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革命旧址保护探析
2022-05-30崔媛媛戚瀚文杜明倩
崔媛媛 戚瀚文 杜明倩
摘要:济南市作为山东省的省会,自革命时期就一直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众多革命先烈在这里工作生活过,革命旧址遗存丰厚。文章以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的济南市第一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内容为研究对象,对济南87处革命旧址进行实地调研和数据分析,从保护等级、旧址类型、旧址分布、保护现状四个主要方面进行论述,尝试构建济南革命旧址的完整信息数据库,并在此基础上提出适合济南革命旧址的保护与传承方法,希望为济南革命旧址的保护宣传工作提供理论依据。
关键词:济南;革命旧址;保护;红色文化
中图分类号:K87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436(2022)17-00-03
1 济南革命历史背景
1919年,在五四运动之后,宣传马列主义在新文化运动中占据主流地位。济南地处北京、天津、上海、南京四地之间,新文化和新思想经此在南北之间传递,因而在济南的青年知识分子中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基于这一背景,王乐平于1919年10月创办了山东首家宣传进步书刊的书社——齐鲁通讯社,点燃了山东革命最早的星星之火,可以说这里是当时济南一切进步活动的基地,也是济南乃至全山东第一个传播新文化和新思想的重要阵地。作为学生运动中领袖人物的王尽美和邓恩铭相识于此,1920年8月成立“康米尼斯特学会”,也就是共产主义学会;11月成立“励新学会”;1920年10月到次年5月,共同筹建济南共产主义小组,这是山东地方党组织的发端;1921年7月23日,中国共产党正式成立于上海;9月,王尽美和邓恩铭等人成立“马克思学说研究会”;1922年5月,成立济南共产党小组[1],在思想上和组织上创造了建立山东早期地方共产党组织的条件,由此开启了整个山东的抗战之路,山东可谓一片红色沃土。
2 济南革命旧址
2019年1月15日,国家文物局发布《革命旧址保护利用导则(2019)》,明确规范革命旧址的管辖、保护、陈列、教育等方面的工作。其中,第二条是对革命旧址的定义:指已被登记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见证近代以来中国人民长期革命斗争,特别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与社会主义革命历程,反映革命文化的遗址、遗迹和纪念设施。2021年3月30日,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布了第一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共计87处,收录了近代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为了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以及解放后进行的一系列革命、建设、改革等活动的相关史迹和纪念设施。
按照《革命旧址保护利用导则(2019)》中对革命旧址的界定,济南的87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都可以被认为是革命旧址,并呈现出以下特点:第一,时间跨度长,从新中国成立前的土地革命时期到新中国成立后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以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数量居多;第二,类型多样,包含旧址和遗址、故居和旧居、烈士墓和陵园、纪念馆和纪念堂等;第三,价值较高,历史底蕴深厚,在新时代具有较高的教育意义和时代价值。以下对济南革命旧址等级、类型、分布、现状等方面的分析均以此名录为基础。
2.1 旧址等级
济南市第一批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中的87处革命旧址,涵盖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即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未定级五个等级。其中,国家级1处,占比1.2%;省级21处,占比24.1%;市级12处,占比13.8%;县级19处,占比21.8%;未定级34处,占比39.1%。按照数量由多到少,排序为未定级、省级、县级、市级、国家级,虽然所有的革命旧址都是中华民族的精神财富,但国家级革命旧址只有一处,这也足见国家级革命旧址之宝贵,必然承载着十分厚重的抗战精神。
2.2 旧址类型
基于《革命旧址保护利用导则(2019)》的第二条,对济南市第一批87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进行梳理,济南的革命旧址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五个类型:第I类,重要机构、重要会议旧址;第Ⅱ类,重要人物故居、旧居、活动地或墓地;第Ⅲ类,重要事件和重大战斗遗址、遗迹;第Ⅳ类,具有重要影响的烈士事迹发生地或烈士墓地;第Ⅴ类,近代以来兴建的涉及旧民主主义革命、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纪念碑(塔、堂)等纪念建(构)筑物。
济南作为拉开山东革命序幕之地,近现代革命旧址类型非常丰富,旧址主要围绕革命人物、革命组织、革命事件等主体命名,遗址遗迹众多,纪念建筑也不在少数。第Ⅰ类旧址最多,为38处;第Ⅳ类旧址次之,为21处;第Ⅴ类旧址为18处;第Ⅱ类旧址为12处;第Ⅲ类旧址最少,仅有6处。革命先烈在济南范围内进行了多次革命活动,遗留下多处革命旧址,新中国成立后在旧址、原址的基础上进行保护利用,实现由旧时的遗址到如今的纪念场地的转换,另选址新建烈士陵园、革命纪念馆等纪念建筑,共同构成了济南的革命旧址体系。
2.3 旧址分布
济南一共有十区两县,87处革命旧址就散落在这十区两县中,分布在莱芜区的革命旧址最多,共35处,占比40.2%;其次为历城区,共16处,占比18.4%;其余区域数量不多,平阴县为6处,占比6.9%;天桥区、钢城区、长清区均为5处,占比5.7%;章丘区为4处,占比4.6%;历下区为3处,占比3.5%;市中区、槐荫区、济阳区、商河县均为2处,占比2.3%。
革命舊址的分布主要由革命路线和作战方式决定,常常与重大事件发生地点、革命根据地所在位置、革命军队战略转移路线、党政军群等机关的驻扎地等因素紧密相关[2]。济南的革命旧址分布广泛,但不均匀,整体来说东多西少、南多北少,据此可推断出:在抗战期间,济南的革命活动主要集中在东部和南部,以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四区范围内和莱芜区范围内最多,革命旧址呈现出点性离散、线性连续、腹地集中等特征。第一,点性离散是指济南的革命旧址主要集中于四个中心城区和莱芜区,以聚集性的点状分布向周围分散开来;第二,线性连续是指济南革命旧址的分布与当时党政军群等机关和革命军队的活动范围、作战路线和转移路线密不可分;第三,腹地集中是指革命旧址主要分布于济南东部和南部的广大乡村,特别是位于济南东南方位的莱芜区,更是形成了南北两端的革命旧址集中区域[3]。
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是济南市的四个传统城区和中心城区。自魏晋南北朝时期起,济南的城市中心基本在这片区域内;在战争年代,有很多革命组织的成立地点和办公单位均在此范围内;新中国成立后,山东省人民政府也设立在此范围内。作为历史悠久的济南行政中心,在战争年代也时常作为各级组织的活动地点,所以在此范围内会遗留下聚集性的革命旧址,保护等级也比较高。
在莱芜区的北端与南端两点,也留有聚集性的革命旧址。莱芜区地处济南东南部,处于鲁中腹心地带,拥有优越的地理位置、广泛的战略空间和良好的经济基础、群众基础,曾是泰山区抗日根据地的核心,因此敌人对这里的蹂躏与破坏也是频繁且暴力的。日军曾两次占领莱芜并野蛮统治了八年之久,莱芜人民百折不挠、英勇抗敌,莱芜战役成为中国解放战争时期一次意义重大的战役,遗留下许多承载这段历史的革命旧址。
2.4 旧址现状
当前,济南绝大部分革命旧址仍旧依托革命时期遗留下的遗址,加以保护利用后形成可供参观的红色景点,只有少数为当代新建。针对革命旧址的保护情况,对27处济南革命旧址进行走访调研,通过分析其建造年代、保护级别、面积、层数、建筑风格、用途、保护现状发现:革命旧址类型为第Ⅰ类和第Ⅲ类的,旧址原用途多为民居、祠堂、学校、领事馆等,现在对它们加以保护利用,赋予其新的功能,如纪念馆、陈列室等,综合评定后选择对外开放或不开放。
整体来看,济南革命旧址的保护情况参差不齐。往往革命旧址的保护等级越高,保护情况就越好,这是由于保护等级高的旧址有相当一部分位于济南的主城区范围内,更容易引起政府部门和大众的关注,具有较高的纪念价值,凝聚着更加丰富的历史底蕴、更加厚重的民族精神、更加深刻的时代意义。政府部门对这些旧址进行重点保护、重新利用,使其成为当代红色旅游景点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能够激发群众的认同感和自豪感,增强其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
虽然济南在革命旧址保护方面取得了一些进展,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保护等级一般和较低的旧址,例如部分市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在调研的27处革命旧址中占据了13处,这些革命旧址由于原用途多为村内民居、地理位置偏僻、交通不便、长期无人居住,没有得到重视,疏于监管。
首先,政府重视程度不够。早在2016年,《济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就提到了多方面资源的保护工作,但是并未提及革命旧址,也并没有出台济南市革命旧址保护的相关条例,可见济南的革命旧址,特别是等级较低的革命旧址的保护工作还没有受到政府部门的重视。其次,群众认识程度不深。有相当一部分等级较低的革命旧址归属企业和个人管理,应该进行常态化管理,但由于保护意识欠缺、资金缺乏等因素,因此管理不严格、保护力度不够,导致革命旧址未能得到及时的修复,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从而造成保护状态不佳[4]。再加上自给自足的农耕经济和相对封闭的空间环境使得旧址的营造技艺简单、装饰构件单调,同时忽视了与周边环境的协调和对环境的保护,观赏价值不高,因此也不会对外开放,更得不到周全的保护。除此之外,在保护工作中,还存在旧址内涵发掘与阐释不足、资源整合力度不够、展陈方式单一、宣传力度不够等问题,使得部分革命旧址的保护状态并不理想,整体的保护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3 济南革命旧址保护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革命文物保护工作,曾在多次会议中提及并发表讲话,可以说革命旧址的保护工作是一项旨在使中华民族的气节和血脉得以代代相传的政治任务。基于前文对济南革命旧址等级、类型、分布、现状的分析,遵循《革命旧址保护利用导则(2019)》的内容,提出以下保护建议。
3.1 深化革命文化传播,增强群众的保护热情
由于抗战时期“农村包围城市”的作战思路,部分革命旧址位于农村,地理位置较为偏僻,交通不便,鲜有人知,所以容易被忽视,使其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因此,加强革命旧址的管理与宣传刻不容缓。《革命旧址保护利用导则(2019)》第四条、第八条提到:革命旧址保护和利用,应当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应当建立公众参与制度,听取公众意见。因此,政府部门应该成立专门的革命旧址保护机构,把革命旧址的管辖、维护、修葺、文物征集、国内外人士祭扫和游览等工作纳入系统轨道上来,同时采取专门机构同民众联合保护的办法,彻底革新革命圣地荒草遍地的不和谐场面[5]。这样既能阻止革命旧址遭到更大程度的破坏,又能呼吁民众加入保护革命旧址的队伍中来,使济南革命旧址的保护工作得到全社会共同的理解和支持,能够更加顺利地开展。
3.2 厘清保护等级,分类制定保护措施
不同等级的革命旧址应该有不同的保护措施。《革命旧址保护利用导则(2019)》第十七条提到:革命旧址经认定公布为文物后,应根据革命旧址的保护级别等情况,合理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确定保护管理规定。对于等级较高的革命旧址,必须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优先保护、综合利用;对于等级中等的革命旧址,可以采取中等保护措施,挖掘特色、加强宣传;对于等级较低的革命旧址,可以采取一般的保護措施,修复残缺、整治环境[6]。随着旧址等级的提升,保护措施也应该更全面、更完善,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对旧址造成破坏的环节。
3.3 科学规范管理,优化技术手段
革命旧址的保护要有严格的监测管理方法和修缮技术手段。《革命旧址保护利用导则(2019)》第十九条提到:编制革命旧址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情况不同,对策不同,针对革命旧址本体的特性和后天影响,采取相应的管理方法和技术手段,不能对不同情况的革命旧址使用相同的管理方法和技术手段。例如,将遗址遗迹类革命旧址应做到的“修旧如旧”应用到现代新建的纪念性建筑上,便不合适。除此以外,对革命旧址还要进行预防性保护,按照技术标准做好日常的保养维护与监测工作,坚持“最小干预”原则,根据现状进行加固修复,避免过度修缮和不当修缮。
3.4 尊重环境本体,融入地域特色与环境生态
以可持续发展战略为导向,营造良好的革命旧址样貌,其本体的保护要与周边的自然生态环境相协调。《革命旧址保护利用导则(2019)》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提到:应坚持革命旧址本体及其历史环境的整体保护,切实维护历史风貌;应最大限度保持革命历史时期的旧址本体及其环境的原状。虽然不同类型的革命旧址有着不同的功能和需求,但是都需要环境的衬托才能将革命旧址想要传递的情感表达出来。应结合济南当地的文化与特色,以旧址周围的环境为基础,将保护工作与济南“山、泉、湖、河、城”的地域特色相结合,采取有效的景观表达技法和合理的保护手段,将济南元素恰到好处地融入旧址的保护、修复中,使之与旧址本体共同反映历史事件,使旧址与环境融为一体成为景观,从而让旧址更具有辨识度,让环境更具有感染力,体现济南革命旧址的最大价值。
综上所述,要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下转第页)(上接第页)的“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方针为重点[7],保护好、管理好和运用好革命旧址,以革命时期的光辉精神引领社会的价值取向,将济南红色文化资源在党史学习教育、红色文化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发挥出来,让“红色”成为济南最鲜活的精神基色和最显著的精神特色,不断凝结起强大的精神力量,共筑伟大的中国梦。
4 结语
济南既是一座文化底蕴深厚的千年历史古城,又是一座富有革命斗争精神、勇于挑战和奋斗的红色之城,是山东最早的地方党组织的诞生地,是早期党组织传播进步思想、进行革命活动的主阵地,也是山东重要的抗战根据地。近年来,济南相关部门为了响应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将越来越多的注意力集中在保护和利用红色文化资源上,加大对革命旧址的保护力度,与时俱进推出红色主题特色展陈、红色故事短视频、红色文创产品、红色研学基地、红色自驾线路等,使革命文化在新时代也能大放异彩。本文通过对济南革命旧址的分析,提出了对济南革命旧址的保护意见,旨在对济南红色文化进行传承、发展与创新,使济南珍贵的红色文化遗产能够成为一张亮丽的城市名片,在城市发展中培根铸魂,在建设“文化济南”的过程中给予强大的支持。
参考文献:
[1] 赵晶.抗战时期中共中央山东分局的作用及领导方式研究[D].上海:复旦大学,2011.
[2] 崔媛媛,杜明倩,戚瀚文.山東省革命建筑研究[J].城市建筑,2021(S1):86-92.
[3] 曹国娇.山东省革命遗址遗迹保护利用研究[D].杭州:浙江理工大学,2019.
[4] 吕海.济南市党史遗址保护问题研究[D].济南:山东大学,2018.
[5] 盖志芳.济南革命遗址保护研究[J].山东行政学院学报,2014(2):74-77.
[6] 张飞.金寨县革命传统建筑保护研究[D].合肥:安徽建筑大学,2021.
[7] 余池明.习近平文化遗产保护思想及其指导意义述论[J].中国名城,2018(4):4-10.
作者简介:崔媛媛(1997—),女,山东青岛人,硕士在读,研究方向:建筑遗产保护。
戚瀚文(1984—),男,山东烟台人,博士,副教授,系本文通讯作者,研究方向:历史建筑保护与修缮。
杜明倩(1986—),女,山东临沂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建筑设计及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