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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过晚饭我和女友玩的捉迷藏游戏

2022-05-30李红旗

特区文学·诗 2022年4期
关键词:老郭首诗女友

我让老郭先呆在厕所

然后在剩余的四间房子里

寻找藏身的地方

三分钟以后

我把自己给藏好了

五分钟以后

老郭把我给找出来了

我们都觉得很高兴

老郭又让我躲进了厕所

然后自己在剩余的四间房子里

寻找藏身的地方

三分钟以后

老郭把自己藏好了

五分钟以后

我把老郭给找出来了

我们仍然觉得很高兴

老郭说,再来一遍

说完就进了厕所

老郭隔着厕所的门

又嘱咐了一句

“藏得高明一点”

我来到房门口,悄悄

把房门打开

来到了街上

啊,天色已经不早了

我把手插到口袋里

一直往前走

再也没有回去

诗人简介:

李红旗,1976年生于山东,自幼学画,1998—2004写诗写小说。2004至今制作电影。现居湘西。

世宾:对无聊的反抗

每一次读口语诗歌,我就要诟病口语诗歌的浅白。我说口语诗歌浅白不是说它不能饱含深意,而是说它很有深意但还是显得浅白。这是它的优点,也是它的缺点。这个缺点是因为口语诗歌就是一种表意的体裁,它的意或者说理念是浅层的,像散文和论文一样,直接表达出来,而不是融化于语言之中。

李红旗这一首诗也一样,表达了对无聊的反抗。

前面两节“我们都觉得很高兴”“仍然觉得很高兴”,两段重复,加深了在机械、简单的游戏里的无聊,这种重复看似颇有心机,像字面的游戏,但它确实把无聊感呈现了出来。但作为诗歌,这只是技术性的问题,语言被抽象成为词。当然,我也知道和口语诗谈语言是多余的,它们只在于达意就行了。如果能简洁地达意,那就是口语诗的高手。这首诗做到了。

这首诗在口语诗里算优秀,在于它没有停留在表达无聊,而在于它更深一层,对无聊的反抗。

后面两节写我从游戏中默不作声地出走,走得那么坚定,走得那么决绝,悄无声息,没有告别,那就是厌恶到极点,那就是无比的鄙视。这一走,虽然没有交代行踪,但依然有豁然开朗的感觉。而在此之前的“我们觉得很高兴”,那就是多么地勉强,多么地无奈。

这诗歌的确刻画出庸常生活的生命状态和反抗的可能。

吴投文:游戏和对游戏的否定

李红旗的这首诗看起来清楚明白,但又难以说清楚,有种莫名其妙的味道,又有种恍然大悟的味道。

詩中有小说化的简单情节,一对中年男女在百无聊赖中玩着花样捉迷藏,竟玩得兴味盎然,一再重复这个简单的游戏。对成年人来说,这种儿童化的游戏实际上是非常枯燥的,他们之所以玩得很高兴,不外乎这几种可能:一是生活实在乏味,需要调剂一下;二是两人都有一颗童心,真的乐在其中;三是他们都假装玩得很高兴,恋人之间相互撒娇而已。

诗中直到最后才揭出谜底,“我”走出房门,“我把手插到口袋里/一直往前走/再也没有回去”,在女友的生活中消失无踪。

诗中掩饰着一种荒诞的味道,把生活本身的荒诞暴露在一个荒诞的游戏中。诗中的情节是机械化的,多次重复,透露着喜剧的意味,但喜剧的背后却是悲凉。

诗的最后,当“我”走出房门,来到街上的时候,“把手插到口袋里”,明显有一种放松和解脱的感觉。这是对游戏的否定。

细究起来,此诗具有复杂的意味。也许是生活的程序化让人窒息;也许是恋人之间的情感带有表演的性质,“我”因此渴望解脱;也许诗中还有更深的意味。

这是一首网上流传甚广的口语诗,读起来有味道,真要解读却颇不容易。这也是口语诗的一个特点。口语的诗意大概适合于读者直接去感受,解读有时反而显得多余。

此诗包含四个片段,每个片段独立地看,并没有什么诗意,但用整体的眼光去看,就会从中感受到生活斑驳的底色,就会感受到诗意的凝聚。

此诗的语言几乎是原生态的口语,完全不见刻意的修辞技巧,但在自然与畅达中却蕴含深意的绵延。

两个成人的游戏看起来很可笑,却显得沉重,这就是诗中呈现出来的旨意。

向卫国:无意义的生活是否真的不值得过

个人认为,这首诗如果还有一点意思的话,就在于它提出了一个问题:某种简单、重复、无意义的生活是否值得过?

诗歌的内容再简单不过:“我”和女友“老郭”模仿儿童的游戏,玩捉迷藏,玩着玩着,“我”忽然感觉意兴索然,头也不回地一去不复返。

诗歌对于“我”和“老郭”的关系,除了标题说明是男女朋友之外,没有任何其它说明。“老郭”这个词在某种意义上或许暗示了女朋友的年龄已经不再是单纯、天真的少女身份;但也不能完全确定,少男少女之间故作老成的这样称呼,也并非少见。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成年人为什么玩这种儿童的游戏?可以想见的原因无非几种:1.为生活减压;2.为表示关系的亲密、纯粹或者相互信任,放弃日常的深沉,袒露一点儿童般的童趣或天真;3.偶尔以此怀念一下童年的生活;4.一方故意提出超乎常理的要求,另一方刻意配合,算是一种对感情的检验方式。

不管最初是因为什么而开始,“我”的离开,表明自己不再愿意配合这种故作天真的行为。诗中有一句话,比较值得回味:“藏得高明一点。”“我”显然不认为这种对儿童行为的模仿足够“高明”,也无法隐藏真实的自我,于是,“我”逃走了。而彻底的逃离才是最“高明”的自我躲藏。但真的是这样吗?

或许诗中的“我”认为,游戏式的故作天真、假意隐藏,对成年人来说是可笑的,只有真实地表明态度、表达自我,才是正常或可取的人生态度。这我们当然无法反对。但另一方面,在成年人的世界(甚至包括现在的儿童世界),面具往往才是真实,已经没有人可以以绝对真实的自我生活下去。换句话说,生活本身已经无比虚假,所以,玩一场捉迷藏的游戏也可以是一种对虚假生活的暂时逃离;而逃离游戏,却意味着返回虚假。

或许游戏的起源并非是一种无聊,它的简单、重复、无意义,正是人类生活本质的象征,也是人类的一切努力和创造最终想要追求的东西。但我们已经在“意义”的假象中生活得太久,再也没有能力适应生命的无意义状态或游戏状态了,所以只好逃离。

周瑟瑟:不在诗坛混,这是一个人最起码的素养

“诗人”并不是李红旗行走于世的旗号,他从来没有在中国的诗坛待过,哪怕一刻也没有待过。

李红旗是电影导演、电影与小说作者,他当然写诗,但不在诗坛混,这是一个人最起码的素养。

李红旗的诗歌写作应该不是源于中国诗坛的诗,更不是源于传统的中国诗歌的诗,而是源自于一个艺术青年的生活。

诗是生活本身,诗是一个人的气质、灵魂与世俗生活的一面镜子。

诗的镜子里坐着一个人,诗的面容清澈见底,诗的肉身干净如水。

这是没有修辞的诗歌写作,回到胡适先生最初提出的“话怎么说,诗就怎么写”的写法。这种写法在目前中国所谓的主流诗坛,其实是反面典型,不受人待见。好在这样的作者不在诗坛混,也不需要任何诗坛好处。

写作是精神生活的一项劳动,但又与扫地种菜、养鸡、喂马一样平常。

在李红旗这里,诗就是“吃过晚饭我和女友玩的捉迷藏游戏”。

故事是这样开始的:“我让老郭先呆在厕所”,然后,“老郭又让我躲进了厕所”,接着,“老郭说,再来一遍”,最后,“啊,天色已经不早了/我把手插到口袋里/一直往前走/再也没有回去”。

诗的故事,是生活的真实游戏,诗中的女友就是老郭。我相信李红旗所写的诗正是故事本身,不必拔高,不必从中寻找更多的意义、思想与象征。

在我的诗歌观念里,生活与故事本身就是意义、思想与象征。

宫白云:小游戏大人生

这是一首洞悉情感奥秘的口语诗,通过“我和女友”晚饭后玩的一场捉迷藏游戏,把男女情感消解在一场游戏之中,它折射的是情感深层的东西。作者李红旗采用直陈其事的手法,成功地把“棋子下到了棋盘外面”。他像在导演一场电影一样为一场出逃煞有其事地制造场景,他借助游戏来完成游戏,奇异的思维用了最简单的方式,把日常的游戏推演到了最后的荒诞。我们一路看电影一样看下去,看到最后竟有种难以言喻的决绝和悲剧感弥漫……

李红旗的这首诗可谓既简单直接又神出鬼没,仅15字的题目就交代了人物关系与游戏事件。前三节以电影镜头般的清晰呈现了“我和女友”愉快的捉迷藏游戏过程。如果没有最后结尾一节出人意料的“出走”,此诗也仅仅是情人间在自己的小天地玩得一个小小的游戏。有了最后一段的“高明脱身”,就把男女之间的游戏上升到了人生的层面,它不动声色地呈现出人与人之间情感的虚伪,警示人们世上没有牢不可破的关系,所谓的男女情感只不过一场游戏一场梦,说消失就消失了。

此诗成功之处就在于把“游戏人生”这样的生活真相渗透到一场日常的游戏之中,以不露痕迹的弥合力把生活中的小游戏变成了人生的大游戏。在这里,游戏做了游戏的先知,在不置一词的情况下,完成了游戏人生的主题。

赵目珍:游戏与现实

李红旗诗歌中的这个游戏,是大多数人都“经历”过的。我在童年时即有类似体验。然而如果把这一“游戏”仅仅看作是一场“游戏”,这首诗的意义就仅止于此了。所以我们应当注意到这首诗的背景:吃过晚饭我和女友玩的捉迷藏游戏。

首先,这本来是孩子之间的游戏,而今将参与者移作成人了。这隐含着一种成人世界儿童化的嘲讽,透露出现实的无聊与倦怠感,这从诗中作者将女友称为“老郭”亦可见一斑。当然,结尾的“一直往前走/再也没有回去”,如果理解为“出走”或者“逃离”,这一主题就更加深化了。如果你再从“老郭”的性别等方面有不同的猜测,那这其中的想象空间就会更加开阔。至少,对于此诗而言,女友“老郭”这一称谓值得细加揣摩。

其次,我们把现实与游戏的关系作为互文来看待,它们相互演绎我们的世界,这样我们就得到两面认知世界的镜子。电影《美丽人生》中的父亲,将万恶的集中营世界无奈而又有匠心地替孩子想象成一个游戏世界,将现实游戏化,让我们深刻地意识到,游戏有时候可以守护一些美好的东西,比如孩子天真烂漫的童心。但现实就是现实,它是残酷的,游戏只可以遮掩它一部分时间,而不可能取代它。李红旗的这首诗也可以做如此理解,表面上写游戏,实际上仍是写现实;貌似写得轻松自在,其实是将枯燥的现代生活借助游戏这一媒介作触发,将人对现实生活的反抗写得既隐秘又震惊。

《美丽人生》中的父亲和孩子最终从游戏的世界(于孩子而言,这是一个“受保护”的世界)中回到了现实世界,此诗中的“我”也从游戏中走出,“再也没有回去”,这告诉我们,“游戏”虽然可以短暂地回避现实,但最终仍要回归现实,无论是被动面对,还是主动逃离。因为游戏与现实无法形成永远的断裂。然而,我们亦不能说这“游戏”毫无意义。某种意义上,它们仍然是我们现实的一部分,它曾经“保护”过我们。

高亚斌:“藏得高明一点”

捉迷藏是一个古老的游戏,它又是一個属于孩提时代的稚嫩的游戏,是每个人童年时代乐此不疲的娱乐。

在李红旗的《吃过晚饭我和女友玩的捉迷藏游戏》一诗里,诗人为捉迷藏游戏赋予了某种荒诞感和戏剧性:两个成年人、一对中年的伴侣,竟然返老还童,在捉迷藏的游戏中重温流年的旧梦。所有这些,连同对爱人的“女友”的戏称,共同构成了诗歌文本的戏谑性。这表明诗人放弃了假崇高、伪抒情的虚妄姿态,让诗歌回到了日常的稚拙和单纯、本色和朴素的诗学理念。

这首诗中,“我”跟“老郭”轮流捉迷藏的情节,既是一种叙述上的安排,同时又形成了结构上的对称,成为诗歌叙事上的一个均衡因素,是很有形式上的匠心和技巧的。而从诗歌的旨趣上来说,“捉迷藏”既是一个日常行为,又具有哲学境界的形而上的意味。也许,人的一生就是一个彼此寻找和发现的过程,配偶之间如此,朋友和熟人之间也是如此,进而言之,人与人之间的遇合莫不如此。于是,人生才有了那么多相见恨晚的感慨,以及知音难觅、知己难求的缺憾,也才生发出种种的离合聚散、奇遇巧合,才有了“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惊喜与欣然。

一首好的叙事诗,应当有情节上的波折起伏,甚至有它的悬念伏笔,才能够增强诗的可读性和艺术感染力。

这首诗的出人意表之处,在于诗歌末尾“我”的“一直往前走/再也没有回去”,找人的人自己却藏了起来,这样就在暗中置换了“藏”和“找”的角色分工。这种对于游戏规则的背叛,使诗人获得了一种不受拘牵的逍遥自在,而“老郭”嘱咐“我”的那句“藏得高明一点”,则正好做了诗人自己这个逃离出局,“大隐隐于市”者的绝好注脚。

徐敬亚:诗藏在生活的什么地方?

生活其实暗淡无光,更多时候百无聊赖。

诗是光,但光线看不见。人类看见的光线是灰尘颗粒的漫反射造成的。光照射到物品上,光被看见了,物体也跟着明亮—这,类似于诗与生活的关系。我们只是不太知道,诗藏在生活的什么部位?

李红旗的这首诗几乎是一个完美的暗中答案。

前两节,既是生活,也是艺术化后的现实。显示了李导演的功力。网友夏龙老湿给予4个高评:“不做作,很浪漫,特淡定,会生活。”

我曾多次现场朗诵过这首诗,我看到听者们脸上无不洋溢着微笑。

我想,前两节的游戏叙事之所以令人感到温暖、轻松、惬意,第一是运用了电影式的简洁画面。第二是加入了诗的感觉:“①我们都觉得很高兴……②我们仍然觉得很高兴”—这短短的两句儿童般的心理画外音,含有微量的诗性,为游戏增加了一层薄薄的光晕。诗有时很大,很露骨—那是显性的大诗意;有时诗很小,诗意很微弱—它们只是像光斑轻轻附着在事物的表层,比如这两节微弱的、被融化的小诗意尤其迷人。

前两节诗意不容易发现,它是暗藏着的,像一个人并没有笑,但他的表情中明显憋着一股劲。

诗在第三节露头了。

首先,游戏出现异动!两次重复捉迷藏之后,女朋友发出了:“藏得高明一点!”升级到2.0版的动议—这可以看作是一个“诗意”信号!这时候,一切还在“生活”之中,主人公们还没有离开游戏规则。但是,很明显,生活的秩序、游戏的节奏、游戏的规则即将破裂,生活将出现“意外”。

果然,第四节游戏崩盘,主人公突然逸出了游戏。

这,正是诗与生活分离的地方!正如《红楼梦》中的甄士隐跟着跛足道人离家扬长而去一样。我记得朵渔在这里发出过强烈的敏感,他说:“此时,如何走出下一步,这是一个天才的界限。”

第五节,诗出场了!

这是打破规则、超现实的一幕:痛快、美妙,舒展,精神离开身体飞翔了……

一个把手插到口袋里的人,一直往前走,再也没有回去—这就是诗,这是诗对无聊生活的厌弃,也是对丑陋现实的升华。是诗对日复一日苦难游戏的篡改,也是对深陷生存深渊的卡夫卡们的拯救……

在现实中,这个男人一定回家。

但在诗中,他注定永不再回头。

是不是可以说:诗,最适宜在生活的裂隙中出现,在游戏的规则之外出现,在灵魂不舒服的地方出现。

可不可以说:诗是生活的意外,诗是生活的“另存为”,诗是由你作主的、生活的修改者?

韩庆成:叙事诗的新韵味

叙事诗就是用诗的语言讲故事。我读中学那会儿,可以读到的叙事诗,讲的大都是革命故事,故事的主角基本上都是高大上的英雄人物,篇幅也比较长。诗的积极意义和目的性很明确,就是用英雄人物的事迹来激励、教育莘莘学子。

李红旗这首诗也是一首叙事诗,但与过去读到的叙事诗明显不同。首先它篇幅很短,一看就不可能完成宏大的革命题材;其次它的故事情节和人物都很普通,甚至还有那么一点儿无聊—一个男人与女友在厕所里躲猫猫;最后它的意义和目的也看不出在哪里,不但积极的意义没有,消极的意义好像也没有—它根本不想激励谁,它也压根不想打击谁。

据说李红旗写诗,也写小说,后来还拍电影,电影还曾在国际上获奖。所以,我在读这首诗的时候感觉在读小说,在看一个电影的片段也就不奇怪了。小说、电影能夠吸引人,在于它的故事情节的戏剧性,这首诗能够出彩,显然也是来自结尾出人意料的戏剧性,没有这个结尾,这就是一首很平庸的诗,而有了这个结尾,不夸张地说,这首诗就让传统的叙事诗有了新的韵味。这个新韵味不重意义,没有要激励谁、教育谁的目的,作者就是觉得这件事好玩,写出来只为自己想写,至多也就可能为了逗你一乐,如此而已。

当然,如果读者能兼带联想到人生某刻的无聊、空虚、颓废、无奈,以及一点黑色幽默和对常规的那么一丝叛逆,对这样一首诗来说,就已经物超所值了。

霍俊明:如果写诗也是一场场游戏

重读李红旗十多年前的这首旧作,似乎又重新回到了70后一代人当年试图在“先锋到死”的路上杀出一片火热的天地、纯真而又迷醉、错乱的场景。

李红旗此后转向了小说、电影和纪录片的道路,和很多同代人一样离诗歌越来越远。李红旗的这首诗当时有人称之为“小说诗”,现在看,这多少像是“外行”才说出来的话。

李红旗的这首《吃过晚饭我和女友玩的捉迷藏游戏》,其可贵之处也是冒险之处在于“游戏”的性质,在于用僭越的勇气把“一首诗写得不像诗”。

这首诗的前两节几乎就是同一个游戏场面的复述,烦琐、雷同而不具备惯常意义上人们所理解的“诗意”“诗性”以及所谓的“思想意义”。甚至这两节中每一节的行数和结构都完全相同。相信读完第二节的时候,很多人已经读不下去了,甚至会发出疑问“这是诗?”高明的诗人当然也会意识到这一点,诗歌的过渡以及“真正完成”也必须开始了。第三节显然是整首诗最为关键的地方,如果处理不好,仍然延续第一节和第二节的“套路”的话,那么这首诗就彻底“死”掉了,甚至不能称其为真正意义上的诗。

该诗的最后两节“我来到房门口,悄悄/把房门打开/来到了街上//啊,天色已经不早了/我把手插到口袋里/一直往前走/再也没有回去”处理得非常棒。诗人在游戏中累了,厌倦了。与其说那是游戏,不如说就是生活和存在本身,它们一直在毫无意义地重复、上演,而人们一直身不由己地参与其中且扮演各种角色。诗人走出了房门,走出了游戏,暂时逸出了生活的秩序,留下另一个人在狭小的空间里不断地毫无意义而又兴奋地“寻找”。最后两节与前三节形成了非常大的戏剧化反差,惯性与逃离之间的日常矛盾已经让我们目睹得非常清楚。可以负责任地讲,十多年之后再读这首诗,它仍然是一首好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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