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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介权力与法治媒体监督角色构建探析

2022-05-30方家举

新闻潮 2022年2期
关键词:社会治理舆论监督

方家举

【摘要】媒介权力舆论引导治理行为信息传递,而传播方式、舆论环境、内容生产过程的双向沟通互动,是党的领导下法治媒体行使舆论监督的延伸。法治媒体新闻监督必须要在法律的界限内,对内容采集、宣传手段、传播渠道进行资源融合,密切关注舆情,及时提供有效信息,完善信息沟通渠道,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在舆论生态、媒体格局、传播方式中,媒体权力必须纳入法律机构的授权与约束之中,其协助实现社会治理的主体角色是按类施策、效能监督、动态调整的具体实施者。法治媒体在社会治理中要保持公权的合理边界,维护社会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媒体权力的语境要维护社会公序良俗,坚守社会道德底线,对影响公民合法权益系列法律问题,新闻舆论引导应根据不同情形依法予以介入与调整。

【关键词】媒介权力;舆论监督;角色构建;社会治理

媒介权力的尽职尽责与监督到位,从新闻学视角看是一环扣一环,舆论引导力内含组织权力,法治力量和各部门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协调。“传播与治理”是限制传播效应边际外溢,使一切社会元素媒介治理化,以此来完成从泛媒体向媒介权力的完整演进过程。媒体参与社会治理的关键因素,不仅是平台融合过程中的简单传播活动,更是反映以法治媒体为引导的社会秩序的稳定器,这是法治媒体机构应当肩负起的责任。法治媒体对于媒介权力的使用,必须深化党对政法战线绝对领导的体现。善用媒介力量加强对执行力的监督、引導和应对,增强贯彻力的责任担当和敬畏法律之心,是法治媒体必须坚守和实现法治监督的底线,也是法治媒体与社会治理发展相互依存的必然过程。

一、媒介权力内涵与媒体监督引导的认知

从传播视角来看,新闻媒体监督报道传播条件手段多样化,可以在相当大的空间内进行舆论引导。以《广西法治日报》精心策划、创新推出的系列“法律套餐”为例,为强化法治社会媒介形态“监督性”,在所属纸媒、互联网以及相关微信公众号中构成多元信息传播平台,以文字、视频等多媒体手段对重点、热点报道进行实时传输,使受众可及时通过智能终端获得关注的信息,在协同参与社会治理中发挥积极的作用。由此看出,媒介引导治理的内涵改变了原有的传播单一结构,媒介权力使得法治舆论不再与既定的新闻传播身份和地位相关联,图文传播参与法治政策的宣传身份与权威解读也是法治新闻监督的一部分。

(一)媒介权力的特殊性

法治媒体的报道本身对社会结构的影响不可忽视,一定的话语特权可以在特定事物引导中控制舆论的走向。媒介权力的使用本身,构造了一种新的社会治理结构,更多地参与到社会细分传播阶层中。权力本身就是体现党的政策宣传引导,进而影响新的社会发展体系,由于媒介权力并不是单一的传播世界,权力在媒介的内涵要通过体系化影响,构成一种等级性极强的线性链接的社会权力链。社会治理同法治监督交织在一起,必须策略性地研究治理风险知识掌握、对事物性质的准确判断,在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持续互动的社会治理中实现双重角色,有助于了解彼此诉求,实现更有效的沟通。

(二)法治媒体的特殊性

当下新闻传播的法治影响力,在迎来机遇及考验的同时,也正经历着全新的变革,造就了信息传播向社会全域转移的契机,担负着党和政府治国理政的舆论工具角色,构成广泛的公共传播领域,提供信息共享。新媒体时代信息流动的加快,媒体在社会治理中形成规模化的传播,随着社会交流层面的扩大,必须广泛听取、吸收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客观分析和有效采纳社会各阶层的观点。法治媒体熟悉掌握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可了解、接触民众的主张和呼声,及时上传下达、纠正偏差,提醒相关部门和单位改进工作,促进决策科学化、法治化,提升法治水平。

法治媒体舆论监督在现实社会中有很大的影响力,会引发舆论和法律思想层面上的范式变化。监督的特殊在于外部性与客观性,呈现新闻内在视角解释过程和外在处理过程之后,才能真正影响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需要在各个政治语境与意识形态预警内部进行解读和理解。因此,在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法治监督也要不断适应社会治理某一阶段的政策延续。

二、媒介权力传播中法治力量的构建价值

党和国家依法治理的核心在于能够保持执政理念、路线和方针的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建立和完善一套健全、优良的法律体系,并在现实中行之有效地付诸实践。因此,法治媒体在进行新闻报道中,会从社会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中去关注解读热点问题,表达立场观点,选题策划时,立足呈现事实、还原真相、引导舆论,行使法治监督的权利,赢得公众注意力,优化舆论生态,提高公信力。

(一)媒介权力和法治关系的社会性

利用舆论社会性的发酵,仍是弱势人群维权的重要手法之一。舆论一方面可以推动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社会问题,但同时也可能给正常的司法造成干扰,关键在于厘清舆论引导边界及司法保持定力。媒介权力软环境是对事实和法律的坚持,监督治理过程促使公平公正。社会治理体系是一个内容丰富的有机整体,也是法治媒体核心价值的主要抓手,是宣传体系中引导的骨干治理手段。《广西法治日报》在“广西边境地区实现平安建设和民生改善同频共振”系列报道中,体现了法治宣传在社会治理中的传播环境统筹,使媒介引导趋向于关注现实社会与法理关系相互协同作用,社会治理通过媒介传播活动带来法治社会理念的深刻影响。

(二)法治媒体的核心任务要求

概括而言,即突出社会公平正义中依法治理的实效价值,从媒体融合的深度链接上突出社会稳定的现实价值。

1.法治媒体权力使用者与既定的社会身份地位相关联,传播对象有着特定身份群体标签

法治媒体的报道可以用一种态度影响某一阶层行为,权力机构信息的适度公开,无形中打破个体间保持适当距离的社会规则,提供了各阶层同步参与交流的条件。如利用文字图片、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宣讲各级政法机关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成果,突出政法机关把化解矛盾纠纷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进行广泛的社会传播。法治媒体作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新发展理念和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边疆安宁的宣传主干线,对社会治理产生积极正面的影响力和引导力。

2.科学引导、依法治理,使媒介的软性权力实施过程符合现代法治精神

法治媒体可以进行议题设置和舆论引导,通过传播来“制造”概念并进一步确立依法行政的认知框架,强化内容分送并构建全新的传播方式。舆论引导依法监督相比于其他监督,更多地体现了建议和反馈的作用,需要深刻洞悉相关法律的基本规律和立法趋势,服从于政府主导与政策资源倾斜的治理传统。基于传媒内容的时效性和理解循序渐进的特点,在这种有序的引导监督之下,运用法律逻辑和立法建议工具,实现法律宏观、表达中观与细化治理微观的科学统筹,能够体现社会热点及利益群体的意见,引入社会力量,从思想观念、法治教育等环节加强宣传,建立社会组织参与配合执行的机制,充分发挥软性舆论的社会稳定作用。

三、法治媒体视域在社会治理中权力构建角色探索

随着媒体与社会互动趋势加强,治理机构、社会与媒介传播交织在一起,媒介传播的舆论平衡属性,与本身具有缓和现实矛盾的能力,以及传播内容的社会化,构成信息交换的平台。各级党政机关纷纷入驻法治媒体平台,媒体及时提供政务服务、问政监督,定期发布新信息和新政策解读,解决群众的各类现实问题,媒介权力公共属性构成社会依法治理的一部分。

(一)以服务引导为核心参与构建社会治理组织序列

信息服务是法治媒体的天然属性,立足于信息传递,使媒体的告知、解释、服务、监督等功能在舆论引导原则的推送中发挥作用。媒介权力在社會治理引导过程中存在线性序列,与媒体监督程序的顺序有关联,强调事件发展顺序的解读,在结构线性进程中保持相对稳定沟通状态。媒体传播过程赋权个体、扩大参与讨论、畅通双向表达,为社会治理打开了一个开放空间。

1.法治媒体参与社会治理是媒介权力作为社会结构的序列补充

法治媒体在社会结构中处于一个社会中不同位置的中间模式,是不同社会群体间的分布结构具体化和符号化的链接机构。传播内容根据媒体在统一的舆论场景下,扮演着承上启下的角色,在互动过程中协调各种社会关系,重新定义社会位置和社会群体界限,并赋予更多社会治理的法治内涵。

2.媒介权力细化媒体参与社会治理的组织框架,媒介隐性权力是社会治理的工具和手段

组织报道的基本逻辑是叙述现实困境及成因、提出解决方案、介绍方案实施后果或影响,在写作中运用具体数据作为事实支撑。在此基础上,报道也会因采用的框架不同而有所侧重,延伸出新闻内容与现实产生联系的导向,关注发展可能性的未来导向,提供可能的资源信息、关键人物事迹的行动导向,进而提升共同发声和统一行动的治理影响能力。

3.法治媒体在协同参与社会治理的现实要素和资源中不能放弃客观立场,要引导各方合理发声

这就要求采访报道必须回归新闻真实和引导的本质,既能针对问题热点建言献策,也能容纳不同的声音,及时完善解决问题的方法方案,参与社会治理的新闻报道宜采用“连续报道+专家解读+点评”的方式,这样更为全面。

(二)以社会治理语境为内核建设媒介传播生态

1.平衡的社会治理语境是成熟媒介传播生态基准点

法治报道的把控在社会治理功能中是一种动态平衡的定位。信息的分送是将社会不同体系内发生的信息总和,再进行采集和综合协调后的动态交换,是在社会治理、法治引导、社会反响的多种作用力之间产生平衡状态。法治基础、社会需求、热点关注的平衡,通过传播主流观念、意识形态、价值理念,媒体舆论主导让外部环境达到一个均衡水平,促进社会治理。

2.媒体监督的进化视角

现代社会治理的媒体权力是一个不断进化的过程,公权力的核心是在变化中完善,它是随着社会发展进步因序而新,法治媒体的新闻监督不带强制性,而是以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的形式不断创新的过程。在报道过程中经常遇到法律条文之外的新事物,以对话沟通、平等协商、直言相谏等方式与被监督者平等交流,更能及时客观反映社会各领域、各阶层的真实情况。媒体监督应持开放包容的心态和客观立场,有利于了解和把握问题与矛盾的本质,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能减少党政部门的工作失误,缓解和减少社会转型期的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3.媒体介入需树立“焊接思维”

构建新闻内容的“焊接思维”,焊接点就是缓冲点,有利于让媒体了解和研究新的社会治理趋势,及时发现新问题、新情况及发展变化,把事件突变掌握在可控的舆论环境下。社会治理本身的逻辑是清晰的,让社会法治良性发展,这是媒介参与社会治理的目标所在。法治媒体参与社会治理的良性互动,需要适应基层社区、群组常态化管理和规范化指导;在协助相关部门的专项治理及制度化规范过程中应把握治理过程中舆情量变、核心价值观引领,宣传报道正确的法治观和价值观,达到依法治理的质变,形成共同法治、共同进步、共同富裕的公平社会关系。要从传统的控制型媒体管理向引导型转变。法治报道以讲述法治故事、专家解读法律法规等形式,超越文化和地区的认知差异,产生高关注度及强大的凝聚力,全面推进社会依法治理。

四、结语

通过多年的新闻实践,“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媒介权力层面对现代社会依法治理更精准的界定,法治力量参与社会治理不是“禁言”管理,而是构建有效舆情引导管理。法治媒体力量是应对舆情的有效工具,可以帮助组织机构化解公共危机,提升政府形象和公信力,凝聚和传播依法行政的正能量,建立公平与正义的社会秩序。

互联网时代,媒体融合的网络时代已成为社会运行的基础。舆论引导与媒介权力应发挥法治媒体与网络平台融合优势,借助媒介技术发展的变革和创新,用法治舆论去引导维护社会治理,法治媒体也将成为协助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力量,必然能够在社会治理中发挥更大效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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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许静.中国舆论监督结构性关系的形成与发展[J].南京社会科学.2011(1): 111-117.

(编辑:杨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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