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科技助力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研究
2022-05-30杨茗涵
杨茗涵
2004年我国农业保险开始试点推广,2007年政府部门通过财政补贴降低农户所缴纳的农业保险保费金额,使农业保险普及率迅速提升,但依然存在制约我国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因素。当前,国家全面鼓励提升农村农业现代化,以科技手段为媒介促进农业发展,本文以此为出发点,通过实证分析,检验农业保险对农户收入的影响程度,再提出农业科技支持农业保险促进农户收入提升,旨在通过农业科技助力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提升农户收入水平。
一、 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政府大力推行农业保险,帮助农村居民转移风险,使农户受灾后及时恢复正常生产,稳定收入,保障农村经济平稳发展。但由于传统农业保险模式对农村居民收入提升作用有限,且我国现阶段农业保险发展水平较为粗放,在风险评估、定价、承保和理赔等方面都有待提高,急需创新农业保险模式,提高农保普及率。目前,相关部门正大力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以科技手段促进农业保险创新升级,使农业保险形成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因此,本文探究农业保险在农业科技的基础上对农户收入的影响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二 、文献综述
目前,学者大多认为农业保险有助于促进农户收入提升,如陈美等(2020)分析得出农业保险对农户收入促进有积极作用,政府应加大对地方农业保险发展的扶持力度,提升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增强农民投保意识,促进农业保险发展。邢诗雨(2020)认为政府通过调节保费补助比例激发农户投保积极性,结合农户当地实际农业情况创新性设立农险产品,可以提高农户收入。李勇斌(2019)强调农业保险可以保障农民收入稳定性,帮助农户灾后及时得到赔款补偿,便于农民恢复生产,提高农户下一期收入。Marza等(2015)指出农业保险可以为农户收入提供保障,有效降低农户收入的波动性,提高农户收入质量,二者之间是正向相关的关系。但也有小部分学者持相反观点,认为农业保险抑制农户收入增长,如左晓奇(2020)通过分析国内外文献综述指出我国目前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对农户收入的作用具有限制性,现有农业保险种类已不能完全应对市场中出现的错综复杂的问题。
科技作为创新驱动战略的核心动力,对农业保险发展有着不容小觑的作用,张志鹏等(2020)强调科技发展推动农业保险向电子化、互联网化和智能化发展,可以设计出更符合农民需求的保险产品,促进农业保险市场供给端与需求端的双向良性循环发展。董捷等(2019)认为农业保险在我国发展迅速,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如保费价格设定不合理,农业保险产品缺乏异质化,理赔过程中程序复杂繁琐等,农业保险可以通过科技创新的方式实现更好的提升发展。
三、 数据来源及变量选取
(一)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2007-2018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农业保险赔款支出、农业保险密度、農林牧渔业R&D经费投入、农林牧渔业R&D课题项目、农业重大科技成果登记、农业机械总动力等多个变量进行实证分析,数据选取均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科技年鉴》《中国保险年鉴》等。由于数据呈非平稳特征,因此本文在实证分析前先对数据进行对数化处理以消除其波动性影响。
(二)变量选取
1.DEA效率测算。DEA模型要从投入和产出两个角度进行分析,结合本文所要论述内容,在测算农业保险对农户收入影响效率部分需要的指标分别为衡量农业保险投入的指标和衡量农户收入的产出指标。
衡量农业保险投入的指标分别是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和农业保险赔款金额。保险公司保费收入直接反映农业保险在农村居民中应用情况,保费收入越高,意味越来越多的农户投保,农业保险覆盖面越广。保险公司对投保人支付的赔款金额表现出保险公司的赔付能力,间接反映农业保险规范化发展的程度。
衡量农村居民收入产出指标分别是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消费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直接反映农户收入和家庭经济条件。农村居民消费支出间接反映其所拥有资产情况,消费支出越高,意味着他本身拥有的资产越多,即收入越高,消费支出越低,则是反映了农户收入较低。
2.最小二乘线性回归。解释变量。本文选取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作为被解释变量。
被解释变量。被解释变量主要从农业保险和农业科技发展情况两个方面考虑,衡量农业保险发展情况的指标,本文选取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农业保险赔款支出和农业保险密度等三个指标,这三个指标可以反映农业保险的发展情况。衡量农业科技发展情况的指标,本文选取农业机械总动力、农林牧渔业R&D经费投入、农林牧渔业R&D课题项目和农业重大科技成果登记等四个指标,农业机械总动力直接反映农业科技在农业过程中具体的运用情况,R&D经费投入反映全社会对于科技发展的支持力度,农林牧渔业R&D课题项目反映科研成果的书面化呈现情况,农业重大科技成果登记反应一个国家一年内有关农业方面科技成果的登记情况。
四 、农业科技、农业保险对农户收入影响的实证分析
本部分探究农业保险对农户收入的影响及在农业科技的支持下农业保险对农户收入的影响,基于此,本文依据有关经济学理论,提出以下假设:
H1:传统农业保险对农户收入影响具有局限性。
H2:农业科技使农业保险实现转型升级,从而促进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提升农户收入水平。
(一)研究方法
1.DEA效率测算。数据包络分析法是根据多项投入指标和多项产出指标,利用线性规划的方法进行效率测算的方法。本文使用BCC模型测算纯技术效率值和CCR模型测算综合技术效率值,二者之比可以得出规模效率值。数据包络分析法以决策单元作为被衡量绩效的单位,设有n个决策单元(),每个决策单元有相同的m项投入(),有相同的s项产出(),Xij表示第j决策单元的第i项投入,Yrj表示第j决策单元的第r项产出。其中,CCR模型可以表示为:
BCC模型可以表示为:
2.最小二乘回归法。最小二乘法是处理数据和误差估计极为有效的数学工具,通过最小化误差平方和选择最佳的函数匹配数据,最小二乘法可以使计算得出的数据与实际数据之间误差平方和最小。由于最小二乘估计具有最小方差性、线性特性和无偏性等特点,本文选取最小二乘回归法作为本文多元线性回归的方法。
(二)农业保险、农业科技对农户收入影响实证分析
1.农业保险对农户收入效率测算。(1)Pearson相关系数检验。本文利用Spss软件进行Pearson相关系数分析各投入和产出变量之间是否存在正向相关关系,结果显示,农业保费收入和农业赔款支出作为投入指标与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作为支出指标之间的Pearson系数均在0.99以上,存在极为显著的正向关系,说明指标选取合理,可以进行DEA效率测算。
(2)DEA模型下农业保险对农户收入效率测算。本部分通过DEA Solver-Pro软件测算2007—2019年纯技术效率值、综合技术效率值和规模效率,如下表1所示。
从表中数据可知,纯技术效率值在1上下浮动,规模效率值逐年降低,综合技术效率值是纯技术效率值和规模效率值的乘积,因此,综合技术效率值在2007—2019年呈现递减趋势。农业保险是保障农民在受自然灾害影响时可以及时获得赔偿,减小风险对农户收入的波动影响,从而稳定农户收入,但由于传统农业保险对农户收入的作用具有局限性,农业保险发展相对于农户收入增长而言存在滞后,因此综合效率值逐年降低,由此验证H1假设成立,即传统农业保险对农户收入影响有局限作用。
2.农业保险、农业科技对农户收入回归分析。本文先对相关变量进行显著性检验,剔除不显著变量,再对其进行逐步回归分析,找出最适合的模型方程从而可以更准确的研究被解释变量与解释变量之间的关系。逐步回归过程剔除农业保险赔款支出和农林牧渔业R&D课题项目两个变量,保留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农业保险密度、农业机械总动力、农林牧渔业R&D经费投入和农业重大科技成果登记这五个变量,每个变量与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显著性都小于5%,由此可保证结果的精准性。
(1)农业保险对农户收入回归分析。由效率测算部分可以得知传统农业保险对农户收入效率逐年降低,本部分通过最小二乘回歸分析法进一步检验,以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作为被解释变量,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和农业保险密度作为解释变量,研究农业保险对农户收入作用大小。研究结果如表2:
模型估计结果为:
LnY= -6.048964+3.395659LnX1+3.576998LnX3
由回归结果可以看出,对数处理后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与农业保险密度对于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显著性都小于1%,即十分显著。
(2)农业科技、农业保险对农户收入回归分析。在分析农业保险对农户收入影响基础上,本部分通过最小二乘法回归分析,以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作为被解释变量,在衡量农业保险发展情况的解释变量基础上加入农业机械总动力、农林牧渔业R&D经费投入和农业重大科技成果登记等三个变量,研究农业科技和农业保险共同作用对农户收入的影响情况。研究结果如表3:
模型估计结果为:
LnY=-9.999352+4.368273LnX1+4.489610LnX3+0.492774LnX4+0.203208LnX5+0.142260LnX7
与之前农业保险对农户收入回归分析结果相比,加入农业科技变量后,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与农业保险密度对农户收入的显著性有所提升,相关系数也相应分别由原来的3.395659和3.576998增加至4.368273和4.489610,这意味着科技的投入进一步促进了农业保险对农户收入水平的提升作用。
五 、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因为传统农业保险主要发挥其保障特征,针对农林牧渔业主要农作物及主要受灾种类进行保障,且由于农业保险发展较迅速,在产品设计、保险定价、灾后理赔等环节都存在“粗放”管理的特征,导致不论是承包人还是投保人都要负担较高成本,因此效率逐年降低。我国正处于信息化时代,政府部门也在加大力度促进农业现代化,推动农业科技普及,通过最小二乘回归分析法得出农业保险对农户收入具有显著正向影响,在加入农业科技因素后,农业保险对农户收入的影响作用更加显著且相关系数增加,这说明农业科技有助于促进农业保险转型升级,对农户收入水平有显著的提升作用。
(二) 建议
首先,在信息化时代,我们应打破传统农业保险纸质化模式,运用互联网等电子信息技术,以电子保单代替纸质保单,发展线上业务,优化投保手续,缩短保险办理时间,减少人力物力的消耗,降低保险公司和农户成本,提高经营效率,扩大农保覆盖面积。其次,运用科技手段使保险理赔勘查工作更精准,通过遥感影像自动化处理技术,对受灾地区进行系统全面的数据分析和评估,再通过无人机空拍技术,针对遥感影像发现的问题进行详细的区域调查,确定受灾区域面积、边界线及受灾情况,保障灾后勘察的精细化。最后,结合移动端信息收集的情况,综合考虑保险公司对农户赔付金额,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对优化农业保险发展及提升农户收入具有重要意义。再次,传统农业保险在农业保险保障种类、保险费率和赔付金额等要素具有标准化的规定,但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经济条件和不同经营活动的农户,应创新农业保险产品种类,扩大农业保险保障范围,利用区块链技术实现信息数据共享,通过收集农户投保的相关信息,根据投保人经济条件及需求情况设计多元化的农保产品,解决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最后,政府部门和保险机构还要加大力度向农户普及农业保险知识,帮助农户了解农业保险在生产经营活动受灾后如何进行保障工作,提高农户投保意识,促进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实现农户收入稳定可持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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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西安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