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港建设背景下法治宣传创新思考
2022-04-29肖瀚吴静怡
肖瀚 吴静怡
摘要:长期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法治宣传工作。随着全媒体时代的到来,大众传播中的受众需求也在不断发生变化,需要对法治宣传的内容与形式进行创新,这对于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公民法治意识,推动更高水平法治中国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在国家高质量高标准推动海南自贸港建设的背景下,媒体作为法治宣传重要载体,该如何探索创新法治宣传工作,提升新闻报道传播力、影响力,讲好海南法治故事,为自贸港建设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舆论氛围。本文结合法治宣传创新案例,对自贸港背景下法治宣传创新展开讨论。
关键词:自贸港;法治宣传创新;媒体传播力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开展法治宣传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但从目前来看,在体制机制、观念、技术、人才等方面的问题已制约了法治宣传的创新与发展。我们通过分析国内外知名自由贸易港新闻报道管理和法治宣传创新案例,为加快自贸港法治宣传创新探索新路径,不断提高法治宣传工作的传播力、影响力。
一、自贸港建设与法治宣传创新
自2020年6月《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发布以来,各项优惠政策不断落地海南,越来越多的国内外企业、人员进入海南,在人员、货物、资金加速流动的同时也带来更多风险隐患,迫切需要加快推动更高水平的法治海南建设,而法治宣传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不仅能让国内外更加了解自贸港法治进程,也有利于发挥法治宣传的教育引导作用,将风险隐患防患于未然。
为加强自贸港对外传播,海南创建了海南国际传播中心、海南国际传播网等平台,同时主动加强与国内外主流媒体合作,推出了一系列有影响力的新闻产品,其中以海南自贸港优势政策、特色产业、投资指引、合作动态等相关的经贸类话题和与海南岛人文历史、特产风物、雨林生态等相关的内容受到海外粉丝欢迎,但其中有关自贸港法治建设的报道却鲜有看到,特别是很多来琼工作的境外人员,在遇到民商事法律纠纷时,受到语言、阅读习惯等因素影响,缺乏有效的信息渠道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这不仅对境外来琼人员的工作、生活造成不便,也不利于打造便利化、国际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在移动互联网高度发达的现在,公众接受普法信息的渠道正在发生根本性变化,传统普法传播渠道的影响力急剧衰减[1],传统单一的法治宣传方式与内容很难满足受众日益多元化的需求,特别是随着自贸港建设不断深入推进,媒体怎样适应国内国际传播规律变化带来的影响,提高国内外受众对自贸港法律法规知晓率,并引导他们自觉加以遵守,甚至主动参与法治建设中,这些都对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创新法治宣传既要符合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需求和海南实际,又要针对国内外受众的不同特点和获取信息的习惯,在宣传载体、形式和内容等多方面有所突破,努力探索出符合新时代法治宣传要求的新路径。
二、法治宣传创新案例
中国正在加快推动形成全面开放的新格局,伴随着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更宽领域的对外开放,自贸港作为对外开放的最高形态,应注重从新加坡、迪拜、中国香港等国际知名自贸港的新闻管理制度,以及国内的法治宣传实践中汲取经验,从而增强法治宣传创新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一)“政府+媒体”,兼顾“收”与“放”
“收”即是管控新闻出版审查机制,维护国家安全。作为法治宣传的媒体渠道,在多种舆论事件中为官方发声,为群众发声,在一定程度上会左右民众的态度,一旦失去管控,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从而引发负面舆情事件。例如,新加坡制定了许多法律加强对新闻出版的管理,如《报纸与印刷出版法令》《互联网操作规则》《出版与情报保护条例》等,有效净化媒体。新加坡国立大学政策研究所副主任阿龙玛希哲南教授总结了管理互联网的3C原则,即服从(Compiance),媒体必须服从国家的整体利益;妥协(Compromise),内容监管的轻度干预原则;竞争(Competence),保持对外竞争优势。[2]
“放”即通过“政府+媒体”形式,让法治宣传更加权威。例如,海南《法治时报》通过打造海南政法新媒体矩阵,成功整合全省法治新闻资源,成为海南开展法治宣传的重要平台,最大化媒体资源,实现便利性、实效性、全面性传播。而政府机关也因为这种贴近民众的宣传形式,更易被接受。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政府+媒体”的形式可快速进行舆论引导。例如,在2010年马尼拉“香港人质事件”引起中方民众的公愤,媒体在舆论场中,一方面表达中方,包括香港特区政府的坚定立场,另一方面持续跟踪报道。在人质事件结束后,媒体配合政府公布了“8·23”人质事件的调查报告,在这背后,人质事件报告的出炉是政府议程的核心,此阶段政府议程与媒体议程表现一致,两者作为公众代言人,督促菲律宾方面合理解决,[3]可见“政府+媒体”的形式可引导舆论环境的良性构建,更好地应对突发事件的复杂性与特殊性。
(二)“集群+人才”,打通“深”与“广”
产业集群中众多关联性高的企业聚集在一起,相互之间可以密切互动,在学习和创新能力培养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4]
在“媒体集群”维度,通过举办大型采访行、国际论坛等活动,集结多家媒体,扩大宣传影响力。例如,海南《法治时报》连续多年以自贸港法治建设为主题,举办全国媒体海南采访行活动,邀请了全国29家省级法治媒体、中央驻琼有关新闻媒体的社长、总编辑、记者等70多人汇聚海南,深入各市县基层政法单位,进一步向全国宣传了海南法治建设的亮点与成果;又如,迪拜媒体城作为阿拉伯地区8家媒体城之一,已成为最具竞争优势的媒体集散地,每年新年组织举办迪拜传媒业活动,聚集传媒、广告、公共关系等相关从业人士,免费用餐娱乐,一同交流观点,在轻松随意的氛围中碰撞,激发更多的创意。这种非正式的联谊聚会,促进了知识传播,提升了创新力及竞争力。
美国学者迈克尔波特提出的“钻石模型”理论指出,天然资源、地理位置等属于初级生产要素,而专业化的基础设施、高素质人才等属于高级生产要素。例如,海南日报报业集团举办媒体融合发展专项培训,海南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举办新闻从业人员培训等;再如,迪拜国际化开放程度高,媒体城内吸纳了大量国外媒体从业者,政府给予扶持,形成了高度国际化的人才聚集地,从而提高了竞争软实力。
(三)“本土+引进”,“独木桥”变“立交桥”
坚持“内容为王”,通过多维度创新做好海南自贸港法治宣传。在内容、形式方面,通过多语种、多栏目、多品牌实现创新。例如,阿联酋推出面向本地居民和外籍人士的个性化报纸;中国与阿拉伯就版权输出、新闻互换、联合制作等达成百余项合作协议;阿联酋《绿洲》《华人时报》《新民商报》等华人报纸出版;三沙卫视策划推出了5集特别节目《坐着高铁看海南》短视频,中英文两个版本分别在美国、葡萄牙、马来西亚、柬埔寨等国的媒体播出,反响热烈。这些案例都为海南法治媒体如何搭建“走出去”“引进来”的桥梁提供了经验。
普法视角、主体多样化,“接地气”的媒体使法治宣传更容易走进民众心里。打造亲民IP,如“海南警方”“大漠叔叔”等,打破严肃的刻板形象,创新宣传创意,用大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法治宣传,以独特的视角让官方显得亲民、大众化,受到很多人的喜爱。
丰富宣传渠道也尤为重要。民众习惯于在网络社交媒体上发表个人观点,在微博、B站、Facebook、Youtube等社交媒体上,他们获得“相对自由”,以至上述社交媒体的传播力远超过传统媒体。官方法治媒体模糊边界,打破“次元壁”,主动进驻用户量大的社交媒体,可以起到更好的传播效果。
三、自贸港法治宣传创新的建议
(一)建立自贸港法治宣传融媒体中心
不断完善的自贸港法律法规,对法治宣传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从目前来看,海南在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开展法治宣传方面,尤其是在对法治宣传相关的大数据分析方面,与其他省市还存在较大的差距,进一步制约法治宣传创新与发展。2020年7月,浙江省建立全国首个省级社会治理融媒体中心,该中心由浙江省委政法委、浙报集团联合打造,浙法传媒集团运维,通过运用社会治理领域的融媒云系统,以及快速采集、融合分析、自动推理等大数据技术,推动政法宣传舆论工作在统一指挥管理、政法热点聚合、内容生产分发、传播效果评估等方面,实现数字化转型升级,打造用户共享、信息共联、服务共通的新媒体矩阵。此外,江苏、山东、福建等省份也纷纷探索建立了省级、市级政法融媒体平台,在整合资源、提高宣传质效等方面成效显著。
接下来,海南可充分借鉴浙江、江苏等在社会治理融媒体中心建设方面的先进经验,整合现有各法治宣传平台的资源,以政府+媒体形式建立自贸港法治宣传融媒体平台,并将其作为海南社会管理信息化平台的分平台,将其打造成为集指挥管理、热点事件、采编分发、舆情监测、效能展示等功能为一体的数字化平台,有效促进信息内容、技术应用、平台终端、管理手段的共融互通,为推动法治宣传现代化提供科技支撑。
(二)注重法治宣传队伍培养
创新自贸港法治宣传工作人才是关键,不仅要求具备扎实的新闻专业知识和采编实践经验,还要精通英语和熟悉国内外法律的人才,这就需要推动建立一支由新闻从业者、政府人员、律师、外籍志愿者等组成的法治宣传人才队伍。
一方面,媒体作为主力军,开展全媒体法治宣传需要不同岗位人员相互配合协作,在采编团队建设上不仅要注重培养文字采写、摄影、摄像、编辑等传统媒体必备的技能,还需要培养有网感、有新媒体运维经历和视觉传达能力较强的复合型人才;另一方面,目前海南主流媒体在对外传播人才方面比较缺乏,不能仅仅依靠媒体开展对外法治宣传工作,可吸纳包括法官、检察官、警察、律师等涉外法律工作者加入,如海南第一、第二涉外民商事法庭,海南国际仲裁院,琼港联营律师事务所等单位机构都有熟悉国内外法律法规的涉外法律人才,让更多专业人才参与能够有效提高对外法治宣传的质量,并逐步构建起多元参与的自贸港法治宣传新格局。此外,还可推动建立自贸港法治宣传人才智库,进一步吸纳新闻学与传播学领域专家学者、资深媒体人、法律实务专家、网络大V等,为自贸港法治宣传在重点选题思路、立意角度以及相关素材等方面提供支持,特别是在通俗化表达、面向年轻受众群体等话题上,深入发掘各界资源优势,探索一条法治智库与媒体融合发展新路径。
(三)打造品牌栏目活动
加强与中国长安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的法治权威合作交流,充分开展与国内主流媒体合作,通过策划主题采访行、法治论坛、文化交流活动等方式加强海南自贸港法治宣传的推广,让更多人了解自贸港法治建设。海南主流法治媒体可以探索短视频、Vlog、网络直播等新的形式和手段,以更好地适应传播方式变革带来转变影响,在这一方面,海南《法治时报》加强与中国长安网合作,推出一系列“景点推介+法治宣传”形式的网络直播活动,如邀请辖区派出所民警出镜,对三亚市蜈支洲岛景区平安建设、复工复产、警企联动等工作进行全程网络直播,在让受众欣赏海南独特热带风景的同时推介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亮点,让过去说教式的法治宣传生动起来。
(四)构建完善互动传播机制
5G技术的加速应用,给舆论生态、媒体格局和传播方式带来巨大变化,传播形式更加多元化,内容呈现海量化的特点,特别是受众更加注重传播平台的互动性,互动传播已成为新闻传播的一项重要内容。例如,在一件热点法治事件被报道后,人人都可以在社会化媒体上参与讨论、发表个人观点,受众从过去被动的传播客体地位中解放出来,甚至能够推动舆论走向,制造出新的话题,传播主体与受众的边界正在逐渐模糊与消融。因而,创新法治宣传必须重视分析和研究互动传播,在热点法治事件发生后,本地媒体应对社会关切的焦点问题主动设置议题,吸引受众参与话题讨论,赢得舆论工作话语权。同时完善涉法网络舆情监测、研判和预警机制,加强舆论应急引导,发挥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媒体优势,防止出现事后舆论引导的被动局面。
此外,还应通过对大数据的挖掘分析,及时获取网民的意见与评论,进而不断优化互动传播机制。实现法治宣传内容的精准识别、精准推送、精准施策,积极抢占交互式传播新高地。
四、结语
创新法治宣传需要在理念、内容、形式、手段等方面不断突破,无论政府还是媒体,都应从完善体制机制、涉外人才队伍建设、特色品牌活动建立等多方面共同发力,打造政府、媒体与公众互动沟通的自贸港法治宣传服务平台,广泛宣传自贸港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为来琼工作、生活、旅游的国内外人员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不断提升主流媒体的传播力、影响力。
参考文献:
[1] 林凌,高雅雯.新媒体环境下普法信息传播优化策略[J].编辑学刊,2017(3):45-49.
[2] 房慧.浅谈新加坡的新闻出版管理实践对我国的借鉴[J].科技与出版,2017(11):156-159.
[3] 侯洪,胡琍,余帅.涉外型突发公共事件中的媒体行为和舆论引导:对2010年马尼拉“香港人质事件”危机传播的思考[J].当代传播,2012(1):58-60.
[4] 王春枝.传媒集群竞争优势研究:以迪拜媒体城为例[J].国际新闻界,2013,35(10):131-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