。我慢慢往里走过一排树,这样我与车道间就隔着两排树了。音乐声更大了,我很感激乐声掩盖了我笨拙的脚步声。背包里有个戴上后仅露两眼的滑雪头套,但我不能戴。戴上会让我看起来像个窃贼,很可能会挨枪子儿。

我靠近一棵树。这是一棵成年的白桦树,靠近地面的树皮裂开,长出新的植株,与老树像双胞胎一样并排着。如果有人朝我开枪怎么办?不,这种事绝不能发生,我星期天还要去看妈妈呢。我极力振作起来,花了一分钟想象爸爸会怎么想。这很有效,我望着天上的爸爸,想到了一件事——乌特加德森林的被害人里没有女性。音乐结束了,接下来是一首口琴曲,我松开抓着白桦树的手,越想越安心:没有人在车道上或车道附近被杀,没有手无寸铁的路人被杀,被杀的都是猎人。

我站的地方不是工坊正对面,而是有点偏,就像剧院角落里的座位一样,只能看到工坊的三分之二,但我觉得这已经够好了。我慢慢卸下背包,拿出双筒望远镜,举到眼前,然后以最自然的姿势站着,脸正好在双胞胎桦树的空隙间。

科妮莉娅和阿莉塞都在。她俩背对着我,手握短刀在木头上雕刻着。我想象着她们用钢刀片小心地在巨怪丑陋的身体上刮下白色松木片,雕刻乳房、肥肚腩和膝盖,在巨怪腋窝里粘上她俩自己的腋毛。

金钱是谋杀的好动机,谁知道她们做的巨怪如果安上人眼能卖出什么价。她俩都会射击。她俩离群索居,不与人交往。据我从当地人那里了解到的情况,她们没有朋友和配偶。

乐声非常欢快,但姐妹俩没有随着乐声起舞,只是随着小提琴声的节奏摇摆着脑袋和身体。我调大了望远镜倍数。双筒望远镜质量很好,但每次我呼吸或稍微移动时,图像就会晃动,让我看不清楚。我像电影里的神射手一样放慢呼吸。现在她俩离开了座位,一左一右站在巨怪两旁,仿佛在欣赏自己的作品。

啊,这不是巨怪,而是一只野兔或体形巨大的家兔。不,从它那与身体不成比例的后腿来看,我敢说这绝对是只野兔。我的胃咕噜了一声,不是饿了,而是因为不适。她们把兔子钉在墙上。它的后腿被钉在一根横木上,脑袋和细小的前腿垂在柱子上。

她俩在剥兔子的皮。我告诉自己,兔子死了,兔子已经死了。

她们从膝关节开始往下剥皮,先到肛门,接着到了躯干中段。兔子后腿和骨盆的肌肉线条流畅,没有一丝赘肉。

姐妹俩一起回到之前的位置,但她们中间正好留有空隙。科妮莉娅用刀割着浅棕色兔皮,阿莉塞则用力把皮往下拉。她们用了几秒钟的时间把兔皮扯下来,就像帮孩子脱套头羊毛衫一样。兔皮垂在十字架底部,位于其上的红色躯干紧绷闪亮。科妮莉娅用刀砍断前腿,与仍然固定在十字架顶部的后腿相比,前腿看起来像青蛙腿。姐妹倆分开,随着阿莉塞手起刀落,兔头掉落在地。

我深吸一口气。现在只剩两只巨大的毛茸茸的兔脚钉在十字架上,下面吊着一个深红色的无头尸体。姐妹俩看了看四周,继续工作。我猜她俩每次干这活时都是按照相同的顺序,并按各自的专长和喜好进行分工。科妮莉娅将刀轻轻地从兔子屁股往下沿着一条平滑的线划到脖子。我的胃在咆哮,我咬到了舌端。我不怕野生动物的肉,相反我喜欢它,我怕的是这两个人以及她们剥兔皮的方法。

内脏虽然小,但我能毫不费力地看清楚,屋里的荧光灯把尸体照得亮堂堂的。阿莉塞走到火堆旁,丢了几根木柴进去。科妮莉娅徒手拉出肠子和柔软黏稠的血管淋巴什么的。我看到了肝脏,闪着光泽,几乎是黑色的。她们把肝脏留在体内。阿莉塞拔出肺,扔进黑暗的松林里。科妮莉娅和她一起走到门口。她们在说话,但我在黑暗中,隔着这么远的距离无法读出唇语。她们关上了屋门。

这兔子是准备卖钱的还是只为打猎玩乐的?是准备用来做巨怪身上的零件还是晚餐的食材?

我试着透过窗户看清屋内,但窗户上挂着明晃晃的吊灯,除了灯泡,看不到任何东西。我把双筒望远镜挂在脖子上,转身朝戴维家走去。

我的脸撞到了一张挂在两棵树之间的蜘蛛网上。我把网从眉毛和睫毛上扯下来,尽管嘴里什么都没有,我还是吐了口口水。我跳过沟渠来到车道上,边走边从头发和下巴上扯下细细的蛛丝。我加快了脚步。天很冷。前面就是戴维家了,周边地形也有了变化。我右边——戴维住的那边——仍然是一望无际的云杉,但左边有一个陡坡,长着松树和山毛榉。如果是白天的话,风景应该不错。

我爬上陡坡。这里的树比其他地方的要小得多,也稀疏得多,树木之间横七竖八裸露着块块岩石。我能看到屋子一角和一根露台支柱的边缘,柱子上裹着一些闪闪发光的东西。

坡上的地面要滑得多,岩石本就潮湿,还长满了苔藓。我突然听到一阵叫声,忙蹲下身子,把双筒望远镜凑到眼前。戴维家的房子外面绕着露台支柱围了一圈铁丝网,网内那只巨大的阿尔萨斯牧羊犬或德国牧羊犬——我忘记了如何区分它们——正在向外张望吠叫。响亮的叫声穿过树林,直抵陡坡。

這么说来,他买了一只大狗,好在它被关着,我没事。如果整个镇都与我为敌,如果镇上每个遇到我的人都在背后议论我,我也会买只大狗。我站起来。狗不停地叫,身体紧绷着,准备随时扑向入侵者。我摸了摸左边口袋里的刀和右边口袋里的手机,不知道现在几点了。我把手伸到后面,从背包侧袋里拽出头套,严严实实地套在头上,在陡坡上沿着与车道平行的路线前行,感觉这里的树不像林子里那么密,视野要开阔得多。虽说树少意味着没多少掩护,但也意味着威胁也少了很多。我走到一棵粗壮的长满苔藓和地衣的山毛榉树旁,举起双筒望远镜。

戴维把整个一楼用铁丝网围了起来,圈了只大狗在里面。狗可以绕着屋子外围自由跑动,提供24小时守护。它现在不叫了,躺在那里啃着一根桌腿般粗的大骨头,骨头上有蹄。

那是驼鹿的胫骨。我环顾四周。屋子窗户都是镜面玻璃,看不到里面。我戴着滑雪头套,脸有点热。头套闻起来有股霉味,因为我从没洗过它。

狗安静下来了。我把望远镜向上移,对准我认为应该是第二间客房的窗户,这个房间我上次没来得及查看。从我站的角度,只能看到镜面玻璃的反光。我把望远镜移到右边查看另一个窗户,没看到什么。我再次右移到最后一个窗户时,看到了一个模糊的人影。我把望远镜往后挪了一点,是戴维站在露台上,正直直地看着我这边。

第三十六章

我没有退缩,仍然把望远镜对准他。戴维上穿粉色马球衫,外罩灰色套衫,下着米色斜纹棉布裤,手上拿着一大杯白葡萄酒。狗在楼下啃骨头,戴维在楼上喝白葡萄酒,而我则站在离森林边界大约12公里的陡坡上吹着冷风。从望远镜里我看到他的视线正对着我这边。我上下打量着他。不知何故,他在自家露台上都穿着塑料鞋套。戴维移开视线,抬头看向天空。我的心跳恢复了正常。我眨眨眼,放下望远镜,抬起头,想看看戴维在看什么特别的东西,但看到的只是乳白色的天空,令人目眩的团团星云和点点柔光。狗在啃骨头,而我和戴维——这个因美杜莎谋杀案被警方逮捕过两次的人——在仰望美不胜收的天空。之后戴维转过身进了屋,并关上了门。

我跌跌撞撞穿行在树木间,坡很陡,我时不时被绊倒,只得靠着沿途的树桩稍作休息。那只该死的狗又开始叫了。我踉跄着从坡上下到平地,经过戴维的房子,再次回到车道上。助听器发出电量不足的哔哔声。

听不到狗叫声了,我想会不会是两只助听器都没电了。不是,我想多了,只是一个没电了,另一个电量足着呢。

我一直戴着头套,因为温度下降了。我沿着车道朝弗丽达的家走去,车道很窄,仅能容下一辆车。我虽然不会滑雪,但我感觉这段接近弗丽达家的车道像滑雪场的滑道一样弯来绕去,不像前面的路段那么直。车道蜿蜒穿行在岩石间,上方的天空几乎被古老的欧洲赤松遮住了,松树树干交错倾斜着以获取阳光,因此这里光线较暗。我走得很快,几乎小跑起来,左手放在刀把上,右手放在手机上。我觉得我看到了眼睛,也许那不是眼睛,只是树干上的洞穴,鸟儿在里面筑巢。我越走越热,呼吸越来越快,呼出的气在空气中凝成白雾,带着一股腰果味。有什么东西在沙沙作响,我认为是风,但左手不由自主地握紧了刀。

我走向弗丽达和汉内斯的房子,花园里的安全灯亮着。他们的地块面积比邻居大得多,也平坦得多——背靠一座小山,前院是草坪。屋顶是曼萨德式风格,主屋右边是一间小屋。停着的两辆车分别是汉内斯和弗丽达的。

地面很湿。我绕着花园边缘走,穿过一片长满草的湿地时,靴子浸在脏水里。我看不到脚下有什么——我讨厌这点。这片地很脏,我不知道会踩到什么。

我上了一个岩石坡,虽然靴子里浸了水,但我很高兴脚下是坚实的地面。我坐在一块灰色岩石上,吸了口气,突然感到口渴。屋里每个房间的灯都亮着。精致的花园、简朴的玻璃阳光房、户外安全灯和有品位的家具告诉我这不是个可怕的地方,而且,这里没有吠叫的狗。

我把望远镜对准底楼,看到弗丽达正在厨房里清洗碗碟,洗干净后放在水槽旁的架子上。她解开围裙,关掉灯,于是我把望远镜对准楼上,看到了坐在书桌后的汉内斯,很快弗丽达进入书房,对他说了些什么,之后关上门离开了。接下来她出现在浴室里,开始脱衣服。我突然觉得自己是个戴着头套的变态狂,忙把目光移开了。

汉内斯起身检查书房的门。我想他应该把门反锁上了,但他背对着我,所以我不是太确定。书房里有只棕熊标本,旁边是沙发。汉内斯弯下腰把沙发拉开成了一张床。一时间我无比震惊,比之前看到兔子内脏、看到戴维在阳台上、看到维戈家界墙旁堆着死老鼠还要震惊。没想到汉内斯竟然睡在书房里。

汉内斯关了灯,我用眼角余光瞟到弗丽达浴室里的灯也熄了。汉内斯走向书桌,打开的电脑屏幕正对着我的视线。汉内斯在书桌后坐下,戴上耳麦。

汉内斯在键盘上敲了几下,一个女人出现在屏幕上。不知道那是不是黛西,我没见过她或看过她的照片。我调了调焦距,汉内斯是在看色情电影吗?看起来不像。屏幕上的女人坐在床上,长得很漂亮,深色头发,跟我年龄差不多或者小一点。我看到汉内斯把脚放在桌上,然后分开。女人笑了。汉内斯的袜子是白色的,在屏幕刺眼的光下白得耀眼。当看到汉内斯拉开牛仔裤拉链时,我忙移开了视线。

屋里的灯都关了,整栋屋子唯一的光亮就是二楼中间电脑屏幕发出的光。我举起双筒望远镜,感谢上帝,他改变了姿势,我现在只能看到他的背影和一只穿着白袜子的脚。他在颤抖。但我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屏幕上的女人,腰部以上仍穿着衣服。她坐在床上,膝盖抱在胸前,脖子上系着绳套。

我右手伸进口袋摸索着手机。要报警吗?汉内斯似乎控制了她,这是违法的吧,他想杀了她还是想蛊惑她做什么?但在我摸到手机前,我打消了这个念头。这可能是视频,汉内斯可能是在看色情片。我把目光移回去,汉内斯颤抖得更厉害了,脚从桌上滑了下来。屏幕上的女孩开始扯脖子上的绳子。她的脸涨得通红,身体扭来扭去。汉内斯停止了颤抖。女孩扯下绳子扔在床上,合起双腿再张开,然后再次合上,給了汉内斯一个吻。汉内斯摘下耳麦,关掉电脑,躺到沙发床上睡觉去了。

我想回家了。今晚看到的东西让我有些受不了,我想尽快逃离这个地狱般的地方。我走得很快,脸上仍戴着头套。我一边艰难地走在花园湿软的边缘地带,一边想着今晚看到的,我可以用它来做什么,我可以找谁谈谈。我没按原路返回,而是走过两排树,重新来到车道上。天已经黑了,一群蠓虫跟在我身后。我转过身去,对着想象中的花园方向,但没看到花园,看到的只是树。我回过身想确定方位。我不过就是往树林里走了两三排树远,不至于就迷路了吧?而且我敢说这里还在弗丽达家的花园范围内。但不管我望向何处,看到的都是一样的景物,都是笔直的深色树干。我抬起头,却看不到天空,只看到重重叠叠的树枝与黑色树影参差交错着。

我扯下头套大口呼吸着,蠓虫越来越近了。我在黑暗中隐约分辨出一些东西,好像是墙顶。我甩开手朝墙奔去,不到20步就回到了花园,看到了弗丽达家的房子和两辆汽车。就像魔法一样,人类生命的迹象再次展现在我眼前。我沿着车道跑向戴维的房子,把蠓虫远远地甩在后面。我拿出手机,信号很差,有四个未接来电。我边跑边给塔米打电话。

“你在哪儿?”我低声问道。

“我在这儿,就是你之前下车的地方。你在哪儿?”

“开过来接我。我在车道上。往前开。”

第三十七章

一上车我就催着塔米赶快掉头,她似乎对此并不感到意外。我告诉她我看到的,她神色尴尬,面部扭曲,好像闻到了什么可怕的味道。

“你以前来过这儿吗?”我问。

“我来采过蘑菇,”塔米说,“每年7到11月。”

“你是一个人来的吗?你不怕?”

“没什么可怕的,我不是男人,更不是猎人。我见过那对木雕姐妹一次,当时她们在打兔子或野鸡,我们保持着足够的距离,相安无事。”塔米瞥了我一眼,继续说,“我曾经害怕湖,我的意思是我喜欢湖,但害怕在湖里游泳,害怕那种脚触不到底的感觉。我决定要直面这种恐惧,于是带着帐篷去了水库边的房车公园露营。第二天早上我鼓足勇气下了水,一口气游到中间,那里有10米深,我就在那里踩水,什么事都没有。”

“塔米,如果我去了密林深处,你不会再见到我了,因为我会迷路。湖和森林是有区别的,在湖里你知道哪儿是岸。今晚我就差点在一个大花园里迷路了。”

“我不是要你毫无准备地去森林,也没要你晚上去。”

我们拐上了高速公路下面的柏油路,向加夫里克镇驶去。

“白天去,进林子前告诉我你从哪里进去的。带上手机和食物,必要的话带一团线。进去前把线绑在一棵树上,拉着线边走边绑,直到线用完。这样就算你到了森林深处,都知道如何出来。”

当她说带团线时,我想到了羊毛线。带一团颜色鲜艳的羊毛线进森林就不用担心迷路了。

这时可以看到小镇的灯光了。我拎起两脚之间的背包放到后座上,发现上面竟然有一支步枪。

“这是什么?”

塔米扭头看了一眼,“你觉得它看起来像什么?”

“你要步枪干什么?”

“我以为之前跟你解释过了。我是一个年轻可爱的亚裔女孩,生活在尼安德特人中间,他们认为我是下等人,但还算性感。这枪是妈妈留给我的,用作防身。”

我盯着横放在后座上的步枪。深色漆木和带瞄准镜的哑光金属枪管,看着很有分量。

我转回脸,看向前方。

“代笔作家有什么情况?”塔米问。

“没什么新情况。”

“我让救护车司机提前来取餐。他说他有次出任务,在一条小路上看到一辆汽车开着双闪灯,里面坐着代笔作家和汉内斯·卡尔松,好像在吵架。”

“这两人不可能搞到一起,”我说,“我怀疑他看错了。”

车进入小镇,很快在我的公寓楼前停下。

“我陪你一起进去。”塔米说。

我和塔米一前一后迈上了楼梯。灯泡还没有修好,楼梯间很黑。我打开门,塔米温热的呼吸拂在我后颈上。

“怎么这么乱,不会是被小偷光顾了吧?”

我关上门,笑道:“你知道,这几周我每天都在忙案子的事,哪有时间和心情做家务啊。”

我倒了两杯茶,然后和塔米并排坐在沙发上。

“你妈妈现在情况怎样?”

我耸耸肩。想到妈妈,想到这个星期天要去看她,想到她会怎么唠叨,我就累了。她准会抱怨我好久没去看她,不像爸爸那么关心她,还会抱怨我回到瑞典也不住得离她近点,至少该和她住在同一个城镇,想到这些我越发心累。

“医生说她的病情在恶化,无药可救了。”我喝完最后一口茶,“他们现在已经放弃治疗,做的只是临终关怀。”

塔米没说话,只是把手伸过来,轻柔地抚着我的头发,就像在抚摸一只受惊的狗。

“我每次照镜子时都会吓一跳,因為我和妈妈长得很像,有完全一样的表情,所以每次我都以为镜子里看到的是她。然后我就挤眉弄眼,做出不同的表情,虽然不自然,但我喜欢。除了第一眼看到的是我的真实面目,之后我都是在尽量模仿印象中爸爸的举止。”

塔米继续抚着我的头发。

“有些人家的女儿每周会去三天,带着家里烤的肉桂卷和家庭影集,还有满肚子的八卦新闻。如果妈妈看到我高兴的话,也许我也会那么做。但她病得太重,见到我都高兴不起来。其实,我不需要她高兴,只要不失望就成,但她脸上只有失望的表情,因为我不是爸爸。”

第三十八章

阳光照在我脸上,我醒了过来,在毯子下像猫一样伸着懒腰,我猜毯子是塔米给我盖上的。我环顾四周,起居室比我记忆中整洁得多。奇怪,我没有约房产中介来看房,也没想要举办晚宴,怎么屋子打扫得这么干净?衣服也叠得整整齐齐的放在五斗柜上。塔米还收拾了锅碗瓢盆。如果没有她,我在这个小镇连一个月都待不了。

屋里很热,因为暖气不能自己调,整栋楼是统一供暖,显然物业已经调成了冬季供暖模式。我进入浴室冲了热水澡,整个身心都放松下来。我穿上浴袍,用毛巾擦干头发,扎了个半干不湿的马尾辫,从衣柜里拿出衣服。我准备吃点东西,之后再去打探案子的进展。

我在门口穿上外套和靴子,打开门刚迈出脚,却突然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我低下头,看到了那个巨怪,跟以前一模一样。它背对着我,阳光透过楼梯间的窗户射进来,照在它的正面——我看不到的那一面。他妈的,这是怎么回事?它怎么又回来了?我的心狂跳起来。

我踢了它一脚,暗骂自己真是个愚蠢的胆小鬼。我拿起巨怪,坚硬的松木身子上套着粗麻布裤。我回到屋里,用臀部把门轻轻抵上,把巨怪转过来。

不是同一个巨怪。这个和之前那个很相似,形状大小差不多,但这个脸看起来更丑。它没那么多毛,脑袋几乎是秃的,也没有鼻毛或耳毛,但有眼睛,黑色的小眼睛,嘴角耷拉着一条软塌塌的舌头。我不敢摸,甚至看都不想看那舌头一眼。

这个巨怪的乳房比之前那个大,沉甸甸的,就像哺乳的母亲或古老的生育图腾。巨怪的裤子是被缝或粘在身上的,但前裆剪了条缝作为开口。我把缝掰开,一根直立的木头阴茎跳了出来,差点碰到我的手。

我把它放在厨房操作台上,紧挨着水槽。它的小阳具直挺挺地立着像根棍子。我想这就是用一根棍子做的。这个巨怪面相十分邪恶,看着它对我来说是种折磨。我揉了揉眼,身上直冒冷汗。

我记得塔米昨晚对我说过要直面恐惧。我抽了抽鼻子,走到巨怪面前,牢牢地抓住它的肩膀。那个耷拉下来的小舌头让它看起来像个醉鬼或是癫痫病人。我想摸摸舌头但又缩回了手。我搓着指尖,仿佛准备鉴赏昂贵的古董花瓶。我右手食指尖碰到了舌头,它动了一下。虽然舌头很僵硬,但它竟然会动。像人舌一样,舌头上面密布着小疙瘩,我猜是味蕾。应该是用动物舌做的。我轻轻按了按它,很结实。我试着拉了拉,竟然能拉动。我强忍着泛起的恶心感,把舌头全拉出来,让它垂下来,大约有我中指那么长。

我想把巨怪带去托德那里,让他把它关进拘留室,或者开车去姐妹俩的木雕工坊,把它扔进火炉里。但我只是站在那里一边冒汗一边看它。我打开橱柜,底层放着备用桌垫和一个坏掉的水壶,我咬着嘴唇拿起巨怪,想把它脸朝里放到最上面一层。这时我注意到它屁股上有一条姜黄色的尾巴,直杵杵地对着我。我不能把它留在家里,否则以后别想睡觉了。对了,干脆先放在公寓楼的地下室。

从地下室出来后,我小跑着去报社,感觉嘴里有血的味道,但我不知道哪里出血了。现在是星期六上午11点,甘草厂的烟囱没冒烟,街上也没人,连逛街购物的人都没有。商店要到中午才开门,而且只营业两三个小时。人们此时要么在打手球或曲棍球,要么在ICA超市买杂七杂八的东西。所谓杂七杂八,就是说除了少数买不到的,他们会在超市购买所有能买到的东西,从衣服、花园用品、鲜花、处方药、小件家具、玩具到食物,应有尽有。其后果就是这里每个人的穿着、气质、饮食和身上的香水味都大致相同。

报社门锁着。我想着被我锁在地下室的巨怪。这时我看到两个骑着自行车的人由远及近而来。我认出他们是母子俩,我曾在镇上举办的艺术展上报道过一所学校,孩子就是这所学校的学生,而母亲每周五都会来报社买《加夫里克邮报》。母亲穿着和我一样的外套,骑车经过我身旁时朝我点了点头,动作轻得几乎难以察觉。杀人凶手尚未归案,人们却已骑着自行车到处乱逛,就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似的。

除了超市,镇上还在开门的地方就只有报刊亭、理发店和警察局了。我去了警察局。

门没锁,但里面空无一人,取号机吐出的标签上写着15,接待台上方的屏幕上也显示着15。我按了按铃。

“托德,”我叫道,“是我。”

没人应答。

我又按了三次铃。

“托德,是我,图瓦。”

门开了,比约恩·安德松局长一脸愠怒地走了出来,就像有人刚刚踹了他一脚。

“能看看你的号吗?”

我把号递给他。

“你有什么事?”

“很抱歉打扰你,局长,托德在吗?”

“我让他休息一天,他状态不是很好。你是来报案的吗?”

比约恩看起来像在宿醉中。也许过去几周工作太辛苦,他跟我一样也累了。他衣袖挽起,露出胳膊上的文身,一颗褪色的红心下方有个大写字母“K”——是他妻子名字卡特琳娜的首字母。她在报社对面的眼镜店里工作。

“外面好冷。”我说。

比约恩舔舔嘴唇,我注意到他嘴角破了。

“1月才叫冷呢。”他说。

“我领教过。”

他哼了一声,好像在说你才在这儿过了两个1月,算什么呀。

“你要买围巾的话,”他皮笑肉不笑地道,“这条路南端有羊毛围巾卖。”

“乌特加德森林里的杀人案有什么進展吗,局长?”

“这么说吧,如果有的话,你可能已经知道了。”

“我听人说,有人建议搜查汉内斯·卡尔松的家,也许能在他家中找到未注册的步枪。他们认为汉内斯可能有杀人动机,也有机会。”

“他们真这么想?”

我点点头。

“你听谁说的?”

我摇摇头。

“好吧,让我看看我是否理解了你的意思,年轻的女士。卡尔松先生是社区公认的正派人,本地高中的校董,爱家男人,教堂的虔诚信徒,以及慷慨捐助加夫里克一年一度圣露西亚巡游活动的赞助人,这跟你说的卡尔松先生是同一个人吗?”

“我只是觉得你们可以查查他家和办公室。如果真是他,我警告了你但你没采取行动,你肯定会……从情理上来讲……会觉得良心上过不去。”

比约恩局长双手抓住接待台边缘,我能看到他皮肤下的肌腱像钢琴弦一样紧绷绷的。

“就因为你俩是表兄弟,所以这事变得复杂起来了?”我问。

比约恩脸上的肌肉在颤抖,他咬牙切齿道:“卡尔松和我不是表兄弟,如果你也是小地方的人,你就懂。他只是我的远房表亲,年轻的女士——姑且这么称呼你。这么说吧,我妈有11个表亲,我爸有19个,所以镇上几乎每个值得攀关系的人都是我的远房表亲。”

见他答非所问,我决定直奔主题。

“好吧,那现在有新的嫌疑人吗?”

我看到他太阳穴下的脉搏在跳动。

“我想,专业的侦查工作就交给我吧,毕竟我有30年的经验,而你和你斯德哥尔摩的同行就专心写新闻报道。”

“能不能传唤汉内斯来警察局问问?”

“这不是我们的工作方式,连边都沾不上。”

“那么,能不能——”

我身后的门开了,那个戴蓝牙耳机的卡尔斯塔德凶案组警察走了进来。

“比约恩。”

局长朝他点了点头。

那个警察从我身旁径直走过,边走边通过蓝牙耳机和某人打电话。他进了内部办公区。比约恩咬牙看看我,摇了摇头也跟着进去了。

第三十九章

手机在口袋里振动了一下,我掏出来看了看,是萨瓦娜发来的短信,问我今天下午能不能在加油站和她见面。我回复说40分钟后到。

我开车赶到Q8加油站时,并没有看到萨瓦娜,可能是我早到了五分钟。我停好车,关了收音机,打开助听器。

后视镜里出现一张脸。是一个女孩,身材娇小,长发,斜刘海,双臂抱在胸前。我降下车窗。

“图瓦?”她问。

“是我。”

“我是黛西。萨瓦娜安排了这次见面,她说你不会生气的。”

“她自己不来吗?”

“我们谈完后她会来接我。我能上车吗?外面太冷了。”

黛西拉开门上了车。我打量着她。她很漂亮,裹着件像长袍一样的外套,不是那个和汉内斯在电脑上视频互动的女孩。黛西搓搓手,对着纤纤细手哈气,见状我把她的座椅调成加热模式并把空调热风开到最大。助听器里传来很大噪音,于是我把空调调到中挡。

“萨瓦娜说你是个好人,”黛西看着我,把双手放在空调出风口上,“这次谈话能保密吗?”

“你不想被写进报道里?”

“天哪,当然,我不想别人知道我们在谈他。”

“他?”

“你能保证保密吗?”

我点点头。

“汉内斯,”她说,“我是他的女孩。”

“我不会把你写进去,”我摊开双手,让她看我手里没有任何录音设备,“你可以畅所欲言。”

黛西摇摇头,一副犹豫不定的样子。

“你想再考虑考虑?要不要喝杯咖啡?”

黛西微笑着朝我点点头。

我跳下车,去店里买了两杯卡布奇诺和两块丹麦酥饼。

“他有问题,”她说,好像刚才我在店里时她一直在排练,“没人知道这件事,连他妻子都不知道。”

我等着下文。

“他的眼睛有问题。”

我喝了一口咖啡,疑惑地看着她。

“他患有某种退行性眼病。对他这种人来说得这种病太可怕了,他20多岁时就知道了这事,但别人不知道,因为他戴隐形眼镜。他的病情已从中度发展到了重度。我刚认识他时,他有500度近视,现在已经发展到1000度,没准更高。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他会失去狩猎许可证和持枪执照,无法在自己的森林里狩猎。本来今年他就没通过检查,拿不到许可证的,但他和警方关系好,所以他们还是给了他,但告诉他这是最后一次了,是他生涯中的最后一个狩猎季了。”

“好。”

“好什么啊,对汉内斯这种人来说一点也不好。他大概从11岁起就开始打猎了,在献出初吻前就打到了一只雄驼鹿,剥了它的皮还掏了内脏。除了打牌,打猎就是他生活的全部。每年一到夏天,他就开始筹划秋冬季的打猎了。而他们告诉他这是最后一次了,他怎么受得了。”

我拿着咖啡杯示意黛西继续。她没喝咖啡,也没吃东西。

“他对我真的很好,但现在我怕了。其他女孩子都抱怨说他对我太好了。她们没当着我面说,但我知道。汉内斯现在的嫉妒心更重了,他不准我和别的男人说话,甚至连看都不能看他们一眼,不管是否在俱乐部。他让工作人员监视我。这不切实际,你说呢?他只是我的客户,姑且也算是我的朋友,他有妻子的。我得有自己的生活,你理解吧?所以我……”她打住话头。

“继续。”我捏住指尖,像承诺保密的女学生一样做了个在嘴上拉拉链的动作。

“我有个朋友,老家是哥德堡的,目前在伦敦发展,挣了很多钱。她让我去找她,住她那儿,她帮我介绍去她的俱乐部上班。我有些积蓄,随时可以走。”

我瞬间脑补了一幅画面——她飞去伦敦重新开始人生,在上流社区梅费尔工作,闲时和朋友流连于高档酒吧,她的朋友在我脑中成了塔米的样子。她过着我应该过的生活,我突然有些嫉妒她了。

“好主意,”我咬了一口丹麦酥饼,“在伦敦哪个区?”

“不清楚,只知道离希思罗机场很近,回家很方便。”

我的妒火瞬间灭了。丹麦酥饼黏黏的果酱把我舌头和上颚粘在一起,我喝了一大口咖啡把它冲下去,“希思罗机场,好的。”

我抹去嘴角的碎屑,看着她道:“这事你没跟汉内斯说,对吧?”

黛西咬紧牙关,转过头看着前方的高速公路,喝了一小口咖啡。

“我已经收拾好行李了,”她看着高速公路上的车流,深吸一口气,转头看着我,“我得小心,因为他以前说过,如果我敢离开,他就会找我。他一直心存幻想,觉得我和他可以找个地方开始新生活,他打牌我跳舞,以此来谋生。我打电话把这事跟警察说了,但他们全不当回事。一个脱衣舞娘说的话,他们怎么可能放在心上。但是你……这就是我想和你谈的原因。我认为你需要调查汉内斯和他……”她顿了一下,“和他一直在做的事。”

“一直在做的事?”

“我不是很肯定。”

“你在怀疑什么?”

“这么说吧,他最近脾气暴躁得很。他觉得自己在韦姆兰的生活完了,如果不能在自己的地盘上打猎,那还有什么意思。你不知道当地人对狩猎有多看重,这是他们祖祖辈辈的生活。我担心他正在或者即将做一些非常糟糕的事情。”

“你知道是什么事吗?”

黛西打开车门准备下车。

“黛西,等一下,求你了。”

“我知道的就这些,真的,我得走了。只是……”她停顿了一下,“让警察去查查他,警察会听你的。”

黛西的身影消失在加油站的商店里。我坐在车里想了一会儿,考虑着如何向托德说这事。一辆雷诺驶进来停在加油泵旁。我看到萨瓦娜坐在驾驶座上,戴着眼镜,模样和之前有点不一样。黛西上车后,车开走了。我抑制住了想跟上去的冲动,上了高速公路向南行駛。

乌特加德森林隐隐出现在路的另一边。现在是白天,也没下雨,我一时冲动,做了个决定——我还去森林,进去再出来。不,在里面待段时间再出来,我要直面它的黑暗。我不怕。不会有事的。我是女人,不是猎人,我没有枪,我不是目标。我会没事的。我回想了下黛西说的话。虽然我不喜欢汉内斯,但还是有点为他难过。难过之余,我还关心着一个问题:绝望之下,汉内斯会做出什么事来?黛西安全吗?弗丽达安全吗?

我先回到镇上,把车停在缝纫用品店外面。我踏进店里时,门铃响了一声。

我想买卷结实且颜色鲜艳的毛线。比约肯夫人从后面的房间走出来,但一看到我,脸色顿时沉了下去。

“嘿。”我招呼道。

比约肯夫人只是点点头,双臂抱在胸前。

我挑了一团红色羊毛线球,里面混了点安哥拉兔毛,毛茸茸的,很厚实。我把毛线球放在收银机旁。

比约肯夫人抽了抽鼻子,“你觉得在加夫里克做生意很容易吗?”

“什么意思?”

“反正你的根又不在这儿,对吧?”

我递给她一张100克朗的钞票,“你在说什么?”

“一直还觉得你人不错。哼,我真是个傻子。”

“你说什么?”

“镇上的人都是基督教徒,世道艰难的时候,我们抱团取暖,互相帮衬生意,我买你的,你买我的,目的就是让大家都能活下去。但是,你这个从斯德哥尔摩大城市来的小姐,自作聪明写的那些报道,告诉全世界加夫里克发生了什么事。这是什么?这是背叛!每个人都在谈论你做的事,写的文章。每个人!你不该说我们镇的坏话。我们住在这儿。你说小镇的坏话会严重影响我们的生活。”

也许莱娜是对的。也许我坚持原则写出的报道让人焦虑。我应该听莱娜的话,她说过“对社区应该怀有赤子之心”。或许,不管我喜不喜欢,在这么一个鸟不拉屎的偏僻小镇,一个把生存作为第一要务的地方,规则是不一样的。

“对不起,”我说,“我不知道什么——”

“你在这里没有任何牵绊,可以在毁了一切后拍拍屁股走人。”她怨恨地说,“倒霉的只是我们。”

她把毛线球放进塑料袋,打开收银机,把找的零钱放在柜台上。

“我想你误会了,我写的是——”

“你当然会这么想,你当我们是没脑子的白痴。你可以去别的地方买毛线,我不在乎。”

我把找的硬币划拉进钱包,然后拿起毛线球,带着难以名状的屈辱出了店门,出门时门铃又响了一声。我回头透过窗户往里看,嘴巴微张着。比约肯夫人瞪着我,我看着她的脸,读出了她的唇语:“给我们留条活路吧。”

第四十章

我行驶在高速公路下面的柏油路上,目的地是乌特加德森林。我知道我能行的。我很兴奋,像刚喝了六杯浓缩咖啡。我打开手机。

“嘿,弗丽达,是我,图瓦。”

“嘿,亲爱的,你好吗?”

“不错,”我说,“我今晚不用工作,你想去看电影吗?”我想跟她说说比约肯夫人的话,也许还有黛西的话。我得弄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你说过你喜欢看电影,电影院正在放乔治·克鲁尼主演的新电影。”

“肯定想去啊,但是,”弗丽达的声音平静了一些,“汉内斯今晚在家,所以我不能出门,不过你愿意来我家吗?就我们三个,我做了好多野生蘑菇和核桃汤,还有黑麦饺子。所以,今晚你别去看克鲁尼,来看卡尔松夫妇,怎么样?”

我手指轻敲着方向盘,这倒是个绝佳的机会,也许我可以了解到一些内情。

“我来,只是又给你添麻烦了。”

“哪里话,见到你高兴还来不及呢。7点怎么样?”

“好的,7点见。”

我挂断电话,拨打塔米的手机。她要么没开机,要么正在和别人通话,因为呼叫转到了语音信箱。我再拨,仍是语音信箱。她在哪儿?现在谁还用语音信箱啊?我继续拨号,助听器电池发出哔哔的警告声,得换电池了。我想塔米肯定关机了,决定稍后再试。

森林边界有一堵黑乎乎的悬崖,有黑色的鸟在崖顶盘旋,看着像乌鸦,但体形稍大,可能是渡鸦。我下了柏油路,上了一条在谷歌地图上看到的乡间小道。路很颠簸,散落着一堆堆马粪。开了一段时间后,我拐上一条土路,真要感谢这辆皮卡是四驱车。我把车停在森林界线外,背上背包,带上半包酒胶糖、毛线球和手机。我站在仍有温度的引擎盖旁,面对着树林。塔米说我需要直面内心的恐惧,她说得对。

我计划在森林里待两个小时,然后在暴风雨来之前离开。应该没问题。我会走护林员走的小径,这种路不准四轮摩托和狩猎皮卡通行。

我沿着小径走了约半小时,看到成堆的粪便,不知是什么野生动物留下的。獾?驼鹿?还是猞猁?

突然,一个人从树丛间走出,跳过沟渠。是个50岁左右的女人,黑头发。是那个我在镇上看到的骑自行车的女人。她身穿红色外套和黑色运动裤,拎着一个巨大的蓝色宜家购物袋。我俩擦肩而过时,她低着头看地。我瞥了一眼她的购物袋,里面装了半袋金黄色蘑菇,带着干燥的苔藓和泥土,目测有上百个。

“祝贺!”我说,“看起来挺美味。”

女人没说什么,径直从我身旁走过,朝我停车的地方小跑而去,我站在原地盯着她宽阔的背影。我听说过当地人会想尽办法来保护自己的蘑菇采摘点不被别人知晓,但她这种冷漠的态度还是让我震惊。

现在是白天,林子里没那么黑,气温可能在3度左右。我跳下沟渠,跌跌绊绊地走进阴森森的松树林。我走过三棵树,然后原路折回。我能看到护林员小径,左转就是我停车的地方,没问题,如果发生什么事,我就顺着这条线路逃生。我笨拙地把手伸进背包,拿出红色毛线球。毛线很柔软,像爸爸去世前的妈妈那样温柔。在妈妈放弃她的爱好——桥牌、编织、烘焙和观鸟,辞掉配镜师工作,放弃生活和我之前,她是个温柔的妈妈,就像我手里这团柔软富有弹性的羊毛線,给人带来美好和安全感。

我把毛线线头拉出来,拴在旁边一棵云杉齐腰高的位置,绕了三圈,打了一个结。我扯着线拉了拉,确认它足够结实。我转身朝林子里走,就像洞穴探险爱好者进洞穴探险一样,生命线在手中徐徐展开。越往里走光线越暗,气温越低,地面也越发不平,但有毛线就不怕,只是得时不时地拍打脸上的蚊子。

我转过身,红色毛线穿插在花岗岩石和倒在地上长满苔藓的树枝间,像一条细细的血迹穿过荒野。前面的地势有点陡峭,白桦树也多了起来,伸向空中的细长枝丫比松枝娇嫩。我正要迈下一步时,突然感觉地下有个黑乎乎的东西,于是忙收住脚后退一步。我看清了,是一只死鸟。

我蹲下,认出这是只乌鸫。它翅膀张开,头朝着路前方,有光泽的喙像指南针上的三角形标记。尸体上有苍蝇在嗡嗡叫,还有蚂蚁爬来爬去,但看样子这只鸟并没有死多久。

我跨过去,继续往前走。蚊子越来越多,有一只还挑衅似的一直在我眼前打转。我听到身后有声响,回头却没看到任何动静。没事,我是女人,我没带枪,我不会是杀手的目标。我继续往前走,毛线在身后延伸。我上了一座矮山,来到山顶,前面是风景优美的山谷,山谷中间空地上孤独地杵着根烟囱。我下了山,手中的红色毛线球越来越小了。

这里原是一座农舍,现已变成一片废墟,除了石头地基和一根烟囱,没留下什么了。根据一块标牌上的说明文字,农舍的主人是一个叫阿尔伯格的佃农,19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住在这里。我现在就站在他的房子里。烟囱有双层巴士那么高,孤零零的显得很荒诞,不过我想屋里其他木制家具,随着时间的推移早就腐烂了。烟囱底部连接着一个壁炉,壁炉上面堆着木板和树枝,感觉随时可能倒塌。地基上覆盖着泥土、树叶、树苗和苔藓。废墟上只有一样东西还没被风化,我摸了摸,是一张窄窄的单人床床架,已经锈迹斑斑,只剩下了框架和弹簧,看起来比现在普通的单人床小,像儿童床。我听到头顶有鸟叫声,抬头看到两只猛禽——可能是老鹰或秃鹫——在树梢上方盘旋。一朵云飘过头顶,光线变暗了,鸟儿叽叽喳喳地飞走了。

我离开已成废墟的农舍,走出空地,上了另一座小山。空气中有股腐烂的味道。我回过头,看到那根历经沧桑的烟囱孤独地杵在那儿,像老人骨节暴突的手指。到了山的另一面时羊毛线快用完了,这面山坡更陡,不过不是悬崖,而是一块像房子那么高的巨大岩石。我坐在岩石上面,塞了一把酒胶糖进嘴,想体验下水果鸡尾酒的效果。感觉太棒了,我像在吃豪华版的什锦水果拼盘。我低下头,除了树什么也看不到。我坐在岩石上,双脚悬空,四周都是云杉。一阵风刮过,树梢沙沙作响,但我坐的地方仍然十分安静。我把已经变得很小的毛线球塞进背包,顺手拿出一瓶可乐。我打开可乐,喝了半瓶。

探险行动就到此为止吧。我把助听器音量调小,凝视着树木。我的位置与树身上较低的枯枝齐平,而远远高于扎进潮湿地面的树干。我想起了爸爸,抬头看天,不由得胸口一紧,空中乌云翻滚,快下大雨了。我强迫自己集中精力,回想着入睡前爸爸粗糙的脸颊贴在脸上的感觉,他的声音,我向他跑去时他弯下腰张开双臂迎接我的姿势。我眨眨眼,眼睛刺痛起来。

我现在几乎什么都听不到,脑子里全是爸爸的形象,似乎还能闻到他身上的烟味。我抬头看着云层,伸手去拿松软的红色毛线球,这时我看到妈妈也加入进来和爸爸站在一起。泪水从我眼角滑落。他们在一起,我很安全,妈妈很高兴。不,她不高兴,我明天会去看她,她离高兴还差得很远。

眼泪来得比我想象的快,但我知道,坐在这块长满苔藓的岩石上,我正在努力解开重重心结,就快成功了。我抬起头。鸟儿已经飞走了,乌云滚滚,冷空气弥漫在眼前的树林里。

突然传来一声枪响。我用力眨眨眼,四处张望。

它在那里。一开始我没看到它,因为它站在两棵粗大的云杉之间一动不动。我低头看它,它抬头看我,我们谁都没有动。驼鹿摇头晃脑躲避马蝇,连带下巴下的灰色胡须也抖动起来。之后它弯下腰去吃食,虽然从我的角度看不到它在吃什么,但应该是浆果或树苗。

眼泪一阵阵涌来,流也流不尽,伴随着我抽泣干呕的声音。声音惊动了驼鹿,它停止咀嚼,再次抬头看着我。我想明白了很多事,虽然我整个身体乃至拿在手中的毛线球都在颤抖,我却一点都不害怕。我看着天,爸爸在那儿,离我只有几米远,我却触不到。我慢慢止住哭声,低下头,驼鹿已消失在树林里。我站起来转身往回走。烟囱附近有动静。我先是听到树枝的沙沙声,接着看到一个穿灰色衣服的男人,手里提着一个装有步枪的枪盒。

第四十一章

我停下脚步,那人很快消失在松林中。从背影看那人确实像维戈,但肩比维戈宽些,可能是汉内斯狩猎队里的某个猎人。

我站了五分钟,然后顺着毛线原路返回,开着皮卡走了。

回家后,我休息了一会儿,洗了个澡,穿上深蓝色裤子配白色长袖T恤,外搭海军蓝羊毛开衫。

风很大,周六晚上的斯托尔大街很安静。我开车出了小镇,很快就看到了乌特加德森林。在拐上通往莫森村的车道时,天空下起了雨夹雪。最先经过的是收藏家的住处,花园里的太阳能灯无惧风雨闪烁着微光,好像眼睛在一眨一眨的。接着是出租车司机的家,沃尔沃停在车道上,屋里开着电视。还没到木雕工坊,我已闻到木柴燃烧的烟味。姐妹俩还在忙活,我车经过时,她俩头都没抬一下。我刹住车,往回倒,在工坊外停下来。我既然敢独自进树林,就有勇气面对她们。

我跳下车,冲到她们面前。

“有什么事吗,姑娘?”科妮莉娅问道。

我把手放在臀部,“我希望不会再有巨怪出现在我的公寓。”说出这句话后我感觉好多了。

科妮莉娅转向阿莉塞,“我们丢过巨怪吗?有没有哪个不见了?”

“没。”阿莉塞回答。

“那就不是我们的巨怪,姑娘。”

“如果再在家门口看到巨怪我会报警。”

“随你便,姑娘。我们……”科妮莉娅朝后墙走去,两支一模一样的步枪靠在墙板上,“正在给蒙克福什手工艺品交易会赶活,你在这里会影响阿莉塞的工作,最好赶快离开。阿莉塞,你是不是也是这样想的?”

“是。”

她俩重新开始埋头工作,但我没有退缩,问道:“你们为什么离开挪威?”

科妮莉娅抬头看着我,手里仍握着凿子,“也许你需要一副新助听器。我说了,你最好马上开车离开,姑娘。我们看着你走。”

我愤恨地转身回到车上,继续赶路。突然前面出现一个身影,我忙猛踩一脚刹车,车停下时有些打滑,安全带紧绷在我身上。是一只鹿,身上长着斑点,像可爱的小鹿斑比。它站着看了我一会儿才把头转了过去,穿过车道,好像一点也不害怕,后面紧跟着另一只鹿。两只鹿跳过沟渠,消失在树林里。

刚才急刹车时我咬破了嘴唇,现在我继续前行,不过车速慢多了。戴维的房子里有灯,但我没看到狗。那棵倒在车道上的树已被汉内斯锯断后清理走了。过了这里再走一段曲折的路就到位于森林中心的弗丽达家了。

弗丽达的房子看起来总是很温馨,那座灰色小屋虽看着奇怪,却给人一种“这里是小村庄”的感觉。

夫妇俩的车并排停着。旗杆被狂风吹弯了,感觉下一秒它就会折断。我拿着一瓶梅洛红葡萄酒下了车,低头缩脖朝房子冲去。

我刚靠近前门,门就开了,弗丽达一把将我拉进去,给了我一个笨拙的拥抱。

“这身打扮不错。要我给你拿条毛巾还是吹风机?你可别着凉了。”我从弗丽达的唇语中读出她所说的话。

“我没事,”我边说边扫了室内一眼,想看看汉内斯在哪儿,“不能沾水的是助听器。”我把手伸进口袋,拿出助听器戴上并打开开关,耳里立刻传来轻柔的乐声。

“来杯酒?”弗丽达问。

我把梅洛红葡萄酒递给她,“今晚不行,我得开车。你喝酒,我喝水就行。”

弗丽达不再勉强我,客厅里的音乐换成了一首摇滚情歌。

“家里矿泉水喝完了。自来水行吗?”

我点点头,和她一起进了厨房。厨房里不知在煮什么,香气扑鼻。弗丽达递给我一杯水,水不太清澈,呈浅棕色。不过这很正常,這里位于深山老林,没有市政供应的自来水,都是在自家花园里打水井,酸性土壤中的铁让水变成了褐色,没准还含有几百年来腐烂的有机物。地板很暖和。弗丽达端给我一盘酥脆的点心,我一口气吃了好几个。

“希望你不要觉得我在偷窥你的生活,”弗丽达在汤锅旁转过头来,“但你感觉还好吗,亲爱的?你好像哭过。”

她怎么看出来的?都是几个小时前的事了,而且我回去后小睡了一会儿,洗澡化妆,还滴了很多眼药水。

“荷尔蒙的作用,”我边说边挥了挥手,“汉内斯在哪儿?”

“哦,我没跟你说吗?他偏头痛发了。他工作很辛苦,经常干到深夜,在那个位置上压力大嘛。他今天很早就上楼休息了,我一会儿把饭给他端上去,今晚就咱俩在这儿吃。不过,他让我代向你问好。”

“希望他尽快康复。”

“我去拿我的秘方,马上回来。”

“能跟你一起去吗?”

弗丽达先是微笑,接着皱起了眉头,“不,你留在这儿,这儿暖和。我去去就来。”

透过窗户,我看到弗丽达把一件羊毛外套搭在头上挡雨,弓着背向灰色小屋走去。小屋屋顶的风向标在大风中转个不停。在安全灯的映衬下,她看起来像个自带光环的英雄,散发出的光芒把飘落的雪花照得晶莹剔透。

弗丽达回来了,丢了三坨冰块状的东西在开得咕噜咕噜的炖锅里,然后将冰格盒放进洗碗机。她搅拌了一会儿,加入粗海盐、黑胡椒以及从烤箱里拿出来的六个素丸子。

我们在餐桌旁坐下,像两个正在约会的恋人。野生蘑菇汤异常鲜美,配上奶油和扁叶欧芹,口感浓郁,比上次的汤还好喝。丸子很大,是用黑麦面粉裹着碎核桃仁做的,外脆里软,每个都吸饱了汤汁。

“美味,”我赞叹道,“太好吃了。”

弗丽达笑着说蘑菇都是在乌特加德森林里采的。她给我添了一碗汤,把给汉内斯的食物放在托盘上,加上一瓶啤酒,给他送去了。

弗丽达回来时,我已经吃完了第二碗,正拿起一片面包准备涂黄油。在把木制黄油刀从黄油中拔出来时,刀不慎碰到了开衫袖子,留下了一块污迹。

弗丽达走过来说:“脱下来放进洗衣机洗一下吧,这种精羊毛我有独特的洗涤方法。”

她伸出手,我把毛衣脱下来递给她。

“新鲜污渍很容易洗掉,放心好了。”

她走向一扇门,我猜门后是洗衣房。过了一会儿她回来了。

“昨晚我在电视上看到一个听力障碍者,说起话来连你一半都不如。我当时就想,图瓦能像正常人一样说话真是太厉害了。”

我差点把面包从嘴里吐出来。

“我接受过多年的语言治疗,遭了很多苦,不夸张地说,堪比在地狱里受煎熬。”

弗丽达把汤端走,从冰箱里拿出两个装着浓稠奶油状液体的小碗。

我继续道:“我小时候,每天放学后还得去上特殊课程,所以我的语音语调跟听力正常的人一样。”

“我得说这课上得太值了,你的发音很好听。”

“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我想给我妈建一间附屋,以便她出院回家后可以住。当然,我不是自己建,但我要指导木工。”说谎让我的肚子绷得紧紧的,“我没多少这方面的知识,你外面那间小屋看着不错。我可以和你一起进去看看,找点灵感吗?”

“你妈妈要这种小屋干吗?”

“主要是当储藏室用,也许还会有一间客房,让住家护工住。我妈住的地方靠近维纳恩湖,风景相当不错。”

弗丽达看着我,“我们那间小屋放的都是汉内斯的私人物品,他的各种工具,还有杂七杂八的东西,这些东西他当作宝贝呢。我们不能不征得他的同意就进去。”

“就进去看一眼行吗?”

她笑了,眼睛透过窗户朝小屋瞥了一眼,然后又回到我身上,“那,走吧。”

弗丽达从门厅架子上抽出把雨伞。我把助听器取下来放进外套口袋里。风太大,弗丽达费了好大劲才打开前门。刚开始的几米还好,因为门廊上有雨篷,出了雨篷后我们就开始跑。雨伞被吹翻了,金属骨架支棱出来,像豪猪受到攻击竖起身上的刺。风也吹乱了她的头发。弗丽达说着什么,但这种天气下我无法读唇语。我来到小屋门口,她没有跟过来,而是走向角落,把手伸到木头墙板下面,从石头地基的缝隙里掏出一把钥匙。我觉得脸都冻僵了。弗丽达刚把门打开我们就冲了进去,门砰的一声自动关上了。

我在裤子上擦干手,戴上助听器。弗丽达打开荧光灯。我俩站在一起,半个身子都被打湿了。这是个车库,但里面没停车,而是放着很多松木架子,上面放着油漆罐、链锯、螺丝钉收纳盒什么的。地上铺的是复合地板,有些地方已被踩得凹陷了。一个低矮的架子旁放着一个捕鼠器,诱饵是一小块牛奶巧克力。靠墙放着冰柜,发出嗡嗡的声音。对面墙上钉着长钉子,钉子上挂着几圈电缆线、一个睡袋、一包剃须刀和一盏野营灯。我还看到了汽车清洁设备,以及一排用螺丝固定在墙上的木箱,都用挂锁锁上了,其中一个正面刻着三叶草。

“箱子里放的是枪吧?”

弗丽达抹掉睫毛上的雨雪,融化的睫毛膏顺着脸颊流淌下来,像黑色的泪水。

“只是除草剂肥料这些东西。皮特和我们住在一起时,为了安全起见,汉内斯把这些都锁起来了。”

“皮特?”

“我们的儿子,”她微笑着叹了口气,“我们已经快20年没见过他了。”她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十字架握在手中。

“对不起。”

弗丽达对我笑了笑。我不知道她脸上的水是雨水还是泪水,但她看起来显得憔悴了许多。

“他现在在哪儿?以前是做什么的?”

“他是一名工程师,很有前途,但大学毕业没几年就离开了我们。他染上了赌博,和卡尔斯塔德的一个女孩私奔了。据我上次得到的消息,他们现在——至少那个时候——住在西班牙。还是你妈妈有福气,有你在身边陪着。”

我重重咽下一口唾沫。

弗丽达擺弄着那把变形的雨伞,想把它复原。她的手冻得通红。

“你得体谅我们放捕鼠器,图瓦,这是我们对付老鼠的唯一办法。”

我原以为她说的是那个用巧克力做诱饵的捕鼠器,但顺着她指向一张工作台的食指,我看到了工作台下的粘鼠板。粘鼠板上粘了一只老鼠,老鼠已经筋疲力尽了,还在拼命挣扎。

外面的风越刮越大。我看到屋里有一堆《加夫里克邮报》,目测有30份,最上面那份是上周出的。带有巧克力诱饵的捕鼠器突然啪的一声合上了,我和弗丽达吓得跳了起来,这时灯熄了。

第四十二章

“没事,”弗丽达说,“屋里有电筒。”她打翻了什么东西,之后按下了电筒开关,“快来,我们赶在汉内斯出来前回屋。”

我们冲出小屋,来到主屋前门,弗丽达打开门把我推了进去。

屋里很黑,但音乐声还在,声音更大了。

“音响用的是电池。”弗丽达解释道。

“要不我现在就回家吧,”我说,“留在这里只会给你添麻烦。”

但我听不到自己说话的声音,可能是助听器进水了。我把助听器取下来用嘴吹着。

“汉内斯,”弗丽达喊道,由于有手电筒照亮,我能清楚地读出她的唇语,“汉内斯!”

我把助听器放回耳朵里,一只完全没声音了,另一只要好些,只是有些干扰,像调谐不良的无线电台。

“我得走了。”我说。

“嘘,”弗丽达关掉手电筒,“听。”我们站的地方离门厅与客厅的交界处有一臂之远,那里没有灯光。

我听到前门有敲门声,弗丽达过来,紧紧挨着我。

“开门,弗丽达,让我进来。”

她说了声“抱歉”,去了门口。她亮着手电筒打开门,汉内斯出现在门口,雨水顺着脸颊滴下来。

“该死的电力公司,你怎么不在报上登几篇批评稿?不想着维护电缆,就知道偷工减料,我们住在输电线的尽头就该倒霉吗?动不动就停电!”汉内斯冲我说。

“你的偏头痛怎么样了?”我问他。

“你说什么?”在电筒光的照射下他显得体形巨大,虽然不高,但几乎和门一样宽,挡住了我的去路。

“弗丽达说你身体不舒服。”

汉内斯看向弗丽达,脸上露出失望的表情,“我身体好得很。”

弗丽达瞥了我一眼,她的眼神在说“别跟他计较”。

“现在不能上厕所了,”弗丽达站在我身边道,“我们可以生火,木柴多的是,但井泵是电动的,所以现在不能上厕所,不能洗澡,不能用洗碗机和洗衣机。哦,天哪!”她用手捂住嘴,手上的结婚钻戒在电筒光下闪闪发亮,“你的开衫还没洗好呢。”

“我改天来拿。谢谢你的晚餐,弗丽达。我现在就走。”

“你可能从没考虑过住在森林里的种种不便吧?”汉内斯说。

“确实没有。”

“就知道你会这么说。”汉内斯站到一旁,把门让了出来。

“再次感谢,我们很快会再见面的。”我走了出去,以最快的速度冲到车上。我坐在车里大口喘气,两只助听器都受潮不能用了。我用冻得发抖的手转动车钥匙点火,但没有反应。我呼吸急促起来,一缕头发遮住了眼睛,握着方向盘的手滑溜溜的。我再次转动钥匙,车仍没反应。四周漆黑一片,万籁俱寂。我低头看了一眼,原来是我把变速杆挂在了前进挡。我以前从没犯过这种错误。我把变速杆拉到空挡,转动钥匙,引擎启动了。

我慢慢开着车,想起那只小鹿。它不像我,不会因停电而害怕。鹿才不在乎黑不黑呢。我走完了车道上最曲折的路段,来到戴维·霍尔姆奎斯特的住处,没看到狗但能看到他的房子,镜面窗户反射着车灯光。车道上坑坑洼洼的,灌满了冰凌和泥浆,还有大得像戏水池的水坑。木雕姐妹不在工坊里,但火炉仍在冒烟。整个村子一片漆黑。我开始下山,除了松树什么都看不到。

维戈家里点着蜡烛、小茶灯,厨房窗台上放着烛台。本格特的房车看起来也没异样。我现在已经出了树林,松了一口气。

很快我看到了灯光。高速公路上有几辆送货的卡车,长长的雨刮器来回摆动。小镇灯火通明,这里没有停电。在我左边,麦当劳后面,我看到一群群的漂亮女孩和男孩,他们正在欢度周六晚上。接下来经过的是被泛光灯照得亮堂堂的曲棍球场。我喜欢看在夜间举行、有泛光灯照明的体育比赛。不管天气如何,灯都开到最大。从路上看不到球场,但可以看到半空中钢架上的灯光照亮了展台一侧赞助商的标志——汉内斯·卡尔松供职的SPT纸浆厂。

今晚汉内斯似乎很紧张,很害怕,很绝望。我没有机会好好搜索他的小屋,但至少知道弗丽达把钥匙藏在哪里了。

第四十三章

我醒来,从去湿罐里取出助听器戴上,然后打开一扇卧室窗户,街上铺着一层薄雪,像是撒的糖霜。空气中有股甘草味。一只黄蜂在窗玻璃上嗡嗡打转,像个醉汉正在找进屋的门。

今天我要去看妈妈,和她共享一段真正只屬于我和她的美好时光。我给她买了一条羊绒毯作为圣诞礼物,但可能等不到圣诞了,今天就给她。

去警察局的路上我一直在喃喃自语。警察局的门没锁,我按了门铃,托德手里拿着杯子出来了。他向我举起手,五指张开,用唇语说了个“五”,然后走回后面的内部办公区。

我明白他是让我五分钟后再来。我朝加夫里克酒店走去。酒店大门两侧各点着支蜡烛,但不是那种常见的表明正在营业的花园用蜡烛,而是顶上有防雨盖的墓地用蜡烛,可以燃烧24小时。这种蜡烛很贵。我猜他们用完了普通蜡烛。

我转身回到警察局。现在门开了。我走进去,取号机显示的数字是21,我取了一张号。

“嘿,图瓦,我没多少时间,这个时候我们正忙得不可开交呢。”托德说。

我微笑着看了看空荡荡的等候区。

“我说的是后面的内部办公区,今天真的很忙。你有什么事?”

我把手放在接待台上。

“可以跟你和局长一起谈谈吗?”

托德笑了,“想都别想。跟我说就行了,而且只能说一分钟。”说完他开始看表。

我开口道:“你们应该去汉内斯·卡尔松家看看。他家旁边的小屋里有专门放枪的柜子,就在架子后面。你们还没找到凶器,可以去那里搜搜看。他眼睛快瞎了,不能再打猎了,所以很绝望。如果你和局长不马上去看看,我就打电话给斯德哥尔摩的警察局了。我在那里有认识的人。”

“你说完了吗?”托德笑了,眼睛仍盯着表。

我点点头,他把目光移到我身上。

“卡尔松有眼病的事局长早就知道了。你以为他最后那张狩猎许可证是谁发的?你以为我们一无所知?我记得他有三本枪支执照,分别对应着两支步枪和一支霰弹枪。不管怎样,有枪柜不违法,其实我还希望有越来越多的人能妥善地保存武器。给你透露个独家消息:我们在电视上呼吁大家提供线索有反馈了。现在后面的办公室里正在开会讨论这事呢,已经有了个主要嫌疑人。”

我扬了扬眉毛。

“你得跟别人一样等消息。”托德说。

“你們不能两条线都查查吗?”

“你了解的事实不全面,图瓦。我答应你,如果正在调查的这个嫌疑人被排除了,我们会调查汉内斯。我现在得走了。”

最后几句话我没听清楚,助听器从昨晚开始就不对劲。虽然干燥剂去除了大部分水分,但效果仍然大打折扣。幸运的是,托德说话时嘴张得像马嘴那么大,隔着一条街我都能读出他的唇语。

托德输了开门的密码,回到后面的办公室。我看到比约恩站在里面,还有另外三四个人。当门关上时,比约恩转身看着我,用手揉了揉鼻子,我又看到了他手腕上的文身。一个红色“K”和一颗红心。我脑海中浮现出一幅画面,但不是他妻子的脸。

而是一张扑克牌。

我走到寒冷的户外,脑子里嗡嗡作响,一个谜团解开了。我去了警车专用停车场。那里停着七辆车,其中四辆没有任何标记或者贴的是民用标记。

我来到报社门口,里面没开灯。一辆白色出租车从我身后驶过——我看到报社玻璃门上反射出车的影子。我把脸贴在玻璃上。门锁着,但我想莱娜应该在里面,她办公室的门开了条缝。我敲了三下门,她出来了。

“星期天还在工作?”我问。

“和约翰吵架了,”莱娜举起一只手,“别问了。”

我们进了她的办公室,办公桌上摆着一份上周末出的《纽约时报》。

“没什么比得上在这里读报更让人兴奋的事了。”她指着头版道。

我清了清喉咙,“那个赌博圈里的事,多说点来听听。”

莱娜皱了皱眉。

“我是说扑克俱乐部。你说过有传言连议员都是它的会员。”

她抽了抽鼻子,“很多年前的传言了,说俱乐部是由四个玩家组成的,赌注很高,有很多女孩陪着花天酒地。玩家们行事霸道,都有奇怪的代号,也许涉及一些房地产的暗中交易。这儿的人把这个圈子称为‘游戏。”

“你知道参与者都有谁吗?”

“大家传言中的那个议员在90年代去世后,我再没听人提起过这事了。”

“也许这个圈子还在,而且我认为比约恩就是其中一员。”

“好吧。”

“汉内斯也是。”

她皱皱眉,“说下去。”

“我不知道,但汉内斯可能是美杜莎,而比约恩在保护他。汉内斯的眼睛快失明了,今年是他有狩猎权的最后一年,但他和他周围的人都知道,如果不能打猎,他们还算什么男人。有些人还指望着靠猎物来养家呢。汉内斯有个儿子,但他搬走了。虽然有妻子弗丽达,但我觉得两人各过各的,他们的恩爱是装出来的。本尼·比约恩摩森跟我说过,汉内斯枪法很棒,在他见过的枪法最好的人中,汉内斯绝对排得上号。”

“你有确凿证据吗?”

“他们说的‘游戏有可能就是指美杜莎,我听说过SM,高风险大赌注的游戏。”

“是脱衣舞娘跟你说的这些吧?”

“谁说的有什么关系?听着,我们之前都以为是那个变态的代笔作家干的,但我认为住在村子尽头那个受人尊敬的有钱人才是真凶,他杀人的原因可能是沮丧或嫉妒。也许他的牌友也参与了,或者帮助他不被警方抓住。汉内斯什么都有,但他失去了或正在失去他最为看重的东西。”

“有意思的想法。对了,你知道戴维·霍尔姆奎斯特父母的事吗?”

“只知道他们都死了。你问这个干吗?”

莱娜挠了挠脸,“他们死的时候戴维在场。那天他通过了驾考,他说趁着天气好,带他们出去兜兜风,结果撞到了树上。父母当场死亡,但戴维活了下来,毫发无损。”

“我不知道这事。”

“那你现在知道了。戴维是车上唯一一个系了安全带的人。当然这可能跟他父母的死无关,但我认为你应该知道。仅仅因为警察没有证据并不意味着戴维不是美杜莎。你把你对汉内斯的怀疑跟托德或卡尔斯塔德的警官说过吗?”

“托德现在正忙着调查一条线索,他压根儿没把汉内斯和美杜莎联系起来。感觉整个加夫里克的人都团结起来保护汉内斯似的。”

“他人缘确实好。”

我扬了扬眉毛。

“那么,你有什么计划?你说的可能有些道理,但到目前为止不过是猜想,甚至说得上是诽谤了。”

“写完后我把稿子发给你,还会给你看些具体的东西。我要跟进扑克俱乐部的事。等把这些都搞清楚后我会联系警方,但不是本地的警察。我现在得走了,去卡尔斯塔德。”

“哦,去大城市放松下也好。”

“我是去探望卧病在床的妈妈,不能再往后推了。”

莱娜的表情温和下来,“多加小心,图瓦。不要暴露自己,不要老想着古老的神话传说。记住,我很高兴你在这里,但我希望在你还年富力强的时候,能去这里工作,”她轻轻拍了拍桌上的《纽约时报》,“听到了吗?可以从各种渠道去调查汉内斯,但不要有什么先入为主的看法。”

我出了报社,来到ICA超市,买了些杂货,还给妈妈买了件礼物。我看到那个之前接受过采访的漂亮女收银员在一号收银台,就走了过去。

“一共830克朗,你有会员卡吗?”

我摇摇头,“你看到汉内斯·卡尔松,就是纸浆厂的老板,来过这儿吗?”

她微笑道:“大家都说他好像是镇上唯一一个不需要零钱的男人。”

“你什么意思?”我掏出卡准备付款。

“他把买的东西搬上汽车后,懒得为了退10克朗的押金而把购物车推回来。”

一个女人在旁边收银台付款后撞到我身上。她和朋友在一起,我认出曾在缝纫用品店里见过她俩。

“聋哑人。”其中一个对另一个说,声音大小刚好能让我听到。她脸上有颗痣,痣上长着根弯弯曲曲的毛。

“还是个同性恋。”另一人接道,“聋子,哑巴,同性恋,称得上是三连击了。”

我还没来得及斥责她们,漂亮女收银员说:“请输密码。”

我气愤地转过身来输了密码。我真想咬那两个女人,但等付完钱后,我四下张望,发现她们已经走了。

我闷闷不乐地往家走,天上乌云密布。回到家后,我做了奶酪三明治,味道很棒。用的是便宜的白面包,嚼了几下,面包就变成一坨甜面糊粘在上颚上。我拿起手提包和给妈妈买的玫瑰出了公寓,朝皮卡走去。

第四十四章

我驶出停车位,拨打了妈妈的手机。她没接,不过这很正常,她现在需要花点时间才能够到手机,或者由他人把手机交给她,所以我挂断了。车开上斯托尔大街时,我再次拿起手机,屏幕上出现了一条弗丽达发来的短信,说她正在卡尔斯塔德的百货公司购物,问我是否需要买什么东西。我回复说我稍后会去那里,所以不用麻烦了,感谢她的好意。我重拨了妈妈的号码。

“喂,你好,谁啊?”

“妈妈,是我。我说过今天要来看你,现在已经上路了。”

我等着她说话,但那边没声。

“妈妈,你还在听吗?如果不堵车的话,我大概3点到。”

“今天是星期天,”她说,“路上不会有很多车的。”

“你今天感觉怎么样?”

“还好。”

“我这就来让你开心开心。你有什么想要的吗?”

我听不到她的回答,只听得到电流杂乱的噼啪声。

“妈妈,我听不到你的声音。”我超过了一个骑自行车的人,“我给你带了礼物,很期待见到你,最近太忙了。”

“你说那些人是那个作家杀的?”

“妈妈,我们3点见,到时我会给你一个惊喜。我挂了,要上高速了,再见。”

我打开左转灯,驶上前往卡尔斯塔德的南行车道。我打开收音机,但后视镜中有什么东西引起了我的注意。是灯光,闪着警灯的警车从我身边飞驰而过,驶向高速下面的地下通道。我想都没想,向右拐了个弯,一脚油门跟了过去。我看了看后视镜,打了半圈方向盘转向E16高速公路。今天我不能让妈妈一个人待着,我必须去,但我可以推迟一个小时。也许警方查到了什么新线索:一个枪支经销商记起曾卖给过汉内斯一支二手步枪,或者黛西在去伦敦的路上给警方打了电话,或者木雕姐妹做了违法的买卖,或者维戈除了练习打靶外还做了别的事。

我上了E16高速公路下的柏油路。我看看后座,上面放着滑雪外套和背包,还有相机。

沃尔沃警车开得很快,我看到乌特加德森林时,警车已驶上了前往莫森村的小道。我右转,高速冲上粗糙的砾石车道,汽车悬架抖了几下。也许警方查到了汉内斯的同谋?是维戈吗?警方如此大张旗鼓地行动,会惊动整个村庄,甚至整个加夫里克镇吗?

我朝收藏家的房子驶去,看到警灯已停止闪烁,三辆警车停在花园里。我放慢速度,在离房子约30米远的地方停下车,从后座上拿起相机。

相机有长焦镜头,所以不需要双筒望远镜。我看到有四五个警察,好像是两男三女,站在房子外面。不,他们正在把屋里的东西搬出来。

警察们都戴着口罩和乳胶手套,脚上穿着靴子。草坪上堆积着成堆的杂志和一个装满圣诞装饰品的大纸箱。一个男人走了出来,是托德,把手里抱的玩具小屋和报刊放在一起。我把这些都拍了下来。

我知道房车里有人,因为我看到它在摇晃,但从我所在的位置看不到任何人脸。两名警官从屋里拖出一张沙发,沙发上堆着陈旧的洗涤剂盒和大纸箱。有人拿着霓虹灯标牌走出来,玻璃碎了,我看不清字。从他们进出的速度来看,我判断他们还在清理门厅处的堆积物。一名警察拖出来一张塑料布——不,这是一个放了气的塑料戏水池,上面放着多本相册,相册封面因受潮而起泡发卷。

我慢慢地向前开,看到托德拿着卷蓝白相间的警戒线走出来,在花园前设置警戒区。因为没有树木和电线杆,他把警戒线松垮垮地拉在灌木、鸡舍和大石头上,看起来很可笑。

我停下车,降下车窗,开始拍照。托德朝我走来,但我没理他。从这里可以透过房车车窗看到里面。我看到本格特正双手抱头痛哭流涕。我把相机放在腿上。

“你够了,”托德说,“请马上把车倒回去,别挡着路。”

“这不是公共道路,托德,我还没弄完呢。”

“快走。”

两名女警从屋里出来,拖着个神龛,就是在意大利和西班牙路边常见的那种纪念圣母玛利亚的神龛。这个是由松木制成的,涂了彩漆,有放蜡烛的小架子。

女警把神龛随意地扔在菜地里,压扁了卷心菜。本格特还在哭。我下了车。

“托德,”我招手叫他过来,“我很快就走,给我点内幕消息好写稿子。”

托德看着我摇了摇头。

“一点点就行,求你了。”

托德回头看了一眼房子,擦了擦靴子。他靴子上粘着一些从屋里带出来的东西。

“有人打来匿名电话,说楼上主卧藏着一具尸体,是几年前有人在上面玩性游戏出了事。我不知道是真是假。说实话,我真不想周日下午跑到这里来,但我不得不来,因为这是我的工作。我俩最好各忙各的,我在这儿勘查现场,你回办公室写稿子。”

我上了车,透過相机镜头看向楼上窗户。墙上爬满了常春藤,多年未洗的玻璃窗上面满是桦树花粉。我把目光移向房车,看到本格特用一块白手帕擦了擦眼睛,摊开双手,在辩解着什么。

“托德,我要去汉内斯·卡尔松家。我知道你不想再听我多说什么,但你知道事情不对劲。留个警察给我,就30分钟。”我指着本格特的房车,“让他别走,在这儿等我30分钟。”

托德弯腰从松垮垮的警戒线下钻过,朝我走来。

“你没听到我说的话吗,图瓦?屋里可能有一具男人的尸体,还可能藏着本格特的旧军用步枪。这枪可能和我们推算的凶器年代相当。放弃你的推论和想法,还卡尔松一个清静吧。”

我关上车窗,驱车朝莫森村深处驶去。村里空荡荡的。出租车不在,维戈可能去教堂了。我再次给妈妈打电话,第三次拨号时她接听了。

“谁啊?”

“是我,妈妈。我在去你那儿的路上了,但会比约定时间晚一个小时,对不起,没办法。”

我能感觉到她在电话那头微笑,似乎她很高兴我让她失望了。

“真遗憾。”

“我会来的,妈妈。我会补偿你的。我们4点见。”

我听到线路上有咝咝的电流声。

“我听不到你说话。”我说。

“我说……”手机突然断线了。皮卡正在爬坡上山,这里没有信号。起雾了,路边飘浮着小片小片的雾。我决定等回到E16高速公路上时再给妈妈打电话。

木雕姐妹肯定也去教堂了,戴维也不在家,我没看到他的车,也没见着那只狗。我继续往前开,轮胎下是两条光滑的灰线,两轮中间的路面上长着毛毛糙糙的草。我在雾中进进出出,像在云中飞翔。我来到汉内斯和弗丽达的私家车道入口,他们的房子里灯火通明。

车道上没有车。我快速来到主屋门前,手掌由于紧张出汗变得黏糊糊的。没人在窗户前,也没人从房子里出来。蓝色防盗报警灯亮着,没人在家。

我把车往回开,在戴维家门外的停车区停下,拿好相机、背包和外套下了车。

“真是个惊喜。”戴维·霍尔姆奎斯特的声音从露台下传来。屋门敞开着,他站在门框中,歌剧音乐从他身后传来。

该死,他的车为什么不在这儿?

“嘿,”我说,“介意我把车停在你这儿几个小时吗?”

戴维穿着淡黄色的马球衫,没有穿鞋。

“请便。”他摆摆手臂,示意我进屋。

“对不起,我失礼了,我赶时间,要进林子里去。”

“就五分钟,给个面子嘛。我要写一篇以失聪人士为主角的短篇小说,也可能是长篇小说,我还没想好,我们要做些研究。进来,我给你做杯芮斯崔朵。”

“芮斯崔朵?”

“一种速溶咖啡,用的是埃塞俄比亚咖啡豆,一杯下去保你精神焕发。请进来吧。”

我朝他走过去,风很大,推着我进了屋。戴维用平板电脑调低了音乐音量。

我们去了厨房。看到不锈钢台面上没有小牛头,我着实松了一口气。厨房干净亮洁,没有在煮东西。

“很高兴你能来。”

“嗯,但只能待一分钟,我得跟进一条线索。”

戴维盯着挂在咖啡机上方的钢制咖啡勺看了一会儿,将一个中等大小的勺子从钩子上取下来。如果不是想着附近有警察,我不会待在这家伙的厨房里。

“你的狗呢?”我问。

“这个坏家伙,把我车的内饰啃烂了一半,所以我把它送到学校学规矩去了,晚点会回来。”

戴维把咖啡豆放进钢碗中研碎后,舀了一勺黑色粉末,并用食指将粉末表面抹平。他边抹边闻,看得出心情很好。他在机器进料口处轻叩勺子,直到咖啡粉全部抖进机器,然后按下按钮,在出水口下放上一对白色小杯子。

“给,”他说,“尝尝味道。”

我拿起杯子喝了一口,“味道好极了。对了,可以问你个问题吗?不会见报的。你一直住在这儿,有没有听说过一个秘密扑克俱乐部,赌注非常高?”

戴维笑了,嘴唇上的疤痕拉长了,“你说的是‘游戏吧。”

“是吗?”

“我会说关于这个俱乐部的传言九成都是虚构的,传言说这个由四人组成的精英俱乐部在这里已经存在了几十年,也许50年。据说入会规则严格,出来一个接收一个,而且仅限邀请入会。‘高额赌注不仅仅是指钱,更是指俱乐部会成就你的事业,也会毁掉你的职业生涯。前不久有人邀请过我的律师奥斯卡·克雷维克,但他拒绝了,他知道俱乐部的成员都做过什么龌龊事,才不屑与他们为伍呢。”

“都有谁在俱乐部?”

戴维盯着我的耳朵,我凝神细听,把他说的每句话都记在脑子里。

“这我就不知道了,奥斯卡不会说的,毕竟能进去的都不是一般人,不过现在的成员相当谨慎。我确实听说过用女孩做筹码,以及某种入会仪式的事,但就像我说的,九成都是虚构。”

“能不能猜下俱乐部里有谁?”

“不,但如果镇上开始调查这件事,让我可以安静地写作,我会很高兴。我应该起诉被人骚扰,我已经和奥斯卡讨论过了。”

我喝完咖啡,准备离开。

戴维说:“可以借一只助听器吗?”

“干什么用?”

“研究。”

我摇摇头,碰了碰左耳里的助听器,“谢谢你的咖啡,戴维。我得走了,谢谢!”

“不客气。”他盯着我的耳朵说。

我离开了戴维的房子,前往汉内斯和弗丽达的家。途中我感觉树林里有人,是戴维在跟踪我吗?不,我看到的不过是一棵老橡树投下的影子。我眼望前方,雾没那么浓了。当我来到弗丽达的住处时,我看了下手机,没有信号。我走到灰色小屋旁,左耳助听器发出电池将耗尽的最后警告。我摸了摸口袋里的电池盒,放心了。我在小屋地基的缝隙里找到了钥匙。

第四十五章

我进了小屋,屋子里的两扇百叶窗虽关着,但还是能透进些许光线,所以不必开灯。进屋后我直奔那个大冰柜。

但随后我来到面向主屋的窗户前,掀起百叶窗一角往外看。外面除了积水的草坪、薄雾和树木外,没有别的东西,也没看见汉内斯和弗丽达。天知道汉内斯此刻在哪儿,可能在脱衣舞俱乐部,而弗丽達应该是在卡尔斯塔德——她每周日都会去那儿。这是我最好的机会。我回到冰柜旁打开盖子,里面放着冷冻汉堡、豌豆、冰淇淋和冰格盒,大隔间装的是各种猎物,除野鸡、火鸡、兔子外,还有切成长条已经冻得发黑的肉块,我想应该是某种体形巨大的动物——鹿和驼鹿——腰腿部位的精瘦肉。我四处翻找,尖锐的冰晶粘在指尖上瞬间即化。我盖好盖子,把目光移向一堵没有窗户的墙。

我从左看到右,刨花墙板上钉着许多长钉,挂的东西有:一台暖风机,五根电缆线,三把羊角锤和四把重锤,一排按尺寸大小排列的螺丝刀和凿子。我想找的是20世纪中叶的步枪以及与扑克相关的东西,比如有关俱乐部规则的手册。我很快看到一个装着油漆刷的篮子,接着是个工具台,应该是汉内斯自己做的,两张木栈板立起来当桌腿,一扇旧门当台面,用螺栓固定在木栈板上。台面两侧挂着虎钳,上方墙上挂着电锯,垂下来的电线像猫尾。电锯旁是三把链锯。靠近天花板处有两个钉子,挂着除草机和一个绿色的塑料燃料桶。

之后我转向另一面墙,这面墙上钉的是一些架子和柜子。我看到一卷卷绝缘材料、电工胶带、收纳在硬塑料盒中的新挂锁、陶瓷花盆、园艺工具、瓦刀和手套。我走动时,地板在脚下嘎吱作响,有的地方还因受潮而隆起。

柜子有的是用二手橱柜改造成的,上面加了把挂锁,有的是自己做的木箱,箍着自行车钢丝锁——这屋里锁的种类还真多。我拉了拉柜门,想透过门缝看进去,但什么也看不到。空气中有股霉味。助听器发出哔哔声,我拍了拍牛仔裤口袋,摸到电池盒在里面。

我数了数,上锁的柜子有16个,大小不一,小的两个跟鞋盒差不多大,最后一排的三个枪柜则又高又大。我下意识地把钢锯从墙上摘下来。我停顿了一下,转念一想,这里没用过的锁多的是,破坏了换一个就是。汉内斯就算会发现,也不会是马上。现在得千方百计找到我想找的东西。我走近上次看到的那个有三叶草图案的木箱,上面有个小挂锁,我开始锯细细的金属锁钩,但锯条左右滑动,无法固定在一个位置上。我回过头,看到一把钢丝钳,也可能是断线钳。我张开钳臂,用钳口夹住挂锁并用力挤压,我的手臂因用力而颤抖,锁断了,砰的一声掉在两个柜子之间。我打开盒子,发现里面装着三瓶除草剂。

我审视着牢固的大槍柜,是用金属材料做的,必须要用钥匙才能开锁,我没法撬开,只能留给专业人士了——如果托德算专业人士的话。我移开几个沉重的木盒,来到一个顶部有盖的收纳箱旁。树林里传来一声枪响,我飞快瞟了眼小屋的门。我用断线钳剪断锁,打开箱子。

箱子里装的是色情杂志和录像带,看起来年代久远。我随手拿起一本杂志翻了翻,是东欧的文字,像匈牙利语或罗马尼亚语。图片全是赤裸的身体和鲜血。我又翻了几本,图片似乎不是真的,是化妆的效果,只是这妆化得很拙劣。这不是暴力,而是讽刺漫画,虽然恶心,但一看就是假的。录像带看起来似乎都是些主流影片,有瑞典的,但大多是外国的。我把东西放回去,盖上盖子,走到最后一面墙前。

我小心地移开一堆折叠得整整齐齐的防水油布,下面是一些透明塑料盒,装的都是衣服。我打开盖子,有的盒子装的是少年装,有的是婴儿的衣服鞋帽,有的是幼童的小衣小鞋。把盒子推回去时,我感觉盒子后面有什么东西。我把盒子挪到左边,看到了一张粘鼠板,上面粘着只老鼠。这时我突然听到了汽车的轰隆声。

我环顾四周,如果有人进来,我往哪儿躲?我把百叶窗左下角的叶片转了个方向。是汉内斯。我要不要赶快离开这里?不过他没锁车,也许只是回来拿个东西,马上就会走。但我又转念一想,住在这种地方根本没必要锁车。我来到另一扇窗户前,肚子紧贴着冰柜,把百叶窗掀开一条缝。汉内斯进了主屋。他上了楼,站在楼上望着窗外。他把头向后仰,指着自己的眼睛——我反应过来,他在戴隐形眼镜或滴眼药水。他穿上一件套衫,从我视线里消失了。一分钟后,他拿着步枪走了出来。

我离开窗户旁,把目光投向地面。我感觉汉内斯就是美杜莎,不,不是感觉,我能肯定。我四处张望,想找个合适的藏身之处。我去了工作台下,把身子缩成一团蹲在两个支柱之间,膝盖紧挨着下巴。门开了,我听到汉内斯进来的声音,但看不到他,只感觉到随着他的走动,地板被压得下陷。他走得更近了,现在我可以看到他了。他从我身边走过,来到钉了很多架子的那面墙前,拿起一把小刀放进迷彩裤口袋里。我半闭上眼睛,害怕我的弹珠——爸爸生前常这么称呼眼睛——会离我而去。我视力非常好,这可能会惹怒汉内斯。他的靴子差点碰到我的脚,他的膝盖和我的脸齐平。从我这里看不到冰柜,但我记得我把背包放在冰柜旁边了。该死!我暗暗祈祷汉内斯别往那个方向看。汉内斯打开了一些东西,但我看不到是什么。我祈祷助听器不要发出哔哔声,在这个时候可千万不要有任何声音,包括呼吸声。他离我只有一臂之遥。

汉内斯离开了。他一只手拿着步枪,另一只手拿着一个小纸盒——盒子看起来像我在比约恩摩森枪店看到过的装弹药的盒子,右肩上缠着一圈绳索。我听到门砰地响了一声,之后小屋里又恢复了寂静。

我没听到汽车启动的声音。我从工作台下钻出来,心仍然怦怦跳着。我轻轻拨开百叶窗,汉内斯正走进树林,可能是去和狩猎队的伙伴会合,当然也可能是去干别的事。他拿着枪,枪口向上,艰难地穿过泥泞的草地,走进乌特加德森林的薄雾中。

汉内斯在开车经过本格特家时,一定看到了停在那儿的警车。比约恩跟他说了什么?我很惊讶汉内斯没有发现我躲在工作台下,就像一只被粘鼠板粘住的老鼠。我拿出相机拍照,其实没什么可拍的。这里每家都有这样的小屋,用来放置杂七杂八的东西。

我掏出手机,没有信号。我听到外面有声音,很近,是从窗户的另一边传来的。汉内斯回来了!我再次潜入工作台下面,把身体蜷缩成一团。我手里还拿着相机,我用手盖住朝外的镜头。我不小心碰了一下支柱,忙伸手去扶稳它,但台面上的某个东西——可能是虎钳或电锯——没有用螺钉固定住,因晃动发出了响声。门慢慢打开,我听到汉内斯走了进来。

地板吱呀作响。汉内斯是不是感觉到了有什么不对劲?但门没关,所以我想他会很快离开。我听到他掀开了冰柜的盖子,在里面摸索着什么。听声音他正在把冻在里面的东西——也许是桶装冰淇淋和硬面包——移开。我想象着食物堆积在他右边,想象着冰柜的灯照亮了他半边晒黑的脸庞和银色的头发。现在更安静了。他找到他要找的东西了吗?我不能出声,希望助听器不要发出哔哔声,肚子也不要咕咕叫。我听到他又拿出了一样东西,好像这东西和别的东西粘在一起了,他用力拉扯着,直到把它扯下来。之后他把其他东西扔回冰柜并盖上盖子。他发现了什么?他离开冰柜,我看见了他的靴子,然后听到门打开的声音。他走出去,门砰地又关上了。

我等了一会儿才钻出来,快步走到窗边,但只看到了碎石、水坑和雨。他一定带着冰淇淋或其他什么东西再次进入森林了。

不,他没拿冰淇淋。我看到冰柜盖子上躺着一只鹿。是一只幼鹿,要不就是体形较小的那种鹿,没有头和脚,只有一个又长又黑的躯干和四个残肢。我又观察了一下外面。主屋里很安静,汉内斯的车还在车道上。鹿的腹部有一个纵向切口。我猜是汉内斯干的,他把鹿的腹部划开,取走了内脏。我注意到鹿的腹腔里面有什么东西亮闪闪的,看起来像金属,也许是黄铜。我走过去,摸了摸鹿,把切口朝两边拉开,从腹腔里面掏出一颗中指大小的子弹。

第四十六章

我惊得张大了嘴。鹿的体内竟然有子弹?我有股冲动——一股荒谬但发自内心的冲动——想打开冰柜把它放回去,但我没动。我检查了手机,这里没有信号。

我走过去推开门,发现外面下起了毛毛细雨。我回到屋里拿起背包,突然想起还没拍照,于是用相机对着鹿拍了几张,但没有碰它,也没开闪光灯。

我注意到鹿的颈部末端有什么东西露了出来,蓝色的三角形状。我试着推了推,它牢牢地粘在冻得硬邦邦的鹿肉上。这东西是塑料做的。我又用力推了推,它终于脱落下来。我把手伸进鹿的腹部切口,抓住那个东西。它比我想象的要大,寒气逼人。我把它拉出来。是一个冰格盒,弗丽达用来存放冻肉块的那种蓝色橡胶冰格盒。我松了口气,把它翻过来放到冰柜盖子上。接下来我呼吸停滞了,恶心欲呕,但我没有发出任何声音。我低下头,逐行逐列地看着冰格里的东西,耳朵听不到任何声音了。

冰格盒里是12只眼睛,每只眼睛放在一个格子里,排得整整齐齐。

它们——四只棕色、两只淡绿色和六只蓝色的眼睛——直瞪瞪地看着我,冰格盒一端尚空着两格。這时我注意到一只棕色眼睛旁带有一丝红色人体组织,顿时感到灼热的胃酸直冲喉咙,我极力抑制住恶心想吐的感觉,把胃酸生生地咽了下去,咬紧牙关看向别处。时间仿佛停滞了。世界仿佛只剩下我、一个嗡嗡作响的冰柜、一只被宰杀的鹿和12只眼睛。

我拿起相机对准冰格盒,感觉很不舒服,这12只眼睛就意味着六个人失去了生命啊。

六双眼睛,但迄今为止只发现了五具尸体——90年代的三具加上最近的两具。那么,乌特加德森林里的受害者应该还有一个。他是在90年代遇害的,还是现在?这具尸体被遗弃在茫茫松树林中,没人知道他遇害。汉内斯到底是什么人?他是想以某种方式来使用这些眼睛?还是只是收藏起来当纪念品,就像书房里的羚羊头?难道这就是想脱离扑克俱乐部的人必须付出的代价?我要把它们放回冰柜里保存吗?我不能碰它们。我不能,也不想。

我踉跄着走进蒙蒙细雨中。我用力呼吸,却无法消除舌头上的呕吐味。紧接着我又冲回小屋。汉内斯可能在外面——站在车道上或躲在房子后面的岩石上——守株待兔。

我拿起背包,把相机放进去,然后从墙上取下一把大扳手。虽然有防熊喷雾剂和刀,但沉重的扳手让我更有安全感。我轻手轻脚走到主屋旁,以墙体为掩护四处张望,在窗户玻璃上看到了自己苍白的脸。我戴上头套,看到主屋后面岩石旁的树在晃动,接着看到了汉内斯宽阔的背影。

我四下望了望,然后朝主屋后面走去。我会在安全距离内跟踪汉内斯,一旦手机有信号就立即报警。我不能让冰格盒中最后两个冰格被填满。树林里只有汉内斯一人,还是扑克俱乐部的人都在?如果比约恩是红桃K,那么汉内斯是什么?俱乐部的游戏规则是什么?

这时突然传来一声枪响。我僵住了,左手拿刀,右手持扳手,四处观望。又是两声连续的枪响,第一声的回响尚未消失,第二声已接踵而至。我回过头,房子已看不到了。我把目光投向最后一次看到汉内斯的地方。不管往哪个方向看,景物都一样,都是成熟待伐的松树。在一个空心树桩旁,我看到泥泞中有脚印。我跟着脚印走。

在密林里追踪了一段路后,我终于看到了汉内斯的身影。他正在穿过下方的一片山谷。我停下脚步,掏出手机,还是没有信号,电池只剩下14%的电量了。

我又迈开步,慢慢靠近汉内斯的行走路线,用树做掩体,从一棵树走向另一棵。左耳的助听器在提示音响过后自动关闭了。只剩一只助听器了,但我有备用电池,可以闭着眼在20秒内换好电池。我手背上被蚊子叮了几个大疙瘩,又红又痒。我正想挠挠脖子,又听到两声枪响,不过离这儿很远,是从房子和车道那边传来的。

森林无边无际,我感觉自己是在做噩梦。地面崎岖不平,我走得很小心,免得掉进獾洞,或从岩石边滑落下去。我时不时能看到汉内斯,他穿行在桦树间,时隐时现。这儿可是他的地盘。

我低头看表,发现手腕上落了只正在吸血的蜱虫。没有丝毫停顿,我用手指和拇指捏住蜱虫想把它扯下来。它淡灰色的肚皮破了,沾了我一手指甲的血。

手机在振动,是莱娜发来的短信,说法医在受害者里卡德的两个眼窝中发现了咖啡残余物。我停下脚步。这么说凶手是戴维·霍尔姆奎斯特,我想起了他那些咖啡勺。不是汉内斯。但是,冰柜里的眼睛如何解释?难道是两人合伙作案?我打电话给莱娜但没打通,信号太差。我想一定是戴维和汉内斯联合作案。

我看到汉内斯闻了闻空气,然后检查地面。他用手摸着脚下的苔藓和泥土。他是在打猎。他稍微变换了下方向,翻过一个陡峭的岩石斜坡。我跟在后面,裸露在外的树根和填满腐叶的坑洞让我的脚吃尽了苦头。

我上了一个斜坡,坡顶有棵被大风刮倒的云杉树。越过树,植被越发密集了。一丛黑莓灌木钩住了我的大腿。在这黑暗的松林里穿行,真是让我伤痕累累。

我掏出手机,踮起脚尖挥了两下,总算有了一格信号。我用快捷键呼叫托德,但还是打不通,拨打112也是一样。我好不容易摆脱黑莓灌木丛的纠缠,前面是一片长长的空地,周边散落着桦树和一堆堆岩石,就像有人出于某种原因把它们安排在这里似的。汉内斯蹲在空地中央,我看到了他的银发和虎背。他正用枪瞄准着什么,似乎是在追踪密林里的猎物。我想起了汉内斯枪托上的三叶草标志,它应该代表的是扑克俱乐部。汉内斯是该死的俱乐部之王。汉内斯放下枪,站起来,若无其事地继续前行。

我没有从空地上穿过去,没有掩体我会暴露自己。我绕着空地的边缘走,在棕色的泥水和齐膝深的泥炭藓中艰难前行。我看到了至少四个蚂蚁窝,高高的蚁山像圆顶帐篷。森林里到处都是旺盛的生命。我走到与空地尽头齐平的位置,透过云杉树干间隙看到了汉内斯。现在雨下大了,成群结队的蚊子盘旋在我周围。这时,我踩到了一根松枝,之前我踩过无数根掉落的松枝都没事,但这根发出了咔嚓一声脆响。

汉内斯快速转过身来。

第四十七章

我躲在树后一动不动,思维也停顿了。

谢天谢地,汉内斯没有发现我。过了片刻,他慢慢转过身去,嗅了嗅空气,继续向前走了。

我长舒了一口气,跟了过去。尽管手在颤抖,但我还是边走边不断查看手机,一旦有了信号,我会马上呼叫托德,让他们赶过来。

汉内斯加快了步伐,身轻如燕般穿梭在林间,而我则跌跌撞撞地紧随其后,拼尽了全身力气才勉强没有跟丢。

我之前把左耳的助听器取下来了,以免受潮。我觉得没必要冒险换电池,所以左耳目前是空的。我能感觉到耳朵里湿漉漉的,有微风灌进来。而右耳则能听到刺耳的啸叫声——是风的回声。汉内斯突然停了下来,躲到一棵树后,好像被人发现了一样。我也迅速躲到一棵桦树后面,但这棵树还不够粗大,不能完全挡住我的身影。汉内斯应该是在监视什么,没把枪举起来。

时近傍晚,天色越来越暗。我尽量贴紧桦树,似乎树木是值得信赖的。树枝上挂满雨滴,雨水顺着树干流下来,沾到我的嘴唇和眉毛上。汉内斯现在举起了枪。我希望他开枪,这样一来一切就结束了,尽管我不知道他的猎杀目标是什么。

但汉内斯慢慢放下枪,调整了一下站姿。我听到了枪声,连续三声,然后静了一分钟左右,又响了两声。一共发射了五发子弹。枪声离这儿很远,但肯定是在林子里。是本格特还是警察开的枪?要么就是某个猎人先杀了一只小鹿,接着又杀了母鹿。莱娜曾告诉我,猎人不会先射杀母鹿,因为他们不会让小鹿失去父母,就算一分钟也不行,所以先挨子弹的永远是幼鹿而非成年鹿。

汉内斯此刻在那棵欧洲赤松旁等着,神情非常专注。我也想专注地盯着他,但有什么动静吸引了我的视线。我看到一只黑鸟在树枝间飞来飞去,好像还看到了一只老鼠,但也许只是树叶在黑暗中摇晃。

我站在桦树后面一动不动,蚊虫绝对感激我这点。蚊子和蠓虫已钻到我衣服里面,就像电影院里男孩子跃跃欲试的手。有只蜘蛛不知从哪儿冒了出来,顺着看不见的蛛丝往下降,我退后一步让它从我面前经过。蜘蛛不大,青柠色。根据我在学校学到的知识,这种蜘蛛是有毒的,鲜艳的颜色是用来警告掠食者别打它的主意。

汉内斯拿起枪,枪管贴在树干上,双脚分开。我看看他,又把目光移回来,看到一只蚂蚁从手背上爬过。

汉内斯放下枪,朝搭建在空地尽头的狩猎塔走去。我待在原地,看着他一肩扛枪,另一肩上搭着绳索,爬上了狩猎塔的梯子。很快,他的身影消失了。

枪声响起,刺耳的轰鸣声传进了我右耳的助听器里,比之前听过的枪声都响。很显然,开枪的人就在附近。之前栖息在树上的鸟儿拍打着翅膀,鸣叫着飞走了。我闻到了死亡的味道。

空地宽度有10米,但有足球场那么长。我慢慢接近狩猎塔——搭建在一棵白桦树上的棚屋。这棵白桦树在一个树根上长出了三根独立的树干,棚屋就搭建在离地约4米的地方,看起来像一个由三根树干支撑起来的大托盘,横向围着几块木板作护栏,顶上有一个用塑胶瓦楞板做的简易屋顶。我躲在一棵松树后面,观察着狩猎塔,发现塔背面的林子里还有一个人。很快,那人朝狩猎塔走来。他看起来比汉内斯年轻,有点像戴维·霍尔姆奎斯特。

我慢慢往后退了五棵树的位置,让自己隐身在林中。透过树间缝隙我能看到狩猎塔的局部,在我和塔之间的地上长着很多蘑菇。我把目光从蘑菇上移开,看到戴维正抬头望着狩猎塔。戴维也是扑克俱乐部的一员吗?他是黑桃还是方块?他家的第二间客房就是游戏场所吗?一身黑衣的戴維爬上了粗糙的松木梯。

我看了下手机,仍然没有信号,电量只剩下7%了。我想把扳手放进外套口袋里,但口袋太小,怎么也放不进去。一只乌鸦在我身后鸣叫。手机上出现了一格信号,但转眼又消失了。我把手机举到与眼齐平的位置,看能否恢复信号,就在这时,一具躯体从狩猎塔上掉了下来。

第四十八章

躯体几乎是悄无声息地落到苔藓上,就像在放无声电影。我想一定是戴维把汉内斯推下来了。

他踩着狩猎塔粗糙的松木梯子下到底部,转过身来。天哪,不是戴维·霍尔姆奎斯特。

是弗丽达。

我快要窒息了。

弗丽达?

我盯着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难道说,弗丽达发现了黛西的事,跟着汉内斯回了家,又跟踪他到了这里,然后把他推了下来?这么说,她已经看到了在冰柜上慢慢解冻的冰格盒?天哪,我不敢想下去了。

突然,汉内斯的头动了一下,弗丽达弯下腰看着他。苔藓太深,我看不到他的脸,只能辨认出头发、肩膀、臀部和一只靴子的轮廓。弗丽达挺直身,一动不动地低头看着他。

我躲在远处也一动不动地望着这一幕。毛毛细雨淋湿了剩下的那只助听器,随着一阵噼啪声,所有的声音都消失了。弗丽达把汉内斯的身体翻过来,我看到汉内斯的胸口在流血。他被子弹打中了。这么说,刚才那一枪是弗丽达开的?她在空地的另一边,从狩猎塔背面的林子里开枪射杀了汉内斯。

那只出了故障的助听器没发出警告声就自行关闭了。我取下它塞进胸罩,那是烘干它的最佳地方。

现在,我两耳空空没了助听器。我盯着弗丽达,她则盯着她的丈夫。我想汉内斯应该死了,他看着像个死人。他和弗丽达的两支步枪靠在狩猎塔的桦树上。我的手机还是没有信号,电量也只剩下6%了。我拉开背包,慢慢拿出相机。

我站的地方离空地边缘有六棵树的距离。我知道不能用闪光灯,也不能让弗丽达看到相机镜头。我不能走得太快,不能踩到树枝。我想悄无声息地拍个照,然后慢慢后退到安全地带,再迅速开溜。

弗丽达仍站在那里看着汉内斯,也许她在祈祷,也许她只是接受了事实。我以极其缓慢的动作把相机举到眼前,检查了闪光灯是否关闭。拍照时我眼睛一直盯着弗丽达的脸,随时准备着她转过头来冲我咆哮。好在她没动。现在我有了照片,有了写报道的素材。我以同样缓慢的动作把相机放回背包。

这时,弗丽达拉开衣袖口袋的拉链,拿出一把小刀。天哪,她要剜汉内斯的眼睛吗?我可看不了这一幕。我蹲下来,手撑在地上慢慢向后退了一步。我想后退十几步后就开跑。

但第四步踩下去时,我感觉踩在一个湿乎乎的东西上。我以为踩到了蛇,但低头看到的却是动物的内脏,还闻到了一股胆汁味。

我强作镇定,透过纵横交错的树枝,看到弗丽达单膝跪在汉内斯尸体旁。滑溜溜的内脏散落在我周围,发出酸臭的味道。我又后退了一步,不得不以手撑地,以免滑倒。我再退了一大步,靴子把一块石头撞飞了,好在弗丽达没听见。再一步,手碰到了一丛枯死的灌木,我低下头,看到身下躺着个驼鹿脑袋。

我看着驼鹿暗淡的眼睛、浓密的皮毛和断掉的脖子,看着蛆虫、苍蝇以及其他参与尸体分解的蠕虫,不禁干呕起来。驼鹿脑袋有马头那么大,也许还要大些。应该是只母鹿,因为没有鹿角。我抬头看向狩猎塔那边,现在已经离弗丽达和汉内斯很远了,加上光线也暗,只能看到模糊的身影。就在这时,我手机的提醒铃响了,愚蠢的我竟然忘了,我预定了时间在今晚洗衣。

第四十九章

我关掉手机,眯起眼睛看向弗丽达。她手里拿着寒光闪闪的小刀,站在离我约十棵树远的地方。我无法呼吸。她拿起靠在桦树上的步枪。

她摆弄了一下步枪,要么是在装子弹,要么是打开了保险栓。但她没把枪举起来,而是靠在臀部。

弗丽达开始说话了,但光线太暗,我读不了唇语。我猜想她可能说的是“谁在那儿”、“出来”或“现身吧”之类的话。我蹲着一动不动,时间仿佛停滞了。

弗丽达朝我这边走过来。我躲在枯死的灌木丛后面,一动不动。她环顾四周,朝我这边走过了两棵树,然后是三棵树。

千万别动,图瓦,我脑中现在只剩下了这一个念头。

弗丽达拐过一棵白桦树,但接着又拐了回来,继续朝我走过来。我屏住呼吸。她举起步枪径直走向我,在那一大堆驼鹿内脏前停下。

我读出了她的唇语:“站起来。”

我慢慢地站了起来。我别无选择。她走上前,伸出一只手扯下了我的头套。

“图瓦?”化着精致妆容的弗丽达露出震惊的表情,“你跑到这儿来干什么?”

我指着耳朵摇了摇头。

她点了点头,似乎明白了我的意思。她凑近我,步枪再次落在臀部位置。她开口说话,说得缓慢且清晰,以便我能读唇语。

“你怎么在这儿,图瓦?”

“我以为汉内斯是美杜莎。没人相信我,所以我跟踪了他。”

弗丽达扬了扬眉,摇摇头,“来,我们去开阔的地方,天黑后跑到密林里可不好玩。”

她抓住我的手,牵着我朝她丈夫的尸体走去。来到狩猎塔下,我松开她的手,看着汉内斯。他死了,眼睛虽还睁着,但皮肤已经变得惨白。

弗丽达递给我一个小保温瓶,好像我们是参加野营旅行的童子军,我摇摇头。她抬起汉内斯的胳膊,从他肩上取下绳索。

“我做事的时候得把你绑起来。别担心,我不会伤害你的,图瓦。我只想完成我正在做的事,再把现场清理干净。我不想你在林子里乱跑迷了路。把手伸出来。”

我照着她说的做了,她在我左腕上打了一个结,然后轻轻拉着我朝一棵欧洲赤松走去。这棵树在空地边上,是附近最粗的树。她推着我,让我面向树干。她把绳子绕过树干,未打结的另一端系住我的右手。我就这样面朝着树干被绑住了。

我能闻到她身上的铃兰香水味。

“等我幾分钟,完事后我们就回家。”

我现在看清了她手里的刀。这不是刀,是一把银茶匙,就是之前我在她家用过的衬在精美丝绸上的那种茶匙。她紧紧地握着银茶匙。

“等等,”我说,“那些也是你干的?90年代那几起?”

弗丽达摸着茶匙的勺端。

我还记得她之前在厨房用茶匙挖奶油,“待在这儿我很害怕,你能和我说说话吗?”

弗丽达微笑着把茶匙放回衣袖口袋里。这就是死者眼里咖啡渣的来源。凶手不是戴维,也不是汉内斯,是她。

“我知道这完全是意外,弗丽达,”我说,“我会告诉警察这是一起枪击事故。你没有碰他的眼睛,所以我会告诉他们这是个意外。”

“这不是意外,图瓦,”她说——我读的是她的唇语,“但你能这么说真是个好人。”

我意识到第二次进小屋的人是她。我原以为是汉内斯回来了,不是,是她。她一直把步枪藏在那只鹿的腹腔里。

“为什么?”我问。

“什么为什么?”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弗丽达?”

“为什么这么做?”她说,“因为我不得不。你明白吗?这些所谓的男人毁了非常神圣的东西,他们自轻自贱,堕落成了害虫。说害虫都抬举他们了。我得把这些害虫清理干净。”

“他们做了什么该死的事?你又做了什么?”

“他们做了什么,”弗丽达摇摇头,“他们亵渎了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图瓦。他们有幸找到好女人结婚,拥有美满的家庭,这可不是人人都能遇到的好事。我爸敢说他一生坦荡,但这些男人呢?他们把自己的幸福给毁了!当妻子苦苦等着他们回家时,他们却在和妓女、荡妇、猪猡鬼混!一旦有了第一次,他们就再也不会回头了,所以我不得不把他们清除掉。”

她仰头看了看天,把手捂在我嘴上,回头看着我。是飞机吗?我什么都看不见,也听不到任何声音,但天上有东西,我知道。

“直升机看不到咱俩,亲爱的,”她低声说道,“更不可能降落在这密林里。”

弗丽达把手拿开。

“你真的不想喝点热巧克力吗?我带的不多,只有一个人的量,”她扑哧一声笑了,“但我愿意和你分享。天冷了,像每年一样,冬天又要给我们苦头吃了。”

“你为什么要剜去他们的眼睛?”我问。

“哦,一旦他们看过了那些东西,那玩意儿就不再是眼睛了,图瓦,不再是真正意义上的眼睛了。你我都有眼睛,但那些所谓的男人有的,嗯,我不知道该怎么称呼它们,那玩意儿看过荡妇、妓女和色情的东西后,就不再是眼睛了,所以我要把它们剜出来。妻子在家里照顾孩子,整理家务,他们却在看下流恶心的东西。一旦堕落了,他们就不再是人了。”

“你把那些眼睛冻在冰柜里。”

弗丽达抠了抠眼皮。她今天涂的应该是防水睫毛膏,因为妆一点没花。

“我停过一段时间——从1994年到去年。我不需要清除那么多人,老实说我还觉得松了口气。妓院关门后情况好了点,没有那么多龌龊的事。汉内斯虽说远远谈不上是品行高洁的正人君子,但也好了一段时间。每次我受不了的时候,我就去小屋打开冰柜,看看那些背叛了家庭的所谓男人的眼睛——当然我是不想称它们为眼睛的,让内心的怒火慢慢平息下来。冰柜里的那些东西能带给我平静。我站在那里,一次看一对,也就是一个所谓的男人,看着它们我就想,没必要再清理了。它们在冰柜里互相挨着,既整齐又干净。我觉得挺好的。”

弗丽达看着她的丈夫,拉开衣袖口袋,“说到这个,失陪一下,要不了多长时间。”

她右手握着茶匙,朝汉内斯走去。

第五十章

“弗丽达,等一下。”虽然被绑在树上动弹不得,但我还是要做最后的努力。

她回来了,出现在我的一侧。

“怎么了,图瓦?”她的嘴唇在动。

“请不要这样对我,我们是朋友,不要这样做。”

弗丽达微笑着检查了我手腕上的绳索,“你是说绳子绑得太紧了?想让我把它松开一点?”

我点点头,露出一丝微笑,但我的双唇颤抖得厉害。

“我会的,很快,等我做完事后。”

“等等,”我不能让她剜去汉内斯的眼睛,“等等,我的助听器。”

“嗯?”

“能帮我换换电池吗?我有两个备用的。有了助听器我可以更方便地听你说话,我们可以好好谈谈。”

“电池盒里的电池?”

“是的,”我低头看着夹克口袋说,“就放在那里。”

弗丽达睁大眼睛摇了摇头,“我查过他的手机。”

什么?

“他以为我不知道他干的事,其实我一直在查他的手机,也一直有应对策略,但我不可能让他离开我,丢下我一人在这里,不可能。”

“帮我换电池,”我说,“求你了。”

“没意义。”她脸上带着若有若无的微笑,拍了拍我的額头,“对不起,我马上回来。”

弗丽达走开了。我用力挣扎着,但绳子绑得实在是太紧了,根本无法挣脱。这时,一只蜱虫从树干上爬下来,跳到我的眼睑上。我尖叫起来,又是眨眼,又是晃动脑袋。

弗丽达回来了,站在我身旁。

“有只蜱虫落在我眼睛上了,快把它弄掉。”

她把手指放到我左眼上,我感觉到她的手指轻轻地捏紧了,然后她摸了摸我的脸。我眼里有泪水,但我现在可以读她的唇语了。

“好了,”她说,“是一只普通鹿蜱,我已经把它弄下来了。但如果你再这样尖叫,我只能对你开枪了。”

开枪吧,我不在乎。

“幸好不是驼鹿身上的那种大蜱虫,”她说,“驼鹿蜱会把你的眼睛当成驼鹿的鼻孔。我小时候住在诺尔兰,吃过驼鹿蜱的苦头。它们看到人眼,以为是老驼鹿温暖湿润的大鼻孔,就把卵产到里面,实际是把卵喷到眼睛里。你可能意识不到事情的严重性,我的意思是,你会感到痛,但你洗过眼睛后,以为把卵也洗掉了。事实上,这些卵有刺,洗不掉的,就算驼鹿打喷嚏也甩不掉。它们会牢牢地粘在眼睛上,直到孵化出小虫。”

“你他妈真是个疯子。”

弗丽达闭上眼睛摇了摇头,“别骂脏话,图瓦。你是记者,骂人有失你的身份。”

她再次消失在我身后。

树林灰蒙蒙的,现在月光更亮了。我试了几次想把手从绳子里挣脱出来,但绳子像套索一样收得更紧。时不时有松果从树上掉下来。

弗丽达回来了。

“我快要弄好了,完事后就可以回家了。”

看到她的手我想尖叫。她拿着一个透明的小保鲜袋,袋口夹着亮绿色塑料夹。袋里的东西被她手掌遮住了,但我看到袋子底角有一滴血。

我低下头,下巴垂在胸前,感到无比的绝望。

“我们现在把热巧克力喝了,好吗?”弗丽达说。

“去你的!”

“随你怎么说。你知道吗,我刚刚在想,如果你能放弃大城市的做派,在择偶上别那么愚蠢,早点找个好男人安顿下来,现在就不会在这里。真的很遗憾。”

我突然想起了红桃K。

“扑克俱乐部是怎么回事?”

“什么?哦,你别看这些所谓的男人都是大人了,却还像小孩子似的喜欢玩扑克。不过这总比跟妓女鬼混好点。”

弗丽达从树旁——她之前把枪靠在绑我的树上——拿起枪并按了一下,我想她把保险栓打开了。

“你要干什么?你说过你不会杀我的,你说过我不是他们那种人。”

弗丽达再次咬住下唇,脸上露出歉意的表情,“但是你刚才在尖叫,事情就变了,不是吗?这不是我的错。我希望你不要把自己的错误归咎到别人头上。”

她拿着枪走到我身后。

“不,弗丽达,等一下,请等一下。”

她重新出现在我身旁。我首先闻到她身上的香水味,然后看到她的脸凑过来。我能感觉到她呼出的气喷到我湿漉漉的皮肤上。

“我会告诉他们这完全是个意外,我保证。”

“别担心,亲爱的,现在一切都晚了。我们会一起走,我保证,你不会有任何感觉。这事今天得做个了结。只需轻轻两下,咱俩都会去一个更好的地方,我会处理好的。”

“处理好?”

弗丽达靠近我,扯下一根紧贴在我唇上的头发。

“我会以正确的方式做这件事,图瓦。你知道,在我们诺尔兰有严格的规则。我们绝不会先于幼崽宰杀母鹿,这会给幼崽带来心理创伤。我们从不在孩子面前射杀母亲。我会处理好的。”

第五十一章

“热巧克力?”我差点笑了,“最后一个请求,弗丽达。”我转过头,但我仍然看不到她,“我之前是想和你分享热巧克力的,你知道……”

她又出现在我脸旁,呼出的热气喷到我太阳穴上。

“是的,我想这是我们应得的享受。”弗丽达拧开保温瓶盖子,我看到缕缕热气上升到灰蒙蒙的空气中。

“不好意思,没带杯子,”她说,“我没想到会有伴,抱歉。”

弗丽达把浓稠的棕色热巧克力倒满瓶盖,举到我嘴边。香甜的热巧克力丝绸般柔滑,不仅让我的身体变暖和了,精神也为之一振。

弗丽达自己也啜了一口,问我:“还要吗?”

我笑着点点头,她继续喂我,就像用奶瓶喂羊羔。

“最后一口了。”弗丽达喝下最后几滴热巧克力,“70%的可可,我还加了一点奶油和一点新鲜肉豆蔻,这就是秘诀。”

“确实太好喝了。弗丽达,说说你的家乡诺尔兰吧。”我有意拖延时间,“那里的风景和这里一样吗?”

“哈,”弗丽达将保温瓶的盖子拧上,“和诺尔兰比起来,这里简直是给小孩玩的宠物动物园。我家乡的动植物长得比这儿的大,天气比这儿冷,树林里光线比这儿暗,人们住得比这儿分散。我爸爸——这支步枪就是他的——住家的100公里范围内没有任何妓女和舞娘,他生活中没有任何诱惑。他和妈妈牵了一辈子的手,亲吻的对象只有彼此。他们信守了白头偕老、至死不渝的承诺。在诺尔兰,所有的东西——从空气、水到人——都比这里的更干净、更纯净。我原以为我的汉内斯也会是这样。”

她看着地上的汉内斯,笑容消失了,抿紧了嘴唇,“我们结婚还不到一年他就变了。他变得冷冰冰的,对我毫无兴趣。当然,他会带我出席公司的活动,仅此而已。在那家污秽不堪的妓院开张后,情况更糟了。他感兴趣的只有愚蠢的扑克游戏、骚臭的妓女和打猎。我不知道这是怎么了,我们恋爱时可是很甜蜜的。”她转向我,脸上带着微笑但眼神定定的,“他带我参加晚宴和舞会,和我一起午夜散步,开车载我去湖边,我们每次牵手都会产生火花。”

继续讲,给我多争取点时间。

“我们结婚前他一直表现得非常完美。我在教堂里透过面纱看着他,仿佛看到了父母的生活在我面前徐徐展开——不过主角换成了我和他。我想象着我们的爱情会持续一辈子,我们会过上浪漫幸福的生活。他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在离这儿不远的厂里当实习工程师。那时候一切都是新的。我们开着一辆车从诺尔兰搬到加夫里克,车上大部分东西是结婚礼物。我们在格林贝格甘草厂附近找了座小屋安了家。然而有天晚上,汉内斯说他去空房间睡。”

“为什么?”

“谁知道他和妓女碰撞出了什么火花。他出轨我可以忍,因为我可以去看冰柜里的眼睛消气,但我不能容忍他为了一个娼妇离开我,我咽不下这口气。”

我看向右方,只看到一片漆黑。其实有些地方——被月光照着的树干和水坑——是灰蒙蒙的,但在我眼中都是黑色,像在噩梦中。我听烦了弗丽达的抱怨,有些走神。在我目光看向右方时我读不了唇语,但我知道她还在说话,因为我能感觉到她口中吐出的气。

我猛地扭头看着弗丽达,“为什么警察从来没有怀疑过你?”

“我?他们凭什么怀疑我?”弗丽达好像对我的提问感到震惊,“警察怀疑的对象是脱衣舞娘、穷困潦倒的人和村里那些离群索居的人。有次我和比约恩在镇上酒店吃午饭,我告诉他我帮老人做饭的事。我不像你那位泰国朋友在脏兮兮的餐车里做饭,图瓦。我在家做的饭菜食材新鲜,不放味精。我告诉比约恩我做了冷冻千层面和土豆泥鱼馅饼,都是适合老人吃的东西。我还在餐盒盖上写下制作日期和时间、烹饪时间和温度、菜名,以及送餐的日期和时间。我一直都是这样做的。这就是我所谓的不在场证明。这些都是我计划好的。警方只要检查食物,就会发现在案发时间我正在做好事给老人送吃的。但其实我从来没用到这些证明,因为他们从来没有向我提过任何问题。他们有什么理由怀疑我?”

“你怎么知道谁去了脱衣舞俱乐部和妓院?”我问,“你怎么知道哪些男人该死?”

“那些人根本不能称作男人。”她纠正我道,“图瓦,你知道的,我一直很注意保持身材,因为我觉得这是为人妻的责任。最简单的锻炼方式是把车停在方便的地方,然后下车步行。我有时会带着手杖,有时不带。”她瞥了一眼腕上的计步器手表,“除走路外,我还有其他非常好的锻炼方式,冬天滑雪,夏天慢跑。你可能不會相信这些所谓的男人私底下会这么龌龊,但我看到了,我亲眼看到他们从妓院和脱衣舞俱乐部里走出来。他们本该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但他们背叛了妻子和孩子,背叛了自己当初神圣的誓言。”

她疯了。

“冰格盒里有12只眼睛,”我又转向弗丽达,“6对。还有一具尸体在哪里?”

“现在有14只了。”弗丽达举起塑料袋说,“那人是纸浆厂的工人。90年代时,汉内斯介绍他去了那个肮脏的妓院。他本来有幸福的家庭,远大的前程,一切美好的事物。我不会允许背叛家庭的人逍遥法外,决不。我把他埋在烟囱附近,那里原本是一座旧农舍,现在只剩下一根烟囱了。”

我还记得那根孤零零的烟囱和那张生锈的单人床。

“说说——”

弗丽达把手指戳在我嘴上,冰凉的指尖让我上唇发痒。

“我不会再说什么了,亲爱的,”她从地上拿起步枪,“现在该处理咱俩的事了。”

“等等,”我说,声音有些变调,“等等,我想了解你的儿子,说说他的事。”

弗丽达拍拍我的肩膀,我转头看着她。

“我已经说了,”她说,“我刚刚告诉了你他所有的事。”

我看着她,先盯着她的一只眼睛,然后移向另一只。

“他在烟囱旁边,那根孤零零的旧烟囱。”

我抬头看着灰色的树枝,感到一阵眩晕,然后又回头看她。

“谁叫他跟他爸爸一个德性。”

我头转向右,看到有什么东西闪了一下。汗水流进眼里,刺得眼很痛。我眯着眼,努力想分辨出什么东西在黑暗里闪光。是金属。我看到了一个,不,两个人影,都蹲着。

我转向弗丽达,“请等一下。”

“我现在得把事情了结了,我不得不这样做。”

我把头转向右边。我左边是弗丽达,右边是木雕姐妹,我夹在她们中间。姐妹中的一个端着步枪对准我的头,挥舞着手臂,嘴里还说着什么。她在说什么?

“你的……”她说。该死,我读不出来。我努力想看清她的嘴。

“把你的……头……偏一偏……姑娘。”

“我眼里進睫毛了,”我对弗丽达说,声音在颤抖,“你了结咱们之前,先帮忙把它拿出来,拜托。我自己做不到。”

弗丽达苍白的手指凑到我眼前,我能看到上面的指纹线和线条间的沟。我猛吸口气,用尽全身力气把头向后偏。我感觉绳索箍着我,感觉枪声响起——我能听到一点,声音很大。我还感觉到面前的空气在流动,很热,额头上有湿漉漉的东西。

弗丽达一头栽倒在地。

我扶着树站直,它给了我安全感。我紧紧抱住它抖个不停,指甲抠进了树皮。

一只手在拍我的肩膀,我吓得转过身来,以为是弗丽达站了起来,但其实是科妮莉娅。

“我帮你割开绳子。”

科妮莉娅拿刀砍断绳索,我差点跌倒,她扶住了我。

“谢谢!”我说。

阿莉塞蹲下来,手指按在弗丽达的脖子上。

“死了吗?”科妮莉娅问道。

我看着阿莉塞——不是弗丽达——的脸,虽然眼角余光可以看到血和伤口,但我注意力只在阿莉塞脸上。

“死了。”她说。她的嘴唇几乎没怎么动。

我查看手机,手颤抖得厉害,几乎看不清屏幕。电量只有2%了,还是没有信号。

“最好在这里等警察过来。”科妮莉娅说。

“是的。”阿莉塞脱下厚重的防雨夹克,小心地盖住弗丽达的上半身和头部。科妮莉娅脱下外套走向汉内斯,把衣服盖在了汉内斯的脸上。

第五十二章

丰田皮卡行驶在E16高速公路上,但开车的不是我。暖气调到了最大,我看着窗外,森林在一步步往后退。我蜷着身子,塔米的毛衣盖在膝上。我手腕缠着绷带,手臂也有伤,好在助听器工作正常。

“你和警察约的时间是4点,时间还早呢,别着急,放松。”

我听到了塔米的声音,但仍因安眠药的作用感到昏昏欲睡。舌头上有朗姆酒的味道。我思考着报道该起什么标题,如何叙述,怎么排版。我明天要完成这篇报道,以便下期推出。我需要整理好时间线,还原所有记忆,在键盘上敲出事实真相。我现在还有点不敢回想昨晚被绑在树上的事。莱娜已经告诉我下期报纸的发行量准备增加两倍。我收到了《卫报》一名资深文字编辑的电子邮件,她提供了一份我梦寐以求的工作,但我目前还不能接受。此外我还收到了莱娜的短信,要我打电话给瑞典南部一家著名的双周刊。

所以,我需要把这篇报道写出来。

“我到现在都还不敢相信是那对木雕姐妹救了你,真的不敢相信。”

“还有戴维·霍尔姆奎斯特,”我说得很平静,“木雕姐妹向弗丽达开了枪,但戴维找到了我们。他把自己的外套给了我,并让他的狗待在那儿保护我们,直到警察到来。”

塔米摇头叹口气,看了下后视镜,“做巨怪的是她们,救了你命的也是她们。”

“她们做了两个巨怪,”我说,安全带擦着我身上的瘀伤,“昨晚在警察带着警犬和照明找到我们之前,我问过她俩这事。你看到的那个是弗丽达几个月前付费定做的,而那个有丁丁的是改过的,弗丽达改的。木雕姐妹告诉我,无论客人出多高的价,她们都不会做这种污秽的东西。”

塔米再次摇头,她超过了一辆白色沃尔沃出租车和一辆装满粗加工木材的卡车。

“他们三个都把外套脱了,”我大声道,这话听起来有点傻,但在昨晚我觉得他们做了件重要的事,“两姐妹把外套分别盖在汉内斯和弗丽达的身上,戴维的给了我。每个人都认为戴维是一个邪恶的怪物,这么多年来,他一直生活在流言蜚语中,饱受人们的嘲笑和蔑视。”

“还被逮捕了两次。”塔米说。

“其实他什么都没做。昨晚我们像奇怪的一家人坐成一圈,他们三个把我围在中间保护着,戴维的大狗保护着他们。”

“我还是不敢相信。对了,如果需要的话,来我家住段时间吧,我好照顾你。”

“也行,主要是想避避媒体,他们肯定会在我公寓外守一段时间。不过要不了多久,他们就会找到下一个热点新闻。”

“你想住多久就住多久。”

“托德认为弗丽达故意弄坏了我的助听器电池。”

塔米摇摇头,一脸不相信的表情。

“他还告诉我,弗丽达昨天给老人送了够吃一个月的冷冻食品。她化的妆是防水的,去森林里也无妨。她已经做好了准备,知道自己要么被捕要么……”

“你想先吃饭还是办完事后再吃?”塔米问,“车站旁的寿司店12点开门。我们找好停车位停好车,正好就是他们开门营业的时间。”

“等办完事再吃吧。”我说。

我们来到医院,停好车缴完费。我上次来时,砖墙上的爬藤还是绿的,现在已全部变红了。我们穿过旋转门进到里面,沉闷的热气向我袭来。我们套上蓝色塑料鞋套,踩着吱吱作响的橡胶地板,经过多盆仿真盆栽来到妈妈的房间,但她不在这里了。塔米去了摆放有座椅、杂志和饮水机的等候区。我在白板上找到妈妈的名字,在去新房间的路上,我闻到了漂白剂、污浊的空气和死亡临近的味道。

“你来了。”

我进了房间,妈妈看着像是挨不了几天了。她躺在床上,被子下面的身子小得几乎看不见。床头柜上放着药,一小杯水——水面上浮着一层东西,可能是唾液,也可能是灰尘,两张并排摆放的照片——分别是她和爸爸结婚那天以及我毕业那天拍的,一只旅行钟和一小管玫瑰香味护手霜。

我拖了把沉重的松木椅——它发出嘎吱嘎吱的响声——到床前。我手腕仍有灼痛感,我想起锁在地下室的巨怪。我看到床尾的信息板上用红毛线拴着一支笔。

“对不起,我很久没来了,”我說,“我应该早点来的。”

“你有原因的。”妈妈轻声道,声音低沉嘶哑。

“现在没事了,”我说,“以后我会多来陪你。”我尽量不去想其他报社发来的邀请我加盟的信息,抬头看着白色天花板和通风格栅,然后转向妈妈,“我想多陪陪你。”

我靠近她,靠近她萎缩的脸,她对我露出微笑。她从来没真正笑过,但现在她的眼神变得柔和,嘴唇微微张开,我差点要破防了。我咬住嘴唇,回以微笑。

“要喝水吗?”

妈妈点点头。我把陈水倒进房间角落里的水槽,打开水龙头重新接了杯水。我瞥了眼窗外,这个房间比之前的好,能看到美丽的湖景。突然间我想到了一件事,我明白医院为什么把她转到这里来了。我心神不宁地坐下来,把水递给她。她小口啜饮着,就像昆虫从碟子里喝水。她的嘴唇很瘪,一滴水从嘴里溢出,流到下巴上,停留片刻后还是掉了下去。我也跟着把头垂下。房间里很安静。我把头靠在妈妈瘦小的胸上,瘦得皮包骨的胸膛几乎没有起伏。她的呼吸浅而细。我侧过身,正好看到一名护士走到门口,她看到我在里面,转身走开了。

妈妈伸出满是皱纹的手摩挲着我的头发。我闭上眼,不知该作何回应。我坐起来,看到妈妈在哭,只是她的泪腺已干涸,流不出眼泪。我清清嗓子,拿起护手霜,挤了一点在食指上,轻轻揉搓着妈妈的手。她两只手好像失去了生命力,呈半透明状,摸着冷冰冰的。

“你爸爸如果还活着,他一定会……”妈妈用力吸了口气,“为你感到骄傲。”她的声音像她的皮肤一样苍白薄弱,“他为你感到自豪,你知道这个,对吧?”

我点点头,眼泪喷涌而出。我用手腕擦掉泪水,把手在牛仔裤上擦干净,摸着妈妈颧骨周围的皮肤。

“你爸爸……”她停下来喘了口气,“你爸爸是爱你的,图瓦。”

我点点头,一缩脖子打了个激灵,我看到妈妈的眼睛一瞬间回到了青春时的模样,眼珠从淡灰色变成鲜艳的绿色,然后又变回原状。她又成了我的妈妈—— 一头金发,会烤肉桂奶油酥饼,会织毛衣的妈妈。我把脸贴在她脸上,温暖着她冰冷的脸颊。我努力调整呼吸直到与她节奏一致。我们的脸紧紧贴在一起,随着呼吸节奏共同起伏着,久久没有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