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西部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现状
2022-04-23訾宏悦丁龙
□訾宏悦 丁龙
黑龙江西部地区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传统音乐、曲艺为主体,与中国非遗类型数量分布有较大差异,呈现出独特的类型结构。通过分析已经公布的黑龙江西部地区的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传承人的特点,我们可以发现目前非遗项目存在的一些问题,如非遗项目分布不均衡、非遗项目保护力度不到位、非遗项目传承人缺失等。本文对此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加强非遗保护机制研究、提高自身内在动机、创新非遗传承方法的对策。
黑龙江省西部以嫩江流域为主,是北方众多少数民族先民生息繁衍的摇篮,涵盖了满族、达斡尔族、蒙古族等九个世居民族。文化是一个民族发展延续的重要基石,我们处于信息大爆炸时期,更要加强对文化的保护与传承,提高文化的影响力。对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已经成为发展少数民族文化的必然需要。
一、黑龙江西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现状
(一)非遗项目现状
通过对某一地区非遗项目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该地区非遗传承保护的侧重点。截至2021 年5月,黑龙江省列入国家级名录的共有34 项。华中师范大学吴清博士认为,中国国家级非遗在省区层面的类型差异可以依据其变异系数的大小分为三大类型,第一类型是传统戏剧和传统技艺类,第二类型是传统美术、民俗、传统舞蹈、传统音乐、民间文学类,第三类型是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医药类。其中传统戏剧和传统技艺类最多,曲艺、传统体育、传统医药类最少。通过比较不难发现,黑龙江西部地区非遗项目有着独特的分布特点,就是传统音乐与曲艺类型最多。这得益于黑龙江西部地区的达斡尔族与蒙古族能歌善舞,他们的感情大多通过音乐记录,所以传统音乐在黑龙江西部地区的非遗项目中占据主要地位。
从2008 年至今,黑龙江省共有407 项省级非遗项目。根据申报地区和单位,共筛选出104 项黑龙江西部地区的省级非遗项目,涵盖了17 个类型。为了方便统计数据,本文对收集到的黑龙江西部地区非遗项目进行了重新归类(见表1)。从表1 中可以看出,黑龙江西部地区省级非遗项目类型非常齐全。根据占比可以分为三个层级,其中传统美术、民俗类型数量最多,而传统戏剧与传统医药的数量最少,这种鲜明的结构特点与嫩江流域的游牧、渔猎文化及东北文化息息相关。黑龙江西部地区非遗项目呈现出多民族并存的特点,其中汉族非遗项目所占数量最多,少数民族中蒙古族、达斡尔族、满族的非遗项目数量较多,这与黑龙江西部地区存在这四个少数民族聚集地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表1 黑龙江西部地区省级非遗项目类别分布统计表
(二)非遗传承人现状
非遗传承人的选定一般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第一,熟练掌握其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第二,在特定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并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第三,积极开展传承活动。根据这些条件,目前,黑龙江省共有国家级非遗项目传承人31 名,其中属于黑龙江西部地区非遗项目的传承人共有15人。非遗项目与传承人之间并不是一对一的关系,其中达斡尔族鲁日格勒舞、赵世魁戏法、鄂温克族瑟宾节这三个项目并没有对应的传承人,而赫哲族伊玛堪、达斡尔族乌钦等项目有多个传承人,并且这些非遗传承人中青壮年的比例较低,缺少后继的传承力量。这种传承人的缺失势必会影响到一些非遗项目的保护、传承与发展。
(三)黑龙江少数民族非遗研究现状
通过知网的高级检索,将“黑龙江”和“非遗”两个词作为主题关键词进行查找,共检索到64篇学术期刊论文与20 篇学位论文。通过对检索到的论文作者的合作网络进行分析,可以看出,有关黑龙江非遗研究的学者多集中于齐齐哈尔、哈尔滨和牡丹江地区的学校(如图1)。其中,有一些小型的研究团队,但未出现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团队与学者。
图1 “黑龙江非遗”相关论文作者合作网络分析图
通过对检索到的文献内容进行分析可知,关于“黑龙江非遗”的研究存在非遗空间分布研究、非遗实证研究、数字化非遗研究、某类非遗研究、地区非遗研究五种类型。其中,李航、刘幸、吴相利等学者对黑龙江省非遗项目进行了空间分布分析,认为非遗项目分布不均,受经济、历史、民族、地理环境等多方面影响。王晓敏、李晗学者从“互联网+”的视角探讨了黑龙江非遗文化的数字化传播策略,提出了建立观念、创新内容、拓宽渠道、动员受众、激活效益的布局策略。
二、黑龙江西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存在的问题
(一)非遗项目分布不均衡
首先,非遗项目类型上的不均衡与黑龙江西部地区的历史发展息息相关。从历史上看,黑龙江西部地区有特殊的游牧、渔猎文化,人们通过民俗故事、音乐、舞蹈、美术等形式记录生活与表达情感,所以这几方面的非遗留存较多。其次,非遗项目分布不均衡还与黑龙江西部地区少数民族的人口数量有关。黑龙江西部地区的人口构成以汉族为主,拥有一个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一个齐齐哈尔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及多个满族乡,而统计出来的非遗项目分布与少数民族人口分布特点一致。最后,非遗项目的不均衡还与民族语言的濒危、传统服饰与手工艺的衰退有关。以达斡尔族为例,达斡尔族的民族服饰以皮衣为主,清末以后随着交通与经济的发展,棉麻、绸缎等制品逐渐取代了皮衣,这同样限制了一些民俗的传承与发展。
(二)非遗项目保护力度不到位
非遗项目保护力度不到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目前的申遗工作还存在着“重申轻保”的现象。申请非遗只是保护少数民族文化的一种手段,并不是保护少数民族文化的终点,非遗保护是一件永不停歇的事情,后续的人力、物力投入还需要加强重视。其次,存在“保护性破坏”的现象。比如,刚刚被确定为非遗的项目,在保护工作尚未正式启动时,就被片面地开发和利用,这种做法表面上是在保护非遗,而实际上却是在破坏非遗。
(三)非遗项目传承人缺失
黑龙江西部地区的非遗项目同样存在着传承人缺失的问题。随着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的公布,我们不难发现,黑龙江省人口流失严重,十年间黑龙江地区人口流失1101 万。人口流失严重、人口老龄化严重影响了黑龙江西部地区非遗文化的传承,出现了传承人的年龄逐年增加,却没有年轻人来学习传承的现象。而且伴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各种不同的文化影响着非遗在人群中的生存空间。非遗文化受主流文化同化严重,年轻人对非遗的兴趣大大降低,参与度也越来越低。而学校教育与非遗之间存在着很大的鸿沟,学校教学中很少会涉及有关当地非遗的内容。这就导致人们不了解非遗,非遗传承工作很难持续开展下去,非遗项目的传承人也越来越少。
三、改进黑龙江西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对策
(一)加强非遗保护机制研究
黑龙江省少数民族非遗的传承既有已形成规模的有力举措,如少数民族文化工作体系不断完善,部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得到保护与发展,文化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又有未来需要突破的短板,如大力推进现代科技手段的应用和普及来满足非遗对外交流不断加强的需求,加强对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的挖掘与保护,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快非遗资源数字化建设进程。因此,我们要坚持整体性、可解读性、可操作性的原则设计并完善非遗保护机制,可持续地发展和传承非遗文化。
(二)提高自身内在动机
非遗能否被真正地活态传承而不是成为博物馆中冷冰冰的展品,关键在于人们是否对非遗文化有兴趣、是否有想要了解的动机。这种动机和意识就是文化自信,文化自信要求我们对自身文化有深入细致及系统性的了解,对自身文化有深刻的认知。党的十九大将“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作为坚定文化自信的一部分写进报告中。营造适宜的非遗文化氛围,在学校教育中渗透非遗文化,将非遗与多种行业相结合等方式都有助于提高人们对非遗的兴趣,增强人们了解非遗的内在动机。
(三)创新非遗传承方法
由于非遗在当今社会的实用性较弱,很容易脱离社会,其很难进入年轻人的视线。单纯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去留存非遗虽然能够有效地保护非遗文化,但并不能有效地传承非遗的精神内涵。因此,我们需要跟随时代背景去创新非遗传承方法,根据非遗类型有针对性地发扬和传承,如可以将音乐、舞蹈类的非遗文化制作成视频通过互联网去宣传、传播;对曲艺、戏剧类的非遗可以重新创作,搬到舞台上去表演;对民间文学、传统美术类的非遗可以与游戏IP 结合,作为故事背景或美工;对传统体育类的非遗,可以举行体育竞赛等。非遗的保护与传承是一项巨大的工程,不能完全依赖外界的资金投入,可以充分利用市场化运作方式,实现价值转换,产生经济效应,再将资金作为支持非遗传承的保障。
(四)多方合作交流研究
首先,在黑龙江非遗文化保护传承研究中目前还没有形成成熟且有较大影响力的研究团队,针对这一现状,各个学校应加强学术团队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做到取长补短。其次,加强民间非遗传承与高校研究团队之间的交流。民间非遗传承人对本民族的非遗文化十分了解,但很难将所了解的内容与学术理论结合起来,而高校学术研究团队虽然熟练掌握了总结、归纳与凝练技能,但很难接触并深入了解非遗文化。民间非遗传承与高校研究团队之间的合作交流,既可以提升对非遗文化的传承力度,又可以深化对非遗文化的研究。最后,加强与其他省份的同类型非遗保护与传承的研究。虽然非遗文化的内涵各有特点,但同类型非遗文化之间在保护与传承过程中各有值得借鉴的地方,为此,我们可以加强与同类型非遗文化的交流,学习保护与传承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