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售同权的特殊意义
2022-04-27
2月24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发布会”。会上明确2022年将继续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在推进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主要是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住建部表示“十四五”期间初步计划新增650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其中2022年计划建设筹集240万套。
在保障性租赁住房不断加大供应的同时,需要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是租售同权。
在2022年1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做好促进消费工作的通知》中提到,坚持租购并举,逐步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
所谓租售同权,简单而言就是实现租房和买房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包括城镇教育、就业创业、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方面。早在2017年7月,住建部首次明确将通过立法确立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买房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同年,广州率先出台了“租售同权”政策,明确规定“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租购同权”。此后,上海、成都、沈阳、武汉、郑州等一些城市先后推出了租售同权的相关政策。在国家“十四五”规划中也明确提出要逐步落实租、购住房在公共服务上享有同等权利。由此可见,未来租售同权将会得到实质性推进。
房地产长效机制的建立,需要以租购并举为核心的住房制度为依托。而租购并举的持续推进,就需要租售同权的实现。
实现租售同权首要的就是通过立法明确租售同权,明确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租期和租金等方面的制度,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买房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其次是通过租售同权实现资源平权。与住房相关的户籍、学籍、分配优先权等一系列的资源,同样需要打破权利的不平等,取消不必要的條件限制。从这层意义上来看,租售同权也是让房子回归居住本质、实现资源平等的根本措施。
因此,租售同权在走向共同富裕的道路上也就具有了特殊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