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ffin-Siris 综合征3 例患儿的临床表型分析和基因诊断研究
2022-05-16吴臣臣张惠文
吴臣臣 张惠文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 上海市儿科医学研究所内分泌遗传代谢科(上海 200092)
Coffin-Siris 综合征(Coffin-Siris syndrome,CSS),是一种罕见的常染色体显性遗传病,包括1~11种亚型,分别由ARID1B、ARID1A、SMARCB1、SMARCA4、SMARCE1、ARID2、DPF2、SMARCC2、SOX11、SOX4、SMARCD1基因变异引起,这些基因主要编码BAF(BRG1-associated factor)染色质重塑复合体[1-3]。此外,有研究发现SMARCA2、PHF6基因的致病性变异也可能与CSS有关[4]。
CSS 的临床表型多样,典型的临床表现为生长发育迟缓,特殊面容(面容粗糙、鼻梁低、发际线毛发旺盛、浓眉、睫毛长、唇毛多、嘴唇厚),多毛症,肌张力低下,第五指/趾发育不全等,可合并有胼胝体发育不良[5],容易误诊为其他遗传代谢性疾病,如线粒体病和溶酶体贮积病。
临床上,全外显子组测序技术(whole-exome sequencing,WES)被广泛应用于疾病的基因诊断。据报道,家系全外显子组测序(trio-WES)的基因诊断率约为40.0%,先证者模式WES的基因诊断率为28.0%,仍有较多罕见疾病未得到确诊[6]。全基因组测序分析(whole-genome sequencing,WGS)是一种基于全基因组分析的测序技术,可提高疾病的诊断率[7]。本文拟采用染色体微阵列分析(chromosomal microarray analysis,CMA)、trio-WES分析、trio-WGS分析、一代测序等多种基因检测方法对3例基因诊断未明的CSS 患儿进行基因诊断研究,明确其致病原因,为临床诊断和遗传咨询提供科学依据。
1 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回顾性分析2018年—2021年就诊于上海交通大学附属新华医院儿童罕见病与疑难杂症门诊的3例确诊为Coffin-Siris综合征患儿的临床资料。
1.2 方法
1.2.1 临床表型及各项常规辅助检查 分析患儿临床表型,并完善患儿血常规、尿常规、血液生化、乳酸、血氨、甲状腺功能等检查,完善血氨基酸、脂酰肉碱谱及尿有机酸检测,完善溶酶体酶学测定,完善心电图、脑电图、腹部及心脏超声检查,完善头颅MRI检查。
1.2.2 外周血基因组DNA 提取 经家长同意,应用EDTA 抗凝管抽取患儿及家长外周静脉血2 mL,采用全基因组DNA提取试剂盒(美国OMEGA公司)提取DNA。
1.2.3 CMA 使用Affymetrix公司标记检测试剂盒以及推荐的相关厂家产品,采用Cytoscan®750K芯片检测患儿全基因组范围的拷贝数变异(copy number variations,CNV),芯片产生的原始数据使用Affymetrix公司染色体分析套件(ChAs)1.2.2软件进行结果分析。
1.2.4 Trio-WES检测 样本中提取的DNA经过片段化及文库制备,用探针捕获目标基因的外显子及邻近区域,经高通量测序平台HiSeq 2500(Illumina,美国)进行测序。对原始数据进行过滤,得到高质量的测序结果进行分析。
1.2.5 Trio-WGS 检测 对CMA 和WES 均未找到致病变异的患儿进行WGS 分析。从样本中提取200 ng 基因组DNA,用Covaris S 220 超声聚焦仪(Covaris,美国)进行剪切,随后进行文库构建。建库完成后,在MGISEQ-2000平台(MGI,武汉)上对每个样品进行双向测序,最小读取深度为40X[8]。
1.2.6 Sanger测序验证 针对SMARCB1、ARID1B基因致病位点设计引物(表1)并检测引物的特异性。目标序列PCR扩增后产物经ABI3730测序仪进行正反向测序,同时对父母进行验证。
表1 Coffin-Siris 综合征SMARCB1和ARID1B基因变异位点引物
1.2.7 致病基因变异位点分析 应用dbSNP、ExAC、千人基因组数据库、HGMD 和PubMed 等公共数据库对目标变异位点进行检索,判断是否为新变异。参考美国医学遗传学与基因组学学会(American college of medical genetics and genomics,ACMG)指南对变异位点进行致病性分析[9]。
1.2.8 外周血建立永生化淋巴细胞系和蛋白免疫印迹法 为检测患儿3ARID 1 B基因第11 号外显子(e 11)的部分缺失对蛋白表达的影响,采集患儿3 的外周血,并根据文献报道方法构建EB 病毒感染的永生化淋巴细胞系[10]。蛋白免疫印迹法用于检测ARID 1 B 蛋白的表达,所用抗体如下:小鼠单克隆抗 ARID1B(Abcam,1:1000)和兔抗 β-actin(碧云天,1:1000)。
2 结果
2.1 患儿临床表型及各项常规辅助检查结果
患儿1,男,3 月22 天,因“孕中晚期发现发育迟缓至今”于2021年2月19日就诊。患儿系G1P1,足月顺产,出生身长47.0 cm,出生体质量2.3 kg,Apgar评分不详,无缺氧窒息史。其母否认妊娠期间化学品、毒物和放射线接触史。孕中晚期外院检查发现胎儿较小,胎儿头颅MRI 示透明隔未见。患儿出生后吃奶尚可,身长、体质量增长慢。查体:身长60.2 cm(-1.9 SDS),体质量5.6kg(-2.3 SDS),头围41.5 cm,脸小,前囟1.5 cm×1.5 cm,腭裂2度,脊柱无侧弯,体毛正常,无蒙古斑。抬头90度,双手握拳,双下肢肌张力稍高。患儿父母无异常,否认近亲婚配。
患儿2,男,1 岁2 月龄,因“自幼发育迟缓”于2021年1月25日就诊。患儿系G2P1,足月剖腹产,出生身长50.0 cm,出生体质量不详,Apgar评分不详,家长诉患儿出生时有缺氧窒息史。其母否认妊娠期间化学品、毒物和放射线接触史,孕期产检正常。家长诉患儿生长发育稍落后于同龄儿童,6 个月会翻身,现不会独走,可扶走、独站片刻。目前有无意识发音,不会叫人,可认物,偶可按指令做简单动作。查体:身长77.2 cm(-0.5 SDS),体质量9.7 kg(-0.7 SDS),有喉软骨发育不良。全身毛发旺盛,面部双眼睑下斜,背部无蒙古斑,无脊柱侧凸,肝脾未及明显肿大。
患儿3,女,2 岁8 月龄,因“自幼发育迟缓”于2018年4月16日就诊。患儿系G1P1,足月顺产,出生身长50.0cm,出生体质量4.0kg,否认出生时缺氧窒息史。其母否认妊娠期间化学品、毒物和放射线接触史,孕期产检正常。患儿出生后生长发育落后于同龄儿童,1岁时Gesell评分68~75分,不能独站。目前尚不会说话,走路不稳。无癫痫发作,视力和听力可。查体:身长91.0 cm(-0.6 SDS),体质量15.0 kg(+1.1 SDS);面容眉毛重,睫毛长,嘴唇厚,舌偏大,双眼睑下斜,双手第五指稍弯曲,指垫明显。四肢和背部毛发旺盛。皮肤无色素沉着,心肺腹部无异常,外生殖器无异常。
患儿2胰岛素样生长因子(IGF-1)43.1 ng/mL,低于正常值低限(51~303ng/mL)。3例患儿实验室检查与临床特点见表2。
表2 3例患儿实验室检查及临床特点
2.2 CMA分析结果
未检测到明确的致病性微缺失或微重复。
2.3 Trio-WES和Sanger测序明确患儿1和患儿2致病变异
Trio-WES 提示患儿1 携带1 个SMARCB 1基因(NM_003073.3)杂合剪切变异c.363-3C>G。对该患儿及其父母目标序列进行Sanger测序验证,确认该患儿SMARCB1基因存在该变异,父母均不携带该变异,为新发变异。患儿2ARID1B基因(NM_020732)存在一个杂合剪切变异c.3550+1(IVS 13)G>A,同样经过对患儿2及其父母目标序列进行Sanger验证,结果显示该患儿ARID 1 B基因存在该变异,父母均为野生型,属于新发变异。两例患儿及其父母Sanger测序峰图见图1。
图1 患儿1、2 及其父母Sanger 测序图
2.4 Trio-WGS分析和Sanger测序明确患儿3致病变异
WGS提示患儿3ARID1B基因(NM_020732.3)存在杂合性e11部分(chr6:157495236-157495405)缺失。对患儿及其父母目标序列进行Sanger测序验证,结果显示该患儿ARID1B基因存在该片段缺失,父母均不携带该变异,属于新发变异(图2A)。
图2 患儿3 Sanger 测序图和蛋白免疫印迹结果
2.5 变异致病性分析
根据ACMG 遗传变异分类指南评级规则,对3例患儿进行变异致病性分析。
患儿1SMARCB 1基因变异位点c.363-3 C>G分析:①为新发突变(强致病性证据PS2,父母验证为野生型);②比对千人基因组数据库、HGMD等未见变异报道和收录(中等致病性证据PM2);③多种生物信息学软件预测为有害(支持性证据,PP3)。此变异评定为“可疑致病”(PS2+PM2+PP3)。
患儿2ARID1B基因变异位点c.3550+1(IVS13)G>A 分析:①LOF 变异导致基因功能可能丧失(超强致病证据PVS 1);②新发变异(强致病性证据PS 2,该变异经双亲验证为新生变异);③比对千人数据库、EXAC 数据库中正常对照人群中未发现的变异(中等致病性证据PM2);④多种生物信息学软件预测为有害(支持性证据,PP3)。此变异评定为“致病”(PVS1+PS2+PM2+PP3)。
患儿3ARID1B基因CNV分析:①LOF变异导致基因功能可能丧失(超强致病证据PVS 1);②新发变异(强致病性证据PS2,该变异经双亲验证为新生变异);③比对千人数据库、EXAC 数据库中正常对照人群中未发现的变异(中等致病性证据PM2)。此变异评定为“致病”(PVS1+PS2+PM2)。
结合临床表现和靶向测序的结果,3例患儿均诊断为Coffin-Siris综合征,其基因变异位点和致病性分析见表3。
表3 3例患儿的基因变异及致病性分析
2.6 患儿3 ARID1B蛋白表达
为进一步证明患儿3 的ARID 1 B基因拷贝数缺失为致病性变异,通过蛋白免疫印迹法检测ARID1B蛋白的表达量。如图2B所示,患者3 外周血淋巴细胞ARID 1 B 蛋白表达水平明显低于正常对照。
3 讨论
本文的研究对象均因“发育迟缓”来院就诊。询问相关病史,结合相关临床表现,我们考虑可能为CSS。目前CSS 尚无明确的发病率报道,国外报道200余例且发现男女发病率无明显差异[11],中国人群中仅有散在病例报道[12-14]。CSS临床表型多样,尚无统一的临床诊断标准;生长发育迟缓、特殊面容合并多系统异常表现,对临床诊断具有重要价值,但要明确其致病性变异,需结合基因诊断的结果。CSS致病基因的发现集中在近10年,临床医生可能对此病认识不足,容易出现延迟诊断和误诊。
CMA 和WES 技术是近些年进行疾病致病基因检测的主要工具。CMA 和WES 技术的阳性检出率都取决于探针的设计,因此它们对新发和罕见变异位点的检出率较低[15]。WGS是一种更有应用前景的测序技术,可检测基因外显子及内含子区变异(包括点变异、20bp以内插入缺失)和染色体非整倍体变异,对CNV、结构变异、线粒体DNA变异、单核苷酸变异和插入缺失的检出率要高于CMA 和WES,有文献报道,WGS阳性率可高达50.0%[7]。本文结合病例的实际情况,采用多种基因诊断技术对3 例疑似CSS患儿进行病因学研究。
本研究中,3 例患儿CMA 结果均为阴性。采用trio-WES分析,发现患儿1为SMARCB1基因新发剪切变异,患儿2为ARID1B基因新发剪切变异。通过CMA和WES检测,患儿3仍未找到明确的致病位点,为进一步明确基因诊断,对患儿3 及其家长进行家系WGS。结果显示,患儿3的ARID1B基因存在e11的部分缺失,Sanger验证发现父母均为野生型。
SMARCB1基因变异与CSS3型(MIM:614608)有关,该病主要临床表现为宫内发育迟缓,矮小,小头畸形,长睫毛,脊柱侧凸,末节指(趾)骨发育不良或缺失,多毛,智力障碍,发育落后,胼胝体异常等[16],患儿1的临床表现与文献报道的临床表现相符,主要出现了孕中晚期的发育迟缓,脑发育不良以及出生后发育迟缓。另外,该患儿有双下肢肌张力的异常表现,临床要注意定期随访,及早进行康复治疗干预。本研究中该患儿SMARCB 1基因的新生剪切变异c.363-3C>G,为国际上未报道的变异位点,丰富了SMARCB1基因突变谱。
ARID 1 B基因变异是CSS 患者中变异频率最高的基因,与CSS1型(MIM:135900)有关,主要临床表现为面容粗,鼻尖钝,睑裂下斜,睫毛长,眉毛浓密,多毛症,手指垫突显,智力障碍,发育迟缓,身材矮小,语言发育落后,胼胝体发育不全,合并反复呼吸道感染,第五手指远端指骨短小等[17]。患儿2 和患儿3 均出现了发育落后,多毛症及面部双眼睑下斜的异常体征。患儿2 的独特表现为反复上呼吸道感染,患儿3的独特表现为面部和手指的异常体征,以及语言发育落后,两例患儿均未出现头颅MRI 的异常,与文献报道的ARID 1 B基因变异临床表现基本相符[17]。本研究中,患儿2ARID1B基因存在新生剪切变异c.3550+1(IVS13)G>A,患儿3ARID1B基因存在新生CNV(e11del),两个位点均为未报道的变异位点,丰富了ARID1B基因变异谱。有报道指出ARID1B基因的微缺失在其疾病谱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占比高达10%,对ARID 1 B基因进行CNV 检测和分析可提高该基因变异的检出率和CSS阳性确诊率[18]。患儿3 的基因诊断经历了漫长的过程,最终通过trio-WGS分析确定了其致病基因变异位点,为WGS在CSS诊断中的作用提供了科学依据。此外,还有研究表明,ARID 1 B基因变异是导致智力落后的重要原因之一,约占0.9%[19],因此,当临床上有不明原因智力落后的患儿就诊时,临床医生需要考虑到该基因的变异,如遇到CMA 和WES 均无法确诊时,应考虑WGS的尽早应用。
目前,CSS患者尚无有效的治疗方法,主要是对症支持治疗,如康复治疗、生长激素治疗,同时预防心脏、胃肠、神经等系统的并发症[20]。本组报道的3例患儿基因变异均为未报道过的新发变异,进一步扩展了CSS 的遗传谱。由于本研究仅报道3 例CSS患儿,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当临床工作中遇到存在疑似CSS临床表型患儿,建议尽早行WES以明确诊断,如果诊断仍未明,可行WGS 以明确基因诊断,为后续治疗及遗传咨询提供确诊性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