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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慈《洗冤集录》海外译介的特征及影响*

2022-05-24范延妮蓝孝玲

西部中医药 2022年4期
关键词:法医学奈特法医

范延妮,赵 霞,蓝孝玲

1 山东中医药大学,山东 济南 250355;2 北京中医药大学;3 山东济南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清光绪二十五年(公元1899 年),江南制造局出版了《法律医学》一书,这是西方传入我国的第一部法医学译著,“法医学”这一术语也随之输入中国,但法医学所包含的检验知识在中国却早已有之,最早可追溯至周、汉时期。据林几考证,“周代已有医事检伤之制,汉律中已有详及伤型的条文”[1]。在法医学发展史上,虽出现了较多检验方面的著述,但真正具有法医学性质的世界上第一部著作是宋慈的《洗冤集录》[2-3],该书不仅在国内广为传刻,成为历代邢狱检验的指南,而且被译介到世界多个国家,为世界法医学界所重视,影响深远。

1 《洗冤集录》及宋慈其人

我国自古重视检验,西汉时已有检验的方法与律例并行,五代后晋时期就出现了和凝及其子所撰的《疑狱集》,为古代最早的案例名著。宋朝时期,法医检验方面的知识取得了迅速发展,陆续出现了无名氏的《内恕录》、郑克的《折狱龟鉴》、赵逸斋的《平冤录》、郑兴裔的《检验格目》、桂万荣的《棠阴此事》、徐似道的《检验尸格》等著述,表明我国法医检验方法和理论体系日趋成熟。

《洗冤集录》成书于南宋淳祐七年(公元1247年),内容包括检覆总说、疑难杂说等53 条,全面探讨了诸如生前伤和死后伤、机械性损伤和机械性窒息等法医学上的重要问题和尸伤现象。该书博采传世诸书,广搜各地验例,全面总结了历史上长期积累下来的法医检验经验,并结合当时病理、解剖、药理、外科、骨科等方面的医学成就及著者的个人心得,不仅是历代刑狱官办案必备的参考书籍,而且对于我国法医检验实践和司法审证查据具有极高的参考价值。由于受当时科学发展水平的限制,书中部分内容存在错误或迷信[4],但该书出现在700 多年前,当时欧洲法医学尚未萌芽,因此,《洗冤集录》的出现已经是当时的巨著[5]。《洗冤集录》作为宋代至清代近七百年间的法医检验经典著作,在中国法医学发展史上发挥着承前启后的作用,后来出现的法医学著作如《平冤录》《无冤录》《洗冤汇编》《洗冤录集证》《洗冤录辨正》《补洗冤录》等均以此为基础编撰而成。

宋慈(公元1186—1249 年),字惠父,建阳(今福建南平)人,出生于官吏家庭,其父宋巩曾做过广州节度使。公元1217 年,宋慈中进士,之后连任江西信丰县主薄、福建长汀知县、邵武军通判、南剑州通判、广东刑法官、江西提点刑狱兼赣州知县、常州军事、直祕阁提点湖南刑狱、直宝漠阁奉使四路、广东经略安抚使等。在二十余年的官宦生涯中,他先后四次担任高级刑法官,积累了丰富的法医检验经验,平反冤案无数,被百姓誉为清官。宋慈原为儒者出身,并不熟知医药学及相关知识。为弥补不足,他刻苦研读医药学著作,把相关的生理、病理、药理、毒理等知识及诊察方法运用于死伤检验实践,力求检验方法多样并科学。在充分总结前人经验并结合自己的实践经历和思考的基础上,宋慈在逝世前两年(公元1247 年)撰成并刊刻《洗冤集录》。该书一经问世就成为当代和后世刑狱官员的案头必备书,在国内外影响深远。宋慈逝世后,宋理宗亲自为其书写墓门以表彰他的功绩。

2 《洗冤集录》在亚洲的传播

《洗冤集录》自成书以来,不仅在国内广为刊刻流传,更是先后被译成多种文字传播到海外,在中外医药学史、法医学史、科技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由于地理位置的原因,中国与周边国家的经济和文化交流较为频繁,特别是朝鲜和日本更是广泛接受了古代中国各领域的技艺和知识。

《洗冤集录》刊刻后,经元代王与增补编撰而成《无冤录》,该书的洪武十七年版本于公元1438年经由朝鲜使臣李朝成带回国,注释和音训后以《新注无冤录》为名刊刻发行[3],在朝鲜沿用了三百余年。

《新注无冤录》后经朝鲜具允明和金就夏增补修订,以《增修无冤录》重新刊行。《新注无冤录》和《增修无冤录》虽经注释修订,但并未翻译成朝鲜语,给实际使用带来了文字理解上的困难。因此,朝鲜刑曹判书除有邻受命将《增修无冤录》翻译为朝鲜文,名为《增修无冤录谚解》出版发行,极大促进了朝鲜法医检验工作。

公元1736 年,日本河合尚久将《新注无冤录》翻译为日文并出版,名为《无冤录述》,是当时日本指导法医勘验的重要参阅书籍。《无冤录述》之后又被一再翻刻,于1891 年改编为《变化伤检视必携无冤录述》[6],内容与《无冤录述》差异不大,仅在目录编排上有所不同,条目更为清晰且流传甚广。当时西方法医学知识已经传入日本且有多种书籍刊行,但该书再版达六次之多,可见日本对中国法医学知识的接纳和重视。

3 《洗冤集录》在欧美的传播

《洗冤集录》传入欧美时间较晚。18 世纪,法国、英国、荷兰、德国等陆续出现了《洗冤集录》的介绍或译本。20 世纪80 年代,美国出版了《洗冤集录》的全译本。

公元1779 年,巴黎《中国历史、科学、艺术》论丛第421 至440 页刊出了由法国耶稣会士韩国英(Pierre-MarchalCibot)所译的《洗冤录提要》,其依据的版本是《律例馆校正洗冤录》(《洗冤集录》,在清代康熙三十三年(1694 年)经律例馆改编为《律例馆校正洗冤录》,简称为《校正本洗冤录》或《洗冤录》),因是节译,所刊内容并不全面。公元1884年,法国医师马丁(Ernest.Martin)在《远东评论》杂志上发表论文以提要的形式介绍了《洗冤录》。马丁的介绍后被德国人霍夫曼(Hoffmann)转译为德文出版。1908 年,《洗冤录》法译单行本正式出版。据《洗冤集录》美国译者Brian E.McKnight 记载,1910 年另一个法译本名为《修正错误的书》由Litolff 翻译后在越南河内出版,但是没有提供更具体的信息[7]。

1853年6月,英国海兰医生(W.A.Harland M.D.1822—1858)在《亚洲文会会报》上发表论文介绍《洗冤录集证》(《洗冤录集证》,嘉庆间王又槐搜集验案,附在馆本《洗冤集录》之后,名为《洗冤录集证》),将书名翻译为《Se-yuen-luh》或是《Records of the Washing away of Injuries》,强调该书是关于中国法医学成就的著作,论文最后还翻译了《洗冤录集证》目录。

《洗冤集录》较为完整的英译本是1873 年由英国剑桥大学东方文化教授翟理斯(H.A.Giles,1845—1935)完成的。翟理斯是著名汉学家,1867年他来到中国,曾任多地英国领事馆翻译和领事等职。1873 年翟理斯在宁波任领事期间,看见负责验尸的地方官员经常携带《洗冤集录》一书,引起其研究兴趣,后将《洗冤集录》在清朝道光年间童濂所刊的衍生本《补注洗冤录集证》翻译成英文,题目为《The Hsi Yuan Lu,or Instructions to Coroners》(《洗冤录或验尸官指南》),为《洗冤集录》衍生本的首个英译本。翟理斯1874 年将该译稿发表到《中国评论》(China Review)杂志,后因与编辑就校对问题有分歧,停止了向该杂志的投稿,刊载于《中国评论》的译稿为全文译稿的一半。1924 年,翟理斯将译稿全文刊于英国《皇家医学会杂志》(Proceedings of the Royal Society of Medicine)第17 卷第59 至107 页的医史论文专栏。翟理斯翻译的《洗冤录》单行本后来由英国伦敦 的John Bale,Sons & Danielsson Ltd 出 版 发行,共50 页,当时在上海的Kelly&Walsh 书店寄售。1982 年,台北的南天书局有限公司再版《洗冤集录》译本,将翟理斯译本与美国麦克奈特译本合在一起出版[8]。翟理斯译本根据童濂所刊的《补注洗冤录集证》而译成,删除了原书中的部分注释、附记、补注等,并综合采取了归化和异化策略[9],在保留中医语言特点的基础上,尽量方便西方读者阅读和理解,因此在欧洲广为流传。王吉民在《西译中医典籍考》一文中这样评价翟理思译本:“此书译笔畅达,论意确当,洵佳构也”[10]。

美国科学史家席文(Nathan Sivin)根据英国近代生物化学家、科学技术史专家李约瑟(Joseph Terence Montgomery Needham)和鲁桂珍的著述编辑而成《中国的科学与文明》(即《中国科学技术史》)第六卷的医学分册,该书于2000 年由剑桥大学出版社出版。医学分册中的法医学部分对宋慈和《洗冤集录》进行了介绍,称赞宋慈具有极高的品质,具有同情心,头脑冷静,能采取科学的方法解决法医学问题。书中全文翻译了《洗冤集录》序言,认为该书是世界上法医学最早的、最系统的著作,后期相关著作均以此为蓝本而成[11]。结尾处还附有《洗冤集录》的版本流传和外译情况简介,便于读者检索查阅。虽然本书对《洗冤集录》介绍的篇幅不多,但因《中国科学技术史》在世界范围内影响深远,是西方了解中国科技和医学发展的重要渠道,因此极大提高了当代西方对《洗冤集录》的认知水平。

《洗冤集录》的荷兰译本,为荷兰东方学者地吉烈(De Grijis)所译,1863 年刊于南洋巴打威一份杂志《Verhandelingen Van Het Bataviasch Genootschap Van Kunsten en Wetenschapen》的第30 卷出版,这是《洗冤集录》在欧洲的第一个全译本。1908 年,该译本由德国人H.Breitenstein 转译为德译本,这两个译本均来自王又槐的《洗冤录集证》[12]。

《洗冤集录》传入美国,主要是通过麦克奈特的全文译本完成的。20世纪80年代,美国大学教授麦克奈特(Brian E.McKnight)将《洗冤集录》全书翻译成英文,书名为《洗除错误:十三世纪的中国法医学》(《The Washing away of Wrongs:Forensic Medicine in Thirteenth-Century China》)。麦克奈特译本是唯一根据宋慈《洗冤集录》原书为版本的译本,依据孙星衍的岱南阁仿元本译成[13]。该书1981 年由密歇根大学中国研究中心作为东亚科学、医学和技术丛书之一出版发行。麦克奈特译本中保留了元刻本《洗冤集录》的内容,从“条令”到“验状说”共5卷53条,并选用了清末许梿补注的《洗冤录详义》中的全部骨图,以说明《洗冤集录》向近代科学的发展。麦克奈特在正文书稿前添加了自己长达34页的研究论文,名为《13世纪中国的司法实践》(《Forensic Practice in Thirteenth-Century China》),介绍了中国古代的法医学历史、中国古代司法与行政部门、宋代的检验制度、宋慈及著作的成就、《洗冤集录》外文译本情况、中国检验制度与欧洲检验制度的对比等。李约瑟与鲁桂珍为麦克奈特译本作序,指出《洗冤集录》的成书时间远远早于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法医学著作[7],包括1602 年意大利医师菲特利斯(Fortunato Fedele)的《法医学专书》四卷(也译为《医师的报告》)和1635年意大利罗马教皇国家医疗系统负责人保罗·扎克基亚(Paolo Zacchia)的《法医学问题》。

《洗冤集录》于20 世纪上半叶传到了苏联。苏联著名法医学家H.B.波波夫在其所著的《法医学(第三版)》(1950 年)教科书的第一章“祖国法医学发展的历史概况”中指出中国在13 世纪就有了法医学,他说:“中国宋朝曾出版具有法医学性质的论文;该书的著者是某省的一个提刑——宋慈”[14]。此处波波夫所指的书即为宋慈的《洗冤集录》。他进而介绍说该书共包括四部分:第一部分讲一般法医学的检查、损伤、作病,第二部分讲造成损伤的方法和凶器,第三部分讲绞杀、溺死,第四部分讲毒物和中毒。波波夫的这本教材由当时中国医科大学法医学教研组翻译成汉语,于1955 年由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发行,被卫生部审定为全国医学院校适用教材,成为我国首部法医学专业教材。据查证,波波夫的《法医学》教材第三版出版时间为1950 年,第二版为1946 年,第一版应早于1946年,因此可以推断宋慈的《洗冤集录》在20 世纪上半叶应已传到苏联并广为行业内人士所熟知。

4 《洗冤集录》海外传播的特征与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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