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袭与反讽:文学“挪用”形式探讨
2022-05-26荆曼
荆曼
内容摘要:文学的“挪用”形式通常可分为话语、文体、内容和题材四种形式,其中抄袭与反讽可以说是最为极端的两种“挪用”形式。抄袭作为一种照搬原文而不加出处的行为,严重的侵犯了原作者的知识产权;反讽又称为戏拟,通常是带有讥讽的目的去对原文的逆转,从而进一步深化整体的内部涵义。因此本文旨在对以抄袭和反讽为代表的文学“挪用”形式的相关概念和理论进行探析,阐述“挪用”形式的深层含义和不足之处,为未来的文学“挪用”形式提供一定的参考,从而使得“挪用”在新历史主义理论中的地位得到进一步的凸显。
关键词:文学 文学挪用 文学抄袭 文学反讽
当我们在进行历史的重建时,必然会使用到“挪用”来进行相应的补充与扩展。作为一种连接历史和文本之间的重要途径,“挪用”在整个新历史主义中起着不可或缺的重要影响,该术语一经诞生便使得理论研究中的历史和文学可以做到有机结合。从新历史主义的层面进行探究可知,历史现实、文学和人类之间处在一种能量交换的关系中,该关系使得这三类要素可以进行一定层次的“交流”,该能量即为社会能量。而文学“挪用”则是该种能量进行编码和转移并产生深刻影响的重要形式。“挪用”在丰富文学和历史的同时,还可以进一步对历史现实和文学文本进行开放式的调查,使得其中所蕴含的深层意义可以得到进一步的交流和对话,从而使得历史可以具备动态性和多元化。因此,如何在新历史主义的视角下对文学“挪用”中最为突出的抄袭和反讽进行相关探析,对于历史和文本的相关阐述均具有一定深刻的影响。
一.“挪用”的概念辨析
“挪用”按照字面意思,即为将他人的东西转移为自己所用,其在新历史主义的观点下被赋予了更深层次的文学意义,在使用过程中打破了历史前景和文学背景之间的鸿沟。
1.“挪用”的产生
在历史的长河中,有许多经典著作在时间的洗涤下经久不衰,使得其在几千年的跨越中不会随着历史的发展而逐渐消亡,反而凭借其深刻的意义和蕴含的哲理被人们不断的阅读与学习。在传承的过程中,著作的文本内容会随着时间被不断的重复,同时也会作为典范被后世所学习和借鉴,因此在这个过程中,就产生了文本内容的“挪用”与改写。例如英国浪漫主义诗人柯勒律治,在受到谢林的思想影响之后,进一步将自己的艺术创作和理论进行发展,从而成就了自己独特的艺术理论体系。
各种形式的“挪用”和改写不仅在内容上进一步丰富了文化的发展和创作,同时也为文学创作提供了更为广阔的提升空间。随着历史的发展,著作的文化积淀也会越来越浓厚,任何脱离历史、脱离经典著作的标新立异都无异于是空中楼阁,其必然会缺乏深厚的的文化积淀和历史内涵。因此在进行文学创作时,离开不曾经的历史,曾经的文学著作。在该过程中,文学和历史相互渗透、相互影响。
2.“挪用”的表现形式
作为一种文学形式,“挪用”的表现形式自然也深受社会、历史和文化等多方面的因素影响。通过对以往的著作、文献和数据进行归纳总结可知,“挪用”的表现形式一共可分为以下四种:
A.话语“挪用”
作为人类沟通和表达自身想法最为直接的工具,话语可谓是日常生活中最为约定俗成的交流途径。因此,话语“挪用”在整个文学的“挪用”中可谓是最为常见。在人们进行谈话时所用到的话语“挪用”,不仅仅是单一的将他人的话进行逐字逐句的重复,而是在挪用的过程中加入自己的思想和情感。
话语的“挪用”通常可通过夸张、同音词转换等形式进行表现。夸张作为一种将語气和情感进行夸大的形式,通常会具备一定的强调意义和反讽意味;而同音词转换在日常生活中也较为常见,比如“沉迷赌博、倾家荡产成为了一名百万“负”翁,用负债累累的“负”字来代替大富大贵的“富”字,可谓是将该种挪用的反讽意味运用的极为恰当。
同时作为文学作品的重要交流方式,话语的“挪用”还可以体现在文学作品的重复,通过对现实中著作和故事进行进一步的模仿和虚拟构造,来不断的衍生出自己的文学作品。该种的挪用并不是是对原著和现实进行简单地重复并且愚昧的不变,而是在尊重传统文化和历史的前提下,通过话语“挪用”来进行自己的文化内容创作。例如在洪昇的《长生殿》中,作者通过对传统的古典诗词进行摘选挪用,使得每出的下场诗词都是带有古诗韵味的集句。
B.文体“挪用”
文体“挪用”在古往今来的文学创作中可谓是更为常见。唐诗、宋词、元曲和明清小说等一代之文学,都是文体“挪用”的具体结果。倘若不是后人对各类文体的不断“挪用”与创作,开篇的几首诗句怕是难以撑起一个时代的文体发展。例如如果后来文者没有对于宋词进行不断的文体“挪用”,怕是难以达到宋词如今在整个文学史上辉煌的成就,后世也就无法欣赏集百家之所长的宋词。宋词的发展也就自然不可能历经亘古岁月而始终传承下来了。
纵观文体的发展历程,可以清楚的得知,其不仅需要自身的创新和发展,同时还需要其他的文体来进行取长补短,只有各类文体相互影响、互相挪用,才可以使得文体的发展不断进步。作为一种文学的创作形式,文体依赖文学的同时,也依赖着当时的社会文化背景。例如在我国进行抗日战争的时候,各类脍炙人口的红色经典歌曲都是激励人民奋起发抗日本侵略者,而当抗日战胜利后则集中在歌颂党和国家的伟大,这类现象反映出文体会随着社会时代的发展而变迁,体现了文体和历史发展之间的紧密关系,两者相互影响,有机互动。
同时作为一种继往开来的文学形式,文体的产生、壮大和消亡之间也不是独立的个体,新事物往往会从旧事物中产生,正如新文体会随着旧文体的消亡而诞生,而旧文体又会在新文体中保留自己一部分顺应时代发展的特征,并随之融入到新文体之中。
C.题材“挪用”
由于文学作品题材的多样性,例如现实主义题材、喜剧题材和科幻题材等,因此该“挪用”的表现形式相较于前两种挪用所涉及的方面也更为复杂。
作为由人类主观创作出来的文学作品,文学不仅仅会反映出创作者自身的思想和情感,还会在更深层次反映出一定的社会历史背景。正如许多的小说和戏剧作品会以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所创作的《史记》为素材,进行相应的古代历史题材的文学作品创作。题材“挪用”不仅可以使得创作者的作品更具备历史权威性,同时也可以从多种角度对历史文化进行审视和探索,使得文学可以涵盖历史、宗教、人文和地理等多种因素,运用全方面、多视角的创作形式。
在题材的“挪用”中,最为显著的即为大题材的“挪用”,即原型“挪用”,通过对上古神话和人物的不断“挪用”和再创造,创作者在进行文学写作的时候会自然而然的代入到整体的作品中。例如深受《圣经》影响的福克纳,在《喧哗与躁动》一书中,通过运用原型的耶稣来对小说人物进行反讽,在突出古老寓言深刻含义的同时,也进一步反衬出小说人物的自私自利,丰富了小说整体的内涵的同时,还凸显了小说的戏剧化和深刻的社会内涵,从而升华了作品的艺术效果。
D.内容“挪用”
在“挪用”的各种表现形式中,内容的“挪用”在文学挪用中所涉及的方向最为广泛。通常是指对前者的文学作品进行借用,使得自己的作品的内涵更为深刻,通过转化前人的诗句和作品来使得自己的作品更加生动想象,从而进一步深化了文学的表现形式。
但由于内容的“挪用”通常在尺度的把握上会产生一定的偏差,使得创作者很有可能会在其中走向极端,即抄袭与反讽。
3.“挪用”的理论价值
作为重新审视和反思著作的形式,“挪用”可以在尊重历史和曾经文学作品的同时,赋予其更深层次的意义,同时打破历史的局限性,创造出新的文学。
自古以来,文学就是一个不断模仿、“挪用”和自我创作的过程,“挪用”对象通过对被“挪用”对象进行不断的改造和传播,使得被“挪用”对象的文本和新的时代背景不断的融合,从而使得两者在“挪用”的过程中得到有机结合和相互滋养。
正如在新历史主义的角度下,“挪用”可以在理论和方法上和文本批评具有一定的相似性,他使得文学作品中的批评在历史中产生了更大的影响和作用,使得历史文化研究得到进一步的深化,从而成为创作者在进行相关写作时的基本机制。
二.抄袭与反讽
1.抄袭
抄袭通常是指作者在创作自己的文学作品时,将前人作品里的文章原封不动的搬进自己的文章里,同时并没有标注出原文作者,这类抄袭行为不仅属于严重的学术不端现象,同时在法律上还属于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后果严重时会受到一定的法律处罚。
抄袭行为体现了作者的文学功底有限的同时,还体现了作者法律意识的浅薄,恶意的抄袭不仅违背了文学作品创作的初衷,还严重抹黑了“挪用”的相关意义,是严重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和知识产权。
抄袭的现象自古便有,在我国该现象首次被正式提及始于唐代的柳宗元,其在《辩文子》一文中便对该种现象做出指责和批判。而纵观古今中外的抄袭现象,可以发现有关抄袭的争议也是文学争议的一种,抄袭的双方从自身的利益出发,通过一定程度的说理和争辩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其实质在于抄袭双方的观念之争。
例如柯勒律治在艺术创作中所产生的争议,由于其在进行艺术思想的创作时拜读了谢林的各类哲学著作,因此使得其艺术思想理论的构建中也融入了谢林的艺术思想,使得一部分学者认为其存在抄袭之嫌。但不可否认的是,柯勒律治在艺术创作中更多的是对谢林思想的学习与继承,他将德国超验经验带入英国的同时,自成一派的将浪漫主义文学创作带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使得英国的浪漫主义文学理论也随之加入了形而上学的批评体系。与其说是柯勒律治抄袭了谢林的相关思想,不如说是柯勒律治在德国和英国的文学交流之间建起了一座独特而伟大的桥梁,他使得当时即为注重实用主义的英国文学批评开始逐渐显示出形而上的辩证思维。
2.反讽
反讽,通常是代表所言非所指,通过对内容进行极具针对性的讥讽。对原文的反讽使得作者本身想表达的含义进一步拓展和深化,使得文学作品中的主旨可以得到进一步的升华。在新历史主义理论中,反讽通常被用来摆脱历史对文学作品的制约性和干扰性,通过在一定程度上避开创作者所处社会环境的控制来进行作品的完成。
反讽不仅是对原文的单一复制,更是在更深层次对原文进行一定程度的补充和扩展。由于文学创作者都具有自己独立的精神世界,因此文学作品的创作也具备很强的个体性和独特性。每个作者在进行文学创作时都具有自己独特的写作手法和写作思想。通过使用反讽的写作手法,可以体现出创作者自己独特思想的同时,从已知的文学作品中创新出未知的文学作品,通过对著作的重新解读,构建独属于自己的文学作品。
在运用反讽的创作形式时,要时刻坚持本质信念,一旦超出合理的范围,就有可能使得反讽不再具备积极的文学意义,反而使得其成为一种消极的文字游戏,失去了其本身的创作意义。
3.现有问题
在各類文学“挪用”中,如果笔者沉溺于使用各种表现形式的“挪用”来增强自己文章的深度和文学性,反而可能会在其中丧失自己的独特性,失去写作中自己独有的逻辑性和历史性。正如在新历史主义中,笔者很有可能会因大量使用“挪用”手法,使得其文学作品中大历史的坚实基础被动摇从而分崩离析,在文学探索的过程中反而产生一种本末倒置的现象。正如泡特对于该种现象的担忧,新历史主义的过度挪用化,会使得历史过多的被感性思想所影响,而忽视了其中的历史性、流动性和时间性,使得历史逐渐走向政治化。在挪用过于模糊的情况下,使得整个历史研究处于一个不理性的状态的同时,充斥着主观化。
因此只有在历史的挪用中不断解决潜在的错误和威胁,才可以使得人们从历史的表象进一步学习,找到其最为真实的一面。
三.未来发展
通过对上述“挪用”形式、反讽和抄袭的相关辨析,可以看出尽管文学的“挪用”形式在目前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之处,但由于其本身存在的历史性,他仍然对于文学和历史的发展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因此在有关文学“挪用”形式的未来发展中,相关笔者要始终对“挪用”的界限和定义做到科学的认知和运用,从而使得文学的“挪用”形式在理论中得到进一步的深化,在实践中得到进一步的应用,使得文化之间的交流可以逐渐走向纵向交流和边界转换。
通过对以往的文献和文学作品进行相关分析可以可知,文学“挪用”的表现形式大致可分为以下四种:话语“挪用”、文体“挪用”、题材“挪用”和内容“挪用”。各种“挪用”形式分布广泛,在文学史中占有不可或缺的地位。其中最为常见的两种具体表现形式即为抄袭与反讽,前者是笔者缺乏独特创新性的同时,对他人的知识产权以及相关法律的不尊重;后者即是通过对文本的戏拟,从而带有针对性的对反讽对象进行讥讽和破坏。反讽通过在一定程度上摆脱历史的制约性来展现其对控制的抗拒与挑战,既是新出现的形象,也是对旧有形象的进一步完善和丰富。因此文学的“挪用”形式通过不断的阐述和改变,为文学和历史赋予了新的意义,也进一步推动了其发展和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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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是江西省2017年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新历史主义视角下文学挪用的策略性研究”研究成果,课题编号是17WX20。
(作者单位:赣南师范大学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