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助丧礼俗——赙赠
2022-04-18君懿
君懿
给逝者发放抚恤金,是国家对因公或因功逝世人员进行抚慰的一种重要方式。在古代,朝廷往往通过发放钱财的形式对皇亲国戚、三公九卿以及前方战死的将士给予抚慰,谓之“赙赠”。中国人自古就有“事死如事生”之说,人们对助丧礼俗格外注重。尤其是君王,为了昭示皇恩,大多利用赙赠这一助丧礼俗,以发挥体恤下情的功效。
赙赠,又名“赠赗”“赙赗”“赙禭”等,指的是朝廷或个人给予钱财,以帮助或抚恤丧家。赙赠的形式有很多种,如赙钱、赙绢、赙帛、赙谷等。据记载,以赙赠为代表的助丧礼俗肇起于三代,当时的人们认为先祖去世后其灵魂是永生不灭的,并能够保佑氏族昌盛繁荣。为了得到祖先的庇佑,人们在埋葬逝者时,会在墓穴内放置数量丰厚的陪葬品。
西周时,等级制度森严,诸侯王在生活待遇方面颇受礼制束缚。对于诸侯王而言,赙赠礼俗是一种笼络人心、凝聚家族力量的重要手段。据记载,西周时期的赙赠物品,依据名目可以分为“襚”“赠”“赗”“含”四类:“襚”指的是吊丧者馈送给逝者的衣物,“赠”指的是吊丧者馈送给逝者及其家属的财物,“赗”指的是吊丧者馈送给丧家的车马,“含”指的是吊丧者馈送给逝者的玉含。
春秋战国之际,随着周王室的衰微,各诸侯国之间的兼并战争不断,原有的社会等级秩序发生变化,赙赠礼俗逐渐失去了原有的意涵。诸侯王开始僭越森严、繁缛的周礼,赙赠物品的种类和数量也愈加丰裕。特别是诸侯僭越天子礼仪的现象屡见不鲜,他们已不满足于“襚”“赠”“赗”“含”等赙赠物品,开始将“鼎”“樽”“瓿”等青铜礼器列入赙赠物品的名册之中。
西汉时,朝廷遵从礼制,规定三公九卿、藩王列侯逝世时,国家按例应赏赐大量的钱财以助丧事。汉代的赙赠礼俗分为官赙和私赙两大类,赏赐的物品除了金、银或铜钱,还囊括布、绢、麻、粟(谷)等。官赙,又名“法賻”,即汉代诸侯王、公卿、大臣等逝世后,由国家赏赐大量财赀,以助丧事。此外,赙赠礼俗还延展至民间,即人们常说的私赙。私赙指的是普通百姓去世后,吊唁者送给丧家助葬的钱财。西汉时,朝廷对诸侯及各级官吏所得的赙赠数额进行了明确的规定。随着外戚干政和宦官擅权,西汉末年厚葬之风日炽,并一直延续至东汉时期。由于上层阶级崇尚厚葬,赙赠礼俗的形式与内容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不仅官赙的人群和范围不断扩大,赙赠的物品也愈发奢华。
魏晋南北朝时期,国家政局日益动荡,常年战乱使朝廷的财政能力羸弱不堪,政府已无力大规模实施赙赠。曹操与曹丕父子就力倡节俭,薄葬风气十分流行,民间的赙赠之风也趋于衰退。东晋以后,朝廷对有功之臣,大多采取赠官赐谥的赙赠方式,如追赠官职、追封爵位、赐给谥号等,此法延袭后世。南朝时,随着佛教的盛行,赙赠之风渐起,其范围已扩展至僧侣,尤其是皇家寺院的高级僧侣。北魏和南梁两代,凡皇家寺院或名气较大的寺院住持圆寂,朝廷都施以赙赠,其物品包括袈裟、钱布等。
隋唐时期,中国的社会经济进入鼎盛时期,赙赠礼俗也随之兴盛起来。为了更加规范赙赠礼俗,唐玄宗颁布《开元七年令》和《开元二十五年令》,对赙赠的形式、范围等进行了严格的规定。遵照规定,官员赙赠以职事官品秩为依据进行发放,即“准品给赙”的发放原则。赙赠的范围也更加多元化,不仅皇族、外戚、文武百官可以获得国家的赙赠,宦官、阵亡将士、寺庙僧侣以及少数民族首领等均列入赙赠的范围。此外,朝廷还规定,对于那些品秩较高、功勋卓著之人,其赙赠之例应就高而不就低,所有物品皆由朝廷的府库拨付,一直拨付到服丧期满为止。除了朝廷的赙赠之外,还增加了皇帝的赙赠,皇帝为了笼络朝臣,也可以从大内府库中拨付财物给臣僚。
宋代的赙赠礼俗是在继承唐代赙赠礼俗上发展起来的。宋代赙赠礼俗的受众范围更加广泛,不仅包括皇室宗亲、文武官员、将官士兵、少数民族首领,还包括官员家属、名仕等特定人群。在官赙方面,宋廷主要以抚恤逝去的皇亲国戚或大臣为主。宋太祖赵匡胤素以“文”治国,特别善用赙赠的方式笼络亲信。宋真宗以后,宋廷对皇室宗亲的待遇颇为优渥,赙赠的数量及范围持续扩增。景德四年(1007年),宋真宗制定了《赙赠条例》,赙赠渐成常例。宋仁宗时期,随着皇室宗亲人数激增,出现了庞大的宗室开支,改革赙赠礼俗迫在眉睫。宋神宗时期,王安石主持“熙宁变法”,对赙赠礼俗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北宋末年,随着国家财政日绌,朝廷不得不开源节流,以减轻负担。南宋初期社会动荡、财政匮乏,宋高宗于绍兴六年(1136年)采纳臣僚的建议,暂停发放所有臣僚、宗室的赙赠,待边疆稳定、战事平息之后恢复发放,这道诏令使皇室宗亲更加无力支付昂贵的丧葬费用,导致宗室“多是临时假贷”。
宋代周边政权林立,因此对周边少数民族首领的赙赠也是朝廷开展外交的重要策略。虽然宋廷与各政权之间的战争时有发生,但政治、经济交流仍频繁进行,尤其是在和平相处时期,宋廷的赙赠成为维系关系的重要手段。除了少数民族首领之外,朝廷也对镇守边疆地区的将士及亲属等施以赙赠,以显恩德。
除了官赙之外,民间私赙也颇为流行。北宋时期,民间已开始流行在丧祭之时以焚烧纸钱或纸扎来代替实物。司马光在《书仪·赙禭》中坦言,宋人多以送纸钱助丧,倘若生前物品皆以真物焚烬,何益于丧家?于是,人们多以纸钱、纸扎作为赙禭之物。此后,这一习俗渐成惯例,并传袭后世。
明清时期,赙赠礼俗犹存,且广泛流行于民间,明清小说之中就不乏赙赠的描写片段。清代文人吴敬梓在《儒林外史》第二十六回“鲍廷玺丧父娶妻”中写道:鲍廷玺的父亲鲍文卿过世后,其父生前好友向道台就给予鲍廷玺一百两银子,作为丧家赙赠之物。
值得一提的是,民间对于赙赠的数量也颇为讲究,规定凡吊唁之人所带赙赠物品的数量应为“单数”,而丧家在赙赠回礼时须用“双数”。就官赙而言,清代汉族官员的官赙与明代基本相同,大体延袭《明会典》所载。满族官员受汉人习俗影响,也十分流行赙赠礼俗,只是在赙赠的物品方面保有本民族的丧俗,如赙赠纸扎的鹰、狗或其他东北地区常见的猎物等。直至宣统元年(1909年),礼部才将满汉官员的赙赠之物划归统一,消除了赙赠之别。
清王朝覆灭,官赙随之消亡,私赙则一直延续至民国时期。1920年3月,北京大学数学研究所教员龚文凯在家中病逝。龚文凯家世寒素,且有母亲及妻女需要赡养。担任北大校长的蔡元培不仅自己捐出薪资以助丧礼,还撰有“为龚文凯征募赙赠启事”一文,倡议北大教职工为龚文凯募捐助丧。20世纪30年代,上海商务印书馆将发放“赙赠金”作为职工福利的一种写入“待遇同人章程”之中,规定“在职满一年以上而死亡者,给付赙赠金一次支付”,其支付标准按在职时所实得薪水的百分之十支付。商务印书馆的这一做法,很快被上海其他公私单位所效仿。
随着时代的变化,私赙早已不存,但民间助丧的习俗却亘古未变,一直延续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