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语文核心素养的理性思考
2022-05-30吴永军
摘要:语文核心素养的四个方面构成了一个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辩证统一的整体,每一个方面都不是独立存在的。四大素养有着各自不可替代的功能。语文核心素养在教学目标或学习目标中的表述,要做到整合,即尽量涉及四大素养,将四大素养与课文“具体内容”结合起来或将其具体化。
关键词:语文新课标;核心素养;目标表达
2022年4月,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方案与各学科课程标准颁布并施行,标志着我国以核心素养为导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指向的新一轮课程改革拉开了序幕。就语文课程标准而言,其中鲜明地提出了“语文课程培养的核心素养”(简称“语文核心素养”)。本人将结合课程标准的相关阐述,就若干问题谈谈自身的学习体会,以就教于各位教师和同行专家。
一、 语文核心素养是一个整体,而不是若干方面的简单叠加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22年版)》(以下简称“新课标”)指出:“义务教育语文课程培养的核心素养,是学生在积极的语文实践活动中积累、建构并在真实的语言运用情境中表现出来的,是文化自信和语言运用、思维能力、审美创造的综合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22年版)[S].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22:4。
那么,我们如何理解“综合体现”呢?实际上,新课标给出了一定的解释,这也是本次新课标文本的一大特色或亮点。相较于《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2011年版课标”),新课标对于一些重要概念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解读和阐释,以帮助广大教师准确地理解与把握,甚至在“教学提示”中予以更为详细的“实际操作”的指导,因此更具有实践性、操作性。对于“综合体现”,新课标首先提出,“核心素养的四个方面是一个整体”②③④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22年版)[S].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22:5,5,4,5。;接着,对语言运用与其余三个素养的相互关系给予了简要说明;最后,得出结论——“在语文课程中,学生的思维能力、审美创造、文化自信都以语言运用为基础,并在学生个体语言经验发展过程中得以实现”②。
结合课标本身的阐释与说明,我认为,语文核心素养是一个整体,可以有以下几点补充说明。首先,语言运用是语文核心素养的基础与关键。所谓“基础”就是前提条件,如果没有语言运用,文化自信、审美创造或思维能力都将无所依托,失去根基,变成空中楼阁。所以,语言运用是基礎,是关键能力,这一点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新课标在对核心素养做界定时,实际上已经确立了语言运用的基础与关键性地位。语文核心素养“是学生在积极的语文实践活动中积累、建构并在真实的语言运用情境中表现出来的”③。
另外,如果没有语言运用,也就是没有一定的语文实践活动,尤其是在真实的语言运用情境(主要在真实复杂的实际生活情境中)的运用,语文课就不成其为“语文课”——因为语言运用是语文课程的标志性特征,是语文学科区别于其他学科的显著特征。失去了语言运用,统编语文教材中大量的革命题材的课文教学,就有可能变成“品德课(思想政治课)”。
当然,仅有语言运用,也不能构成完整的核心素养,有可能变成机械操练与鹦鹉学舌。因此,还需要与其他三大素养关联起来进行思考与运作。其中,“文化自信”最为重要,因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是所有课程尤其是语文课程的主要目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文化自信是最重要的价值取向,类似“正确的价值观”,它是涵育家国情怀、培育现代中国人的关键所在,是语文核心素养的灵魂。
语文核心素养中的“思维能力”也是一种关键能力,它必须以语言运用作为基础,反过来又能提升语言运用或语言实践的水平与品质,正如新课标所说,“语言发展的过程也是思维发展的过程,二者相互促进”④。从某种意义上讲,思维能力是语言运用作用于文化自信、审美创造的“中介”,特别是理性思维能力,对于文化自信、不迷信盲从,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而形象思维能力,则是审美创造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语文核心素养中的“审美创造”是语文素养的必备品格,是语文学习的必要组成部分。因为语文学习时,学生直面的是语言文字及其构成的作品,主要是感受、理解、欣赏乃至评价语言文字及其作品,而这一活动不可能不伴随情感,也不可能不伴随审美活动。现行的统编语文教材中含有大量的“审美因素”。语文教育或教学就是要充分挖掘这些审美因素,让学生浸润其中,入其境,体其味,动其情,熏陶感染,有所收益。
总之,语文核心素养的四个方面构成了一个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辩证统一的整体,每一个方面都不是独立存在的。为了言说或分析方便,我们只能将其一个一个地从整体中抽离出来进行分别阐述,各元素看似孤立,实则不然。当我们在一定的语境当中学习或理解其中某一个素养时,一定要关联其他的几个素养,也就是一定要将其放置在整体中予以学习,否则,就变成割裂、机械的训练了。
二、 语文核心素养的四个方面有着各自不可替代的功能
新课标确定了语文核心素养的四个方面,仅此而言就足以表明,这四个方面各有特定内涵与不可替代的价值与功能。
(一)关于“文化自信”
文化自信是近年来语文研究与实践的重要成果,也呼应了时代的召唤。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文化自信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关于文化自信,目前学术界引用最多的、较为认可的界定是:“文化自信,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政党对自身文化价值的充分肯定,对自身文化生命力的坚定信念。”云杉.文化自觉文化自信文化自强——对繁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思考(中)[J].红旗文稿,2010(16):4。而新课标给出的界定是“文化自信是指学生认同中华文化,对中华文化的生命力有坚定信心”③④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22年版)[S].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22:4,4,4。。简单讲,文化自信就是对自身文化的肯定(认同),并对其有坚定信心。
“文化自信”被列为语文核心素养之首,是一个亮点。众所周知,语文学习或语文这个工具在用于交际、思维时,是充满着思想感情的,是负载着文化的,这是语文区别于其他工具的本质特点。一个民族的语言文字不只是语音、符号系统,其中也积淀了这个民族的睿智、文化、精神、感情。教母语,也就是在教民族的文化、思想、感情。因此,传承民族文化与培育民族精神就是语文教学最重要的任务。语文教材中包含大量中华优秀文化的内容,这些内容所体现的精神、价值、情感和思维方式等无不积淀为“文化基因”。它们已经渗进了从古至今中国人的思想感情、意志和精神中,成为中华民族的精神根基,塑造了中华民族的脊梁。在语文教学中,我们应当引导学生注意体验中华民族独特的语言文字所承载的民族文化与民族精神,深入领会学习,逐步树立文化自信。
对于“中华文化”包括哪些内容,新课标指出了三个方面的文化,即“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其中,每一种类型的文化,课标都较为详细地罗列了具体的主题,例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包括核心思想理念(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等)、中华人文精神(向上向善等)、中华传统美德(自强不息、敬业乐群、见义勇为等)。
当然,文化自信还涉及对整个人类文化、世界文化的态度问题,因为文化自信不是坐井观天、盲目排外、闭关锁国,更不是夜郎自大、沾沾自喜,而是在坚守优秀中华文化的基础上,吸纳人类一切进步文化的因子,为我所用,这就是新课标所表达的“初步了解和借鉴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比较开阔的文化视野和一定的文化底蕴”③。这一大格局、大胸襟不仅是整合一切有利因素建设社会主义强国的需要,也是建立“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题中应有之义。
那么,我们如何引导学生在语文学习以及平时的生活中坚定文化自信呢?
一是促其信仰与热爱。这里的信仰与热爱就是新课标中所说的“通过语文学习,热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热爱中华文化”④。学生首先应当信仰与热爱祖国的语言文字和文化。如果一个学生对本土的优秀传统文化和优秀现代文化缺乏必要的信仰与尊敬,缺乏必要的热爱,那么很难想象这个学生能形成什么样的价值观。
二是促其认同与践行。所谓认同,简单讲就是在理解的基础上加以赞同、认可。认同,具有“理性”的成分,它不是盲目追随,而是认识、理解基础上的自觉认可。只有既基于天然感情又基于理性思考的认同,才有可能在常态化的语文学习中加以实践,在日常的生活中转化成实实在在的行为。任何文化的传承与发展都不能仅仅停留在书本上或口头上,而必须表现在具体的行为之中。只有在常态化的行为之中,文化才有鲜活的生命力,才有持续与稳定发展的可能性,才有可能伴随人的一生,成为学生的一种生活方式,一种生活习惯。正如新课标所说,要鼓励学生“关注和参与当代文化生活”②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22年版)[S].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22:4,5,5。。
三是促其坚守与维护。坚定文化自信还表现在学生要坚守与维护优秀的中华文化。也就是在当今世界文化多元化时代背景下,在各种良莠不齐的文化冲击下,要引导学生能够坚持优秀的中华文化立场,不迷失方向,必要时做优秀中华文化的坚定维护者与捍卫者。
(二)关于“语言运用”
语言运用是语文之根,是语文之关键能力,也是语文课呈现“语文味”的主要方面。所谓语言运用,主要是指学生丰富的语言实践,诸如听说读写等学习、运用活动(例如“阅读策略”的学习与实践)以及语文综合性学习活动等,还包括在学习语言过程中的主动积累、梳理、整合等实践活动。通过这些活动,学生形成语文核心素养。对语言运用所要达成的目标,新课标做了明确规定:“初步具有良好语感;了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特点和运用规律,形成个体语言经验;具有正确、规范运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能力,能在具体语言情境中有效交流沟通;感受语言文字的丰富内涵,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具有深厚感情”②。
关于语言运用的价值定位与功能,上文已有详述。这里想探讨的是,语言运用如何具体表现在课堂教学之中呢?我认为,语文教学要落实“语用”要求,首先必须进行观念变革,即让语文课从“教课文”转变为“教语文”。令人欣喜的是,目前“用课文教语文”逐渐成为许多语文教师的共识。观念的转变必然会引发课堂教学结构的变化,语文课堂教学结构必须从“语义分析”一统天下的局面中跳脱出来,转向基于“语用”的“三位一体”结构,即将“语义教学”“语形教学”“语用教学”整合为一个整体,放大“语用教学”这一模块在课堂教学中的比例,至于比例大小,应视实际情况来定。
(三)关于“思维能力”
“思维能力是指学生在语文学习过程中的联想想象、分析比较、归纳判断等认知表现,主要包括直觉思维、形象思维、逻辑思维、辩证思维和创造思维。”③實际上,自语文学科在我国诞生以来,思维能力的培养一直是语文教学的重要目标。叶圣陶先生曾经提出“语文是工具”这一说法——既是生活的工具,又是“思维和交际的工具”,也是其他学科的工具(基础),还是中华民族文化复兴的工具(终极目标)。可见,思维能力与语言运用皆为语文“工具性”的表现,也是语文的关键能力,更是语文课“语文味”的重要体现。只不过这一点最容易被我们所忽视,尤其是小学语文课堂教学,由于过分强调“小语”姓“小”,教的与学的都是那些“一望便知”的东西,从而形成了“浅化现象”,这是值得我们警惕的。从某种角度讲,学生的精神成长史就是其思维发展史,思维发展是学生发展的核心。因此,发挥语文的“本体价值”就要注重课堂的“文化含量”和“思维含量”,注重课程资源的整合,力求“为学生打下一个精神的底子”(钱理群语)。
今天的语文教学,我们应当从核心素养的整体性出发,来把握“思维能力”培养,也就是说,在培养学生共性的思维能力,如语文课程标准中所说的“有好奇心、求知欲,崇尚真知,勇于探索创新,养成积极思考的习惯”②③④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22年版)[S].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22:5,5,18,18。以及形象思维(想象、联想等)、逻辑思维(分析、推理、概括等)、辩证思维和创造思维等以外,还要关联“文化自信”“审美创造”等方面,培养学生具有中华特质的思维品质与审美倾向。
众所周知,每个民族、每种文化都有相应的思维方式,我们的语文教学就传承和镌刻了中国人所特有的文化思维方式。语文教学活动本身就是人类的认知活动,不仅仅简单地表现为语音的听觉载体和物质外壳的学习。因此,语言和思维具有内在的联系,像汉语语音系统就蕴含着生动、丰富、深刻的民族个性和思维习惯,从某种意义上讲,语文学习就是思维方式的学习。我们的语文教学就是要让学生学习并掌握中华民族的思维方式,体认优秀的中华文化传统。当然,我们应注意摒弃中华传统思维方式中的“负向元素”,如尚古保守、伦常秩序、求同排异、折中融合等思维倾向,而取其精华,如“整体性思维”、天人合一的生态观等,以及独特的审美方式。在此基础上,融合现代西方思维的“正向元素”(如分析性思维、批判性思维等),以适应当代社会开放的与多元的生活。
(四)关于“审美创造”
“审美创造是指学生通过感受、理解、欣赏、评价语言文字及作品,获得较为丰富的审美经验,具有初步的感受美、发现美和运用语言文字表现美、创造美的能力;涵养高雅情趣,具备健康的审美意识和正确的审美观念。”②可以肯定的是,语文教学中关注“审美创造”是我国语文教学尤其是小学语文教学的一大优良传统,一直为广大小学语文教师所关注、所追求。
语文教材中的审美内容有生活美、形象美、意境美、情感美等,许多课文充分表现出这样的美,就其根本而言,实际上是“人性美”,也就是说课文内容闪耀着人性的光辉,反映出理想人性的卓越或是“德性”。按照哲学家赵汀阳的观点,这种德性是人性中令人羡慕与令人敬佩的卓越性或优越性,是让人服气的才华和品格,诸如智慧、勇敢、勤劳、正义、行善、爱情和友谊,是真正的美德。美德意味着人的卓越性或者人的最优状态。
这里必须强调的是,新课标中明确规定“围绕伟大建党精神,确定革命文化内容主题”③,统编小学语文教材中也编排了大量的革命文化题材的作品,这些作品“注重反映理想信念、爱国情怀、艰苦奋斗、无私奉献、顽强斗争和英勇无畏等革命传统”④,特别是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以及一代又一代的为民族独立与解放事业奋斗终生的仁人志士们身上所表现出来的卓越人性,以及革命英雄主义的豪迈气概,是审美创造中的重要源泉及元素。
就“形式元素”而言,主要体现在表意象征符号上,包括文字、图像、符号等。语文教学中,教师不仅要引导学生品味课文语言之美,如语言的流畅、鲜明、生动、凝练、严谨等,还要注意自身教学语言、板书、体态以及学生的表达等方面的美,如诗意的语言表达、优美简洁的板书设计、优雅舒缓或动感十足的体态语言等。为语文课堂教学营造一种浓浓的美的氛围,从而为学生的审美创造提供坚实的基础。
三、 语文核心素养在教学目标或学习目标中的表述
以往的“三维目标”本来是一个整体,但一线教师的教学设计往往将其割裂开来,分项表述,引发了许多批评。语文核心素养更是一个整体,在实际教学设计中,如何加以表述呢?这恐怕是一个难解之题。
我们建议,在实际教学设计的“目标表述”中,即使一篇课文需要3—5条目标(一般一篇课文的教学目标不宜过多,3条即可,最多不宜超过5条),也不能像过去那样分割式表述(如“正确的价值观”写一条,“必备品格”写一条,“关键能力”再写一条),而是要将这三者或四大素养整合在一起写。这种整合不是说每一篇课文只能有一个目标,而是在写每一个目标时,尽量涉及价值观、必备品格以及关键能力等方面。具体而言,尽量涉及四大素养,将四大素养与课文“具体内容”结合起来或将四大素养具体化为“具体内容”的表述。实际上,“发展型学习任务群”中“学习内容”的表述就为我们统整式地叙写教学目标提供了有益参考。例如,“实用性阅讀与交流”学习任务群学习内容第一学段的第(1)条:“阅读有关个人生活、家庭生活的短文,认识图文中相关的汉字,感受美好亲情;学习运用文明礼貌语言,与家庭成员、亲朋好友交流沟通,学会感恩。”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22年版)[S].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22:23,24。这一段表述(叙写)就包含了正确的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将语言运用、思维能力、审美创造等素养统一在一起。同样,第二学段的第(3)条:“学习具体、清楚、生动地讲述有关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和革命英雄、劳动模范、科学家的事迹,以及反映中华传统美德的故事。”②这一段表述则统整了四大素养,只不过在具体的课文教学中,“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和革命英雄、劳动模范、科学家”可以细化到具体的人以及具体的中华传统美德,如节俭、诚信、坚韧不拔等,这样不至于空泛。(吴永军,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南京师范大学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专家工作委员会委员,曾任中国教育学会教育学分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