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8月:設立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維護國家安全法》展開公開諮詢
2022-05-30岳平
岳平
踏入八月,本澳歷經為期40天的抗疫大戰,8月2日,應變協調中心宣佈即日起步入為期六天的“穩定期”,意味著全澳清零社會重啟,可喜可賀;《維護國家安全法》展開為期45日的公開諮詢,全民熱議;特首先後二份批示,均引人關注:設立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行政長官、訂定明年博彩桌及博彩機數量上限;此外,本月社會熱點事件還包括:教青局職員暗中操控某青年社團詐騙活動資助款項;立法會細則性審議《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業務制度》法案;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及相關法規》法律草案;立法會大會一般性通過《人才引進法律制度》法案;教青局公佈開學防疫措施;議員倡吸引往“不友好國家”留學的內地生來澳就讀大學;向外僱發放3000元消費卡提議引發批評;珠澳通關人員進出所有珠澳口岸通關場所總計往返1次;關閘或青茂出入境事務站離境前往珠海每天各限一次;澳入境珠海須持24小時內核檢測陰性證明; 十七萬人次寛關翌日經青茂口岸出入境;的士駕駛員補貼計劃預算約1650萬;特區公報刊登《2021澳門廉政公署工作報告》。
進入為期六天“穩定期”
8月2日,應變協調中心宣佈即日起步入為期六天的“穩定期”,至8月7日結束。意味著全澳清零社會重啟。
行政長官昨頒佈批示,“穩定期”內解除多項防疫措施,娛樂場所重開、餐廳恢復堂食、公務員復工、公共部門服務正常運作、銀行全面營運。但堂食、進入不能全程佩戴口罩或長期停留的場所,需出示自採樣日起計三日內的核酸檢測採樣證明或陰性結果證明。
衛生局長羅奕龍表示,在“穩定期”內核檢費用全免。重點人群維持每天一檢,但由八類降為四類,清潔服務業、外賣配送員、公共巴士和的士司機以及室內裝修工作人員仍屬重點人群,須每日一檢。原屬重點人群的保安服務業、餐飲服務業、在外留宿家傭、地盤工不再列重點人群,與離家工作人群一樣三天一檢。同時,進入不能全程佩戴口罩或長期停留的場所,需出示自採樣日起計三日內的核酸檢測採樣證明或陰性結果證明。市政署開放全部兒童遊樂區、戶外健身器材、燒烤區、自由波地及室內活動中心等設施。山頂醫院亦恢復有限度探病,限制每次進入病房人數為每張病床不超過兩人,五歲以下小童暫時不能探病。
十七萬人次寛關
翌日經青茂口岸出入境
8月3日傍晚六時澳珠口岸恢復免隔離通關寬關後,8月4日,大批居民及外僱選擇距離關閘口岸最近且較方便的青茂口岸出入境,離境大堂被逼爆,馬路上亦人山人海。
根據警方資料,凌晨零時至午夜十二時,經青茂口岸出入境約十七萬六千一百人次,其中入境約七萬七千一百人次,出境約九萬九千人次。
特首批示設立
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
8月8日的《特區公報》,第142/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設立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澳門醫院策略發展委員會以及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澳門醫院籌備辦公室。該委員會由8名委員組成,當中一半是國家衛健委推薦的內地委員,屬醫院管理範疇的專家或專業人士,其中1人任委員會主席。其他委員分別為則有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代表、衛生局代表一名、財政局代表一名以及本澳具有醫院管理經驗的專業人士。
據第143/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籌備辦公室亦直屬社會文化司司長並在其指示下運作,旨在統籌啓用離島醫院的各項籌備工作,包括負責制定新醫院的組織架構設置、管理及運作機制、分階段啟用計劃、人員制度、跟進採購工作以及推動專項立法工作。
兩批示於本年8月11日起生效,委員會及辦公室存續期至明年 (2023年) 底,並可續期。
特區公報刊登《2021澳門
廉政公署工作報告》
8月3日特區公報刊登《2021澳門廉政公署工作報告》。報告顯示,廉署去年以維護廉潔選舉為重心,除開展連串宣傳活動,提供多個平臺及途徑接收選舉投訴或檢舉之外,還主動巡查各類高危賄選場所,重點監察餐飲活動、社團派發禮物及頒發敬老金等活動。
至選舉結束,共進行13,089次巡查,開立28個調查卷宗,包括4個偵查卷宗及2個輕微違反卷宗,部分案件已節選載於報告中。廉署指出,已迅速調查及依法處理與選舉相關的違法案件,成功達到事前、事中、事後的全方位預防及打擊的效果。
廉署去年全年共收到712宗投訴或舉報,當中涉及選舉的有179宗,經整理並合併標的重複的投訴或舉報資料後,具條件立案並送交反貪局跟進的有119宗,送交行政申訴局跟進的有226宗,不具條件立案歸檔或轉介權限部門處理的有310宗。
反貪工作方面,廉署除了成功追緝長期生活在內地的前土地工務運輸局(現土地工務局)前領導歸案外,還偵破多宗涉及公職人員的職務犯罪和違紀案件,同時查處多宗與私營部門賄賂有關的案件。此外,2021年涉及各類基金詐騙的案件數字較往年明顯下降,廉署認為有關情況顯示連續多年嚴厲打擊詐騙公帑和不斷改進的制度性建設,初見成效。
的士駕駛員補貼計劃
預算約1650萬
8月5日行政會完成討論《減輕因2022年疫情對的士駕駛員造成負面影響的補貼計劃》行政法規草案,預算約1650萬。交通事務局局長林衍新表示,計劃共有4200名的士司機受惠,當中有3000多名的士司機於8月透過自由職業援助計劃領取1萬元援助款項,他們可透過今次計劃於9月再領取2000元燃料補貼;剩下約800多名司機則可全數領取1.2萬元燃料補貼。
法規的主要內容如下:
一、向2022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間持有或曾經持有由交通事務局發出的有效的士駕駛員證,且在該期間累計從業時數滿35小時的的士駕駛員,發放澳門元一1.2萬元的燃油及能源補貼。
二、法規規定不可兼收,如受益人同時符合條件收取第33/2022號行政法規《減輕因2022年疫情對僱員、自由職業者及商號經營者造成負面影響的援助款項計劃》任一類別的援助款項,則只能獲發扣除援助款項後的差額。
行政法規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澳入境珠海須持
24小時內核檢測陰性證明
8月3日珠澳聯防聯控澳方工作組發新聞稿表示,根據當前疫情形勢變化,經珠澳聯防聯控機制協商一致,現就出入珠澳人員的通關條件通告如下:
一、2022年8月3日下午18時起,自澳門出境前往珠海人員須持24小時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
二、自澳門出境前往珠海人員須提前通過“健康珠海”小程序落實申報,入境珠海後主動向目的地所在社區、單位、酒店報備,落實“3天2檢”(已持有24小時內核酸陰性證明抵珠後視為完成第一次,入境珠海後48小時內再完成一次核酸檢測),前3天原則上“兩點(居住點和工作點)一綫”,不乘坐公交車等公共交通工具、不聚集、不聚餐。
三、因拱北口岸舊廳封閉進行消防改造,新廳正在安裝設備,須延遲至8月5日早上6時投入使用,通關健康管理措施與其他口岸保持一致,因此,澳門關閘口岸配合拱北口岸同步延遲至8月5日早上6時恢復通關,期間出入境車道不受影響。
四、現行珠海入境到澳門人員的通關條件保持不變。後續將根據疫情發展形勢動態調整。所有通關人員須嚴格遵守上述防疫政策,否則將可能承擔法律責任。
關閘或青茂出入境事務站
離境前往珠海每天各限一次
治安警察局4日下午表示,治安警察局局長根據第16/2021號法律《澳門特別行政區出入境管控、逗留及居留許可的法律制度》第一百條之規定,自2022年8月5日6時起,對本澳相關出入境事務站施行以下相對應的臨時措施:
1. 除旅行團外的通關人士經關閘(不含客、貨車道)或青茂出入境事務站離境前往珠海,每天各限一次。超出次數的人士,須選擇本澳其他出入境事務站離境前往珠海,港珠澳大橋出入境事務站、橫琴口岸澳門口岸區出入境事務站、內港碼頭出入境事務站不限離境次數;
2. 因應珠方指定旅行團入境口岸,故旅行團須經港珠澳大橋出入境事務站或橫琴口岸澳門口岸區出入境事務站離境前往珠海。
珠澳通關人員進、出所有珠澳口岸通關場所總計往返1次
8月7日珠澳聯防聯控澳方工作組表示,接珠海方面通知,根據珠海當前疫情形勢變化,經協商,現就所有珠澳口岸通關場所實施限次措施通告如下:
自2022年8月9日零時起,珠澳通關人員每日(當日零時-24時)限進、出所有珠澳口岸通關場所總計往返1次。
除以下人士,不限進出次數、不限通關口岸:
粵澳跨境貨車司機、跨境學童及陪護家長(僅限1名)、緊急公務人員、危重癥醫療救治人員、殯儀館接送人員,須實行名單管理。
上述名單以外的旅客通關往返超過1次,須按程序審批並指定經橫琴口岸通關。
上述措施暫定1個月至2022年9月8日24時,後續將根據疫情發展形勢動態調整。所有單位和個人須嚴格遵守上述防疫政策,違反規定造成疫情傳播的將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向外僱發放3000元消費卡
提議引發批評
中華總商會8月4日向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呈交第2個百億抗疫經援措施的建議,中總理事長馬志毅表示,當得知政府推出“第二個百億”經援時,隨即向包括中總團體會員在內的各行各業徵集意見,經廣泛收集不同行業對經援措施的意見,根據“第二個百億”的普惠性質和“後清零”振興經濟等因素,並盡量控制在不超過百億元預算下,中總經深入分析及梳理有關意見後,共得出二十條具有針對性、精準性的意見和建議。基本意見包括:一是發放一次普惠性全民抗疫現金補貼;二是對未能受惠於《2022年百億抗疫援助措施》中“僱員、自由職業者及商號經營者援助款項計劃”的,且2022年起處於嚴重虧損的中小商號,可申請援助;三是對被強制停業商號給予一次性經濟援助;四是為“擴客源”計劃增資源,引客注活水;五是關愛外地僱員,發放三千澳門元消費卡以增強共同抗疫信心;六是延長家居及企業商號水電補貼計劃六個月,同時對企業商號電費補貼作出優化;七是延長“疫情期間鼓勵僱主聘用本地待業居民的臨時性補助計劃”。當中向外僱發放3000元消費卡提議,引發不少澳門居民批評。行政長官賀一誠回應第二個百億經援措施問題時則正式“落閘”,表明有關普遍措施只向澳門居民發放,外僱無份,第二個百億的主要方向定義為“普惠”、“屬澳門居民的”。第二個百億計劃就要到10月、11月才有條件發放,所以當時就要決定修改財政預算案。
議員倡吸引往“不友好國家”留學的內地生來澳就讀大學
8月9日澳門科技大學副校長、官委議員龐川就澳門高等教育,在立法會答問大會向行政長官賀一誠提問。龐川表示,有高等教育界人士聽聞,有非本地的相關部門對澳門高等教育在內地收生有不同的看法。他問及賀一誠,特區政府有無計劃與內地相關部門進行溝通和解釋,以免本澳高校對收取內地學生產生太大障礙。
龐川稱,據教青局,2021/2022學年澳門高等院校所有在校生共約四萬四千人,其中,非本地生約有二萬八千人。龐川又指,在澳洲的內地留學生共約十萬人,在英國的超過二十萬人,在美國的更是超過三十萬人。他提出,與其讓內地學生前往「不友好國家」留學,不如歡迎他們來澳門留學,同時可支持本澳經濟發展。
賀一誠回應時稱,現時本澳高等院校正慢慢趨向產業化,就如近年本澳高校對外招生比例提升,在政府資助減少時,高校仍能擴大規模等。在2021學年,公立高等院校對外招生比例已由25%調至30%,私立高等院校則由50%調升至60%。
教青局公佈開學防疫措施
教育及青年發展局8月12日下午公佈開學防疫措施,高等院校及非高等教育學生及教職員必須在開學日前10日返回常居地(澳門、珠海或中山),以及在開學當天須持72小時內核酸採樣證明,檢查方式由學校負責執行。
教青局在新聞稿稱,新學年高等院校於8月下旬及非高等教育學校於9月初可按各自計劃陸續開課。與衛生局會商後,局方“要求高等院校及非高等教育學生及教職員必須在開學日前10日返回常居地(澳門、珠海或中山),以及在開學當天須持72小時內核酸採樣證明,檢查方式由學校負責執行。”
教青局又稱,若個別師生未能如期返回常居地,應適當延後其返校時間。局方已透過《學校運作指南》向非高等學校提供因疫情停課的相關指引,近日會持續與教育界溝通,落實各項具體安排。
立法會大會一般性通過
《人才引進法律制度》法案
8月11日立法會大會一般性討論及表決《人才引進法律制度》法案,有議員批評,現時技術居留制度監管不足,成為貪腐溫床,過去更淪為外地人取得澳門身份證的手段,希望將來避免;亦有議員建議參考香港設立公開透明的計分制,為引入人才的計劃、限額等設公示制度。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表示,行政長官在制定及公佈各類人才引進計劃時,會公佈相關評審準則;而他們在申請續期居留許可時,亦必須符合在澳“通常居住”的規定;法案最後以32票贊成、0票棄權、0票反對下獲一般性通過。
據政府代表引介《人才引進法律制度》法案的基本框架,包括確立“高端人才”、“優秀人才”、“高級專業人才”的定義;確立人才引進工作的主管部門及職能;制定引進人才計劃的類型及相關申請條件和評審流程;制定對人才提供稅務優惠措施;制定人才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居留許可的特別規定。
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
及相關法規》法律草案
8月12日行政會完成討論《修改〈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及相關法規》法律草案,有關法案將送立法會審議。行政法務司司長、行政會發言人張永春表示,修法以建立符合實際需要的人員調動制度,充分運用人力資源,並明確部門領導在人事管理的職權,引入與人事管理電子化的規定,提升行政效率。
法案建議,優化臨時定期委任制度,為配合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的建設工作,擴展臨時定期委任的適用範圍至境外的公共部門,機構及其依法設立的法人,完善相關規定,保障外派人員的權利。
張永春表示,原有制度條文僅適用國際機構,修法後,現時以公幹形式在橫琴粵澳深合區執委會工作的 30多名澳門公務員,將可用臨時定期委任制度在深合區工作,他相信隨著深合區發展,未來亦需派駐更多人員。
法案的其他主要內容還包括:
一、優化人員調動制度,將現行“調任”、“調職”、“派駐”、“徵用”四種調動方式,整合為“調任”及“派駐”兩種制度,並完善相關規定。
二、完善轉職規定。明確部門可安排人員“轉職”的情況,在通過倘有的入職實習或培訓後,可在一般職程與特別職程之間進行。
為充分運用現有人力資源,經適當配合後,“調任”及“派駐”制度、臨時定期委任制度也可適用於符合條件的以個人勞動合同制度任用的人員,以及按專有人員通則任用的工作人員。
除上述修訂外,法案亦完善人事管理的規定,包括將部門領導的日常人員管理權限法定化以減少不必要的授權、訂定部門領導可因應如疫情等緊急情況作出特別工作安排、工作人員的個人檔案電子化等,以提升行政效率,加強部門應對各種不同情況的能力。
《維護國家安全法》展開
為期45日的公開諮詢
8月22日,“澳區國安法”由今日起至十月五日舉行為期四十五天的公開諮詢,保安司司長黃少澤表示,爭取諮詢總結報告在10月底出爐,期望11月初將法案文本提交立法會審議。
惟是次諮詢中,當局未有向公眾提供完整的文本及條文,而是只給予「澳區國安法」大概體系。黃少澤回應稱,是希望在公開諮詢過程中,充分廣納民意和建議基礎上,才得出具體的文本和條文,再經行政會和立法會審議和發表意見,這是充分徵集社會的意見。
當局是次修改的“澳區國安法”提出5個修法方向,分別是明確國安法律定位積極貫徹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完善相關刑法規定;訂立專屬程序規定;加強防範外部干涉;保障居民合法權益。而其修法目的是為積極貫徹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強化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全面預防和懲處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有效防範和遏制外來干涉;切實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以及澳門社會持續繁榮穩定。
立法會細則性審議《娛樂場
幸運博彩經營業務制度》法案
8月15日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細則性審議《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業務制度》法案,新工作文本建議:持牌公司可為博彩者開設專門帳戶,以便暫時存放其用於博彩的現金、籌碼,但當中不能有任何金錢利益。不法接受存款罪方面,原文本建議,博彩中介、管理公司、合作人或任何人,意圖為該等實體獲得與娛樂場幸運博彩或其經營相關的利益,而直接或透過第三人要求、招攬或接受他人以任何方式提供的現金、籌碼或其他款項的存款,如按其他法律的規定不科處更重刑罰,則處二至五年徒刑,新文本建議此條文同時適用承批公司。持牌公司與博彩中介合同的核准及修改方面,原文本建議核准為經財司司長權限、修改則為要取得博監局局長的許可,新工作文本統一為經財司司長權限。
法案原文本建議,博監局最遲於每年11月30日,定出翌年每一承批公司可與之訂立博彩中介合同的博彩中介的數目上限;新文本建議新增有關準則,包括尤其要考慮整個博彩業的發展、博彩中介業的規模、以及持牌公司整體經濟的狀況。
教青局職員暗中操控某青年社團詐騙活動資助款項
廉署8月24日下午發新聞稿稱去年接獲親身舉報,指教青局一名職員暗中操控某青年社團,並涉嫌透過虛報活動人數及活動內容,詐騙教青局活動資助款項。
廉署指,調查發現該名職員涉嫌規避迴避制度,於2017年以妻子及好友名義登記成立某本地青年社團並於背後以“顧問”身份操控該社團運作,並多次透過該社團或借用其他青年社團名義,向教青局申請活動資助。由於嫌疑人負責分析“青年社團年度活動資助計劃”等申請個案,故熟知批給標準、審查程序及監管漏洞,多次親自及指示他人偽造單據及實證文件,透過誇大活動開支及參加者人數、隱瞞團費收入等,詐騙資助款項。
廉署續指,嫌疑人在分析及審核部分相關個案時利用職務之便,明知有關個案存在虛假文件及虛報開支情況,仍向上級給予正面意見及建議結算資助款項。
據廉署,嫌疑人多次在申請期截止後,登入資助申請系統輸入資料,製作建議書建議上級批準相關申請,令有關個案最終成功獲批。嫌疑人又在得悉教青局對涉案青年社團的資助申請個案進行內部複查後,秘密在教青局伺服器內竊取內部審查文件並發放予涉案社團成員,以便應對查問。
廉署又表示,該職員所涉案的受資助個案涉及本地和外地十多個活動,涉嫌詐騙款項合共超過50萬元。
廉署又指出,該名職員涉嫌觸犯濫用職權罪、在法律行為中分享經濟利益罪、公務員所實施之偽造罪、電腦偽造罪,以及不當獲取、使用或提供電腦數據資料罪。
行政長官批示訂定明年博彩桌及博彩機數量上限
8月26日政長官頒佈兩項批示,訂定明年全澳所有持牌公司可經營的博彩桌總數量上限為6,000張,博彩機總數量上限為1.2萬部;另外,訂定每張博彩桌的年度毛收入下限為700萬澳門元,每部博彩機的年度毛收入下限為30萬澳門元,當兩者的平均毛收入未達下限時,持牌公司須依法繳納特別溢價金。兩項批示2023年1月1日起生效。
根據博監局資料顯示,2019年本澳賭枱有6,739張,2022年第二季下降至6,006張。博彩機方面,2019年有17,009部,2022年第二季下降至12,042部。是次行政長官批示訂定的明年博彩桌及博彩機數量上限,比2022年第二季的數目輕微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