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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党的十八大以来纪律建设成就

2022-05-18齐卫平

中国党政干部论坛 2022年5期
关键词:党的纪律党纪党规

文_齐卫平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在总结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成就时指出:“党坚持纪严于法、执纪执法贯通,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严起来。”作为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纪律建设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对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指导党的纪律建设取得卓著成效。

中国共产党建立以来,纪律建设贯穿于党的建设历史实践全过程,形成了深刻的思想,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党的十八大以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在继承历史传统的基础上实现了突破性进展,无论在思想认识还是实践举措上都取得了标志性成果。在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不断深入推进中,党的纪律建设与党的其他方面建设相辅相成,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亮点。

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首先从重点转变党的作风入手,党的纪律建设与作风建设从一开始就紧密结合在一起。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越要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对违反纪律的行为必须认真处理,切实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党中央首先出台的中央八项规定,针对的是作风问题,而形成的正是纪律规定。从实践看,大力进行党的作风整治过程凸显纪律整治的紧迫性,党内暴露的许多不正之风和贪污腐败问题,直接显示了党的纪律和规矩受到严重破坏的情况。把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加以突出强调,正是基于这样的思想和实践逻辑。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有非常丰富的重要论述,一方面对党的纪律松懈现象作出尖锐的揭示,强调其严重危害性;另一方面又深刻论述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的重要意义,提出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内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党员。党的各级组织要积极探索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的途径”,“党的纪律是全党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严格遵守和坚决维护纪律是做合格党员、干部的基本条件”,“各级党组织要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努力在全党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党中央全面部署和推进党的纪律建设确立了顶层设计的战略思维,成为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创新实践取得显著成绩的强大思想武器。

党的建设的工程性表现为布局的结构性,从延安整风运动起,党的建设就形成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的布局,在党全面执政后始终得到坚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中央又添加了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方面,形成“五位一体”建设布局。党的十九大在总结新时代党的建设鲜活经验的基础上,对党的建设布局作出新的部署,第一次把党的纪律建设与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并列,共同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党的纪律建设作为新的五个方面建设之一成为布局结构中的组成部分,强化了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地位。这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实践结出的硕果,体现了党的建设重大创新,为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党建学说作出了重大贡献。

中国共产党是以严密的组织纪律创建的先进政党,党的二大通过的第一部党章就列出“纪律”一章作出严格的纪律规定,历次修改党章都包含对党员的纪律要求。党章是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从严治党,重在加强纪律建设。我们现在要强调的是扎紧党规党纪的笼子,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的心上。”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要求每一个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认真学习党章,全面掌握党章基本内容,以党章作为必须遵循的总规矩,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学习党章作为必修课,走上新的领导岗位的同志要把学习党章作为第一课,带头遵守党章各项规定。通过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学党章用党章守党章活动,全体党员和各级领导干部遵守党纪党规的自觉性得到很大提高。

“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这是毛泽东题词中的名句,成为党的建设的座右铭,党的纪律严密是百年大党经久不衰的重要保证。然而,随着执政时间的增加以及在改革开放带来社会深刻变化的情况下,党的纪律观念意识淡薄的问题日益严重和突出。在一些人看来,守不守纪律不是什么大事情,无须大惊小怪。在这样的认识作祟下,党的纪律松懈现象普遍,对违反党的纪律和规矩的言行视而不见、麻木不仁,不仅破坏党的形象,而且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全面从严治党直面遵守党纪党规方面存在的严重问题,把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作为重要任务摆上议事日程。习近平总书记揭露党的纪律松懈的各种表现,其中最严厉的就是对“七个有之”的揭露,即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如此等等。这些严重破坏党的纪律和规矩的表现在党内事实上不同程度地存在,对党的事业构成的危害是致命的。习近平总书记以这样尖锐的话语直白揭露,就是告诫全党必须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上树立忧患意识,坚决克服和防止不把党的纪律当回事的麻痹意识。

党的纪律建设面向全党,加入党组织的每一个成员都必须不折不扣地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针对党内违反党纪党规的一些严重现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做到“五个决不允许”,即决不允许在群众中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决不允许发表同中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对中央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决不允许传播政治谣言。党中央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三严三实”要求,引导激励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引导激励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把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作为抓“关键少数”的重要任务,要求广大干部争当遵守和执行党纪党规的模范,以身作则,促进了党的纪律建设良好氛围的形成。

党的纪律建设百年实践中,除党章作出的规定外,党中央还以各种文件形式对党的纪律作出相应的规定,并根据形势变化和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的新规定。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创新实践取得的一个重大成果是对党的纪律建设进行了全面谋划,形成全方位加强建设的新思路。这集中体现在把党章和其他主要党内法规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要求进一步细化,提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六大类的建设范围,使党的纪律建设覆盖方方面面。这个创新发展意义十分重大。以往的纪律意识中更侧重组织纪律、坚持群众路线以及具体工作方面的纪律,不够全面和系统,尤其是对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员私人空间生活的纪律统一性缺乏深刻认识。党的十八大以来六大类纪律建设范围和具体要求的提出,使全党对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有了更加全面的认识,党纪党规的言行遵守有了更加明确的准则。

党的十九大把政治建设和纪律建设同时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是体现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创新实践的一个重要标志。党的政治建设和纪律建设在党的百年历史实践中始终在开展,但从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上加以明确则具有实质性的意义。从政治属性是党的根本属性的深刻认识出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党的建设第一位置,同时在党的纪律建设部署中把政治建设放在首要位置。党中央强调,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但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讲政治必须讲纪律,无论违反哪方面党的纪律都是政治立场、政治倾向、政治态度出问题的表现。严格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党的纪律建设的重中之重。坚持党的政治纪律,必须坚持党中央领导,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这是铁的纪律规定,不允许一丝一毫的违反,不允许任何理由的折扣。全党形成遵守政治纪律上的思想共识和行动统一,是党的纪律建设取得的重大成果。

党作出的纪律规定是由党的性质宗旨决定的,是体现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内在要求。共产党员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有清晰和明确的警示界限,党的纪律就是界限划分的杠杆,不能逾越一步。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把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相结合,从国法和党纪党规两方面提出要求。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党的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共产党员必须尊崇宪法,带头尊法学法守法护法用法。不仅如此,共产党人还有更高的纪律要求,明确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通过制定出台各种细则和举措,尤其是形成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的负面清单,亮明“红线”“底线”,为党的纪律建设扎紧了篱笆墙。

从党的建设历史实践看,党内存在的很多问题和不正之风不是因为没有纪律的条文规定,而是不能得到贯彻执行。从一些违反党纪党规的言行看,有不认真学习党的规定造成的情况,更有明知故犯的情况。有的把党的纪律和规矩置于脑后,把党的制度规定和纪律要求束之高阁,毫无自我约束,说话随心所欲,做事为所欲为。纪律不是可松可紧的橡皮筋,不是可有可无的空摆设。党中央强调党的纪律具有“铁一般”的刚性,是一种硬约束,只有坚决执行才能发挥刚性作用。把党的规矩纳入纪律建设范围是一个重要创新,许多党的纪律被所谓的“潜规则”所破坏,引起党中央高度重视。纪律是成文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纪律是刚性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自我约束的纪律,也必须刚性实行。党中央强调,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什么级别什么地位的领导干部,都必须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只要发现违反党纪党规,都必须坚决予以惩办。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的纪律执行力明显提高,大大小小违反党纪党规的党员和领导干部依据党的纪律规定受到相应处分,极大增强了党的纪律落实和执行的有效性。

监督是一种外在的压力机制,充分发挥监督作用是党的建设百年实践的历史传统。严格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和规矩依靠党员自觉,党对自己队伍中的成员具有高度的信任。但是,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自律与他律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党的纪律建设上,监督既不可缺位,也不能乏力。长期以来,加强党内外监督始终得以坚持,但也有一些党员和领导干部认为监督就是被人盯、受人管,心理上总是感觉不舒服。这样的认识完全是错误的,对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十分有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不舒服一点,不自在一点,老百姓的舒适度就好一点、满意度就高一点,对我们的感觉就好一点。”这句话讲得很朴实,但道理很深刻。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的思想形成共识,有利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党中央着力提升党内外监督力度,通过加强党内各级纪委、监委以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协以及各民主党派的监督,鼓励广大人民群众政治参与,开展党内批评和自我批评,发挥各种监督形式和渠道的合力作用。此外,对通过巡视巡查发现党的纪律贯彻执行可能存在的问题和软肋,及时整改修正,坚决把违纪违规的隐患遏制截杀在萌芽状态。这些有力的举措极大改变了党的纪律建设局面,如同反腐败高压态势一样,在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上,形成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机制,成为新时代党的纪律建设发展的良好趋势。

基于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的重要论断,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中提出制度治党的新论断。制度治党最基本的要求就是用严格的纪律管党治党,从某种意义上说,制度就是纪律规定的载体,不按照制度办事必定就是违反党纪党规。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制度建设进入快车道,制定出台、修订完善各种党纪党规的文件成为制度建设的重头戏。从党的纪律建设看,党中央先后制定颁布了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重要文件。在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等文件中也有许多党的纪律要求的规定。此外还有党中央一些部门如中共中央组织部制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等重要文件,结合具体问题有针对性地形成党的纪律执行意见,各地方党委也形成贯彻执行的相关规定。新时代党的纪律建设体现制度治党的要求,推进了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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