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问题浅析
2022-05-19刘瑶
刘瑶
摘要: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事关纳税人切身利益,是新个税税制改革的关键一步,也是纳税人享受政策红利的重要一环。如何将新税制平稳、高效运行,如何将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减税红利切实落实到每个纳税人钱包中,这不仅需要税务机关服务、税收征管能力的提升,也需要社会各个部门相互协调与通力合作,更需要纳税人积极的行动和参与。由于汇算清缴工作专业性强,涉及人数众多,实际操作过程中突显诸多问题也是意料之中,本文结合笔者实际工作经历,对汇算清缴中遇到的相关问题进行浅析。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附加扣除
2022年3-6月是新个税法实施以来进行的第三轮汇算清缴时间,作为一名负责税务事项的财会人员,经历了旧个税到新个税的转变及这两年汇算清缴的过程,感觉到了个税的变化给纳税人带来的红利,也看到了税务部门对汇算清缴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的积极解决的举措。但在税务机关内部以及与相关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纳税人对新个税的认知、汇算清缴的操作能力及个人征信问题等方面还有待完善。
一、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概述
(一)新个人所得税法的主要变化
为调节个人收入分配,增加中低收入人群实际收入,刺激消费增长,新个人所得税法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新个税法实行累计预扣法,调整了起征点和税率级距,增加了六项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由“分类计征”调整成“综合与分类计征相结合”。对于新个税的实施,纳税人感觉最明显的不是起征点的提高,也不是稅率的变化,而是自身的全程参与。对于纳税人来说,他们需要全程参与计算其全年个税,年末需要填写、确认附加扣除事项,来年3-6月份需进行汇算清缴。每月收入中需扣除多少税额,最便捷的方法就是拿出手机查看个税APP中单位给个人代扣代缴的所得税是多少,目前所缴纳个税的状况如何。不像旧个税体制下,个人不查工资表是不知道自己缴纳多少个税的,这个月的税交完便不用管下月的事。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新个税法中的必要一环,新个税中分类制转变为综合分类制就决定了需要纳税人的参与。
(二)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意义
1.查漏补缺,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在现行的个税下,各纳税人的参与度提高,势必要求纳税人对于个税相关项目、环节、政策了解清楚。但个税涉及的征收人群广泛,不可能做到每个纳税人对个税了解清楚。对于对个税不了解或不太了解的纳税人,汇算清缴就为其提供了查漏补缺的机会,使其能充分享受到政策改革的红利,也更好地保障纳税人的权益。部分纳税人没有及时填报扣除信息,造成多交税款,在汇算清缴时则可将其附加扣除信息补填,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如有赡养老人附加扣除政策可享受但未填写,可在汇算清缴时将其填报来退税。
2.家庭税收筹划
夫妻双方在年度收入已确定的情况下,可通过附加扣除的填报的调整来筹划家庭的税收支出,同样的附加扣除项目不同人享受,会达到不一样的节税效果。比如,如果丈夫比妻子的收入高,可将子女教育或住房贷款利息项目侧重于丈夫。若丈夫个税的税率要比妻子的高一个档次,子女教育和住房贷款利息都可转到丈夫名下由丈夫来享受,在这种情况下,丈夫的节税效果要比妻子的节税效果明显的多。可能之前妻子享受了子女教育或住房贷款利息中的一项或两项,在汇算清缴时将其作废,由丈夫享受,那么妻子可能造成补税,但政策规定在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或者是总收入没有达到12万以上的纳税人是不需要补税的,这样通过对夫妻双方收入综合筹划操作是可以在汇算清缴时达到降低家庭的整体税负的。
二、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存在的问题
充分利用个税改革红利可为纳税人带来真金白银的减税,如何将优惠政策实实在在化成中低收入人群的袋中实惠,这最后的一公里还需涉税各方群策群力,将改革办实,让纳税人最大程度的享受减税红利。
(一)纳税人信息不共享
1.税务局信息系统不能实现征收信息完全自动化
目前,在个税APP中填入的附加扣除信息输入即可生效,无论所填信息正确、真实与否。比如,填写继续教育的专项附加扣除下的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只要按步骤将所需信息填完,即可生效退税。但实际上可能所填信息并非当年所取得的资格证书,而只是当年所进行的资格证的后续教育。又如,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中的赡养老人信息,非独生子女的纳税人在“是否独生子女”一栏中选填写为独生子女,即可享受独生子女的政策低优惠待遇。或超过二个以上的非独生子女家庭的纳税人每人年度月扣除额都顶格填写1000元,也能生效享受抵减政策。再如,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中的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无法识别自己所贷款的利率是否为首套房贷款利率,需要去求证相关部门,或需填写资料缺失,感觉填写过程繁琐而放弃享受优惠政策。
2.税务部门内部的信息不共享
在多处取得工资收入或劳务收入的纳税人,如果在进行汇算清缴时没有申报劳务报酬,就会造成收入少申报和漏报。在税务机关审核时发现有未申报的劳务报酬,会对该笔汇算清缴驳回、不通过。若纳税人未及时发现驳回信息,错过汇算清缴期,则会造成需退税的纳税人未及时退税,需补税的纳税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补税而需缴纳滞纳金。
3.退税审核程序有待完善
当纳税人完成汇算清缴且需退税时,税务机关需先审核纳税人的申请数据,然后再提交国库,国库再进行退税。审核及退税的这个流程时间得看当地税务机关相关部门的审核速度,一般几天或数周不等。
以上三点均因税务部门的信息系统不能支持、实现征收信息的全面自动化。全面信息共享未达到理想状态,主要的审核工作仍是需要基层税务机关利用质量不行,程度不够的信息化来完成。虽然有相关法规规定,附加扣除信息由纳税人来提供,其信息准确性由纳税人负责。对于纳税人申报信息质量的把控全靠纳税人的自觉,对其申报信息的真实性,税务机关若不借助信息共享技信是无从判断。税务机关与各部门信息不充分共享,造成纳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申报的收入及附加扣除信息不能有效的、及时的考查和核对,而各个税务机关的信息各自为政也造成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信息掌握不对称,严重影响个税汇算清缴的效率。42286985-B29C-4752-8F2C-D91B9339B989
(二)纳税人对个税汇算清缴缺乏应有的意识
目前,多数纳税数人对于个税、个税的汇算清缴并不十分了解,普遍的情况是单位财务要怎么做就怎么做的一种被动的状态,更谈不上对于个人和家庭的税收筹划。
现实中,单位财务适时发通知告知全体员工需要进行汇算清缴了,员工才知道需要进行汇算清缴,但并不知道为什么要进行汇算清缴,以及怎么进行汇算清缴。甚至有些纳税人对此置之不理,认为与自已无关。纳税人这种对于汇算清缴的不了解,造成一些原本可以在汇算清缴中可以退税的纳税人失去了退税的机会。
非财务专业纳税人想要将极具专业色彩的个税汇算清缴弄懂着实不易,不同收入的纳税人对税感也是不尽相同。中低收入纳税人并没明感觉到个税的扣缴对于他们的实际收入有多大的影响,而高收入纳税人则有很明显的感觉。但高收入人群虽需承担着更大的扣缴义务,但他们也对个税的认知也不匹配。在强调“智商”、“情商”、“逆商”的时代,也应加强和普及我们的“税商”
(三)奖罚管理制度欠缺
在个税汇算清缴中,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部分纳税人乘机钻此漏洞,将不能享受的附加扣除项目进行虚假填报,而产生退税。税务机关若后期审核发现存在不实信息,除责令更正补税、缴纳滞纳金,并没有其他惩罚措施,违反成本低,使得某些纳税人对税法无敬畏之心。譬如,财务人员每年需进行继续教育,有的纳税人就将些继续教育填报到继续教育中的职业资格继续教育项目中,享受退税。这种继续教育并非是当年的相关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实则是一种违规申报。
(四)预扣预缴方式容易使纳税人认知模糊
通常在下半年时,纳税人便会对自己代扣代缴的个税纳税额产生疑问,每个月的收入差不多,为什么月份越往后,缴的个税会越多呢?在汇算清缴时,有劳务报酬的纳税人,特别是高收入的纳税人会问到,每月单位发的工资收入已代扣代缴了个税,单位外发的劳务报酬也是收到时扣除了相应的税额,为什么在汇算清缴时还需要补缴个税?
上述两个疑问确实是预扣预缴方式下会产生的结果,随着月份的延后,收入总额会增加,对应的税档可能会上升,自然后面月份需要缴的个税也更多。若纳税人全年工资薪金所得收入的税档超过劳务报酬税档,那么,在汇算清缴时就需要补税。在工作中,财务人员常会被问到这两个问题,多数情况下财务人员费力解释,纳税人却也只是听的个似懂非懂,对于对个税不是很了解的纳税人来说,更是越解释更糊涂。
三、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存在问题的改进措施
(一)加快建设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平台
一方面,加快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的步伐,提升个税APP信息审核功能。加快税务机关与各部门建立居民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加强总体的设计规划,理顺信息采集机制,完善信息交换共享目录,做到对于所需数据能随时调取,以纳税人的身份为基准获取纳税人在教育、卫生、医疗保障、金融监督管理等部门的附加扣除信息。这有利于税务机关审核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可大速度减少纳税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将个税APP附加扣除信息与能相关部门的信息一体化,能对纳税人录入附加扣除信息即时对比、审核。
另一方面,从源头预先进行管理、筛查数据,提高征税管理的效率。例如,在房管局在房屋登记时就录入包含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需要的信息,在纳税人填入自已的房贷信息时即可知道自己的贷款利率是否为首套房贷款利率。如此,纳税人在填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时个税APP也会自动显示出纳税人当年所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等。个税APP数据审核功能的增强,将纳税人填报的信息在源头进行审核处理,大大提升了税务部门的办税效率并且也降低了办税成本。有了强大的信息共享平台,在审核退税时,对于补填附加扣除信息而产生的退税,在审核时也可实现系统自动审核,从而加快审核速度,提升审核效率,从而整体提升纳税人对个税汇算清缴的“纳税”体验。
(二)提高纳税人对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认知
1.税务机关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税务机关积极做好政策的宣传工作,不管是传统媒体还是新媒体,如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对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工作进行宣传,向纳税人讲解其相关政策与知识,提高纳税人对汇算清缴的了解和熟悉。使纳税人意识到个税汇算清缴如医保、社保一樣,与自身息息相关,从而提高纳税人此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在整个社会形成一种良好的氛围。
2.通过扣缴义务人对纳税人进行汇算清缴辅导
一方面,对需要个税汇算清缴的纳税人进行辅导。以纳税人的扣缴单位为抓手,组织开展个税汇算清缴相关知识的培训,切实提高纳税人的税务认知水平,加强纳税人对汇算清缴基础知识的掌握,尤其在具体操作方面应提供具有针对性的指导。想要所有纳税人都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了解个税汇算清缴很难,但可以先让部分纳税人先了解,再由其告知、影响、渗透周围不熟知的纳税人,做到先局部再整体。并不是所有的纳税人都必须进行个税的汇算清缴,四种情形需办理汇算清缴,一是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收入,且年收入额减去“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的;二是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的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四项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去“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的;三是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的税额低于依法计算出的应纳税额;四是纳税人申请退税的。若税务机关大数据信息共享到位,可将纳税人前三类甚至四类人员信息发送给扣缴义务人,由扣缴义务人的财务人员督促、辅导完成。如此,既能保证个税汇算清缴高质、高量的完成,也能让纳税人在汇算清缴中再次认知个税的汇算清缴。
另一方面,对部分高收入纳税人进行单独辅导。新个税的实施对于中低收入纳税人降税明显,由于附加扣除的加入,有些纳税人甚至不需缴税。而对于高收入纳税人来说,他们的降税体验却没有如此明显。高收入纳税人纳税更多,他们相对于中低收入纳税人而言也更关注个税,更有意愿去了解个税的政策、筹划、算法、及其他相关的细节。税务机关可以通过扣缴义务人对高收入纳税人进行近距离、详细辅导,来满足他们的需求,使得个税政策能理解到位,优惠红利能落实到位。
(三)完善个人征信体系建设,奖罚分明
发挥政府在社会征信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设立法律法规将工商、银行、医保、税务等各部门个人征信数据合规、合法、正当的收集与使用,加快建立社会征信体系,将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纳入征信系统。为纳税人其他社会活动提供一份信用证明,最大限度的约束纳税人的信用行为,让少数人的机会主义行为的收益最终小于将要付出的成本。对于诚实守信的纳税人给予实惠的奖励,造成社会对失信和守信的态度反差。
(四)改善预扣预缴方式,减少汇算清缴补税差异
个税的预扣预缴制度是为更好的进行后期汇算清缴做的前期工作,所以,预扣预缴基础工作做的好,势必能优化汇算清缴工作。将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原在预扣预缴时设置的4000分点取消,原税档按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3%-45%七级税率表,如此可减少预扣预缴与汇算清缴补税差异。
四、结束语
汇算清缴要求社会有一个较高的税收治理水平。要完成好汇算清缴工作,不仅仅是需要税务机关,更需要纳税人、代扣代缴义务人和社会各各部门鼎力协作和配合,以纳税人为“主角”,税务机关和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共同协作,共同促进社会自然人税收治理能力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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