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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清水河县白泥窑子遗址BA点遗存考古报告

2022-04-15崔树华

广西教育·D版 2022年3期
关键词:素面夹砂白泥

崔树华

(内蒙古社会科学院 图书馆,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10)

白泥窑子遗址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喇嘛湾镇东北1.5 公里(图一)。喇嘛湾镇地处清水河县西北部,北接土默川平原,与托克托县为邻,东北与和林格尔县接壤,西隔黄河与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相望。白泥窑子遗址因白泥窑子沟而得名。遗址所在台地高于沟底数十米。这些台地又被白泥窑沟的诸多支沟分割成许多小块台地,根据考古发掘和调查工作要求,将其分为A、B、C、D、E、F、G、H、I、J、K、L、M、N、O 诸台地。白泥窑子遗址A 点,编号BA,系一平坦台地,位于白泥窑子沟掌部分主沟的东侧,隔白泥窑子沟与白泥窑子C 点相望,北隔已经干涸的白泥窑子主沟上源与白泥窑B 点为邻,南隔一小沟并与白泥窑子遗址O 点为邻,西南临白泥窑沟水的源泉。这处台地高于白泥窑子沟底的源泉近百米,地表植被繁茂,大部分为草场,间或辟有耕地。

图一 白泥窑子遗址位置图

一、BA 点地表遗存和文化层

在BA 点西部邻近白泥窑子沟的部位,从地表可以见到几处“灰土圈”,并见散布着白泥窑子文化、阿善文化、朱开沟文化的陶片。其中以白泥窑子文化遗存为多,其次是朱开沟文化遗存,阿善文化遗存极少。

BA 点的发掘区,选择在台地西部有“灰土圈”暴露的部位。开5×5 平方米探方16 个,连同扩方在内,发掘面积447 平方米(图二)。地层堆积一般是表土层下即白泥窑子文化层,再下为生土,而阿善文化和朱开沟文化两种遗存均未见其文化层,只见到它们的遗迹单元打破白泥窑子文化的层位。白泥窑子文化在BA 点也存在早晚之间的层位关系。以BAT1南剖面为例,说明BA 点的层位关系如次(图四)。

图四 T1②组

图二 BA 点坑位置图

图三 BAT1 南剖面层位图

第1 层,耕土层,灰黄土,质松,厚约10-15 厘米。内含白泥窑子文化、阿善文化、朱开沟文化的陶片。H1、H4、H5、H8 均开口于此层下,并打破第2层。H1 与H8 又分别打破H5。第2 层,黄褐土,质硬,厚约70 厘米。内含泥质红陶彩纹盆、夹砂红陶线纹罐等白泥窑子文化的陶片。此层被H1、H4、H5、H8 打破。上列遗迹单元,H4 属于朱开沟文化遗存,H8 属阿善文化遗存,H1、H5 属白泥窑子文化遗存。

二、BA 点白泥窑子文化遗存

在BA 点,白泥窑子文化遗存,因其遗迹单元和文化层之间的层位关系及其各自所含遗物的差异,可区分为BAT1②组、BAF2 组、BAF4 组三类遗存。

(一)BAT1②组遗存

包括BAT1②-T16②所含遗存。这组遗存的遗迹单元有两座窖穴,分别编号为H7 和H11。

1.窖穴。共计2 座。BAH7,位于T4 和T7 之间,开口于耕土层下,打破第2 层。平面呈圆角长方形,剖面呈直筒状,周壁与底部都较平整。口径长170,宽100,深65 厘米。内含泥质红陶和夹砂红陶线纹陶片,可辨器形有折沿罐和上下体之间无通孔的火种炉。BAH11,位于T9,被F1 叠压,平面呈椭圆形,长径194,短径132,深(残存)20 厘米,内含极碎的泥质红陶片。

2.工具及其他。有大型石器、细石器、陶质器。其中,半数以上为大型石器,其次是陶质器,最少的是细石器。

大型石器,以其制法分为磨制、打制、琢制。其中,磨制和打制数量相当,琢制很少。器形有砍伐器、敲砸器、尖状器、斧、刀、刮削器、纺轮、杵、磨棒等。

砍伐器2 件,皆打制,刃部均交互打击成弧形。BAT16②:3(图四,1),窄首,宽弧刃,一面留有砾石面。长8,刃宽6.8,厚2.5 厘米。BAT12b③:12(图四,3),正面打制,背面磨平,顶端系台面,刃部有砍伐痕迹,一侧边缺口内凹。长6,宽5,厚1.7 厘米。

敲砸器3 件。BAT16②:2(图四,2),扁平体,把手细,敲砸面粗,打制成形后又加磨。长7.2,宽4.8,厚3.4 厘米。BAT12b②:16(图五,1),打制,上下两端均有敲砸痕迹。长13.4,宽9.8,厚5.2 厘米。BAT15②:4(图五,3),打制,大部分仍保留砾石面,顺着一侧和两端均有敲砸痕迹。长8.8,宽6.5,厚4.8 厘米。

图五 T1②组

尖状器1 件。BAT12②:15(图四,6),打制,扁桃体,一面保留砾石面,一面剥去石片,聚成尖端,与尖端相对的一端有敲砸痕迹。长7.4,宽5.5,厚3.4 厘米。

斧2 件。BA 采:13(图四,4),磨制,窄首,宽刃,横断面呈椭圆形,刃部残。残长8.5,宽4.5,厚2.4厘米。

刀3 件,皆磨制,长方形,单孔靠近背部,孔自两面穿,双面磨刃。BAT12②:11(图六,5),直背,刃内弧,一侧稍残。长7.5,宽4.3,厚0.5 厘米。BAT8②:3(图六,3),直背,刃外弧,侧边齐直。残长5.8,宽4.5,厚0.6 厘米。

图六 T1②组

刮削器1 件。BAT12②:2(图六,8),用石片打制,一面保留砾石面,顶厚刃薄。长5.5,宽3.5,厚0.8 厘米。

纺轮1 件。BAT12b②:13(图四,5),磨制,平面呈椭圆形,周边和两面均磨齐整,中心有一圆坑系未穿透的孔,当为纺轮半成品。直径6.7-7.8 厘米。

杵2 件,皆琢制。BAT15②:1(图五,2),圆形杵头,由杵头至顶端渐次变细,顶部系台面。长13.4,柄头直径6,杵端直径3 厘米。BAT6②:4(图六,1),平杵头,体如梭形,横断面呈椭圆形。长6.5,直径2.2-2.7 厘米。

磨棒1 件。BAT7②:3(图五,4),磨制,圆柱体,两端呈圆弧状。长14,直径4.5-5 厘米。

细石器有镞、刮削器、尖刻器以及一些既未经第二步加工又无使用痕迹的石片。

镞1 件。BAT13②:5(图七,1),压制,大致呈扁体三角形,两侧边内弧,凹底。两侧边至顶端经过第二步加工。长2.5 厘米。

尖刻器l 件。BAT5②:1(图八,6),用石叶制成,横断面呈三角形,两侧经第二步加工,聚成尖端,并有使用痕迹。长2.3,宽0.3-0.4 厘米。

图八 TI②组

刮削器4 件,皆用石片制成。BAT13②:6(图七,2),压制,大致呈四边形,扁体。三边经第二步加工,并有使用痕迹。其中一边为直刃,两边为凹刃。尖端另有使用痕迹,兼做尖刻器使用。长2.8,宽2.2,厚0.5 厘米。BAT13②:4(图七,3),打制,大致呈扁体弧边三角形,底边的弧形刃有使用痕迹。长3 厘米。BAT16②:4(图七,5),压制,相邻两直边与一弧边相对,其中较长的一条直边经第二步加工,并有使用痕迹。长2.4,宽1.8,厚0.5 厘米。BAT6②:3(图七,4),压制,扁体,两弧边相邻,并与一凹边相对,这三个边均出刃,另有两个短边无刃。长2.4,厚0.2 厘米。

图七T1②组

陶质器发现有刀、纺轮、环。陶环以外,其余均由陶片改制。

刀4 件,均磨制,单孔皆靠近背部,孔自两面穿,双面磨刃。BAT1②:5(图六,7),梯形,直背直刃,背与两侧边均齐直加磨。长7.2,宽3.5 厘米。BAT6②:2(图六,6),弧背弧刃,两侧边不齐。长7.6,宽4.1 厘米。BAT1②:6(图六,4)弧背弧刃,自穿孔处的另一半残缺,现存的一侧边不齐。残长4.8,宽3.8 厘米。BAT6②:5(图六,2),直背直刃,自穿孔处的另一半残缺,现存的一侧边不齐。残长5.5,宽4.5 厘米。

纺轮2 件,均磨制。BAT12②:13(图六,9),残,周边加磨,中心一孔自两面穿。直径5 厘米。BAT12C②:1(图六,10),周缘打磨整齐,一面中心有一浅坑,当系穿孔未透的纺轮半成品。直径3.6-4厘米。

陶环2 件,均采集,环状断面呈弧边三角形。

3.日用陶器器皿。陶器器皿陶质分为泥质、夹砂和砂质。泥质陶略多于夹砂陶和砂质陶的总和。陶系以泥质红陶和夹砂红陶为主,两者合计约占陶器总数的80%。此外,还有少量夹砂褐陶和泥质灰陶,以及极少砂质褐陶。均系手制。器表以线纹为主,约占全部陶器的将近50%;其次是素面和磨光,约占陶器总数的40%;弦纹、绳纹、彩纹、附加堆纹、镂孔等合计占10%以上。线纹既施于夹砂陶,也施于泥质陶;素面和磨光主要见于泥质陶,约占泥质陶的85%以上;彩纹与镂孔仅见于泥质陶;附加堆纹和绳纹见于类砂陶和砂质陶;弦纹只见于夹砂陶。彩陶全是黑彩,纹样多见宽带纹,也有圆点、钩叶和弧线三角纹。器形有瓶、瓮、罐、盆、缽、杯、火种炉、器座、假圈足器(器盖)等。

小口瓶,均泥质红陶,双唇口,仅存颈部以上部分。BATI②:4(图八,6),由器体颈部贴接一个环,贴接在颈部内壁,再由此环上部套接一个环,而构成瓶口。口部素面磨光,颈部以下左斜线纹。口径6 厘米。BAT9②:3(图八,4),由器体颈部贴接第一个环,其接茬在颈部外壁,再由此环上部套接一个环,构成瓶口。口部素面磨光,颈部以下横向右斜线纹。口径5 厘米。

瓮,均泥质红陶,仅存口沿及肩部。敛口,叠唇,鼓肩,肩以下残。BAT13②:2(图九,5),肩部竖线纹。口径32 厘米。BA 采:10(图九,4),肩部左斜线纹。口径36 厘米。

罐,分为敛口罐、卷沿罐、折沿罐、曲领罐四类。

敛口罐。BAT12②:1(图九,7),夹砂褐陶,砂粒较大。敛口,双唇,鼓肩。内唇高出外唇,是从内壁贴接于器体的。口沿素面,以下竖线纹。口径32 厘米。BAT14②:1(图九,2),夹砂红陶,敛口,双唇,鼓肩。内唇与外唇同高,亦系从器体内壁贴接。口部素面,肩部左斜线纹。口径30 厘米。

卷沿罐。BAT12a②:3(图九,6),砂质陶,薄胎,胎厚0.5 厘米,胎与内表红褐色,外表灰褐色。卷沿,仅存口沿及颈下一部分。口沿素面,颈肩之间饰指按(非指切)窄条附加堆纹一周,以下右斜细密绳纹。口径16 厘米。

折沿罐多夹砂红陶,仅存口沿及上腹部分。分为Ⅰ-Ⅳ式。

Ⅰ式,曲侈领,束颈,鼓肩。唇沿平齐。BAT12②:7(图九,13),沿面有凹旋纹两周,领和颈部素面,自颈以下施线纹状弦纹。口径24 厘米。BAT6②:1(图九,9),沿面及领部光素,肩部左斜线纹。口径20 厘米。

图九 T1②组

Ⅱ式,曲侈领,束颈,鼓肩。斜平沿,沿面有凹槽一周。BAT10②:1(图九,11),领部素面,肩部左斜细密绳纹。口径24 厘米。

Ⅲ式。BA 采:32(图九,14),夹砂褐陶。曲领较高,圆唇沿。颈部以上素面,以下线纹状弦纹。口径14 厘米。BAT7②:1(图九,15),圆唇沿,束颈,上腹外弧,下腹内收。上下腹之间有条状附加堆纹一周,上腹线纹状弦纹,下腹素面。口径17,腹径19 厘米。

Ⅳ式。BA 采:12(图九,3),曲领较直,圆唇沿,颈部内壁无折角,鼓腹。口沿素面,腹部左斜窄线纹。口径13 厘米。

叠唇盆,多泥质红陶,窄唇沿外叠,腹弧收。BAT4②:1(图九,8),泥质红陶,口微敛,内外表面光素。口径27 厘米。BAT7②:2(图九,1),泥质红陶,敛口,素面。口径43 厘米。

钵,分敞口钵、直口钵、敛口钵,多泥质红陶,极少泥质灰陶和泥质褐陶,内外表面均经磨光。

敞口钵。BAT8②:6(图九,10),泥质红陶,底残,口沿外有宽带纹黑彩一周。口径36 厘米。

直口钵。BAT12②:6(图八,2),泥质褐陶,直口,深腹,底残。口部施宽带纹黑彩一周。口径10.8厘米。BAT12②:5(图八,1),泥质灰陶。直口,深腹,圜底。素面。口径11.4,高5.1 厘米。

敛口钵。BAT13②:1(图九,21),泥质红陶,口微敛,收腹,底残。口部有宽带纹黑彩一周。口径21厘米。BAT12②:9(图九,20),泥质红陶,敛口,深腹,底残。素面。口径16,腹径18 厘米。

杯。BAT12②:6(图八,5),泥质陶,胎红,表褐。口小,底大,呈台体状。器壁自口至底逐渐增厚。素面。器表留有刮削痕迹。口径3.6,底径5,高5 厘米。

假圈足器。BAT12b②:18(图九,16),泥质褐陶,器内壁表面呈黑色。亦可当器盖用。底径9.6 厘米。

器座,均泥质红陶。卷沿,叠唇,唇沿有凹槽一周,垂腹,平底。BAT8②:1(图九,17),自镂孔已断裂,器表左斜线纹。底径17.5 厘米。BA 采:27(图九,19),器表素面,并有镂孔上下两排,每排各四个,两两相对。口径17,底径17,高12 厘米。BA 采:23(图九,18),器表左斜线纹,近底部分的线纹抹去,镂孔四个一排靠近底部,两两相对。口径与底径各17,高12 厘米。

火种炉1 件。BAH7:2(图八,3),夹砂红陶。上体的上半部分残缺,下体的下半部分残缺,仅存腰部。上体呈杯状,下体有两个相对的镂孔,上下体之间没有相通的孔。腰部,即上下体交接处,附加指按条状堆纹一周,镂孔处有烟熏痕迹。

(二)BAF2 组遗存

这组遗存均系遗迹单元,包括F1、F2、F5 和H1、H3、H5、H9。在层位关系上,这些遗迹单元都打破BAT1②组层位。

1.房址。这组遗存的房址共发现3 座,分别编号为BAFI、F2、F5。这3 座房址,方向相同,结构一致,所含遗物无甚差异。

BAF5(图十)位于T10、T14、T15、T16 四个探方的交接部位。表土层下开口,叠压着F2 的门道,并打破T10、T14、T15、T16 的第2 层。半地穴式,平面呈圆角长方形,各穴壁均微外弧。间宽490,进深410 厘米。前穴壁正中有凸出的门道,门道外窄内宽,宽约50 厘米。门向南偏西。室内正对门道靠近门的地方,有一椭圆形筒状灶坑。坑灶口部长径70,短径60,深40 厘米。灶与后穴壁之间有两个柱洞左右并列。柱洞的直径20,深40 厘米。柱洞周围的硬土面系当初立柱时填充的泥巴。居住面筑在生土上,系或泥抹或砸实的硬面,未经烧烤,厚约1-2厘米,其下局部有2-3 厘米厚的花色垫土。穴壁与居住面相连,存高35-40 厘米。

图十 F5

BAF2(图十一)大部分位于T10 和T11 内。耕土层下开口,打破第2 层,门道被F5 叠压。半地穴式,穴壁存高35-50 厘米。平面大体呈圆角梯形,前面及左右两面均外弧;面宽大于后宽,间宽460,进深380 厘米。前穴壁正中有斜坡状门道凸出,门道前窄后宽,宽50-110,长150 厘米。门向南偏西。门道外有路土面,室内正对着门并靠近门的地方,有一个椭圆形锅底状坑灶。坑灶口部长径75,短径65,深35 厘米。灶底及灶周烧成1-2 厘米厚的青灰面。坚硬的青灰面下部及周围又有一层厚约10 厘米的红烧土。居住面与穴壁相连,经烧烤呈深灰色硬面,厚约1 厘米。房内出土的陶器多集中在东南角居住面上。

图十一 F2 平、剖面图

BAF1(图十二)大部分位于T8 和T9 内,在F2以南19 米。耕土层下开口,打破第2 层,叠压着H11 又被H3 打破。平面呈圆角方形,四边均外弧,间宽510,进深470 厘米。半地穴式,穴壁经烧烤,存高30-40 厘米。前穴壁正中有前窄后宽的斜坡状门道凸出,其长130,宽50-80 厘米。门向南偏西,方向与BAF2 一致。居住面直接建在第2 层上,未用垫土;系将地面砸实以后再用泥抹,然后烧烤呈硬面。后穴壁与灶坑之间的居住面上铺着一块大石板,其长70,宽43,厚3 厘米。门道至灶坑之间的居住面呈凹槽状,下凹部分宽80-90,深30 厘米。圆形坑灶与门相对并靠近门,与下凹的居住面相连。灶的形制特殊,经过三次修建。修建次数依次以a、b、c 表示:a 次为圆形坑灶,平底,灶底与灶周均烧烤呈青灰色硬面,内有黑灰色积土。b 次,将a 废弃,先于黑灰色积土上垫以砂土,再于其上抹草拌泥,做草拌泥抹的灶壁与灶底,灶形呈圆形缺口状。此缺口约占全灶周长的三分之一,与相接门道的下凹居住面相连,上置一层石头块,尤以中间的两块石头为大。这三分之一的石头圈低于灶后居住面约20 厘米。灶底亦烧成青灰色硬面,硬面下的草拌泥烧烤为红烧土,灶周的草拌泥则尚未烧烤成红烧土。c 次,又于b 次的灶底青灰色硬面上再抹一层草拌泥,此层草拌泥也烧烤成草拌泥红烧土,灶底表面则烧烤成青灰色硬面。最后一次修建的灶,直径85,后部三分之二深45,前部三分之一深25 厘米。房内居住面上及穴壁上均未发现柱洞,只在前穴壁门道两侧及后穴壁与之对应部位发现烧土硬面,其坚硬如砖,疑当作柱础。

图十二 F1 平、剖面图

2.窖穴。这组遗存的窖穴共见4 座,分别编号为BAH1、H3、H5、H9。

BAH1 位于T1,表土层下开口,打破H5,并打破第2 层。平面呈椭圆形,纵剖面呈筒状。口部长径180,短径140,深50 厘米。内含泥质红陶宽带纹黑彩钵、夹砂红陶线纹罐等陶片。

BAH5 位于T1,表土层下开口,打破第2 层,并被H1 和H8 打破。口略大于底,平面呈椭圆形。口部长径240,短径194,深100 厘米。内含很少泥质红陶和夹砂红陶片。

BAH9 大部分位于T1,表土层下开口,打破第2 层。平面呈椭圆形,纵剖面呈筒状。口部长径130,短径90,深45 厘米。内含很少泥质红陶和夹砂红陶线纹陶片。

BAH3 位于T8,表土层下开口,打破F1。平面呈圆形,纵剖面呈筒状。直径160,深40 厘米。内含泥质红陶镂孔器座、宽带纹彩钵、尖底瓶和夹砂红陶线纹罐等陶片。

3.工具及其他。工具中,大型石器占绝大多数,细石器很少,没有发现陶质器具。

大型石器,磨制的占半数,打制和琢制的相当。器形有斧、钵、铲、敲砸器、刮削器、环状器、磨石、磨棒、环等。

斧1 件。BAF2:29(图十三,1),磨制,残,舌形刃,正刃正锋。残长8,宽9,厚3.2 厘米。

图十三 BAF2 组

锛l 件。BAF2:26(图十四,4),磨制,残,正刃正锋。残长3.6,宽3.5,厚1.2 厘米。

铲2 件,皆磨制,均残。BAH3:11(图十四,2),舌形刃,正刃正锋。残长4.5,宽5,厚1.2 厘米。BAF2:23(图十三,2),残长9,宽7,厚1.2 厘米。

图十四 BAF2 组

1.F2:24 2.H3:11 3.H3:10 4.F2:26 5.H1:12

敲砸器2 件,均打制。BAF5:4(图十五,1),背面齐平,正面打击剥去石片,平面大致呈马蹄形,弧形敲砸面。长7.2,宽6,厚1.5-2 厘米。BAF2:28(图十五,2),两侧面较直,两端为弧圆的敲砸面,横断面呈不规则形。长7.7,宽4.8,厚约2.5 厘米。

刮削器2 件,皆由石片打制。BAF2:25(图十五,3),平面呈不规则形,台面较平,台面对边为斜弧刃。长5.8,宽4 厘米。BAF2:27(图十五,4),平面呈椭圆形,背面保留砾石面,相对的两弧边均有刃。长径6.5,短径4.4,厚1.5 厘米。

图十五 BAF2 组

环状器3 件,均残,皆琢制,厚体,中心穿一孔,孔自双面穿。BAF2:24(图十四,1),环体断面大致呈椭圆形,长径3.8,短径2.5 厘米。BAH3:10(图十四,3),环体断面大致呈中部厚外缘薄的圆形,直径3.6-4.2 厘米。BAHl:12(图十四,5),环体外缘有一段磨成平面,断面呈椭圆形。长径4,短径2.8 厘米。

磨石1 件。BAF2:22(图十五,6),平面不规则形,横断面呈长方形,周边加磨齐整,磨面甚平。长5.5,宽4.5,厚1.6 厘米。

磨棒1 件。BAH1:13(图十五,5),圆柱体,残。横断面大致呈椭圆形。残长7 厘米。

环2 件,均磨制,环肉内缘略弧,两面及外缘呈半圆形。BAF1:15(图十六,5),环肉厚1.2,宽1.2 厘米。BAF4:6(图十六,6),环肉厚1.8,宽1.5 厘米。

细石器3 件,有镞和尖刻器。

镞1 件。BAF2:21(图十六,4),压制,平面大致呈弧边等腰三角形,底部残,长3 厘米。

尖刻器2 件,皆用石片制成,横断面均呈三角形。BAFl:13(图十六,2),长条形,尖端有使用痕迹,长4.5 厘米。BAF5:2(图十六,1),新月形,一侧边经第二步加工,尖端有使用痕迹,长4.8 厘米。

骨器1 件。BAF1:12(图十六,3),磨制,扁平体,形如刀状,但通体厚度一致,一端穿一小孔,孔自双面穿。长4.2,宽1,厚0.3 厘米。用途不明。

图十六 BAF2 组

4.日用陶器器皿,陶质分为泥质、夹砂、砂质。其中,夹砂陶略多于泥质陶,而砂质陶仍系最少。陶系以泥质红陶和夹砂红陶为主,还有砂质褐陶和夹砂褐陶、泥质灰陶和泥质褐陶、砂质白陶和砂质红陶。器表以素面和磨光为多。纹饰中,以绳纹最多,其次为线纹,彩纹和附加堆纹、弦纹、镂孔都很少。泥质陶的器表主要是素面和磨光,其次是线纹,以及少量彩纹和弦纹;夹砂陶的器表主要是线纹,其次是绳纹,以及少量素面磨光、弦纹、附加堆纹和镂孔;砂质陶的器表主要是绳纹,及少量素面磨光、线纹和附加堆纹。彩纹全是黑彩,纹样有圆点纹、弧线三角纹等。附加堆纹多为指按条状,也有很少乳钉状和凸饰。制法全系手制,大型器物分段泥条盘制而后套接成器,一般分为口沿、上腹、下腹、底四部分;小型器物直接捏制。器形有小口尖底瓶、大口尖底瓶、瓮、罐、盆、火种炉等。

瓶,见有小口瓶、尖底瓶、平底瓶、大口尖底瓶各1 件。均泥质红陶制成。

小口瓶l 件。BAFI:4(图十七,2),单唇口。自颈部以上套接一个环,形成斜平单唇口。素面。口径6厘米。

图十七

尖底瓶1 件。BAH3:6(图十七,1),尖底外部有个直径约l 厘米的凹坑,内壁有揪流痕迹。素面。底部夹角约75 度。

平底瓶1 件。BAF2:3(图十八,2),弧腹收为平底。表饰左斜线纹,近底抹去呈素面。自腹部上段残缺。底径12 厘米。

图十八

大口尖底瓶l 件。BAF2:1(图十九,1),泥质红陶,泥条盘制。敛口,平沿,唇沿外凸,垂腹弧收,似呈尖底,底残。最大腹径的下方,有一个大径约1 厘米的椭圆状小孔,此孔系制作时穿透的;与之对应的部位陶片残缺,不知原来是否也有小孔? 唇沿光素,以下弦纹,上腹左斜线纹,下腹线纹略有交错;线纹上端有凸饰一周(共计10 个),凸饰之间的距离并不相等,是附贴在已经拍好的线纹之上。口径17,腹径24,残高66 厘米。

图十九

瓮3 件,口部唇沿向外翻卷,贴于器壁,形成叠唇口,唇面外斜。敛口特甚,鼓肩收腹,仅存口沿或上腹。BAH1:9(图十八,7),夹砂陶,胎红,表褐。口沿素面,沿下左斜线纹。口径30 厘米。BAH1:8(图十八,6),夹砂红陶。口沿素面,沿下左斜线纹。口径30 厘米。BA 采:11(图十九,4),泥质红陶。口沿与肩部素面,肩以下竖线纹。口径43 厘米。

罐分为大口罐、卷沿罐。

大口罐,均夹砂陶,多褐色,分三式。

Ⅰ式,圆凸棱口,颈部内外各有一周凹槽,软折腹,上腹外弧,下腹弧收,凹底。BAF2:5(图二十,2),夹砂褐陶。分口沿、上腹、下腹、底四部分套接成器,最大腹径居中。上下腹均系泥条盘制。口沿与近底部分素面,上腹弦纹,下腹左斜线纹。口径18,腹径25.2,底径8,高24.8 厘米。

图二十 BAF2 组

Ⅱ式,圆凸棱口,颈部外壁有凹槽一周,内壁有折角,上腹外弧,下腹内曲下收,平底。BAF2:4(图二十,6),夹砂褐陶。分口沿、上腹、下腹、底四部分套接成器。上下腹均系泥条盘制,最大腹径居中,中腹显软折。口沿素面,腹饰左斜线纹,近底三分之一部分为竖线纹。口径20.8,腹径3.2,底径10,高24 厘米。

Ⅲ式,方凸棱口,唇沿有旋纹一周,颈部内壁有一周凹槽,鼓腹下收,平底。器体泥条盘制,口沿与底系另外套接上去。BAF5:1(图二十,4),夹砂红陶。口部光素,体饰左斜线纹,上腹于左斜线纹上又加横线纹与之相交,近底部分抹去线纹。口径26,腹径32,底径14.8,高29.5 厘米。BAF1:1(图二十,1),夹砂红陶,多有褐色斑驳。下腹近底部分内曲。口沿素面,体饰左斜线纹,上腹又于左斜线纹之上加横线纹与之相交,近底部分抹去线纹。口径30,腹径34,底径13.6,高34 厘米。

卷沿罐多砂质褐陶,分为两式。

Ⅰ式,卷沿,圆唇,鼓腹下收,小平底。砂质薄胎褐色陶,器壁厚度匀称。口沿及颈部素面,颈以下有一周窄条指切附加堆纹,体饰浅密竖直的划条状细绳纹。BAHl:6(图二十,3),下腹及底残,器壁厚度不及0.4 厘米,器表有烟炱。口径16 厘米。BAF2:6(图二十,5),近底部分器壁内曲,划条状细绳纹横拍。口径24,腹径33,底径11,高31 厘米。BAFl:2(图十九,5),器壁厚度仅0.4 厘米。器表Ⅱ近底部分的细绳纹被抹去,肩部有右斜的窄条指切附加堆纹与颈部的附加堆纹相交。口径32,腹径46,底径8,高44 厘米。

Ⅱ式,卷沿,尖唇,鼓腹。口沿与器体接茬处加厚,形成较厚的颈部。BAH3:7(图十八,3),夹砂灰陶,下腹及底残。颈部饰乳钉纹,腹抹去右斜绳纹。口径15 厘米。

盆,分为卷沿曲腹盆、叠唇浅腹盆、假圈足盆、圈足盆。

卷沿曲腹盆,均泥质红陶,口沿先外折成窄侈沿而后外卷,颈部内壁与沿面各有一条折棱,深腹,上腹鼓,下腹斜收,小平底。BAF2;2(图十九,2),泥质红陶,器表施黑彩。

叠唇浅腹盆,多泥质褐陶,直口,圆凸状叠唇,唇面稍外斜,弧腹下收,小平底。BAF2:7(图十九,3),泥质褐陶,内外表面素面磨光,口径53,底径17.5,高18.5 厘米。

假圈足盆,多泥质陶,也有夹砂陶,陶胎与外表为褐色,内表呈黑色。BAHl:7(图十八,8),泥质褐陶,敞口,平唇沿,弧腹下收,底残。内外表面均经磨光。口径20 厘米。BAF2:16(图十八,4),口底拼合,夹砂陶,胎褐,外表呈或红或黑或褐斑驳不匀,内表呈黑色。圆厚唇沿外敞,弧腹下收,假圈足。内外表面均经磨光。口径30,底径10 厘米。

圈足盆。BAF2:12(图十八,5),口底拼合,尖砂褐陶,多红灰斑驳。敞口,圆厚唇沿,浅腹弧下收,圈足。倒过来亦可当器盖。内外表面素面磨光。口径30.4,足径12 厘米。

火种炉。BAF2:8(图十八,1),夹砂褐陶,砂粒较粗。上体似一筒形罐,其口沿呈一周凸棱,腹部微显外弧;下体似一折腹的覆钵,其上部有对称的气孔四个,下部有等距离的气孔三个,上体与下体之间有孔相通。底部中央有一个圆气孔,圆孔一旁又有一个椭圆形气孔。口沿素面,上体饰左斜线纹,下体上部饰不规则横线纹,下部为素面,上下体之间和下体的上下部分之间,各有指按条状附加堆纹一周。口径15,底径16,高22 厘米。

(三)BAF4 组遗存

这组遗存,仅发现BAF4 及其所包含的日用陶器器皿和极少石制品、蚌制品、陶质器。

1.房址发现一座,编号BAF4(图二十一)。大部分位于T12 内,东距BAF2、F5 约5 米左右。表土层下开口,打破第2 层,西南角又被H12 打破。房址的基址建在生土之上,平面呈长方形,四边齐直,间宽523,进深430 厘米。半地穴式,穴壁存高50 厘米左右。倒塌范围也约50 厘米。前穴壁正中有向外凸出的窄长门道,长145,宽40 厘米。门向正南。泥抹的居住面和穴壁相连,均烧烤呈青灰色硬面,其坚硬似砖,大部分保存完好。室内正对门道设有双灶,前灶紧接门道,为方形坑灶,灶周竖立石板,长50,宽45,深30 厘米;后灶与前灶相距约30 厘米,大部分已遭破坏。灶后有两个东西并列的大柱洞,东面的(F4D7)距东穴壁约106,南穴壁215,北穴壁185 厘米;西边的(F4D6)距西穴壁154,南穴壁207,北穴壁193 厘米。这两个柱洞的底部呈圜底,口径30,深40 厘米,洞周抹的泥厚约10 厘米,呈尖底状。后穴壁内西北角(F4D1)、中部(F4D2)、东北角(F4D3)和南壁内西南角(F4D4)、东南角(F4D5)各有一个柱洞。这五个柱洞均贴近穴壁,自上而下向外斜伸,形成侧脚,周围均抹一层厚约2 厘米的泥,直径15-18,深30-35 厘米。其中,F4D1 内还留有烧成木炭的柱子。此外,距南穴壁14,东穴壁70 厘米(D9)和F4D7 西南约5.0 厘米(D8)处各有一个柱洞,直径约25,深15 厘米,洞周不抹泥。

图二十一 F4 平、剖面图

2.石制品和陶质器均出自BAF4 居住面上。

石制品,石核2 件,均系锥状石核。

陶质器。BAF4:1(图二十二),出自房内灶旁。系利用泥质灰陶尖底瓶的底腹部制成,将腹部断茬的一侧打出斜茬口,以便撮起东西(什物),以尖底当把手。长27 厘米。

图二十二 F4 组 陶撮子

3.日用陶器器皿,器形有尖底瓶、罐、盆、钵,均出自F4 居住面上。

尖底瓶1 件。BAF4:1(图二十三,5),泥质灰陶。泥条盘制,底部填塞泥块呈实心。内壁留有泥条盘制和纵向刮抹的痕迹。底部夹角75 度。断茬处外表尚存留一段左斜细绳纹,底部亦有细绳纹,其间素面。断茬处的一侧打成斜茬口,系尖底瓶破碎后当撮子使用,出于BAF4 灶旁。

罐,矮领鼓腹,夹砂灰陶,泥条盘制。BAF4:3(图二十三,2),曲领,平沿,尖唇,沿面有一周凹槽,颈部内壁有折角,鼓腹浑圆,底残。领部素面,腹部左斜线纹。口径25,腹径32 厘米。BAF4:2(图二十三,1),直领口,领内壁有折角,鼓腹浑圆,平底。器表凹凸不平,显现泥条盘制痕迹。口沿与近底部分素面,中腹以上抹去横线纹,但仍留有痕迹,下腹左斜线纹。口径20,腹径32,底径15,高32.5 厘米。

盆,折沿浅腹,泥质红陶。BAF4:25(图二十三,4),宽沿平折,方唇,颈部微束,弧腹下收,底残。沿面及唇部施黑彩,彩纹为弧线纹与窄条直线纹组成的环状带纹。口径40 厘米。

钵。BAF4:15(图二十三,3),泥质陶,胎灰褐,表黑。直口微敞,深腹底残。器壁匀称,胎的厚度仅0.3-0.4 厘米。内外表素面磨光。口径16 厘米。

图二十三 F4 组

三、BA 点阿善文化遗存

1.窖穴。在BA 点,仅见阿善文化窖穴1 座,编号BAH8。位于T1 东南部表土层下开口,打破H5和第2 层。平面呈圆角方形,四边外弧,四壁竖直,底部平整。口部两对边相距各104,深36 厘米。

2.遗物。仅见陶钵1 件。BAH8:1(图二十四),泥质灰陶。敛口,折腹,平底。上下腹及内表均为素面并经磨光;折腹处的内表留有指甲切痕一周,外表压印方格纹一周。口径16,腹径19,底径9,高6.5 厘米。

图二十四 H8:1

四、BA 点朱开沟文化遗存

1.房址。仅发现1 座,编号BAF3(图二十五),位于T4 和T7 内,表土层下开口,打破第2 层,又被H6 打破。双间,半地穴式,平面呈“吕”字形,门向西。东部的内室较大,西部的外室较小,中间有通道相连。外室的平面呈方形,内室平面呈梯形。内室四壁与地面都较平整。其地面是先在白泥土上垫一层黄土,再于黄土上用白沙土掺黄土和成的泥,抹一层厚约1 厘米的特硬居住面。正对通向西部外室门道的居住面上,有一片呈深灰色的堆火痕迹,直径约80 厘米。外室的北部为平地,南部有一通向房外地面的斜坡门道,已踏成一层层路土,大体分三层,总厚约5 厘米。东部内室进深210,间宽260 厘米;中间通道长90,宽35 厘米;西部外室进深170,间宽166 厘米;斜坡门道长106,宽64 厘米;穴壁深50 厘米。居住面上和房址周围均未发现柱洞。遗物都在居住面上。

图二十五 F3 平、剖面图

2.窖穴。共见5 座,分别编号为BAH2、H4、H6、H10、H12。均系表土层下开口。其平面形状,有圆形,如H6;有椭圆形,如H2、H10、H12;有方形,如H4。皆呈筒状。其中,以H4 所含遗物较多。H4,位于T1 西南部,口部长160,宽150,深95 厘米。

3.工具。发现的10 件工具,除了一件陶纺轮以外,全是大型石器。石器制法有磨制、打制、琢制,器形有斧、铲、刀、盘状器、敲砸器、杵、磨棒等。

斧1 件。BAF3:1(图二十六,2),磨制,窄首,宽刃,刃部正弧形,偏锋,横断面呈椭圆形。长9.5,宽5.5,厚2.3 厘米。

铲2 件。BAF3:2(图二十六,1),磨制,扁平体,平面大致呈梯形,弧背弧刃,两侧边齐直,双面磨光,正锋正刃,单孔靠近背部,孔自双面穿。长10.6,宽6.4-7.4,厚1.4 厘米。BAH4:5(图二十七,4),打制,刃部稍加磨,宽、斜、弧形刃,顶部右下斜,两侧长短不一致。长7.8,刃宽6.6,厚0.6 厘米。

刀2 件,皆磨制,正视倒梯形,侧视弧形单面刃,由背至刃渐薄,单孔居中,孔自单面穿。BAF3:4(图二十六,4),背与刃内弧,两侧边外弧,长5.5-7.3,宽5.2 厘米。BAF3:5(图二十六,3),四个边均内弧,长7.4,宽4.4 厘米。

图二十六

盘状器1 件。BAF3:6(图二十七,3),打制,平面形如盘状,自中心至周缘渐薄。直径9.4-10,厚1.8 厘米。

敲砸器1 件。BAH6:1(图二十七,5),打制,平面大致呈椭圆形,周缘有敲砸痕迹。长5.5,宽4.2,厚3.5 厘米。

杵1 件。BAF3:8(图二十七,1),琢制,杵柄细,杵头粗,杵面平。长20 厘米。

磨棒1 件。BAF3:7(图二十七,6),琢制,圆柱体,两端较平,横断面大致呈椭圆形。长13,直径2.3-2.8 厘米。

图二十七

陶质器,仅见纺轮1 件。BAH2:1(图二十七,2),周缘打成圆形后,再稍加磨,中央穿一孔,孔口略斜,直径5.6,厚0.8 厘米。

4.陶器器皿。分砂质红陶、砂质褐陶、砂质灰陶和泥质褐陶、泥质灰陶。其中,最多的是砂质红陶,占将近50%;其次是泥质褐陶与砂质褐陶;极少泥质灰陶与砂质灰陶。纹饰以竖绳纹为主,绳纹大多浅而细密;泥质陶和砂质陶表均以绳纹为主体纹饰;砂质陶绳纹之上,又附加折棱纹、指切条状堆纹、器钮。发现的可辨器型有鬲、三足瓮、盆等,均不能复原。

鬲,共见鬲足8 件,均无实心足根。BAH4:1(图二十八,3),砂质红褐陶,外表有不均匀的斑驳或呈黑皮,矮侈领,领下即袋足分裆。唇沿素面,口沿外一周指切纹花边,器表竖绳纹较粗浅,口部附贴的椭圆形器钮压在绳纹和花边之上。BAH4:2(图二十八,4),砂质薄胎红褐陶,黑皮,裆较矮,肥袋足。器表饰浅而细密的竖绳纹,绳纹之上又压着竖条折绫纹。BAH4:4(图二十八,6),砂质薄胎红褐陶,系鬲颈部至袋足的腹片,颈部一周指切条状堆纹和它下方的一条折棱纹,均贴压在浅而细密的竖绳纹之上。

图二十八

三足瓮。BAF3:9(图二十八,5),泥质红褐陶,乳状足,浅而细密的竖绳纹直至足根。

盆2 件,均泥质红褐陶,胎厚。宽侈沿,方唇,束颈,鼓腹下收,底残。表饰浅而粗的竖绳纹,颈部抹去绳纹。BAH2:3(图二十八,2),口沿较宽,器表一片黑皮。BAH2:4(图二十八,1),口沿较窄,内外表面均与胎的颜色一致。

结语

BA 点位于白泥窑子遗址的东部,于1984年发掘,参加本次发掘的有崔璇、崔树华、杨杰、任兰锁。BA 点包含仰韶中期—龙山时代的白泥窑子文化、阿善文化、朱开沟文化等多种文化遗存。其中以白泥窑子文化遗存为多,其次是朱开沟文化遗存,阿善文化遗存极少。BA 点的发掘发现了属于白泥窑子文化、朱开沟文化的房址、窖穴及出土于其中的一批器物,还获得了白泥窑子文化分期的一批新资料。如发现有朱开沟文化的BAF3 和BAH4 及阿善文化的BAH8,分别打破白泥窑子文化层;白泥窑子文化的BAF1、BAF2、BAF4、BAF5,分别打破含有J 点白泥窑子文化器物群的地层。白泥窑子遗址BA点的发掘,发现了仰韶—龙山时代的多个文化遗存,丰富了白泥窑子遗址的文化内涵,为内蒙古中南部地区新石器时代文化的研究提供了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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