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视角下的商业银行风险管理
2022-05-24达韵清
达韵清
商业银行在我国市场经济中起着重要的主导作用。随着金融企业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研究和分析在我国金融系统中占主导地位的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尤为重要。近年来,中国银行系统的大事件频发,公司管理不完善已成为银行风险暴露的主要原因之一。本文以“原油宝”为切入点,探讨当前商业银行体系存在的治理问题,以及这些治理问题对商业银行风险的影响,从内部控制的角度提出了提高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的政策建议。
一、引言
2020年2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围内爆发,引起经济市场对国际经济变化的担忧,同时商品市场受到冲击,国际油价逐渐下跌。2020年3月9日,美国WTI原油价格跌至每桶30.05美元,降低的幅度大于24%。但是,疫情还在继续恶化。在这种状况下,2020年4月21日,中国银行“原油宝”穿仓的状况,使得投资者不仅损失了资金,还要反过来给银行资金,这一事件很快得到了各界的关注。在这种背景下,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研究,不仅有助于完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体系,规避金融活动风险,也可以从中积累相关经验,吸取教训,从而有利于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增强规避和解决风险的实力。本篇文章分析中国银行“原油宝”案例,探索和研究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中的问题及内在缘由,并且在案例中总结方式方法,并提出相关解决措施来规避风险。
二、“原油宝”事件回顾
自2020年3月以来,原油市场呈现供过于求、需求大幅下降的态势,全球原油存储空间也变得紧张,原油运输成本大幅上升。在诸多因素的影响下,原油期货交易价格开始下跌,使得油价有可能跌破零。许多投资者在完全了解细则和潜在风险之前就开始购买“原油宝”。芝加哥证券交易所于2021年4月15日发布公告,宣布修订交易规则,允许原油期货市场交易负油价。
三、基于内部控制观点的中行“原油宝”风险管理分析
中国银行“原油宝”案例的导致因素有很多层面,本文选择从COSO的内控5要素出发,着眼于商业银行的内控方面,从五个层面来研究中行在风险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
(一)内部环境导致内部控制失效
中国银行制定了风险管理内控制度,但缺乏前瞻性,没有责任感和无所作为,内控制度流于形式。此外,监督执法的制约、内部监督等服务的作用未能发挥,造成了事故的严重后果。2021年4月14日至15日,商业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实际完成了各自持有的WTI原油期货对应的股票转让和月度交易操作(收盘价也基本在20-21美元之间)。相比之下,可以看到中国银行的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系统是无效的。
(二)不完整的风险评估和匮乏的专业知识
1.期货产品的风险
对于期货产品来说,越接近交货月的合同交易流动性越差,此时会导致平仓价格滑坡点大,平仓成交失败,发生交货违约等风险。并且,通过银行等参加海外原油期货交易的国内投资家中,多头是主要的。很多国内金融机构为了保护多个投资者,减少风险,提前5天转移仓库。中行应该考虑这个,但是在收盘快结束的时候进行了移仓。
2.银行风险
首先,未执行风险控制措施。一般在国内期货市场,合约进入交割月份就会逐级提高保证金比例,促使投机盘平仓,而投机盘也会早早转战下一个主力合约。即使赌最后的行情,一般也不会冒流动性风险等到交割期逼近。
其次,未建立风险预警机制。美国WTI原油合约2021年4月21日到期,而中行通知客户原油宝将在20日22:00停止交易和启动移仓。交易时间与国际市场不匹配,超过22:00,国际市场仍在交易,这一交易时间差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做出操作指令。这足以说明中行风险控制设计存在严重缺陷。
最后,未落实风险控制责任。中行对原油宝产品的投资宣传未提及高风险,未对投资者是否合格进行评估。中行衍生品交易业务部门忽略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只顾大力推广原油宝获利,降低门槛吸引投资者投资,未能有效进行风险揭示。
3.投资者投资风险
投资者过分相信银行担保,使得广大投资者在国际原油价格下跌,行市急转直下的情况下,仍不采取行动,使得投资者此次遭遇如此大的灾难。投资者对原油宝认识不足。投资者只是看收益高,而忽略了产品本身的巨大风险。
(三)内控活动不完备
业绩考核和激励机制不合理,消费者权益保护业绩不足,整行内部控制和合规检查不覆盖全球营销部的个人产品销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中国银行存在不合理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这很容易导致销售人员为了盈利而做出违反适当性义务的行为;同时中行内控管理还遗漏了全球市场部对私产品的销售管理,产生了内控管理的缺口。
(四)信息沟通机制不畅
中国银行反应缓慢,对交易缺乏敏感性。石油价格的“负价值监管”与芝加哥商品交易规则的修改有关。“原油宝”商品禁止具有“无限损失”的负值。在芝加哥证券交易所2021年4月15日修改规则之前,与“原油宝”产品相关的WTI价格理论上仅无限接近于零,但2021年4月8日,芝加哥商品交易所表示,它正在重新编程该软件,以解决能源相关金融工具的负价格问题。在同月15日芝加哥商品交易所进行了公布,表示如果价格是零或者负数,全部交易和清算系统则将持续运行。但在风险控制方面,中行产品设计没有考虑“负油价”的极端情况,没有在芝加哥商品交易所宣布后提前规避风险,在到期交货前一天延迟了仓库转移操作,并且没有通知客户芝加哥商品交易“负值结算”规则的变化。
(五)内控缺陷
内控的顺利开展主要依賴于内控机构和专业工作人员。内部监督不仅是实施内部监督的主要方式,也是内部控制的关键部分。内部监察机关要求各个银行要关注内部审计。内部审计在管理层之上,为直接管理层。能够直接高效地进行内部监督,快速检查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达到预期的风险规避效果。然而,在中国商业银行内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管理层重视银行的利息能力和经济效益,往往注重高收益,忽视高风险。因此,内部检查人员难以独立、客观、权威地发表审计意见,内部监督也难以发挥作用。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缺乏风险管理的有效性。89961524-9724-4817-A617-4438A344C0ED
四、内部控制视角下的中国银行“原油宝”风险管理对策
(一)内部控制环境的优化
中国部分银行缺乏内部控制重视和风险防治管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和风险防治的范围很广,覆盖本行各部门,涉及银行各阶段。本行日常经营的各个阶段与本行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治有关。但是,一些银行无视内部控制的完整性。风险管理和风险防治只不过是财务部门或内部控制部门的责任,由于全体员工的合作工作不足,其他部门无法合作,所以管理很难取得成果。此外,该行内控制风险管理和风险防范意识较弱,公司没有风险防范建设。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注重过程控制和细节控制。必须定期评估、演示各种系统,及时补充、审查、改进无效或过时的系统,使系统真正能够覆盖所有风险点。新企业、新技术的普及和应用,必须事先制定相关制度、操作规程和检查规范,正确计算和评价可能存在的风险。建立和健全预防病例的长期效果机制,切实完成相关特殊治疗和术后工作。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要重视过程控制和细节,扩大到决策过程整体的实施和监督,充分发挥监察、监督、纪律检查等部门的职能,形成共同的内部控制力。
(二)风险评估系统的改善
为了加强原油仓库等金融衍生产品的风险控制,作为投资家需要提高风险意识。实际上,在黑天鹅经常出现的时候,理想的情况是保持慎重的投资理财态度,特别是脱离了结构性金融产品,投资渠道不明确,投资理念不明确的金融产品。一般投资者获得财富不容易,他们必须在非常时期保护自己的财富。即使附加价值很难,他们也应该尽量不降价。现在很多银行没有确立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制度只不过是基本的银行制度,内部控制和风险防治相关的制度体系不健全,不完善。大型企业银行虽然有内部控制制度,但制度是不完善的,是虚构的。另外,中小银行完全不具备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和风险防治制度的能力,对于内部控制规范化建设仅在一点点上,银行内部的内部控制制度陈旧、过时,没有客观性和真实性。此外,在内部控制制度和防治风险的实行过程中,缺乏监督和管理,执行状况是为了完事处理,只不过是形式主义的执行状况,很难实现银行的风险防治效果。
(三)改善控制活动的实施
注重行政部门对高层管理体系的监督,密切关注责任的有效性。为有效遏制银行业事件频发、高发的局面,银监会对于在其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事件的银行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其依法担任行业高级职务的授权可以取消资格。实行责任制和辞退制。情节严重、频繁的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更换、调动。同时,指导调职、降级或解聘小组成员。超过100万元的,追究二级领导责任。因此,突出责任事件的预防,明确责任和责任豁免标准不仅促进了对行政系统的监督,而且有助于高级管理人员加强事件预防意识,成为自觉执行和遵守內部控制制度的典范。商业银行需要制定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坚决遵守授权和止损的相关制度,警示投资者规避“原油宝”等产品大额资金流失。商业银行必须加强业绩评估和激励机制。事业单位的专家不能盲目追求业绩,无视风险的存在。要进一步提高公司实力,优化生产产品设计,完善销售引擎,重视销售质量,特别是针对一般消费者的产品,要注意投资风险,传达他们的责任和义务,必须履行顾客和产品之间的“协议”。
(四)提高信息和通信的有效性
商业银行需要高效且全面地公布与投资者和监管机构相关且有用的产品信息,提升信息透明度,可以更好地服务于投资者来判断金融产品的风险,加强外部监管,降低产品风险。这便使商业银行必须成立有效的内部信息传递机制,达成信息交流的高效目标,建立部门之间的沟通,内外沟通,加强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从而完成定期沟通。有效的沟通能够有效发现内部监管和人事部门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措施,有效降低银行的风险成本,实现高效运营。商业银行和其他机构在产品设计、控制守规、推广和实施方面有不同的部门,部门之间的交流存在严重阻碍,尤其是在环境发生剧烈变化的情况下。故商业银行应建立投资产品生命周期的整合和管理机制。
(五)加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的作用
商业银行应加强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促进内部监督机制的完善。内部监督服务全面参与风险管理,建立定性和定量评估体系,全面评估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建设和实施情况,加强全面风险管理,确保内控制度有效实施。鉴于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带来的各种变化,监管标准的积极变化仍然不够,需要优化。首先,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往往采用集团化模式:集团化经营不仅关注集团子公司的风险状况,还涉及整个金融集团对风险的防范和控制,特别影响集团银行机构和非银行机构之间的商业交易和声誉,可能导致利益冲突。其次,商业银行混业经营也反映了金融产品日益复杂,这就要求监管者考虑复杂金融产品的本质,引入渗透监管,以及商业银行监管过程中的职能监管。最后,商业银行混业经营涉及跨行业风险,导致商业银行作为存款机构所需担保与商业银行整体操作风险之间存在矛盾。因此,在这一问题上的经验、教训和反思对于市场和制度的规则和长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89961524-9724-4817-A617-4438A344C0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