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物理观念及其培养
2022-05-30沈峰,黄网官
沈峰,黄网官
摘要:理解物理观念,需要先理解观念及其表征。物理观念是内隐的,判断学生是否具有物理观念,可以基于学生面对现实世界时所表现出来的意见、思想、观点、看法等来反推。培养学生的物理观念重在培育他们的科学意识和理性精神。物理观念培养过程中,必须关注学生原先具有哪些非物理观念,以确定物理观念培养的起点,然后以物理知识的掌握为基础,以物理知识的直接应用来强化,用物理知识的迁移应用来巩固。物理观念培养的重点环节在于应用实践和迁移创新。
关键词:物理观念;核心素养;非物理观念;应用实践;迁移创新
《义务教育物理课程标准(2022年版)》(以下简称“新课标”),在“课程目标”里阐述了“核心素养内涵”,其中明确指出物理课程要培养学生的物理核心素养,主要包括物理观念、科学思维、科学探究、科学态度与责任。每项核心素养的内涵如何理解,教学中又应当如何培养,需要研究。本文试从物理观念开始探索。
一、对观念的理解
显然,物理观念是观念的下位概念。理解物理观念,不妨先理解观念。《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对“观念”的解释有二:①思想意识;②客观事物在人脑里留下的概括的形象(有时指表象)。在教学的视域中,观念是需要培养才能生成的,因此应取“思想意识”之意。既然观念是思想意识,那就意味着观念是内隐的。当人面对具体事物或实际问题时,观念会影响人的判断与选择。这有点类似于默会知识,虽然是内隐的,但又确确实实会影响人的言行。那么,一个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如何判断人是否形成了观念呢?回答这个问题,涉及观念的表征。先来看一个例子:
1980年,陈省身先生在北京大学讲学。陈先生语出惊人:“人们常说,三角形的内角和等于180°,但是,这是不对的。”面对大家的惊愕,陈先生说:“说‘三角形的内角和等于180°不对,不是说这个事实不对,而是说这种看问题的方法不对,应该说‘三角形的外角和为360°。”陈先生进一步解释:“不同多边形的内角和是不等的,用公式表示为(n-2)×180°,而所有多边形的外角和是定值,都是360°。显然,后者是更为一般的规律。”
《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22年版)》阐述“核心素养内涵”的时候,提到了“会用数学的眼光观察现实世界”。“数学家的眼光”体现在学生的数学学习中,自然就对应着“数学的眼光”。什么是“数学的眼光”?在我们看来,数学眼光就是数学观念的一种体现,有什么样的数学观念,就有什么样的数学眼光,就有什么样的判断结果。所以借助这一例子,我们可以认为,观念的表征就是一个人看待事物时的眼光、视角,以及所做的判断、选择等。
关于概念与观念的区别,高瑞泉教授指出:观念的用法要宽泛得多,可以表示概念,也可以泛泛而论地表示意见、思想、观点、看法等等复杂的意思。这是一个非常通俗的阐释:人们在生活中的多种场合,常常会表达自己的意见、思想、观点、看法,那从这些元素中,就可以反推观念的成色。
二、對物理观念的理解
既然“观念”取“思想意识”之意,即应认为物理观念就是关于物理的思想意识,或可理解为以物理(科学)为内核的思想意识。在新课标中,物理观念被描述为“是从物理学视角形成的关于物质、运动和相互作用、能量等内容的总体认识,是物理概念和规律等在头脑中的提炼与升华,是从物理学视角解释自然现象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基础”。从基本语法的角度解读,这样的描述可以进一步抽象为“物理观念是……总体认识”“是……提炼与升华”“是……基础”。这样的抽象结果至少说明了一个事实,即对物理观念的理解可以是多角度的:从内容上看,物理观念是关于物质、运动和相互作用、能量等内容的认识;从形成途径上看,物理观念是通过对物理概念和规律的提炼与升华得来的;从功能上看,物理观念是用来解释自然现象和解决实际问题的。
上文提到了可以从意见、思想、观点、看法中反推观念,但要注意的是,这种反推本身并不是严格的逻辑推理,其结果并不必然正确。例如,在“声音是由于物体的振动产生的,声音的传播需要介质”这一规律性阐述中,有物质观念——离开了物质(体),就无法产生和传播声音;也有运动和相互作用观念——振动才能产生声音,发声的物体必然处于振动状态;还有能量观念——一个原本不发声的物体要发声,使其振动的过程也是赋予其能量的过程,声音传播时所传递的既是振动这种形式,同时也有借助声波传播的能量。但是,学生能够说出“声音是由于物体的振动产生的,声音的传播需要介质”,并不意味着学生已经形成了相关的物理观念,因为学生有可能只是机械的记忆与复述。
这说明,仅知其名等于一无所知。判断学生是否形成物理观念,应突破线性思维,少看表面现象,更多地从科学意识、理性精神两个维度来进行。意识是人判断事物时的起始感觉,决定着判断事物的方向。科学意识意味着从科学(而非经验、宗教或其他)的视角去判断事物,理性精神意味着遵循科学的逻辑去判断事物的起因、发展与结果。比如,关于上面提及的“声现象”,《刘宾客嘉话录》曾经记载过这样的一个小故事:
唐朝时期,洛阳某寺内一僧房中挂着一种乐器——磬。该磬经常自鸣作响,该僧以为是妖作祟,惊恐成疾,求医无治。其友曹绍夔,是朝中管音乐的官员,听闻此事,特去看望该僧,正好听见寺内敲钟声时,磬也作响。曹绍夔掏出怀中铁锉,在磬上锉磨数处,磬再也不作响了……
“磬自鸣作响”是一种共鸣现象,对应的物理知识是共振,但在僧人眼里却属灵异事件;曹绍夔之所以能够解决问题,则在于其具有相关的经验,知晓其中的原理(实际上,此类现象在我国古籍中多有记载)。此时就算物理观念的概念尚无影踪,但在曹绍夔的举措中已经能够看到物理观念的端倪。这也再次说明,真正的物理观念的表征,不在于概念本身,而在于面对现实世界及物理现象时,能够表现出科学的意识与理性的精神,并在此基础上表现出科学的意见、思想、观点、看法。
三、物理观念培养的路径探寻
既然物理观念是物理核心素养的组成要素,也就意味着在教学中需要发展学生的物理观念。而学生在生活、学习的过程中,会形成各种各样的观念,这些观念当中必然存在着非物理观念。这样的判断既符合事实,也符合史实:从物理学史的角度来看,物理观念是动态变化的,“地心说”向“日心说”的演变等无数事例足以说明其演变特征。物理学的发展,从某种程度上讲正是物理观念的发展。
再将物理观念培养的目光投射到学生身上,可以先来重温奥苏伯尔的经典判断:“假如让我把全部教育心理学仅仅归纳为一条原理的话,那么,我将一言以蔽之曰:影响学习的唯一最重要的因素,就是学习者已经知道了什么,要探明这一点,并应据此实施教学。”我们以为,在培育学生物理观念的时候,也必须关注学生原先具有哪些非物理观念,只有如此,才能确定物理观念培养的起点。可以认为,物理观念培养的过程,就是学生放弃某一非物理观念,进而建立相应的物理观念的过程。
上文已经提及,非物理观念更多地体现为建立在浅层经验基础上的低水平直觉,体现为不讲科学逻辑与原理的主观判断,甚至是臆断。对于学生而言,非物理观念更多的与错误的前概念相关,但又有所区别——前概念更多的是静态的认识,而非物理观念则影响着学生对事物的动态判断。如果学生基于错误的前概念而随意判断,那就可以理解为非物理观念在起作用。
高瑞泉教授认为,“(观念)表达了观念者的信念,是认识与信念的统一”。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论断,其说明观念的培养应当以培养学生的“认识”为基础,以确定“信念”为目标。显然,将物理观念作为物理核心素养,所追求的就是让学生形成信念,让学生运用物理观念对自身的言行施加积极的影响。
蔡铁权等人对物理观念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提出物理教学中物理观念养成的架构(如图1所示)。根据这一架构,物理观念有着承上启下的地位。该架构对应的教学过程可以通俗地理解为:教师引导学生通过对事实经验的加工获得概念和规律,然后在此基础上提炼出核心概念,再升华为物理观念;形成物理观念之后,再将之反作用于实践并追求创新。如果只从物理观念的培养角度来看,从事实经验到概念规律再到核心概念,就是物理观念培养的前置过程。三者是物理观念的基础,之间具有明显的阶梯性;三者之间逐步演绎,伴随着的是学生思维的步步深入。这样的解读,可以给一线教师指明物理观念培养的基本途径。而且,这一架构与传统的物理教学范式基本一脉相承,因此教师很容易将其纳入已有的教学思路,从而让教学变得高效。
需要注意的是,在理解这一架构的时候,要防止与教师的教学惯性产生冲突:教学惯性源自当前的物理教学范式,其主要特征是“在物理范围内教物理”,追求的是物理知识的掌握与运用(解题),即使偶有从生活事例出发,也会在教师的“引导”之下很快进入物理知识的范围。这样的教学范式对应试是高效的,但又会使得学生在学习物理的时候,感觉到物理与生活、与自己原有的认知之间存在着明显的界限。这对于学生来说,导致的学习结果往往是:在物理课堂上,能够熟练地运用物理知识解答物理习题;走出物理课堂,仍然会用原来的经验看生活、看世界。显然,这样的状况意味着学生的物理观念并没有真正养成。
这样的教学,恰恰是费曼所反对的“用字解释字”。用字解释字,实际上就是在概念的基础上演绎概念。当物理教学在物理知识的范围内“兜圈”时,物理知识的价值只能体现在解题上,这也就意味着物理概念和规律难以被学生内化,更难以被提炼、升华为物理观念。因此,物理观念的培养需要突破传统的教学范式,需要将物理教学的重心向学生的生活,尤其是原有的非物理观念偏移,要引导学生在改造原有非物理觀念的过程中,实现物理观念的养成。
同时,我们还以为,基于对蔡铁权等人提出的物理观念养成架构的深度思考,物理观念培养的重点应当放在“应用实践”和“迁移创新”环节。这是因为只有经过这两个环节,知识层面的物理观念才能被洗礼,才能被学生所内化,才能转识成智,才能真正成为核心素养层面的物理观念。
四、物理观念培养的案例分析
培养物理观念应当落实在日常的教学中,教师要以铁杵磨成针的功夫,用“数日之寒”去成就学生的“三尺之冰”。限于篇幅,本文仅以“一日之寒”的例子来阐述我们对物理观念培养的基本理解。
相信很多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出生的人小时候曾经有这样的疑惑:挂在墙上四四方方的广播箱里,说话的那个人是怎样藏身的?怎么每个人家广播箱里都是同一个人?认为“发声的广播箱里躲着一个人”,是儿童的一个极为简单的推理:生活中能说话的只有活生生的人,广播箱里传出人声,必定是那里藏有一个人——尽管这样的推理漏洞百出,但当时就是执着于这一判断。显然,这样的判断就是非物理观念的产物——在有了疑问又没有掌握相关知识的情形下,只能基于简单的直觉进行推理。这说明物理知识是物理观念形成的基础。当后来知道广播只不过是声、电信号之间的转换时,知道广播箱中声音产生的原因只是喇叭振动时,固然让童年时的那点天真的想象消失殆尽,却确认了在遇到声现象时,要从振动的角度进行分析。尤其是对于一个物理教师而言,声现象是如此的熟悉,以至于这已经是一种直觉了,这种直觉是能够迁移到生活中其他任何相关场景中的。
从这样一个例子也可以看出,物理观念的培养,当以物理知识的掌握为基础,以物理知识的直接应用来强化,用物理知识的迁移应用来巩固。对于“声现象”的教学而言,知识的掌握与直接应用,都是传统教学落实得比较好的,此处不再赘述。至于迁移应用,最关键的就是要给学生提供陌生的情境,看学生能否顺利地运用声现象相关知识去判断、分析。比如,以“声现象的未解之谜”为关键词在网络上搜索,可以发现很多介绍自然中难以解释的声现象的例子。这些现象发生在世界各地,各自不同,很是夺人眼球。如果让学生面对这些例子,那会出现怎样的情形呢?可以预料的是,必然会有一部分学生不假思索地接受搜索到的解读,而且如果有机会,还会绘声绘色甚至添油加醋地转述。显然,这种不加判断、人云亦云的情形并非物理教学所期待的,因为这种情形正说明学生在学习了声现象的知识之后,并没有形成真正的物理观念。
作为教师,面对这样的情形,应意识到这是学生的非物理观念在起作用。从这一教学起点出发,教师应该做的是引导学生剥离那些解读中的主观臆测成分,然后从声音的产生与传播角度去研究:所有声音,其发生必然存在声源,其传播必然需要介质,因此对这些所谓奇异声现象的解释,重在找出声源并判断传播路径——即从物质(声源)、相互作用(声源的振动)、能量(声音的传播)等角度去判断。当然,作为来源于现实的复杂声现象,对其分析可能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但只要抓住这两个要点,无论结论能否顺利出现,学生都会经历一个知识提炼、升华的过程,在此过程中所形成的观念就是物理观念。
最后顺便说一句,我们认为,真正学过物理的人,对各种骗术应当是有“抗体”的,这个抗体的“抗原”就是物理观念(或是科学观念、数学观念等)。物理学原理与一些社会科学也有关联。物理观念不仅会让人在遇到自然现象时产生科学判断的意识,同时也会让人在遇到社会现象时产生理性判断的意识——那些诈骗之举,十之八九是运用语言编造符合受众期待的故事,但认真分析则可以发现其明显不符合逻辑,与规律相悖,没有相信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